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招标编号:
有线电视工程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盖章)日 期: 03月1日
文 件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总则
三、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编制
五、投标文件递交
六、开标、评标、定标
七、协议授予
第二章 协议条款及格式
第三章 智能化小区工程招标技术要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图纸(电子版)
一、 设施点位图
二、 配置系统图
三、 外网示意图
四、 施工平面图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
号
内 容
说明和要求
1
工程名称
2
建设地点
3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m2。
4
承包方法
包工包料
5
质量标准
合格
实施标准:实施国家、辽宁省、大连市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6
招标范围
小区有线电视安装工程内容包含:
1、 有线电视系统:有线电视管路预埋(不含楼内管路)、线路敷设、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含机房设备及红线外外网引入)、有线电视入网和完工各项手续办理。
7
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随整体进度要求
开工日期: 3月 15 日开工(暂定),以书面通知为准
8
资金起源
自筹资金
9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有线电视设计施工二级资质以上
10
工程计价方法
及报价说明
一、计价方法
1. 本工程采取固定总价一次性包死;
2. 本工程费用已考虑工程所在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施工场地、工程承包范围、质量标准、工期等原因,并包含了人工(工资、福利、保险、加班、奖金)、材料及设备(包含损耗量、采购保管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辅材费、设备进出场费)、施工、技术指导、验收移交之前成品保护、现场水平垂直运输、安全维护、文明施工、验收、材料复试检测、垃圾泥浆排放及清理、雨季、冬季施工等气候条件、包装、运输、装卸、安装、审批、方法费用、保险、管理、利润、税金及保修、配合费等费用及其它承包人为完成本协议全部工程内容并经甲方及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所需一切相关费用。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无须再向承包人支付任何费用。
3. 本工程费用除设计变更外不能因任何原因包含人工或设备、材料价格或货币汇率和政府相关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所公布政策或价格或取费标准等变动而更改,设计变更根据协议条款相关设计变更要求,进行调整。
4. 招标方提供设备清单,承包人须认真对照功效说明,对有异议部分,做出调整说明及报价。负责投标价正确性及错误性所引致损失,
5. 一切工程如不符合规范/图纸要求,将不会在结算工程时计算,而此等费用将由承包人负责。
6. 承包商依据业主招标范围而漏报项目将被视为已包含在协议价款内。
7. 二、报价相关其它说明:
1. 此次招标甲方提供施工及生活用电接驳点,水电费用包含在报价中,水电使用量由施工单位和总包方共同确定,费用在支付工程款时由甲方扣除;
2. 场地情况:甲方提供材料堆放场地;
3. 产生施工垃圾由甲方指定位置堆放,由乙方企业外排;
4. 投标方和其它施工单位交叉配合费用包含在报价内;
5. 投标报价过程当中应充足考虑项目现场实际早上、晚间政府要求具体许可施工时间影响。
6. 和本工程相关联现场实际需要其它内容。
11
投标使用期
为: 2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2
答疑及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 ,答疑文件递交时间:招标文件发放后2天内(可邮件传送)
13
投标文件份数
1份正本,2份副本,全部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光盘或U盘)壹份
14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及截止时间
提交地点:
截止时间: 年 04 月 7 日 10时 00 分整
15
开标
开始时间: 年 04月 8 日 09 时整
地点:
16
评标方法及标准
合理低价评标法
注:招标人依据需要填写“说明和要求”具体内容,对对应栏竖向可依据需要扩展。
二、 总 则
1、工程概况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根据《中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过招标方法选定承包人。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招标工程项目标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
2.2本招标工程项目标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
3、合格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含有独立法人资格隶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踏勘现场
5.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组织踏勘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当日,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5.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费用自理。
5.3除招标人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工程场地和相关周围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判定和决议负责。
5.5经招标人许可,投标人可为踏勘目标进入招标人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所以使招标人负担相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负担踏勘现场责任和风险。
5、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负担其参与本招标活动本身所发生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怎样,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三、 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组成
7.1招标文件包含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协议条款及格式
