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南通市文明小区创建管理要求
(讨论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创建文明小区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关键组成部分,是创建文明城市、建设美好家园、构建友好社会基础工程,是人民群众主动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实践,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升关键载体,是提升小区文明程度、居民文明素质有力手段。为深入规范南通市文明小区建设和管理,促进小区四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特制订本要求。
第二条 小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大家所组成社会生活共同体。南通市文明小区是指以小区居民委员会为单位,所辖区域内单位和居民群众共同参与创建活动,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整体协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建设方面做出好成绩,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社会认可,居民群众满意,并经市相关主管部门测评考评,由市委、市政府同意并命名、表彰小区。
第三条 创建文明小区工作必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关键思想为指导,全方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友好社会重大战略思想,以建设社会主义关键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提升小区居民文明素质和小区文明程度为目标,以服务小区群众、提升居民生活质量为出发点,深入扎实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着力处理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努力把小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社会生活共同体,实现居民素质、群众生活质量和小区文明程度显著提升,为“全方面达小康,建设新南通”营造文明友好社会环境。
第二章 标 准
第四条 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组织领导切实加强。街道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和小区挂钩结对制度和包保负责制度,定时召开会议或开展调研,听取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帮助处理实际问题。小区党组织坚强有力,能协调各方力量,发明性地开展创建工作,并主动做好小区内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及在职党员、新党员等教育管理工作。小区党员在文明小区创建中能充足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小区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无违法乱纪行为。创建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结合本小区实际制订文明小区创建计划、实施方案,健全并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申报评选南通市文明小区期间,能按要求进行公告。小区居民委员会多种职能机构健全,工作人员配置得力,有专员负责文明小区创建工作。辖区单位主动开展区域共建活动,形成“思想教育共抓、环境卫生共护、服务设施共享、文体活动联办、社会治安联防”共建工作机制。创建工作经费落实到位。文明小区创建经费投入有保障,标准上不少于小区可支配经费10%。
第五条 居民民主自治。民主选举制度健全。落实《中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依法实施民主选举,选民参选率达70%以上。小区居民代表大会代表由小区居民和小区单位推选产生,每20—50户推选一名代表,总数不少于50名,结构合理,作用显著;小区居民代表大会和小区居委会同时换届。民主决议和管理不停加强。小区居委会、居民代表共同商讨小区重大事务,形成小区议事会等小区议事机制。小区居委会本身建设不停得到加强,有小区居委会联络群众、岗位责任、述职奖励等工作制度。小区居委会指导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小区民间组织有效运作,指导物业管理企业立即有效化解纠纷,小区民间组织在居委会指导下主动参与小区建设。民主监督主动有力。小区能够经过多个形式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居民有通畅意见表示渠道。建立和居民利益相关和小区重大事项公告和听证制度,完善小区居委会居务公开制度,并设有固定公告栏,公布信息真实立即。
