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渝水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施工监理
招标文件
招标人:新余市渝水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部
招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
二〇一六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
第三章 评标措施 21
第四章 协议条款及格式 28
第一节 通用协议条款 28
第二节 专用协议条款 29
第三节 协议附件格式 34
第五章 监理工作量清单 3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6
第七章 监理工程情况说明 6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是渝水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上级部门同意建设。招标人是新余市渝水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含有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标施工、管材采购及安装标、施工监理面向中国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渝水区;
2.2 招标规模:约440万元(其中施工标:约265万元;管材标:约166万元
施工监理标:约9万元;);
2.3 招标范围及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1个管材采购及安装标、1个施工监理标;
2.5 计划工期:117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此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含有以下资格条件:
(1) 含有独立法人资格,含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含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含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关键责任人(法定代表人)必需执有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标注册建造师必需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技术责任人必需含有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相关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通知》(赣人发〔〕11号)要求,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需执有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以上人员必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招投标活动,应该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与招投标活动,必需委托拟投入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 拟投入本项目标注册建造师必需出席开标会,且不能是有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推行变更手续,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同意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
(8) 投标人应该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标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公布之日。
3.2此次管件采购及安装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含有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含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亿元及以上;
(2)PE管材企业必需同时含有“国家化学建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质量检测汇报、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签发包含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许可证;
(3)含有有效营业执照;
(4)含有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
(5)含有有效税务登记证;
(6)含有有效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按要求缴纳了招标资料费和投标确保金;
(8)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或项目所属设区市或项目所在县(市、区)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9)制造标准:管材采取GB/T13663-、管件采取GB/T13663.2-国家标准(提供PE管材、管件技术要求及参数);
(10)依据赣水建管字[]239号文要求,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在开标现场递交其单位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本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出具时间须为本公告发出以后,不然无效),未提供有效原件其投标文件在开标会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统计,评标中给该投标人对应扣分处理(详见评标措施内容)。
3.3 此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含有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招投标活动,应该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与招投标活动,应委托其它人担任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居民身份证。不然,按自动弃权处理;
(2)含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水利部颁发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含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4)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必需含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岗位证书(水利专业);
(5)拟上岗监理人员中均应含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监理员上岗证书;
(6)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8)其它要求:投标人应该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标总监理工程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公布之日。(注:(1)至(5)条投标人均需提供相关原件。)
3.4施工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告信息,不然无效。
3.5此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措施
此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合格制,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其它资格审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评标措施。
5. 招标文件获取
5.1 施工标:
施工标投标人必需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经过从业单位信息立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与此次施工招标投标者,请立即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址) 新余市本级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客服电话:。
5.2管材采购及安装、施工监理标: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与投标者,请立即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新余市本级或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9月2日09时30分,地点为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管材采购及安装、施工监理标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抵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含有效身份证实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
7. 相关事项说明
7.1 相关此次施工招标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立即下载相关补充材料。相关此次管材采购及安装、施工监理招标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余市或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立即下载相关补充材料。
7.2 在此次施工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它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还未公告;2、已参与其它项目投标,公告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还未签署协议。
