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n 目前文档修改密码:8362839第1号华阴市人民政府相关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实施措施经3月24日华阴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经过,现予公布,自4月1日起实施。市 长: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华阴市人民政府相关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实施措施为了深入加强新开工项目标管理,规范项目相关审批程序,提升政府工作部门办事效率。结合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相关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通知(陕政办发1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措施。第一条:严格规范投资项目开工条件各类投资项目开工必需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计划、土地供给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二)计划区内项目选址和布局必需符合城镇计划,并依据
2、城镇计划法相关要求办理相关计划许可手续。(三)需要申请使用土地项目必需依法取得用地同意手续,并已经签署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协议或取得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其中,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投资项目,应该依法以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法取得土地。(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其它相关要求。第二条:市经济发展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和统计局等相关部门建立开工项目管理联动机制。共同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工作。第三条:实施审批制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首先向市经济发展局报送项目提议书,依据项目提议书批复文件分别向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和环境保护局申请办理计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完
3、成相关手续后,项目单位依据项目论证情况向市经济发展局报送可行性研究汇报,并附计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等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汇报批复后,项目单位依据批复文件向城镇计划部门申请办理计划许可手续,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正式用地手续。第四条:实施核准制企业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分别向市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和环境保护局申请办理计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手续。完成相关手续后,项目单位按规范要求向市经济发展局报送项目申请汇报,并附计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文件。市经济发展局依据相关要求上报上级发改部门推行核准手续后,项目单位依据核准文件向市建设局申请办理计划许可手续,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正式用地手续。第五
4、条:实施立案制企业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必需首先向市经济发展局等立案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立案手续,立案后,分别向市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和环境保护局申请办理计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手续。以前公布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立案暂行措施和本条要求程序不一致,以本条要求为准。第六条:市经济发展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等部门要严格遵守上述程序和要求,加强相互衔接,确保各个工作步骤规范运行。对未取得计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文件项目,经济发展局不得审批或核准。对于未推行立案手续或未予立案项目,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对应以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法取得土地项目,国土资源局要会同经
5、济发展局、建设局、环境保护局等部门将相关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方案。对未按要求取得项目审批(核准、立案)、计划许可、环评审批、用地管理等相关文件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局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对于未按程序和要求办理审批和许可手续,要撤销相关审批和许可文件,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第七条:开工项目实施汇报制。不管实施审批、核准或立案投资项目,项目单位依据前述要求完成各项手续后,预备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负责该项目审批(核准、立案)市经济发展局汇报拟新开工项目基础信息和拟开工时间,并附相关证实文件资料,市经济发展局建立健全对应新开工项目登记管理档案。第八条:信息公告。市经济发展局负责将全市投资50万元以上新开工项目
6、单位关键建设内容和规模、各项审批和许可文件名称、文号等信息,经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其它方法按月向社会公告。第九条:监督检验。各类投资主体应严格实施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投资建设程序。(一)项目开工前,必需推行完各项建设程序,并自觉汇报和接收监督。(二)对于以化整为零、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审批、核准或立案文件项目,经济发展局等项目审批(核准或立案)部门要依法撤销该项目标审批、核准或立案文件,并责令其停止建设。(三)对于违反城镇计划、土地管理、环境保护、施工许可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要求和开工汇报制度私自开工建设项目,一经发觉,即应责令停止建设,并由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依法给予处罚,
7、由此造成损失均由项目投资者负担。(四)对于在建设过程中不遵守城镇计划、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和施工许可项目,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要依法给予处罚,责令其停止建设或停止生产,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五)对于篡改、编造虚假数据和虚报、瞒报、拒报统计资料等行为,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附件:1、项目运作总步骤图(政府投资项目步骤、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步骤、企业立案制项目步骤)。2、陕西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本)。3、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申请表和立案表范本。4、征收土地程序。5、项目用地办理土地计划工作步骤6、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申办程序。7、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程序。8、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8、程序。