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总 目 录
第一卷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措施
第四章 协议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二卷
第六章 图纸
第三卷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四卷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 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虞城县城区路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虞城县城区路新建工程是县政府关键工程。建设资金由县政府投资,该项目由虞城县交通局(以下称“招标人”)作为该项目标招标人,负责本项目工程施工和施工招标工作。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中国公开招标,本着公开、公正、公平、老实信用、科学合理标准,择优选定合格承包人。
1. 项目介绍:虞城县城区路新建工程是县政府关键工程,全线在虞城县境产业集聚区内,本项目工程按平原微丘区二级公路设计。本项目1个协议段,全长8.4公里,协议工期4个月,质量要求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含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情况良好,良好社会信誉及业绩;
2.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含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含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3建造师须为本单位注册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临时)及其以上资质、含有安全生产考评许可证且无在建工程;
2.3 此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
3.报名时间和地点
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7月2日至7月4日,每日早晨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虞城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工程股进行报名及购置招标文件。
4.报名须知:
4.1报名时由企业法人携带法人代表证实、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书(以上报名时出具原件,留二套加盖公章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图纸押金1000元,开标结束后7日内施工图纸完整归还时退回。
此次活动接收监察及相关部门监督,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实施。
招 标 人:河南省虞城县交通局
通讯地址:河南省虞城县庐山路中段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人:河南宏业建设管理
地 址:郑州市健康路159号发展大厦
联络人:王先生
电 话: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 标 人:河南省虞城县交通局
通讯地址:河南省虞城县庐山路中段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河南宏业建设管理
地址:郑州市健康路159号
联络人:王先生
电话:
1.1.4
项目名称
虞城县城区路新建工程
1.1.5
建设地点
虞城县境内
1.2.1
资金起源
地方财政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为准。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8月3日
计划完工日期:11月31日
1.3.3
质量要求
工程完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见附录1
业绩要求:见附录2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见附录3
关键机械设备要求:见附录4
其它要求:本项目严禁转包、分包。
1.4.2
是否接收联合投标
不接收
1.9.1
踏勘现场
无
1.10.1
投标预备会
无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3 天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3 天前
1.11
分包
不许可
1.12
偏离
仅许可细微偏差
2.1
组成招标文件其它材料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有)、拦标价(招标控制价)通知书在开标前三天将拦标价发放给各投标人。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3 天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7月22日下午15时00分
2.2.3
投标人确定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
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2.3.2
投标人确定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
收到修改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3.1.1
组成投标文件其它材料
/
3.2.1
工程量清单填写方法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
3.2.5
是否接收调价函
否
3.3.1
投标使用期
自开标之以后 60 天
3.4.1
投标确保金
投标确保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投标确保金形式:投标人必需使用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从本单位汇出)或现金
开户银行及账号以下:
帐户名称:河南宏业建设管理
开户银行:广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黄河路支行
银行帐号:89205
3.5.2
多年财务情况年份要求
~
3.5.3
多年发生类似项目标年份要求
~
3.5.5
多年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
~
3.6
是否许可递交备选投标方
案
不许可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逐页亲笔签署姓名(封面、扉页、目录和本页正文内容已由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可不签署)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副本 叁 份
3.7.5
装订要求
无线胶装
4.1.1
外层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全称和具体地址;
项目第 标段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4.1.2
内层封套上写明
投标人邮编: 地址:
名称: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项目 标段投标文件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神火大道南段睢阳迎宾馆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4.2.6
通知延后投标文件截止期
投标截止期 3 天前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神火大道南段睢阳迎宾馆
