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中学考试规章制度
1。中学考试管理规章制度
考场规则
一、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籍、报纸、笔记本、纸张、计算器、计算尺、传呼机、手提电话、文曲星、电脑词典等电子学习工具进入试室,只准带必需文具,如钢笔、圆珠笔、铅笔、圆规、三角尺等。
二、考生在考前15分钟进入试室,对号入座。
三、迟到30分钟不准入场,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提前交卷。
四、考生答题,除答题卡按要求使用专用铅笔外,其它一律用蓝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在要求空格内,字迹要工整、清楚。答题不得书写在非指定位置和初稿纸上。
五、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员问询。但不包含试题内容,如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缺页、空白等,能够举手示意,待同意后问询。监考员应公开回复。
六、考生得到试卷后,首先在试卷、答题卡要求地方填写姓名和考号。在试卷、答题卡其它任何地方不得写姓名、考号或作标识。违者试卷、答题卡作废。
七、考生在试室内必需保持平静,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她人答卷,不准有夹带、传输、换卷、冒名顶替、以任何形式给她人作暗示等,和其它违反考场规则行为。
八、考试结束铃一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按答题卡、试卷、初稿纸次序整理好,并将反扣在桌面上,双手放置桌下,待老师收齐试卷、答题卡后方可离开试室。
九、违反以上规则者,以作弊论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批评教育、试卷作废、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考试成绩。
监考员守则
一、监考员在每科开考前2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签到并领取试卷,查对科目无误后签收。
二、考前15分钟组织学生进入试室,并要求学生把相关书籍资料全部收好或放在指定位置,组织学生学习《龙城初级中学考场规则》,逐一分发初稿纸、答题卡及试卷,指导学生正确填涂姓名、班级、考号,并在黑板上写明考试科目、时间、试卷页数等。
三、监考员在试室内不准从事和监考无关事情如:吸烟、阅读书报、看题、做题和闭目养神等。
四、监考员要认真组织好考试,严格监考,杜绝防范考生多种形式作弊现象,如实填写考场统计。
五、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员应提醒考生注意,考试结束铃响后,应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卷,收卷点齐后,方可许可考生离开。
六、每场考试结束后,监考员要对试室全方面清查洁净,关好灯、风扇、门窗才能离开。监考员将试卷、答题卡、初稿纸、《考场统计表》交验卷员验收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务办公室。
监考职员作程序
一、考前20分钟,监考员到保密室领取试卷、答题卡及初稿纸,作好监考准备。
二、考前15分钟,组织学生进入试室对号入座。向学生宣读《考场规则》,清点试卷份数,做好发卷准备,并在黑板上写明考试科目、时间、试卷页数。
三、考前10分钟,监考员发放试卷、答题卡、初稿纸等,并指导考生在试卷密封线内和答题卡上指定位置正确用笔填涂姓名、考号。监考员应仔细检验每位考生在试卷、答题卡上填涂考号、科目是否正确,对于错写错涂,必需令其立即更正。
四、考试开始铃响,才许可考生答题。监考员在试室讲台上注意考场纪律,认真监考。
五、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员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
六、考试结束铃响后,监考员立即宣告停止答卷,收齐试卷和答题卡后,考生方可退出试室。收试卷、答题卡时按小号在上,大号在下次序。缺考用红笔写好考号,放在对应位置。
七、监考员清点试卷、答题卡无误后,认真填写好《考场统计》,然后检验试室是否有遗留物品和试卷等,最终关闭灯、风扇、门窗。
八、监考员必需将试卷、答题卡、初稿纸、《考场统计》交验卷组人员验收,验收无误后,方可离开。
试卷保密制度
为了做好考试保密工作,确保万无一失,特制订考试保密制度:
一、命题人员不得将试题及标准答案向她人泄漏,不得在同一本参考资料上出大量题目,不得向命题科目标师生借阅参考资料,不得在办公室公用电脑上打印试题。
二、油印人员印刷试卷时不得有其它人在场,必需关门印刷。印刷完试卷须立即送往保密室。油印剩下蜡纸和废卷须当场销毁。
三、分卷人员在保密室分卷,分卷后余卷和废卷由教学四处理,不得将试卷带出保密室。
四、存放在保密室考试试卷及标准答案必需锁在保险柜内,并要锁好柜门,锁好保密室铁门。
五、各备课组评卷时必需保管好试卷,不得丢失。