9、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程序。10、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程序。11、现实状况用地“招拍挂”拆迁工作程序。12、新征建设用地费用一览表。13、陕西省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内容及要求。14、土地预审申请汇报、预审申请表、预审意见书、建设用地申请表、国有土地划拨(协议)出让方案签报表审批单、国有土地招(拍、挂)出让方案签报审批单规范文本。15、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程序。16、建设用地计划许可证办理程序。17、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办理程序。18、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步骤。19、房屋建筑和市政基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程序。20、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21、建设工程收费一览表。2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许可
9、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建设用地计划许可申请、建筑工程计划设计条件书(一)、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审查意见通知书、建设用地计划许可证申请表、建设工程计划许可申请、建筑工程计划设计条件书(二)、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申请表(一)、建设项目规费征收审核单、规费缴纳通知单、设置户外广告许可申请、圈砌围墙等构筑物许可申请、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申请表(二)、工程项目报建申请、工程招标申请、工程施工许可申请等规范文本。项目运作总步骤图1、实施审批制政府投资项目向城建部门申请办理计划选址项目单位向发改部门报送项目提议书向国土部门申请办理用地预审向环境保护部门申请办理环评审批向发改部门报送可行性研究汇报(附:计划
10、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文件)向城建部门申请办理用地计划许可向国土部门申请办理正式用地(持项目提议书批复)(持可研批复)向城建部门申请办理工程计划许可等(附:政府土地审批件或土地使用证)2、实施核准制企业投资项目项目单位提出申请向城建部门申请办理计划选址向国土部门申请办理用地预审向环境保护部门申请办理环评审批向发改部门报送项目核准申请汇报(附:计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文件)向城建部门申请办理用地计划许可向国土部门申请办理正式用地手续向城建部门申请办理工程计划许可等(附:政府土地审批件或土地使用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提交其它文件(持核准批复)注:实施核准管理项目见陕西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
11、如有调整以最新目录为准)陕西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本)简明说明:(一)本目录将国务院颁布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本)原文列入,对国务院授予地方政府核准权限,采取下划线形式表述,明确划分了省市两级核准权限。(二) 本目录所列项目,是指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三) 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本目录以外项目,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专门要求严禁投资项目以外,实施立案管理。(四) 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专门要求项目标审批或核准,按相关要求实施。(五) 本目录对政府核准权限作出了要求,其中:1、目录要求“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行业主管
12、部门核准,其中关键项目报国务院核准。2、目录明确要求“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核准权限没有下放。目录要求“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项目,明确划分了省市两级核准权限;省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其中关键项目报省政府核准;市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项目由市级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其中关键项目报市级政府核准。目录明确要求“由市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核准权限不得下放。3、依据促进经济发展需要和不一样行业实际情况,可对特大型企业投资决议权限尤其授权。(六)本目录为本。依据情况改变,将适时调整。一、农林水利农业:包含开荒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
13、部门核准。水库:国际河流和跨省(区、市)河流上水库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它水库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它水事工程:需中央政府协调国际河流、包含跨省(区、市)水资源配置调整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跨市水资源配置调整项目,和其它造成跨市影响水事工程,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它项目由市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二、能源(一)电力。水电站:在关键河流上建设项目和总装机容量25万千瓦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总装机容量25万千瓦(不含)5000千瓦(含)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它项目由市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水库电站项目按水库项目权限进行核准。抽水蓄能电站:由国务院
14、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火电站: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热电站:燃煤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它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风电站: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不含)-1万千瓦(含)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总装机容量1万千瓦以下项目由市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核电站:由国务院核准。电网工程:33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网工程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330千伏(不含)-110千伏(含)电压等级电网工程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工程项目由市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二)煤炭。煤矿:国家计划矿区内煤炭开发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
15、门核准,其它煤炭开发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煤炭液化:年产50万吨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它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三)石油、天然气。原油:年产100万吨及以上新油田开发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它项目由含有石油开采权企业自行决定,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立案。天然气:年产20亿立方米及以上新气田开发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它项目由含有天然气开采权企业自行决定,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立案。液化石油气接收、存放设施(不含油气田、炼油厂配套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设施: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国家原油存放设施:由国务院投资主
