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编号:rgzb
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管网维护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章): 南通皋腾建设开发
招标代理: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
编制日期 : 5月
目 录
招标文件立案表 ┄┄┄┄┄┄┄┄┄┄┄┄┄┄┄┄┄┄┄┄┄┄┄┄┄┄┄┄ 4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 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5
1、总则 ┄┄┄┄┄┄┄┄┄┄┄┄┄┄┄┄┄┄┄┄┄┄┄┄┄┄┄┄┄┄ 7
1.1 项目概况 ┄┄┄┄┄┄┄┄┄┄┄┄┄┄┄┄┄┄┄┄┄┄┄┄┄┄ 7
1.2 资金起源和落实情况 ┄┄┄┄┄┄┄┄┄┄┄┄┄┄┄┄┄┄┄┄┄ 7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 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适用于资格后审)┄┄┄┄┄┄┄┄┄┄┄┄┄┄┄ 8
1.5 费用负担 ┄┄┄┄┄┄┄┄┄┄┄┄┄┄┄┄┄┄┄┄┄┄┄┄┄ 8
1.6 保密 ┄┄┄┄┄┄┄┄┄┄┄┄┄┄┄┄┄┄┄┄┄┄┄┄┄┄┄┄ 8
1.7 语言文字 ┄┄┄┄┄┄┄┄┄┄┄┄┄┄┄┄┄┄┄┄┄┄┄┄┄┄ 8
1.8 计量单位 ┄┄┄┄┄┄┄┄┄┄┄┄┄┄┄┄┄┄┄┄┄┄┄┄┄┄ 9
1.9 踏勘现场 ┄┄┄┄┄┄┄┄┄┄┄┄┄┄┄┄┄┄┄┄┄┄┄┄┄┄ 9
1.10 分包 ┄┄┄┄┄┄┄┄┄┄┄┄┄┄┄┄┄┄┄┄┄┄┄┄┄┄┄ 9
2、招标文件 ┄┄┄┄┄┄┄┄┄┄┄┄┄┄┄┄┄┄┄┄┄┄┄┄┄┄┄┄ 9
2.1 招标文件组成 ┄┄┄┄┄┄┄┄┄┄┄┄┄┄┄┄┄┄┄┄┄┄┄┄ 9
2.2 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 ┄┄┄┄┄┄┄┄┄┄┄┄┄┄┄┄┄┄┄┄ 10
2.3 招标控制价 ┄┄┄┄┄┄┄┄┄┄┄┄┄┄┄┄┄┄┄┄┄┄┄┄┄ 10
3、投标文件 ┄┄┄┄┄┄┄┄┄┄┄┄┄┄┄┄┄┄┄┄┄┄┄┄┄┄┄┄┄ 11
3.1 投标文件组成 ┄┄┄┄┄┄┄┄┄┄┄┄┄┄┄┄┄┄┄┄┄┄┄ 11
3.2 投标报价 ┄┄┄┄┄┄┄┄┄┄┄┄┄┄┄┄┄┄┄┄┄┄┄┄┄┄ 13
3.3 投标使用期 ┄┄┄┄┄┄┄┄┄┄┄┄┄┄┄┄┄┄┄┄┄┄┄┄┄ 13
3.4 投标确保金 ┄┄┄┄┄┄┄┄┄┄┄┄┄┄┄┄┄┄┄┄┄┄┄┄┄ 14
3.5投标文件编制┄┄┄┄┄┄┄┄┄┄┄┄┄┄┄┄┄┄┄┄┄┄┄┄ 14
4、投标 ┄┄┄┄┄┄┄┄┄┄┄┄┄┄┄┄┄┄┄┄┄┄┄┄┄┄┄┄┄┄ 14
4.1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识 ┄┄┄┄┄┄┄┄┄┄┄┄┄┄┄┄┄┄┄┄ 14
4.2 投标文件递交 ┄┄┄┄┄┄┄┄┄┄┄┄┄┄┄┄┄┄┄┄┄┄┄ 15
4.3 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 ┄ 15
5、开标 ┄┄┄┄┄┄┄┄┄┄┄┄┄┄┄┄┄┄┄┄┄┄┄┄┄┄┄┄┄┄ 15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 15
5.2 开标次序 ┄┄┄┄┄┄┄┄┄┄┄┄┄┄┄┄┄┄┄┄┄┄┄┄┄ 16
5.3 开标程序 ┄┄┄┄┄┄┄┄┄┄┄┄┄┄┄┄┄┄┄┄┄┄┄┄┄ 16
5.4 资格审查 ┄┄┄┄┄┄┄┄┄┄┄┄┄┄┄┄┄┄┄┄┄┄┄┄┄ 16
6、评标 ┄┄┄┄┄┄┄┄┄┄┄┄┄┄┄┄┄┄┄┄┄┄┄┄┄┄┄┄┄┄ 17
6.1 评标委员会 ┄┄┄┄┄┄┄┄┄┄┄┄┄┄┄┄┄┄┄┄┄┄┄┄ 17
6.2 评标标准 ┄┄┄┄┄┄┄┄┄┄┄┄┄┄┄┄┄┄┄┄┄┄┄┄┄ 17
6.3 废标条款 ┄┄┄┄┄┄┄┄┄┄┄┄┄┄┄┄┄┄┄┄┄┄┄┄┄ 17
6.4 商务标评审 ┄┄┄┄┄┄┄┄┄┄┄┄┄┄┄┄┄┄┄┄┄┄┄ 18
7、定标 ┄┄┄┄┄┄┄┄┄┄┄┄┄┄┄┄┄┄┄┄┄┄┄┄┄┄┄┄┄┄ 19
7.1 定标方法 ┄┄┄┄┄┄┄┄┄┄┄┄┄┄┄┄┄┄┄┄┄┄┄┄┄ 19
7.2 中标通知 ┄┄┄┄┄┄┄┄┄┄┄┄┄┄┄┄┄┄┄┄┄┄┄┄┄ 20
7.3 履约担保 ┄┄┄┄┄┄┄┄┄┄┄┄┄┄┄┄┄┄┄┄┄┄┄┄┄ 20
7.4 其它需要说明事项 ┄┄┄┄┄┄┄┄┄┄┄┄┄┄┄┄┄┄┄┄ 21
7.5 签署协议 ┄┄┄┄┄┄┄┄┄┄┄┄┄┄┄┄┄┄┄┄┄┄┄┄┄ 21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22
8.1 重新招标 ┄┄┄┄┄┄┄┄┄┄┄┄┄┄┄┄┄┄┄┄┄┄┄┄┄ 22
8.2 不再招标 ┄┄┄┄┄┄┄┄┄┄┄┄┄┄┄┄┄┄┄┄┄┄┄┄┄ 22
9、纪律和监督 ┄┄┄┄┄┄┄┄┄┄┄┄┄┄┄┄┄┄┄┄┄┄┄┄┄┄┄ 22
9.1 对招标人纪律要求 ┄┄┄┄┄┄┄┄┄┄┄┄┄┄┄┄┄┄┄┄ 22
9.2 对投标人纪律要求 ┄┄┄┄┄┄┄┄┄┄┄┄┄┄┄┄┄┄┄┄ 22
9.3 对评标委员会组员纪律要求 ┄┄┄┄┄┄┄┄┄┄┄┄┄┄┄┄ 22
9.4 对和评标活动相关工作人员纪律要求 ┄┄┄┄┄┄┄┄┄┄┄ 23
9.5 异议和投诉处理 ┄┄┄┄┄┄┄┄┄┄┄┄┄┄┄┄┄┄┄┄┄┄ 23
9.6 其它 ┄┄┄┄┄┄┄┄┄┄┄┄┄┄┄┄┄┄┄┄┄┄┄┄┄┄┄ 23
附表(《企业基础信息情况记录表》)┄┄┄┄┄┄┄┄┄┄┄┄┄┄┄┄┄┄ 24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5
第三章 协议条款及格式 ┄┄┄┄┄┄┄┄┄┄┄┄┄┄┄┄┄┄┄┄┄┄┄ 29
招标文件立案表
编制人:
技术责任人: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招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初审人(签字):
复审人(签字):
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立案)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一章 投 标 人 须 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条款内容
说 明 和 要 求
1
1.1.2
招标人
名称:南通皋腾建设开发
2
1.1.3
招标代理
名称: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
地址:如皋市如城镇福寿路交通银行六楼
联络人电话:
3
1.1.4
项目名称
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管网维护工程
4
1.1.5
建设地点
如皋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5
1.2.1
资金起源
财政
6
1.2.2
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300万元(该造价为发包方依据工程量暂估金额,有可能因实际情况而产生较大差距,本工程中标下浮后维修金额满300万元后协议终止)
7
1.2.3
承包方法
总承包
8
1.3.1
招标范围
总投资约300万元,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内5万元以下雨、污水管道清淤维护,管道、检验井、雨污水口等排污设施清梳、养护、维修和日常巡查、排捞抢险、管涵检测等工作,确保雨、污水设施正常运行
9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5月
计划完工时间:5月
(实际开工日期以协议为准)
10
1.3.3
质量标准
合格
11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等
