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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北区城郊农民市民化过程中社会资本现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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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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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第二次农业普查
资料开发课题申请书
课题题目 宁波江北区城郊农民市民化过程中
社会资本现状研究
申 请 人 林钦根、洪伟棠、虞宁银、顾旭东、吴春益
填表日期 2008年12月31日
宁波市农业普查办公室印制
宁波江北区城郊农民市民化过程中
社会资本现状研究
摘要
本文主要以宁波市江北区第二次农业普查数据为依据,对江北区新农村建设中郊区城区化,农民市民化等方面存在的一些矛盾,运用社会资本理论中由传统血缘依附性向现代公民型转变的非传统经济解构方法来降低社会矛盾的解决成本。
关键词:社会资本、城郊农村、农民市民化、农业普查
江北区作为宁波市老三区之一,有四个街道处于城市中心区,三个涉农街道、慈城镇共管辖107个行政村,8。8万户籍农民,与宁波市其他县市交界,整体处于宁波的城郊结合部。在江北区城乡一体化,农民市民化过程中,出现了各类因传统社会资本发生解构,新的社会资本还未建立,而现存的并不能为其完全市民化提供足够支持的现象。通过重构农村居民本身社会资本的非传统经济方法来降低社会矛盾的解决成本.
1、农民与市民的不同社会资本构成
社会资本是指行动主体所动员(投资)的、能给自己带来预期回报的社会结构性的资源,其基本内涵包括有互助、信任、社会准则、共享、参与以及关系网络等等1。
1.1、社会资本模式特征
从社会变迁的角度,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三种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相联系的三种类型的社会资本,即传统血缘依附型、现代公民型和当代型社会资本2。
传统血缘依附型社会资本有四方面特征:第一,人际关系以土地为媒介,因人与土地相对固定的对应关系,所形成与土地紧密相连的封闭且稳定的地缘性社会资本;第二,个人依附于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庭、家族共同体来发展农业经济;第三,习惯、习俗以传统道德和宗法制度为重要规范;第四,社会资本呈现偶然的闭合状态,即人际交往大多局限在生产和生活的狭小空间。
现代公民型社会资本的人际关系是以资本为媒介,以业缘关系为主要手段,以契约和法律为人际关系调节的手段,社会资本呈现普遍性的开放状态。当代社会资本具有信息时代现代公民型社会资本发展的崭新特征。
1。2、社会资本的强弱关系与社会资源的负相关性
市民与农民的社本资本强弱有着本质的区别,市民的社会资本模式是弱关系型的,体现业缘、物缘关系的现代公民型模式,具有开放倾向;农民是强关系型的,体现地缘、亲缘关系的血缘依附型模式,具有封闭倾向。在传统血缘依附型社会资本中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活来源和保障,与市民长期依附于单位组织不同,农民依附的是土地,在现有土地所有制的情况下,同时也要依附具有土地使用初级审批权和所有权的行政村。
根据林南的“社会资源”理论,决定个体所拥有社会资源的数量和质量有三个因数:一是个体社会网络的异质性;二是网络成员的社会地位;三是个体与网络成员的关系强度。具体来说,就是一个人的社会网络的异质性越大,网络中成员的地位越高,个体与成员的关系越弱,则其拥有的社会资源就越丰富3。农村居民在行政村中交往的主要是亲戚或邻居,交往的异质性不强,网络成员的社会地位大致相同,缺乏跨越型社会资本和垂直型社会资本,导致资源匮乏。加上所处环境的强关系网络,导致农民整个群体素质的低水平循环。
1。3、城郊农民在市民化中社会资本的解构
科尔曼认为:“社会资本是生产性的,是否拥有社会资本,决定了人们是否可以实现既定目标4。”在城乡一体化过程中,政府的目标是郊区城区化,农民市民化,并为社会发展提供大量有益因子。城郊农民的目标是使自己的生活更加富裕,条件更加好,付出能得到更多回报.
