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质量方针目标和承诺
为了强化质量意识,提升兽药经营质量管理水平,特签订本企业质量方针目标和承诺。
本企业坚持“质量第一”标准,全方面落实落实《兽药管理条例》、《云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加强基础管理,完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有效实施,强化全员质量意识,提升职员素质,不停提升兽药经营质量管理水平。
企业质量管理方针为:质量第一,用户至上。
企业质量目标以下:
① 确保企业经营行为规范性、正当性;
② 确保所经营兽药质量安全有效;
③ 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及连续改善;
④ 不停提升企业质量信誉及品牌效益;
⑤ 最大程度地满足用户需求。
企业质量承诺:我企业销售兽药产品均为兽药GMP企业生产合格兽药产品;我企业确保出售兽药产品符合国家法定兽药质量标准。
质量管理制度
为规范兽药经营,提升兽药产品质量,特签订本企业兽药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1、业务经营标准:
(1)在兽药经营活动中,应严格遵照《产品质量法》、《经济协议法》、《兽药管理条例》及《云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要求办理。
(2)在兽药经营工作中,应围绕着企业战略目标,采取切实可行方法,保障战略目标完成。
(3)以“云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要求,促进企业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实现全方面、全员、全过程规范化管理。
(4)在营销策略上,要继续追求市场拥有率最大化,逐步实施总经销、总代理制,逐步发展营销网络。
2、业务经营计划:
(1)制订业务经营计划,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企业营销策略为基础,作好严密调研和科学估计。
(2)在实施业务经营计划时,做到满足需求,预防脱销、勤进快销、合理库存,提升库存商品适销率,加速资金周转。
(3)在落实实施业务经营六个月度、季度计划中,按月分解完成指标,进行检验和立即修订调整。
3、购销对象选择标准:
(1)购进兽药时应选择“证照”齐全,具法人资格,管理水平高,产品质量优并稳定,信誉高正当兽药生产经营企业。
(2)销售兽药不许可把兽药销售给“证照”不齐兽药经营单位。
(3)建立购销单位台帐档案,每十二个月对购、销对象进行一次分析和评价,巩固和发展企业信誉高、产品质量优企业购销关系。逐步建立总经销、总代理制。
4、购销协议:
(1)凡购进兽药,须依法签署协议,协议签约人须是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应审核用户资质,授权委托书。
(2)购销协议签署内容:
a、品名、规格、厂牌、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包装;
b、质量标准、验收方法,进口兽药须提供口岸兽药检验所检验汇报书并加盖供货方红色印章;
c、付款方法及期限;
d、交货地点及措施、费用负担;
e、双方单位信息;
f、双方其它约定条款。
(3)购销协议推行,协议一经签署应严格按期推行,并定时检验协议实施情况。如有困难须以书面形式(电报、函件)通知对方进行注销或更改,并留底存查,不然将负担违约责任。
(4)协议管理,审核确保协议正当性、有效性;确保协议依法实施;分析协议推行情况,效益好坏;建立健全协议档案管理。
5、购销凭证和质量管理:
(1)购销活动中应严格审查购销双方所使用增值税发票正当性,非增值税发票要做到格式统一规范适用。
(2)收到供货方收款凭证后,查对无误后,财会人员凭质量管理人员签章付款凭证方可付款。
(3)购销凭证应建档妥为保留,以利分析备查。
(4)填制购销凭证发票,要内容正确无误,票面洁净整齐,经复核后,做到票货同行。
6、供货单位和采购兽药
(1)供货单位,应按“对供货单位和采购兽药质量评定制度”要求,由采购人员填报“供货单位审核表”,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经营。
(2)凡采购兽药,应按“对供货单位和采购兽药质量评定制度”要求,由采购人员填报“采购兽药审核表”,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经营。
质量责任制度
为明确职员质量责任,使之符合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特签订本企业质量责任制度。