实施本项目招标公告。
12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13
2.2.3
疑问、修改、补充提出和获取
实施本项目招标公告。
14
2.3.2
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
《江苏省建筑和装饰工程计价表》()
《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
对应省市补充计价定额要求和南通市相关要求。
计价措施实施(苏建价()299号文),(浮动费率均按中间值计取)
有上述定额依据按上述定额依据结算,上述定额无依据,实施《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
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及《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均无定额依据,双方认质认价,认质认价部分不下浮;材料结算价按甲方认可施工工期内如皋市建筑工程造价信息平均价计算,缺项部分实施同期南通指导价,均没有双方认质认价;人工费及各项费率调整按甲方认可施工工期内政府相关文件实施。本工程取费类别按要求计取。投标人费率报价中包含全部风险、责任等全部各项费用。
15
3.2.3
工程报价方法
下浮率报价
16
3.3.1
投标使用期
45 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7
3.4.2
投标确保金
实施本项目招标公告。
18
3.5.3
投标文件份数
资格审查原件壹份,资格审查文件及商务标文件均壹正贰副
19
4.2.1
投标文件递交
方法及截止时间
实施本项目招标公告。
20
5.1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如皋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区开标室
开标时间:按招标公告实施
21
5.4.1
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22
6.1.1
评标委员会组建
依法组建
23
6.4.4
评标方法和标准
价格单原因评标法(详见招标文件)
24
7.3.1
履约确保金
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10%,其中:工期确保金5%(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且工期按施工协议约定完成后无息退还),质量确保金5%,本协议期满后依据考评结果无息退还。
25
7.3.2
中标差额确保金
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根据中标价和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确保金专用账户提交。
26
需要补充其它内容
1.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被委托人必需是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责任人;
2.各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相关资格审查方面相关条款,并立即更新维护本企业诚信信息数据库,审核标准实施《南通工程建设网企业诚信信息数据库审核标准(如皋地域)》(衔接地址:
27
招标控制价
详见招标公告
1 总 则
1.1 项目概况
1.1.1 依据《 中国招标投标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本招标项目己含有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起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标资金起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标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标承包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技术要求
1.3.1 此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标准和要求:实施本招标文件2.3.3款。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适用于资格后审)
1.4.1 投标人应含有负担本标段施工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申请人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拟选派项目责任人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隶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现在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项目标监理人;
(4)为本项目标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6)和本项目标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和本项目标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8)和本项目标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
(9)被责令停业;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5 费用负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与投标活动发生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后果负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和招标投标相关语言均使用汉字。必需时专用术语应附有汉字注释。
1.8 计量单位
全部计量均采取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方法组织踏勘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工程场地和相关周围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判定和决议负责。
1.10 分包
1.10.1本项目不许可分包。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含:
(1)投标人须知;
(2)工程量清单;
(3)图纸;
(4)技术标准和要求;
(5)协议条款及格式;
(6)其它:
依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澄清、修改,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同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经过“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澄清答疑(控制价文件)”等栏目,随时查阅相关该工程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答疑、补遗、招标控制价等文件内容。投标人查阅如有遗漏,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担。
