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泉州湖心大酒店 规章制度
内容:长住房帐务管理及催收制度
部门:财务部
岗位:
生效日期:
编号:2B017
目标:
制度:
长住房帐务管理及催收制度
(1) 长住房结算工作均须按其本身协议办理。
(2) 接协议时,应由会计处主管在协议署名后,分配下来才正式由信用组管理。
(3) 接到协议时,须将协议企业名称,长住客姓名,房号,协议使用期,房价,押金和结算日期,交单日期列表,方便帐务上管理。
(4) 应打电话和长住客人联络,问清客人分单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电脑开A/C,避免结帐工作被动,同时检验房租正确性。
(5) 长住房客人入住后,还未按协议交付押金,应以工作备忘录形式书面通知销售部(并须签收),在收到押金后应开收据给客人并将收据复印本交销售部签收。
(6) 前台收银必需定时查对底单,检验电脑输单情况,按时送单给客人。
(7) 每个月月尾应将长住房杂费单和房租送交客人。
(8) 应严格掌握各长住房结算日期,如有超出结帐日期还未交帐,应在限期次日用电话和客人联络,并要求每半月打出商务应收表,列出未付帐长住房客名单,上交本部及相关部门经理。
全部协议应装钉成册,开列索引,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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