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改善提案管理制度第1章 总则第1条 目的为激发全体员工的工作士气,积累并推广群体的智慧,不断提出对工作改善的建议与方法,促进全员参与改善,提高改善意识,从而提高产品质量水平、降低成本、提高生产现场的管理水平,创造优秀的、持续改进的制造部门,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 定义1改善提案是指针对生产现场和生产辅助部门在工作中存在的所有不合理或需改善的地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或可实施的方案。2IE是指生产现场的工业工程管理,IE部主要负责生产现场的工业工程管理的部门或组织。第2章 改善提案委员会组织机构与职能第3条 改善提案委员会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改善提案委员会组织结构图(略)第4条 改善委员会职能1委
2、员长(1)指导改善提案体制的方针、年度计划与目标。(2)跟踪改善提案体制的实施情况、成果。(3)任命相关人员、审定奖励成果及活动经费。(4)各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2推进及执行委员(1)负责与提案者的日常联络、提案跟踪与指导。(2)负责提案的初审工作及提案的推广工作。(3)负责各提案实施效果的跟踪、确认与评估工作。(4)定期参加改善提案的相关会议。(5)负责培训、指导本单位员工的问题意识、改善意识。3评审委员(1)定期参加提案评审工作。(2)在评审过程中必须做到公平、公正的原则。(3)定期参加改善提案的相关会议。4事务局(1)各种会议的组织。(2)改善提案的宣传工作,改善提案的整理、存档等工作。
3、(3)改善提案活动实施的总结、相关制度的制定与完善。(4)改善提案活动经费管理、奖励活动的组织与主持。第3章 改善提案的处理第5条 改善提案处理程序如下表所示。改善提案处理流程表处理步骤日程负责备注个人或团体提出改善提案当月个人或小组团队提案要设组长改善提案填写申报当月31日前指定人员已实施的直接申报,未实施的部门内确认实施效果后申报提交改善提案次月2日前事务局初审次月15日前事务局指定人员复审2月一次评审委员宣传张贴次月20日前事务局实施次月15日后推进委员备案存档次月15日前IE部输入电脑奖励事务局改善持续推广全员第6条 改善提案提交需填写专用表格。第7条 提案受理范围与不受理范围的规定。
4、1改善提案受理范围。(1)管理体制:有利于公司文化建设,有利于现场、行政、财务等管理,提高团队上气等合理化建议或方案。(2)品质改善:降低不良损失额,降低材料不良率,提高产品一次合格率等方面的提案。(3)降低成本:效率提升,作业方法改善,工艺流程改善,治工具或设备改善,物流改善,布局改善,降低消耗品使用量,其他成本降低方法的提案。(4)生产技术:生产方式改善与变革的方法与建议,新生产技术的建议、实施方案等提案。(5)有关安全生产、生产环境改善、5S改善提案。2不受理范围。非建设性的批评、抱怨、涉及人身攻击内容,以及无具体改善内容或内容重复的提案等将不予受理。3改善提案内容与现行的作业标准、加工
5、标准有冲突时,应先经相关人员确认后,列出临时标准后实施,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后修改现行标准。第4章 改善提案评审第8条 为了营造各部门内公平、合理竞争的环境,各级评审担当者及改善者本人(或团体)须保持高度素养,对改善提案的评审必须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第9条 团体提案以主导人员(以组长负责)为主体进行评审。第10条 改善提案评审由改善提案促进会根据以下改善提案评定表进行分类汇总,然后按各类别进行评定。评审总共4项计100分,根据改善提案内容及评定基准给予评定分数,合计后为最后得分。为体现全员的统一平台,按改善提案提出者的工作业务内容及工作范围划分为四大类别进行评审,如下表所示。评审类别序号职
6、位描述备注1车间主任以上人员2职员、技术员3指导员、班组长4作业员、修机检察员第11条 评定基准,如下表所示。改善提案评定基准表序号评定指标单项分值评定基准1创新度25分(1)必须是本期提出的(2)在此之前没有类似的作业方法、加工方法或管理体制等(3)能更高层次考虑问题(即超出本职工作范围)可考虑加分,提倡全局意识(4)对本职工作没做到位而进行更正的提案,得分有折扣(5)改善提案对某领域具有改善、改革的促进作用2可实施性20分(1)最好能体现实际价值,能产生经济效益(2)不能实施,但非常有创意也可以参加提案(3)两个方案实施效果相同(但提案者不属于同一部属内),应考虑实施难度3实施效果35分(
7、1)根据投入产出的经济性原则计算改善效果(2)改善效果要有数据说明,具有可操作性和衡量性(3)品质改善时,可从合格率、直行率、不良品金额等方面来衡量4可推广性20分(1)改善方法可否运用于其它工程或其它品种,是否可以在部门内或公司水平展开,若可以,则依水平展开范围进行评定(2)改善后提案方法可否实施标准化第12条 改善提案的评审标准。第13条 成果检查。各实施部门应认真执行改善提案,每月填具成果报告表呈直属主管核定后,转呈改善提案委员会。经3个月的考核并于评分后,改善提案委员会依所报的成果报告表及评分表详作审查核定。第14条 所有改善提案都将参加2月一次的部门评审(终审)活动。第5章 改善提案
8、的奖励第15条 凡提交改善提案者都将得到不同程度的表彰、奖励。第16条 改善提案据提案者工作内容实行分类表彰和奖励。根据评审分数确定改善提案的等级,优秀提案将获得部门表彰和奖励。评审的等级及所占比例如下表所示。评审等级及比例评审等级优秀良好一般鼓励占各类百分比10%20%30%40%第17条 改善提案经评定后,凡采用者发给200800人民币的提案奖金;未采用者发给80人民币的参与奖金。第18条 成果奖励。依提案改善成果评分表,可核发8001 200人民币的奖金。第19条 追加奖励。提案采用实施后,经定期追踪效益,成果显著、绩效卓越者,由委员会核计实际效益后,报请核发2 50012 000元人民币的追加奖金。第20条 改善提案(提案件数、提案质量)将作为期末绩效评价的重要参考指标之一,同时与晋升、外派培训挂钩。第21条 所有参与改善提案的人员及相应的提案内容都会以板报形式进行宣传。第22条 团体特别奖以团队为单位,6个月内,每人平均被采用4件提案以上者发给前三名特别奖。第1名:锦旗及奖金700元人民币。第2名:锦旗及奖金400元人民币。第3名:锦旗及奖金250元人民币。第6章 附则第23条 最终评审后的改善提案由IE部门完整保存,保存期为两年。第24条 提案内容如涉及专利法者,其权益属本公司所有。第25条 本规定呈董事长核定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