第六条 道德风尚优良。宣传教育主动有效。小区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20字公民基础道德规范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关键民族精神和“包容会通、敢为人先”新时期南通精神宣传教育,发挥道德模范楷模作用,引导居民自觉推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广泛开展“廉政文化进小区”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教育活动有计划、有落实,小区居民知晓率达70%以上。小区有固定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栏或宣传橱窗,能立即宣传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展示优异经典,反应居民良好精神风貌和创建活动结果等。充足发挥“市民学校”、“江海大讲坛”等全民学习平台作用,建立健全小区内外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覆盖各类人群多渠道全方位小区学习网络。学习型单位、学习型家庭、学习型居民不停涌现。小区公德广泛践行。居民自觉遵守文明条约,语言文明,行路文明、停车文明、交往文明。邻里和睦、诚信互助,居民喂养宠物符合公安等部门要求,家庭娱乐等活动不妨碍邻里正常生活。居民生活方法健康,婚丧喜庆节俭文明,小区内无私自乱建宗教设施、无乱烧香、私设聚会点等非正常宗教活动。家庭美德大力弘扬。小区内家庭和睦、尊老爱幼蔚然成风。虐待和不赡养老人案件发生率(起/万户)、家庭暴力投诉率(起/万户)、不抚养未成年人案件发生率(起/万户)均<1。小区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平台作用凸显。落实落实建设部、民政部制订下发《相关深入做好小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意见》,小区内要有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推进小区内学校文体设施、小区活动中心和公共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无偿开放。充足发挥“五老”等小区教育队伍作用,开展丰富多彩未成年人教育实践活动;寒暑假和双休日常常开展有益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活动。深入开展“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为专题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家长切实推行法定监护人职责。群众性创建活动连续深入开展。广泛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友好家庭”创建、“文明楼幢(组)”创建和“小区邻里节”等活动,创建活动覆盖面达80%以上。广泛开展“提倡文明关爱,共沐友好春风”志愿者服务活动,小区登记志愿者人数占总人口百分比达10%,建有志愿者组织,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务调配机制和网络;孤、老、残、弱群体得到常常性志愿服务,大力提倡小区互助服务。小区常常性开展有效心理保健咨询服务。小区居民踊跃参与扶贫帮困、志愿无偿献血等小区公益活动。
第七条 文体活动丰富。小区常常组织居民参与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小区”等活动,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特色鲜明,能满足小区居民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居民常常参与各类体育锻炼。每个小区拥有一定数量业余群众文体活动团体。小区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成国家要求标准。小区居委会有注册登记群众业余文化活动教导员,正常开展活动。群众业余文化活动教导员接收文化馆定时培训。
第八条 环境整齐优美。小区环境卫生。乱搭乱建得到有效遏制,小区内无乱张贴、乱涂画、乱停车,乱设摊点现象,车棚楼道内无杂物堆放,公共厕所为水冲式且设施完好、整齐卫生,化粪池无漫溢,小区河道无倾倒垃圾现象,河面无漂浮物;空调外机设置安全有序。垃圾清运定点立即,垃圾袋装化率100%,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房(箱)密闭且布局合理,整齐美观,无暴露垃圾。建筑垃圾、餐饮垃圾按要求管理,立即清运;督促小区内施工场地围栏作业。广泛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洁制度建立健全并落实到位,小区内各食品经营点卫生情况良好,卫生许可证、上岗人员健康证、营业执照等证照齐全;小区内蚊、蝇、鼠、蟑螂等“四害”孳生场所得到有效控制;居民不喂养家禽、家畜,喂养宠物及信鸽等应符合相关要求。小区环境保护达标。有节能减排方法,有生态创建计划,协调小区内多种有污染建设营业项目按要求办理环境保护审批手续。督促小区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督促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杜绝雨污混接;无危险废物排放(包含工业、医疗),无超标固定噪声源,无白色污染;协调职能部门有效整改饮食业油烟气等污染。小区绿化宜人。绿化布局合理;充足利用现有空间种花植草,见缝插绿;新小区和老小区绿化用地分别达成30%和25%以上。新村绿化无践踏、损坏现象发生;绿化设施整齐完好,绿地内无垃圾、杂物。绿岛绿化无缺株,可绿化面积绿化覆盖率达成95%。