16、管部门核准。输油管网(不含油田集输管网):跨省(区、市)干线管网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输气管网(不含油气田集输管网):跨省(区、市)或年输气能力5亿立方米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它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三、交通运输(一)铁道。新建(含增建)铁路:跨省(区、市)或100公里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它项目按隶属关系分别由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或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二)公路。公路:国道主干线、西部开发公路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跨省(区、市)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国道、省道和专用公路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县道、乡道项目由市级投资主管部
17、门核准,其它项目不进行核准。独立公路桥梁、隧道:跨境、跨海湾、跨大江大河(通航段)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它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三)水运。煤炭、矿石、油气专用泊位:新建港区和年吞吐能力200万吨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它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集装箱专用码头: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内河航运:千吨级以上通航建筑物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它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四)民航。新建机场:由国务院核准。扩建机场:总投资10亿元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它项目按隶属关系由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或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扩建军民适用机场:
18、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军队相关部门核准。四、信息产业电信:中国干线传输网(含广播电视网)、国际电信传输电路、国际关口站、专用电信网国际通信设施及其它包含信息安全电信基础设施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邮政:国际关口站及其它包含信息安全邮政基础设施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电子信息产品制造:卫星电视接收机及关键件、国家特殊要求移动通信系统及终端等生产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五、原材料钢铁:已探明工业储量5000万吨及以上规模铁矿开发项目和新增生产能力炼铁、炼钢、轧钢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它铁矿开发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有色:新增生产能力电解铝项目、新建氧化铝项目
19、和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矿山开发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它矿山开发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石化:新建炼油及扩建一次炼油项目、新建乙烯及改扩建新增能力超出年产20万吨乙烯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化工原料:新建PTA、PX、MDI、TDI项目,和PTA、PX改造能力超出年产10万吨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化肥:年产50万吨及以上钾矿肥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年产50万吨(不含)10万吨(含)钾矿肥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它磷、钾矿肥项目由市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水泥:除严禁类项目外,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稀土:矿山开发、冶炼分离和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稀土
20、深加工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它稀土深加工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黄金:日采选矿石500吨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它采选矿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六、机械制造汽车:根据国务院同意专题要求实施。船舶:新建10万吨级以上造船设施(船台、船坞)和民用船舶中、低速柴油机生产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城市轨道交通: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信号系统和牵引传动控制系统制造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七、轻工烟草纸浆:年产10万吨及以上纸浆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年产3.4万吨(含)10万吨(不含)纸浆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它纸浆项目严禁建设。变性燃料乙
21、醇: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聚酯:日产300吨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制盐: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糖:日处理糖料1500吨及以上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它糖料项目严禁建设。烟草:卷烟、烟用二醋酸纤维素及丝束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八、高新技术民用航空航天:民用飞机(含直升机)制造、民用卫星制造、民用遥感卫星地面站建设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九、城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由国务院核准。城市供水:跨省(区、市)日调水50万吨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日供水50万吨(不含)10万吨(含)和跨市调水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日供水10万吨以下城市供水项
