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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实践工作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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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综合实践工作规范 (2006年修订) 毕业综合实践是实现高职教育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在培养学生职业技能和能力、强化职业意识、提高职业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毕业综合实践是高职教育坚持走产学研相结合之路的重要体现,是高职教育特色和质量的重要体现。为切实加强管理,确保我院毕业综合实践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具体要求和相关质量标准。 一、毕业综合实践的组织与管理 学院毕业综合实践教学工作在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指导下,在分管院长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教务处、系(部)分级管理、各负其责。 教务处作为学院职能部门负责全院毕业综合实践的宏观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毕业综合实践教学工作管理文件,明确学院的总体管理目标。 2.负责对各系(部)毕业综合实践教学工作的宏观管理、指导和协调。 3.组织对毕业综合实践的指导教师确定、实习场所选定、选题、开题、中期检查、评阅答辩及评分等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和检查评估。 4.组织对毕业综合实践教学工作的考核、总结、经验交流和质量评估,为专业建设及教学改革提供参考信息。 5.受理学生对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异议及复查工作。 各系(部)作为毕业综合实践教学工作的主要实施者,其主要职责是: 1.成立由系(部)主任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毕业综合实践教学工作的实施,并对实施的质量和效果负责。 2.向学生宣传并执行学院有关毕业综合实践教学工作的要求与规范。 3.遴选安排指导教师、审定和落实毕业综合实践场所和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4.检查、指导学生毕业综合实践工作。 5.成立毕业综合实践答辩小组,组织本系(部)学生毕业综合实践答辩工作。 6.做好毕业综合实践教学工作总结、文档资料的整理与保存。 二、毕业综合实践的实施方案 各系(部)在毕业综合实践开始前一个月内要精心制订出具体实施方案,计划、措施要落实到每位学生。毕业综合实践的实施方案包括: ①毕业综合实践工作小组成立文件; ②毕业综合实践整体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含学生毕业综合实践动员教育全套材料); ③学生校外实习申请书及系(部)批复; ④校外指导教师登记表及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 ⑤设计(论文)课题立题审批表(含学生自选课题); ⑥与实习单位签订的实习协议(就业协议); ⑦实习实训经费使用预算; ⑧毕业综合实践实施计划报表。 各系(部)以书面形式(有电子文档的需同时提供电子文档)报教务处备案。 三、毕业综合实践的实施时间 毕业综合实践的实施时间依据不同的人才培养模式而定。需要强调的是,各专业毕业综合实践实施时间必须严格执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时间,如确需变化,必须先行提出申请,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1.“2+1”模式的毕业综合实践实施时间为第三学年,计划报送时间为第二学年结束前2个月(5月份)。 2.“2.5+0.5”模式的毕业综合实践实施时间为第三学年第二学期,计划报送时间为第一学期结束前1个月(12月份)。 3.双专科学生参照以上两种模式执行。 4.最后一学期第17—18周为毕业综合实践考核周。 四、毕业综合实践的实施模式 1.毕业设计(论文)模式 毕业设计(论文)模式是指学生带着明确的设计(论文)课题到相关行(企)业进行毕业实习,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2.毕业综合实习模式 这种模式适用于实施“2+1”人才培养模式的专业。学生全程在相关行(企)业进行顶岗实习,原则上每个学生轮岗数不得少于3个。每次轮岗,必须在上一轮岗位技能、知识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实习期间,学生必须结合岗位实践情况,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来自一线的与所从事岗位技能密切相关的“真题”论文(或设计)任务1—2项。论文(或设计)课题应于实习的第二学期开始前按有关要求报送教务处备案。 3.综合实习加毕业设计(论文)模式 综合实习加毕业设计(论文)模式是毕业综合实习模式和毕业设计(论文)模式的结合体。