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编号】XX0201 【版本编号: 】【修编时间2017-01-01】更新版本号 室外工程/零星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发包人承包人签订日期年 月 日第1页共106页目 录新增第四册第一册 工程基本信息第5页一、工程概况第5页二、工期第5页三、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第5页四、质量标准第6页五、组成合同的文件第6页第二册 工程计价信息第8页第一部分 工程计价条款第8页一、承包方式说明第8页三、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第9页四、结算方式第9页第二部分 工程计价清单第20页第三册 专项条款及合同附件第23页一、定义第23页1.词语定义第23页2.合同文本及解释顺序第23页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
2、及规范第23页4.图纸第23页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第24页5.工程师第24页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第25页7.项目经理第25页8.发包人工作第25页9.承包人工作第27页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第29页10.进度计划第29页12.暂停施工第30页13.工期延误第31页14.工程竣工第31页四、质量与验收第31页15.工程质量第31页16.检查和返工第31页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第31页18.重新检验第33页19.工程试车第33页五、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第34页20.安全施工与检查第34页21.安全防护第34页六、合同价款及支付第35页23.合同价款及调整第35页24.工程预付款第35页25.工程
3、量确认第35页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第35页七、材料设备供应第37页27.材料供应第37页28.材料的检验第38页八、工程变更第39页29.工程设计变更第39页30.其他变更第39页31.确定变更价款第39页九、竣工验收与结算第39页32.结算资料提交及竣工验收第39页33.工程竣工结算第41页34.质量保修第41页十、违约、索赔和争议第43页35.违约第43页36.索赔第44页37.争议第44页十一、其他第44页38.工程分包第45页39.不可抗力第46页40.保险第46页41.担保第47页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第48页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第48页44.合同解除第48页45合同生效与
4、终止第50页46.合同份数第50页47.补充条款第50页十二、合同签订第50页十三、合同附件第51页第四册 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费及工作内容(V1.0版)第102页第4页共106页XX室外工程/零星工程施工合同第一册 工程基本信息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现场管理机构及人员序号单位/职位/职务单位名称/姓名职称/职业资格1发包人代表2监理单位3总监理工程
5、师4承包人项目经理5承包人商务负责人二、工期序号工程内容XX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备注1以上工期已含法定节假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书内的开工日期为准。工期的相关约定详见本合同第三册专项条款及合同附件条款11条款14。三、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3.1.合同价款暂定/固定总价包干表单合同价款确认方式引入金额:(大写)人民币 (小写)¥ 【具体合同价款组成详见本合同第二册工程计价信息第二部工程计价清单】3.2. 进度款支付:本工程采用适用于需要预留质保金的工程/不需要预留质保金的工程(临路修缮、临水临电安装、临时板房、拆除工程、抢工、场地平整及空气治理、清表、清淤工程)支付表单支付方式
6、引入方式。3.2.1.【适用于供应链融资支付类工程】本工程的工程款(进度款)【结算定案阶段的结算余额(含质量保修金)除外】采用供应链融资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银行保理、再保理、P2P保理、供应链ABS以及流动资金贷款等。承包人必须全力配合办理融资。融资成本及其产生的税金由发包人以“价格调整”的形式承担,具体承担金额的计算及支付款方式约定如下:计算方式:a.若承包人在融资的过程中由发包人主导(或占用发包人的资源),则按照实际承包人融资成本计算工程价款调增金额。b.若承包人独自完成融资且不占用发包人资源的,在发包人成本指导线范围内的按照实际承包人融资成本计算
7、工程价款调增金额。成本指导线按发包人指导补贴率额外增加1%进行确定(指导补贴率是由发包人财务资金中心在每季度末10天内通过集团公文以年化的形式公布下一季度的补贴率。若融资期限不足一年,则按融资天数/365天折算)c.若承包人拟独自完成融资但成本超出发包人成本补贴率指导线的,原则上转由发包人主导操作供应链融资,发包人按照实际承包人融资成本计算工程价款调增金额。承包人需无条件配合发包人融资所需的全部相关的资料。以上a或b或c简称为“调增工程款”;d.因调增工程价款产生的税金按“调增工程款该笔应付工程款的实际票面税率”计算;以上调增工程款及其税金合称为“价格调整”;支付方式:a.以上计算“价格调整”
