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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检测专项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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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造实体检测方案 工程名称: 凤凰城A组团三期(卡路屯周边地块 棚户区改造)项目8#楼 建设单位: 牡丹江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黑龙江牡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年 4 月 15 日 目 录 一、 工程概况 二、 编制根据 三、 构造实体检测内容及合格原则 四、 构造实体抽测办法、部位及数量 五、 检测成果认定和解决办法 一、工程概况 凤凰城A组团三期(卡路屯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8#楼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新安街以北、牡丹街以南、卡路屯棚户区西南侧。总建筑面积10125.78m²,构造形式为剪力墙构造,建筑高度50.3m,地下1层,地上17层。一层为商业网点和车库,2~17层为住宅,住宅分两个单元一梯四户,居住总户数128户。建筑构造类别为丙类,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6度,建筑防火分类为高层二类,耐火级别为二级。 基本为C40钻孔压浆超流态混凝土灌注桩,基本承台、地下室底板均采用C40抗渗混凝土,抗渗级别P6;剪力墙、顶梁板混凝土级别均为C40;一层~十七层剪力墙混凝土级别为C30,一至十七层梁、板混凝土级别为C25。±0.000相称于绝对高程240.55m,建筑室内外高差为0.15米。地下室底板标高-5.0m,地下室顶板标高-1.0m,一层车库层高3.9m,原则层层高2.9m。楼板厚度(mm):地下室底板300、地下室顶板180、原则层100;剪力墙厚度:地下室300、原则层200。 混凝土级别 保护层厚度 地下室底板 C40P6 顶面 25 底面 50 承台 C40P6 底面:50 承台梁 C40P6 底面 50 侧面和顶面 35 地下室顶梁(有覆土) 35 地下室顶板(有覆土) 25 剪力墙、柱 本工程各职能单位如下: 工程名称 凤凰城A组团三期(卡路屯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8#楼 建设单位 牡丹江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黑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勘察单位 牡丹江明月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 黑龙江清宇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 黑龙江牡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单位 牡丹江工程质量监督站 检测机构 牡丹江科研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开/竣工日期 .4.15-.12.31 二、编制根据 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原则》(GB50300-); 3、《混凝土构造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4、《混凝土强度检查评估原则》GB/T50107-; 5、《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 6、《建筑构造检测技术原则》(GB/T50344-); 7、《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 8、《混凝土强度检查评分原则》(GB/T 50107-); 9、《混凝土质量控制原则》(GB 50164-); 10、《建筑施工手册》; 11、《混凝土构造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 12、凤凰城A组团三期(卡路屯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8#楼图纸 三、构造实体检测内容及合格原则 1、对涉及混凝土构造安全有代表性部位应进行构造实体检查。构造实体检测内容涉及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构造实体位置与尺寸偏差检查。 本工程构造实体检测委托牡丹江科研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构造实体检查应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实行,并见证明行过程。 2、构造实体质量检查项目合格鉴定原则。 ⑴构造实体混凝土强度检查按不同强度级别分别检查,优先选用同条件养护试块办法检查构造实体混凝土强度。 ①鉴定原则:对同一强度级别同条件养护试件,其强度值应除以0.88后按现行国标进行评估,评估构造符合规定可鉴定构造实体混凝土强度合格)。 ⑵当未获得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或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查不符合规定期,可采用回填—取芯办法进行检查。 ①鉴定原则:三个芯样抗压强度算术平均值不不大于设计规定混凝土强度级别值88% ②鉴定原则:三个芯样抗压强度最小值不不大于设计规定混凝土强度级别值80%。 