1、本制度意在使企业兽药产品质量、工作质量、服务质量符合“云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要求,适适用于企业每个职员。
2、本制度依据《云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要求制订。
3、总经理对企业经营兽药质量服务和工作质量负全方面责任。
4、质量责任人负责对全企业质量监督、考评、管理等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
5、业务部门及仓库管理人员为本部门质量责任人,负责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法规,文件具体实施,对商品进、销、存进行严格质量管理,严防购销假劣兽药。
6、企业全体职员全部应根据“云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要求,对本岗位工作质量、服务质量和相关兽药质量负责。
7、全体人员认真实施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对现实和潜在质量问题不停地进行检验、发觉,立即采取预防或补救方法。
8、企业设置质量奖励基金制度,用于多种质量管理工作奖励。
总经理岗位职责
为明确总经理责任和工作守则,规范其行为,促进企业发展特签订本企业总经理岗位职责。
1、总经理是企业最高行政管理领导人,全方面负责、主持企业日常行政和业务活动。
2、 确定企业发展计划、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方案和利润分配和亏损填补方案。
3、任免和调配企业各级职员,确定对职员奖罚。
4、代表企业和授权企业职员外签协议和处理业务。
5、建立健全企业规章制度和工作步骤。
6、财务审批权和投资决议权。对企业财产安全、保值、增税负责;有对经济效益、利润追求义务。
7、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义务;遵守企业规章义务;推行经济协议义务;对企业诚信、忠诚、勤勉义务。
8、不参与其它经济组织对本企业商业竞争行为。
9、尊重职员正当权利,保障职员有正当权益;改善职员待遇、福利和工作生活环境。
质量管理责任人岗位职责
为明确质量管理责任人责任和权利,确保企业兽药产品质量,特签订本企业质量管理责任人岗位职责。
1、负责落实实施国家相关兽药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包含:
① 组织学习国家相关兽药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② 宣传、落实、实施国家相关兽药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③ 指导企业在兽药购进、验收、储存和养护中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办事。
2、负责起草、编制企业兽药质量管理制度,并指导、督促制度实施。
3、负责首营企业质量审核。包含参与现场考察首营企业。
4、负责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包含参与现场考察首营品种。
5、负责建立企业所经营品种包含质量标准等内容质量档案。
6、负责兽药质量查询和兽药质量事故或质量投诉调查、处理及汇报。
7、负责兽药验收管理。
8、负责指导和监督兽药保管、养护和运输中质量工作。
9、负责质量不合格兽药审核,对不合格兽药处理过程实施监督。包含对不合格兽药确实定、处理、报损和监督销毁。
10、负责搜集和分析兽药质量信息。包含企业外部信息和内部信息搜集、分析和汇报。
11、负责帮助开展对企业职员兽药质量管理方面教育或培训。
采购人员岗位职责
为规范经营业务人员行为,把好进货关,确保兽药质量。特签订本企业采购人员岗位职责。
1、树立“质量第一”观念,严格实施《兽药管理条例》和《云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2、对企业依法经营、规范市场行为负担关键责任;
3、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标准,把好进货质量第一关;
4、认真审查供货单位法定资格,考察其推行协议能力,必需时配合质量管理人员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署质量确保协议,确保购进渠道正当性;
5、负责建立合格供货方及合格经营品种目录,建立完善供货企业管理档案;
6、签署购货协议时必需按要求明确必需质量条款;
7、对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初审报批负担直接责任,负责向供货单位索取正当证照、生产同意证实文件、产品质量标准和首批样品等审核资料;