8、金额将每季度结算一次,由承包人开具全额合规的工程款发票后,发包人将于下季度首月支付。除上述“价格调整”金额外,不得额外增加其他成本和(或)费用。所需提供资料按发包人要求执行。b.“价格调整”金额需开具税率与应付工程款税率一致,发票类别一致的合规工程类增值税发票。若承包人不配合发包人开展供应链融资工作(客观因素除外),结算时按对应工程结算金额的99%作为最终结算造价,作为对承包人未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现发、承包双方约定:应在6月支付的进度款顺延至当年的7月支付,应在12月支付的进度款顺延至第二年的1月支付。若成功采用供应链融资的,则不受此顺延支付限制。新增供应链融资条款3.2.2.按每个月进度支
9、付进度款:承包人应在每月2日上报完成工程(包括已完工并且其补充预算已经审核的工程变更)进度款申请表(进度款申请表格式详见本合同第三册专项条款及合同附件附件4),发包人应在28天审定并支付完毕。发包人完成供应链融资支付或现金支付,均视为发包人向承包人完成了相应的款项支付。若承包人虚报金额超过发包人审核金额10%时,发包方有权利要求承包人再次申报,因此而延误的时间由承包人负责。当期进度款应按当期实物量完成量的80进行支付。【适用于需要预留质保金的工程】【修编时间2017-01-01】在工程各阶段完(竣)工检测且验收通过、完(竣)工资料完成移交之日起30天内支付至该部分工程总价的85%;并在初审完毕
10、之日起15天内支付经发包人确认的该部分工程初审造价的90。在结算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15天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留结算总价的5%作为保修金。【适用于不需要预留质保金的工程(临路修缮、临水临电安装、临时板房、拆除工程、抢工、场地平整及空气治理、清表、清淤工程)】在工程各阶段完(竣)工检测且验收通过、完(竣)工资料完成移交之日起30天内支付至该部分工程总价的85%;并在初审完毕之日起15天内支付经发包人确认的该部分工程初审造价的90。在结算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15天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100。【修编时间2017-01-01】四、质量标准按合同约定及现行的国家相关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的技术规范及质量
11、验收评定标准,工程质量一次达到工程所在地政府质监部门验收合格等级并备案完毕。五、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包括:5.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约定的有关协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5.2.本合同第一册工程基本信息、第二册工程计价信息5.3.本合同第三册专项条款及合同附件(除工程清单或报价单)5.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GF-1999-0201的通用条款5.5.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答疑文件等)5.6.投标书及其附件 5.7.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5.8.现行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范、规定和其它有关技术文件5.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5.10.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在
12、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本施工合同最终解释权归集团工程招标管理部。第95页共106页第二册 工程计价信息第一部分 工程计价条款本工程采用一般/简易根据实际情况二选一计税方式。本合同承包方式为: 采用固定总价包干; 采用非总价包干。一、承包方式说明【适用于总价包干工程】: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为固定总价包干,即在承包范围内,承包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竣工验收。承包人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负完全责任。固定总价已包含但不限于报建(如有)、人工、主材、辅材、材料损耗、机械、工具、运输、搬运、装卸、二次搬运、采购保管、原材料及设备的检测和测试费、机械进退场费、必要
13、脚手架搭拆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各类措施费、夜间施工照明、缺陷修补、高温补贴与已完工程保护、与其它专业工程配合、管理费、利润、水电费、不可预见费、风险责任费、税金【包括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应由承包人支付的各项税金】、规费、保险等所有直接、间接费用。固定总价均表示是按图纸及规范(含政府部门、专业设计师及发包人的特别要求)施工完成的。本合同固定总价结算时不因其他任何原因(除合同约定外)而调整。承包人已清楚并考虑工地现场条件,包括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现场地质条件、施工场地及周围地下管网、承包范围、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并已考虑施工技术措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维护、工期内赶工等因素。承包
