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张江专题资金第二批重大项目审计
招标编号:SHXM-00-0917-1196
预算编号:
包件一:00-15-90329
包件二:00-15-90330
包件三:00-15-90331
包件四:00-15-90328
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招15-0864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上海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世建设咨询
9月
目 录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服务需求
第四部分 协议条款
第五部分 评标措施
第六部分 格式附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和要求
1
项目名称
张江专题资金第二批重大项目审计
2
编 号
招标编号:SHXM-00-0917-1196
(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招15-0864 )
预算编号:
包件一:00-15-90329
包件二:00-15-90330
包件三:00-15-90331
包件四:00-15-90328
3
预算金额
包件一: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审计,预算金额人民币50万元;
包件二:信息技术领域项目审计,预算金额人民币45万元;
包件三:生物医药领域项目审计,预算金额人民币40万元;
包件四:促进技术转移转化项目审计,预算金额人民币20万元;
投标人各包件投标报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超出预算金额报价不予接收。
4
招标概述
依据《中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本项目已含有采购条件,依法进行招标采购。
5
招标方法
公开招标
6
招标人
单位名称:上海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浦东新区张东路137号34幢
邮 编:10
联 系 人:马铮晶、仲盼
电 话:-6016、6017
7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上海中世建设咨询
地 址: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邮 编:63
联 系 人:车莹、王杰
电 话:、62446079
传 真:
邮 箱:、
8
招标内容
包件一:包含4个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审计,资金规模约为4.9亿元;
包件二:包含3个信息技术领域项目审计,资金规模约为4.9亿元;
包件三:包含3个生物医药领域重大项目审计,资金规模约为4.3亿元;
包件四:包含1个促进技术转移转化项目审计,资金规模约为2亿元。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需求)
注:
①投标人应对上述四个包件审计费项目分别报名并制作投标文件,能够投一个或多个包件。
②不管投多个包件,投标人只能中标其中一个包件,若有投标人评分中标包件数超出一个包件,按包件号升序决定中标,同时不再进行以后包件中标推荐。
9
项目完成时间
各包件项目完成时间均在甲方提出项目审计需求后30日内
10
报价货币
投标文件报价采取人民币报价。
1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供给商。
2)依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给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措施》已登记入库供给商。
3)含有中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及对应经营范围;
4)此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需取得上海市电子署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5)应持有财政部门颁发《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6)企业资产情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含有推行协议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含有严格操作规程和保密方法。
12
是否接收联合投标、转包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不许可转包
13
公告公布媒体
上海政府采购网()
14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下载地址及标书费支付地点
时间:9月18日起至10月8日 (北京时间)
下载地址:上海政府采购网()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件(售后不退)
地点:上海中世建设咨询(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15
现场踏勘
不组织现场踏勘
16
提问方法
及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在网上投标截止期15天以前,按招标文件中地址书面形式将提问传真至招标代理企业(书面提问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同时在上海政府采购网招投标操作系统中填写提问信息。
传真号码: 收件人:车莹
提问方法:书面提问(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7
招标答疑会
时间、地点
时间:如有,另行书面通知
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
18
领取
补充招标文件
时间、地点
时间:另行安排(如有)
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
(如有,将以书面形式统一发放全部投标人)
19
投标使用期
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20
投标确保金
投标确保金金额:各包件按1%预算金额提交投标确保金
确保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确保金实际到账为准。
递交地点:上海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递交方法:转账、汇款、支票或代理单位接收其它方法。
为确保确保金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经过转账、汇款、支票方法递交确保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前4天(双休及节假日除外)完成确保金支付,确保金使用期应和投标使用期一致。
投标确保金汇款账号:
户 名:“上海中世建设咨询(专题帐户)”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愚园路支行
帐 号:302577
注:上述户名须完整填写,包含后面(专题帐户),其中帐户“帐”字。错字、漏字将会造成汇款不成功而无法立即缴纳确保金。
21
投标截止
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 10月9日早晨11:00
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2楼会议室
22
开标会
时间、地点
开标会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2楼会议室
到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投标人代表持网上投标回执 、投标时所使用CA证书和能够无线上网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
23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均应包含下列部分:
1)投标书(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实书(附件2);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
4)开标一览表(附件4);
5)投标报价明细表(附件5);
6)投标货物汇报(附件6);
7)资格证实文件(附件7);
8)中小企业申明函(附件8)
9)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其它内容。
24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法定代表人证实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小企业申明函等(详见附件1、2、3、4、5、8)。
25
投标文件份数
提供投标文件副本三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假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存在差异,以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26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27
如发生此列情况之一,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1)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2)投标人名称和报名时不一致;
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平台上递交投标文件
28
中标服务费
支付
本项目中标单位和招标人签署协议后5天内,中标单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下述费用:
1) 服务费:各包件由中标单位一次性支付人民币6000元整。
29
其它