22、目由市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城市道路桥梁:跨越大江大河(通航段)、关键海湾桥梁、隧道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它城建项目:污水处理:日处理能力5万吨及以上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垃圾处理: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200吨及以上项目、危险废弃物和医疗废弃物处理设施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它城建项目由市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十、社会事业教育、卫生、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大学城、医学城及其它园区性建设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旅游:国家关键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国家关键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设施,世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区内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项
23、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体育:F1赛车场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娱乐:大型专题公园由国务院核准。其它社会事业项目:按隶属关系由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1000万元及以上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1000万元以下项目由市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十一、金融印钞、造币、现金纸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十二、外商投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总投资(包含增资)1亿美元及以上激励类、许可类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总投资(包含增资)5000万美元及以上限制类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国家要求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包含配额、许可证管理外商投资企
24、业设置及其变更事项;大型外商投资项目标协议、章程及法律尤其要求重大变更(增资减资、转股、合并)事项,由商务部核准。上述项目之外外商投资项目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省商务厅根据相关法规办理核准。十三、境外投资中方投资3000万美元及以上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中方投资用汇额1000万美元及以上非资源类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上述项目之外境外投资项目,中央管理企业投资项目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立案;其它企业投资项目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省商务厅根据相关法规办理核准。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创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由商务部核准。项目单位在发改部门办理立案手续向
25、城建部门申请办理计划选址向国土部门申请办理用地预审向环境保护部门申请办理环评审批向城建部门申请办理用地计划许可(附:计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文件) 向国土部门申请办理正式用地手续国土部门申请办理正式用地手续向城建部门申请办理工程计划许可等(附:政府土地审批件或土地使用证)3、实施立案制企业投资项目(持立案确定书)注:凡陕西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以外,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项目,实施立案管理。国家另有要求,根据要求实施。土地手续办理程序一、征收土地程序征收土地,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及实施计划需要,根据要求程序和同意权限,依法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赔偿,将农民集体全部土地
26、征为国有土地行为。征收土地工作在华阴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国土资源局主管并负责组织实施。征收土地按下列程序办理:1、国土资源局在征收土地所在区域张贴市政府预征土地通告,并通知相关部门在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修、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等相关事宜。2、国土资源局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权属、地类、现实状况、人口进行调查,确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赔偿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报经华阴市人民政府审核后,按法定程序报批。3、征收土地方案经同意后10日内,国土资源局将同意征地机关、同意文号、征收土地全部权人、位置、地类、面积和征地赔偿标准
27、、人员安置措施、办理征地赔偿登记期限、地点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乡镇(办)、村进行征地赔偿公告。4、被征收土地全部权人和使用权人应该在公告要求期限内,持集体土地全部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及其它有效权属证实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赔偿登记。在要求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赔偿登记,其赔偿内容以国土资源局调查结果为准。5、国土资源局依据登记情况,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土地赔偿安置方案并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乡镇(办)、村给予公告。被征收土地全部权人和使用权人对征收土地赔偿安置方案有不一样意见,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6、国土资源局依据被征收土地全部权人和使用权人提出意见和提议,对征收土地赔偿安置方案进行修改,兑付征
28、地赔偿,签署土地征用协议,报华阴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公告实施。二、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计划及国家供地目录,办理土地手续程序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计划,是指征用地块已计划为预留建设用地或现实状况建设用地。符合国家供地目录,是指征用地块符合国家激励、限制和严禁用地项目目录要求建设用地。土地手续按下列程序办理:1、用地单位提出项目用地预申请。申请中着重说明项目用地名称、用地性质、界址、空间范围、面积、用途等。(属政府投资项目,用地单位持项目提议书批复;属实施立案管理企业投资项目,用地单位持立案确定书。)2、项目用地预审。国土资源管理局审核该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国家用地政策,然后出具用地预审意见。3、
29、建设项目立项。用地单位持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用地预审意见到经济发展局申请立项,取得投资立项批复文件。(属政府投资项目和实施核准管理企业投资项目)4、计划定点。用地单位持项目立项批文到建设局办理建设用地计划许可证和批复文件。(属实施立案管理企业投资项目持计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文件。)5、用地单位持项目立项批文、项目建设用地计划许可证及批复文件,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国土资源局按征地程序办理土地征用手续。三、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计划及国家供地目录,办理土地手续程序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计划,是指征用地块为农用地或未利用地,未计划为预留建设用地。不符合国家供地目录,是指征用地块不符合国家激励、限