14、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所需施工组织中的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不再另外计取。按国家规定应由承包人缴纳的各种税费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承包人负责缴纳。因为承包人没有缴清税费,影响到发包人办理有关证照,发包人可代缴此部分费用并在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中扣除,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次的违约金。工程质量检验检测及材料检验试验费(含发包人指定品牌材料和发包人供应材料),由承包人负责交纳其费用,承包人已在投标报价中考虑,结算时不再另计。发包人不提供任何场内的施工道路,承包人已详细勘察本工程施工现场,自行处理施工道路硬化。若承包人需要铺设用地规划红线内的施工道路,需与发包人共同商定施工
15、道路的线路、宽度等,且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确认已详细勘察现场并已同意及接受现场的一切现状,发包人不就此项内容增加任何费用。本合同附件中的固定总价,除合同约定外,结算时(包括工程鉴定时)均不予调整。【适用于非总价包干工程】: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为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包干,即在承包范围内,承包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竣工验收。承包人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负完全责任。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已包含但不限于报建(如有)、人工、主材、辅材、材料损耗、机械、工具、运输、搬运、装卸、二次搬运、采购保管、原材料及设备的检测和测试费、机械进退场费、必要脚手架搭拆费、临时设
16、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各类措施费、夜间施工照明、缺陷修补、高温补贴与已完工程保护、与其它专业工程配合、管理费、利润、水电费、不可预见费、风险责任费、税金【包括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应由承包人支付的各项税金】、规费、保险等所有直接、间接费用。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均表示是按图纸及规范(含政府部门、专业设计师及发包人的特别要求)施工完成的。本合同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结算时不因其他任何原因(除合同约定外)而调整。承包人已清楚并考虑工地现场条件,包括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现场地质条件、施工场地及周围地下管网、承包范围、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并已考虑施工技术措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维护、工期内赶工等因素。承包
17、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所需施工组织中的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不再另外计取。按国家规定应由承包人缴纳的各种税费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承包人负责缴纳。因为承包人没有缴清税费,影响到发包人办理有关证照,发包人可代缴此部分费用并在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中扣除,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次的违约金。工程质量检验检测及材料检验试验费(含发包人指定品牌材料和发包人供应材料),由承包人负责交纳其费用,承包人已在投标报价中考虑,结算时不再另计。发包人不提供任何场内的施工道路,承包人已详细勘察本工程施工现场,自行处理施工道路硬化。若承包人需要铺设用地规划红线内的施工道路,需与发包人共同商定施工
18、道路的线路、宽度等,且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确认已详细勘察现场并已同意及接受现场的一切现状,发包人不就此项内容增加任何费用。本合同附件中的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除合同约定外,结算时(包括工程鉴定时)均不予调整。其中:1.1.发包人指定品牌材料(详见本合同第三册专项条款及合同附件附件7,承包人要求的到货时间与订货时间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30个日历天。所有发包人指定品牌材料由材料供应商供货至施工现场(承包人应负责运货集装箱车能够到达的指定地方的场内道路修建),承包人负责卸货(材料到场后12小时内卸完)及采购保管,卸货、场地内的运输等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中。1.2.承包人需要充分
19、了解本工程可能发生的交叉施工情形,发包人不考虑因为交叉施工而给承包人经济补偿及工期补偿。二、承包范围XXXX项目室外工程/零星工程的承包范围,详见本合同第二册工程计价信息第二部分工程计价清单。三、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3.1.本工程涉及的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费由发包人支付给总承包单位。3.2.施工、生活用水用电按本合同第四册执行。【修编时间2017-01-01】3.3.若总包单位未进场或已撤场,则由发包人项目部协调相关配合事宜,施工、生活用水用电费用由承包人向发包人项目部交纳。具体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内容见本合同第四册。【修编时间2017-01-01】四、结算方式4.1.本工程的结算方式【适用于总价包
