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X公司
安全操作规程
目 录
一、 总则
二、 普通规定
三、 普工
四、 筑路工
五、 水道工
六、 管道工(金属管道工)
七、 顶管工
八、 木工(模板工)
九、 钢筋工
十、 预应力钢筋张拉工
十一、焊 工
十二、混凝土工
十三、架子工
十四、起重工(挂钩工、信号工)
十五、瓦工、抹灰工
十六、石 工
十七、防水工
十八、油漆工
十九、锚喷工
二十、测量工、实验工
二十一、电工
二十二、司炉工
二十三、动力机械操作工
二十四、铲土运送机械和基本施工机械操作工
二十五、筑路机械操作工
二十六、沥青混合料拌和站操作工
二十七、混凝土机械操作工
二十八、起重运送机械操作工
二十九、中小型机械操作工
三十、爆破作业基本规定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全公司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控制和防止工伤事故,保证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根据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规、原则、规范,总结我公司工程施工生产经验编写而成。
1.0.3 本规程合用于全公司内工程施工作业人员。
1.0.4 作业中使用新技术、新工法、新设备、新材料时,必要遵守关于安全技术规定,执行安全技术交底。
1.0.5 本规程条款与国家和行业现行法规、原则规范不符时,按照国家和行业现行法规、原则、规范执行。
1.0.6 本规程未涉及有关作业,如爆破等,必要遵守国家、行业和地方政府现行关于原则、规范和规定。
2 普通规定
2.0.1 作业人员必要通过安全技术培训,掌握本工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1. 新工人或转岗工人必要经入场或转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实习期间必要在有经验工人带领下进行作业。
2. 特种作业人员必要通过安全技术培训,获得主管单位颁发资质证后持证上岗。
3. 汽车司机必要获得交通管理部门颁发驾驶证后方可上岗。
2.0.2 高处作业、尘毒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体检。患有禁忌症者不得从事作业。
2.0.3 作业前必要听取安全技术交底,掌握交底内容。作业中必要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没有安全技术交底禁止作业。
2.0.4 非机械操作工和非电工禁止进行需专业人员操作机械、电气作业。
2.0.5 电动机械应采用防雨、防潮办法。
2.0.6 禁止在高压线下堆土、堆料、支搭暂时设施和进行机械吊装作业。
2.0.7 作业时应保持作业道路畅通、作业环境整洁。在雨、雪后和冬期,露天作业时必要先清除水、雪、霜、冰,并采用防滑办法。
2.0.8 作业前必要检查工具、设备、现场环境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0.9 高处作业时,上下必要走马道(坡道)或安全梯。
2.0.10 下沟槽(坑)作业前必要检查槽(坑)壁稳定状况和环境,确认安全。上下沟槽(坑)必要走马道或安全梯,通过沟槽必要走便桥。禁止在沟槽(坑)内休息。
2.0.11 雨期或春融季节深槽(坑)作业时,必要经常检查槽(坑)壁稳定状况,确认安全。
2.0.12 作业时必要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要戴安全帽,禁止赤脚,禁止穿拖鞋。
2.0.13 禁止擅自拆改、移动安全防护设施。需暂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要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批准,并采用相应可靠办法。
2.0.14 作业时必要遵守劳动纪律,精神集中,不得打闹。禁止酒后作业。
2.0.15 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前禁止上架子作业。
2.0.16 临边作业时必要在作业区采用防坠落办法。施工现场井、洞、坑、池必要有防护栏或防护篦等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2.0.17 禁止从高处向下方抛扔或者从低处向高处投掷物料、工具。
2.0.18 夜间作业场合必要配备足够照明设施。
2.0.19 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起重、打桩、高处等作业。
2.0.20 沟槽边、作业点、道路口必要设明显安全标志,夜间必要设红色警示灯。