7.3此次施工中标候选人公告前,不得将拟投入建造师参与其它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告后,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建造师不得参与下一个项目投标,一经发觉,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
7.4此次施工招标将公告开启了投标文件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责任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资格审查结果及全部投标人家数。中标后,施工企业应该和招标人签署《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5此次施工监理招标评标措施中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指1月1日~12月31日,以协议签署时间为准)单个协议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60%且和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土石坝或闸坝、水闸、水电站厂房、泵站、渡槽、陂堰堤防、灌渠工程;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告信息,不然无效。
7.6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新余市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90- 6441306)进行监督。
8. 公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
9. 联络方法
招 标 人:新余市渝水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部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络电话: 0790-717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络电话:
地 址: 江西省南昌市南京东路长泰大夏2栋1单元601室
监督机构:新余市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络电话:0790- 644130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1
招 标 人
名 称:新余市渝水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 址:新余市渝水区水务局
联络人:曾先生
电 话:
1.1.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京东路长泰大夏2栋1单元601室
联络人:黄女士
电话:
1.1.3
质量监督机构
新余市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站
1.1.4
工程名称
渝水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施工监理
1.1.5
工程地点
渝水区
1.1.6
工程建设范围
渝水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1.2
监理任务
渝水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1.3
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包含施工期、保修期(1年)及工程完工验收。
其中:计划施工期:117日历天
暂定开工日期:9月5日
暂定完工日期:12月31日
1.4
资金起源
中央、省、市、区资金
1.5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措施
3.3
投标使用期
60天
3.4.1
投标确保金
缴纳形式:转账
缴纳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
到帐截止时间: 9月1日下午23:59
汇出帐户:从投标人基础账户汇出
汇入帐户:
帐 户: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36500 600 1704 35436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新余沙新支行
相关要求说明:
汇出时请注明“ 渝水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理 确保金”字样;未按要求汇出影响到帐情况查验结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5
现场踏勘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考察
3.6.1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4.2
投标截止时间和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时间:9月2日9时30分
地点: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9月2日9时30分
地点: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4.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形式:履约保函
履约担保金额:中标金额10%
8
需要补充其它内容
8.1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在开标现场递交材料:
(1)本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措施第四条资格审查部分所包含全部材料原件,未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原件不能经过资格审查;
(2)本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措施第七条评分标准中要求全部材料原件,未提供评审原件不予对应计分;
(3)投标确保金进账单材料;
原件递交封装要求:上述全部材料原件(被现场查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查验人居民身份证除外)投标人均应封装在档案袋内,并在封面处标注清楚投标人名称及相关原件清单列表(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封装影响评审或现场查验结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2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和开标现场查验内容要求:
(1)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和查验:
①签到要求:
接收现场查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以必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抵达开标会现场并签到(须手持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不然其投标文件在开标会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
②现场查验: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招投标活动,应该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与招投标活动,应委托其它人担任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居民身份证。不然,按自动弃权处理;
(3)投标确保金查验:未提供投标确保金进帐材料或未按要求到账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
(4)无行贿档案查询结果通知函(公告公布之以后开具),未在开标会现场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3中标人须支付费用
(1)中标人须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交易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相关《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措施》通知(计价格[]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857号)要求120%计取,发包人和中标人签署协议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向工程交易机构交纳其要求建设工程交易费,不然不予签署协议。需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建设工程交易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需考虑分摊到单价中,不单独列项。
8.4其它说明:无
1. 总则
1.1 工程概况
1.1.1 招标人(委托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质量监督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工程建设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监理任务
监理任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资金起源
资金起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5.1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签署协议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要求投标人补充提交证实其资格合格必需材料。
1.5.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法人、其它组织或个人;
(2) 为本标段代建人;
(3)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4) 和本标段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5) 和本标段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6) 和本标段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
(7) 被责令停业;
(8)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1.6 注意事项
(1) 不许可一个投标人对同一协议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一样投标文件。
(2) 任一投标人均不准以任何方法联合其它投标人对同一协议投标。
(3) 本工程不许可转包、分包。
1.7 投标费用