第九条 基础设施完备。服务和活动设施完备。小区办公及可供居民活动用房面积达成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标准;设有“一站式”小区公共服务站,含有“五室三站两栏一校一房一场地”(五室:小区警务室、小区阅览室、小区图书室、小区文娱室、残疾人康复室,三站:小区服务站、小区卫生服务站、劳动和社会保障站,两栏:小区宣传栏、小区公告栏,一校:市民学校,一房:小区健身房,一场地:小区室外活动场地);小区居委会和公共服务站配有电视机、电话机、电脑等基础设备。小区要发明条件建设综合性多功效(养老、助残、救助管理等)服务场所;小区无障碍设施达成标准。小区图书阅览室藏书在3000册以上,或小区内流通共享图书达3000册;小区要有室外健身场所,并配置健身器材,小区其它活动场所配有对应功效设施。道路和街巷设施完备。车行道路无被侵占、毁坏现象;人行道平整通畅,无坑洼积水、被损坏占用等现象;街巷路面硬化。排水管道通畅无堵塞,雨天排水立即,无人为积水。治安设施完备。居住小区有巡查等安全防范制度,封闭小区有门卫值班。新建住宅安装有楼宇对讲电控防盗装置,设有符合安全标准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传统住宅装有简易防火、防盗装置。
第十条 服务功效完善。医疗保健服务优良。小区卫生服务站(中心)基础设施及基础设备达成标准,服务规范。小区公共卫生服务完成率达90%。社会保障服务优良。小区适龄劳感人口就业率达90%;主动开展小区劳动保障服务,小区无双失业家庭,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残疾人保障覆盖率达80%。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优良。计划生育工作达标。计划生育率达100%。小区单位和居民签定计划生育居民自治条约达90%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科学知识普及率达90%以上。小区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覆盖率达95%。小区养老服务优良。广泛开展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等社会化养老服务和居家养老服务。小区志愿者为困难家庭老人提供立即有效志愿服务。外来人口管理服务优良。小区建立外来人口服务站(点),掌握外来人口数量,做好辖区内外来人员居住、婚育情况登记工作。掌握辖区内房屋出租动态,做好居住房屋租赁日常管理工作。在外来人口中主动开展“新市民”教育,引导她们增强对小区认同感,主动融入文明小区建设。居委会指导业主经过公开、公平、公正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依法经营,业主依法维护权利并推行义务。完善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质量监督机制,确保居民生活在整齐、绿化、安全、方便居住环境中。商业和家政服务优良。小区内生活服务设施布点合理、就近便捷。依靠各类中介机构和民间组织,为小区居民提供家政、物业、维修等服务。
第十一条 小区秩序安定。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常常有效。定时或不定时开展形式多样法制宣传教育,居民法制意识普遍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达80%以上,妇女、儿童和老人正当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小区居委会设有些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机制运行正常,民事纠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连续加强。小区治安防控体系得到加强,有一支群防群治队伍,治安防范无死角;入室偷窃等可防性案件发生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由民事转为刑事案件数量小于3起,无群体性事件发生;开展小区消防建设,辖区内居民消防意识增强,万人火灾发生率低于全市居民火灾平均水平,无重大火灾发生;未发生燃气用气死亡事故,安全隐患整改率达80%以上。有效利用专业社会工作者对小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帮教,上述人员重犯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小区内公共场所无公开聚众吸毒现象;小区内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及其人员违法犯罪活动,无“法轮功”等邪教宣传案件发生和邪教组织地下窝点;有效落实各项宣传教育、防范控制工作方法。有效预防和降低青少年违法犯罪。小区居民安全感达85%以上。