2.2 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
2.2.1 投标人从“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相关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清单图纸等)后,应仔细阅读和检验全部内容。如发觉有缺页或附件不全,和对清单、图纸等存在差异或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时间和方法经过答疑邮箱提交招标人给予澄清。
2.2.2 假如招标人在检验投标人提交工程量差异问题后认为没有必需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和(或)修改,或招标人依据投标人所提问题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补充和(或)修改,但投标人认为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仍然存在差异,则这类差异不再提交招标人答疑和修正,而是直接按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包含招标人已作补充和(或)修改)进行投标报价。
2.2.3 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前,经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立案后,在“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答疑”栏目向全部投标人公告,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起源。
2.2.4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招标人、投标人均含有约束力。
2.2.5 本工程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澄清、修改等均以“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答疑”中公告内容为准。网上公告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新公告澄清、修改文件为准。
2.2.6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答疑”中相关该工程答疑内容。因投标人疏忽造成遗漏澄清、修改等内容,由投标人自行负担其后果。
2.3 招标控制价
2.3.1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招标人将给予拒绝。
2.3.2 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实施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3 各标段划分、规模标准、技术要求及最高限价等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包含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文件两部分。
3.1.1资格审查文件包含:资格审查原件、诚信信息数据库资料
3.1.1-1资格审查原件包含:
⑴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必需为本项目拟选派项目责任人);
⑶投标确保金缴纳收据(请持银行汇票在市民服务中心C区三楼6号窗口现场换取);
⑷报名费缴纳收据(请于开标前一小时至市民服务中心C区三楼9号窗口开具)
⑸行贿行为档案查询证实(出具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0天内);
⑹投标人经营现实状况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表)
⑺《企业基础信息情况记录表》原件(表中所填内容应和“南通工程建设网诚信信息数据库”中内容一致,格式见本招标文件后附表)。
3.1.1-2 诚信信息数据库资料:各潜在投标人在“南通工程建设网诚信信息数据库”中信息,应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审核经过。以下附表内容为本项目资格审查必需内容:
序号
“南通工程建设网”诚信信息数据库
栏目名称
关键内容
审查标准
1
基础信息
⑴营业执照
⑵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
⑶资质证书
⑷安全生产许可证
⑴扫描件为原件扫描,且清楚可辨,真实有效;
⑵全部证书扫描内容齐全,能表现变更、使用期(或延期)等内容;
2
项目经理
⑴建造师注册证书
⑵安全生产考评B证
⑴扫描件为原件扫描,且清楚可辨,真实有效;
⑵全部证书扫描内容齐全,能表现变更、使用期(或延期)等内容;
3
投标所需材料-项目经理相关附件
⑴项目经理劳动协议
⑵项目经理养老保险证实
⑴扫描件为原件扫描,且清楚可辨,真实有效;
⑵全部证书为有效证书,扫描内容齐全,能表现变更、使用期(或延期)等内容;
⑶劳动协议为有效劳动协议;
⑷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1月1日至12月31日缴费明细或证实文件,且在当地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上可查询。缴费明细和官网内容均应满足要求。养老保险缴费期限不满足以上时限要求新录用(调入)人员,投标人除需提供缴费明细或证实文件还需提供新录用或调入证实(企业单位社会保险人员参保增员花名册);
⑸项目责任人劳动协议、养老保险和相关录用(调入)证实材料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所需材料-项目经理相关附件”中上传
4
企业业绩
投标单位和项目责任人1月1日以来负担过单项类似市政排水污水管网养护、维修、施工工程,协议金额在200万元以上
⑴中标通知书
⑴扫描件为原件扫描,且清楚可辨,真实有效;
⑵中标通知书须经招投标管理部门立案,并在当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官方网站可查询;
⑶时间要求实施投标须知前附表1.4.1相关条款;
⑷其它说明:
A.所报业绩必需是参与此次投标企业项目经理业绩,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B.如提供业绩为直接发包立案项目,须提供该项目直接发包立案表(或中标通知书)、协议立案表和协议。
C.如招标文件对所提供业绩项目规模、承包范围等明确要求,而中标通知书内容无法佐证,投标人则还需提供经招投标管理部门立案施工协议和完工验收证实等给予佐证。
D.本项目不接收项目经理变更过业绩,中标通知书签发前,有证据证实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业绩证实材料中,中标通知书、协议、完工验收证实文件中显示项目经理不是同一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尤其提醒:项目经理劳动协议和养老保险证实(含缴费明细(或证实)、录用(调入)证实材料等)上传位置是:“投标所需材料-项目经理相关附件”,请务必根据诚信信息数据库中标注位置上传,不然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担。