8、了解供货单位生产情况、质量情况,立即反馈信息,为质量管理人员开展质量控制提供依据;
9、帮助质量管理人员对不合格兽药实施严格控制,在质量管理部监督下,负担报损、销毁不合格兽药对应工作。
仓库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为确仓库管理人员职责,确保产品质量,特签订本企业仓库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树立“质量第一”观念,认真实施《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在库兽药储存质量,对仓储管理过程中兽药质量负关键责任;
2、负责对库房储存条件监测,并采取正确方法有效调控;
3、根据兽药储存性质要求,合理对兽药进行分类储存;
4、按兽药储存温湿度条件要求,储存于对应仓库中;
5、做好仓库温、湿度管理工作,天天统计一次库房温、湿度,如温湿度不符合要求要求,立即采取方法给予调整;
6、凭入库凭证收货,对货和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给予拒收并汇报质量管理人员;
7、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兽药外包装图示或标志要求,规范操作。怕压兽药应控制堆放高度,合理利用库容;
8、做好货位编号及色标管理;
9、兽药应按批号、效期分类相对集中存放,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并有显著标志,不一样批号兽药不得混垛;
10、毒性及麻醉、精神药品应该专柜或专库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专帐统计,帐物相符;
11、用户退回兽药,存放于退货兽药库(区),并做好退货统计;
12、负责对不合格兽药进行有效控制,专员专帐管理;
13、 设置保管帐卡,按批号正确记载兽药进、出、存动态,确保帐货、帐卡相符,立即分析、反馈兽药库存结构及适销情况;
14、做好兽药效期管理工作,十二个月内近效期兽药按月填写效期催报表;
15、严格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标准办理出库;
16、做好兽药出库复核管理工作,严格把好兽药出库质量关。
销售人员岗位职责
为明确销售人员责任,扩大企业兽药产品销售。特签订本企业销售人员岗位职责。
1、认真实施《兽药管理条例》、《云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及相关法规,依法经营,安全合理销售兽药;
2、负责对陈列药品按其药理性质分类摆放,做到清洁整齐;对效期不足3个月品种,必需将药品名称、数量、使用期等逐一登记并立即上报质量责任人;
3、正确销售兽药,对用户正确介绍药品性能、用途、使用方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项,依据用户所购兽药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查对无误后,将兽药交和用户;
4、认真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要求,按要求程序和要求做好处方药配方、审方、发药工作;
5、搜集兽药产品市场信息。对缺货兽药要认真登记,立即汇报,货到后立即通知用户购置;
6、搜集用户、经销商兽药不良反应信息,毒副作用信息,汇报质量管理人员。
7、兽药销售应定时定时将资金回笼,门市销售应现卖现付。
8、做好相关统计,字迹端正、正确、统计立即,做到帐款、帐物、帐货相符,发觉质量问题立即汇报质量责任人;保留销售统计至该兽药使用期后十二个月(无使用期保留三年)。
9、了解本企业用户兽药使用情况。应提供咨询服务,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指导用户安全、合理用药。
10、负责对营业场所环境卫生清洁和保持,每日班前、班后应对营业场所进行卫生清洁;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
审核管理制度
为确定供货企业正当资格和质量确保能力,确保购进兽药正当性和质量。特签订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管理制度。
(一)企业对首营企业进行审核,供货企业应符合下述条件:
1、中国兽药应该为含有正当资格兽药生产企业生产或兽药经营企业经营;
2、 进口兽药应该为国外企业依法在中国设置销售机构或依法委托中国代理机构;
3、供货企业有很好质量信誉、商业信誉和较强供货能力。
(二)企业首营品种进行审核,兽药产品应符合下述条件:
1、中国兽药应该为含有正当资格兽药生产企业生产或兽药经营企业经营,进口兽药应该为国外企业依法在中国设置销售机构或依法委托中国代理机构销售;