第三章 创 建
第十二条 创建文明小区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标准,表现“党政主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文明小区创建作为文明城市建设基础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计划;要把创建文明小区工作成效作为考评街道领导班子关键内容和干部使用、奖惩关键依据。各县(市、区)、街道要依据本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文明小区创建计划,主动推进当地域文明小区创建。
第十三条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依据南通市文明小区标准,把创建工作纳入辖区发展总体目标,制订切实可行创建计划,并把计划、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辖区内小区居民委员会和各基层单位,落实具体方法和完成时限,定时检验。
第十四条 小区居民委员会是创建文明小区工作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要认真推行职责,广泛发动群众,整合各方资源,主动营造气氛,把创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充足发挥广大居民在创建中主体作用,以推进处理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为着力点,多办好事实事,吸引小区居民参与创建活动,共建友好家园。
第十五条 各地要依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文明小区创建工作联席会等创建组织,形成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为主导,以小区党组织为关键,以小区居民委员会为依靠,以辖区单位和全体居民为主体共建机制。本着“自愿结合,互助互惠,共同提升”标准,主动开展文明小区共建活动,所在辖区机关、团体、部队、企机关也是文明小区创建关键责任单位,要以主人翁姿态主动融入文明小区创建,小区要采取多个方法,主动争取社会各方对文明创建工作支持。
第十六条 各级文明委及其办公室担负着协调、指导、监督文明小区创建职责,要深入实际,面向基层,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推广经典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文明小区创建。组织、宣传、政法、民政、公安、司法、建设、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绿化、环境保护等职能部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要充足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主动参与创建,齐抓共管,形成协力。
第四章 评选和表彰
第十七条 文明小区评选要有利于反应居民群众愿望和需求,有利于检验工作实效,有利于促进创建工作制度化和长久有效化,减轻基层负担和避免形式主义。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标准,采取自评推荐和考评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全方面检验和抽查相结合,主管部门验收和居民群众评价相结合方法进行。
第十八条 南通市文明小区每两年评选一次,实施预申报制,在每一评选年度第十二个月,根据统一安排,向县(市、区)文明办提交预申报汇报。每届期满后,取得荣誉称号小区必需重新参与申报、评选。
第十九条 凡根据南通市文明小区标准制订创建计划、落实创建方法、创建效果很好、基础符合标准小区,均可向当地文明委提出申报。申报小区必需同时含有以下条件:
1、申报前连续两届取得县(市、区)级文明小区称号;
2、申报前两年内小区居民委员会关键领导无严重违纪、违法犯罪;
3、申报前两年内小区内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刑事案件;
4、申报前两年内小区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5、申报前两年内小区计划生育工作达标,符合南通市人口和计生委相关要求;
6、未出现和文明小区标准极不相符、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事件和行为。
第二十条 南通市文明小区评选根据自查申报、初评公告、推荐上报、考评验收程序进行。
1、自查申报。含有申报资格小区对照标准自我测评,认为基础符合标准、条件,向所在镇、街文明委提出书面参评申请。
2、初评公告。依据镇、街文明委推荐,市文明委责成县(市、区)文明办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小区进行初评。初评合格小区依据统一要求,提前将评选标准和市、县(市、区)文明办地址、邮编、电话在要求场所醒目位置公告。同时,市文明委将推荐名单在当地关键媒体集中公告。