30、制和严禁用地项目目录要求建设用地。征用地块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计划,首先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计划,但须得到有同意权限人民政府同意,方可调整。征用地块不符合国家供地目录,不得办理任何土地手续。1、办理土地利用总体计划调整所需要申报材料(1)华阴市人民政府向渭南市政府申请办理土地利用总体计划调整请示文件;(2)调整前土地利用总体计划说明;(3)调整后土地利用总体计划说明;(4)调整前土地利用总体计划图;(5)调整后土地利用总体计划图;(6)包含调整基础农田,附调整前、后基础农田保护区计划图和补划图。2、办理程序(1)受理:渭南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受理土地利用总体计划调整申请;(2)审核相关文、图资料是否完
31、整;(3)现场勘察;(4)整理卷宗;(5)上报渭南市政府审批(属渭南市政府审批权限范围内);(6)转报省政府审批(属省政府审批权限范围内);(7)华阴市人民政府转发渭南或省政府批复。建设项目用地在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计划后,用地单位持用地申请到市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并持用地预审意见进行立项和计划定点。经过立项计划定点后办理土地手续。国土资源局按征地程序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四、不一样性质建设项目用地办理土地手续程序在现在集体土地不能流转情况下,建设项目占用集体土地,必需先征为国有土地后,按不一样性质建设项目用地办理供地手续。(一)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同意后,
32、在土地使用者依法缴纳了土地赔偿费、安置赔偿费及其它费用后,国家将土地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或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行为。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国家给一个特殊政策,国家制订了严格划拨用地目录。关键包含国家机关、军事、城市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国家关键扶持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法律法规明确要求能够用划拨方法供地其它项目用地,均可采取国家划拨方法,用地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申办程序:1、用地单位持下列建设项目标相关同意文件,报国土资源局审核无误后,确定供地方案,报有同意权人民政府同意。(1)建设用地预审意见;(2)用地地形蓝图(1:5000);(3)地籍资料和土地权属证实;
33、(4)项目可行性研究汇报批复和其它立项同意文件;(5)建设用地计划许可证;(6)用地协议书;(7)总平面部署图;(8)有资质单位出具勘测定界及勘界技术汇报书。2、项目单位申请,由有同意权人民政府向建设单位颁发建设用地同意书,项目单位申请,由同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国有土地批复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3、国土资源局参与工程完工验收,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由有审批权人民政府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二)出让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务院授权,县(市)人民政府以国家土地全部者代表身份,和受让人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指定地块、年限、用途和其它条件让和土地使用者
34、,并一次性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可经过协议、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进行。1、协议出让或叫定向议标。是指出让人(国土资源局)和有意受让人进行谈判、切磋、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从而实施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关键是用于市政公益事业项目、非营利项目及政府为调整经济结构,实施产业政策而需要给以优惠、扶持建设项目。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实施评定制度和集体定价制度。其最低限价按以下控制标正确定:(1)未纳入政府贮备新增建设用地协议出让,受让土地单位除支付征地等相关费用外,缴纳政府收益不低于国土资源局采取评定地价20%;纳入政府贮备协议出让,其出让国有土地
35、使用权价格不低于国土资源局采取评定地价80%。(2)存量划拨土地原使用者直接改为出让或因转让、出租、抵押等原因改为出让,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不低于国土资源局采取计划条件下评定地价40%。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程序(1)国土资源局编制国有土地全部权出让计划,报华阴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立即向社会公布。(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公布后,在国土资源局公布时限内(不少于30日),使用土地单位和个人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申请。(3)对符合协议出让条件,国土资源局会同建设局、经济发展局等相关部门,制订协议出让土地方案。(4)国土资源局对拟出让地块土地价格进行评定,合理确定协议出让底价(不得低于基准地价),报
36、有同意权人民政府,待批。(5)协议出让土地方案和底价经同意后,国土资源局应和用地者进行协商,协商一致且议定出让价格不低于出让底价,方可达成协议。(6)依据协议结果,国土资源局和土地使用者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7)国土资源局应该把协议出让结果向社会公告,公告协议出让结果时间不得少于15日。(8)土地受让人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约定,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依法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2、招拍挂出让土地使用权对工业(包含仓储用地、不包含采矿用地)、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用地者,应该采取招拍挂形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37、是指国土资源局公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不特定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依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行为。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土资源局公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依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行为。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土资源局公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要求期限将拟出让宗地交易条件在指定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收竞买人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依据挂牌期限截止时出价结果或现场竞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行为。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程序(1)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出让人)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报经华阴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立即向社会公开公布。(2)出让人根
