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书业商会数字出版专业委员会管理要求(试行)第一条 本专业委员会是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书业商会(以下简称书业商会)内设专门委员会,在书业商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是为数字出版行业会员企业提供服务、交流、自律和维权平台组织。第二条 本专业委员会任务是:1、作为书业商会内部组织,负担书业商会向国家相关部门提出对数字出版科研、管理相关政策、技术质量标准制订修改等方面提议,立即分析和反应数字出版行业现实状况及消费者意见和提议。2、搜集和整理中国外相关信息资料,开展市场调研和科研、新技术交流,提供信息资讯服务。3、帮助书业商会,开展中国国际间相关行业团体、组织交流,组织中国外考察、展览等各项
2、业务,帮助数字出版专业委员会会员企业有效开拓中国国际市场。4、完成书业商会交办工作任务。第三条 凡含有法人资格数字出版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科研机构、和数字出版相关机构或企业,认可书业商会章程及本专业委员会管理要求,主动参与本会活动,推行会员义务,缴纳书业商会会费,在成为书业商会会员后,均可申请成为本专业委员会组员。第四条 非书业商会会员申请加入本专业委员会程序:凡申请加入本专业委员会均要提交加入书业商会书面申请并填写会员记录表,经书业商会审核同意后,即可成为本专业委员会正式会员。专业委员会发展会员也是书业商会会员。第五条 凡严重违法乱纪、损害书业商会利益、不接收书业商会委托工作、不遵守管理要求
3、会员,经书业商会同意给予除名。对连续两年不参与书业商会活动和十二个月不缴纳会费者,视为自行退会。第六条 本专业委员会组员应推行全国工商联书业商会章程要求义务。第七条 本专业委员会设全体会议,研究确定专业委员会关键事项。全体会议标准上每十二个月召开一次。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本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组成专业委员会主任会议负责专业委员会日常工作。第八条 本专业委员会全体会议关键职权是:1、讨论决定本专业委员会工作方针、任务和规则;2、听取审议并经过本专业委员会工作汇报;3、讨论决定本专业委员会关键事项并作出决议;4、制订修改本专业委员会管理要求,并监督管理要求实施;第九条 本专业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
4、任若干人;主任、副主任由专业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并报书业商会同意。专业委员会届期和书业商会届期同时,专业委员会主任任期标准上不超出两届,副主任可连选连任。第十条 本专业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为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在专业委员会主任会议领导下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人员为书业商会秘书处人员兼职。其关键任务是:1、组织实施本专业委员会作出多种决议和工作任务;2、确定本专业委员会工作汇报和相关文件草案;3、组织搜集和传输多种信息,并组织信息咨询服务;4、完成全国工商联书业商会秘书处交办相关工作。第十一条 本专业委员会不设印章,统一使用全国工商联书业商会印章。第十二条 本专业委员会名称前应该冠以全国工商联书业商会名称;开展活动,应该使用全称。第十三条 本专业委员会不单设账户,财务由书业商会统一管理。第十四条 本管理要求应和国家法律、法规、全国工商联章程及书业商会章程相符合;如国家法律、法规、全国工商联章程及书业商会章程有所修改时,本管理要求应立即修订。第十五条 本管理要求经全国工商联书业商会同意后,经本专业委员会全体会议经过后实施。第十六条 本管理要求解释权属全国工商联书业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