据调查显示,有相当部分的农民认为失去土地后自己不是传统的农民,介于农民与市民间.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第一,收入组成不同,获取城乡结构调整带来的非农收入(房屋出租、村股份分红、二三产从业收入)远高于传统农业收入;第二,选择交往范围扩大,以金钱为基础的异质性交往方式逐渐增加;第三,信任模式经济理性化,以传统亲情信任向经济和亲情并重的转变;第四,民主权利意识越来越明晰,大部分农民积极参加涉及到自身利益的集体活动,监督村(社区)日常的管理活动;第五,法制意识逐步增强,在经历征地拆迁、赔付损失等利益博弈后,利用法律最大范围的来保护自身利益。
2、江北区城郊农民的社会资本构成
城郊是指以城市为中心分布的包括部分城市建成区和部分乡村的自然与经济交合地带,具备三个特征:一是与城市建成区毗连,兼具城市与乡村的某些功能与特点,但在行政上不属于城区街道管辖而属于郊区乡(镇)管辖;二是非农产业比较发达,但仍存在一定量的纯农业和兼业农业,且兼业农业在其中占有较大比重;三是人口密度介于城区与一般乡村之间5.江北区以其地理位置和历史原因,将江北区第二次农业普查地域范围作为城郊地域进行分析。
2.1、2001年到2007年江北区农业增加值所占GDP比重
2001年到2007年的七年是江北区经济腾飞的七年,GDP总量从2001年24.92亿元窜升到2007年的137。17亿元,名义增长550%,而农业GDP总量维持在3—4亿元之间,所占GDP总量的比重由12.48%持续下降到2。76%。另一方面,2007年全区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610亿元,比去年增长25%。说明农村所蓄养的血缘依附型农业经济增长模式逐步解体,经济增长模式被二三产所全面替代。(详见表一:2001年到2007年江北区农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表)
表一:2001年到2007年江北区农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表
单位:亿元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农业GDP
3。11
3.14
3.00
3.81
3.69
3.69
3.78
GDP
24.92
28。30
35.47
82。12
101。51
120.60
137.17
比重
12。48%
11.10%
8.46%
4.64%
3。64%
3。02%
2.76%
2.2、2001年到2007年江北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江北区2007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按现价计算比2001年增长78。11%,7年间持续并保持高速增长,展现出加快的态势,2007年并首次突破万元大关,比宁波市平均水平的10051元高126元。(详见表二:2001年到2007年江北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及增长表)
表二:2001年到2007年江北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及增长表
单位:元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人均纯收入
5714
6177
6687
7616
8332
9175
10177
名义增长率
——
8。10%
8。26%
13.89%
9。40%
10.12%
10。92%
2007年,江北区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全年人均总收入的53。7%,同期宁波市平均水平为49%;江北区第一产业经营性收入仅占人均总收入的26。7%,意味着在江北区农民的四分之三收入来自二、三产业。农村居民收入多元化日趋明显,(详见表三:2007年宁波市和江北区农村住户人均总收入及其构成)。
表三:2007年宁波市和江北区农村住户人均总收入及其构成
单位:元
宁波市
江北区
全年人均总收入
11984
12928
一、工资性收入
5876
6943
二、家庭经营性收入
4739
4100
1、第一产业收入
2591
3447
2、第二产业收入
893
204
3、第三产业收入
1255
448
三、转移性收入
749
531
四、财产性收入
619
1355
特别是房租收入为人均988元,占总收入的7.6%,远高于其他县市区的比例,以庄桥街道李家村为例:过去出租房每平方每月5元也少有人问津,自从周边企业不断落户,大量外来务工人员需要租房,如今每平方每月租金提高到8元,增幅达60%。
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收入为人均92元,比去年增加人均19元。本地劳动力在离开农田后,将土地流转到种田大户手中而获得土地租金收入。目前,我区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格亩均每年一般在500元以上,高的甚至超过了1000元,土地流转面积已达5.6万亩,比上年增加7000亩,流转面积已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57%,比去年增加6个百分点。