2.0.21 施工过程中必要保护现况管线、杆线、人、消防设施和文物。
2.0.22 水中筑围堰时,作业人员必要视水深、流速状况穿皮衩、救生衣,并佩戴安全绳等防护用品。
2.0.23 作业中浮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应暂停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未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批准,禁止恢复作业。紧急解决时,必要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指挥下进行急救。
2.0.24 作业中发生事故,必要及时急救人员,迅速报告上级,保护事故现场,并采用办法控制事故。如急救工作也许导致事故扩大或人员伤害时,必要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指引下进行急救。
2.0.25 各工种人员从事壮工关于作业时,必要遵守本规程第3章规定。
3 普 工
3.1 普通规定
3.1.1 新工人必要参加入场安全教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1.2 作业时必要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服从带班人员指挥。
3.1.3 配合其她专业工种人员作业时,必要服从该专业工种人员指挥。
3.1.4 作业时必要依照作业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3.1.5 作业时必要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动用各种机电设备。
3.2 人工挖土
3.2.1 作业前应按安全技术交底规定理解地下管线、人防及其她构筑物状况,按规定坑探,掌握构筑物详细位置。地下构筑物外露时,应按交底规定进行加固保护。作业中应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在现况电力、通讯电缆2米范畴内和现况燃气、热力、给排水等管道1米范畴内挖土时,必要在主管单位人员监护下采用人工开挖。
3.2.2 挖槽(坑)时必要按安全技术交底规定放坡、支撑或护壁。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要及时撤离现场。
3.2.3 槽上堆土应距槽边1米外,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米。堆土不得遮压检查井、消防井等设施。
3.2.4 槽深不不大于2.5米时,应分层挖土,层高不得超过2米,层间应设平台,平台宽度不得不大于0.5米。
3.2.5 上、下沟槽必要走马道、安全梯。马道、安全梯间距不适当不不大于50米。
3.2.6 作业时两人横向间距不得不大于2米,纵向间距不得不大于3米。禁止掏洞挖土、搜底扩槽、在槽内休息。
3.2.7 在竖井(坑)内作业时,必要服从指挥人员指挥。垂直运送时,作业人员必要及时撤至边沿安全位置。土斗落稳时方可接近作业。
3.2.8 隧道内掘土作业时,必要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规定操作,禁止超挖。发现异常时必要及时解决,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浮现危险征兆时,必要及时停止作业,撤至安全位置,并向上级报告。
3.2.9 使用钢钎破冻土、坚硬土时,扶钎人应在打锤人侧面用长把夹具扶钎,打锤范畴内不得有其她人。锤顶应平整,锤头应安装牢固。钎子应直且不得有飞刺。打锤人不得戴手套。
3.2.10 作业中发现地下管道等构筑物、文物、不明物时,必要及时停止作业,向带班人报告,并按规定解决或保护。
3.2.11 禁止在脚手架底部、构筑物近旁进行影响基本稳定性开挖沟槽(坑)作业。
3.2.12 必要按安全技术交底规定保持与高压线、变压器、建筑物、构筑物等安全距离。
3.3 人工回填土
3.3.1 用小车向槽内卸土时,槽边必要设横木挡掩,待槽下人员撤至安全位置后方可倒土。倒土时应稳倾缓倒,禁止撒把倒土。
3.3.2 取用槽帮土回填时,必要自上而下台阶式取土,禁止掏洞取土。
3.3.3 人工打夯时应精神集中。两人打夯时应互相呼应,动作一致,用力均匀。
3.3.4 使用电夯时,必要由电工接装电源、闸箱,检查线路、接头、零线及绝缘状况,并经试夯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3.3.5 蛙式夯手把上开关按钮应敏捷可靠,手把应缠裹绝缘胶布或套胶管。
3.3.6 蛙式夯应由两人操作,一人扶夯,一人牵线。两人必要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牵线人必要在夯后或侧面随机牵线,不得强力拉扯电线。电线绞缠时必要停止操作。禁止夯机砸线。禁止在夯机运营时隔夯扔线。转向或倒线有困难时,应停机。清除夯盘内土块、杂物时必要停机,禁止在夯机运转中清掏。