实习阶段,已明确设计(论文)任务的,必须完成相关资料、数据的收集工作;尚未明确设计(论文)任务的,必须在实习中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任务。实习结束后,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设计(论文)任务,设计(论文)地点可以在院内也可以在院外有条件的地方。 4.毕业综合实训模式 毕业综合实训模式是指根据专业培养方向和就业导向,选择数个专业核心技能分阶段在仿真环境中进行实训,实训后进行综合考核并参加国家劳动部门(行业部门)或相关企业组织的职业技能等级考核,获得规定等级的技能证书。实训期间,学生必须结合专业核心技能培训情况,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一定的论文(或设计)任务。设计(或论文)课题应于实习的第二学期开始前按有关要求报送教务处备案。 5.综合实训加毕业设计(论文)模式 综合实训加毕业设计(论文)模式是毕业综合实训模式与毕业设计(论文)模式的结合体。综合实训必须获得至少一个经劳动部门或行业部门认证的本专业核心技能中级及以上证书。实训期间,完成选题任务,并于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的3周,按有关要求报送教务处备案。实训结束后,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设计(论文)任务,设计(论文)地点可以在院内也可以在院外有条件的地方。 6.就业与毕业综合实践相结合模式 就业与毕业综合实践模式是指学生在毕业综合实践前已落实就业单位,且须到就业单位上班。无论岗位对口与否,都必须以完成本专业的学习任务为毕业前提。若就业岗位与专业不对口,这部分学生由系(部)配备指导教师,只需完成本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其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参照模式(一)执行。若就业岗位与专业对口,其毕业综合实践的考核参照模式(三)执行。 五、毕业综合实践模式的确定 毕业综合实践模式的确定,由各系(部)根据专业特点和相关教学要求,适当兼顾学生个人意愿进行确定。各系(部)在兼顾学生个人意愿时,必须对实习单位的实习条件、指导教师等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学生能顺利地完成毕业综合实践任务。模式一经确认,原则上不得变更,如若因就业等重大因素确需变更,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系(部)进行审批,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与之对应的毕业综合实践考核标准,报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六、毕业综合实践的过程管理 毕业综合实践过程由各系(部)组织督查,教务处、督导处随机抽查。督(抽)查内容包括:毕业综合实践的实际执行与实施计划的符合度;毕业综合实践任务书、指导书到位情况;课题与生产实践结合情况;学生岗位实习(实训)和遵章守纪情况;实习单位对学生的评价情况;指导教师配备及指导情况;任务完成进度和质量情况;毕业答辩的组织安排情况;答辩资格审查情况;毕业综合实践的考核及成绩评定情况等。 督(抽)查应有书面检查记录,检查情况应及时向系(部)主任汇报。毕业综合实践结束后,各系(部)需及时总结经验,排查存在问题,认真写出书面总结,对毕业综合实践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于学期末送交教务处备案。 毕业综合实践考核成绩需及时送交教务处,在教务处抽查结束后,各系(部)将优秀毕业综合实践全部成果资料送教务处。 七、毕业综合实践指导教师规定 1.指导教师条件 (1)指导教师应由中级或相当职称以上,具有科研工作背景和丰富实践经验,工作作风严谨踏实的人员担任。初级职称人员一般不得单独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各系(部)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毕业综合实践指导组,由具有中级或相当职称以上人员担任组长,初级职称人员作为成员,协助指导。 (2)如学生在实习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其指导教师除必须按上述要求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外,还可聘请该单位中级以上的科技、管理人员担任现场指导教师,但各系(部)必须对现场指导教师作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签定聘任协议(与选题一并进行)。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进度等由院内指导教师负责把关。 (3)毕业综合实习模式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其指导教师可以聘请实习单位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师或高级技工担任。 (4)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确因工作需要变更时,须经毕业综合实践工作小组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2.指导教师职责 (1)为人师表,言传身教,切实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寓“教书育人”于整个毕业综合实践工作中。 (2)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及创新意识的培养,注意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要培养学生严谨的学风和科学的态度。 (3)毕业综合实践期间,指导教师外出不得超过两周,且外出时应委托其他教师指导并得到系(部)毕业综合实践工作小组同意。 (4)指导教师应对学生毕业综合实践质量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教师不负责任构成教学事故的按《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指导教师任务 (1)根据毕业设计(论文)目的和要求,结合本专业实际,拟定设计(论文)题目,并根据课题任务,认真制定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2)根据任务书要求,制定毕业综合实践指导书,指导学生进行方案设计或撰写论文纲要。 (3)审定学生的设计方案或论文纲要。 (4)定期(每周不少于一次)检查学生设计(论文)工作进度,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问题,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报告,及时遏制学生的抄袭、拼凑行为。 (5)指导学生开展毕业综合实习、实训和岗位技能培训工作,检查学生实习实训期间的遵章守纪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及处理。 (6)按毕业综合实践成果要求,检查学生工作完成情况,并根据学生毕业综合实践期间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成果质量写出考核评语。 (7)收齐所指导学生毕业综合实践全部成果资料,并在资料袋上列出清单,按毕业综合实践工作小组要求的时间交教研室查收。同时对学生答辩资格进行预审。 (8)参加毕业综合实践考核工作。 4.指导人数 为保证毕业综合实践成果质量,特对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学生人数作如下规定:工科类毕业设计原则上不得超过15人,毕业论文原则上不得超过8人(有校外指导教师辅助的,最多不超过16人);文科类毕业论文原则上不得超过10人(有校外指导教师辅助的,最多不超过20人)。 八、毕业综合实践期间学生守则 1.明确毕业综合实践的任务和要求,保证按时、按质、按量独立完成毕业综合实践任务。 2.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虚心向技术人员及老师请教,刻苦钻研、勤于思考,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在实践中努力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必须以科学、严谨的学术态度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别人的劳动成果。 4.严格服从指挥,在教师指导下,拟订个人毕业综合实践工作计划,使毕业综合实践工作有序进行,分阶段有步骤地完成毕业综合实践任务。 5.严格请假制度,病假需有医院证明,事假应按学院或所在实习实训单位的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无故离岗作旷课处理。请假累计时间达全过程的1/3或旷课累计时间达全过程的1/4者,取消答辩资格,毕业综合实践综合成绩评定按不及格处理,且当年内不得补考核。 6.毕业综合实践期间,应协助所在单位和指导教师做好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公益劳动;严格遵守学院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做人,规范操作。对违反制度经教育不改者报学院处理,严重者停止毕业综合实践工作;对表现好的同学予以表扬。 7.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学院要求整理好毕业综合实践成果资料,送指导教师审阅,并积极为毕业综合实践考核作准备,准时参加考核。 8.毕业综合实习期间,学生必须每2周主动向校内指导教师如实汇报自己的实习实训情况。累计达4次未联系者,毕业综合实践综合成绩评定按不及格处理,补考核工作当年内不得进行。 九、毕业综合实践各模式的质量标准 (一)毕业设计(论文)模式的质量标准 1.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要求 ⑴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使学生在综合应用所学知识方面受到比较全面的锻炼。 ⑵课题来源应是来自生产一线的或是仿真课题。所有课题(含学生自选课题)由指导教师提出后报系部批准,教务处备案。 ⑶课题难易适中。既要有一定难度,又要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限内经过努力能按时完成。 ⑷课题任务明确,设计内容及工作要求具体,便于评价。 ⑸原则上一人一题,不得重复。未经批准,设计课题不得中途更改。 2.毕业设计(论文)的结题要求 ⑴工科类专业结题要求 ①设计类课题绘图量各系(部)根据专业特点和课题要求制定相关标准,同时应有相应的设计计算过程和技术经济分析。 ②毕业论文字数不少于5000字;毕业设计字数不少于1万字(不含图纸、源程序,图纸要求根据专业特点由系部确定)。 ⑵文科类专业、艺术类专业结题要求 要求学生在阅读大量文献、进行典型调查等工作基础上完成论文一篇。论文必须主题明确、有理有据、有创意。文科类专业论文字数不少于6000字,艺术类专业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 3.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材料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材料包括: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课题立题审批表、校外实习审批表、校外指导教师登记表、校外指导教师聘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实习协议、毕业设计说明书(含图纸)或论文、实习周记、实习单位(含院内)考核和鉴定记录、答辩资格审查表、答辩记录、毕业综合实践成绩评定表。 4.毕业设计报告(论文)的撰写要求 ⑴毕业设计报告撰写的内容要求 ①标题:设计课题名称,要求简洁、确切,标题字数一般不超过20个字。 ②目录 ③摘要:应扼要叙述本设计的主要内容、设计的成果及特点,文字要简练。摘要内容控制在300字左右。 ④前言:应说明本设计的目的、意义、范围及应达到的技术性能与要求;简述本课题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阐述本设计的指导思想、技术路线和应解决的主要问题。 ⑤正文:为毕业设计的核心资料,应包括设计方案的选择与论证、设计计算说明、设计内容、设计方案的校验等。 ⑥结论:概括说明本设计的特点和利用价值。 ⑦谢辞:简述设计体会,并对完成本设计有帮助的相关人员和单位表示谢意。 ⑧参考文献 ⑵毕业论文撰写的内容要求 ①标题:标题应简明,具有概括性,让人一目了然。标题的字数要适当,一般不超过20字。 ②目录 ③摘要:以精练的文字阐述本课题的主要内容、方法和观点以及取得的主要成果和结论,反映整个论文的精华。字数控制在300字左右。 ④前言:前言包括选题的缘由及意义、对本课题现有研究情况的评述、本课题所要解决的问题和采用的相关理论和方法以及课题的论点、论据和所获成果。 ⑤正文 正文写作的步骤与要求: a.立提纲:在充分阅读资料文献的基础上,反复推敲,列出详细的包含主要内容的提纲。提纲经指导教师审阅同意后,方可写作初稿。 b.写初稿:根据提纲全面展开,初稿写成后交指导教师审阅。 c.二稿:根据指导教师提出的修改意见要求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第二稿送指导教师审阅。 d.三稿及定稿:根据指导教师提出的修改意见要求对二稿进行修改,视情况由指导教师确定是否需要三稿。 ⑥结论:对整个研究工作进行归纳和综合而得出的总结。结论应实事求是,切忌言过其实。 ⑦谢辞:简述设计体会,并对完成本设计有帮助的相关人员和单位表示谢意。 ⑧参考文献 ⑶毕业设计(论文)的格式要求 ①毕业设计(论文)封面要求使用学院统一印制的封面格式,内页用学院统一印制的“毕业设计(论文)”报告用纸,计量单位以国际单位制(SI)为基础;注释用页末注,即把注文放在加注处一页的下端;公式、图表应按顺序编号,并与正文对应。 ②图纸尺寸按国家标准,图面整洁、布局合理、线条粗细均匀、园弧连接光滑、尺寸标注规范、文字注释用工程字书写,图表须按规定要求或工程要求绘制。 ③报告或论文排版格式:如打印稿,第一层次(章)题序和标题用小三号黑体字;第二层次(节)题序和标题用小四号黑体字;正文用宋体小四号(英文用新罗马体12号);报告页面设置注意装订线,页码一律用小五号字居中标明;正文采用单倍行距,标准字符间距,A4纸。如手写稿,用16K稿纸,参照以上要求。 ④参考文献格式 科技书籍和专著:编著者(译者).书名.出版者.出版年.版本.页码 科技论文:作者.篇名.刊名.出版年.卷号(期号).页码 5.毕业设计(论文)模式的考核 毕业设计(论文)模式的考核成绩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1)院内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成果质量结合学生毕业综合实践期间表现给定的建议成绩; (2)评阅教师根据成果质量给定的成绩; (3)答辩小组根据成果质量和学生答辩情况给定的成绩; (4)实习单位所给定的毕业综合实践期间表现成绩; (5)实习周记成绩(由系部组织评阅组进行评分); 综合成绩评定时,前三项为重要指标,后两项为参考指标,前三项指标权重建议为4:2:4。综合成绩评定为“优”的学生,后两项参考指标必须均获得优的成绩。指导教师或评阅教师建议成绩为“不及格”的学生,不得参加答辩,综合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上述前三项指标成绩采用百分制,其余两项指标和综合成绩均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计分。“优秀”比例一般控制在20%以内。 答辩成绩评定为“不及格”者,可于成绩公布之日向所在系(部)答辩领导小组提出补答辩申请,经答辩委员会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 6.毕业答辩 ⑴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组织要求 ①答辩工作开始前一个月内学院成立答辩工作指导委员会,各系(部)成立答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系(部)的学生答辩工作。 ②各系(部)对参加答辩的学生应进行资格审查。