2.3、农业产业化程度
江北区农业产业化、专业化程度逐步提高.2007年年底,全区已累计建成农业产业化基地5.5万亩,“江南吐鲁番”的1800亩裘市葡萄基建成,“洪塘牌”蜜梨种植面积达1.57万亩.地区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9家,共投入技改资金519万元,拥有市级以上品牌产品22个,专业合作社23家。
1996年江北区农业生产经营户为14916户,到2006年减少为13471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从27家上升为68家。(详见:表四:1996年及2006年农普农普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单位比较表)
表四:1996年及2006年农普农普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单位比较表
单位:户、家
单位
宁波市
江北区
1996年
2006年
1996年
2006年
农业生产经营户
593006
584039
14916
13471
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2854
4587
27
68
江北区以农业收入为主的家庭占农业经营户的比例为39。4%,农户专业化种植程度比浙江省高8个百分点,比宁波高3。6个百分点,比传统农业大县象山和宁海分别高6。3个和10个百分点。江北区机耕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为83.6%,机电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为87%,远高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详见表五 :2006年农业收入、机耕比例、机电灌溉比例表)
表五 :2006年农业收入、机耕比例、机电灌溉比例表
单位:%
浙江
宁波
江北
象山
宁海
农业为主要收入户的比重
31。5
35.8
39.4
33。1
29.4
机耕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
53.2
63.0
83。6
72。6
48.6
机电灌溉占耕地面积比重
45.4
54。8
87.0
55.7
20.0
2。4、户籍农民举家外出原因分析
江北共有农业户籍人口8.8万,其中有2。5万人举家外出,外出方向主要在本街道范围,占外出总人数的61。67%。(详见表六:2006年江北区举家外出人数去向表)
表六:2006年江北区举家外出人数去向表
单位:人
合计
村外乡内
乡外县内
县外市内
市外省内
省外
江 北 区
25044
15445
2900
5747
512
440
甬江街道
1999
301
583
1026
49
40
庄桥街道
5897
3374
730
1497
147
149
洪塘街道
7365
5481
754
996
80
54
慈 城 镇
9783
6289
833
2228
236
197
按照举家外出原因分类,江北区比例最大的为拆迁搬家达42%,是宁波市平均水平的2倍。作为城市的扩延部分,拆迁是以村为单位进行,并集中安置在本街道、镇郊的安置小区,主要是考虑到搬迁和以后的稳定性,依然保留了血缘依附型社会资本的场域。其次为务工经商,比例仅为宁波的50%,城中、城郊个私经济较为发达,比较容易就业。收入稳定,风险较小,对劳动力的素质要求以简单劳动为主,在一定程度上对个人创业的积极性有一定的排挤作用(详见表七:2006年江北区举家外出原因分类表)。
表六:2006年江北区举家外出原因分类表
单位:%
外出原因
宁波市
江北区
婚姻嫁娶
7
12
投亲靠友
3
5
拆迁搬家
21
42
务工经商
61
30
挂靠户口
2
1
其 他
6
10
2.5、农村劳动力资源与结构
农村劳动力资源是指村民委员会和集体所有制农业用地或农业户籍人口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地域内常住人口(即在本户居住6 个月以上人口)中16周岁及以上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江北区共有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为12.96万人,其中家庭常住户为8。1万人,户籍人口6。1万人,外来劳动力已经超过本地劳动力资源数.按劳动力年龄构成,江北区以31—40岁为主(详见表八:2006年农村劳动力年龄构成表)。江北区因产业结构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劳动力文化程度普遍比宁波市平均水平和其他县市区高(详见表九:2006年农村劳动力文化程度分类表;表十:1996年及2006年农普从业人员学历比较表).江北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就业劳动力分别占总体的8.6%、59.4%、32%,说明江北劳动力为宁波城市经济涵养积聚劳动力,也是各劳动力对本身总支出控制而选择的经济理性行为(详见表十一:2006年农村劳动力三次产业就业比例表).