5.2
开标程序
(4)密封情况检验:全部投标单位和招标投标监督人员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5)开标次序: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逆次序
6.1.1
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委员会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教授4人;
教授确定方法:从相关教授库中随机抽取。
6.3
评标措施
有限低价评标法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中标候选人数为3名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金额:10%签约协议价,
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或转账
9.5
监督机构
虞城县监察局、发改委、财政局
10.2
需要补充其它内容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含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至今最少完成3项三级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且单项协议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含路基、路面工程);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拟派本工程关键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质要求
人员能力
(申请人填写)
项目经理
1
含有二级建造师证。最少有8年以上工程经验,从事类似工程施工管理3年以上,且担任项目经理3年以上
总工程师
1
工程师,最少有8年以上工程经验,从事类似工程施工管理5年以上,且担任总工3年以上
道路工程师
1
工程师,最少有5年以上工程经验,主持类似工程施工3年以上
试验工程师
1
工程师,最少有5年以上工程经验,主持类似工程施工3年以上
质检工程师
1
工程师,最少有5年以上工程经验,主持类似工程施工3年以上
测量工程师
1
工程师,最少有5年以上工程经验,主持类似工程施工3年以上
协议工程师
1
工程师,最少有5年以上工程经验,主持类似工程施工3年以上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1
含有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关键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设备类型和技术指标
基础数量
申请人设备
沥青混凝土拌合设备
有效拌合能力大于50t/h
1
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
摊铺宽度5m以上
1
胶轮压路机
1
双钢轮振动压路机
1
装载机
ZL-50
1
75kw以内履带推土机
2
挖掘机
≧1m3
2
12-15t光轮压路机
2
平地机
180型
1
振动压路机
≧18T
2
稳定土路拌机
2M
1
6000L以内洒水汽车
1
1t以内机动翻斗车
2
送输车
8T
8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项目地域自然条件
⑴地理位置
虞城县城区路新建工程是县政府关键工程,全线在虞城县境产业集聚区内,本项目工程按平原微丘区二级公路设计。虞城县城区路新建工程嵩山路段起点在原嵩山路西,向西经张庄至商丘虞城县交界处,路线全长2.9公里。虞城县城区路新建工程陇江路段起点在陇海铁路南侧,向南约500米处和嵩山路交叉,跨周商永运河、经张大楼、在1500米处和木兰大道交叉后、穿毛堂在2100米处和衡山路交叉,终点在该线和南环路交界处,路线呈南北走向,全长2.6公里。虞城县城区路新建工程衡山路段起点在长江路和衡山路交叉处,向东经毛堂,终点在龙江路和衡山路交叉处,路线呈东西走向,全长1.7公里。虞城县城区路新建工程南环路西沿线段起点在南环路,向西经杨老家至商丘虞城县交界处,路线全长1.2公里。
⑵地层岩性
本路线地处黄淮冲积平原,沉积层巨厚,地质条件简单,沿线路基地质条件相对很好,对于路面修筑按通常公路要求即可。沿线路基土关键为第四纪新近沉积(文化期以来)低液限粘土夹薄层低液限粉土、粉土质砂、细砂,土强度通常为中-高压缩性土。
⑶地形、地貌特征
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微倾,地面坡降1/5000—1/7000,部分坡降可缓至1/10000,除东部芒山崛起大小山头十多个,最高海拔156.3米以外,绝大部分地域地势平坦,视野广阔,平均海拔高程30—70米。因为历史上黄河数次决口、泛滥和自然灾难影响,形成众多带形、碟形洼地和滩地,水流不畅,地下水位较高,造成部分地域土壤盐渍化。
⑷地质条件和地层
依据拟建公路沿线工程地质调查结果及钻探分析判定,本区可分为5个工程地质单元层。因为线路长,各钻孔间距较大,各钻孔分层层序并不完全一致。现按一样岩性地层综合分述以下:
①亚砂土:浅灰—褐黄色,土质均匀,稍湿—湿,硬塑,夹粘土团块。层厚3.60—6.80米,厚度改变较稳定,多和亚粘土互层,近地表有薄层耕植土。
②粉质亚粘土:灰色—土黄—黄褐色,土质均匀,湿—很湿,土状态大部分为可塑,少部分为软塑,夹薄层亚砂土,含有机质具腥臭味,层厚4—10.8米,厚度改变。
③亚砂土:土黄色—姜黄色,土质均匀,很湿,硬塑,夹薄层亚粘土,含有机质及少许钙质结核。层厚6.1—12.2米。厚度较大,该层沿线路分布稳定。
④亚粘土:褐黄色,土质均匀,很湿,可塑—硬塑,夹薄层亚砂土,含少许钙质结核,厚度3.4—5.7米。
⑤亚砂土:浅黄色—灰黄色,土质均匀,很湿,硬塑,夹薄层亚粘土,含有机质,具腥臭味,厚度6.59—9.6米,未透。
⑸地震
依据河南省地震烈度区划图划分,本路段在华北地震区南缘,多数是受外地强震影响,地震烈度为Ⅵ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结构物设计应考虑防震方法。
⑹水文条件
本区含水岩组属孔隙潜水,其含水岩性以亚砂土为主,地下运动方向以垂直运动为主,它直接收大气降水和浇灌入渗补给为主,河流侧向补给次之,以蒸发和河流排泄为主,在勘察期间,地下水埋深7.45—8.3米之间,依据区域水文地质资料及实地调查资料,地下水对砼不具腐蚀性。
浅层地下水埋深通常为3-5米,且水质很好,地基许可承载力为100-150Mpa。多年平均降雨量760mm,地质结构稳定,地质水文条件优越。
⑺气候条件
商丘市虞城县县属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关键特点是春季温暖大风多,夏季炎热雨集中,秋季清凉日照长,冬季严寒少雨雪。全区气候形成原因是季风环流、太阳辐射、地形地貌,关键季风影响比较显著。多年内四季气候特征是:
春季:3—5月份期间,平均气温14.1—14.4℃,各月平均气温以7℃左右回升,平均降水量122.5—166.9毫米,占年降水量18—20%。有近60%年份降水偏少,气候干燥,发生春旱;
夏季:6—8月份期间,平均气温26.2—26.7℃,平均降水量383.1—483.3毫米,占年降水量53—58%,其中7月份最热,月平均气温27.0—27.5℃,极端最高气温41.5—43.6℃,也是降水最多月份,月降水量187.0—244.3毫米;
秋季:9—11月份期间,平均气温14.5—15.2℃,各月平均气温以6—7℃左右下降,平均降水量135.5—174.4毫米,占年降水量20—22%。
冬季:12—2月份期间,平均气温0.6—1.1℃,平均降水量28.2—48.3毫米,占年降水量4—6%;1月份最冷,平均气温-0.6—1.0℃,极端最低气温-16.0—-23.4℃,降水量8.1—14.4毫米。
A. 项目地域社会环境条件
⑴项目区自然区划
项目所在地域所属自然区划为Ⅱ5区,在鲁豫轻冻区,属暖温带半潮湿大陆性季风气候。关键特点是春季温暖多风,夏季炎热、雨集中,秋季清凉、日照长,冬季严寒、少雨雪。年平均气温14.2℃,年平均降水量742毫米,无霜期216天。
⑵路线跨越关键河流
项目经过陆倪沟、三八渠、徐马沟、刘甘沟等水系均由西北向东南流,和地形倾向一致,属于淮河流域,洪泽湖水系。 水系分布比较均匀,组成比较完整排水系统。
(3)沿线所经关键乡镇及自然村落
