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选厂生产管理制度
选厂生产管理制度
选厂职责范围
一、基本职能
1. 组织选矿安全生产。
2. 控制选矿综合成本。
3. 提高生产经济技术指标。
4. 设备、物资、能源管理。
5. 开展选矿实验工作。
6. 黄金冶炼工作。
7. 其他辅助性管理。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生产组织管理:
1. 按月份生产作业计划组织选矿生产,确保黄金产量计划指标完成;
2. 对生产流程的各道工序适时进行工艺、质量等的管理;
3. 做好生产工序原始记录的填写和管理工作;及时编制、报出生产日、月报表;
4. 做好安全文明生产工作,及时、认真落实公司和安全环保部的隐患整改意见,搞好标准化、规范化生产;
5. 参加并配合安全生产事故、人身伤亡事故和设备事故的分析、调查、处理工作。
(二)成本控制与核算管理:
1. 实行成本目标管理,层层分解、落实,达到三级控制,即车间、工段、班组三级控制;
2. 实行成本费用指标与效益工资挂钩的考核办法,严格执行奖罚规定;
3. 建立、健全、完善成本核算记录,物资消耗来源清、去向明、手续全,记录准。
(三)技术经济指标管理:
1. 参与技术经济指标计划的制定和修改工作;
2. 及时监督技术经济指标的执行情况,适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指标的先进性。
(四)设备管理:
1. 负责设备大修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大修计划应于年初报机动能源部;
2. 负责设备中修、小修的组织与实施;
3. 负责设备日常的保养与维修工作;
4. 发生设备事故,除负责组织抢修外,配合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取证、分析、处理工作;
5. 负责除坑口以外包括公司所属其他部门所有设备、设施及电力、电信线路的维修工作;
6. 配合机动能源部进行随机(设备)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五)物资能源管理:
1. 按规定领取定额材料、限额材料和其他物品;
2. 负责有关易制毒化学品的接收、储存、使用等安全管理工作;
3. 做好材料、物品的保管和使用等管理工作;
4. 按规定组织废旧材料、物品的回收、利用和处理工作;
5. 做好节能设备、设施和先进工艺、方法的引进、实验、推广工作。
(六)选矿实验工作:
1. 随时根据需要做好现场流程考察;
2. 负责流程中炭活性跟踪考察实验;
3. 负责原料部外购矿石选矿实验;
4. 适时负责地提出选矿实验报告。
(七)黄金冶炼:
1. 根据有关部门的指令,进行冶炼前的工具、物料、物品、场所等的准备工作;
2. 负责冶炼工序的操作;
3. 协助有关人员进行冶炼产品和工具、设施、物品的整理验收入库工作;
4. 认真填写有关记录,及时登记表册。
(八)负责选、冶先进工艺、设备、设施的自主研发和引进工作。
(九)按规定进行劳动工资的管理。
(十)负责尾矿输送管理。
(十一)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对口接洽、接待相关部门、单位的相关事宜。
三、权限
1. 对生产用物资、设备、备件的质量及供应情况有监督考核权。
2. 对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违章指挥有权抵制直至申诉。
3. 对公司相关部门的相关工作有考核权。
四、责任
1. 对生产组织不力,未能完成生产计划指标负责。
2. 对全厂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运行安全负责。
3. 对各种违章操作产生的后果负责,对生产工序的标准化、规范化负责。
4. 对成本控制不力,造成超支负责。
5. 对尾矿输送的安全生产、规范生产负责。
选矿工序管理制度
一、选矿工艺管理
(一)选厂工艺流程及生产指标的制定:
1. 选矿实验室负责选矿实验工作,提出试验报告;
2. 由厂长召集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对报告进行评估,在评估基础上进行选矿试生产。一般试生产至少进行2个原班;
3. 依据试生产的技术指标参数,反馈实验室进行改进;
