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福建省一般公路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G104线K2258+222-K2298+764公路标准化养护提升工程
招标编号:建友[]招第035号
招标人:福州市公路局连江分局(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盖章)
8月
说 明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由《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标准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交公路发[]221号,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以下简称《项目专用本》)三部分组成,其中《项目专用本》编制时以福建省公路管理局印发《福建省一般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修订版)为基础,结合本项目标性质、特点和实际情况,对相关招标范本进行补充、完善和具体化。
二、凡和《标准文件》和《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内容相同部分不再列出,按《标准文件》和《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实施。当《项目专用本》和《标准文件》或《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不一致,以《项目专用本》为准。
三、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认真阅读《标准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并严格根据《标准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要求内容、条款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四、《标准文件》和《公路工程标准文件》由各投标人自行购置,招标人仅出售《项目专用本》。
总 目 录
说 明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第三章 评标措施 34
第四章 协议条款及格式 44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另册) 71
第 二 卷 71
第六章 图 纸(另册) 71
第 三 卷 71
第七章 技术规范(另册) 71
第 四 卷 72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73
第五卷 附 件 99
第 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G104线K2258+222-K2298+764公路标准化养护提升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104线K2258+222-K2298+764公路标准化养护提升工程已由福州市公路局以榕路工〔〕250 号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公路局连江分局,建设资金来自养路专题资金,招标人为福州市公路局连江分局。项目已含有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标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此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标建设地点:福建省连江县
2.2 项目标规模:本工程控制价为:2523103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3 项目标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 60日历天,缺点责任期24个月。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 1 个标段,此次共招标 1 个标段。此次招标施工里程为G104线K2258+222-K2298+764段,本工程关键包含缺点路面板置换、裂缝修补、排水沟修建、标志标线修建等内容(详见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措施》合格标准并经过福建省公路管理局质量抽检(刻纹必需采取机械刻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此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含有以下条件:
(1)含有中国独立法人资格,含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从业资质;含有合格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含有对应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自1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过一项协议价200万元以上(日期以完工验收资料上完工日期为准)已交(竣)工验收合格路面工程。
3.2此次招标必需是独家申请,不接收联合体形式申请。
3.3 含有投资参股关系关联企业,或含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母子企业,或同一母企业子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不然根据否决投标处理。
3.4中标候选人不得和同一标段已中标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不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 年8月31日至 年9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早晨9:30 ~12:00 ,下午 14:30 ~ 17:00 (北京时间,下同),在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代表处(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2层)持以下资料购置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银行基础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4.2 招标文件资料(含控制价、清单)每套售价 200 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评标措施
本招标项目采取评标措施:合理低价法。
6.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9月27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6.2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任本工程项目标项目经理必需到场(可为同一人)。委托代理人应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必需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及购置招标文件单据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验。不符合上述要求,其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6.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布公告媒介
此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和采购网()、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和福州市公路局网站()上公布。
8.联络方法
招 标 人:福州市公路局连江分局
地 址:连江县凤城镇816北路106号
联络人:张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55号新华兴联合广场A座21层
电 话: 传真 :
联络人:邱小姐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2层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福州市公路局连江分局
地 址:连江县凤城镇816北路106号
电 话:
联络人:张工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55号新华兴联合广场A座21层
电 话: 传真 :
联络人:邱小姐
1.1.4
项目名称
G104线K2258+222-K2298+764公路标准化养护提升工程
1.1.5
建设地点
福建省连江县
1.2.1
资金起源
养路专题资金
1.2.2
出资百分比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10 月20日
计划交工日期:12月18日
1.3.3
质量要求
本项目工程质量目标为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
完工验收质量评定: 合格 。
符合现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措施》合格标准并经过福建省公路管理局质量抽检(刻纹必需采取机械刻纹)。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见附录1
财务要求:见附录2
业绩要求:见附录3
信誉要求:见附录4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5
其它要求:含有有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4.2
是否接收联合体投标
不接收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不适用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时间
不适用
1.11
分包
不许可分包
1.12
偏离
许可细微偏差,不许可重大偏差,重大偏差标准详见评标措施前附表。
2.1
招标文件组成
各卷册内容以下: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措施
第四章 协议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另册)
第二卷
第六章 图纸(另册)
第三卷
第七章 技术规范(详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下册)
第四卷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卷 附件
依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澄清、修改,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9月 7日17时00分。
投标人应经过该项目公布招标公告媒介进行提交或以书面形式(包含信函、电报、传真等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形式,下同)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2.2
投标截止时间
9月27日9时30分
2.2.3
投标人确定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
招标人将以补遗书形式在招标文件公布相关网站上公布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上公布信息,招标人不对投标人遗漏补遗书公布内容负责。
2.3.2
投标人确定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