虞城县城区路新建工程是县政府关键工程,全线在虞城县境产业集聚区内,本项目工程按平原微丘区二级公路设计。虞城县城区路新建工程嵩山路段起点在原嵩山路西,向西经张庄至商丘虞城县交界处,路线全长2.9公里。虞城县城区路新建工程陇江路段起点在陇海铁路南侧,向南约500米处和嵩山路交叉,跨周商永运河、经张大楼、在1500米处和木兰大道交叉后、穿毛堂在2100米处和衡山路交叉,终点在该线和南环路交界处,路线呈南北走向,全长2.6公里。虞城县城区路新建工程衡山路段起点在长江路和衡山路交叉处,向东经毛堂,终点在龙江路和衡山路交叉处,路线呈东西走向,全长1.7公里。虞城县城区路新建工程南环路西沿线段起点在南环路,向西经杨老家至商丘虞城县交界处,路线全长1.2公里。
NO.1协议段路线全长8.4公里。
(4)社会人文地理条件
商丘市在河南省最东部,市域首府商丘市距省会郑州铁路里程203公里,公路里程约190公里,地处豫鲁苏皖四省结合部。
河南省为人口大省,商丘市人口在全省排名第四,虞城县县人口总数达110万,据底统计,人口密度达成750人/平方公里。人口密度较大,反应到村镇建设和农林布局上是居民点多,道路及水电设施多,且规范性差,拆迁工作量较大,占地多,所以给路线布线带来不少困难。
(5)筑路材料及运输条件
项目所在区域为黄河冲洪积平原,砂、石料等材料较为缺乏,除水、土以外均需外购远运处理。
1)石料及砂
项目所需石料关键来自于距项目130公里安徽萧县,其石料储存量大,较具规模,质量稳定可靠;砂关键来自山东,所产砂质量很好,品种规格齐全,且可供量大,路网运输条件较为方便。
2) 工程用水和用电
沿线地表水缺乏,沟河季节性有水,水质很好,无污染,可用做施工用水外,路线经过大部分路段河内为季节性水。当地域地下水类型,关键为冲积层潜水,含量丰富,水质良好,埋藏深度在2—10米左右,是工程用水关键起源。
工程施工用电可和沿线电力部门协商就近处理或自备发电机处理部分用电问题。
⑺矿产资源及文物分布
项目所在区域为黄河冲洪积平原,矿产资源较为缺乏,该区域内无文物保护区。
B. 技术标准及建设规模
⑴设计标准:1、 NO.1为平原微丘区二级公路标准。
2、NO.1:虞城县城区路新建工程嵩山路段,路面宽40米,路面结构为5cm沥青混凝土+热沥青下封+20cm水泥稳定碎石+15cm12%石灰稳定土+15cm10%石灰稳定土;
虞城县城区路新建工程南环路西沿线段,路面宽14米,路面结构为5cm沥青混凝土+热沥青下封+20cm水泥稳定碎石+15cm12%石灰稳定土+15cm10%石灰稳定土;
虞城县城区路新建工程陇江路段,路面宽15米,路面结构为5cm沥青混凝土+热沥青下封+18cm水泥稳定碎石+15cm12%石灰稳定土+15cm10%石灰稳定土;
虞城县城区路新建工程衡山路段,路面宽16米,路面结构为5cm沥青混凝土+热沥青下封+18cm水泥稳定碎石+15cm12%石灰稳定土+15cm10%石灰稳定土;
⑵建设规模
NO.1全长8.4公里。
⑶协议工期4个月,缺点责任期24个月。
C. 招标范围及协议段划分
虞城县城区路新建工程是虞城县新城区城市道路路网计划关键组成部分,该项目标修建可加强虞城县城市主干道建设工程之间联络,改善投资环境、繁荣地方经济、扩大城市规模,对城市发展及其定位目标实现,起着关键、不可替换作用。此次招标范围为虞城县城区路新建工程项目路基、路面工程。
协议段关键工程数量表
序号
工程名称
协议段
关键工程数量
1
虞城县城区路新建工程
NO.1
土方53250 m3,5cm沥青混凝土215000 m2,20 cm水泥稳定碎石223600m2,18 cm水泥稳定碎石223600m2,15cm12%石灰稳定土223600m2,15cm石灰稳定土223600m2,
1.1.1 依据《中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本招标项目己含有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起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标资金起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标出资百分比: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标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此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含有负担本标段施工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关键机械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它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含有独立法人资格隶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标段监理人;
(4)为本标段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6)和本标段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和本标段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8)和本标段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
(9)被责令停业;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3)包含正在诉讼案件,或包含正在诉讼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负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14)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或严禁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使用期内;
(15)为投资参股本项目标法人单位。
1.5 费用负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与投标活动发生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后果负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和招标投标相关语言均使用汉字。必需时专用术语应附有汉字注释。
1.8 计量单位
全部计量均采取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能够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提供本协议工程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组成协议文件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负担任何责任。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偏离
仅许可细微偏离。
偏离即偏差,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第三章评标措施所列评审标准均属于重大偏差,投标文件有违反所述情形之一,视为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响应,按废标处理。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部分地方存在遗漏或提供了不完整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而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它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可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投标人书面澄清。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含:
(1)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措施;
(4)协议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其它材料。