38、据出让计划,会同建设局、经济发展局等相关部门确定招标出让土地空间范围、用途、年限、计划要求和其它条件等方案报华阴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出让人组织实施。(3)出让人依据招标出让地块情况,编制招标出让文件。(4)出让人在最少投标开始前20日在土地有形市场,当地新闻媒体和指定场所、媒介公布招标公告,公布招标出让宗地基础情况和招标时间、地点。(5)出让人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招标公告要求条件,应该通知其参与招标活动。(6)投标、开标依据下列程序进行:a、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标书投入标箱。招标公告许可邮寄标书,投标人能够邮寄,但出让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方为有效。标书投入标箱后,不可撤回。投
39、标人应对标书和相关书面承诺负担责任。b、出让人根据招标公告要求时间、地点开标,邀请全部投标人参与。由投标人或其推选代表检验标箱密封情况,当众开启标箱,点算标书。逐一宣告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投标人少于三人,出让人应终止招标。c、评标小组进行评标。评标小组由出让人代表、相关教授组成,组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评标小组能够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做出必需澄清或说明,不过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评标小组应该根据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d、招标人依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根据价高者得标正确定中标人,能够不成立评标小组,由招标主持人依据
40、开标结果,确定中标人。(7)以招标方法确定中标人后,出让人和中标人签署成交确定书。(8)中标人按成交确定书约定时间和出让人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9)中标人支付投标确保金抵作国有土地出让金,其它投标人支付投标确保金,出让人在招标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10)招标活动结束后,出让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招标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或指定场所、媒介公布。(11)受让人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约定付清全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程序(1)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出让人)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报经华阴市人民政府同
41、意后,立即向社会公开公布。(2)出让人根据出让计划,会同建设局、经济发展局等相关部门确定拟拍卖出让土地用途、年限、计划要求和其它条件等方案报华阴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出让人组织实施。(3)出让人依据拍卖出让地块情况,编制拍卖出让文件。(4)出让人在最少拍卖开始前20日在当地新闻媒体和指定场所、媒介公布拍卖公告,公布拍卖出让宗地基础情况和拍卖时间、地点。(5)出让人对竞买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拍卖公告要求条件,应该通知其参与拍卖活动。(6)拍卖会依据下列程序进行:a、主持人点算竞买人。b、主持人介绍拍卖宗地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实状况、用途、使用年限、计划指标要求、开工和完工时间和其它相关事
42、项。c、主持人宣告起叫价和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没有底价,应该明确提醒。d、主持人报出起叫价。e、竞买人举牌应价或报价。f、主持人确定该应价或报价后继续竞价。g、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告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再应价或报价,主持人落槌表示成交。h、主持人宣告最高应价或报价者为竞得人。(7)竞买人最高应价或报价未达成底价时,主持人应该终止拍卖。(8)以拍卖方法确定竞得人后,出让人和竞得人签署成交确定书。(9)竞得人按成交确定书约定时间和出让人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10)竞得人支付竞买确保金抵作国有土地出让金,其它竞买人支付竞买确保金,出让人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11)拍卖活动
43、结束后,出让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拍卖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或指定场所、媒介公布。(12)受让人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约定付清全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程序(1)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出让人)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报经华阴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立即向社会公开公布。(2)出让人根据出让计划,会同建设局、经济发展局等相关部门确定拟挂牌出让土地用途、年限、计划要求和其它条件等方案报华阴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出让人组织实施。(3)出让人依据挂牌出让地块情况,编制挂牌出让文件。(4)出让人在最少挂牌开始前20日在当地新闻媒体和指定场
44、所、媒介公布挂牌公告,公布挂牌出让宗地基础情况和挂牌时间、地点。(5)出让人对竞买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挂牌公告要求条件,应该通知其参与挂牌活动。(6)挂牌依据下列程序进行:a、在挂牌公告要求挂牌起始日,出让人将挂牌宗地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实状况、用途、使用年限、计划指标要求、开工和完工时间、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挂牌公告要求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告。b、符合条件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c、出让人确定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d、出让人继续接收新报价。e、出让人在挂牌公告要求挂牌截止时间确定竞买人。(7)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日。(8)挂牌期限届满,根据下列要求确定是否成交:a、在
45、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底价,并符合其它条件,挂牌成交。b、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c、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竞买人报价均低于底价或均不符合其它条件,挂牌不成交。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出让人应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9)以挂牌方法确定竞得人后,出让人和竞得人签署成交确定书。(10)竞得人按成交确定书约定时间和出让人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11)竞得人支付竞买确保金抵作国有土地出让金,其它竞买人支付竞买确保金,出让人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12)挂牌活动结束后,出让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挂牌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或指定场所、媒介公布。(13)受让人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约定付清全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专题词:经济管理 项目 措施 令 主送:各乡、镇(办),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抄送:市委,市纪委,市人大,市政协,人武部。 市法院,市检察院。 华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3月31日印发 (共印9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