3、推荐上报。初评和公告合格并被确定推荐小区填写南通市文明小区申报表,加盖县(市、区)文明委公章,由县(市、区)文明办汇总上报市文明办。
4、考评验收。市文明办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小区进行抽样验收,以合适方法咨询相关方面和小区群众意见,提出南通市文明小区提议名单,报请市文明委审议后,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命名、表彰。
第二十一条 本着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标准,各级党委、政府应对南通市文明小区及在创建工作中贡献突出人员给合适物质奖励。
第五章 管 理
第二十二条 对创建文明小区日常工作指导、管理,根据谁推荐谁负责标准,由所在县(市、区)文明办负责。县(市、区)文明办要在市文明办指导下,加强对创建工作督促、检验,立即总结推广优异经验,帮助处理工作中实际困难,推进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第二十三条 南通市文明小区创建日常管理工作关键包含:
1、制订当地域文明小区创建计划和实施方案,协调当地域各职能部门和企机关主动参与创建工作。
2、指导各小区建立健全创建活动组织,检验创建活动进展情况。
3、总结推广文明小区创建优异经验和优异经典,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指导。
4、沟通文明小区横向联络,协调相关部门帮助处理实际困难。
5、建立文明小区创建档案。关键包含:小区概况、创建计划、创建文件、关键会议材料、文明小区记录表、检验考评统计、年底工作总结、奖惩统计、群众和社会各界反应等等。有条件小区可主动建立文明小区电子档案和在线测评系统,加强对创建工作常态管理。
第二十四条 加强对南通市文明小区届期内动态管理。县(市、区)文明办每十二个月要对当地南通市文明小区进行一次复查。对于工作停滞不前、出现突出问题,应给必需批评警告、限期整改,被要求限期整改小区,三个月内就整改情况写出书面汇报,报请市文明委组织复查认可;对于工作严重滑坡、出现重大问题,并在要求期限内整改不力,要给通报批评,直至撤销荣誉称号。
第二十五条 被撤销南通市文明小区称号,不得参与下一届评选。经过认真整改,符合条件,可参与以后评选。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各县(市、区)可依据本《要求》制订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 本《要求》由南通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要求》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南通市文明小区测评标准
说 明
测评标准结构和内容
1、结构:测评标准包含“基础指标”和“特色指标”。基础指标反应文明小区创建基础情况,共8项33条85款。特色指标反应小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特色和整体形象,共4条。
2、基础指标测评项目包含:组织领导有力、居民民主自治、道德风尚良好、文体活动丰富、环境整齐优美、基础设施完备、服务功效完善、小区秩序安定。
3、分值组成:总分为100+15分。其中基础指标100分,特色指标15分。
4、数据采集:关键采取材料审核、问卷调查、实地察看、整体观察四种方法。其中,问卷调查由市文明办委托专业调查机构等进行,其它三类采集数据工作由市文明办牵头组织市相关部门共同完成。
5、评分方法:采取“状态描述法”,以A、B、C描述测评内容状态。A为该项测评内容满分;B为该项测评内容满分66%;C为该项测评内容满分33%(部分测评内容最低得分为0,用#表示)。
基 本 指 标
测评项目
测评内容
测 评 标 准
测评方法
标准分
组
织
领
导
有
力
10
分
组织领导
1、街道党政组织切实加强对文明小区创建工作领导,建立领导干部和小区挂钩联络制度和包保负责制度,定时召开会议或开展调研,听取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帮助处理创建中实际问题;
2、小区党组织坚强有力,能协调各方力量,发明性地开展创建工作,并主动做好小区内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等教育管理工作。党员在文明小区创建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小区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无违法乱纪行为。
符合上述标准为A;缺一项标准为B;其它为C。
材料审核
3
工作机制
1、因地制宜制订文明小区创建计划、实施方案,健全并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申报评选期间,能按要求有效进行社会公告;
2、小区党组织在文明小区创建中领导作用得到充足发挥,小区居民委员会多种职能机构健全,工作人员配置得力,有专员负责文明小区创建工作;
3、小区和辖区单位主动开展区域共建活动,形成“思想教育共抓、环境卫生共护、服务设施共享、文体活动联办、社会治安联防”共建工作机制。
符合上述标准为A;缺一项标准为B;其它为C。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4
投入保障