2、中国兽药应该为含有依法取得产品同意文号,进口兽药应该为含有依法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证书;
3、兽药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应该为符合国家兽药管理相关要求和储运要求;
4、中药材应该为符合注明产地要求;首营企业指购进药品时和本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
(三)首营企业审核程序
1、由采购人员按要求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
2、质量责任人会同经营责任人对首营企业进行审核,必需时可到首营企业进行现场考察。
3、企业责任人同意。
(四)首营品种审核程序
1、采购人员按要求填写“首营品种审批表”
2、质量责任人会同经营责任人对首营企业情况进行审核。
3、企业责任人同意。
首营企业审批表
编号: 填表日期:
企业名称
类别
兽药生产企业□
兽药经营企业□
拟供品种
具体地址
邮政编码
E-mail
传 真
联络人
联络电话
许可证
许可证名称
许可证号
企业名称
责任人
许可范围
使用期至
年 月
企业地址
发证机关及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营业执照
企业名称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经济性质
注册资金
经营范围
经营方法
企业地址
发照机关
发照日期
年 月 日
GMP证书和编号
使用期限
业务部门意见
责任人: 年 月 日
质量信誉
实地考察结论
考察人: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质量管理部责任人: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同意作为合格供货方
□不一样意作为合格供货方
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 年 月 日
注:附兽药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兽药GMP证书复印件。
首营品种审批表
编号:
通用名称
商品名称
规格
单位
生产企业
药品性能、质量、用途、疗效等情况
同意文号
质量标准
GMP证书号
认证时间
装箱规格
使用期
储存条件
正常出
厂价
采购价
批发价
零售价
申请原因
采购员意见
签字: 日期:
业务部门主管意见
责任人签字: 日期:
质量管理部门意见
责任人签字: 日期:
经理审批 意见
□同意进货
□不一样意进货
责任人签字: 日期:
注:附兽药产品同意文号、标签说明书批件、质量标准、出厂检验汇报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兽药采购管理制度
为加强兽药采购步骤质量管理,确保采购兽药质量和正当性。特签订本企业兽药采购管理制度。
1 、把质量作为选择兽药和供货单位条件首位,严格实施“按需采购、择优选购,质量第一”标准采购兽药;
2、 严格实施《兽药采购程序》,认真审查供货单位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等,确保从正当企业采购符合要求要求和质量可靠兽药。
3 、采购兽药应签署有明确要求质量条款采购协议。如购货协议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时,应和供货单位签署质量确保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使用期限。
4、 严格实施《对供货单位和采购兽药质量评定制度》,做好供货单位和采购兽药审核工作,向供货单位索取正当证照、生产批文、质量标准、检验汇报书、标签、说明书、物价批文等资料,经审核同意后方可采购。
5、采购兽药应有正当票据,做好真实完整采购统计,并做到票、帐、货相符。兽药采购统计和采购票据应保留至超出兽药使用期十二个月,但不得少于两年。
6、 兽药采购统计应包含:采货日期、兽药通用名称(商品名)、剂型、规格、生产厂家、供货单位、采购数量、使用期、批号、采购人员、备注等内容。
兽药验收管理制度
为明确验收人员责任,确保产品质量,特签订本企业兽药验收管理制度。
(一)兽药质量验收
购进兽药检验验收是兽药经营过程中关键步骤,检验验收关键内容包含:兽药质量、相关证实文件、数量三个方面。兽药质量检验验收包含:兽药外观质量检验和兽药包装质量检验。但对兽药内在质量有怀疑时,应送法定兽药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收货。
(1)兽药质量检验验收
① 兽药外观质量检验:关键检验购进兽药是否符合对应外观质量检验标准要求。