投标人在招投标系统电子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本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若不满足评标委员会在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时将按本招标文件第25.8条中要求“投标文件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要求”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必需在网上投标系统中录入缴纳确保金信息,并把必填项维护完成后,点击“提交”,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据投标人录入信息对确保金到账情况进行最终确定,确保金到账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网上投标系统进行确定后生效。
(2)本项目现场报名及文件发售时间为 9月18日至9月25日,天天9:00-17: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仅在该时间段接收现场报名及文件,逾期不予受理。完成现场报名及文件购置供给商方可成为合格供给商,合格供给商可在公告要求下载时间段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参与投标 。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依据《中国政府采购法》之要求,上海中世建设咨询受上海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对张江专题资金第二批重大项目审计进行中国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供给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投标人必需含有以下条件:
1、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供给商。
2、依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给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措施》已登记入库供给商。
3、其它资质要求:
1)含有中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及对应经营范围;
2)此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需取得上海市电子署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3)应持有财政部门颁发《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4)企业资产情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含有推行协议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含有严格操作规程和保密方法。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张江专题资金第二批重大项目审计
2、招标编号:SHXM-00-0917-1196 (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招15-0864 )
3、预算编号:
包件一:00-15-90329
包件二:00-15-90330
包件三:00-15-90331
包件四:00-15-90328
4、项目关键内容、数量及要求:
包件一:包含4个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审计,资金规模约为4.9亿元;
包件二:包含3个信息技术领域项目审计,资金规模约为4.9亿元;
包件三:包含3个生物医药领域重大项目审计,资金规模约为4.3亿元;
包件四:包含1个促进技术转移转化项目审计,资金规模约为2亿元。
(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需求)
注:
①标人应对上述四个包件审计费项目分别报名并制作投标文件,能够投一个或多个包件。
②不管投多个包件,投标人只能中标其中一个包件,若有投标人评分中标包件数超出一个包件,按包件号升序决定中标,同时不再进行以后包件中标推荐。
本项目预算金额:
包件一: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审计,预算金额人民币50万元整;
包件二:信息技术领域项目审计,预算金额人民币45万元整;
包件三:生物医药领域项目审计,预算金额人民币40万元整;
包件四:促进技术转移转化项目审计,预算金额人民币20万元整;
(投标人各包件投标报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超出预算金额报价不予接收)。
5、项目完成时间:各包件项目完成时间均在甲方提出项目审计需求后30日内。
6、服务地点:上海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指定地点。
三、招标文件获取
合格供给商可于9月18日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 10月8日,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以下材料:
1. 供给商法人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 组织机构代码证;
4、应持有财政部门颁发《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被授权人身份证。
合格供给商可在上述要求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参与投标。
凡愿参与投标合格供给商应在上述要求时间内根据要求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确保报名及取得招标文件需提交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造成和本项目相关任何损失由投标人负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 10月9日早晨11:00;
迟到或不符合要求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2楼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2楼会议室。到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数字证书(CA证书)参与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它材料:
提供投标文件副本三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到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CA证书和能够无线上网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布公告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经过“上海政府采购网”、“ /”通知,请供给商关注。
七、其它事项:
(1)标书费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2)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现场报名及文件发售时间为9月18日至9月25日,天天9:00-17: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仅在该时间段接收现场报名及文件,逾期不予受理。完成现场报名及文件购置供给商方可成为合格供给商,合格供给商可在公告要求下载时间段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参与投标。
八、联络方法:
招 标 人:上海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7号34幢
邮 编:10
联 系 人:马铮晶、仲盼
电 话:-6016、6017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中世建设咨询
地址: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邮编:63
联络人:车莹、王杰
电话:021-62445138、62446079
传真:021-62446678
邮箱:、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
说明
1.概述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适用于《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标招标采购。
1.2招标文件解释权属于《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1.3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全部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得悉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和其它依法应该保密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后果负担全部法律责任。
2. 定义
2.1 “招标项目”系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里描述所需采购货物/服务。
2.2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须向招标人提供多种形态和种类物品,包含一切设备、产品、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等相关技术资料和原材料等,和其所提供货物相关运输、就位、安装、调试、技术帮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和其它类似义务。