20、干工程】:4.1.1.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及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工程固定总价包干金额为 (详见本合同第二册工程计价信息第二部分工程计价清单);除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或发包人要求增减工作内容外,本合同价款即为结算价款。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约定办理预、结算(含双方对数)地点: 。【适用于非总价包干工程】:4.1.1.本工程的结算方式为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包干,承包人按发包人提供的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详见本合同第二册工程计价信息第二部分工程计价清单】乘以统一报价系数 后的【修编时间2017-01-01】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作为本合同工程结算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此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已包括完
21、成发包人提供的清单工程内容和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的一切费用。工程量按经发包人确认的竣工图计算。本工程的结算方式为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包干,其中:4.1.1.1室外市政及附属工程非石材及指定品牌材料铺装部分结算方式:承包人按发包人提供的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详见本合同第二册工程计价信息第二部分工程计价清单】承包人统一报价系数 。石材及指定品牌材料铺装部分结算方式:发包人提供的主材综合单价(含采保费、卸车费、运输、包装、税金等,不参与上下浮)【详见本合同第二册工程计价信息第二部分工程计价清单】+(发包人提供的除主材综合单价外的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详见本合同第二册工程计价信息第二部分工程计价清单】承包
22、人统一报价系数 ;4.1.1.2室外安装工程本工程的结算方式为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包干,承包人按发包人提供的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详见本合同第二册工程计价信息第二部分工程计价清单】乘以统一报价系数 后的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作为本合同工程结算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此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已包括完成发包人提供的清单工程内容和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的一切费用。工程量按经发包人确认的竣工图计算。以上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已包括完成发包人提供的清单工程内容和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的一切费用。工程量按经发包人确认的竣工图计算。现双方约定:在合同履约过程中,由发包人确定是否采用预算总价包干,无论是否采用预算总价包干,对于预算提
23、交要求,承包人均需无条件配合,并按以下约定条款执行:【适用于非预算总价包干工程】承包人必须按本合同的约定根据施工图对本工程预算进行编制,并于收到本工程施工图(以发包人项目总经理签发的施工图纸交接单签收时间为准)后30个日历天内,按发包人要求将本工程的预算书提交至发包人,经发包人确认后的工程造价作为付款依据,并签订补充协议。若承包人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施工图预算的,则视为承包人已同意按发包人编制的预算造价作为付款依据。逾期提交预算书的期间,进度款支付比例调整为70%。承包人必须在收到本工程施工图后30个日历天内,将清单未列项的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随预算书一并上报。若未按时上报的,则此清单未列项部分工
24、程造价不予计取或视为承包人已同意接受发包人提供的清单未列项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已上报的,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的审核意见后10天内确认或提出异议,否则视为承包人已同意接受发包人提供的清单未列项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2017-01-01【适用于预算总价包干工程】承包人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在收到施工图(以发包人项目总经理签发的施工图纸交接单签收时间为准)后20个日历天内,按发包人要求将预算包干价格提交至发包人,经发包人确认后的工程造价作为付款依据,并签订预算包干补充协议。若承包人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各专业预算包干价的,各专业逾期提交预算包干价的期间,进度款支付比例调整为60%。承包人拒不配合,情节恶劣的,发