依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澄清、修改,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个内容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终发出书面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验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发觉缺页或附件不全,应立即向招标人提出,方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以书面形式(包含信函、电报、传真等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给予澄清。
2.2.2 招标文件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全部购置招标文件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起源。假如澄清发出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招标人对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能够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全部已购置招标文件投标人。假如修改招标文件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招标人对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含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授权委托书;
(3)投标确保金;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协议用款估算表;
(6)临时用地计划表;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其它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要求填写对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对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相关要求。
3.2.3 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本协议各工程子目标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工程子目,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子目标价款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它子目标单价或总额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工程子目及其报价招标人将不予接收,仍按招标文件给出工程量清单核准其报价。
3.2.4投标人投标价中应含保险费按以下要求办理:
(1)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由承包人以承包人和发包人联名投保,保险费由发包人负担。投保范围和条件和保险费率按协议条款要求办理。上述保险费在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中列有一个单独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要求填写总额价,中标后发包人将按保险单实际费用直接向承包人支付保险费。
(2)承包人必需办理承包人装备险、承包人职员(人身)事故险及协议条款要求其它必需险种,保险费由承包人负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所报单价或总额价中,不单独报价。
3.2.5承包人因承包本协议工程需缴纳一切税费均由承包人负担,并按协议条款第4.1.2项要求计入投标报价内。
3.2.6投标价中临时用地租用费(含拆迁赔偿),按协议条款第2.3.2项要求办理。
3.2.7在协议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单价和总额价按协议条款第16条要求给予调整或不予调整。如需调整,投标人应按要求填写投标函附录中权重系数。
3.2.8如发觉工程量清单中数量和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法给予更正,不然,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数量为准。
3.2.9招标人不接收调价函。
3.2.10施工用电和用水应由投标人自行调查处理,所需费用均应含入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标单价中,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
3.2.11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需严格实施国家、地方政府相关施工安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同时严格实施发包人制订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方面规章制度、安全检验程序及施工安全管理要求,和监理人相关安全工作指示。
依据原交通部颁发《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投标人在投标总价中应计入安全生产费用,该费用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如投标人须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它相关子目标单价或总额价中给予考虑,发包人不再单独支付。
3.3 投标使用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使用期,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投标人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同意延长,应对应延长其投标确保金使用期,但不得要求或被许可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确保金。
3.4 投标确保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金额和形式递交投标确保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投标确保金采取电汇、转帐支票、现金等招标人要求形式,不接收银行保函等其它担保形式。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3.4.3 招标人和中标人签署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确保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投标确保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协议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不接收依据评标措施要求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
3.5资格审查资料(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
3.5.1 “投标人基础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础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拟委任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和备选人)和项目总工(和备选人)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其它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书等)复印件,并应提供其担任类似项目标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相关业绩证实材料复印件。