2.3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负担各类专业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产品设计开发、产品交付、安装调试、质量检测、技术指导、售后服务、专业劳务服务和其它类似义务。
2.4 “招标人”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组织。
2.5 “投标人” 系指依据要求能够下载招标文件、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供给商。
2.6 “中标人”系指中标投标人。
2.7“买方”系指经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采购货物或服务本市各级国家机关、机关、团体组织。
2.8 “卖方”系指中标并向招标人提供货物/服务投标人。
3 合格投标人
3.1 符合《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合格投标人所必需含有资质条件和特定条件。特定条件是指对投标人财务要求、业绩要求、诚信要求和其它要求等。
3.2《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接收联合体投标,除应符合本章第3.1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已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主投标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根据资质等级较低投标人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招标人依据招标项目标特殊要求要求投标人特定条件,联合体各方中最少应该有一方符合招标采购要求特定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它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采购项目中投标。
3.3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措施。
4. 投标费用
4.1 不管投标过程中做法和结果怎样,投标人自行负担全部和参与投标相关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负担这些费用。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组成
5.1 招标文件用以说明所需货物/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协议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公告;
(3)投标人须知;
(4)服务需求;
(5)协议条款;
(6)评标措施;
(7)格式附件。
5.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或提供服务所在地点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和推行协议相关一切情况。
5.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全部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假如没有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负担。
6. 招标文件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投标人,均应在网上投标截止期15天以前,按招标文件中要求以书面形式(必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通知招标人。对在网上投标截止期15天以前收到澄清要求,招标人将以召开答疑会或以网上下载形式给予回复,回复中包含所问问题,但不包含问题起源。招标人将通知全部能够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答疑会或在网上下载。
7. 招标文件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任何时候,不管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将在电子平台上进行公布,投标人应主动在电子平台上立即获取相关信息并确定,不然由此产生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担。
7.3 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书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能够酌情延长网上投标截止日期。
投标文件编写
8. 编写要求
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及上海政府采购网网上投标操作指南,按招标文件要求及上海政府采购网网上投标相关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作出完全响应。
8.2 投标人须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下载、安装“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投标工具”,在该工具基础上完成投标文件录入、投标、投标文件加密等内容操作。
9. 投口号言及计量单位
9.1 投标文件、投标交换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简体汉字书写。
9.2 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要求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0. 投标文件组成
10.1 投标文件应包含本文件前附表要求内容及网上投标系统中要求内容。
11. 投标文件格式
11.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或网上投标系统中提供格式在网上完整地填写投标报价表和相关投标内容。
12. 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所附格式填写投标单价和投标总价。假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招标人不接收有任何选择报价。
12.2 开标一览表是为了便于招标人开标,开标一览表内容在开标时将当众唱出。开标一览表内容应和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网上投标投标内容均以网上投标系统开标时开标统计内容为准。
12.3 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唯一确保。
12.4 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明细表上标明对本项目投标内容单价和总价。
12.4.1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内容,不然评标时不予核减。
12.4.2总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内容,不然评标时将其它有效投标人中该项缺漏内容最高投标报价计入其评标总价。
12.4.3若缺漏招标文件内容投标人最终成交,缺漏项仍然为投标人协议范围,而且不得增加协议价。但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内容达成一定百分比或缺漏一些关键内容,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
13. 投标货币:投标文件报价采取前附表所述货币进行报价。
14. 投标人资格证实文件
14.1 投标人必需按招标文件及网上投标系统要求提交证实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推行协议文件,作为投标文件一部分。
14.1.1投标人含有推行协议所需财务、技术、开发等项目实施能力;
14.1.2投标人应有能力推行招标文件文件中协议条款和技术需求要求由卖方推行开发、供货、安装、调试、保修(应提供使用售后服务承诺)和其它专业技术服务义务。
15. 投标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技术响应文件
15.1 投标人必需依据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提交证实其拟供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一部分。
15.2 上述文件能够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6. 投标确保金
16.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内递交投标确保金。
16.2 此次投标确保金额:详见前附表
16.3 投标确保金用于保护此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人行为而引发风险。
16.4 投标确保金应以转账、汇款、支票或招标代理机构同意接收其它方法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递交,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确保金收款凭证须确定投标人所支付确保金确已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委托)帐户,如投标人系非现金方法支付确保金,请投标人在确保金递交截止日前4天(双休及节假日除外)支付,并和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委托)收受确保金款项第三方确定确保金确已如数到账。
16.5 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前未收到投标人确保金,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能给投标人开具确保金收款凭证,进而造成投标人不能正常参与投标事宜,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担。