第三章 小区智能工程招标技术要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图纸及资料
7.2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
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需澄清或修改。
8.1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全部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澄清或修改文件5日内以书面形式给确定。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含有相同约束作用。
8.2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终发出书面文件为准。
8.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若须延长,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中给予明确。
四、投标文件编制
8、投标文件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投标文件和和投标相关全部文件均应使用 汉字 。
9.2除工程规范另有要求外,投标文件使用度量衡单位,均采取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组成
10.1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
10.2投标函部分关键包含下列内容:
10.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书;
10.2.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10.2.3投标函;
10.2.4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其它投标资料。
10.3 商务部分关键包含下列内容:
(1) 智能化工程汇总表;
(2)投标报价说明;
(3)各系统设备材料明细表;
(4)方法项目清单计价表
(6)综合单价分析表;
(7)投标报价需要其它资料。
10.4 技术部分关键包含下列内容:
10.4.1施工组织设计
(l)工程概况;
(2)施工平面部署和临时设施部署,施工用水用电;
(3)计划开、完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4)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确保方法及违约承诺;
(5)劳动力投入计划及其确保方法;
(6)机械设备、办公设备及检测设备投入计划;
(7)施工关键、难点、关键技术、工艺分析及处理方案;
(8)针对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管理合理化提议;
(9)质量确保方法和违约承诺(应有确保实现质量目标可靠方法);
(10)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方法及违约承诺(须结合大连市文明工地管理要求编制);
10.4.2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情况
(1)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情况表;
(2) 项目经理简历表;
(3) 项目技术责任人简历表;
(4)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10.4.3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10、投标文件格式
11.1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应该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能够按一样格式扩展,未提供格式投标人可自行确定)。未按招标人提供格式编制投标文件,评标机构可在量化评分过程中作出不利于该投标人量化。
11.2 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封装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封面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1.3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亲自签署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1.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字样须使用不能擦去黑色墨迹打印或书写,若有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1.5 投标文件应尽可能避免以涂改及行间插字方法进行修改,若投标文件存在涂改及行间插字,招标人不负担任何可能所以而造成辨识错误。
11.6 投标文件商务标书必需按工程量清单格式编制。
11、投标报价
12.1投标人应根据工程量清单格式及说明,结合施工图纸对工程量清单项目进行填报单价及总价。每一项目只许可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报价将不予接收。
12.2 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其它单价或合价内。
12.3结算依据详见《天邦·蓝海悦府一期小区智能化工程施工协议》相关条款。
12.4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足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临近居民区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情况,任何因忽略或误解工地情况而造成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同意。
12.5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企业本身成本。
12.6投标人依据业主招标范围而漏报项目将被视为已包含在协议价款内,投标人须负责投标价正确性及错误性所引致损失。
12、投标货币
13.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取币种为 人民币 。
13、投标使用期
14.1投标使用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要求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4.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使用期内,能够依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使用期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复。投标人能够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同意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许可修改其投标文件。