25、包人有权停止支付相应专业工程进度款。直至该专业工程签订预算包干补充协议后,按合同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方式继续支付。承包人上报的预算包干价,不得高出双方确认预算包干价的10%,否则,发包人收取超出部分造价的1的违约金。【修编时间2017-01-01】根据集团字【2016】333号发文,新增预算总价包干条款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约定办理预、结算(含双方对数)地点: 。4.2.本工程不进行价差调整。【适用于不调差工程】4.2.价差调整原则【适用于调差工程】4.2.1.室外市政及附属工程、园建工程人工及材料价差调整A、【适用于简易计税工程】a1、【适用于固定总价工程】本室外市政及附属工程、园建工程除本合同第二
26、册工程计价信息第二部分工程计价清单固定总价包干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列明的“可调差项目”可以调差外,其余均不予调差,价差调整只计取税金,规费按工程所在地政府造价部门红头文件计取,不参与浮动(消耗量按定额相关规定),具体调差原则如下:4.2.1.1.钢筋:按经发包人项目管理部确认的室外市政及附属工程、园建工程施工期间*造价部门公布*造价信息中*市(县)材料含税信息价(按此施工期间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计算),与本合同第二册工程计价信息第二部分工程计价清单固定总价包干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相对应“可调差项目”列含税单价进行对比,调整价差按双方确认的工程量该种材料价差;4.2.1.2.商品混凝土:按经发包人项目
27、管理部确认的室外市政及附属工程、园建工程施工期间*造价部门公布*造价信息中*市(县)材料含税信息价(按此施工期间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计算),与本合同第二册工程计价信息第二部分工程计价清单固定总价包干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相对应“可调差项目”列含税单价进行对比,差额在3以内(含3)的,均不予调整;若差额超过3的,超过3以外的那部分价差则可调整。调整差价按双方确认的工程量该种材料价差(若现场实际运距不一,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系数时总体综合考虑); 4.2.1.3.【修编时间2017-01-01】发包人指定品牌材料:按三方材料买卖合同签定的材料含税单价与本合同第二册工程计价信息第二部分工程计价清单固定总价包
28、干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相对应“可调差项目”列含税单价进行对比,调整价差按双方确认的工程量该种材料价差。本工程合同价款已包含发包人指定品牌的材料费,在支付给承包人的进度款和结算款时,需按本合同第三册专项条款及合同附件附件6-2【修编时间2017-01-01】 “买卖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扣除发包人已代付给材料供应商的发包人指定品牌的材料款。a2、【适用于非固定总价工程】本室外市政及附属工程、园建工程除本合同第二册工程计价信息第二部分工程计价清单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表中列明的“可调差项目”可以调差外,其余均不予调差,价差调整只计取税金,规费按工程所在地政府造价部门红头文件计取,不参与浮动(消耗量按定额相
29、关规定),具体调差原则如下:4.2.1.1.钢筋:按经发包人项目管理部确认的室外市政及附属工程、园建工程施工期间*造价部门公布*造价信息中*市(县)材料含税信息价(按此施工期间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计算),与本合同第二册工程计价信息第二部分工程计价清单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表中相对应“可调差项目”列含税单价进行对比,调整价差按双方确认的工程量该种材料价差;4.2.1.2.商品混凝土:按经发包人项目管理部确认的室外市政及附属工程、园建工程施工期间*造价部门公布*造价信息中*市(县)材料含税信息价(按此施工期间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计算),与本合同第二册工程计价信息第二部分工程计价清单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表中相
30、对应“可调差项目”列含税单价进行对比,差额在3以内(含3)的,均不予调整;若差额超过3的,超过3以外的那部分价差则可调整。调整差价按双方确认的工程量该种材料价差(若现场实际运距不一,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系数时总体综合考虑); 4.2.1.3.【修编时间2017-01-01】发包人指定品牌材料:按三方材料买卖合同签定的材料含税单价与本合同第二册工程计价信息第二部分工程计价清单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表中相对应“可调差项目”列含税单价进行对比,调整价差按双方确认的工程量该种材料价差。本工程合同价款已包含发包人指定品牌的材料费,在支付给承包人的进度款和结算款时,需按本合同第三册专项条款及合同附件附件6-2【
31、修编时间2017-01-01】 “买卖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扣除发包人已代付给材料供应商的发包人指定品牌的材料款。4.2.1.5. 本工程人工不予调整B、【适用于一般计税工程】b1、【适用于固定总价工程】本室外市政及附属工程、园建工程除本合同第二册工程计价信息第二部分工程计价清单固定总价包干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列明的“可调差项目”可以调差外,其余均不予调差,材料价差为不含税材料价差【若为含税材料价格,则需换算为不含税材料价格,换算公式为:不含税材料价格=含税材料价格/(1+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该项材料的增值税税率(其中钢材税率17%、混凝土税率3%、发包人指定品牌的材料税率17%)】,价差计取11%