A. 兽药包装质量检验
外包装:包装箱是否牢靠、干燥;封签、封条有没有破损;外包装上应清楚注明兽药通用名称、规格、生产厂商、生产批号、同意文号、使用期;相关特定储运图示标志及危险兽药包装印刷应清楚标准,危险兽药必需符合危险兽药包装标志要求。
内包装:兽药每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容器使用合理、清洁、干燥、无破损;封口严密,合格;包装印字应清楚,品名、规格、批号等不得缺项;瓶签粘贴牢靠。
B. 标签和说明书检验
兽药标签或所附说明书上应明确印有兽药通用名称、成份、规格、生产企业名称、同意文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使用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适应症或功效主治、使用方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和贮藏条件等。
C. 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检验验收,必需注意以下内容:
应有包装,并附质量合格标志。
中药材每件包装上应标明品名、产地、发货日期、供货单位。
中药饮片每件包装上应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
(2)正当性审核
1、必需是经供货单位审核合格兽药生产、经营企业。企业信息和供货单位审核内容一致。
2、必需是经供货单位审核合格兽药产品。兽药产品通用名、规格、同意文号、作用用途等项目和采购兽药审核内容一致。
(3)兽药数量验收
进行购进兽药数量验收时,应依据所购进兽药原始凭证逐一查对实物。
(二)兽药产品拒收
1、验收人员,应对兽药产品进行逐批(次)验收,特殊管理药品必需实施双人验收。
2、验收兽药时,应有该批号药品质量检验汇报书。
3、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直接将所验收药品判定为不合格兽药,给予拒收:
(1) 未经兽药管理部门同意生产兽药;
(2) 整件包装中无出厂检验合格证兽药;
(3) 标签、说明书内容不符合兽药管理部门同意范围,不符合要求、没有要求标志兽药;
(4) 购自非法兽药市场或生产企业不正当兽药;
(5) 拒绝验收时应依据实际情况填写“拒收汇报单”。
兽药质量验收、养护、外观质量检验项目
剂 型
类 型
外 观 质 量 检 查 项 目
片
剂
压制片(素片)(含脏器、蛋白质制剂)
性状(色泽)、显著暗斑(中草药除外)、麻面、黑点、色点、碎片、松片、霉变、飞边、结晶析出、吸潮溶化、虫蛀、异嗅、其它
包衣片(糖衣片、薄膜衣片、肠溶衣片)
性状(色泽)、花片、黑点、斑点、粘连、裂片、爆烈、掉皮、脱壳、霉变、瘪片(异形片、凹凸不平)、片芯变色变软、其它
胶
囊
剂
硬胶囊剂
性状(色泽)、褪色、变色、破裂、漏粉、霉变、异嗅、查内容物无结块、其它
软胶囊剂
性状、胶丸大小均匀、光亮、粘连、粘瓶(振摇即散不算)、破裂、漏油、异嗅、畸形丸、霉变、其它
滴 丸 剂
性状、胶丸大小均匀、光亮、粘连、粘瓶(振摇即散不算)、破裂、漏油、异嗅、畸形丸、霉变、其它
注
射
剂
注射用粉针
性状(色泽)、澄清度、粘瓶、吸潮、结块、溶化、色点、色块、黑点、白块、纤维、玻璃屑、封口漏气、铝盖松动、其它
冻干型粉针
性状(色泽)粘瓶、溶化、萎缩、铝盖松动、其它
水针剂
性状(色泽)、长霉、白点、白块、玻璃屑、纤维、色点、结晶析出、瓶盖松动、裂纹、其它
散
剂
散剂
性状(色泽、混合均匀)、溶解、结块、溶化、异物、破漏、霉变、虫蛀、其它
含结晶水药品散剂
性状(色泽、混合均匀)、风化、潮解、异物、异嗅、破漏、霉变、其它
颗粒剂(冲剂)
性状(色泽)、结块、潮解、颗粒均匀、异物、异嗅、霉变、软化、破漏、虫蛀、其它
酊
水
剂
酊剂
性状(色泽)、澄清度、结晶析出、异物、混蚀、沉淀、渗漏、其它
口服溶液剂
性状(色泽)、澄清度、结晶析出、沉淀、异物、异嗅、酸败、渗漏、霉变、其它
口服混悬剂
性状(色泽)、酸败、结块、异嗅、异物、颗粒细微均匀下沉缓慢、渗漏、霉变、其它
口服乳剂
性状(色泽)异物、异嗅、分层、霉变、渗漏、其它
流浸膏剂
参考酊剂
软膏剂
油脂性基质
性状、异物、异嗅、酸败、霉变、漏药、其它
乳剂型基质
性状、异嗅、异物、酸败、分层、霉变、漏药、其它
气雾剂
性状、异物、漏气、破漏、喷嘴(揿压费力、喷不出或连续喷)
栓剂
性状、霉变、酸败、干裂、软化、变形、走油出汗、其它
药品拒收汇报单
编号:
通用名称
商品名称
检验验收人
剂型
单位
数量
规格
批号
使用期至
生产企业
供货企业
验收时间
质量问题
保管员: 日期:
业务部门意见
责任人: 日期:
质量管理部门意见
责任人: 日期:
兽药入库管理制度
为明确兽药入库程序,规范入库程序管理,特签订本企业兽药入库管理制度。
1、质量职责:
①企业应设置符合GSP要求、和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适宜兽药分类储存要求库房。