14、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5.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3项要求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5.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楚易于识别,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5.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不然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5.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五、投标文件递交
15、投标文件装订、密封和标识
16.1投标文件装订要求按投标文件投标函、商务、技术部分次序装订
16.2投标人应将全部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16.3全部封袋全部应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地址,必需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含有下列标志:“ 天邦蓝海悦府小区智能化工程投标书”;“ 03月 22 日前不得开封”。
16、投标文件提交
17.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要求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2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要求外,投标人所递交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7.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7、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和撤回
18.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能够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8.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应按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密封、标识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18.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六、开标、评标、定标
18、开标、评标及定标标准
19.1开标将由招标人聘用教授根据招标人企业内部要求开标,开标后,直至宣告中标人到签署协议为止,相关投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信息,全部不应向投标或和该过程无关其它人泄露。
19.2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影响任何行为,全部将造成取消投标资格。
19.3投标人有意扰乱招标程序(如投标人恶意竞争,有意低价中标后毁约;投标人中标后以种种借口欲以其它单位名义签署协议;围标、串标等),由招标人和其律师追究其法律责任。
19、开标、评标和定标时间、内容和程序
20.1招标人依据项目实际情况及工期安排,自行组织安排进行开标、评标和定标活动,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全部活动采取保密方法进行。
20.2技术标评定内容:投标人资质情况、企业考查情况、投标文件各方案制订等,详见评标措施。
20.3商务标评定内容:投标报价合理性、招标文件及协议范本回应情况,和承诺书承诺条款,详见评标措施。
20.4评标活动遵照公平、公正、科学和合理低价标准。
20、投标文件错误修正程序和要求
投标文件若有计算或累计上算术错误,修正错误标准以下:
21.1.如数字表示数额和用文字表示数额不一致时,以低价者为准。
22.2.计算或累计上算术错误,以低价者为准。总价误差,单价按百分比调整,若误差超出10%,则投标价格无效。
23.3.中标人中标价格经招标人审核后,如有计算或累计上算术错误,以低价者为准。
21、评标措施
22.1.初审
22.1.1审查投标文件有效性。投标方资质等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未经签署标书无效。
22.1.2投标文件完整性。未递交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书、施工组织设计、资格证书、项目经理简历标书无效。
22.1.3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一致性。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反应,不应有任何修改和附加条件。投标文件严重不响应招标文件标书无效。
22.1.4报价计算正确性。报价计算是否正确,分项报价和总价是否有误。
22.1.5在近两年实施施工协议中有重大劣迹、正在接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开标前未根据要求办理进连施工手续单位投标无效。
22.2.复审:对于进入复审投标单位,根据投标文件中报价,由低到高排列,依次对其进行技术和商务评审。
22.2.1技术标评审
(1)投标文件是否包含招标文件所要求提交各项技术文件。
(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合理,针对性强;
(3)施工人员投入数量充足、施工组织架构合理、切实确保施工进度要求者;
(4)施工组织设计具体、全方面、合理;施工方案、方法明确、有力;
(5)选择机械设备合理;
(6)质量目标明确,组织、技术方法落实;
(7)施工管理严密,制度健全。
(8)切实确保该项目工程进度要求者中标。
(9)企业信誉好,和招标方有良好合作经历并有再合作愿望者中标。
(11)投标方对工程施工在技术上有何合理化提议。
(12)技术评审阶段废标条件:
★投标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不合理或不可行;
★选择关键建筑材料或相关设备不符合标书要求;
★投标单位过去三年中无类似工程业绩;
★项目经理无同类工程业绩;
★技术参数严重偏离招标文件要求。
22.2.2商务评审
在满足投标书全部要求、按要求方法报价前提下,合理低价者中标
(1)审查全部报价数据正确性,评价报价是否合理。
(2)分析报价组成合理性。
(3)投标方给此次招标项目标优惠条件。
(4)深入评审投标方财务实力和资信可靠程度。
(5)商务评审废标条件:
★ 低于成本投标。
★ 报价总价合理,但组成严重不不合理。
★ 报价总价合理但严重漏项,严重漏项指漏项部分造价超出总报价5%。
22.3.对投标方报价、工期、质量、能力、业绩、信誉、财务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选择合理低价投标方中标。
22.4.保密
22.4.1相关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定和比较和相关授予协议意向一切情况全部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方或和上述评标工作无关人员。
22.5.投标方不得干扰招标方评标活动,不然将废除其投标。