1、小区专职员作者生活补助待遇不低于当地域职员平均工资水平,能够按时足额发放;
2、创建经费投入有保障,标准上不少于小区可支配经费10%,相关经费根据“费随事转”标准落实到位。
符合上述标准为A;缺一项标准为B;其它为#。
材料审核
3
居
民
民
主
自
治
8
分
民主选举
1、落实《中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依法实施小区居委会民主选举,选民参选率达70%以上;
2、小区居民代表大会代表由小区居民和小区单位推选产生,每20—50户推选一名代表,总数不少于50名,结构合理,作用显著。小区居民代表大会和小区居委会同时换届。
符合上述标准为A;缺一项标准为B,其它为C。
材料审核
2
民主决议和管理
1、小区居委会、居民代表共同商讨小区重大事务,形成“小区议事会”等小区议事机制;
2、小区居委会本身建设不停得到加强,有小区居委会联络群众、岗位责任、述职奖励工作制度;
3、小区居委会指导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小区民间组织有效运作,指导、协调物业管理立即有效化解纠纷,小区民间组织在居委会指导下主动参与小区建设。
符合上述标准为A;缺一项标准为B;其它为C。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3
民主监督
1、经过多个形式广泛听取居民意见,了解社情民意,保障居民知情权和监督权;
2、建立和居民利益相关和小区重大事项公告和听证制度,完善小区居委会居务公开制度,并设有固定公告栏,公布信息真实立即。
符合上述标准为A;第2项不达标为B,其它为C。
问卷调查
实地察看
3
道
德
风
尚
良
好
18分
宣传教育
1、小区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20字公民基础道德规范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关键民族精神和“包容会通、敢为人先”新时期南通精神宣传教育,发挥道德模范楷模作用,引导居民自觉推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广泛开展“廉政文化进小区”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教育活动有计划、有落实,小区居民知晓率达70%以上;
2、小区有固定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栏或宣传橱窗,能立即宣传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展示优异经典、居民良好精神风貌和创建活动结果等;
3、充足发挥“市民学校”、“江海大讲坛”等全民学习平台作用,建立健全小区内外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覆盖各类人群多渠道全方位小区学习网络。
符合上述标准为A;缺一项标准为B;其它为C。
材料审核
实地察看
问卷调查
4
小区公德
1、居民自觉遵守文明条约,语言文明,行路文明、停车文明、交往文明;
2、邻里和睦、诚信互助,喂养宠物符合公安等部门要求,家庭娱乐等活动不妨碍邻里生活;
3、居民生活方法健康,婚丧喜庆节俭文明,小区内无私自乱建宗教设施、无乱烧香、私设聚会点等非正常宗教活动。
符合上述标准为A;缺一项标准为B;其它为C。
实地察看
问卷调查
3
家庭美德
1、虐待和不赡养老人案件发生率(起/万户)<1;
2、家庭暴力投诉率(起/万户)<1;
3、不抚养未成年人案件发生率(起/万户)<1。
符合上述标准为A;有一项<1.5为B;有一项≥1.5为C。
材料审核
3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1、落实落实建设部、民政部制订下发《相关深入做好小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意见》,小区内要有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推进小区内学校文体设施、小区活动中心和公共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无偿开放;
2、充足发挥“五老”等小区教育队伍作用,开展丰富多彩未成年人教育实践活动。寒暑假和双休日常常开展有益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活动;
3、深入开展“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为专题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家长切实推行法定监护人职责。
符合上述标准为A;缺一项标准为B;其它为C。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4
创建活动
1、广泛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友好家庭”创建、“文明楼组”创建和“小区邻里节”等活动,创建活动覆盖面达80%以上;
2、广泛开展“提倡文明关爱,共沐友好春风”志愿者服务活动,小区登记志愿者人数占总人口百分比≥10% ,建有志愿者组织,开展常常性“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大力提倡小区互助服务。