表八:2006年农村劳动力年龄构成表
单位:%
年龄段
宁波市
江北区
象山县
宁海县
20岁及以下
9.6
9.3
6.5
8。8
21— 30 岁
21。4
24.0
36。2
18.6
31 - 40岁
28。6
30.6
26.9
27.2
41- 50岁
21。8
20。8
19.0
23.0
50岁以上
18。6
15.3
11.4
22。4
表九:2006年农村劳动力文化程度分类表
单位:%
文化程度
宁波市
江北区
象山县
宁海县
文盲
3。4
3.0
10。6
6。8
小学文化
36。2
32。1
38。5
35。8
初中文化
48.7
51.7
39.9
44。4
高中文化
10.2
11.1
9。9
11。4
大专及以上文化
1。5
2.1
1.1
1.6
表十:1996年及2006年农普从业人员学历比较表
单位:%
学历
宁波市
江北区
1996年
2006年
1996年
2006年
文盲
9.8
11.7
5。8
7。2
小学
46.6
61.6
47.8
66.1
初中
37。3
23。6
39.5
24.1
高中及中专
6。2
2。8
6。8
2.5
大专及以上
0.1
0.3
0.1
0.1
表十一:2006年农村劳动力三次产业就业比例表
单位:%
产业分类
宁波市
江北区
象山县
宁海县
第一产业
12。1
8。6
31。1
24。3
第二产业
67。4
59.4
47。6
58。0
第三产业
20。5
32.0
21.3
17.7
2.6、行政村基础设施、社会保障及经济情况
2007年投入1700万元用于24个项目的农村联网公路建设,完成联网公路建设34。6公里,等级公路通村率100%,全面完成行政村村内道路路面硬化,客运班车通村率达100%,完成了29个村电气化改造一期工程,“平安乡镇”达标率100%,已有76个村建立了专职护村队,“平安村"达标率100%。
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达69309人,参合率达98。24%,合作医疗基金达1871。34万元,人均筹资达270元,高于市规定人均70元标准的近3倍,参保农民补偿水平列全省首位.区下拨1000万元风险基金,率先在省内建立了首个合作医疗抗风险基金。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络“现场结报”实现了100%全覆盖,该做法在浙江省领先.农村集中供养五保对象医疗补助到位率达100%,有效地保障了农民的健康。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在全区范围内铺开,参保农户32757户,参保率达到了92。7%。
2006年底有88。5%的村内主要道路实现了路灯照明,93.3%的村内能宽带上网,51.4%的村内建有超过50平方米的综合商店或超市,30。5%的村拥有幼儿园,63。8%的村设有独立体育健身场所,55.2%的村配置图书馆、文化站,28。6%的村成立了农民业余文化组织,64。8%的村内设有卫生室。此外农村建有公共厕所823座,有老年活动中心138个。在96年底的110个行政村中有幼儿园的22个,有敬老院的2个,有体育设施的1个,有文化站的3个。(详见:表十二:1996年及2006年江北区农普村基础设施比较表)
表十二:1996年及2006年江北区农普村基础设施比较表
单位:个
1996年
2006年
行政村个数
110
107
有体育场所的村数
1
67
有幼儿园、托儿所的村数
22
32
有卫生室的村数
88
68
2006年江北区主要的村离公共设施:购买彩电、车站码头、最近小学、最近中学、最近医务的距离主要集中的在3公里以内,基本上形成了3公里生活圈,比1996年缩短了2公里。(详见:表十三:2006年江北区村到相应公共设施距离表,表十四:1996年江北区村到相应公共设施距离表)
表十三:2006年江北区村到相应公共设施距离表
单位:个
距离
购买彩电
车站码头
最近小学
最近中学
最近医务
3公里以内
75
107
94
80
97
4-5公里
18
0
9
16
7
6—10公里
13
0
4
11
6
11-20公里
1
0
0
0
0
表十四:1996年江北区村到相应公共设施距离表
单位:个
距离
汽车站
集市
医院、卫生院
邮电所
2公里以内
68
57
59
49
2—5公里
37
45
48
53
6-10公里
3
4
3
7
11—20公里
1
4
0
1
20公里以上
1
0
0
0
2006年村集体收入150万元每村比宁波市平均水平高65万元(详见表十五:2006年江北区村基本财务情况)。村财力的增加使股份制改造完成的56个村有能力提高对村民的转移支付能力。
表十五:2006年江北区村基本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村
宁波市
江北区
全年村集体收入
85
150
村集体资产总额
734
1639
村集体负债总额
201
790
其中:当年负债
37
98
3、现阶段农民市民化过程中社会资本解构应急需关注解决的问题及建议
江北区近几年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大片农村区域以点代面的形式进行拆迁,伴随着拆迁安置,原来以传统血缘依附型的社会资本呈现加快向现代公民型转变态势.但在其中暴露出来的土地赔偿理念,拆迁农户安置方式,劳动力培训意愿度,收入来源非多元化问题等方面正制约着其社会资本的全面转变。在这社会资本解构过程中,通过增加个体社会资本的储备,来促进社会和谐,一般有以下几个途径:公共物品的提供、社会共享规范的建设、教育、收入多元化等渠道。