招标人将以补遗书形式在招标文件公布相关网站上公布招标文件修改,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上公布信息,招标人不对投标人遗漏补遗书公布内容负责。
3.1.1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应包含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及授权委托书;
(3)投标确保金;
(4)项目管理机构;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含数据U盘);
(6)协议用款估算表;
(7)人工、材料、机械单价汇总表(预算07表);
(8)其它直接费、现场经费及间接费综合费率计算表(预算04表)
(9)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表(预算03表)。
(10)人工、关键材料、机械台班数量汇总表(预算02表)
(11)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数据表(预算08-1表、08-2表)
(12)资格审查资料;
(13)承诺函;
(14)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若书
(15)投标人信用等级情况表和信用加分申请函
(16)其它材料。
3.2.1
工程量清单填写方法
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单价或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制,确定投标报价,并打印出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它子目标单价和总额价中。
投标人不得对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中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不然,按否决投标处理。
3.2.5
是否接收调价函
不接收
3.3.1
投标使用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120天
3.4.1
投标确保金
修改以下:
1、投标确保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叁仟元整(¥43000元);
2、投标确保金形式: 投标人能够使用以下之一有效投标确保金形式:
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企业基础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投标确保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建友[]招第035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确保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确保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加盖公章投标确保金到帐证实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确保金依据。投标人企业基础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和投标确保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不然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资格审查不合格。项目投标确保金未从本企业经人民银行同意基础存款帐户汇出,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抵达指定银行帐户投标文件,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确保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企业连江县支行
开户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 1004 9520 0980 0100 01
银行存款利率类型为: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并从投标截止当日开始计息。
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类型为:税务发票
②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确保金形式:递交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确保金投标人应按要求办理年度投标确保金相关事宜并取得《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确保金收讫证实》,《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确保金收讫证实》中注明金额应不少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确保金金额;如本项目投标确保金金额超出投标人交纳年度投标确保金金额,投标人应按上述递交项目投标确保金要求将投标确保金金额给予补足,不然,视为未按要求递交投标确保金,资格审查不合格。开标当日《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确保金收讫证实》未失效,不然,未按要求递交投标确保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福州市年度投标确保金形式:投标人须按榕建招[]38号文要求交存年度投标确保金,投标人须将《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确保金收讫证实》复印件(或扫描件打印件)和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携带原件备查。单项工程项目投标确保金金额超出投标人交纳年度投标确保金金额,按工程项目要求投标确保金金额给予补足。不然视为未按要求递交投标确保金,资格审查不合格。开标当日《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确保金收讫证实》未失效,不然视为未按要求递交投标确保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④银行保函形式(需从投标人企业基础户出具)。银行保函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之中。
4、投标确保金使用期:和投标使用期一致。
3.4.2
未提交投标确保金处理
修改以下: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4.3
投标确保金退还
修改以下: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五日内,将投标确保金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投标人,在和中标人签署协议且中标人递交履约担保后五日内,将投标确保金退还中标人。
3.4.4
投标确保金没收
修改以下: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视为投标违约行为:
(1)投标人在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而放弃中标、拒签协议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银行保函;
(3)投标人不接收依据评标措施要求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
(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
(5)反应投标文件个性特征内容出现显著雷同;
(6)有证据显示投标人以她人名义投标、和她人串通投标、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
如投标人违约,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确保金,同时报请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其门户网站公告,并按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要求处理;对因为投标违约行为造成招标人损失(含工期延误损失、中标差价损失),投标人应予赔偿。
3.5.2
多年财务情况年份要求
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3.5.3
多年完成类似项目标年份要求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5.5
多年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
是否许可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许可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见投标须知正文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3份,另加1份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
3.7.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包装在内层封套里,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应和正本包在同一个内层封套里,然后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内层和外层封套均应加贴封条,内层封套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外层封套中不应有任何投标人识别标志。
4.1.2
封套上写明
内层封套:
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络人:
投标人联络电话: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寄)
外层封套: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代表处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4.2.6
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时间
原定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9月27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1
开标程序
(4)密封情况检验:由招标人或投标人代表检验
(5)开标次序:按递交投标文件次序
6.1.1
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委员会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教授5人;
评标教授确定方法:从福建省综合性评标教授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中标候选人数:1个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金额:签约协议价10%
履约担保形式:
银行保函或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
采取银行保函须由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银行开具,并确保其有效,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负担。在签署协议前,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四章“协议条款及格式”要求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函。