3.1.1-3 全部拟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均须经过“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投标企业诚信信息数据库”网上审核。投标人可经过“南通市工程建设网()--网上申报--网上招投标会员登录” 系统进入,自行维护并立即更新本单位诚信信息数据库中相关内容。对照上表,如有需要补充提交审核,(投标企业应充足考虑到诚信库审核时间,提议最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前完成审核,假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提请诚信库审核,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南通市外企业可到如皋市市民服务中心C区3号窗口申请审核)。
3.1.1-4 资格审查工作由评标委员会具体负责。评标委员会组成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实施。评标委员会依据本工程招标文件中相关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等方面要求,经过查阅南通工程建设网企业诚信信息数据库中内容,对投标人资格作出是否符合要求认定,并出具《资格审查汇总表》。
3.1.2 商务标
商务标应包含:
⑴投标函;
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书;
⑶授权委托书;
⑷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
⑸固定办公场所及施工用周转场地及材料
上述⑴-⑸项内容均须电脑打印,不得手工填写。
3.2 投标报价
3.2.1本投标人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给予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依据。
3.2.2投标人根据下浮率报价。
3.2.3本招标工程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本工程为下浮率报价。
3.2.4投标报价编制依据
3.2.5投标报价说明。
下列项目投标人应依据现场情况和施工组织设计和风险原因自行确定列入投标报价内,完工结算时下浮率不予调整。(结算方法详见协议条款)
3.3 投标使用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使用期,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投标人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同意延长,应对应延长其投标确保金使用期,但不得要求或被许可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确保金。
3.4投标确保金
3.4.1 投标确保金由招标人委托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退,如投标人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或招标文件要求时,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且不需取得投标人同意。
3.4.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递交投标确保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一部分。
3.4.3 投标确保金采取银行汇票,一律不得使用其它结算方法,投标确保金付款人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需一致,且必需从投标人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础帐户中出票。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均视为不符合要求投标确保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⑴ 任何以分企业、子企业、办事处、项目部等类似分支机构名义出票;
⑵ 投标人未根据本章第3.4.2和第3.4.3项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
3.4.5招标人和中标人签署协议且至如皋市公共资源管理办公室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和在招投标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行为未中标人投标确保金至基础账户。在协议签署前,经招标人同意,投标确保金可转为履约确保金转入招标人基础账户。
3.4.6 有下列情形之一,投标确保金将不予退还:
⑴投标人在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含投标报价);
⑵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协议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⑶投标人在投标开标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
3.5 投标文件编制
3.5.1 投标文件根据本招标文件中相关资格审查文件和商务标等要求进行编制。
3.5.2 投标文件应该对招标文件相关工期、投标使用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函必需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印鉴章,委托代理人必需签字。
3.5.3 投标文件份数实施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装订、密封和标识
4.1.1 资格审查原件无须封装,项目责任人自行查对无缺项后递交给负责接收投标文件工作人员签收。
4.1.2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文件装订、密封和标识:
⑴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文件应根据本招标文件3.1.1-2 附表和3.1.2款要求,按次序装订成册;
⑵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文件应用包装袋密封完好,有标段之分还应按标段分别密封,包装袋上应标明所投工程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和“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字样,并在包装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
4.2 投标文件递交
4.2.1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即项目责任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招标人和投标人在原投标截止期全部权利、义务、责任将适适用于延长后新投标截止期。
4.2.2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标准缴纳资料费。
4.2.3 有以下情形之一,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退还给投标人:
⑴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资格审查原件或递交不全;
⑵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确保金;
⑶投标文件装订、密封和标识不符合本章第4.1条要求;
⑷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送达至指定地点;
⑸未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缴纳资料费;