32、增值税,规费按工程所在地政府造价部门红头文件的规定计取,除此外不再计取其他费用。2017-01-01不参与浮动(消耗量按定额相关规定),具体调差原则如下:4.2.1.1.钢筋:按经发包人项目管理部确认的室外市政及附属工程、园建工程施工期间*造价部门公布*造价信息中*市(县)材料不含税信息价【修编时间2017-01-01】(按此施工期间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计算),与本合同第二册工程计价信息第二部分工程计价清单固定总价包干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相对应“可调差项目”列不含税单价【修编时间2017-01-01】进行对比,调整价差按双方确认的工程量该种材料价差;4.2.1.2.商品混凝土:按经发包人项目管理部
33、确认的室外市政及附属工程、园建工程施工期间*造价部门公布*造价信息中*市(县)材料不含税信息价【修编时间2017-01-01】(按此施工期间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计算),与本合同第二册工程计价信息第二部分工程计价清单固定总价包干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相对应“可调差项目”列不含税单价【修编时间2017-01-01】进行对比,差额在3以内(含3)的,均不予调整;若差额超过3的,超过3以外的那部分价差则可调整。调整差价按双方确认的工程量该种材料价差(若现场实际运距不一,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系数时总体综合考虑);4.2.1.3.发包人指定品牌材料:按三方材料买卖合同签定的材料不含税单价【修编时间2017-01-
34、01】与本合同第二册工程计价信息第二部分工程计价清单固定总价包干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相对应“可调差项目”列不含税单价【修编时间2017-01-01】进行对比,调整价差按双方确认的工程量该种材料价差。本工程合同价款已包含发包人指定品牌的材料费,在支付给承包人的进度款和结算款时,需按本合同第三册专项条款及合同附件附件6-2【修编时间2017-01-01】 “买卖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扣除发包人已代付给材料供应商的发包人指定品牌的材料款。b2、【适用于非固定总价工程】本室外市政及附属工程、园建工程除本合同第二册工程计价信息第二部分工程计价清单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表中列明的“可调差项目”可以调差外,其余均不
35、予调差,材料价差为不含税材料价差【若为含税材料价格,则需换算为不含税材料价格,换算公式为:不含税材料价格=含税材料价格/(1+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该项材料的增值税税率(其中钢材税率17%、混凝土税率3%、发包人指定品牌的材料税率17%)】,价差计取11%增值税,规费按工程所在地政府造价部门红头文件的规定计取,除此外不再计取其他费用。2017-01-01不参与浮动(消耗量按定额相关规定),具体调差原则如下:4.2.1.1.钢筋:按经发包人项目管理部确认的室外市政及附属工程、园建工程施工期间*造价部门公布*造价信息中*市(县)材料不含税信息价【修编时间2017-01-01】(按此施工期间信息价的算术
36、平均值计算),与本合同第二册工程计价信息第二部分工程计价清单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表中相对应“可调差项目”列不含税单价【修编时间2017-01-01】进行对比,调整价差按双方确认的工程量该种材料价差;4.2.1.2.商品混凝土:按经发包人项目管理部确认的室外市政及附属工程、园建工程施工期间*造价部门公布*造价信息中*市(县)材料不含税信息价【修编时间2017-01-01】(按此施工期间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计算),与本合同第二册工程计价信息第二部分工程计价清单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表中相对应“可调差项目”列不含税单价【修编时间2017-01-01】进行对比,差额在3以内(含3)的,均不予调整;若差额超过3
37、的,超过3以外的那部分价差则可调整。调整差价按双方确认的工程量该种材料价差(若现场实际运距不一,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系数时总体综合考虑);4.2.1.3.发包人指定品牌材料:按三方材料买卖合同签定的材料不含税单价【修编时间2017-01-01】与本合同第二册工程计价信息第二部分工程计价清单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表中相对应“可调差项目”列不含税单价【修编时间2017-01-01】进行对比,调整价差按双方确认的工程量该种材料价差。本工程合同价款已包含发包人指定品牌的材料费,在支付给承包人的进度款和结算款时,需按本合同第三册专项条款及合同附件附件6-2【修编时间2017-01-01】 “买卖合同”中的相关
38、约定,扣除发包人已代付给材料供应商的发包人指定品牌的材料款。4.2.1.5.本工程人工不予调整。4.2.2.安装工程人工及材料价差调整【适用于简易计税工程】4.2.2.1.关于材料价格【适用于总价包干工程】对合同中“发包人指定品牌及材料价格表”(详见本合同第二册工程计价信息第二部分工程计价清单)、“发包人提供的参考品牌一览表”(详见本合同第二册工程计价信息第二部分工程计价清单)列出的材料,结算时材料价按以下方式计算:4.2.2.1.1.发包人指定品牌的材料:发包人指定品牌的材料价格,结算时按签订的三方买卖合同材料价格进行价差调整,即价差调整 “本合同第二册工程计价信息第二部分工程计价清单安装工