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费用一概自理。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要求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8 语言
和招标投标相关文件、信函等均使用汉语文字,计量单位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9 保密
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包含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后果负担责任。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含:
(1) 招标公告;
(2) 投标人须知;
(3) 评标措施;
(4) 协议条款及格式;
(5) 技术条款;
(6) 招标图纸(另册);
(7) 投标文件格式。
依据本章第2.2款、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澄清、修改,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是工程招标和投标有效依据,也是中标后签定监理协议依据,对招投标双方均含有约束力。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全部须知、条件、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假如投标人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2 招标文件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验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发觉缺页或附件不全,应立即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方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给予澄清。
2.2.2 招标文件澄清(指实质性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澄清文件)将在截止时间15天前,经过招标代理机构网站公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起源。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通知后,应在1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定已收到该澄清通知;不然,在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签到视为确定收到。
2.3 招标文件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能够修改招标文件,经过招标代理机构网站公布。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通知后,应在1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定已收到该修改通知;不然,在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签到视为确定收到。
3. 投标文件编制
3.1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含:
3.1.1 商务部分
(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 投标确保金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
(4) 授权委托书
(5) 监理工作量报价表
(6) 拟投入本工程监理人员汇总表
(7) 拟投入本工程人员履历表
(8) 监理人员进场计划及驻场时间承诺
(9) 拟投入本工程检测及办公设备表
3.1.2 资格备查资料
(1) 投标人基础情况表
(2) 多年完成类似工作一览表
(3) 正在进行和新承接工作一览表
(4) 多年财务情况表
(5) 投标人认为有必需提供其它辅助材料
3.1.3 监理纲领(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有要求时须编制)
(1) 监理范围和目标
(2) 对影响项目工期、质量和投资关键问题了解程度
(3) 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和管理实效性
(4) 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协议管理方法和方法针对性
(5) 确定监理质量体系文件
(6) 工程安全监督方法有效性
3.2 投标报价
(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监理工作量清单”要求填写对应表格。
(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监理工作量清单”中对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4款相关要求。
3.3 投标使用期
(1) 投标使用期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始起算,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认为有必需时可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使用期。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上述要求。若投标人拒绝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要求,可在原定使用期期满后收回投标确保金;若接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延期要求,则投标文件继续有效,且仍不许可修改,但需对应延长投标确保金使用期,在延长久内,第3.4条要求仍适用。
3.4 投标确保金
3.4.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必需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未提交投标确保金,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3.4.2 未中标人投标确保金将在中标结果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退还(凭中标结果通知书和投标确保金收据),中标人投标确保金在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履约担确保件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其它费用,在签署协议后5天内退还(凭协议协议书和投标确保金收据),均不计利息;
3.4.3 若发生以下任何一个情况,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第3.3条要求投标文件使用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交本章第7.4条要求履约担确保件或拒签协议。
3.5 现场察勘
(1) 投标人可参与招标人组织现场察勘,方便编制投标文件,察勘现场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担。
(2) 投标人任何人员为了察勘现场而需进入招标人所管辖场地时,需事先经招标人同意。除因为招标人原因外,在现场察勘中所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 招标人在现场察勘中提供资料和数据以书面通知为准,作为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招标人仅对所提供资料和数据负责,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资料和数据所作分析判定和推论负责。
(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并召开标前会。会议目标是介绍工程情况,解答投标人提出问题。
(5) 招标人在距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将投标人所提问题补遗通知在指定网站公布,属于修改招标文件内容将按第2.3条要求,以补充通知形式发送。
3.6 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要求
3.6.1 投标人应按第3.1条要求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含修正函,下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内容应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
3.6.2 投标文件应使用打印、复印或不能擦去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楚,语意要明确,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署名。
3.6.3 投标文件应尽可能避免涂改,若必需修改时,除了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指示进行修改以外,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署名确定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6.4 投标文件纸张规格为A4(不包含附图、附表)。
3.6.5 投标文件不得采取活页装订。
4. 投标文件提交
4.1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识
4.1.1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袋,骑缝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密封,封袋面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写明:
(1) 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2) 投标协议名称及其编号;
(3) 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4.1.2 若投标人未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识,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2 投标截止时间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1) 投标人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认为有必需时能够发补充通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则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和投标截止时间相关义务和权利亦将适用至延长后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投标截止时间改为新投标截止时间。