16.6 确保金使用期应和投标使用期一致。
16.7 投标人必需在网上投标系统中录入缴纳确保金信息,并把必填项维护完成后,点击“提交”,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据投标人录入信息对确保金到账情况进行最终确定,确保金到账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网上投标系统进行确定后生效。
16.8 未中标人投标确保金,将按投标人须知29.4款给予无息退还。
16.9 中标人投标确保金,在协议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给予无息退还。
16.10 发生以下情况投标确保金将被没收:
16.10.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使用期内撤回投标;
16.10.2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协议。
17. 投标使用期
17.1 本项目投标使用期详见前附表。
17.2 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使用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使用期,要求和回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能够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确保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许可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对应延长投标确保金使用期,相关退还和没收投标确保金要求在投标使用期延长久内继续有效。
18. 投标文件签署及要求
18.1 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及电子招投标系统要求进行签章。
18.2 投标文件不得表示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造成非唯一了解。
18.3 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采购,不接收以书面或电报、电话、传真、快递等非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平台网络操作形式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
19. 投标文件录入、响应项制作及投标文件加密及纸质版投标文件密封
19.1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须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投标工具”用户端,将投标文件逐项录入。
19.2 投标文件上传完成后须逐项完成响应项目内容填写、资料上传等要求。
19.3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录入、响应项制作后,可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加密成功后即可对标书进行上传,上传成功后点击“回执确定”输入CA密码,投标人须自行对上传情况进行确定。
19.4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必需密封(每份书面文件采取非活页方法,并注明副本及项目名称、编号等字样),在密封后文件外包装上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等字样,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假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存在差异,以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2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 全部投标文件须按电子平台要求时间上传、解密投标文件。
20.2 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充足考虑到期间网上投标会发生故障和风险。对发生任何故障和风险造成投标人投标内容不一致或利益受损或投标失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负担任何责任。
20.2 出现第7.3款因招标文件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招标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要求时间递交。
21. 迟交投标文件
21.1 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任何投标,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22. 投标文件修改和撤销
22.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能够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其投标。
22.2 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使用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
开标和评标
23. 开标
23.1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到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投标人代表持网上投标回执 、投标时所使用CA证书和能够无线上网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对于价格折扣,只有在开标时公布评标时才能考虑。
23.2 投标人须在电子平台要求时间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网上招投标系统,投标人应按电子平台操作步骤完成签到、唱标、结果确定签章等开标步骤。
24. 评标委员会
24.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据招标货物/服务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组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和招标人代表组成,其中外聘教授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定和比较。
24.2 评标期间,如有需要投标人应派代表参与询标。
25. 对投标文件审查和响应性确实定
25.1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具体评定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供资格证实文件审查投标人财务、技术、开发等项目实施能力。
25.2 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完全响应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全部条款、条件和要求,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要求采购范围、质量和进度,或限制了买方权力和投标人义务要求,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投标人公平竞争地位。
25.3 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文件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5.4 评标委员会将确定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能经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投标。
25.5 在得到评标委员会认可后,投标人能够修改投标中不组成重大偏离微小、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细微偏离,但这些补正不能对其它供给商造成不公平结果。
25.6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进行审核,如有漏报、计算错误或其它错误,须按以下标准进行调整:
(1)开标一览表内容和报价明细表金额及投标文件其它部分内容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2)投标文件中数字表示金额和文字表示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金额为准;
(3)单价和数量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计算结果为准,并修正总价;
(4)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内容,不然,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5)如有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有权依据具体情况按对其最不利标准调整。
25.7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1)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2)投标人名称和报名时不一致;
(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平台上递交投标文件;
25.8 评标委员会在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时,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投标文件(以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要求;