3.3.7 人工抬、移蛙式夯时必要切断电源。
3.3.8 作业后必要拉闸断电,盘好电线,把夯放在无水浸危险地方,并盖好苫布。
3.3.9 回填沟槽(坑)时,应按安全技术交底规定在构造物胸腔两侧分层对称回填,两侧高差应符合规定规定。
3.4 人工运材料
3.4.1 作业前应对运送道路进行平整,保持道路坚实、畅通。便桥应支搭牢固,桥面宽度应比小车宽1米,且不不大于1.5米,便桥两侧必要设护栏和挡脚板。
3.4.2 穿行社会道路必要遵守交通法规,听从指挥。
3.4.3 用架子车装运材料,应两人以上操作,保持架子车平稳,拐弯示意,车上不得乘人。
3.4.4 使用手推车运送材料时,在平地上先后车间距不得不大于2米。下坡时应稳步履行,先后车间距应依照坡度拟定,但不得不大于10米。
3.4.5 装卸材料应轻搬稳放,不得乱抛乱扔。运砖时应用砖夹子装卸、码放整洁,不得倾倒卸车。从料垛取料时,应自上而下阶梯状分层拿取。
3.4.6 卸材料时,前方、槽下不得有人。槽边卸料时,车轮应挡掩。卸土方和道路材料时,应待车挡板打开后方可扬把卸料。
3.4.7 地上码放砖、砌块、模板高度不得超过1.5米。架子上码砖、砌块、模板不超过3层。
3.4.8 不得将材料堆放在管道检查井、消防井、电信井、燃气抽水缸井等设施上。
3.4.9 不得随意靠墙堆放物料。
3.4.10 运送大石块、盖板等重物时,应事先拟定装卸办法,并设专人指挥。装运石块时应插紧,并不得抛掷。人工抬运石料或盖板时,木杠、绳索应坚实,捆绑应牢固,抬运步伐应一致,起落应呼应。
3.4.11 装、运、卸路缘石、大方砖等材料时,应按顺序搬运,码放平稳、整洁,卸车时禁止扬把倒料。
3.4.12 运送管子时应遵守本规程等5.2节和第6.3节关于规定。
3.4.13 运送混凝土时应遵守本规程第12.1节和第12.2节关于规定。
3.4.14 运送砂浆、砖时应遵守本规程第15.2节关于规定。
3.4.15 运送石料时应遵守本规程第16.3节关于规定。
3.5 人机配合
3.5.1 配合起重吊装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作业时,必要服从信号工指挥。吊装前必要撤到吊臂回转范畴以外。
2. 给易滚、易滑吊物挡掩时,必要待吊物落稳、信号工批示后方可上前作业。
3.5.2 配合挖土机作业时,禁止进入铲斗回转范畴。必要待挖掘机停止作业后方可进入铲斗回转范畴内清槽。
3.5.3 配合推土机作业时,必要与驾驶员协调配合。作业人员应站在机械运营前方5米或侧面1.5米以外。机械运营中,禁止上下机械。
3.5.4 配合汽车运送作业时必要服从指挥,装卸物料应轻搬稳放,不得乱扔。物料需捆绑牢固。作业人员完毕指定作业后,应站在车辆侧面。汽车启动后禁止攀登车辆。
3.5.5 指挥推土机、压路机、挖掘机、平地机等施工机械转移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必要先检查道路,排除地面及空中障碍,并做好井、坑等危险部位安全防护。
2. 行进中必要疏导交通。需通过便桥时,必要经施工技术负责人批准,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穿行社会道路时必要遵守交通法规。
3. 作业人员不得倒退行走。
4. 转移中需要在道路上垫木板等物时,必要与驾驶员协调配合,待垫物放稳、人员离开后,方可指挥机械通过。
5. 清扫压路机前方路面时,应与压路机保持8米以上安全距离。
3.6 支搭暂时设施
3.6.1 作业中应设专人指挥,分工明确,协调一致。
3.6.2 必要按安全技术交底规定程序进行作业。
3.6.3 支搭工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安装立柱、板墙和屋架(梁)时必要做好暂时支撑,联结件应齐全,联结螺栓应牢固。
2. 安装屋架(梁)和上、下屋面作业时,必要使用暂时支架和马凳。
3. 传递构件时必要上下呼应,待上、下方人员接稳后方可松手。禁止站在没有联结牢固构件上作业。
4. 在石棉瓦屋面上作业时,应铺设供作业用木板,木板上应安装防滑条。禁止直接踩踏石棉瓦。
3.6.4 禁止在高压线下搭建暂时设施。暂时设施应远离危旧建筑物、沟槽(坑)。
3.6.5 支搭围挡作业时,围挡构造部件必要安装齐全并联结牢固。在有社会车辆通行地段作业时,必要设专人疏导交通。
3.6.6 暂停作业时,必要检查所支搭暂时设施,确认稳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3.7 砍伐树木
3.7.1 作业前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必要检查现场环境,观测风向,排除地面和空中危险物。
2. 应依照环境及风向选取树木倾倒方向。不得倒向墙、桥梁、栏杆、房屋等构筑物。
3. 应拟定作业区域,并设专人警戒和疏导交通。
4. 应检查工具和控制缆绳,符合安全规定后方可作业。