4. 实验室调整后的工艺流程及技术参数经研究通过后,由厂长颁布施行。
(二)各工段、班组对颁布的工艺流程和技术参数必须严格执行,在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须及时反映,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变动。
(三)选矿实验室及选矿工程技术人员对选厂工艺流程的实施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四)选矿工艺技术流程和生产指标的改动须进行相关实验、研究,实验室提出方案后,报生产副厂长、厂长和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施行。
二、碎矿管理
(一)进入原矿仓的矿石块度要求小于650mm,且不能混有铁器、木杆等杂物。
(二)重型板式给矿机料层必须保持在400mm以上,避免有大块矿石冲击重板。
(三)颚式破碎机排矿口要控制在90mm—100mm;中型圆锥破碎机排矿口要控制在20mm—50mm;细碎HP300破碎机排矿口要控制在11mm—13mm;在生产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排矿口尺寸,以便及时加垫或更换衬板以及进行排矿口的调整。
(四)圆振筛、单层筛,筛口要求控制在10mm×14mm,在生产过程中要及时补换筛片,确保筛子完好,避免跑大块。
(五)生产过程中,要求各岗位做好记录,厂部定期进行抽查。
三、磨矿管理
(一)磨矿作业要求处理量保持在1900T/D以上,细度要求-200目达到80%以上。
(二)磨矿作业操作要严格按照技术规程执行。
(三)每班要清理核子秤两次,以保证供矿计量准确。
(四)操作过程要控制平稳,根据矿石性质及时调解,避免跑粗现象。
(五)确保分级机、旋流器工艺技术参数成立,及时检查更换渣浆机备件、旋流器溢流管及沉沙嘴,以保证分级效果。
(六)及时补加钢球,保证磨矿效果。
(七)调节好絮凝剂,避免浓密机跑浑。
四、浸出管理
(一)浸出矿浆浓度确保40%-42%。
(二)氧化钙首槽浓度要控制在0.1‰-0.15‰(万分之一至一点五)。
(三)氰化钠浓度首槽控制在0.3‰-0.5‰(万分之三至五),其浓度高低随供矿品位变化进行调整。2g/t以下为0.3‰-0.4‰(万分之三至四),2g/t-3g/t为0.4‰-0.45‰(万分之四至四点五),3g/t以上为0.45‰-0.5‰(万分之四点五至五)。
(四)隔炭筛、安全筛要保持完好,发现漏炭及时更换筛片。
(五)要控制好各槽的底炭浓度,按操作规程进行串炭。
(六)确保10#槽矿浆浓度不低于38%。
五、压滤管理
(一)尾渣水分要求控制在20%-23%之间,以确保压滤效果。
(二)定时检查滤布、滤板损耗情况,发现破损及时更换。
(三)压滤回水要及时打到高位水池。
(四)及时清理污水池和事故池,避免污水外冒,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六、解吸电解管理
(一)解吸压力0.5mpa-0.6mpa;解吸温度150℃;解吸液浓度5%;Ph=13;解吸液流量5 m3/h-7m3/h;批作业时间18 h-20h。
(二)解吸电解操作要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提炭过程要严防杂物进入解吸流程。
(四)解吸前(后)活性炭要坚持酸洗。
(五)定期回收粉炭。
(六)认真采取载金炭、贫炭、贵液、贫液样品。
(七)提、排炭过程中要作好粉炭回收工作。
(八)排尾液过程中要检查管线是否畅通,避免喷液现象发生。
(九)配合炼金室人员做好起金泥工作。
七、活性炭管理
(一)活性炭的选购标准:
1. 活性炭粒度(目):6-16>90%;
2. 活性炭强度≥90%;
3. 活性炭干燥减量≤10%;
4. 活性炭充填密度0.45g/cm3-0.55g/cm3;
5. 活性炭碘吸附值≥860mg/g。
(二)活性炭的使用:
1. 进入流程中的活性炭粒度(目):6-16,对不符合标准的活性炭必须预先筛分处理;
2. 新炭必须先经10#槽打磨处理后,方可进入9#-1#槽参加循环;
3. 新炭与旧炭在工艺流程中禁止掺混使用;
4. 对活性炭装、运、卸的地点和路途中洒落的炭必须及时回收;
5. 浸出工艺过程中各级间筛不允许跑、漏炭,安全筛不准跑大粒炭;
