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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措施
第四章 协议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技术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第七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第八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第九章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太原市便民服务中心、太原市档案馆、太原市城镇建设档案馆建设工程,已由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并发改投(审)字[]21号、并发改投(审)字[]22号、并发改投(审)字[]23号文同意建设。现对上述工程所需封闭母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
太原市便民服务中心、太原市档案馆、太原市城镇建设档案馆工程在长风商务区西侧,计划市政大广场西南侧,总建筑面积约为15.3万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下二层,地上七层。
2.招标内容
2.1此次采购内容为上述工程所需封闭母线,类型以下: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位
五芯铜母线 500A 424 m
五芯铜母线 400A 148 m
五芯铜母线 300A 90 m
五芯铜母线 200A 70 m
注1:母线配件:水平弯头、垂直弯头、水平T接头、垂直T接头、直线接头器、插接箱、始端箱等单价在报价时一并报出。
注2:直母线单价中应包含安装母线所必需弹簧、固定支架。
2.2范围包含:货物供给、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成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对应要求为准。
2.3交货地点:太原市长风商务区西侧,计划市政大广场西南侧项目工地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需是在中国依法注册、含有独立签订协议能力;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含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对应资格和能力。含有国家或行业要求许可证、强制认证、标志证书等相关证书;
3.经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含有有效认证书;
4.近三年有在中国境内制造和此次招标设备规格相同或以上三套以上业绩,且装置稳定运行十二个月以上;
5.此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形式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及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购置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近三年完成过同类型项目业绩,同时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三套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审查方法。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1月8日至1月12日,每日8:00~12:00、14: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发售地点:太原市全部司街18号中奥·名邸1003室
五、发售招标文件:符合本公告资格要求企业即可购置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开标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公告公布媒体:《中国采购和招标网》、《山西招投标网》。
八、联络方法
业 主:太原市长风商务区管理中心
招 标 人:太原建工集团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和信达招标代理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络电话:
联络地址:太原市全部司街18号中奥名邸1003室
邮 箱: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太原建工集团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山西和信达招标代理
1.1.4
项目名称
太原市便民服务中心、太原市档案馆、太原市城镇建设档案馆建设工程所需封闭母线采购
1.1.5
建设地点
长风商务区西侧,计划市政大广场西南侧
1.1.6
项目概况
太原市便民服务中心、太原市档案馆、太原市城镇建设档案馆工程在长风商务区西侧,计划市政大广场西南侧,总建筑面积约为15.3万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下二层,地上七层。
1.2.1
资金起源
财政拨款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货物供给、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成具体要求,以施工项目部提供实际数量及规格为准。
1.3.2
交货期要求
月 日— 月 日
(以采购方下达通知为准)
1.3.3
质量要求
投标产品须有3C认证和型式试验汇报,达成国家要求合格产品标准。
1.3.4
质保金返还期
二年
1.3.5
缺点责任期
/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需是在中国依法注册、含有独立签订协议能力;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含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对应资格和能力。含有国家或行业要求许可证、强制认证、标志证书等相关证书;
(3)经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含有有效认证书;
(4)近三年有在中国境内制造和此次招标设备规格相同或以上三套以上业绩,且装置稳定运行十二个月以上;
(5)此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形式投标。
(接上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4.2
是否接收联合体投标
不接收
□接收,应满足下列要求: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具体时间和地点:
1.9.2
投标人提出问题
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1.9.3
招标人书面澄清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1.11.2
发售招标文件
时间:1月8日8时~1月12日18时
单位:山西和信达招标代理
地点:太原市全部司街18号中奥名邸1003室
1.12.1
招标控制价
不设招标控制价
□设招标控制价
1.公布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五个工作日或之前时间;
2.要求:投标人投标价高于招标控制价,其投标应给予拒绝。
3.网站:山西招投标网
2.1
组成招标文件
其它材料
□无
有 答疑或补遗文件(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另行通知
2.2.3
投标人确定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时间
在收到对应澄清文件后2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定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时间
在收到对应修改文件后2小时内
3.1.1
组成投标文件
其它材料
□无 有
投标人开标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外地企业提供当地资质年检情况证实文件)、产品质量检(试)验汇报、国家认可权力部门对拟供货物检验、判定汇报近三年销售协议、投标确保金凭证、检验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通知函。
以上均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以备核查,投标人有一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
3.3.1
投标使用期
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确保金
