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招标编号:SSZX-146
深圳市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编制城市垃圾运输车准运证许可实施措施
采购人名称:深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
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SSZX-146
2、项目名称:编制城市垃圾运输车准运证许可实施措施
3、采购人:深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4、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
5、项目地点:深圳市
6、项目规模及特征:为加强垃圾运输车辆科学管理,预防垃圾运输过程中二次污染,营造愈加洁净整齐市容环境,立即修改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证许可实施措施。
7、资金起源:财政性资金100%
8、采购内容:编制城市垃圾运输车准运证许可实施措施,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书。
9、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0、工期要求:60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含有正当经营资格独立法人,含有深圳市政府采购供给商注册卡。
2、含有研究能力垃圾运输车辆生产单位、科研机构、院校、咨询机构等
3、在深圳市含有稳定售后服务机构。
4、政府集中采购招标项目中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之任何一项不良统计承诺函
5.投标人近三年(1月1日至公告发出日)无行贿犯罪,统计由供给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通知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法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12 月 28至20 12 年 1月13日(节假日除外),早晨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1098号水源大厦1001室。
3、获取招标文件方法:现场购置。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现场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在深圳市含有固定工作场所,非在深企业需提供在深常驻机构相关证实文件(如房屋租赁协议);
(3)深圳市政府采购供给商注册卡。
(4)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通知函、政府集中采购招标项目中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之任何一项不良统计承诺函
以上资料均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1月 14日午09:00~09:30。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 1 月 14日早晨09时30分。
3、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1098号水源大厦10F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开标室。
五、相关信息
深圳市政府采购网
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
联 系 人:骆姣丽
电 话:83072225,
传 真:83071241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1098号水源大厦1001室
E --- mail: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彩田支行
账户名称: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
账 号:41-156
目录
采购公告 2
第一章 致投标人 5
第二章 投标须知 6
第一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6
第二节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8
第三节 投标须知 9
一、总 则 9
二、招标文件 10
三、投标文件编制 11
四、投标文件提交 14
五、开 标 14
六、评 标 15
七、公开招标失败后续处理 19
八、协议授予 21
第三章 协议文件格式 26
履约担保 31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33
第五章.采购需求书 50
i. 项目概述 50
ii. 技术要求 50
第一章 致投标人
一、本招标文件是依据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依据本采购项目标特点和需要编制。本招标文件编制遵照了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和老实信用标准。本招标文件所包含内容已清楚地反应了采购项目标技术性能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方法及标准等全部实质性要求和拟签署协议关键条款。
二、投标人取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采购文件补充、修改或澄清文件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经过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或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网()随时查看相关该项目标全部信息。当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澄清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发出日期最近开标日期文件为准。本招标文件所包含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三、投标人应在遵照招标文件各项要求和要求前提下,编制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注意:
1、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要符合招标文件中要求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且没有偏离或保留。假如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会被拒绝。
2、投标文件若出现否决性条款中任何一个情形,其投标将会被拒绝。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应在要求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求得澄清。若采购代理机构不接收,投标人必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回应,不能在投标文件中加进额外条件。不然,其投标将会被拒绝。
四、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注意:
1、投标人应严格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文件密封、装订和标识。
2、投标人应该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五、投标人应该注意其它事项:
1、投标人应首先取得深圳政府采购供给商资格,相关手续请查看深圳政府采购网()。
2、投标人只能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是授权委托人办理和投标相关事宜。办理投标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应携带对应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实。
3、投标人须对其投标资料真实性负责。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一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容
要求
1
2.1
项目名称
编制城市垃圾运输车准运证许可实施措施
2
2.2
采购人
深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3
2.3
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
4
2.4
项目地点
深圳市
5
2.5
采购内容
编制城市垃圾运输车准运证许可实施措施,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书
6
3.1
资金起源
财政性资金100%
7
4.1.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含有正当经营资格独立法人,含有深圳市政府采购供给商注册卡。
2、含有研究能力垃圾运输车辆生产单位、科研机构、院校、咨询机构等
3、在深圳市含有稳定售后服务机构。
4、政府集中采购招标项目中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之任何一项不良统计承诺函
5.投标人近三年(1月1日至公告发出日)无行贿犯罪,统计由供给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通知函》。
8
4.1.2
联合体投标
■不接收(招标文件中相关联合体要求均不适用) 口接收
9
6.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口组织。踏勘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集合地点:
10
8.1
投标人提出疑问截止时间
时间: 1 月 14日17:00点前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
11
8.2
澄清或修补、答疑期限
时间: 1 月 14 日17:00点前
12
9.1
投标预备会 (答疑会)