7.3.2
未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处理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出投标确保金数额,中标人还应该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
7.4.1
投标人未按要求签署协议处理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该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协议。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协议,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出投标确保金数额,中标人还应该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
7.4.2
招标人未按要求签署协议处理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协议,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确保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还应该赔偿损失。
9.5
监督部门
连江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
地址:连江县八一六北路103号
投标人和其它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正当律、行政法规要求,应按《中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要求,在评标结果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该有明确请求和必需证实材料,不然不予受理。对恶意虚假投诉,将报请省交通运输厅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10
需要补充其它内容
10.1
招标人补遗书方法及投标人收悉确定方法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已编号(从1开始编号,下同)补遗书公布在福建招标和采购网()、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和福州市公路局网站()上,供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法通知投标人。全部澄清补遗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各次补遗书将按时序编号,如前后发出补遗书有不一致之处,以编号最终补遗书为准。
在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天天全部必需登入公布补遗书网站,以免错过可能补遗资料(如延期投标通知),对因为投标人未立即阅读补遗书所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已负责。
10.2
最高限价
本项目标投标控制价为2523103元,本项目标投标控制价上限为2346486元(即控制价93%,含93%),投标控制价下限为2270793元(即控制价90%,含90%)。若投标人评标价高于投标控制价上限或低于投标控制价下限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10.3
保险费
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由承包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联名向财产保险企业进行投保。工程一切险以最高限价为基数计算,费率为0.3%;第三方责任险按累计赔偿限额计算,费率为0.25%,最低投保金额为100万元。上述两项保险费均由投标人报价时列入工程量清单第100章对应支付细目中,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按实结算,且最高结算费用不得超出投标人报价,承包人认为如有必需,超出部分应包含在相关细目单价中。
10.4
安全生产费用
投标人应充足考虑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方法落实、安全生产条件改善费用,在投标时“安全生产费”细目报价按福州市公路局批复控制价中该细目金额填写(37031元)。安全生产费未按上述要求填列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安全生产费按实结算,结算应符合《福建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暂行要求》,且最高结算费用不得超出投标人报价,承包人认为如有必需,超出部分应包含在相关细目单价中。
安全生产费用结算时承包人提供发票应注明项目名称,且开票时间必需在项目施工期间,不然发包人可视该发票为非本项目发票,并不予结算该发票费用。
10.5
权重系数及材料基期价格
协议实施期间(包含工期拖延时间)内材料价格不调价。
10.6
税费
承包人因承包本协议工程需缴纳一切税费均由承包人负担,并包含在所报单价或总额价内,因决(结)算审计金额调整造成承包人应缴纳营业税等一切税费改变,承包人已缴纳而无法退回损失由承包人负担。
10.7
不平衡报价
招标人在签署施工协议时,将对中标人报价清单中各子目中标单价(若评标过程有修正,以修正后为准),依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列明工程数量和同标段全部被选中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投标报价(去掉高于投标控制价上限或低于投标控制价下限投标报价)中各子目单价平均值,按扣除不调整费用后中标价和扣除不调整费用后投标人平均报价百分比调整,但中标总价保持不变。其中不可调整费用包含暂估价、保险费、安全生产费用。
10.8
招投标期间争议处理方法
争议最终处理方法:仲裁
仲裁委员会名称:福州市仲裁委员会
10.9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依据榕建综【】29号文件要求,中标公告期间,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及相关人员报送工程所在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工作以检察院出具确实定函为准。中标候选人自开标之日起前3年内,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任项目责任人之日起前5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统计或刑罚未实施完成,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确保金。
10.10
投标人联络方法
自购置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确保其提供联络方法(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确保往来函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等)能立即通知投标人,并能立即反馈信息,不然招标人不负担由此引发一切后果。
10.11
协议模式
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协议。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含有中国独立法人资格,含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从业资质;含有有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工程项目
标段
业 绩 要 求
路基、
路面
工程
/
自1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过一项协议价200万元以上(日期以完工验收资料上完工日期为准)已交(竣)工验收合格路面工程
注:1.长度以路线里程计算;
2.以上数据有“以上”字句均含本数;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履约信誉最低要求)
履约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截止投标文件递交之日前未被交通运输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依法取消一定时限内投标资格,且未在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以交通运输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文件或行政处罚文书为准),不然其资格审查不予经过。
2.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投标人所承建工程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类)未曾发生过重大及以上等级安全事故,不然资格审查不予经过。安全事故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省安监局、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公告、公文为准。
3.投标人自 年 1 月 1 日以来未在福建省一般公路建设项目投标中出现骗取中标、串通投标(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为准),不然资格审查不予经过。
4.投标人没有包含正在诉讼、仲裁案件,或包含正在诉讼、仲裁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负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
5.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其它原因限制不能投标。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
1
路桥中级及以上职称,含有住房和城镇建设部颁发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B类。
(备注:依据中国住房和城镇建设部建市施函[]124号文,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应在2月28日前向单位所在地住房城镇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延续注册申请已办理完延续注册。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所在地住房城镇建设主管部门出具延续注册受理证实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项目总工
1
路桥专业中级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B类。
注:1.投标人应按后附表格式要求分别填写所列人员资格;
2.项目经理须提交职称证、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B类彩色复印件及项目经理工作经历表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总工须提交职称证、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B类彩色复印件,项目总工工作经历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应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拟委任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法定媒介公布招标公告之日前连续缴费6个月社保缴费证实(并加盖缴费证实专用章)或其它能够证实拟委任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法定媒介公布招标公告之日前连续缴费6个月参与社保有效证实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备选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若有)按一样要求进行填报及提交对应材料。