②仓库保管员负责兽药在库储存管理,并做好库内储存环境和条件监测和控制。
③仓库保管员负责库存兽药养护检验工作,并做好库内储存环境和条件控制工作;
④质量管理员负责对仓库布局和设施设备配置,对兽药储存和养护工作进行质量监督和指导。
2、程序要求:
①库房和设施设备。依据GSP对兽药分类存放要求,提供符合要求仓库和配置对应设备。
②兽药入库:
A.购进兽药或销售退回兽药到货时,保管员通知质量验收员对到货兽药进行质量验收。
B.保管员凭质量验收员签字或盖章“兽药入库单”收货。
C.保管员对兽药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等查对无误后,在入库单上签收,办理入库交接手续,并做好兽药台帐。
D.对出现单货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或其它可疑质量问题兽药,有权拒收,并填写“兽药拒收汇报”报质量管理部。
兽药陈列管理制度
为明确兽药陈列管理要求,确保产品质量。特签订本企业兽药陈列管理制度。
兽药按品种、规格、剂型、用途或存放要求进行分类,类别标签放置正确、字迹清楚,针对具体兽药应参考以下要求陈列存放。
1、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柜摆放,而且不得开架自选;
2、特殊管理药品,按国家相关要求存放;
3、危险品不陈列。如需要必需陈列时,只能陈列代用具或空包装;
4、拆零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保留原包装标签;
5、中药饮片,装斗前需复核,不得错斗、串斗,药斗标签应采取正名正字。
兽药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兽药储存管理,加强养护,确保兽药质量,特签订本企业兽药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
(一)兽药储存管理制度
1、色标管理
为有效控制兽药储存质量,对兽药按其质量状态区分管理,杜绝库存兽药存放差错,对在库兽药实施色标管理。
兽药质量状态色标区分标准为:
合格兽药 ― 绿色;不合格兽药 ― 红色;质量状态不明确兽药 ― 黄色。
三色标牌以底色为准,文字能够白色或黑色表示。
2、搬运和堆垛要求
应严格遵守兽药外包装图式标志要求,规范操作。怕压兽药应控制堆放高度,预防造成包装箱挤压变形。兽药应按品种、批号相对集中堆放,并分开堆码,不一样品种或同品种不一样批号兽药不得混垛,预防发生错发混发事故。
3、兽药堆垛距离
兽药货垛和仓库地面、墙壁、顶棚、散热器之间应有对应间距或隔离方法,设置足够宽度货物通道,预防库内设施对兽药质量产生影响,确保仓储和养护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4、分类储存管理
应根据兽药管理要求、用途、性状等进行分类储存。特殊管理兽药和危险品应专库存放。对于经营量较小且易变色、挥发及融化品种,应配置避光、避热储存设备。对于毒麻中药应做到专员、专帐、专库(或柜)、双锁保管。
5、温湿度条件
应按兽药温、湿度要求将其存放于对应仓库中。
(二)兽药养护管理制度
1、陈列兽药会因陈列时间和环境改变而影响产品质量,所以,陈列兽药应按月进行检验并统计。发觉质量问题要立即处理。
2、储存兽药必需定时进行养护检验,并做好养护统计。尤其要注意近效期药品,易霉变、易潮解药品,应缩短检验周期。发觉有质量问题药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立即通知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3、对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填报效期报表。
(三)关键剂型保管方法
1、中成药、化学药制剂
(1)、注射剂:水针剂应注意防冻;生物制品、血液制品、疫苗,温度过高易失效、变质,适宜冷藏。
(2)片剂:注意防潮,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避光保留,片剂活性成份对光敏感,易受光照而变质。
(3)胶囊剂:应控制温度,胶囊受热易吸潮粘连、变色,应存放于阴凉库。
(4)水溶液剂、糖浆:水溶液剂应存放于常温库;糖浆剂宜阴暗保留。
(5)软膏、霜剂:冬季应防冻,秋季宜常温库保留。
(6)栓剂:温度过高(超出36.5゜C)会融化变形,宜阴凉存放。
运输管理制度
为规范兽药运输行为,实现物流通畅,确保兽药运输质量,特制本企业运输管理制度。
1、兽药运输应遵照立即、正确、安全、经济标准。
2、负责将货物发送至用户,对运输过程中兽药质量负担直接责任。
3、应配置和经营规模相适应,并符合兽药质量要求运输设施设备,如适应各类有温湿度储存条件要求运输工具、防护设施。