3.7.2 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必要设专人指挥,作业人员应协调配合。
2. 高处伐树枝时必要系安全带。
3. 应先砍树枝,后伐树干。
4. 必要将控制缆绳拴牢后方可锯、砍树干,树林倾倒区域内不得有人。
5. 锯口必要与倾倒方向相反。
3.7.3 必要及时清理作业区域,待道路上杂物清理完毕后,方可解除警戒,开放交通。
3.8 拆除构筑物
3.8.1 必要按安全技术交底规定进行作业。
3.8.2 两人作业时,应互相呼应、协调配合。多人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
3.8.3 拆除作业区应设围档,负责警戒人员应坚守岗位,制止非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
3.8.4 拆除旧路面和混凝土、圬工砌体等结实构筑物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拆除前必要检查所用机具,确认安全。
2. 用风镐拆除时,送风管联结应牢固。作业时应佩戴防护用品,站立平稳,握牢风镐。
3. 用大锤、钎子拆除时,大锤必要安装牢固,钎子头上不得有飞刺。操作时,扶钎人应使用夹具,打锤人不得戴手套,不得与扶钎人面对面操作。
4. 应及时清除拆下碎块。
3.8.5 拆除房屋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拆除屋顶时,材料应溜放,禁止抛扔。
2. 拆檩木前必要将屋架支撑牢固。
3. 拆除中必要保持尚未拆除某些稳定。
4. 应及时清运拆除物料,禁止在楼板上堆积大量物料。
3.8.6 高处作业时应站在平台或脚手架上,上、下平台或脚手架必要走马道或安全梯,拆除作业区域下方不得有人。
3.8.7 拆墙时禁止挖掏墙根,禁止用人工晃动办法推倒墙体。
4 筑路工
4.1 搬运材料
4.1.1 使用汽车、机动翻斗车搬运材料时,必要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应与司机密切配合。装卸作业人员必要服从指挥,作业中必要避开车辆,站位安全。当车辆启动后,作业人员禁止攀登车辆。完毕指定作业后,必要站在规定安全位置。
4.1.2 使用起重机搬运材料时,作业人员必要服从信号工指挥。机械运转时,作业人员禁止攀登机械。完毕指定作业后,必要站在起重机臂回转范畴以外。
4.2 路基与基层
4.2.1 必要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规定,保护地下管线、杆线和其他构筑物。
4.2.2 清理路堑边坡突出块石和修整边坡土方时,应自上而下进行,边坡下方不得有人。
4.2.3 汽车在路基上装、卸料应设专人指挥。开关车辆槽帮应彼此响应。
4.2.4 使用推土机或平地机摊铺材料时,作业范畴内不得有非作业车辆、人员。
4.2.5 人工摊铺材料时,应设专人指挥。运料手推车、小翻斗车应按规定路线行走,车辆人员间必要保持一定距离。
4.2.6 检查井、闸井、雨水口必要设立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
4.2.7 指挥压路机作业人员应与驾驶员协调配合,并指挥周边人员避让。指挥时禁止在压路机前倒行。
4.2.8 在有社会交通现场施工时,必要遵守交通法规,并设专人疏导交通。
4.2.9 碾压填土方时,碾轮外侧距填土外缘不得不大于50厘米。
4.3 沥青洒布机喷洒沥青
4.3.1 洒布机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作业人员不得在沥青洒布机下风向。
4.3.2 试喷时,油嘴正前方3米内不得有人。
4.3.3 喷洒前,必要做好检查井、闸井、雨水口安全防护。
4.3.4 应设专人看守路口,指挥车辆和行人。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洒布机作业范畴。
4.3.5 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时,不得作业。
4.4 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
4.4.1 沥青混合料运送车辆、沥青混凝土摊铺机、压路机等作业时,必要设专人指挥。
4.4.2 清除粘在车槽上沥青混合料,必要使用长柄工具在车下进行。禁止在车槽升起时上车清除。
4.4.3 摊铺前必要检查路面上方架空线路,沥青混合料车槽升起后与上方架空线必要保持本规程表14.1.6中安全距离。
4.4.4 铁锹铲运沥青混合料时,作业人员必要按顺序行走,并注意铁锹避开人员。使用手推车运沥青混合料时,不得远扔装车。
4.4.5 跟碾人员应与司机协调配合,碾前行时跟后轮,碾倒行时跟前轮,并注意碾子转向。
4.4.6 作业人员应服从沥青混凝土摊铺机、沥青混合料运送车、压路机等机械指挥人员指挥。沥青混凝土摊铺机、压路机运营时,不得攀登机械。沥青混合料运送车向沥青混凝土摊铺机卸料倒车时,车辆和机械之间禁止有人。