3、钢筋保护层合格鉴定原则为: 构件类型 容许误差(mm) 梁 +10,-7 板 +8,-5 4、构造实体位置与尺寸偏差项目应分别进行验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当检查项目合格率为80%及以上时,可鉴定为合格。 ②当检查项目合格率不大于80%但不不大于70%时,可在抽取相似数量构件进行检查;当按两次抽样总和计算合格率为80%以上时,仍可判为合格。 四、构造实体抽测办法、部位及数量 ㈠、同条件养护试件 1、同条件养护试件取样与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同条件养护试件所相应构造部位,应由施工、监理等各方共同选定,且同条件养护试件取样应均匀分布于工程施工周期内。同条件试件应在混凝土浇注地点制作并与构造实体采用相似养护办法。 ②同一强度级别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数量不适当少于 10 组,且不应少于 3 组,每持续两层楼取样不少于1组;每m³取样不得少于1组。 2、依照本工程实际状况,同条件养护试块留置方案如下: 工程名称 设计强度 代表部位 构件 同条件试块 凤凰城8#楼 C30 基本某些 承台、地梁 3组同条件 C30 1~15层 梁板柱剪力墙 每层留置2组同条件 ㈡、构造实体混凝土回弹—取芯法强度检查 1、回弹构件抽取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同一混凝土强度级别柱、梁、墙、板,抽取构件最小数量应符合下表规定,并应均匀分布; 构件总数量 最小抽样数量 20如下 全数 20-150 20 281-500 40 501-1200 64 ②不适当抽取截面高度不大于300mm和边长不大于300mm柱 2、当未获得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或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查不符合规定期,可采用回填—取芯办法进行检查,详细位置依照规定随机选用。 ㈢、构造实体保护层厚度 1、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构件选用应均匀分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对非悬挑梁类、板类构件,应各抽取构件数量2%且不少于5个构件进行检测;对悬挑梁,应抽取构件数量5%且不少于10个构件进行检测,当悬挑梁数量少于10个时,应全数检查;对悬挑板,应抽取构件数量10%且不少于20个构件进行检测,当悬挑板数量少于20个时,应全数检查; ②对选定梁类构件,应对所有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进行检测;对选定板类构件,应抽取不少于6根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进行检测。对每根钢筋,应在有代表性不同部位测量3点取平均值。 2、依照本工程实际状况,构造实体保护层厚度抽检部位如下: 工程名称 代表部位 构件类型 设计厚度 抽测部位 备注 凤凰城8#楼 1层 悬挑梁 35mm E~F轴*6轴XL1(1) 悬挑梁数量少于10个时,全数检查 E~F轴*10轴XL1(1) E~F轴*30轴XL1(1) E~F轴*34轴XL1(1)) 1层 梁 20mm C~E轴/25轴KL27(1) 每层按2道梁抽检 34~39轴*C轴KL6(1) 1层 板 15mm 15~18轴*C~E轴 每层按1块板抽检 2~15层 梁 20mm C~E轴/25轴KL27(1) 每层按2道梁抽检 34~39轴*C轴KL6(1) 2~15层 板 15mm 15~18轴*C~E轴 每层按1块板抽检 ㈣、构造实体位置与尺寸偏差 1、构造实体位置与尺寸偏差检查构件选用应均匀分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梁、柱应抽取构件数量1%,且不应少于三个构件; ②墙、板、层高应按有代表性自然间抽取1%,且不应少于3间;楼板厚度检测时,每层楼板均需抽测,每200m2抽测1点,且每层不少于3点。楼板厚度可在预留孔洞中抽测。 2、详细位置依照规定随机选用。 柱截面尺寸,垂直度,墙厚,梁高,板厚,层高等六个指标进行检查, 墙厚、板厚、层高检查可运用楼板开洞处量尺,也可采用专用检测仪器进行检测。 在同一楼层,对梁、柱和独立基本,应抽查构件数量10%,且不少于三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三间;对大不少于3面;对电梯井,应全数检查。 对柱、墙、梁、板截面尺寸偏差统一为+10mm和-5mm; 五、检测成果认定和解决办法 1、当检测现浇混凝土构件强度推定值不不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级别90%时,可认定为构件混凝土强度满足规定。 2、当检测现浇混凝土构件强度推定值不大于设计强度级别90%时,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格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按《建筑构造检测技术原则》(GB\T50344-)进行检测鉴定,检测鉴定数据应报设计单位进行复核,并依照检测鉴定报告进行解决。解决方案应以设计单位承认,并将设计单位复核意见和解决方案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3、当检测构件钢筋保护层厚度超过《混凝土构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规定期,应将检测成果报设计单位进行复核,依照经设计单位承认解决方案进行解决。并将设计单位复核意见和解决方案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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