资源描述
职前教育管理措施
第一节 适用范围
本措施适适用于集团本部及所属二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全体新职员。
第二节 目标和内容
第一条 每位新职员均须参与企业举行新职员培训,接收企业系统化通识训练和部门基础技能训练,从而对企业运作有整体观感,适应企业文化和价值观,了解本部门职责,工作程序及工作方法,立即适应工作环境以提升工作绩效。
第二条 培训内容为新职员通识训练、部门内工作引导和部门间交叉引导。
第三节 注意事项
第一条 职员职前教育是该名职员部门责任人及企业人力资源部共同责任,最迟不应超出报到后30天内实施。
第二条 凡企业正式报到职员在试用期内未参与新职员职前教育,不得转为正式职员。
第三条 参与职前教育职员在培训期间如遇临时情况需请假者,请按《职员培训出勤管理要求》实施。并在试用期内补修请假之课程,不然,不得转为正式职员。
第四条 未参与新职员职前教育职员,不得参与进阶其它训练(如岗位技能培训)。
第五条 人力资源部为每位经过培训职员开具培训证实,证实其培训结果。
第四节 通识训练
第一条 通识训练是指职员工作所需共通认识、观念方面训练,如企业规章制度、发展战略、企业文化、企业理念、基础政策、组织结构等,使职员掌握企业共同语言和行为规范。
第二条 企业新职员通识训练由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工作人员共同组织,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应给每个已正式报到新职员发放职员手册。
第四条 培训内容:企业企业文化;企业组织和历史沿革;企业产品介绍;管理规范;基础礼仪;品质意识等。
第五条 新职员通识训练不少于10课时。
第六条 完成通识训练应进行测验,不合格者于30天内施以补充强化教育。
第五节 部门内工作引导
第一条 部门内工作引导应该在新职员接收通识训练以后立即开始进行,其责任人为部门责任人和部门工作人员。
第二条 部门领导代表整个部门对新职员表示欢迎及介绍新职员认识部门其它人员。
第三条 部门内组织架构、部门职责、企业管理规范及福利待遇介绍,不少于2课时。
第四条 基础专业知识技能培训,依工作岗位对职员要求程度而定,不少于6课时。
第五条 工作程序和方法讲授,依部门工作复杂程度而定,不少于6课时。
第六条 介绍关键工作指标,不少于2课时。
第六节 部门间交叉引导
第一条 部门间交叉训练是企业全部部门责任人共同责任。
第二条 新职员任部门主管以上职位,依所担任工作性质及职责,应到各相关部门接收交叉培训课程,每一职能交叉训练课程最少三十分钟。
第三条 部门交叉引导关键包含:该部门人员介绍、部门关键职能、本部门和该部门联络事项、未来部门之间工作配合要求等。
第四条 部门交叉训练须于新职员报到30天内完成,交叉训练完成后,新职员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一份交叉培训汇报。
第七节 职前教育评定
第一条 通识训练后由人力资源部对新职员进行测验和座谈,不合格者应参与补强训练。
第二条 部门内工作引导后应该由部门责任人对新职员进行测验,不合格者需有针对性重修,30天内如不能完成培训,则该职员不予转正。
第三条 部门间交叉引导后新职员需要提交一份交叉培训汇报,发觉不足应该重新引导。
第四条 评定完成后人力资源部为每位受训职员开具培训证实。
第五条 新职员培训后人力资源部应将培训统计归档。
第八节 职前教育步骤
是
是
否
是
否
重新引导
人力资源部
职员所在部门
企业部门
新职员报到
建立人事档案
发放职员手册
通识训练
合格
补强训练
部门内工作引导
合格
部门交叉引导
是否合格
重新引导
开具培训证实
培训统计归档
否
是否需要交叉引导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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