4.2.3 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要求外,投标人所递交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 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能够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4.3.2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单位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4.3.3 违反前款第4.3.2要求,将记入不良行为,投标确保金将不予退还。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全部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即项目责任人)参与开标。
5.2 开标次序:
本工程共1个标段。
5.3 开标程序
5.3.1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即项目责任人)本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到工作人员安排开标室参与开标。
5.3.2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主持,按下列程序进行:
⑴宣告开标纪律:
⑵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定各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责任人是否到场;
⑶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宣告结果;
⑷宣告投标文件开启次序:根据资格审查、商务标次序依次进行。没有经过上一个程序投标人,不得参与下一个程序评审;
⑸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宣告审查结果;
⑹开启资格审查经过投标人商务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等内容;
⑺打印开标统计,请各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即项目责任人)在开标统计上签字确定;
⑻开标结束。
5.4 资格审查
5.4.1 本工程采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审查活动由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组织实施。
5.4.2 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进入评标区,经过查阅原件及“南通工程建设网企业诚信信息数据库”中相关信息,对照本章第3.1.1相关要求对各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退回其商务标。资格审查合格可进入下一轮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在开标会议受骗众宣告。
5.4.3 在资格审查(开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资格审查不经过,不得进入技术标、商务标评审程序:
⑴有本章第1.4.3项要求任何一个情形。
⑵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非本单位正式人员;
⑶未根据本章第3.1.1项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文件或提供不全;
⑷提供资格审查文件经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弄虚作假;
⑸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要求或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⑹投标确保金递交不符合本章第3.5条相关要求;
⑺投标人自 月 日至 月 日期间(三年内)被法院、住建部门认定为失信行为或列为失信名单;
⑻投标人自4月 日至 4月 日期间(十二个月内)有致人死亡安全事故且被行政处罚;
⑼投标人自4月 日至4月 日期间(两年内)有因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借资质挂靠、非法转包等现象并被行政处罚;
⑽投标人提供《企业基础信息情况记录表》中内容和诚信信息数据库内容不一致;
⑾现场投标项目责任人和《企业基础信息情况记录表》不一致;
⑿一个投标人出现多份授权委托书;
⒀委托代理人非本项目拟选派项目责任人;
⒁投标人被市纪委、市检察院列入行贿行为黑名单;
⒂法律、法规或规章要求其它情形。
5.4.4 有下列情形之一,作无效投标处理,并记入不良行为:
⑴应参与开标委托代理人(即项目责任人)未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和地点按时参与开标会议;
⑵项目责任人由她人冒名顶替,一经查实;
⑶开标过程中,投标人扰乱开标现场秩序;
⑷法律、法规或规章要求其它情形;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组员人数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组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该回避:
⑴招标人或投标人关键责任人近亲属;
⑵项目主管部门人员;
⑶和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
⑷曾因在招标、评标和其它和招标投标相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6.2 评标标准
评标活动遵照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标准。
6.3 废标条款
6.3.1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3)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正当、有效委托书(原件);
(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或招标文件要求;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和资格预审时不一致;
(6)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责任人和资格预审时不一致;
(7)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无)
(8)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组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与其它联合体投标;(本工程无)
(9)联合体组员和资格预审确定结果不一致;
(10)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最高投标限价;
(1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一样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除外;
(12)和招标文件要求不可竞争费用(安全文明施工方法费、规费和税金费率)、暂列金额、暂估价、招标人提供暂估价和甲供材料名称、规格、单价、交货方法、交货地点及上述材料数量不一致