■不召开
口召开,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召开地点:
13
13.1
投标货币
人民币
14
14.1
确定协议价款方法
■固定总价协议 □固定单价协议
15
14.7.2
招标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机构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按国家计委计价格〔〕1980号文要求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措施向中标人收取。
16
15.2
投标担保
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00元)
采取形式:■银行保函 ■支票 ■现金 口其它 。
提交截止时间:截标前和投标文件一起交。
使用期:120天(日历天)
17
16.1
投标使用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8
17.1
备选方案
■不许可 口许可
19
20.1
投标文件份数
一 正本, 四 副本
20
21.4
投标截止时间
时间:1月15日 下午09:30 时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1098号水源大厦10F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开标室。
21
22.1
开标
时间:1月15日早晨09:30时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1098号水源大厦10F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开标室。
22
36.2
评标措施
综合评分法
23
40.1
履约确保金
n 不提交 口提交
担保金额:为中标价 10 % 或 万元
担保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并在签署协议前提交
24
41.1
签署协议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5
财政预算限额
金额:人民币贰拾玖万元整(¥290000.00元)
第二节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提醒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
1、否决性条款包含: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无效标和废标。
2、投标文件中没有本节所述情形之一,不得作否决处理。
3、招标文件其它章节中相关否决性条款叙述和本节不一致,以本节内容为准。
一、开标会上,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形(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判定)
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识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报价超出财政预算限额;
4、投标文件承诺供货期或工期等时间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担保;
6、投标文件相关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填写、签字、盖章或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由法人签字除外)。
7、投标文件份数不满足要求要求或正副本未标识。
二、初步评审中相关无效标情形(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判定)
1、采取投标保函形式,投标保函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组成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
3、参与联合体各组员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同时参与两个(含两个)以上以上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可变动价格,或包含了价格调整要求,或投标报价中提供两个(含两个)以上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方案除外);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和投标报名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实。
三、具体评审中相关废标情形(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判定)
1、投标人以她人名义投标或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情形:
2、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
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要求非实质性要求偏离,超出许可偏离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
4、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投标价格进行调整,投标人不接收调整方法,或不接收调整后价格。
第三节 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词语定义
1.1“供给商”:系指和采购人可能或已经签署采购代理协议供给商或承包商。
1.2“货物”:系指多种形态和种类物品,包含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
1.3“工程”:系指建设工程。包含建筑和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1.4“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政府采购对象。
2.项目概况
依据《中国政府采购法》、《中国招标投标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本招标项目已含有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1采购项目名称: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2 采购人: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3 采购代理机构: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4 采购项目地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5 采购内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 资金起源和落实情况
3.1 采购项目资金起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2 本采购项目已取得项目审批部门同意,资金已落实,且能确保其顺利实施。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应该含有负担本招标项目标能力;含有国家相关要求或招标文件要求资格条件;且经过正当路径取得招标文件。
4.1.1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1.2是否接收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2 接收联合体投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4.2.1 联合体各方均应含有负担本招标项目标对应资格条件。
4.2.2 联合体各方应签署联合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明确约定各方拟负担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采购人。
4.2.2 除非另有要求或说明,本章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组员。
5. 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应自行负担全部准备及参与投标相关费用。不管投标结果怎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负担义务和责任。
6. 踏勘现场
6.1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进行组织。
6.2 投标人踏勘现场所发生费用自理。
6.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时发生人员伤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和任何其它损失和损害;投标人因上述情形受到损失和损害所发生费用自理。
6.4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相关现场资料和数据,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判定和决议负责。
二、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
7.1 本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期间发出招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澄清文件,均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共五章,内容以下:
第一章 致投标人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协议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采购需求书
7.2 投标人应在要求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时间、地点、方法购置招标文件,并提供对应证实文件。
