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思源电气股份投资和融资管理制度思源电气股份投资和融资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投资及融资行为,降低投资及融资风险,提升投资效益,依据中国企业法、中国协议法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章程相关要求,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为获取未来收益而预先支付一定数量货币、实物或出让权利行为,包含对外和对内投资。对外投资包含:建设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证券投资、产权交易(含专利等无形资产交易)、企业重组、合作联营、租赁经营等。对内投资包含:重大技改项目和更新、基础建设(包含购置房产)、购置新型设备、新产品及技术开发等。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融资是指发行股票、发行债券、长久贷款、短期
2、贷款等方法取得资金。第四条 投资管理应遵照基础标准: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实现要素优化配置、发明良好经济效益。第五条 本制度适适用于企业子企业或企业控制其它企业一切投资行为。第二章 投资项目标审批第六条 投资额在董事会对董事长授权范围以内决议程序:由总经理提出投资方案,报董事长同意后实施。董事长可聘用相关教授、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董事会、监事会立案。第七条 投资额在企业章程对董事会要求权限以内决议程序:由董事会投资决议委员会或总经理提出投资方案,报董事会审议同意后实施。董事会可聘用相关教授、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抄送监事会立案。第八条 投资额在企业章程对董事会要求权限以外决议程序:由董事会投资决议
3、委员会或总经理提出投资方案,报董事会审议,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后实施。第九条 企业参股子企业投资,依据其投资金额及参股百分比,折算后形成对应决议意页码:1/3思源电气股份投资和融资管理制度见,并经过企业委派董事在该企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第十条 中国法律法规及相关上市企业规范性文件另有要求,按相关要求。第三章 投资所涉部门责任第十一条 投资项目责任人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负责投资前期准备工作,形成书面意见,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投资决议委员会。其投资方面关键职能以下:(一)组织对投资项目进行预选、策划、论证、筹备,并组织对实施过程控制和监督;(二)组织对投资项目终(中)止清算和交接工作,并进行投资评
4、价和总结;(三)审核项目标财务预算及投资测算,确定财务决算。第十二条 各相关部门基础职能以下:(一)负责提出项目投资计划和投资项目提议书;(二)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拟订项目实施方案;(三)编制并实施项目投资预算,按时汇报项目投资实施情况;(四)负责投资项目终(中)止清算和交接工作,提出项目总结汇报。第四章 投资项目标管理第十三条 投资项目实施项目责任人制,项目责任人为投资项目标责任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长任命。设置企业投资项目,按企业法和企业章程运作。第十四条 项目责任人应按已同意项目投资实施方案,制订项目实施工作计划,并严格按计划要求和要求实施。第十五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对全部投资项目实施
5、情况行使检验、监督和评价,检验内容包含:项目进度、投资情况、项目质量、合作各方动态、存在问题和提议等,并定时或不定时形成书面文件立即汇报总经理及分管领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可委派企业审计部门具体负责前款事项,相关部门应主动配合。第十六条 投资项目实施月报制,每个月第五个工作日前各项目责任人应向总经理和相关部门报送每个月项目进展情况。第十七条 项目资金投入应根据计划进行,如拟投入资金超出同意投资方案中所确定投资额 10%或投资内容发生重大变动时,应立即汇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投资决议委员会,并由总经理或董事会投资决议委员会决定是否重新报批投资方案或上报补充方案。第十八条 对内投资项目验收前,或在项目终(
6、中)止时,企业审计部门应进行专题审计。页码:2/3思源电气股份投资和融资管理制度第十九条 企业监事会应依据其职责对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对违规行为立即提出纠正意见,对重大问题提出专题汇报,提请项目投资审批机构讨论处理。第五章 融资审批程序第二十条 发行股票或债券方案,由董事会提出并经审议经过后,报股东大会同意。第二十一条 企业贷款同意权限,要求以下:(1)短期贷款。依据企业经营情况及财务预算,董事会决定企业年度短期贷款总额度范围,并授权董事长同意在此范围内短期贷款转期和新增短期贷款;(2)长久贷款。依据企业股东大会同意年度投资计划或财务预算,董事会决定企业长久贷款额度,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任何条款,如和到时有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企业章程要求相冲突,应以到时有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企业章程要求为准。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由企业董事会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经过之日起施行。思源电气股份二八年八月十三日页码: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