(13)和招标文件明确列出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
(14)和招标文件提供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
(1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确保金;
(16)投标文件载明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出招标文件要求期限;
(17)显著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
(18)投标文件载明货物包装方法、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9)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收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措施;
(2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根据招标文件明确投标文件解密失败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
(21)不一样投标人投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该雷同情况;
(22)以她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以其它弄虚作假方法投标;
(23)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暗标要求。
6.3.2 经过对各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按废标处理,并由监管部门调查其相互串通投标嫌疑:
⑴ 不一样投标人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制作;
1) 不一样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电脑;
2) 不一样投标人投标文件编织者为同一人;
3) 不一样投标人招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隶属设备打印、复印;
4) 不一样投标人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
⑵ 不一样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⑶ 不一样投标人投标文件载明项目管理组员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
⑷ 不一样投标人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⑸ 不一样投标人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⑹ 不一样投标人投标确保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账户转出,或不一样投标人投标确保金即使经由投标人自己基础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均是来自同一单位或个人账户。
6.3.3 凡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按废标处理,并由监管部门调查其以她人名义投标嫌疑:
⑴ 使用经过受让或租借等方法获取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⑵ 参与投标项目责任人对投标项目不了解;
6.3.4 凡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按废标处理,由监管部门调查其弄虚作假嫌疑:
⑴ 使用伪造、变造许可证件;
⑵ 提供虚假财务情况或业绩;
⑶ 提供虚假项目责任人或关键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实;
⑷ 提供虚假信用情况;
⑸ 法律法规要求其它弄虚作假行为。
6.4 商务标评审
6.4.1投标文件计算错误修正
6.4.1-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示上错误,修正错误标准以下:
6.4.1-2假如数字表示金额和用文字表示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金额为准;
6.4.1-3当单价和数量乘积和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显著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6.4.1-4按上述修正错误标准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假如投标人不接收修正后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而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6.4.1-5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汇报,并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汇报和推荐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能够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6.4.2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取经评审含施工组织设计价格单原因法:
6.4.2-1评标定标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C =A×K1×Q1+B×K2×Q2
Q1取值范围通常为30%,35%,40%,45%,50%;
Q2=1-Q1;
K1取值范围为86%、90%、96%、100%;
K2取值为90%。
Q1、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对应扣减得分。
评标价=评标基准价C值得满分100,其它投标人报价和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浮1%,扣0.5分,每下浮1%,扣1分,浮动不足1%,按内插法计算,扣至0分为止。
评标价得分最高投标人为第一中标人(若得分相同抽签决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汇报上签字后,评标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和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推行协议、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确保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招标人能够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它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能够重新招标。
在评标过程中,若评标委员会组员对某一投标价格是否低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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