6. 电解排炭必须坚持批批酸洗,酸洗后排炭要控制速度,炭层不允许超过50mm厚,洗炭后,粉炭必须回收;
7. 电解的各种含炭水必须经过压滤处理后排入流程;
8. 流程中的活性炭要避免油污染,各工段要加强管理,避免含油污水进入流程;
9. 各操作台面、地面等不允许炭颗粒存在;
10. 3#静态吸附槽隔炭筛不允许跑炭,更换筛片时要停风;
11. 流程中的活性炭添加或火法再生由生产厂长批准;
12. 粉炭的清理要避免流失或进入流程,并且及时送交炼金室,取样待验,做好记录。
八、浸出槽活性炭串炭管理
确保各槽炭浓度均衡、稳定,沿浸出槽由前到后,炭浓度由小到大且形成一定幅度的梯度。
(一)非新活性炭禁止添加入10#槽。
(二)10#槽串入9#槽必须经生产厂长批准。
(三)10#槽浓度控制在15g/L-25g/L之间。
(四)1#-9#槽炭浓度要求时刻稳定均衡。
(五)串炭要求从电解排炭到9#槽开始至下批排炭前结束。
(六)串炭方法:1#槽提炭结束后,根据浓度梯度立刻同时串8#、6#、4#、2#槽炭,然后再同时串9#、7#、5#、3#槽炭。
(七)严禁隔炭筛跑炭。
(八)串炭期间严禁矿浆短路现象出现。
(九)1#-3#静态吸附槽每个槽的炭量不得少于3吨。
(十)1#静态吸附槽炭品位达到1000g/t以上时开始提炭解吸并做相应的串炭。
选厂文明生产管理规定
一、环境的文明卫生和设备的完好,是保证选矿生产低耗、优质、高效的前提,在组织生产中必须把文明生产抓紧抓好。
二、厂部成立文明生产领导小组,厂区卫生实行分片包干,厂内卫生实行分工负责,落实到人。
三、每周五为文明生产检查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认真落实,限期整改。
四、所有岗位和所有机械设备卫生均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做到地面无泥浆和杂物,木见本色,铁无油垢。
五、一切机械设备运行平稳,声音正常,无跑冒滴漏现象。按时注油、清扫,及时紧固,各部轴瓦及机体均不应在超过规定温度条件下运行,确保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六、所有机械设备、备品备件和消耗材料,按定置管理规定,分别设有存放场地,做到存放整齐有条理。选矿的中间产品和废旧物料要妥善保管,定期回收。
七、工业厂房的墙壁清洁卫生,无泥浆,门窗完好无损,玻璃明亮,墙壁中悬挂的各种规章制度、规程、卡片等,做到整齐、美观、大方。
八、认真落实好检修项目,做到检修认真不漏项,确保检修质量,文明作业,检修后做到人走场地净,杜绝乱堆乱放,马虎从事。
九、严禁将废、旧、杂物混入矿浆,检修时拆掉的安全设施,检修后应及时恢复。
十、文明生产和设备完好程度与个人奖金紧密挂钩,及时兑现。
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根据需要定期或临时对工艺流程进行考察。
二、根据需要对流程中的活性炭进行考察。
三、及时对原料部、质量检查部所送矿样进行浸出试验或配矿浸出试验,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试验报告。
四、试验要求:
(1)原矿样品粒度:<3mm;
(2)磨矿细度:-200目≥80%;
(3)调碱时间:1h;
(4)矿浆PH值11;
(5)初始NaCN浓度:≥0.5/‰;(万分之五)
(6)浸出时间:24h;
(7)配矿比:自产矿石∶外购矿石=9∶1。
试验报告要求提交矿样浸出率、NaCN耗量及CaO耗量。
五、严格试验操作程序,保证试验准确,并做好试验设备设施的维护工作。
六、准确无误的打印实验报表。
炼金室管理制度
一、接到炼金通知后,提前一天通知财务人员和保卫人员,做好各自准备工作。
二、炼金人员必须提前一天准备好各种物料,提前检查各个设备设施是否正常。
三、与电解人员一起做好起金泥工作。
四、严格按照炼金程序进行熔炼作业,炼金期间要确保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作业,监熔人员要在工作现场全程监熔。
五、炼金期间所有炼金人员一律将手机关闭后上交,由保卫人员保管,炼金后领回。通讯一律使用内部电话,并由保卫人员做好记录。
六、所有炼金人员、监熔人员、保卫人员不得将炼金时间告诉与工作无关人员。
七、不得使用炼金室微机打游戏、聊天等。
八、炼金人员须做好以下记录:
1. 金泥取回时间、湿重、水分;
2. 硝酸及盐酸用量;
3. 投料时间、溶浸结束时间;
4. 还原开始及结束时间;