六、中考或其它国家级考试,应建立保密值班制度。
七、考试保密工作事关重大,实施责任追踪制。
相关阅卷相关要求
一、阅卷按“集中、流水”进行。
二、阅卷必需在要求时间内完成,不得拖延。
三、在集中地点阅卷,不得私自带出她处阅卷。
四、阅卷时备课组统一使用正分或负分计分方法。
五、各备课组阅卷前必需填写好《试卷流水评卷情况记录表》交年级,年级统一上交教学处;同时不得私自决定调整分数,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需呈报教学处同意。
六、分数要尽可能细化,计算题要分步骤计分,不得将几大题笼统写成一个分数;各大题分数统一写在固定位置上。
七、阅卷要严谨、认真,避免漏改、错改或合分不正确。
八、阅卷完成后各备课组要对试卷进行复查,确保阅卷质量。
九、实施阅卷追踪责任制,若出现阅卷错误,将进行追踪,细究责任。
2。中学考试管理规章制度
考试是教学过程一个关键组成部分,是检验教学质量,改善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效果一个关键步骤。良好考风考纪,既是校风,教风,学风直观反应,也是社会形象,办学质量具体表现,和学校生存,发展有着直接关系。为了加强我校考试工作管理,提升考试工作质量,强化,细化考试工作规程,使严格考试成为师生共同意识和自觉行动,特制订考试管理制度。
一、考场安排
1、考试实施整年级通排座次,单人单桌,年级提前安排考场和考号,考场号用小胶带贴在前门,考号一率贴在桌子右上角。
2、桌子调转过来,抽屉口向讲台,座位之间距离要尽可能拉大,前面座位要靠讲台,其它边上座位要靠墙,每个座位之间距离要平均。
3、桌面整齐,可有一张空白纸作垫,书包等和考试无关学习用具全部放在考场外面。注意安全,提醒学生能不带书尽可能不带,带来全部放在书包内,统一保管。
4、学校领导巡场时检验各考场座位,对不合格考场应要求班主任重做。
5、班主任强调公物保护,提议让学生把东西全捎回去,学生换位,课桌不动。
二、试卷管理
1、提前一早晨由年级教导主任到教导处领取试卷,试卷中途不得由她人经手,到年级后,由年级主任负总责,任何其它老师中途不得翻看试卷。
2、每场考试结束后,应快速把试卷交到指定地方,安排专员装订密封。试卷密封好后送教导处。
3、试卷从分发、领取、学生做题、交卷等过程中不许可有一张试卷流入无关人员手中。
三、人员安排
1、领导干部巡场分工:周一早晨:郑伟、周红华,周一下午:王日升、高峰,
周二早晨:宋立年、孙梅娜,周二下午:周红华,许传江。确保每场巡视不少于一次。
2、每十二个月级安排一至三名老师订卷和信号,监考人员具体安排年级老师会传达。
四、考场规则
1、按考试科目要求携带必需文具用具进场。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携入座位。
2、考试所需初稿纸,由考生自己准备。
3、考场必需保持肃静。如试题印刷有不清之处考生可举手问询,但不得要求监考人员对题意作任何解释。考试过程,考生除因病外,不得中途离开考场后回来续考。
4、考试终了,时间一到,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整理好,反放在课桌上,然后平静地离开考场。提前交卷考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谈笑,喧哗。
5、凡有以下情节之一者,以作弊论处。
(1)把和考试课程相关书本,材料,纸条等藏匿于试卷下或文具盒,课桌内等处。
(2)在桌面,墙壁等处誊录,或借故离开考场偷看和考试课程相关文字。
(3)偷看或剽窃书本,相关资料,纸条及她人试卷等。
(4)私调试卷,抢她人试卷或初稿纸。
(5)传条,示意,查对答案,试卷被抢后不汇报,交换试卷等协同作弊行为。
(6)不听监考人员安排及劝阻,和监考人员顶撞,扰乱考场秩序。
(7)有意损坏,带走试卷。
6、考试完成后,教导处组织对考生进行诚信考试评议。
五、监考人员守则
1、考前15分钟,主监考人员负责检验考场并强调纪律,副监考人员领取试卷。
2、对学生相关试题提问,只回复字迹印刷模糊或错误部分,对试卷内容,题意不得作任何解释,更不能暗示。不得随便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若有特殊情况,确需延长时间须报校长同意。
3、阻止无关人员进入考场和在考场周围逗留,喧哗。
4、考试结束前15分钟,应提醒考生注意把握时间。
5、考试结束铃响,监考人员应要求考生停止答卷,在维持考纪前提下收卷,试卷收齐。
6、监考人员不得迟到和私自离岗,不得看书,抽烟,闲聊及做其它和考试无关事,试室出现混乱要追究监考员责任。
六、阅卷要求
1、施行年级内流水阅卷。严禁试卷作标识。
2、阅卷采取备课组长负责制及阅卷题负责到底制度,谁阅卷谁负责,包题到人。
3、评卷人必需公平公正地对试卷进行统一标准无误地评价。如在阅卷中出现一题多解,应和相关人员商议,达成共识,再给正确评分。
4、合算学生个人总分老师必需在分工表署名,分数要用铅笔,分数完成后由另一名老师再核实一遍。
5、评卷结束后,年级要组织人员进行核卷,每班科核卷份数不少于5份。对错误较多要给相关人员批评,并要求重做。
6、年级阅卷全部完成后,统一交教导处,然后年级交换,年级主任及副主任统计分数到电脑,由教导处分析。
7、果断杜绝学生参与阅卷合分,年级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教导督导,一旦发觉,通报批评,各年级要对阅卷质量进行学生评议。