4.4.7 加热沥青时,应遵守本规程第4.5.14条规定。
4.5 水泥混凝土面层
4.5.1 装卸模板时应轻抬轻放,禁止抛掷。拆模板时,应将模板等料码放整洁。
4.5.2 摊铺水泥混凝土时,必要设专人指挥运送车辆。
4.5.3 作业人员必要按安全用电规定使用振捣器、电抹子等电动工具。
4.5.4 使用平板或行夯振捣器时应理顺电线,不得压折、扭结电线或将电线挂绕在导电物体上。移动振捣器时不得硬拉电线。工作暂停或收工时,必要切断电源。
4.5.5 使用水泥混凝土摊铺机时,必要设专人指挥,作业人员与驾驶员密切配合。
4.5.6 真空吸水作业时,必要由电工安装电气设备。作业人员必要按照使用阐明书及安全用电规定操作。
4.5.7 抹平机作业时,连接螺栓应安装牢固。作业中应有专人收放电缆,电缆不得打结,不被砸压,发现异常时应及时停机。
4.5.8 切缝机切缝时,刀片夹板螺母应紧固,各联结部位和防护罩应完好,切缝前应启动冷却水,冷却水中断时应停止切缝。切缝时刀片应缓慢切入,并注意割切深度批示器,当遇有较大切割阻力时,应及时升起刀片检查。停止切缝时应将刀片提离板面后再停止运转。
4.5.9 覆盖养护时,混凝土预留孔洞、井口等部位必要设明显安全标志。火源应远离覆盖养护物。
4.5.10 蒸汽养护前,蒸汽管道必要连接牢固,覆盖严密后方可通汽。养护区域应设立明显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4.5.11 薄膜养护时,必要按照材料使用阐明书规定贮运、调配材料。喷洒时,喷嘴不得对人,操作人员必要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站在上风向。操作现场禁止明火。
4.5.12 浇水养护时,不得倒行拉胶管。
4.5.13 用气泵等设备清除混凝土缝内杂物时,作业人员必要戴防护目镜和口罩。设作业时禁止喷气管口对人。
4.5.14 加热熔化沥青材料地点与建筑物距离不得不大于10米,并远离易燃易爆物。禁止使用敞口锅熬制沥青,加热设备应有烟尘解决装置,沥青锅盖应用钢质材料。
4.5.15 冷底子油宜用“冷配法”配制。
4.5.16 使用可燃材料配制填缝材料时,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4.5.17 材料运送、混凝土搅拌、混凝土运送应分别遵守本规程第12.1、27.3、12.2节规定。
5 下水道工
5.1 普通规定
5.1.1 作业前应检查工具、机械、电气设备及沟槽边坡、支撑等,确认安全。
5.1.2 作业中应经常检查沟壁与否存在裂缝、脱落、冻融等状况,支撑有无松动、变形等现象,发现异常时必要及时停止作业,并报告上级。
5.1.3 作业中禁止掏洞挖土。
5.1.4 应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规定,做好沟槽隔水、降水和排水工作。雨、雪后应及时排水、清除泥、雪,整修坡道,并采用防滑办法。
5.1.5 上下沟槽应走马道或安全梯。马道、安全梯间距不适当不不大于50米。禁止攀登撑木或乘吊运机械上、下沟槽。通过沟槽必要走便桥。作业中不得碰撞沟槽支撑。禁止在槽内、管内休息。
5.1.6 不得从槽上向下或者从槽下向上抛扔工具、物料。不得直接向槽内倾倒材料。沟槽边1米内不得堆土、堆料、停放机具。
5.1.7 施工现场必要设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有人员、车辆通行地段沟槽必要设不低于1.2米防护栏,防护栏横杆不少于两道。
5.1.8 金属管施工作业时,应遵守规程第6章规定。
5.2 混凝土管运送、码放
5.2.1 作业前应检查机具、绳索,确认安全。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
5.2.2 装运管子时,绳必要系牢,并挡掩牢固。卸车前,必要确认管子无滚坍危险后方可松绳卸管。
5.2.3 槽边码放管子时,管子不得平行于沟槽,管端与槽边距离不应不大于2米,码放高度不适当超过2米,并挡掩牢固。
5.2.4 槽边放置管子场地应坚实平整,不得在有坍塌危险槽边放置管子。
5.2.5 人工推运混凝土管应设专人指挥,运送道路应平整坚实。履行速度不得超过人行走速度。上坡道应指定专人备掩木,下坡道应用大绳控制速度,两管之间应保持5米以上安全距离。管子转向时,作业人员不得站在管子前方或贴靠两侧。
5.2.6 自墙边向外推管时,必要在管子靠墙一侧进行牢固挡掩,推管人不得站在管子与墙之间。
5.2.7 人工自管垛向下放管时,必要先检查底层管挡掩状况,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作业人员应协调一致。放管时前方不得有人,放管速度应缓慢。直径不不大于600毫米管子不适当人工放管。
5.3 混凝土基本及管座
5.3.1 遵守本规程第12章关于规定
5.4 下管、稳管
5.4.1 使用起重机下管、稳管应遵守下列规定:
1. 禁止在高压线下方作业。在高压线一侧作业时,必要遵守本规程表14.1.6规定.