5. 装炉时间、铸锭时间(第一炉、第二炉);
6. 各炉金锭件数、重量;
7. 化验样品的送样份数、重量;
8. 结束时间。
九、炼金室内有关半产品要协助财务人员及时采样、称重、化验、入库,并做好记录。
十、炼金结束后,要及时打扫卫生,认真检查,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按保卫制度要求,参与炼金人员经检查后方可离开炼金室。
尾矿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尾矿设施是指尾矿输送系统、回水系统、尾矿库设施等。
二、尾矿设施在投入使用前由公司组织安全检查、验收、评估,经过有关部门通过,方可投入使用。尾矿库闭库的检查、验收、评估工作由公司组织。
三、尾矿设施运行过程中,责任单位必须严格按设计和技术规定认真做好输送、放矿、筑坝、回水及坝体的维护管理工作,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记录。
四、负责尾矿库安全巡查及维护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国家有关规定。
六、尾矿库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对尾矿库设施进行安全检查(6-9月主汛期进行班检查、10-5月进行日检查)。责任单位必须组织安全员、技术人员对尾矿库进行安全检查(6-9月实施周检查、10-5月实施月检查),公司安全环保部对尾矿库设施组织安全大检查和不定期安全抽查,汛期(6-9月)公司组织不定期安全检查。
七、所有检查必须做好记录。
八、任何人发现尾矿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时,都必须及时报告选厂和安全环保部,如遇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九、对发现的尾矿设施运行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有关单位必须及时予以研究、整改。
放射源管理制度
选矿生产使用的核子秤、浓度计,其主体中的核放射源对人体具有危害性,属环保部门重点监控的对象,为保证职工的身心健康,对放射源管理作以下规定:
一、放射源对人体具有危害性,严禁非工作人员靠近,且不得在距放射源2m内停留超过5分钟。
二、负责放射源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时,应尽量快速检查,停留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三、从事放射工作的负责人,应采取有效措施使本单位的放射工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四、负责放射源管理的工作人员,应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非安全防护区。
五、放射源具有放射性,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不得靠近,以免发生事故。
六、当放射源发生放射事故时,负责放射源管理的工作人员必须立即采取防护措施,控制事故影响,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安全环保部门反映。
七、放射源拆除前要提前做好安全防护准备,在环保部门的监护下进行。
八、每年定期请阜新市工业卫生部门进行射线检测。
氰化钠库消防预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第61号令,强化职工消防安全意识,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确保矿山财产安全,保护广大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立足于现有消防器材,并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以便发现火情时,能及时有效地予以处置。制定本预案,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二、情况设置