3、常常、有效开展心理保健咨询服务。
4、小区居民踊跃参与扶贫帮困、志愿无偿献血等小区公益活动。
符合上述标准为A;缺一项标准为B;缺二项标准为C;其它为#。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4
文
体
活
动
丰
富
15分
小区组织居民参与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小区”活动次数
(次/年)
A
B
C
材料审核
>8
>6
≤6
问卷调查
4
业余群众文体活动团体数量
(支/小区)
>6
>4
≤4
材料审核
3
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人/万人)
>10
>8
≤8
材料审核
2
常常参与文体活感人数(%)
>60%
>50%
≤50%
问卷调查
3
业余文化活动教导员管理和培训
1、建立小区居委会群众业余文化活动教导员注册登记制度;
2、小区居委会有业余文化活动教导员,并能正常开展活动;
3、群众业余文化活动教导员接收文化馆定时培训。
符合上述标准为A;缺一项标准为B;其它为C
材料审核
3
环
境
整
洁
优
美
9
分
环境卫生
1、小区内乱搭建现象得到有效扼制,无乱张贴、乱涂画、乱停车,乱设摊点现象,车棚楼道内无杂物堆放。公共厕所为水冲式且设施完好、整齐卫生,化粪池无漫溢,小区河道无倾倒垃圾现象,河面无漂浮物。空调外机设置有序安全;
2、垃圾清运定点立即,垃圾袋装化率100%,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房(箱)密闭且布局合理,整齐美观,无暴露垃圾。建筑垃圾、餐饮垃圾按要求管理,立即清运,施工场地围栏作业;
3、广泛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洁制度建立健全并落实到位,小区内各食品经营点卫生情况良好,卫生许可证、上岗人员健康证、营业执照等证照齐全。小区内蚊、蝇、鼠、蟑螂等“四害”孳生场所得到有效控制。居民不喂养家禽、家畜,喂养宠物及信鸽等应符合相关要求。
符合上述标准为A;缺一项标准为B;其它为C。
实地察看
问卷调查
3
环境保护
1、有节能减排方法,有生态创建计划;
2、协调建设项目和有污染营业项目按要求办理环境保护审批手续;
3、督促小区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督促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杜绝雨污混接。无危险废物排放(包含工业、医疗),无超标固定噪声源,无白色污染整改,协调职能部门有效整改饮食业油烟气等污染。
符合上述标准为A;缺一项标准为B;其它为C。
材料审核
实地察看
3
小区绿化
1、绿化布局合理,充足利用现有空间种花植草,见缝插绿,新小区和老小区绿化用地分别达成30%和25%以上;
2、新村绿化无践踏、损坏现象发生,绿化设施整齐完好,绿地内无垃圾、杂物;
3、绿岛绿化无缺株,可绿化面积绿化覆盖率达成95%。
符合上述标准为A;缺一项标准为B;其它为C。
材料审核
实地察看
3
基
础
设
施
完
备
10
分
服务和活动
设施
1、小区办公、活动用房面积达成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标准, 设有“一站式”小区公共服务站,含有“五室三站两栏一校一房一场地”(五室:小区警务室、小区阅览室、小区图书室、小区文娱室、残疾人康复室,三站:小区服务站、小区卫生服务站、劳动和社会保障站,两栏:小区宣传栏、小区公告栏,一校:市民学校,一房:健身房,一场地:小区室外活动场地),小区居委会和公共服务站配有电视机、电话机、电脑等基础设备;
2、小区要发明条件建设综合性多功效(养老、助残、救助管理等)服务场所;小区无障碍设施达成标准;
3、小区图书阅览室藏书在3000册以上,或小区内流通共享图书达3000册。小区要有室外健身场所,并配置健身器材,小区其它活动场所配有对应功效设施。
符合上述标准为A;缺一项标准为B;其它为C。
材料审核
实地察看
4
道路和街巷
设施
1、车行道路无被侵占、毁坏现象。人行道平整通畅,无坑洼积水、被损坏占用等现象。街巷路面硬化;
2、排水管道通畅无堵塞,雨天排水立即,无人为积水;
3、路灯无破损,功效完好。
随机抽查3处。3处符合标准为A;2处符合标准为B;1处符合标准为C;3处全部不符合标准为#。
实地察看
3
安全设施
1、居住小区有巡查等安全防范制度,封闭小区有门卫值班;
2、新建住宅安装有楼宇对讲电控防盗装置,设有符合安全标准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3、传统住宅装有简易防火、防盗装置。
随机抽查3处。3处均符合标准为A;2处符合标准为B;1处符合标准为C;3处均不符合标准为#。
实地察看
3
服
务
功
能
完
善
20
分
医疗保健
1、小区卫生服务站(中心)基础设施及基础设备达成省定标准,服务规范;
2、公共卫生服务完成率≥90%。
符合上述标准为A;缺一项标准为B;其它为#。
问卷调查材料审核
2
社会保障
1、小区适龄劳感人口就业率≥90%;
2、开展小区劳动保障服务,小区无双失业家庭,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3、残疾人保障覆盖率≥80%。
符合上述标准为A;缺一项标准为B;其它为C。
材料审核
2
小区人口和计划生育
1、计划生育率达100%;
2、小区单位和居民签定计划生育居民自治条约达90%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科学知识普及率达90%以上;