(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资格证实文件,或提交资格证实文件有缺漏;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后,未在修改处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投标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4)显著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技术需求和商务条款要求;
(5)投标使用期少于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期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收条件;
(7)不接收本须知25.6要求调整投标文件中漏报、计算错误或其它错误;
(8)未按前附表要求提交确保金;
(9)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其它实质性要求。
25.9 澄清: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显著文字错误内容,能够书面形式(由评标委员会教授签字)要求投标人在要求时间内作出必需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应该采取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或不能在要求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25.10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全部投标人投标或取消采购活动:
(1)符合条件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投标人不足三家(含网上招投标系统供给商解密阶段,解密成功单位少于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违法、违规行为;
(3)因重大变故,招标采购任务取消;
(4)投标人报价均超出了预算金额,招标人不能支付;
(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全部投标文件全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6. 评标标准及方法
26.1 对全部投标人投标评定,全部采取相同程序和标准。
26.2 评标严格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条件进行。
26.3 此次评标采取综合评分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措施”。
定标
27. 定标准则
27.1 协议将授予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能圆满地推行协议、对买方最为有利投标人。
27.2 不能确保最低报价投标最终中标。
28. 资格最终审查
28.1 招标人将审查第一中标候选人财务、技术、开发等项目实施能力及信誉,确定其是否能圆满地推行协议。
28.2 假如确定该投标人无条件圆满推行协议,招标人将对第二中标候选人资格做出类似审查,直至确定中标人。
29. 中标通知
29.1 招标人将经过“上海市政府采购网”公布中标公告,中标结果公布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发出《中标通知书》、《评标结果通知》。《中标通知书》、《评标结果通知》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9.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采购期限内签署协议依据。
29.3 中标人和招标人签署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无息退还中标人投标确保金。
29.4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向未中标投标人无息退还其投标确保金。
30. 签署协议
30.1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指定时间、地点和招标人签署采购协议。
30.2 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署采购协议依据。
30.3 中标或成交供给商拒绝和采购人签署协议,采购人能够根据评审汇报推荐中标或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成交供给商,也能够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其它
31. 投标注意事项
31.1 招标人无义务向未中标人解释未中标理由。
31.2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1.3 若发觉供给商有不良行为,将统计在案并上报相关部门。
31.4 投标人应自行办理网上招投标系统所须相关手续、证书或设备等,并自行完成系统操作学习(详见上海政府采购网“培训平台”),投标人须自行负担因系统操作、网络设备情况造成任何问题或风险,包含造成利益损失、投标失败等,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负担任何责任。
第三部分
服务需求
第三部分 服务需求
一、项目内容
1、审计机构对项目负担单位根据项目协议书、任务书和张江专题资金使用和管理措施等相关要求经费到位、预算实施、经费管理和经济考评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汇报。。
2、审计机构经过实施审计工作,对张江专题资金重大项目标经费投入及使用情况发表下列方面意见:
(1)内控制度实施情况。关键包含:预算管理、资金管理、协议管理、政府采购、审批报销、资产管理等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实施情况和负担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制订和实施相关情况等。
(2)资金到位和落实情况。关键包含:张江专题资金、单位自筹资金、从其它渠道取得资金到位和落实情况,和根据预算批复和协议书、任务书要求对子项目负担单位资金拨付情况等。
(3)会计核实和财务信息情况。关键包含:根据张江要求设置专帐管理及单独核实相关情况,会计核实规范性、正确性,财务信息真实性和会计档案管理情况等。
(4)支出内容合规有效情况。关键包含:实施国家财政、财务制度及张江专题资金管理要求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情况,支出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正当性和资金使用效益情况等。
(5)预算实施情况。关键包含: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协议任务约定和项目进展实施预算情况,按要求程序和权限调整预算情况和各类资金后续支出、结余情况等。
(6)资产管理情况。关键包含:资产购置、资产入账、资产使用和处理情况,开放共享情况和无形资产管理情况等。
(7)经济考评指标完成情况。关键包含:根据项目任务书中设定经济考评指标,项目验收时实际完成情况。
(8)其它。根据张江专题资金管理要求,项目经费审计过程中其它需要披露情况等。
3、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审计机构配合委托方对项目负担单位开展培训、教导等工作。
4、在工作进展过程中,其它需要审计机构配合完成审计相关工作任务。
二、各包件项目内容以下:
包件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预算金额
包件一
张江专题资金第二批重大项目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经费审计
包含4个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资金规模约为4.9亿元
50万元
包件二
张江专题发展资金第二批重大项目信息技术领域项目审计
包含3个信息技术领域项目,资金规模约为4.9亿元。
45万元
包件三
张江专题发展资金第二批重大项目生物医药领域项目审计
包含3个生物医药领域重大项目,资金规模约为4.3亿元。
40万元
包件四
张江专题资金第二批重大项目促进技术转移转化项目审计
包含1个促进技术转移转化项目,资金规模约为2亿元。
20万元
三、项目完成时间
各包件项目完成时间均在甲方提出项目审计需求后30日内。
四、验收及结果
各包件项目审计完成后出具审计汇报。
第四部分
协议条款
(参考)
第四部分 协议条款(格式)
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题发展资金重大项目
审计业务约定书
甲方:上海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对其负担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题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张江专题资金)重大项目“**********************”经费到位、预算实施情况、经费管理情况、经济考评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并按要求时限、格式要求、程序向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张江管委会)提交项目审计汇报。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委托目标和工作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对负担单位负担张江专题资金重大项目“**********************”进行财务审计,为张江管委会深入规范张江专题资金管理,建立和完善经费管理和监督制度体系,提升经费使用效益提供依据;乙方完成项目审计汇报将提交给张江管委会。
2.乙方接收甲方委托,对项目负担单位根据项目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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