七、协议授予
23、协议授予标准
23.1本招标工程施工协议将授予按评标措施所确定中标人。
24、招标人拒绝投标权力
24.1招标人不承诺将协议授予报价最低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评标汇报拒绝不合格投标。
25、中标通知书
25.1在投标使用期截止前,业主将以书面函件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被接收。
25.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协议组成部分。
25.3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无需等候协议签署,需立即开展和此次招标相关工作。
26、协议协议书签署
26.1 招标人和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工程施工协议,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签订背离协议实质性内容其它协议。
26.2 招标人如不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签订协议,或招标人、中标人签订背离协议实质性内容协议,招标人将追究投标人责任,投标人需赔偿招标人损失,同时依法负担对应法律责任。
26.3 中标人应该根据协议约定推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她人。
协议编号:
第二章 协议条款
有线电视工程施工协议
工程名称
甲 方
乙 方: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有线电视工程施工协议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依据《中国协议法》、《中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招投标文件要求,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标准,发包人和承包人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建筑规模
第二条 工程范围和内容
2.1 有线电视系统施工图设计
2.2 各系统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硬件及软件),线缆敷设工程,其它相关服务(出厂检验、调试、验收和培训等);
2.3 有线电视系统:有线电视管路预埋(不含楼内管路)、线路敷设、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有线电视入网和完工各项手续办理。
2.4 外管网土方挖土、清槽、回填及碾压,管线预埋,电缆井砌筑(含井盖),管线砼包封,电缆敷设
第三条 承包方法
此次有线电视系统工程包含但不仅限于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硬件及软件),线缆敷设工程,其它相关服务(出厂检验、调试、验收和培训等)。
第四条 质量要求
4.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4.2、实施标准:
本工程应达成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条例及行业标准,同时也应符合发包人对本项目标实施条件、技术标准、工程现场管理条例、工程设计图纸及施工要求,无条件接收监理企业施工阶段监理,并取得监理和质量监督部门验收。
4.3、质量确保期:两年(自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 工期要求
总工期: 展示区7日历天,其它剩下项目30日历天(暂定安装调试工期30日历天,实际依据土建整体进度实施)。
展示区:
开工日期(暂定): 09 月15日(以发包人开工令为准)
完工日期(暂定): 10月 1日
其它剩下区域:
开工日期(暂定): 05 月1日(以发包人开工令为准)
完工日期(暂定): 05月 30日
本工期包含法定节假日、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等候时间。
因为发包人原因和不可抗力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对应顺延,不可抗力包含:
(1)战争;
(2) 6 级以上地震;
(3)连续降水二十四小时且降雨量为50 mm以上;
(4)重大疫情,政府责令停工。
第六条 工程造价
6.1.本工程总价:¥ 元,大写: 元整。
6.2.本工程采取报价清单报价,固定总价计价方法;
6.3 此次报价已考虑工程所在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施工场地、工程承包范围、质量标准、工期等原因,并包含了人工(工资、福利、保险、加班、奖金)、材料及设备(包含损耗量、采购保管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辅材费)、施工、技术指导、验收移交之前成品保护、现场水平垂直运输、安全维护、文明施工、验收、材料复试检测、垃圾排放及清理、雨季、冬季施工等气候条件、包装、运输、装卸、安装、审批、方法费、保险、管理、利润、税金及保修、配合费等费用及其它承包人为完成本协议全部工程内容并经发包人及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且交付发包人所需一切相关费用。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无须再向承包人支付任何费用。
6.4 本工程报价一次性包死,固定不变,除设计变更外不能因任何原因包含人工或设备、材料价格或货币汇率和政府相关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所公布政策或价格或取费标准等变动而更改。
6.5 方法费为完成本协议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而发生一切费用,方法费包含在报价内,在协议实施期内方法费,不因设计变更、协议外签证等任何原因调整。
6.6 一切工程如不符合规范/图纸要求,将不会在结算工程时计算,而此等费用将由承包人负责。
6.8 承包人依据业主招标范围而漏报项目将被视为已包含在协议价款内,项目发生工程变更,其应调整增、减价款将由根据本协议约定方法进行复核确定。
6.9变更估价
6.9.1.工程变更
(1) 相关工作和协议原来工作相同,则其增减费用按协议单价计算。
(2) 相关工作和协议原来工作相类似,则其增减费用按协议原来单价或采取原来单价为换算基础计算。
(3) 相关工作和协议原来工作不一样,按公平合理市场价,由承包人在进行该项施工前将综合单价分析表呈报于发包人,由发包方造价预算部审核确定后方可实施。如承包人未在施工前将该表立即呈报至发包人审核而进行施工,发包人对该项一律不予结算,由此产生损失由承包人自行负担。
(4) 承包范围、关键材料及设备变更要求
a) 发包人有权利变更承包工程范围及承包工程范围内已经确定材料及设备规格、品牌、型号;
b) 辅材变更,其辅材费、管理费、利润、政府规费、税金等一切相关综合单价内容均不调整;
c) 关键材料及设备变更,不管主材费增加或降低,其损耗率、管理费、利润、政府规费、税金均不调整。
6.9.2设计变更
(1) 本“设计变更”一词系指对已被确定协议施工图变更。
(2) 全部设计变更必需经发包人书面确定后发出。承包人只有当接获了发包人书面确定意见,才视作其为可进行施工最终指示。
(3) 在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若有重大变更,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按发包人书面通知进行变更。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办理工程变更时经过相互洽商,承包人按发包人设计变更指示进行下列变更:
a) 更改相关工程材料性质、质量、规格;
b) 更改相关部分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c) 增加工程需要附加工作;
若发包人有要求,承包人应在接获发包人书面要求后十五天内,对全部变更价值提交一份具体估算单据。承包人不能因发包人变更价值未经确定而拒绝施工,不然承包人需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
由关键设计变更引发而实际证实所必需工期延缓,发包人和承包人必需在公平基础上进行磋商,达成合理一致,发包人应就该需增加日历天作出书面确定。
第七条 结算方法
本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在20个日历日内提交完工资料和结算资料,双方办理完工结算,发包人在接收完工完整结算资料后3个月内完成结算审核,双方办理完成完工结算并经确定(工程完工结算书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八条 付款方法和期限
8.1、支付方法:银行转账
8.2、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另行达成付款协议外按下列条件支付:
8.2.1、本工程无预付款。
8.2.2、进度款:
8.2.2.1
8.2.2.4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经监理、甲方、检测单位及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支付已完工程产值70%工程款;
8.2.2.5完工结算后支付至结算价款80%;余款待保修期十二个月后无质量问题,7天内无息支付保修款10%,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7天内无息支付剩下款项;
8.2.2.6本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在20个日历日内提交完工资料和结算资料,双方办理完工结算,发包人在接收完工完整结算资料后2个月内完成结算审核,双方办理完成完工结算并经确定(工程完工结算书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签章后生效)。
8.3.在每期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须提供经监理方、发包人现场代表签字完工验收单,出具对应材料进场验收单,材料出厂合格证实、材料测验汇报及完成工程量明细表,上述资料经发包人审核确定后方可支付。
8.4.发包人在支付承包人工程款之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出具对应金额发票,不然,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对应工程款。
8.5.发包人按本协议条款要求,有权在当期应支付给承包人款项中扣减本协议约定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额,若承包人有异议,可按本协议“争议处理”条款实施。
第九条 组成协议文件及优先解释次序
9.1 《天邦·蓝海悦府B1、B2、B3号楼外墙门窗工程施工协议书》
9.2 中标通知书
9.3 招标文件
9.4 标准、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
9.5 图纸
9.6 投标文件
9.7 中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
9.8 双方相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材料。
第十条 双方权利、义务
10.1甲方权利、义务
10.1.1.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代表: 王旭洲(职务:工程经理)根据以下要求行使协议约定权利,推行协议约定职责:
10.1.2.甲方代表可委派相关具体管理人员负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10.1.3.甲方代表指令、通知、意见、同意、回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需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书面确定,乙方对甲方代表指令应予实施。未经甲方代表书面签字确定指令、通知、意见、同意、回复均不发生法律效力。
10.1.4.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负担前任应负责任(协议文件约定义务及其职权内承诺)。
10.1.5.帮助承包人处理在工地范围内和其它施工单位之间协调工作。
10.1.6. 对非乙方责任设计变更进行签证和确定;
10.1.7.确定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组织现场交验并移交给承包人。
10.1.8. 负责确定乙方送达施工方案;
10.1.9.甲方应严格根据协议约定付款时间、条件、金额向乙方支付协议价款。
10.1.10. 甲方可能将乙方承包范围中部分工作另行委托其它单位施工,对此安排,乙方不得作出任何费用追加或索赔,并配合其它单位施工。具体配合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同甲方、总承包商、其它分包商等,若乙方违返上述要求或不配合上述工作,甲方将按误期损害赔偿计算处理乙方。
10.1.11. 甲方委托大连纪森工程咨询监理对乙方负责工程进行质量、进度、安全等监督。
10.2乙方权利、义务
10.2.1.参与甲方组织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现场交底,并确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10.2.2.指派 为(职务 )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现场施工全部事宜。在协议推行过程中乙方派驻现场人员如发生变动应该提前七日向甲方提交书面汇报。乙方必需由其内部职员组成项目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自行完成本工程。假如实际施工人员和名单不一致,视为乙方违法转包。
10.2.3.开工前,乙方须依据大连市相关要求和要求报批全部应由施工单位办理手续、交纳相关费用。如有疏忽,一切经济和工期上损失、造成罚款由乙方负责。
10.2.4.根据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接收甲方及监理检验和监督。工程实际进度和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出改善方法,经甲方同意后实施。
10.2.5.乙方呈报一切技术联络单及施工方案,由乙方负担责任,必需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同意后方能实施,但甲方、监理单位同意,不会减轻或免去乙方责任。乙方必需严格按甲方指令及相关管理制度要求、技术条款实施,并严格按施工规范和经甲方审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10.2.6.乙方须自费修建及保护、维修进出自己工地及工地内之道路(包含施工现场内乙方施工所需特殊和临时道路),且负责提供必需标志。