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验招标文件内容是否完整。如有残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方便补齐。不然,由此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4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内容,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该对招标文件提出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8. 招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澄清
8.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提交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予受理。
8.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前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澄清,供给商应随时查看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或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网()中相关本项目标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澄清文件全部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前发给投标人(由投标人至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不领取者视为已领取),同时投标人应办理签收手续。
8.2.1 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和澄清文件,全部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澄清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发出日期最近开标日期文件为准。
8.2.2采购代理机构为使投标人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修改、补充或澄清文件进行研究,可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确定新投标截止时间将在原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不含截标当日)以补充文件形式通知全部投标人。该补充文件内容只限于对投标截止时间修改。
9.投标预备会
9.1 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需可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出席。确定出席,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通知时间、地点,委派代表参与。未出席投标预备会不作为否决投标人资格条件。
9.2 投标预备会目标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现场时出现任何方面问题。投标人应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3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疑问。在投标预备会上,采购人将对提出问题做出澄清、修改或补充。
9.3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预备会上所做出澄清、修改或补充,根据本节第8.2条要求,通知全部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编制
10. 投标文件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和投标人和采购代理之间就相关投标全部往来通知、函件必需用汉字书写。
10.1.1 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支持文件、印刷文件等若有另一个语言,必需附汉字译文。为便于了解投标文件,以汉字译文为准。如投标文件未附汉字译文,该资料不予认可,由此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1.2 投标文件中专业术语,须附汉字注释。不然,根据本节第10.1.1条要求实施。
10.2 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要求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组成
11.1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技术标、商务标组成。
11.2 投标函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投标函封面
A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实书
A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A3.投标函
A4.投标保函(采取投标保函提供)
A5-1 投标人基础情况
A5-2 经年检营业执照副本
A5-3 企业纳税证实
A5-4 企业实力
A5-5 其它
11.3 技术标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B. 技术标书封面
B1 相关项目标业绩表
B2 人力资源配置及服务方法
B3技术方案
11.4 商务标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C. 商务标书封面
C1.投标报价一览表
C2.投标分项报价表
12. 投标文件格式和签署
12.1 投标文件应包含本节第11条要求内容。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应统一以A4幅面,按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次序编排、装订成册。本招标文件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能够按一样格式扩展。
12.2 投标人应提供一份正本和 “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要求数目标副本。
12.3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字迹应清楚易于识别。在投标文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识“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2.3.1 投标文件副本可采取正本复印件。
12.4 投标文件须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投标人代表署名。
12.4.1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名称(公章)”之处,应填写投标人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不然,其投标将会被拒绝。
12.4.2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代表(署名)”之处,必需由投标人代表手写署名(手签章无效)。投标人代表必需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不然,其投标将会被拒绝。
12.5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修改处必需由投标人代表在旁边署名才有效。不然,将不予认可,由此造成不利后果由该投标人自负。
12.6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示不清造成不利后果由该投标人自负。
13. 投标货币
13.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取币种,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报价
14.1 投标报价是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出各项支付费用金额总和。投标人投标报价应确保在投标使用期内有效,在协议实施期内是固定不变。协议价款确实定方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投标报价应包含本招标文件要求全部内容,和在实施过程中或为完成采购项目所产生一切费用,含相关税、费、保险等。
14.3 投标人应按采购需求清单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个项目只许可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报价将不予接收。
14.3.1 投标报价中未填单价或合价部分,将被视为该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单价或合价内,采购人将不另行支付。
14.3.2 投标人若是提供了可变动价格或包含价格调整要求投标,其投标将会被拒绝。
14.3.3 投标人若是提供了两个(含两个)以上报价,且未明确哪个是有效报价,其投标将会被拒绝(除许可提供备选方案)。
14.5 投标人应依据本企业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报价竞标。
14.6 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不得超出财政预算限额。
14.7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要求在其投标报价中计入招标代理服务费。该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支付。
14.7.1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按国家计委计价格〔〕1980号文要求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措施向中标人收取,支付完成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出具正规商业发票。
15. 投标担保