3.5.2 “多年财务情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多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协议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完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工程接收证书(工程完工验收证书)能够是发包人出具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完工验收委员会出具公路工程完工验收判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协议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多年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判决、裁决等相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本工程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3.5.7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项目经理(和备选人)和项目总工(和备选人)不许可更换。
3.5.8 招标人将深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觉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评标结果公告期间发觉作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协议实施期间发觉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 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确保金中扣除不超出10%签约协议价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统计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3.6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需,能够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基础上,能够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该对招标文件相关工期、投标使用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可能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假如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确定。签字或盖章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投标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亲笔签署姓名(封面、扉页、目录和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可不签署),不得使用署名章或其它电子制版署名。
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工程量清单(含调价后工程量清单)还应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公章时则可除外)。
(2)假如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要求书面方法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署名,严禁使用印章或署名章。假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识“正本”或“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不得采取活页夹,而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不然,招标人对因为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丢失或其它后果不负担任何责任。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识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应分别用一个内层封套包装,然后再一起包装在一个外层封套内,内层封套上应有“正本”、“副本”标识。未密封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4.1.1 在外层封套上不得出现投标人任何识别标识,书写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内层封套上应写明投标人全称和具体地址,方便因投标文件迟到或其它原因宣告不能接收该投标文件时,得以原封退回,书写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要求外,投标人所递交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6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假如决定延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最少应在招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天数前将此决定通知送达全部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权利和义务对应延后至新投标截止期。
4.3 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能够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书面通知应根据本章第3.7.3项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修改投标文件应根据本章第3条、第4条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并邀请相关主管部门和全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时参与。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告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递交情况;
(3)宣告开标人、唱标人、统计人、监标人等相关人员姓名;
(4)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5)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确定并宣告投标文件开标次序;
(6)根据宣告开标次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及其它内容,并统计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统计人等相关人员在开标统计上签字确定;
(8)开标结束。
5.3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觉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经评标委员会确定后按无效标处理,并不再参与下一步计算和评审:
(1)未按要求密封装订;
(2)投标函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签署或加盖单位公章;
(3)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4)调价函不符合投标人须知第3.2.9款要求;
(5)投标人提供了选择性报价或针对同一标段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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