2. 应依照现场及槽帮稳定状况将起重机停放在平整坚实地方,起重机支腿或履带与槽边距离应遵守安全技术交底规定。
3. 听从信号工统一指挥,起重臂回转半径内禁止有无关人员。
4. 管子起吊速度应均匀,回转平稳,下落应慢速轻放,不得忽快忽慢或突然制动。管子下到沟槽底落稳后方可摘钩。
5. 使用起重机稳管时,应待管子下到离槽底0.5米时,作业人员方可站在管子两侧稳管,管子两侧应设掩木。管子就位后,应在两侧挡掩牢固后方可摘钩。
5.4.2 人工下管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必要设专人指挥、统一信号、分工明确。
2. 直径500毫米如下(含500毫米)管子可采用溜绳法下管。
3. 直径600毫米以上(含600毫米)管子可采用压绳法下管。当管径不不大于900毫米(含900毫米)时,应设马道。
4. 压绳法下管作业时必要听从指挥,两根大绳用力应一致,保持管体平稳。
5. 应使用质地结实、不断股、不糟朽、无夹心大绳。
6. 下管坡道坡度不适当不不大于1:1,坡面宽度应不不大于管长1米。下管时,管端距坡道边沿应不不大于50厘米。
7. 用三角架倒链下管时,必要搭设牢固平台,平台上应设防护栏。作业人员不得站在管上作业,管下禁止有人。
5.4.3 人工推管作业时,管前及两侧均不得有非作业人员,预定位置应先放好档木。推管、转管(涉及套环)时必要设专人指挥,作业人员应协调配合,互相呼应,慢推慢转。
5.4.4 在垫块上稳管时,垫块应放平稳,垫块两侧应立保险杠。使用撬棍撬管时,支垫物应坚实,作业人员应互相呼应。对口时,两侧人员应协调配合。管子稳定后,必要将管子挡掩牢固。
5.4.5 在混凝土平基上稳管时,应立保险杠。使用撬棍窜管对口时,应互相呼应,管端两侧均应进行挡掩。管子就位后应挡掩牢固。
5.4.6 稳管作业过程中,当管子两侧作业人员不通视时,应设专人高指挥。
5.4.7 “四合一”安管时,必要互相配合,协调一致。管节人入位时,禁止将手指放在管节接缝之间,连接端禁止用手抬。
5.5 接口、养护
5.5.1 管口凿毛时打锤应稳,用力不得过猛。
5.5.2 管径不不大于2米时,作业人员应使用安全梯上下管子。禁止从槽上或从槽帮上安全梯跳到管顶。
5.5.3 养护用覆盖物用完后,应随时清理,集中到安全地点存储。
5.5.4 柔性接口作业时,应遵守本规程第6.6.4条规定。
5.6 管道勾头
5.6.1 必要按安全技术交底作业,未经交底禁止作业。
5.6.2 作业前必要做好通风及井口防护工作。
5.6.3 作业前必要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确认安全。
5.6.4 应设专人指挥,分工明确,并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井下禁止明火。
5.6.5 作业中发现异常状况,应及时停止作业,撤离现场,并及时报告上级。
6 管道工(金属管道工)
6.1 普通规定
6.1.1 应遵守本规程第5.1.1至5.1.7条规定。
6.1.2 应掌握电焊、吊运、起重等工种安全技术基本知识。
6.1.3 手持电动砂轮、切管机等电动工具操作人员必要通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6.1.4 钢管内有人时,不得敲打管道。
6.2 非标管件现场加工与安装
6.2.1 现场量测应遵守下列规定:
1. 高处临边量测应站在有护栏平台上。
2. 在沟槽内量测,当管道直径不不大于1.2米时,上、下管道应走安全梯。
6.2.2 辅助电焊工作业人员必要戴防护镜、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
6.2.3 安装作业场地应平坦坚实,远离沟槽和临边,需在沟槽边或临边作业时,必要有防坠落办法。
6.2.4 安装作业前必要检查吊装设备、装置安全状况,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6.2.5 安装作业时必要设专人指挥,先把主管安稳定牢,再吊支管安装。管件(管节)焊接时,两端未焊牢前,禁止拆除管件(管节)支撑,管子周边不得有非作业人员。
6.2.6 使用起重机安装作业时,应遵守本规程第6.3.6条规定。
6.2.7 使用三角架倒链安装时,应遵守本规程第6.5.2条第3款规定。
6.3 管材运送、码放
6.3.1 遵守本规程第5.2.5、5.2.6条规定。
6.3.2 人工从管垛向下放管时,必要先检查底层挡掩状况,确认牢固后方可作业。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作业人员动作应协调一致,缓慢下放,管子滚动前方不得有人。
6.3.3 码放管子场地应平整坚实,管子与槽边应保持2米以上距离,码放高度不适当不不大于2米,同步应挡掩牢固。
6.3.4 放套环、短管等材料,必要采用防倾倒办法。
6.3.5 用车辆运送管件时,必要绑扎、挡掩牢固,并设专人指挥。卸车前必要进行检查,确认管子无滚坍危险时方可卸管。