七、试卷讲评及查卷要求
1、教导处统计完分数后,年级统一领回发给学生讲评,对阅卷合分有错误,统一由班主任收交报年级主任查对,确实有较大错误,交教导处统一修改。
2、试卷讲评完成后,以年级为单位统一回收,上交教导处存档,各任课老师可自由查阅。
3。中学考试管理规章制度
为规范学校统一组织多种考试,严厉考试纪律,确保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使考试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制订本制度。
一、考试组织
教导处
1.教导处负责期中、期末考试及九年级月考、模拟考试、毕业考试等项考试统一安排、调度。包含考场设置、编排,考号确实定和监考、阅卷老师安排。
2.教导处安排专员分卷、录分。录分老师对所录分数正确性负责。其它老师不得私自改动所录分数。如有差错,须经教导处同意,方可改动。
班主任
3.各班班主任须依据教导处通知在考前立即把本班人数及桌椅等情况报教导处,并亲自到教导处查对学生名单。各班钥匙须在考试前一天下午放学前交到教导处。
4.各班班主任须在考试前向学生讲清考试具体要求,并把考场、考号等相关事宜向学生讲清楚。
二、老师规范
监考规范
5.监考老师要严格遵守考试时间,最少应该在开考前10分钟到教导处领取试卷,在开考前5分钟抵达应到考场。考试终了铃响,立即收卷,不得私自延长考试时间,更不得提前收卷,或催促考生提前交卷。
6.首科考试监考老师须在开考前20分钟进入考场、粘贴考号。考号粘贴一律根据面对黑板“高右低左”标准,即高年级考生在课桌右方,低年级考生在左方。
7.监考老师须在考生答卷前提醒考生认真填写卷头,要求考生把考号、班级、姓名等项工整书写在指定位置。
8.期中、期末考试每考场要确保2人同时监考,不得相互替班。
9.监考老师在考场内不得闲谈、不得看和本场考试无关材料。遇有考生提问,应给予妥善处理。
10.监考老师要按考号次序由小号到大号认真收卷,规范装订。遇有缺考,把试卷订在和该考生考号对应位置,不准出现串号、错订、反订现象,更不得漏收试卷。
11.监考期间,监考老师要对所监考场物品管理、卫生管理负责,督促考生把废纸、包装袋等垃圾物带走。
12.负责考试期间纪律管理老师要立即到位,认真管理学生,阻止任何在考场周围逗留、喧哗等影响考试正常进行行为。
13.和考试无关人员,尤其是相关任课老师,未经许可,不准进入考场;必需时,经相关领导或教导处许可,可进入考场作合适说明,但不得提醒试题解法。
14.考试期间,各班班主任要安排学生正常值日,保持楼内外分担区卫生。
阅卷规范
15.期中、期末考试由教导处统一安排老师阅卷或异校交换阅卷。学校统一评卷时,期中考试由本年级本学科任课老师阅卷,期末考试由其它年级本学科老师阅卷。依据实际需要,期中、期末考试安排非考试科目老师帮助部分科目阅卷。九年级月考、模拟考试、毕业考试由本年级本学科任课老师阅卷。异校交换阅卷,学校对交换学校做好保密工作。
16.期中、期末考试阅卷时,标准上以参考答案为主,如发觉参考答案有误,须向主管领导请示、汇报,再作处理。
17.试卷中考生所做答案正误应有规范批阅符号,得分、减分须使考生明白。
18.老师应在要求时间内完成阅卷任务。阅卷期间,不得把试卷拆封。
19.阅卷过程中,任何老师不得干扰其它老师阅卷;阅卷老师也不得主动将所阅试卷提供给她人。
20.试卷总得分须认真计算、核查,确保正确无误。
21.期中、期末考试,阅卷老师应在指定位置署名。
22.期末考试,录完分试卷由教导处保留备学校抽查。
23.学校抽查试卷时,如发觉漏判、错判等现象,差多少分全部试卷均增对应分数。
24.任课老师对阅过试卷有疑问,可向教导处申诉,但不得私自更改。学校将视具体情况进行复查。
三、考生规范
25.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进入考场后要保持肃静。要按考号入座,不得随意串座。要尊重监考老师,服从指挥,严禁顶撞监考老师等现象发生。
26.考生要确保考试作息时间,不得迟到。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不得提前交卷。
27.考生进入考场后须将所带书包等非考试必需品放在教室前面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座位。
28.考场上,考生不得做出任何影响考试正常进行行为,如把相关书籍、资料带在身边,不得做和考试无关动作,不得以任何方法剽窃。
29.考生须在答卷前工整填写卷头。考号、班级、姓名一律写在试卷左上方指定位置,不得漏填。
30.考生须珍爱任课老师辛勤劳动,以严厉认真态度认真答卷。如遇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可举手向老师问询。
31.考生不得把考卷带出考场。
32.考试完成,考生须平静离开考场,不得在楼内逗留,不得在一楼周围活动、喧哗。
33.考试期间,考生须珍惜所在考场备品,保持卫生。
四、责任追究
34.老师在监考、阅卷过程中出现问题,依据《瓦房子镇中学老师量化考评条例》处理。
35.学生在考试过程出现问题,依据《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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