4、对于冷藏兽药发运人员在搬运、装卸兽药时应轻拿轻放,严格根据外包装图示标志要求堆放并采取对应防护方法。
5、对于生物制品运输应要求供给商采取有效冷藏设备专车或飞机送货。在短途配送运输时,应用冷藏箱加冰块密闭运输,时间不超出4小时。冬季运输应注意预防生物制品冻结,用保温箱盛装运输应尽可能采取最快速运输方法,以缩短运输时间。
6、兽药在运输过程中,应针对运输兽药包装条件及道路情况,采取对应方法,预防兽药破损和混淆。
7、特殊管理兽药和危险品运输应按国家相关要求办理。
8、应依据运输路途距离,要求对应运输时间,运输方法及防护方法。
9、在运输货物内放入清单和注意事项,并立即通知相关人员接、验货物。
销售管理制度
为规范企业销售行为,确保产品质量,提升销售量,特制订本企业销售管理制度。
兽药销售总体标准:认真实施《兽药管理条例》、《云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及相关法规,依法经营,安全合理销售兽药。
1、陈列兽药分类摆放,清洁整齐;
2、销售人员对用户正确介绍药品性能、用途、使用方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项,依据用户所购兽药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查对无误后,将兽药交和用户;
3、搜集兽药产品市场信息。对缺货兽药要认真登记,立即汇报,货到后立即通知用户购置;
4、搜集用户、经销商兽药不良反应信息,毒副作用信息,汇报质量管理人员。
5、做好相关统计,字迹端正、正确、统计立即,做到帐款、帐物、帐货相符,发觉质量问题立即汇报质量责任人;保留销售统计至该兽药使用期后十二个月(无使用期保留三年)。
6、提供咨询服务,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指导用户安全、合理用药。
兽药出库检验管理制度
为规范兽药质量管理,认真处理兽药出库时兽药质量问题,确保立即发觉、消除质量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兽药出库应遵照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标准。
①在兽药出库发货工作中,对于同一品种不一样批号兽药,应根据兽药生产时间前后及使用期长短,将生产时间早且最靠近使用期兽药先行发出。
②在发货过程中,应根据兽药生产批号集中发货并进行质量复核,确保发出兽药能够根据批号进行正确追踪,必需时可将发出兽药立即、完整、正确地召回。
2、兽药出库检验内容
兽药出库时,保管员如发觉以下问题应停止发货,填写兽药质量信息反馈单位,并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① 兽药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
② 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③ 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④ 兽药已超出使用期。
3、发货复核内容
①兽药配货发运时,发货员应对照发货凭证对发货实物进行质量检验和数量、项目标查对。
②无误后标明质量情况,并做好出库复核统计。
③复核项目和统计内容关键应包含兽药品名、剂型、规格、批号、使用期、
生产厂商、数量、出库日期,和兽药送至门店名称和复核人员等项目。
④复核统计应保留至超出兽药使用期十二个月,但不得少于三年。
⑤毒麻药在出库时应建立双人复核制度。
4、出库复核关键点
①整件兽药复核,应注意检验包装完好性、箱外标签;
②拆箱兽药应逐品种、逐批号对照发货凭证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在拼箱内附随货同行票据并封箱;
③拆箱兽药拼箱应有醒目标拼箱标识,预防发运差错;
④出库复核统计中必需标明质量情况,并由复核人签章。
⑤在发运货物外标明到站、收货人、联络方法、总件数等要素。
环境及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为预防兽药对环境及环境对兽药污染,确保兽药质量,保障职员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一、保持整齐经营环境,空气、场地应该符合储存要求,营业和储存场所周围不应该有影响兽药质量污染源。同时不对周围环境、公益场所、居民生活和其它单位造成不良影响。
二、按卫生包干区域划分,企业人员分别负责包干区卫生管理。
三、营业、仓库等全部场所应保持清洁、无杂物,无污染源。营业场所应该保持明亮、整齐,货柜、橱窗应该保持清洁、卫生。
四、应该对易产生污染源场所、设施、设备定时清洁。对全部场所、设施、设备应该常常进行清洁。确保清洁、卫生、无污染。
五、拆零销售或分装中药饮片使用工具、包装袋等器具、物品应该保持清洁、卫生。