电器设备线路老化,超负荷使用电器致使线路或电器着火,职工使用明火引起其它易燃物品着火,若不及时处置将会造成严重后果。
三、氰化钠库概况
氰化钠库主要建筑:液体氰化钠库房一处,面积84平方米,最大库容可存40吨液体氰化钠,设有防盗门,防护铁窗,库外设有可成像的监控设备。
四、消防器材装配
1. 手提式MFZ8灭火器5具、手提式MTZ2灭火器2具。
2. 灭火锹5把,灭火沙1m3。
五、组织结构
(一)指挥部组成
成员:公司主管消防的副总、保卫部部长、消防专干、调度室主任、选厂厂长、供应部部长
1. 扑救组
组长:保卫部部长
成员:1名技术人员、5名兼职消防队员、供应部部长、选厂厂长及义务消防员
任务:负责火灾的扑救工作
2. 疏散引导组
组长:选厂副厂长
成员:选厂工作人员
任务:组织疏散引导危险区域人员有序离开事故现场
3. 联络通讯组
组长:调度室主任
成员:调度室工作人员
任务:确保负责火灾现场的联络通讯,使联络通畅
4. 警戒组
组长:保卫部副部长
成员:5名保安
任务:负责火灾现场的警戒,控制闲杂人员进入火灾现场,确保扑救工作胜利进行
(二)指挥部的职责
1. 制定总体决策和灭火行动方案,适时调整作战方案,组织协同作战。
2. 指挥灭火行动及物资疏散。
3. 根据需要调集所需的消防器材。
4. 根据现场需要,决定切断现场区域内的电力。
六、灭火处置程序
当工作人员发现火情时,应迅速向保卫部值班人员报告(8169270. 8168297)。保卫值班人员接到报告或电话后迅速的向保卫部领导汇报,同时向调度室报告,保卫部立即组织兼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赶赴现场,消防队员就近搬运消防器材前往现场,进行扑救灭火,调度室接到汇报后迅速将有关事宜向上级部门报告,并通知相关人员,由疏散引导组立即组织疏散区域内人员,确保人员安全有序地疏散出来。
七、注意事项
1. 在火灾扑救中要坚持统一指挥、科学决断、有效处置、确保安全的原则。
2. 突出救人第一,力争把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3. 进入一线灭火人员业务要精,确保安全。
合质金和载金炭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尤其是产成品和半成品的管理,堵塞漏洞,防止各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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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发生,制定本规定。
一、关于合质金管理
1. 严格执行炼金室管理制度,在起金泥、冶炼、成品取样、成品护送时(炼金室——金库),必须有三人以上同时在场,并认真做好记录。其中产成品从炼金室到成品库护送过程中,至少需由2名保卫人员持枪押运。
2. 合质金样品的管理
(1)合质金的取样按公司产品冶炼专业技术标准中有关规定执行。
(2)合质金的取样必须有三人在场监督进行,并且当面封存、称重、签字、记录,其全过程必须在监控范围内进行。
(3)封存后的样品由保卫人员负责移交化验室主任验收。化验室主任验收确认无误后,缩分、制样、化验。其缩分取样量为0.6-1.0克之间。
(4)缩分剩余样品封存称重后,在封口签字,交保卫人员保管。
(5)保卫人员保管到下批次冶炼时为止,将剩余样品交回炼金室冶炼。
(6)所有交接过程必须有两人以上签字并详细记录。
(7)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期限为6个月。
3. 载金炭样品的管理
(1)载金炭的取样在提炭过程中进行,每30分钟一次。
(2)总取样量一般控制在100克之内。取样时必须两人同时在监控范围内作业、封存、称重后,移交保卫部门人员。
(3)保卫人员将封存后的样品送交化验室主任。化验室主任缩分后留样化验,其留炭量不应大于50克。
(4)剩余样品交回保卫人员保管并返回流程中。其间移交过程中化验人员称重封存后返回流程,流程岗位必须有工人在场,并签字记录。
4. 合质金和载金炭的取样记录保存期为3年。任何人不得涂改、损坏或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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