实习期间未发生严重违纪、按规定时间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并提交经指导教师评阅、签字后的毕业设计(论文)报告且报告符合学院规范化要求的学生方可参加答辩。 ③学生必须参加毕业答辩后方可评定毕业综合实践成绩。答辩一般在学院内进行,如确因特殊困难不能回校参加答辩,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其它答辩方式,但须由系(部)向教务处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和具体的答辩方式,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实施。 ④答辩工作按系(部)进行,由各系(部)自行组织。答辩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并设组长1名,组员由相关课题领域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和外聘教师担任,一般情况下,外聘教师不超过答辩组成员的1/3。指导教师不得担当自己所指导设计(论文)的主答辩教师。 ⑵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程序和方式 ①答辩组应于答辩前根据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具体内容拟定好提问问题(不少于4题),并向学生通告答辩程序和必备事项。 ②答辩采用个别进行方式。学生汇报时间一般为5—10分钟,教师提问及学生回答问题时间一般为15—20分钟,整个答辩过程控制在30分钟左右。 ③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应根据学生的答辩情况,讨论确定各学生的答辩成绩与评语。 (3)答辩成绩评分标准 优秀:全面完成规定的设计(论文)任务;设计(论文)报告层次分明、论证详尽、图纸质量好,或在某个问题上有独特见解和创新,或对难度大、工作量大的选题完成较出色;答辩时思路清晰、陈述流畅、对课题内容的把握到位,回答问题有理有据、准确无误。 良好:按时完成设计(论文)任务;报告内容完整,能正确反映出设计(论文)中主要理论与技术问题;基本概念和计算无原则性错误,图纸符合规范;答辩讲述清楚,主要问题回答正确。 中等:基本完成设计(论文)任务;报告内容能反映设计中的主要问题,设计无原则性错误;报告有条理,文字通顺;答辩讲述清楚,主要问题回答基本正确。 及格:基本完成设计(论文)任务;报告内容虽不完整,但基本问题均有交代;条理不够清楚,分析计算有个别错误;答辩时讲述不十分清楚,部分问题回答不准确。 不及格:未能完成设计(论文)规定任务;设计(论文)报告不能反映主要问题,基本概念不清;设计(论文)有重大原则性错误;答辩时原则性错误多;抄袭他人成果。 (二)毕业综合实习模式的质量标准 1.毕业综合实习模式的实施要求 (1) 岗位选择必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使学生在综合应用所学知识方面受到比较全面的锻炼。 (2) 系(部)应组织人员对各实习单位的条件和校外指导教师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学生实习效果。 (3) 除已实施“2+1”培养模式的相关医学类专业,毕业综合实践成绩评定采用综合考试外(条件具备时,也应完成毕业论文任务),其余已实施“2+1”培养模式的专业必须完成相关设计(论文)任务,且必须进行综合答辩。 2.毕业综合实习模式的设计(论文)选题要求 课题应结合综合实践单位情况由院内指导教师和校外指导教师共同商定。设计(论文)字数要求文科可放宽至5000字,工科论文放宽至3500字,设计放宽至8000字(不含图纸、源程序,图纸要求根据专业特点由系部确定),其余要求与模式(一)相同。 3.毕业综合实习模式的设计(论文)结题要求 参照模式(一)的结题要求执行。 4.毕业综合实习模式的设计(论文)撰写要求 参照模式(一)的撰写要求执行。 5.毕业综合实习模式的成果材料要求 毕业综合实习模式的成果材料包括: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课题立题审批表、校外实习审批表、校外指导教师登记表、校外指导教师聘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实习协议、毕业设计说明书(含图纸)或论文、实习周记、实习总结报告、转岗申请及岗位技能考核记录、实习单位(含院内)考核和鉴定记录、答辩资格审查表、答辩记录、毕业综合实践成绩评定表。 6.实习总结报告的撰写要求 文科类学生实习总结报告不得少于6000字;工科类学生实习总结报告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实习期间的收获体会,字数在2000字左右,第二部分为技术总结,内容包括实习单位的技术概况,主要实习岗位的设备、工艺、技术原理和要求、常见技术故障和改进方向等,字数在4000字左右,并配以一定的图纸说明。其封面要求用学院统一印制的封面格式,排版格式要求与模式(一)相同。 7.毕业综合实习模式的考核 毕业综合实习模式的考核成绩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1)院内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成果质量(含毕业综合实践总结报告和毕业设计或论文)结合学生毕业综合实践期间表现给定的建议成绩; (2)评阅教师根据成果质量(含毕业综合实践总结报告和毕业设计或论文)给定的成绩; (3)答辩小组根据成果质量和学生答辩情况给定的成绩(答辩相关要求与毕业设计或论文模式相同); (4)实习单位所给定的毕业综合实践期间表现成绩(含岗位技能考核成绩); (5)实习周记成绩(由系部组织评阅组进行评分); 综合成绩评定时,前三项为重要指标,后两项为参考指标,前三项指标权重建议为4:2:4。