6.3.6 起重机装卸管子时应有信号工指挥。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下方禁止有人,高压线下禁止吊装作业。在高压线附近作业时,必要保持本规程表14.1.6中安全距离。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时禁止作业。
6.4 钢管除锈、防腐
6.4.1 除锈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除锈作业人员必要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作业人员必要穿防护衣,戴防尘口罩、护目镜等。
3. 喷砂除锈作业时,禁止将喷咀对人及设备。
4. 喷砂除锈作业时,必要采用防尘办法。
6.4.2 防腐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室内防腐作业必要通风良好。
2. 热沥青防腐作业必要采用防烫伤办法。
3. 作业中使用玻璃布时,必要戴口罩、手套、护目镜。
4. 接触环氧煤沥青、固化剂、樟丹油等有毒物质时,必要戴胶皮手套,作业区域空气必要流通。
5. 钢管内喷浆防腐作业时,电气设备必要由电工安装,经检查确认机械运转正常、管路接口牢固后,方可作业。管内应通风良好。作业中禁止将喷咀对人。管路发生故障,必要及时卸压、停机。作业后,管内人员必要撤出。
6. 泵送水泥砂浆时,管内、外应保证联系畅通。
7. 轨道车输送水泥砂浆时,距轨道端头0.5米处应设牢固车挡,运送车制动装置应敏捷有效。
6.5 排管、下管
6.5.1 排管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在沟槽一侧排管,管子应与槽边保持1米以上距离,并挡掩牢固。金属管子在沟槽上架空排管所用横担木断面尺寸、间距应符合安全技术交底规定。不得使用槽朽、开裂、有结疤木材,禁止使用桦木用作横担木。横担木两端在槽上与地面支承长度均不得少于80厘米。
2. 沟槽内纵向移管时,管子两侧必要采用防止横向滚动办法。
6.5.2 下管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压绳法下管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马道坡度不适当过不不大于1:1,坡道宽度至少不不大于管长1米。下管时,管端距坡道边沿应不不大于50厘米。
2) 下管前应检查绳索,绳索应完好。绳索破断力必要不不大于管重6倍。
3) 下管作业时,必要设专人指挥,统一信号,分工明确。管前、槽内不得有人。作业人员应服从指挥。系放时两端用力应均匀,速度一致。
2. 使用起重机下管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起重机应停置在坚实平整地方。起重机支腿或履带与槽边距离应符合安全技术交底规定。禁止在高压线下使用起重机下管。在高压线一侧作业时,必要保持本规程表14.1.6中安全距离。
2) 作业中必要听从信号工指挥。待管子放至离槽底0.5米时,方可在管子两侧稳管。管子下至槽底落稳后方可摘钩。
3) 吊臂回转范畴内、管子下方禁止有人。
4) 使用三角架倒链下管时,不得站在管上操作。使用各种倒链下一根管子,应设专人指挥,倒链升降应同步。管下方禁止有人。
6.6 接 口
6.6.1 油麻接口、水泥封口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蘸油麻时必要戴防护手套,使用夹具轻拿轻放。
2. 作业前应检查锤子、錾子,锤头应连接牢固,锤柄无糟朽、裂痕,錾子无裂纹、毛刺。
6.6.2 石棉水泥接口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拌合石棉水泥灰、填打石棉水泥时,必要佩戴手套、眼镜、口罩。
2. 锤打工具应符合本规程第6.6.1条第二款规定。
6.6.3 铅接口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分工明确,互相呼应,协调配合。
2. 熔铅作业时,禁止将带水或潮湿铅块放入已熔化铅液内。
3. 抬运铅液道路应平坦,从槽上到灌铅管顶应搭设平稳、牢固平台、马道,马道宽度应不不大于1.0米。容器灌装铅液量不得超过容器高度三分之二。不得肩抬运铅液。
4. 安装卡箍前,必要将管口内水分吹干。灌铅口必要留在管子正上方。卡箍应安牢,四周必要用泥封严。
5. 灌铅作业人员应戴防护面具,全身防护,站在管顶,将灌铅口朝外,从一侧徐徐灌入,随灌随排出气泡。一旦发生爆声,必要及时停止作业。
6.6.4 胶圈接口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操作前应检查倒链、钢丝绳、索具等工具,确认安全。
2. 撞口作业时,手应离开管口位置。
6.6.5 钢管焊接接口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使用电动工具打磨坡口作业人员必要理解电动工具性能,掌握安全操作知识。
2. 稳管对口点焊固定期,管道工必要戴护目镜,应背向施焊部位,并与焊工保持一定距离。
6.6.6 法兰接口:窜动管子对口时,手不得放在法兰接口处,动作应协调。
6.7 试压、吹扫、消毒、冲洗