15.1 投标担保是为了避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因投标人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据本节第15.5条要求条件没收其投标担保。
15.2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是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假如没有提交投标担保,将根据本节第15.3条要求实施。
15.2.1 联合体投标,其投标担保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15.2.2 提供投标担保提供人必需和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一致。
15.3 对于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担保,其投标将会被拒绝。
15.4 投标担保退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退还:
15.4.1 采购人和中标人签署了协议协议书;
15.4.2 采购过程中因正当理由被采购人宣告终止;
15.4.3 需重新组织招标;
15.4.4 投标使用期满而投标人不一样意作出延长。
15.5 投标担保没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5.5.1 投标人有不真实投标或有违法违规行为;
15.5.2 投标人在投标使用期内撤回其投标或放弃其投标;
15.5.3 中标人未能在要求时间内提交履约担保或拒绝和采购人签署协议。
16. 投标使用期
16.1 投标使用期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在此期间,全部投标均保持有效。
16.2 在原投标使用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其投标使用期。对应要求及回复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投标人同意延长,不得要求或被许可修改其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同时对应延长其投标担保使用期;投标人拒绝延长,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担保。
17. 备选投标方案
17.1 除“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有要求许可提交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17.2 假如许可提交备选投标方案,不过不符合中标条件投标人备选投标方案不予考虑。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其所提交备选投标方案方可给予考虑。
18. 投标文件编制
18.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包含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并严格推行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要求。假如投标人不能推行招标文件要求和要求,或随投标文件提供证实材料不能对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造成其投标被拒绝。
18.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所引用次序和编号应和招标文件一致。
18.3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料,投标文件和图纸均使用汉字文本;对不一样文字文本资料解释发生异议,以汉字文本为准。
四、投标文件提交
19.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识
19.1 将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技术标、商务标装订成一本,并将一正本、四副本一起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中,且密封袋上对应注明: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得开启。
19.2 全部投标文件密封袋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19.3 对于因标书标识不清、密封不严等造成不利后果由该投标人自负。
20. 投标文件提交和截标时投标文件数量要求
20.1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依据“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投标文件。
20.2 截标时递交标书投标人数量未达成法定家数,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法律法规要求暂停开标和评标程序。如造成招标失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担所以给投标人造成损失。
21. 投标文件修改或撤回
21.1 投标人已提交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截止时间还未到,投标人可提出对其投标文件修改或撤回。投标人须提交由投标人代表署名修改或撤回书面通知。
21.2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由投标人代表署名修改或撤回书面通知并确定后,投标人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是撤回其投标。
21.3 投标人修改文件应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提交,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修改”。
21.4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至投标文件使用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其投标。在此期间撤回投标,其投标担保将会被没收。
21.5 评标结束后,不管中标是否,投标人均不得收回投标文件。
五、开 标
22. 开标
22.1 采购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要求时间、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邀请全部投标人代表参与。不参与开标会投标人,视为其认可开标程序和结果。
22.2 参与开标会议投标人只委派一名代表,且必需是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与会议人员须提供对应授权委托书。
22.3 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开标程序以下:
22.3.1采购代理机构查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身份证实,若不能提供对应身份证实或不相符,则不能参与开标会议;
22.3.2采购代理机构检验投标文件密封及标识情况,在确定无误后当众拆封;
22.3.3 采购代理机构检验投标人是否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了投标担保,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则不接收其投标;
22.3.4 采购代理机构检验投标文件份数及签章等情况;
22.3.5 宣读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
22.3.6 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宜其它内容。
22.4 采购代理机构将把开标过程统计在《开标情况一览表》,并由投标人签字确定。投标人拒绝签字,视为同意开标程序和结果。
22.5 开标会结束,采购代理机构将《开标情况一览表》和其它评标资料一并送交评标委员会。
23. 投标文件受理
23.1 当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23.1.1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
23.1.2 投标文件相关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
23.1.3 投标总报价超出财政预算限额;
23.1.4 投标文件承诺供货期或工期等时间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3.1.5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担保;
23.1.6 投标文件相关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填写、签字、盖章或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由法人签字除外)。
23.2 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核后,未出现本节第23.1条情形之一,其投标文件将视为有效投标,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六、评 标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
24.1 评标委员会组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该招标项目标评标活动。和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应该更换。采购单位代表须持本单位签发《评标授权书》参与评标,《评标授权书》模板能够从深圳政府采购网.cn首页“通用表格”处下载。
24.2 评标委员会应该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最少应了解熟悉以下内容:
(1)招标目标;
(2)采购项目需求范围和性质;
(3)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资质、财政预算限额、商务条款;
(4)招标文件要求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原因.