39、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此项工程量“本合同第二册工程计价信息第二部分工程计价清单安装工程材料消耗量表”中的此项消耗量(三方买卖合同此项材料价格-“本合同第二册工程计价信息第二部分工程计价清单发包人指定品牌及材料价格表”中此项材料价格),价差调整只计取税金,规费按工程所在地政府造价部门红头文件计取。本工程固定总价已包含发包人指定品牌的材料费,在支付给承包人的进度款和结算款时,需按本合同第三册专项条款及合同附件附件6-2【修编时间2017-01-01】 “买卖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扣除发包人已代付给材料供应商的发包人指定品牌的材料款。同层排水系统管件,由承包人在发包人指定品牌的范围内,选择其中一个品
40、牌,与厂家直接签订合同采购,同层排水系统管件材料价已在固定总价上包干,结算时材料价不再调整。4.2.2.1.2.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不计取规费、税金,保管及卸车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等费用已在总价中包干,结算时不再另计。本工程固定总价不包含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费,但结算时,需扣除承包人多领部分的材料设备费,需扣除承包人多领部分的材料设备费=(发包人项目管理部、供应商、承包人三方确认的送货单的材料设备数量-“本合同第二册承诺函、合同价款、施工界面及计价清单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此项工程量若发生变更,需按变更后的工程量“本合同第二册工程计价信息第二部分工程计价清
41、单安装工程材料消耗量表”中的此项消耗量)发包人确定的此项材料设备价格。4.2.2.1.3.列明在“发包人提供的参考品牌一览表”的材料品牌,材料价不再调整,只供承包人与发包人项目管理部、监理单位三方定板时参考使用,三方应在高于或等同于参考品牌的质量水平基础上选用合格材料品牌,也可选用提供的参考品牌。4.2.2.1.4.在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已列出的项目,但没在“发包人指定品牌及材料价格表”中列出的材料,材料价不再调整。4.2.2.1.5.由于设计变更、发包人指定的减少工作内容时,引起减少工程量,除从固定总价中扣减此部分的合同价款外,同时扣减此部分的价差调整。4.2.2.1.关于材料价格【适
42、用于非总价包干工程】对发包人在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中采用的“发包人指定品牌及材料价格表”(详见本合同第二册工程计价信息第二部分工程计价清单)、“发包人提供的参考品牌一览表”(详见本合同第二册工程计价信息第二部分工程计价清单)的安装工程,结算时材料价按以下方式计算:4.2.2.1.1.发包人指定品牌的材料,按签订的材料三方买卖合同价格计算。发包人指定品牌的材料费只计取税金,规费按工程所在地政府造价部门红头文件计取,且不乘以报价系数。本工程合同价款已包含发包人指定品牌的材料费,在支付给承包人的进度款和结算款时,需按本合同第三册专项条款及合同附件附件6-2【修编时间2017-01-01】 “买卖合同”
43、中的相关约定,扣除发包人已代付给材料供应商的发包人指定品牌的材料款。同层排水系统管件,由承包人在发包人指定品牌的范围内,选择其中一个品牌,与厂家直接签订合同采购,同层排水系统管件材料价已在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上包干,结算时材料价不再调整。4.2.2.1.2.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不计取规费、税金,保管及卸车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等费用已在投标报价中考虑,结算时不再另计。本工程合同价款不包含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费,但结算时,需扣除承包人多领部分的材料设备费,需扣除承包人多领部分的材料设备费=(发包人项目管理部、供应商、承包人三方确认的送货单的材料设备数量-按承包范围和竣工图
44、计算的此项工程量“本合同第二册工程计价信息第二部分工程计价清单安装工程材料消耗量表”中的此项消耗量)发包人确定的此项材料设备价格。4.2.2.1.3.列明在“发包人提供的参考品牌一览表”中的材料,主材已在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上包干,材料价不再调整,只供承包人与发包人项目管理部、监理单位三方定板时参考使用,三方应在高于或等同于参考品牌的质量水平基础上选用合格材料品牌,也可选用提供的参考品牌。4.2.2.1.4.在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里已列出了项目,但没有在“发包人指定品牌及材料价格表”里列出的材料,已在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上包干,材料价不再调整。4.2.2.1.5.发包人指定品牌材料、全费用综合包干单
45、价表中注明暂未包含的参考品牌材料,结算时材料费不乘以报价系数。4.2.2.2.当发生主材变更(详见本合同第二册工程计价信息第一部分条款4.4.2,和新增材料单价时(详见本合同第二册工程计价信息第一部分条款4.4.4),材料价格按以下条款计算: 4.2.2.2.1.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4.2.2.2.1.1.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每件单价5万元以下,含5万元):材料设备结算价格(元)=发包人确认的材料设备到工地交货价(元) (1+2.5%含采购费、保管费和卸车费)。4.2.2.2.1.2.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每件单价5万元以上):材料设备结算价格(元)= 发包人确认的材料设备到工地交货价(元) +1250元含采购费、保管费和卸车费)。4.2.2.3. 总价包干安装工程的设计变更、发包人指定的增减工作内容/非总价包干安装工程的电线和电缆工程量计算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