六、每十二个月对直接接触兽药人员进行健康检验,并建立健康档案。患有可能污染兽药疾病人员应该调离直接接触兽药岗位。
兽药不良反应汇报制度
为加强对本企业所经营兽药安全监管,严格兽药不良反应监测及汇报工作管理,确保人体用药安全、有效,制订本制度。
(一)质量管理人员为企业兽药不良反应汇报责任人员。
1、汇报范围:
(1)上市五年以内兽药和列为国家关键监测兽药,汇报该兽药引发全部可疑不良反应。
(2) 上市五年以上兽药,关键汇报该兽药引发严重、罕见或新不良反应。
(3) 对兽药引发全部可疑不良反均应实施监测;严重、罕见和新不良反应需上报云南省兽药饲料检测所。
2、汇报程序和要求:
(1) 企业对所经营兽药不良反应情况进行监测,营业员配合做好兽药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加强对本企业所经营兽药不良反应情况搜集,一经发觉可疑兽药不良反应,应该立即向质量管理人员和企业责任人汇报。质量管理人员应具体统计、调查确定后,填写《兽药不良反应汇报表》,并向县以上兽药监督管理部门汇报。
(2 )企业如发觉兽药说明书未载明可疑严重不良反应病例,必需以快速有效方法汇报县以上兽药监督管理部门。
(3 )本企业所经营兽药中发觉兽药说明书中未载明其它可疑兽药不良反应,应该每三个月向县以上兽药监督管理部门集中汇报。
(4 )发觉非本企业所经营兽药引发可疑兽药不良反应,发觉者可直接向县以上兽药监督管理部门汇报。
(二) 处理方法:
1、对兽药监督管理部门发文已停止使用兽药,质量管理人员应立即通知保管员和营业员停止该批号兽药销售,就地封存,并汇报县以上兽药监督管理部门。
2、 本企业对发觉可疑严重兽药不良反应汇报而未汇报,或未按要求报送及隐瞒兽药不良反应资料人员分别给予批评、警告,并责令更正;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依法负担对应赔偿责任。
(三) 定义:
1 、兽药不良反应:是指合格兽药在正常使用方法用量下出现和用药目标无关或意外有害反应。
2 、可疑兽药不良反应:是指怀疑而未确定兽药不良反应。
3、 严重兽药不良反应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 )造成死亡或威胁生命;
(2 )造成连续性或显著残疾或机能不全;
(3 )造成先天异常或分娩缺点。
兽药退回、不合格兽药管理制度
为规范退回兽药、不合格兽药管理,确保用户利益,特制订本制度。
退回兽药和不合格兽药管理,实施以下要求。
(一)退回兽药产品管理要求
1、质量管理人员会同仓库管理人员对退回兽药按兽药验收制度进行逐批验收。
2、退回兽药应先存放于待验区,确定无质量问题后,移入合格品区。
3、怀疑兽药产品有内在质量问题时,应将退回兽药送省兽药饲料检测所检验。
4、不合格退回兽药产品按不合格兽药处理要求处理。
(二)不合格兽药管理要求
1、对质量不合格兽药进行控制性管理,发觉不合格兽药应立即汇报质量责任人。
2、不合格兽药应存放在不合格兽药区,并挂红色标志。
3、对不合格兽药应查明质量不合格原因,分清质量责任,立即处理并制订预防方法。
4、对不合格兽药确实定、汇报、报损、销毁等实施审批制度,并认真立即填写统计。
5、对不合格兽药处理情况应定时汇总和分析。
兽药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管理制度
为规范质量问题处理程序,维护兽药市场秩序和企业正当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一)根据国家相关兽药不良反应汇报制度要求,注意搜集由本企业售出兽药不良反应情况。如发觉不良反应情况,立即采取方法,停止同品种兽药销售,同时按要求上报当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二)对兽药质量投诉,要查明情况,确定是否兽药存在质量问题。确实存在质量问题,要向当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汇报,并立即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采取有效处理处理方法,并做好真实、正确、完整统计。
(三)本企业销售兽药产品引发质量事故时,应立即向当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汇报。并立即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采取有效处理处理方法,并做好真实、正确、完整统计。
(四)发觉假兽药、劣兽药和其它不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兽药,和质量可疑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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