3.1、土地征用补偿理念的重塑
农民之所以为农民,除了代表一种与城市居民不同的历史性社会身份外,还因为这个人群是以对土地资源的简单利用为其谋生手段的1.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活来源和保障,就将土地征用的补偿标准高低作为补偿理念的一种表现方式。现阶段通常的做法是按被征用土地的原有用途(农业生产)进行补偿,而与这块土地的未来用途和地价升值毫无关系6。即签订一系列补偿合同并获得土地费、青苗费、农转非费、房屋补偿等赔偿,并自我选择的转居农民安置房后,身份从农民转变为城镇居民。具体赔付的最高标准为征用土地前3年平均产值的30倍(不含青苗费),这些赔付标准充其量只能解决眼前的经济利益,难以维持长远生计。
土地对农民来说的基础性作用,在土地整体征用时,赔付的理念要跳出农村,从城市居民的角度来看农民,使城乡两元结构一体化,农民待遇国民化。第一,赔付后建立的养老、医疗等生活保障应与城市居民标准保持一致;第二,建立失业登记制度,相当部分农民的技能单一化,土地的征用相当于城市居民的下岗行为,年龄主要集中在40岁以上,但未领取养老保险金,缺乏收入来源的农民,政府提供相应的失业补助;第三,补偿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来源于土地增值部分,在前阶段的赔偿部分是以农业用地标准进行,通过市场运作,土地增值明显,从此部分中补交原农民养老、医疗等保障与居民保障上资金缺口。
3.2、拆迁农户安置方式的重构
现阶段农户安置方式主要有货币安置和房屋安置两种,两种安置方式都以原居住房屋的类型、大小和户籍户规模、年龄来计算。村中原有较大房屋的农户,在安置后能有住一套出租一套卖一套,但很多农村住户原房屋不是很大,采用货币安置标准比较低,与购买商品房所需资金有相当大的缺口。因此,拆迁农民都选择安置房安置,在2006年中,因拆迁外出的户籍人口占江北区农业户籍人口的四分之一(详见表六:2006年举家外出原因分类表)。但安置小区大都以“点状”的形式散布于城郊,三个涉农街道、慈城镇都有自己的安置小区,各安置小区相对独立,与城市中心的关联度因小区的地理位置而定。即使有其他生活小区建在其旁边,也未能改变安置小区内较为封闭的安置方式,居住的还是那些同村、同族人,交往的同质性依然严重。
在解决拆迁安置农民市民待遇的条件下,按照林南的“社会资源”理论中的个体社会网络的异质性,要解开人际交往中以血缘、地缘关系为核心的初级关系,可以使用两种安置方式.第一,货币安置,相应提高原来房屋安置标准,使拆迁户能在本街道、镇的中心购买商品房,资金缺口一部分由政府提供,并出台相应的法规,防止出现转卖房屋套现的现象出现;第二,房屋安置,拆迁安置与廉租房由街道相应部门进行统一建设开发,并向社会以市场价格销售一部分房屋来填补资金缺口,使新来居民和安置户在同个小区进行生活、交流,子女在相同环境下享受各种社会福利。社会网络的异质性逐步解体为原农村交往群体中的生活习俗、思维的同质性提供环境空间,原有利于安置农民的城市文明内化,提高其社区主人翁意识和公民素质的养成。从多赔付房屋等各方面财产作为本身的资源向社会运作取得资金收益的过程中,现代公民的业缘、契约等因子逐步取代传统血缘依附型社会资本的闭合状态。
因地制宜的开展多种新型社区建设模式,对以集中拆迁模式和城中(城郊)村改建模式进行有益的补充.例如对基础设施较好、条件相对成熟,区域功能有效规划的连片村庄,进行多村联建模式,在其区域的核心地带建立规划区,重点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教育、治安、保洁、文娱等服务设施,各村人口逐步向核心区集中,腾出宅基地,土地集约利用,村行政组织逐步向社区过度。
改变社区仅仅是社区居民的一个居住地,而非社会关系网络中心的现状.第一,重视非盈利组织(NPO)、非政府组织(NGO)、民间组织、志愿服务团体的建设;第二,提供社区内人际交往的平台,积极推动各项结合社区实际的活动,增加居民互动的机会,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热情,提高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凝聚力;第三,建立社区内以信任为根本的良好人际关系;第四,通过平台参与合作,培育社区居民的公共精神,强化共同体。
3.3、劳动力培训意愿度提高的突破人群
在传统血缘依附型社会中,江北区人多地少,农民基本上所从事是小型、分散的小生产活动,这使他们形成了保守的观念,短视的目光,不求创新,小富即安,习惯于守业而不肯创业,“坐吃山空”的思想普遍存在,“分光、用光、吃光”的三光现象并不少见。对于现阶段,农村住户总收入的一半来源于工资性收入,纯农业收入只占四分之一(详见表三:2007年农村住户人均总收入及其构成),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劳动力占总劳动力的8。6%,扣除外来劳动力因数,也只占到江北户籍农民的15%左右.但这些劳动力年龄在41周岁以上的有79。9%,文化水平在初中以下的有97.4%,学习能力低下,参与市场竞争能力较差,对非农方面就业问题比较突出。政府在大力推进失地农民就业技能培训时着重提高劳动力转移意愿度,改变眼下政府免费下发的培训单被培训机构低价购买,产生培训单套现的怪现象.