3、小区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覆盖率达95%。
符合上述标准为A;缺一项标准为B;其它为C。
材料审核
3
小区养老服务
1、广泛开展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等社会化养老服务和居家养老服务;
2、小区志愿者为孤、老、残、弱等人群提供立即有效志愿服务。
符合上述标准为A;缺一项标准为B;其它为#。
问卷调查
材料审核
4
外来人口管理和服务
1、小区建有外来人员服务站(点),掌握外来人口数量,做好外来人员居住、婚育情况登记工作;
2、掌握辖区内房屋出租动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居住房屋租赁日常管理工作。
3、在外来人口中主动开展“新市民”教育,引导她们增强对小区认同感,主动融入文明小区建设。
符合上述标准为A;缺一项标准为B;其它为#。
材料审核
3
物业管理
1、新建住宅区全部实施物业管理,并理顺小区物业机构、业主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关系;
2 、业主经过公开、公平、公正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依法经营,业主依法维护权利并推行义务;
3、完善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质量监督机制,确保居民生活在整齐、绿化、安全、方便居住环境中。
符合上述标准为A;缺一项标准为B;其它为C。
材料审核
实地察看
3
商业和家政
服务
1、小区生活服务设施布点合理、就近便捷;
2、依靠各类中介机构和民间组织,为小区居民提供家政、物业、维修等服务。
符合上述标准为A;缺第二项标准为B;缺第一项标准为C。
实地察看
问卷调查
3
社
区
秩
序
安
定
10
分
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
1、定时或不定时开展形式多样法制宣传教育,居民法制意识普遍增强,妇女、儿童和老人正当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2、街道、小区居委会设有些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机制运行正常,民事纠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
3、建立有政府财政保障法律援助机构,并主动有效开展法律援助服务。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标准1、3或2为B;仅符合标准3为C;其它情形为#。
材料审核
3
治安综合治理
1、小区治安防控体系得到加强,有一支群防群治队伍,治安防范无死角。入室偷窃等可防性案件发生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由民事转为刑事案件数量<3起,无群体性事件发生。开展小区消防建设,辖区内居民消防意识增强,万人火灾发生率低于全市居民火灾平均水平,无重大火灾发生。未发生燃气用气死亡事故,安全隐患整改率达80%以上;
2、有效利用专业社会工作者对小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帮教,上述人员重犯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3、小区内公共场所无公开聚众吸毒现象,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及其人员违法犯罪活动,无“法轮功”等邪教宣传案件发生和邪教组织地下窝点。各项宣传教育、防范控制工作方法落实;
4、有效预防和降低青少年违法犯罪。
符合上述标准为A;缺一项标准为B;其它为C。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4
居民安全感
A>85%,B>80%,C≤80%。
问卷调查
3
特 色 指 标
序号
指标名称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测评方法
1
创建工作
集中宣传
创建文明小区优异经验在市以上集中宣传或交流推广过
创建工作经验在市以上集中宣传或交流推广过得3分,没有宣传过不得分。
材料审核
2
荣誉称号
取得市以上荣誉称号
每取得一项有效荣誉称号得0.5分,10项以上(包含10项)得5分。
材料审核
3
承接大型
活动
成功承接县(市、区)以上大型活动,得到充足肯定
近2年内承接一次县(市、区)以上大型活动得1分,3次以上(包含3次)得3分。
材料审核
4
小区整体
形象
建筑布局,小区环境,社会气氛,居民精神面貌
1、计划合理,公共建筑、雕塑、广告牌、垃圾桶等造型美观实用,和居住环境相友好,能给人以美享受;
2、街道环境整齐;
3、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气氛祥和;
4、小区居民为人和善,文明素养和精神面貌良好。
每项标准为1分,共4分,测评小组依据上述标准集体讨论打分。
整体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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