6.7.1 试压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作业前必要依照安全技术交底规定检查后背安全性。后背土体应稳定;材料应合格;后背与管堵应平行;后背、管堵与支撑柱应垂直;支撑柱应有托木。
2. 打泵试压时,应明确联系信号,统一指挥。
3. 打泵升压时,管堵正前方禁止有人。
4. 试压中,不得带压补焊或进行焊接作业。
5. 实验压力超过0.4兆帕时不得再紧固法兰螺栓。
6. 试压时,发现管堵、后背异常,必要卸压后再进行修整。
7. 高压管道试压时,应设专人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试压区。升压或降压应缓慢进行。
6.7.2 吹扫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应设专人指挥,分工明确。
2 吹扫前,必要对吹扫设备进行检查,确认安全。
3 吹扫出口防护区域内禁止有人,并设专人值守。
6.7.3 消毒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操作人员必要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2. 使用泵输送消毒液前,应检查泵,确认安全。
6.7.4 冲洗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必要按安全技术交底规定作业,并设专人指挥,专人巡线,由专人启动、关闭阀门。
2. 放水口处应设明显标志、围栏,设专人值守,夜间设警示灯及照明灯具。
3. 放水前应检查泄水线路,泄水线路不得影响交通、杆线、管道、建筑物及构筑物安全。
4. 配备通讯设备、规定联系方式,随时掌握冲洗状况。
7 顶管工
7.1 普通规定
7.1.1 上下工作坑必要走安全梯。安全梯应固定在支撑上,并设立扶手或护圈。禁止运送料斗乘人。
7.1.2 顶管作业必要执行交接班制度。
7.1.3 因故停顶后恢复顶进前,必要对支撑、平台、支架、电气设备、吊索具进行检查,并对氧气和用有毒有害气体含量进行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7.1.4 非机电人员不得从事机械、电气作业。
7.1.5 作业中必要明确联系信号及报警办法。
7.1.6 作业中传递工具、材料必要轻拿轻放,稳妥传递,禁止从坑上向下或者从坑下向上抛扔。
7.1.7 在顶管作业过程中必要按安全技术交底规定保护地下管线和构筑物,作业人员不得踩踏被保护地下管线和构筑物。
7.1.8 作业面遇不明构筑物(管道)时应及时停止作业,报告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经解决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7.2 工作坑
7.2.1 禁止在高压线下方设工作坑。 在高压线附近设工作坑时,必要遵守本规程表14.1.6中规定,保持安全距离。
7.2.2 开挖工作坑土方前应按安全技术交底规定理解地下管线、人防等构筑物状况,按规定坑探,掌握管线、构筑物详细位置。作业中应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在现况电力、通讯电缆2米范畴内和现况燃气、热力、给排水等管道1米范畴内开挖工作坑时,必要在主管单位人员监护下采用人工开挖。
7.2.3 开挖工作坑土方作业前必要检查工作坑周边场地,场地应符合排管、运管、吊运、出土、排水、防汛安全规定。
7.2.4 工作坑应分层开挖并及时分层支撑。支撑前必要检查坑壁土体稳定性,确认安全。
7.2.5 工作坑必要按安全技术交底规定安装支撑。安装工作坑支撑时必要设专人指挥。工作坑四壁支撑框架必要牢固,支撑构造必要符合安全技术交底规定。前方管口可拆卸支撑板必要使用整板。
7.2.6 在挖土、支撑等作业中,不得碰撞已安装好支撑件。发既有松动、变形状况,必要及时加固解决。
7.2.7 撤除工作坑时必要按安全技术交底规定进行。拆除工作坑支撑时必要设专人指挥,自下而上逐级进行,并按安全技术交底规定及时回填。在下层完毕填土前禁止拆除上一层支撑,必要时应设暂时支撑。拆撑确有困难或拆撑后也许影响附近建筑物(构筑物)安全时,应停止拆撑并报告施工技术管理人员。
7.2.8 拆除工作坑支撑作业中,无关人员不得在坑内。
7.3 平台、立架、工作棚
7.3.1 安装平台作业时应按照安全技术规定选用材料。主梁不得直接放置在坑壁土体上,支承构造应符合安全技术交底规定。平台方木应满铺,梁、方木必要固定,平台防护栏不得低于1米。作业人员出入口应设不低于1.2米护身栏。
7.3.2 立架安装完毕后,必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3.3 运用四脚架吊运工作坑必要设活动平台,活动平台必要设定位锁固装置。活动平台就位后必要及时锁固。
7.3.4 支架底脚必要固定在梁上,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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