要改变土地被征用与农民参与素质培训的意愿成负相关的现状,从政策的层面,政府在补偿上不能只考虑经济层面上,还要建立一套机制,激励失地农民提升自身的人力资本,关键的是找准突破口,可以在以下几种类型中寻求突破。第一:年龄较小,一般在40岁以下,农民的年龄与参与素质培训的意愿成负相关;第二,家庭规模较大,家庭人口多,在社会资源一定的条件下,面临寻找工作的压力就会大,更愿意通过提升本身技能来改变;第三,家庭人均收入较低,家庭收入低,谋生的压力很大,但不是收入越低越好,处在社会网络的中等偏下水平;第四,未婚农民,此类对象没有家庭的拖累,且年龄较小,比较能接受新事物;第五,受过一定教育年数,个体原因造成中途辍学的。在这些人群中突破后,估计约占总体培训对象的30%,再对周围的人群进行带动,能在一定层面上带动就业培训,使此政策真正落实。在此同时,加大对周边地块的招商,带动本地农民的就业.
严格把关培训后资格证书的发放要求,发放证书单位要与实际培训单位进行脱离,改变上了课就有证书的现实问题,培训机构要加大力度,使培训合格发证率达50%以上,获得证书的劳动力转移就业率达80%,努力消除零转移就业家庭。
3。4、收入多元化渠道的建设
江北区人均总收入已逐步呈现了多元化的态势(详见2.2、2001年到2007年江北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工资性收入占一半以上,但家庭经营性收入仅为31.7%,低于宁波市平均水平,其中的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分别只有1。6%和3.5%,和市平均水平相距甚远,转移性收入也只有4.1%,农民收入多元化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进一步加大工资性收入比重。现工资性收入主要来源第二、三产业,江北区到2007年底,土地流转面积已达5.6万亩,进行了规模化的生产,其中安排原年龄相对较高的失地农民到农园上班.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劳动技能,适应周边企业对劳动力需求以体力为主向技能为主的改变,取得更高的劳动报酬。
第二,以农家乐为突破口,提高三产经营性收入。江北区的地理位置优越,大部分农村与宁波城区只有一江之隔,但现阶段特色农家乐没有被很好的开发,开发也只停留在村办、企业办的基础上,农民自身的比较少。政府在政策上做出引导,对区整体拆迁安排要规划公示,要使农民有长期营业的保障,并对其提供银行信用和资金的支持,更要从观念的角度出发,促其本身作为经济个体融入到市场经济中.
第三,增加财产性收入。结合实际情况逐步扩大四金(租金、红金、包金、奖金)中租金、红金、包鼓励金的收入.租金:城郊农村的违章建筑比比皆是,绝大部分是农户把种田改为了“种房",租房收入也成为了城郊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而拆迁安置把这部分未来收入给予一定的现价补偿,农民对拆迁后生活的理念是要比现在过得好,两者间的矛盾阻碍了城市化的推进.安置后能有多余房屋进行出租是对农民可持续收入的保障,安置房不宜太大,动不动就100㎡以上,在保持总面积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多安置几套小套型的房屋运于以后的出租.红金:2007年江北区村级集体总资产22.4亿元,村级收入1。61亿元,资产平均收益率为7。19%,远低于社会资产平均回报率,2008年6月底已有五成的行政村完成股份制改造,用较为稳妥的投资方式,提高收益率,以股份分红的转移支付给股民。包金:深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改革,设立土地流转风险基金,鼓励农民将承包的剩余承包期一次性流转出去,增强土地规模经营的稳定性,培养壮大专业大户,大力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资入股,获得稳定、合理的较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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