10.2.7. 甲方提供施工及生活用水电接驳点,水电费用包含在报价中,水电使用量由施工单位和总包方共同确定,费用在支付工程款时由甲方扣除;
10.2.8.乙方负责施工区域内安全防护、防火防盗、消防等工作,制订对应施工安全防护方法,配置足够消防器材,并负责投保人身险、财产险等施工过程所涉险种,负担因为本身安全防护方法不力造成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等一切责任。
10.2.9.甲方所提供地下管网图仅供承包人参考,并不代表地下市政管网真正情况。乙方须依据现场实际情况对场地内和场地周围地下市政管网、道路、建筑物和其它市政设施进行充足调查及了解,并在施工过程中做好保护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场地内和场地周围地下市政管网、道路、建筑物和其它市政设施损坏,乙方须根据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进行恢复,并负担对应费用及责任。
10.2.10.乙方自费自行办理排水、夜间施工、环境保护、卫生等施工所需要一切手续,费用已含在协议总价之内。如因手续办理不力造成行政罚款,费用由乙方负责。
10.2.11.甲方直接发包工程施工完成并交于乙方施工部位,和乙方承包范围内在建工程,和已完工工程,在未交付甲方之前,均由乙方负担成品保护责任。
10.2.12.乙方必需天天将垃圾集中于甲方在工地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清洁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垃圾由乙方统一进行外排,妥善存放和处理乙方设备或多出材料,并每三天清除一次残留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临时工程设施。乙方在撤场前应该清理好工地、清除并运走全部乙方设备、剩下材料、残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临时工程设施,直至甲方满意为止,使现场和工程处于清洁和安全情况。如拒不清退,甲方将暂停支付未付协议价款。
10.2.13.乙方应该主动和其它现场施工单位配合,包含提供场地、临时设施移交等一切方便条件,甲方给予帮助。因乙方原因或其它施工单位原因造成乙方或其它施工单位损失及工期延误等,由乙方或其它施工单位向直接责任人索赔,甲方不负担非甲方直接行为造成责任。
10.2.14.乙方在施工中对所使用坐标点、标高点要严加保护。如坐标点、标高点发生误差,应立即和甲方等相关单位联络并恢复到正确位置上。其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除非有证据证实是甲方或设计单位所造成误差。
10.2.15.乙方所需办公室、厕所、材料堆放场地(库房)、食堂等,应该按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中施工总平面部署图自行搭设。相关清洁卫生等由乙方负责。乙方使用范围内一旦发生火灾等事故所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负担。
10.2.16.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按时签证而停工或延误工期,不然视为乙方私自停工,须自行负担逾期完工违约责任。
10.2.17.工程档案
①工程档案由乙方负责按大连市相关城建档案报送要求进行编制,必需做到工程档案和工程建设同时。乙方最终交付甲方档案份数为四份,必需满足大连市城建档案馆要求,按甲方要求时间提交。
②工程档案经相关部门预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实后,双方进行完工验收、结算。
③双方确定城建档案合格证实,为双方进行结算前提条件之一,该条件不因甲方验收工程或使用工程等而废止或变更。
第十一条 质量确保
11.1.乙方严格按图施工并做好工序前技术交底工作、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确保施工定位正确性及桩施工质量,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桩施工对周围地下管网及通行线路、周围建筑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由此带来一切损失及责任。
11.2.乙方承诺,不管甲方及监理单位是否进行并经过了各项检验,均不解除乙方对自己承包工程质量所负责任,除非质量问题是因为设计原因引发,而这类质量问题乙方须立即通知监理单位及甲方。
11.3.乙方应该对多种材料、器材、设备按规范进行检验,拒绝不符合要求材料、器材、设备用于本工程。不管何种原因,出现不合格材料、器材、设备用于工程情况,均由乙方负担应有责任。
11.4.工程质保期自工程完工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条 材料供给
全部材料设备,乙方应该在材料设备运进现场前向甲方及监理方提供对应产品合格证、立案证等品质合格证实、生产厂家质保承诺及安装使用维护技术资料、样品,并应该按国家、地方要求或甲方或监理方要求进行必需试验、测试、复检。在使用材料设备前向甲方及监理方提供对应试验、检测、复检汇报。不然,相关材料、设备不得使用,甲方或监理方发觉使用,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管该材料、设备是否质量合格,所以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前述甲方或监理方核实、接收相关文件、汇报,并不免去乙方对于材料、设备质量确保责任,材料设备缺点责任仍由乙方负担。
第十三条 检验和验收
13.1.检验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根据标准、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和甲方发出书面指令施工,随时接收甲方检验、检验,为检验、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要求返工、修改,负担由本身原因造成返工、修改、损失费用及工期损失。
13.2.验收标准:本工程以方案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制订和本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13.3.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需报经甲方代表、监理单位检验验收,并按甲方签发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不然不得施工,甲方并有权要求重新检验验收,所以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延长。
13.4.验收和重新检验
工程含有完工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完工相关要求,通知甲方及监理单位并提交完工验收汇报,办理完工验收手续。
第十四条 相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14.1乙方提供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国消防条例》和相关防火设计规范,不然,由此造成相关部门不一样意、不验收或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方负担。
14.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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