3.备选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如有)按上述相同要求填报(人员信用分只考虑正选人员信用等级)。
投标人须知正文
本须知正文摘录自国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须知为准。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依据《中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本招标项目已含有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起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标资金起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标出资百分比: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标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此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
1.4.1投标人应含有负担本标段施工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它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含有独立法人资格隶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标段监理人;
(4)为本标段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6)和本标段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和本标段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8)和本标段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
(9)被责令停业;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3)包含诉讼、仲裁案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负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14)被省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或严禁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使用期内;
(15)为投资参股本项目标法人单位。
1.5 费用负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与投标活动发生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后果负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和招标投标相关语言均使用汉字。必需时专用术语应附有汉字注释。
1.8 计量单位
全部计量均采取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提供本协议工程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组成协议文件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判定和决议负担任何责任。
1.10 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分包。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许可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一些要求,偏离应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含: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措施;
(4)协议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规范;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其它材料。
依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澄清、修改,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终发出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验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发觉缺页或附件不全,应立即向招标人提出,方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含信函、电报、传真等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给予澄清。
2.2.2 招标文件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补遗书形式在招标文件公布相关网站上公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起源。假如澄清发出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对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能够修改招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公布相关网站上公布补遗书。假如修改招标文件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对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组成
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第八章相关内容。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要求填写对应表格。
本项目招标采取工程量固化清单,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同时向投标人提供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制,确定投标报价,并打印出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它子目标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投标人必需严格遵照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并将已填写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单独拷入光盘(或U盘)中,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内一并交回。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
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投标工程量清单中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假如报价金额出现差异时,则以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对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相关要求。
3.2.3 投标人假如发觉工程量清单中数量和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法给予更正,不然,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数量为准。
3.2.4 投标人应依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协议条款第9.2.5项要求。工程量清单100章内列有上述安全生产费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总额价。
3.2.5招标人不接收调价函。
3.2.6 在协议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因为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根据协议条款第16.1款要求处理。
3.3 投标使用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使用期,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投标人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同意延长,应对应延长其投标确保金使用期,但不得要求或被许可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确保金。
3.4 投标确保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确保金格式递交投标确保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采取电汇,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确保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确保金由投标人基础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不然视为投标确保金无效。招标人开户银行及帐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4.3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五日内,将投标确保金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投标人,在和中标人签署协议并提交履约担保后五日内,将投标确保金退还中标人。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投标确保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协议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不接收依据评标措施要求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
(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招标人基础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础账户开户许可证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拟委任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其它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书等)彩色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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