4.3 投标文件拒绝和无效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能够拒绝或按无效标处理:
(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未参与开标会议;
(2) 投标文件未根据第4.1.1款要求密封和标识;
(3) 投标人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署名;
(5) 投标确保金不符合第3.4条要求。
4.4 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1) 若投标人需要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必需在第4.2条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书面通知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上述书面通知应按第3.6条和第4.1条要求进行编制、密封和标识,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接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对投标文件修改或撤回要求。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地点公开开标。全部投标人均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出席开标会要求)参与,并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指定标书送达记录表上署名报到。若投标人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议,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5.2 开标次序
按投标人报名前后次序。
5.3 监督
相关部门对开标、评标进行全过程监察。
5.4 开标程序
(1) 介绍参与开标大会现场贵宾和前期招标工作情况;
(2) 邀请出席开标大会相关领导讲话;
(3)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确保金投标人名称,并查验投标人出席开标会人员有效证件及本人身份证;
(4) 在招标监督人员监督下,随机抽取投标人代表抽取合理低价期望值系数;
(5) 在招标监督人员监督下,由随机抽取投标人代表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6) 宣告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统计人、监标人等相关人员姓名;
(7) 宣告投标文件开启次序:按投标人报名前后次序;
(8) 根据宣告开标次序当众开标,开前查验投标文件封装标识情况,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及其它招标文件要求开标时公布内容,并进行文字统计;
(9) 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统计人、监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等在开标统计上签字确定;
(10) 开标结束。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 5名评标教授组成,在开标前二十四小时内,采取自动语音系统自省综合评标教授库中产生。评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产生。
6.1.1 评标委员会组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该回避:
(1) 招标人或投标人关键责任人近亲属;
(2) 项目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人员:
(3) 和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
(4) 曾因在招标、评标和其它和招标投标相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6.2 评标标准
评标活动遵照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标准。
6.3 评标纪律
(1) 评标委员会组员和和评标活动相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和和评标相关其它情况。
(2) 评标委员会组员均不代表各自单位或组织,在评标期间实施封闭管理,不得和任何投标人或和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它利害关系人财物或其它好处。
(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组员和相关工作人员施加任何影响和试图获取评标决标信息,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4) 违反评标纪律,依据纪检监察程序给予处理;违反法律,依据法律程序给予处理。
6.4 评标
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评标措施”要求方法、评审原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措施”没有要求方法、评审原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决标、中标和签署协议
7.1 决标
(1) 招标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评标汇报和推荐意见,确定中标人。
(2) 招标人不确保投标价最低投标人中标,也没有义务对未中标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
7.2 重新招标和招标中止
7.2.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
(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全部投标;
(3) 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显著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
(4) 评标定标工作应该在投标使用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准期完成,招标人应该通知全部投标人延长投标使用期,同意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少于3个;
(5) 中标候选人均未和招标人签署协议。
7.2.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7.2.1款要求情形之一,属于必需审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经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不再进行招标。
7.3 中标通知
(1) 在第3.3条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或在延长后投标使用期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确定接收其投标。中标通知书为协议组成部分。
(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时,亦将中标结果通知全部未中标人。
7.4 履约担保
7.4.1 在签署协议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节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出投标确保金数额,中标人还应该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
7.5 签署协议
(1)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派代表和招标人签署监理协议。
(2) 若中标人发生第3.4.3款所述情况,则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
(3)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若招标人拒签协议,招标人除应向中标人退还投标确保金外,还应赔偿投标确保金双倍金额。
8. 需要补充其它内容
8.1 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在开标现场递交材料
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在开标现场递交材料原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8.2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和开标现场查验内容要求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和开标现场查验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3 中标人须支付费用
中标人须支付费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8.4 其它说明
其它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附表一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致:___________________(中标人名称)
我单位已接收贵方于_____________(投标日期)所提交_____________工程__________监理投标文件,并确定贵方为中标人,请贵方接到本通知书后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办理履约担保事宜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到 签署监理协议。
特此通知。
招标人: 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 ___年_ _月_ _日
附表二 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致:____________________(未中标人名称)
委托人已确定____________________(中标人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______监理中标人。感谢贵方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______监理招标工作大力支持。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大力支持!