综合成绩评定为“优”的学生,后两项参考指标必须均获得优的成绩。指导教师或评阅教师建议成绩或实习单位给定成绩为“不及格”的学生,不得参加答辩,综合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上述前三项指标成绩采用百分制,其余两项指标和综合成绩均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计分。“优秀”比例一般控制在20%以内。 答辩成绩评定为“不及格”者,可于成绩公布之日向所在系(部)答辩领导小组提出补答辩申请,经答辩委员会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综合实习加毕业设计(论文)模式的质量标准 这种模式是介于模式(一)与(二)之间的一种适用于“2.5+0.5”培养模式的毕业综合实践模式,各项要求主要参照模式(二)执行,不同之处在于: (1)实习时间必须合理兼顾,确保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2)在可能情况下完成轮岗要求。 (3)毕业综合实践总结报告格式、内容要求不变,字数要求文科不低于3000字,工科不低于4000字。 (四)毕业综合实训模式的质量标准 1.毕业综合实训模式的实施要求 (1) 要有详实的实施计划,且时间安排要饱满,不同实训项目之间的衔接要合理,综合实训项目要满足专业核心技能要求。 (2) 实训考核要与技能鉴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出具鉴定证明的企业要求相吻合。 (3) 要做到培训任务明确、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综合实训项目不少于3个,技能鉴定合格率要达到100%。 (4) 完成一定要求的设计(论文)任务。 2.毕业综合实训模式的设计(论文)选题要求 课题应结合综合实践单位情况由院内指导教师和校外指导教师共同商定。设计(论文)字数要求文科可放宽至5000字,工科论文放宽至3500字,设计放宽至8000字(不含图纸、源程序,图纸要求根据专业特点由系部确定),其余要求与模式(一)相同。 3.毕业综合实训模式的设计(论文)结题要求 参照模式(一)的结题要求执行。 4.毕业综合实训模式的设计(论文)撰写要求 参照模式(一)的撰写要求执行。 5.毕业综合实训模式的成果材料要求 毕业综合实训模式的成果材料包括: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课题立题审批表、校外实习审批表、校外指导教师登记表、校外指导教师聘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实习协议、毕业设计说明书(含图纸)或论文、实训周记、实训总结报告、实训项目技能(资格)证书复印件、实习单位(含院内)考核和鉴定记录、答辩资格审查表、答辩记录、毕业综合实践成绩评定表。 6.实训总结报告的撰写要求 实训总结报告不得少于4000字,内容主要包括各实训项目的技术要求、实训项目的技能获取情况和实训期间的收获体会,工科类学生应配以一定的图纸说明。封面要求用学院统一印制的封面格式,排版格式要求与模式(一)相同。 7.毕业综合实训模式的考核 毕业综合实训模式的考核成绩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1)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成果质量(含毕业综合实训总结报告和毕业设计或论文)结合学生毕业综合实践期间表现给定的建议成绩; (2)评阅教师根据成果质量(含毕业综合实训总结报告和毕业设计或论文)给定的成绩; (3)答辩小组根据成果质量和学生答辩情况所给定的成绩(答辩相关要求与毕业设计或论文模式相同); (4)获取实训项目技能(资格)证书的成绩; (5)实训单位所给定的毕业综合实践期间表现成绩(含岗位技能考核成绩); (6)实训周记成绩(由系部组织评阅组进行评分); 综合成绩评定时,前四项为重要指标,后两项为参考指标,前四项指标权重建议为3:2:2:3。综合成绩评定为“优”的学生,后两项参考指标必须均获得优的成绩。指导教师或评阅教师建议成绩为“不及格”的学生,不得参加答辩,综合成绩按“不及格”处理。未获得规定等级的技能(资格)证书,综合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上述前四项指标成绩采用百分制,其余两项指标和综合成绩均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计分。“优秀”比例一般控制在20%以内。 答辩成绩评定为“不及格”者,可于成绩公布之日向所在系(部)答辩领导小组提出补答辩申请,经答辩委员会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 (五)综合实训加毕业设计(论文)模式的质量标准 这种模式是介于模式(一)与(四)之间的一种适用于“2.5+0.5”人才培养模式的毕业综合实践模式,各项要求主要参照第四种模式执行,不同之处在于: (1)实训期比模式(四)短,必须合理兼顾,确保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2)至少获得一个经劳动部门或行业部门认证的本专业的核心技能证书。 (3)毕业综合实践总结报告格式、内容要求不变,字数要求不低于3000字。 (六)就业与毕业综合实践相结合模式的质量标准 1.就业与毕业设计(论文)相结合模式的实施要求 ⑴就业时间统一规定为每年元月1日以后。 ⑵就业确认以用人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用工合同或就业协议书为准。 ⑶学生必须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毕业综合实践考核与本专业其他同模式同学一视同仁。 ⑷系(部)上报的实施计划中必须注明学生采用的毕业综合实践模式。 2.就业与毕业设计(论文)相结合模式的类型及质量标准 ⑴已就业但就业岗位与专业不对口者,毕业综合实践各项要求可参照模式(一)执行。 ⑵已就业且就业岗位专业对口者,毕业综合实践各项要求可参照模式(二)执行。 ⑶中途就业,原则上按本人已执行毕业综合实践模式考核要求不变。如确须变更的,由系(部)向教务处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和具体的考核方式,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实施。 十、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2006年12月4日 附件1:校外实习(实训)审批表 附件2:校外指导教师登记表 附件3:毕业设计(论文)立题审批表 附件4:实习协议书(供参考) 附件5:毕业综合实践实施计划报表 附件6: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附件7:实习(实训)期间表现考核和鉴定记录 附件8:转岗申请报告 附件9:岗位技能鉴定报告 附件10:答辩资格审查表 附件11:答辩记录表 附件12:毕业综合实践综合成绩评定表 附件13: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进展情况检查表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综合实践学生校外实习(实训)审批表 实习学生姓名 所学专业 班级 拟选择毕业综合实践模式 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名称 院内指导教师 职称 所属部门 院外指导教师 职称 从事岗位 拟实习(实训)单位名称 单位详细地址 单位联系人 职务 联系方法 实习(实训)起止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实习单位基本情况 院内指导教师意见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毕业综合实践工作小组意见 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注:校外指导教师必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综合实践校外指导教师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身年月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现从事岗位 专业技术职称 拟指导学生姓名 所学专业 班级 拟指导课题名称 近年来从事技术工作和科研工作情况(含成果名称、完成时间、成果等级等): 近年来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情况: 系(部)毕业综合实践工作小组审核意见: 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立题审批表 设计(论文)课题名称 课题来源 课题完成形式 □毕业设计 □毕业论文 院内指导教师 职称 从事专业 院外指导教师 职称 从事专业 学生姓名 所学专业 班级 立题背景、目的和意义(不少于300字): 学生签名: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毕业综合实践工作小组审核意见: 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实习协议书 甲方: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甲方)系 专业班学生 于年月日到(以下简称乙方)从事毕业综合实践。为切实加强对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培养学生职业技能和职业素质,使学生顺利完成毕业综合实践的各项任务,经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实习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实习期间,甲方为学生安排一名校内指导教师,负责与乙方联系,并定期检查和指导学生实习情况;乙方尽量为甲方学生配备高水平指导教师。 三、甲方学生在乙方期间,须严格遵守乙方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乙方的管理。 四、乙方在接受学生期间,应尽可能为甲方学生提供学习、生活上的便利。 五、乙方应在学生实习岗位变动或实习结束时,按岗位技能要求对学生进行岗位技能考核。 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在实施时具体协商。 七、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毕业综合实践实施计划报表 系部名称(签章) 专业名称 班级名称 报送时间 实施时间 序号 学生姓名 毕业综合实践模式 毕 业 设 计 (论文) 题 目 实习或设计地点 指导教师 职 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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