24.3 评标委员会职责:评标委员会应依据招标文件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评标委员会能够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也能够依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4.4 评标委员会标准:评标活动应遵照公开、公正、公平、科学、择优标准。评标委员会评审应实施少数服从多数标准,经评标委员会组员记名表决半数以上经过评标结果有效。
24.5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以下资料,供评标使用:
⑴ 招标文件,包含招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澄清文件;
⑵ 设计文件(如有)、技术文件等资料;
⑶ 统计开标过程《开标情况一览表》;
⑷ 评标委员会需要全部评分表格及其电子文档;
⑸ 其它评标必需资料。
25. 投标文件初步评审
25.1 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文件初步评审。
25.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初步评审不经过,应作无效标处理:
25.2.1 采取投标保函形式,投标保函内容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
25.2.2 组成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附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
25.2.3 参与联合体各组员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同时参与两个(含两个)以上以上联合体投标;
25.2.4 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可变动价格,或包含了价格调整要求,或投标报价中提供两个(含两个)以上报价且未申明哪个有效(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方案除外);
25.2.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和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实;
26. 投标文件具体评审
26.1 评标委员会应该依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全部投标偏离。投标偏离分为重大偏离和细微偏离。
26.2 评标委员会应该对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分析和比较。
26.3 评标委员会应该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中每项评审内容进行评审。
27. 投标文件重大偏离
27.1 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离,应作废标处理。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离:
27.1.1 投标人以她人名义投标或出现下列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投标嫌疑:
27.1.1.1 不一样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27.1.1.2 不一样投标人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
27.1.1.3 不一样投标人投标报价或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呈规律性改变;
27.1.1.4 不一样投标人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个人编制;
27.1.1.5 不一样投标人投标文件载明项目责任人和关键技术人员出现同一人;
27.1.1.6 不一样投标人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7.1.1.7 不一样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
27.1.1.8 不一样投标人聘用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取专有技术除外;
27.1.1.9 评标委员会认定其它串通投标情形。
27.1.2 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
27.1.3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要求非实质性要求偏离,超出许可偏离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
27.1.4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投标价格进行调整,投标人不接收调整方法,或不接收调整后价格;
28. 投标文件细微偏离
28.1 细微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部分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而且补正这些漏项或不完整不会对其它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结果。细微偏离不影响投标文件有效性。
28.2 评标委员会应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离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给予补正。拒不补正,在具体评审时能够对细微偏离根据不利于该投标人标准进行调整,且投标人不得所以提出任何异议。
29. 投标报价调整方法
29.1 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如出现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进行调整:
29.1.1 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29.1.2 总价金额和按单价计算总金额不一致,以单价计算总金额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显著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合价金额为准,调整单价;
29.2 投标人投标报价假如出现缺项、漏项或是修改了本招标项目列明项目标数量情况,将按以下方法进行调整:
29.2.1 假如本节第29.2条所列内容金额累计超出其投标报价3%(不含3%),该投标人商务标部分得分按零分计;
29.2.2 假如本节第29.2条所列内容金额累计未超出其投标报价3%,此部分价格按全部有效投标人中该项报价最高者加入后,进行计算调整;
29.3 根据本节第29.1条、第29.2条要求调整方法确定调整后报价,须取得投标人同意并书面签字确定。假如投标人拒不接收调整方法和调整后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29.4 假如出现多报或超出本招标项目列明项目标数量情况,评标委员会应依据具体评标方法和评审标准,根据不利于该投标人标准进行调整,且投标人不得所以提出任何异议。
29.5 中标人投标报价是根据本节第29.1条、第29.2条、第29.3条要求进行了调整,其中标价按就低不就高标正确定。假如投标人拒不接收,其投标将被拒绝。
29.5.1 投标人投标报价总价小于调整后报价,中标价即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总价;投标报价总价大于调整后报价,中标价即为调整后报价。
30. 无效标和废标处理
30.1 除第二章第二节“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中要求情形外,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应坚持谨慎确定无效标和废标标准。
30.2 评标委员会在作出任何一项无效标和废标决定之前,全部应严格遵照以下程序:
30.2.1 评标委员会应要求当事投标人作对应答辩;
30.2.2 评标委员会将答辩统计送当事投标人委派答辩人签字确定。假如投标人拒绝在答辩统计上签字确定,视为同意答辩统计。
30.2.3 评标委员会应在充足讨论基础上,经过记名集体表决方法作出决定;
30.2.4 假如评标委员会经过表决做出无效标或废标决定,应在《评标汇报》中具体统计做出无效标或废标理由、依据和评标委员会表决过程和结论。《评标汇报》由评标委员会全体组员签字。若评标委员会组员对表决结论持有异议,能够书面方法叙述其不一样意见和理由;假如该组员拒绝在《评标汇报》上签字,又不陈说其不一样意见和理由,视为同意表决结论。
30.3 评标委员会在否决全部投标文件前,应该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核实相关情况,听取其意见。
31. 投标文件澄清和对答辩人要求
31.1 评标委员会能够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内容作必需澄清、说明。澄清、说明应以书面方法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31.2 投标人委派答辩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31.2.1 拟进行投标答辩,答辩人必需是投标人拟派往本招标项目标项目责任人、其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文件上签字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31.2.2 答辩人须经工作人员核验其身份。答辩人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实材料。投标人拟委派答辩人非本节第31.2.1条要求人员不得进入答辩室。
31.3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进行答辩,但投标人在要求时间内未派出答辩人,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要求作出不利于投标人判定,且投标人不得所以提出任何异议。
32. 中标候选人推荐标准和确定标准
32.1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评标汇报。评标汇报由评标委员会全体组员签字。评标委员会实施少数服从多数标准,评标结果经评标委员会全体组员过半数经过有效。
32.2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汇报中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32.3 中标人投标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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