招标人: 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 ___年_ _月_ _日
第三章 评标措施
综合评定评标措施
江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评标严格遵守《中国招标投标法》、《中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国招标投标法〉措施》及国家相关要求。
一、适用范围
(一)采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代建制水利项目。
(二)各类新建、改扩建和除险加固水利工程项目。
二、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采取评标委员会负责制。评标委员会由 5名评标教授组成,在开标前二十四小时内,采取自动语音系统自省综合评标教授库中产生。评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产生。
三、评审程序
(一)评标委员会对每一投标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经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名单,并对经过资格审查投标人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具体评审。未经过资格审查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二)评委依据本评标措施对投标人投标文件逐项打分累计汇总,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平均后为投标人得分。
(三)评标委员会提交评标汇报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次序推荐不超出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唱标价低优先;投标唱标价也相等,由招标人代表在招投标监管机构监督下,当场随机抽取确定最终中标候选人排序顺位。
四、资格审查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告信息,不然无效。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
(一)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招投标活动,应该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与招投标活动,应委托其它人担任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居民身份证。不然,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含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水利部颁发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对应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三)含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四)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必需含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岗位证书(水利专业);
(五)拟上岗监理人员中均应含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监理员上岗证书。
(六)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
(七)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八)其它要求: (一)至(五)条投标人均需提供相关原件。
五、相关说明
(一)在评标过程中,如发觉投标人以她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以其它弄虚作假方法投标,经评标委员会确定,该投标人投标作废标处理。
(二)评标委员会对经过资格审查全部投标文件,审查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投标,经评标委员会确定,作废标处理,并在评标汇报中做出说明。
(三)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1.没有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确保金或所提供投标确保金有瑕疵;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
3.投标报价显著低于成本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收条件;
5.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拟投入人员资格证或注册证等相关复印件或拟投入人员和资格审查时不一致;
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它实质性要求或违反国家相关要求。
(四)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部分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而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它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该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给予补正。
六、中标人确实定
招标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公告。无特殊情况时,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将被确定为中标人。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推行协议、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确保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招标人能够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它中标候选人为招标人。依次确定其它中标候选人和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对招标人显著不利,招标人能够重新招标。
评标全过程由对应行政监督(由项目立案部门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进行监督。
七、评分标准
评分过程中需要提供证件需出示原件查验,包含类似工程监理协议、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岗位证书、职称证书、单位资质、营业执照、业绩证实材料、类似工程获奖证实材料、近3年财务审计报表、行贿犯罪查询统计等原件。
从投标人业绩和资信、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素质和能力、资源配置、监理纲领和投标报价五个方面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
(一)投标人业绩和资信20分
1.资质证书:共2分。
甲级资质1分,乙级资质0.5分,丙级资质0分;经过ISO质量认证得1分。
2.近3年财务情况:共2分。
依据3年财务审计报表、财务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原件。三年均不亏损得2分;任十二个月亏损得1分;任二年亏损得0分。
3.近5年完成或正在实施项目情况及监理效果:共3分。
凭类似工程监理协议及验收判定书材料原件,每一个优良单位工程得1分,最多得3分。无,得0分。
类似工程指投标人在近内(不含开标当年,以协议签署时间为准)有和招标工程(主体工程)相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应满足以下条件:
(1)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监理协议)。
(2)需提供相关验收材料,验收必需为协议工程完工验收、完工验收技术预验收、完工验收等3项验收之一,提交验收材料应满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要求。
(3)单个协议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60%。
(4)招标人依据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类别按下表在招标公告中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类别。
序号
招标项目主体工程
对应类似工程业绩主体工程类别
1
土石坝
土石坝
2
砼坝、碾压砼坝、圬工坝
砼坝、碾压砼坝、圬工坝
3
闸坝、水闸、水电站厂房、泵站、渡槽、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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