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激励机制一、目的:规范全院护理人员护理工作要求及工作规范。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护理人员。三、细则:(一)、在护理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遵守护理服务职业道德规范。(二)、各护理单元有防范处理护理不良事件的预案。(三)、医院(护理部)建立有效的不良事件上报流程,保证信 息上报及时、有效及保密。(四)、凡是在医院内发生的或在患者转运过程中发生的非疾病 本身造成的异常医疗事件均属不良事件,需要主动上报,根据不良事 件的严重程度,积极采取挽救或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附:不良事件分级1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
2、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 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口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因诊疗活动而非 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111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 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 康复。TV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五)、各护理单元应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及时据实登记。(六)、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应立即口头报告值班医生、护理 组长,及时评估事件发生后的影响,积极采取挽救或抢救措施,将损 害减至最低。必要时同时上报科主任、护士长,科主任、护士长接报 后立即到场组织抢救,同时报主管部门
3、、主管领导及主管院长。(七)、应在24小时内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报告。 由本人登记发生不良事件的经过、分析原因、后果,及本人对不良事 件的认识和建议。不论是院外发生或本医院发生的压疮,一旦发现, 都应填写“皮肤压疮上报表:(八)、发生护理不良事件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 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须按情节严重给予处理。(九)、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 相关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十)、护士长应负责组织对本单元发生的不良事件进行调查, 组织科内讨论,分析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层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 题,确定事件的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或方案
4、,填写护理不良事件调 查处理表。护士长将讨论结果和改进意见或方案1周内呈交护理部。 必要时可进行根本原因分析(RCA),制定改进措施、进行效果追踪。(十一)、护理事故的管理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参照执行。(十二)、护理部对于I级、11级不良事件要组织护理质量管理 委员会调查,对事件进行讨论找出工作流程或质量管理体系中的问题, 以便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对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提交处理意 见;造成不良影响时应做好有关善后工作。(十三)、医院建立主动上报不良事件奖励制度,发生不良事件 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 须按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理。对于主动上报的科室和个人,科室给予 绩效加分处理,上报护理部后由护理部每年底归总时,按总例数给予 相关科室20元/例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