投标确保金形式:
采取现金形式,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投标确保金收据,并现场提供原件以备审查。
□采取银行保函,保函原件应该单独提交招标人,投标文件中需装订保函复印件并现场提供原件以备审查。
(接上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3.4.1
投标确保金
采取银行汇款和支票,应该明确收款帐号,投标文件中需装订汇票存根或银行转账通知复印件,并现场提供原件以备审查。
投标确保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递交方法:(经过本单位银行基础帐户递交,同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基础账户转出证实,不然,按废标处理。)
退还方法:(经过本单位银行帐户全额退还)
接收投标确保金银行及账号:
开 户 名 称:山西和信达招标代理
开 户 行:华夏银行太原水西门街支行
账 号:
行 号:
3.5.3
近三年销售协议
年份要求
3年,指1月23日起至1月23日止。
3.6.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和(或)盖章
3.6.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纸质评标柒份(壹正陆副);电子评标壹份
企业及产品介绍册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所投产品3C认证、型式试验汇报、质量体系认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上述资料需一式七份,需和投标文件同时密封递交。
样品
所投产品样品各两套,需采取密封可视包装,样品大小统一长度为50cm,不一样规格、不一样型号样品须分开密封。封样应粘贴标签,注明样品规格、型号等关键技术参数和指标、投标人单位名称等,标签上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上述要求封样其投标将被拒绝。
3.6.5
装订要求
投标函、资格审查文件、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合册装订,不得采取活页装订,胶装成册。投标文件封面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不然投标文件无效。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太原建工集团
太原市便民服务中心、太原市档案馆、太原市城镇建设档案馆建设工程所需封闭母线采购投标文件 1月 23 日 15 时00分前不得开启(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太原市便民服务中心、太原市档案馆、太原市城镇建设档案馆建设工程项目部二层会议室(工地院内)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退还安排: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太原市便民服务中心、太原市档案馆、太原市城镇建设档案馆建设工程项目部(工地院内)
(接上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5.2
开标程序参见正文5.2款
6.1.1
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委员会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教授5人
评标教授确定方法: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否
7.3.1
履约担保
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投标确保金即转为履约确保金。投标人应就此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履约担保承诺函”。
8.1
采取评标方法
“序号值之和”法
10.需要补充其它内容
10.2“暗标”评审
技术部分采取“暗标”评审方法
不采取
□采取,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10.3投标文件电子版
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不要求
要求,“按评标措施前附表补1”要求编制
10.4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该按时参与开标会,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实其出席,不然,其投标将被拒绝。
10.5中标公告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公布同一媒介给予公告,公告期不少于3日。
10.6知识产权
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私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其它目标。招标人全部或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技术结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取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私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7重新招标其它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要求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使用期内同意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少于三个,招标人应该依法重新招标。
10.8同义词语
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协议条款”、“技术规范”等章节中出现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该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了解。
10.9监 督
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该接收有管辖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及监察部门监察和指导。
(接上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0.10解释权
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组成协议文件组成内容,以协议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协议条款约定协议文件优先次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尤其要求外,仅适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要求,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措施、投标文件格式前后次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要求或约定不一致,以编排次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一样版本之间有不一致,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要求仍不能形成结论,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1招标代理费
此次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计取标准按原国家计委“{}1980号”文要求计算措施下浮20%实施。
二、投标须知正文
1.总则
1.1项目概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起源和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已进行资格预审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单位。
1.4.1投标人资格要求:未进行资格预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联合体投标,除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格式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根据资质等级较低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它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不然按废标处理;
(一)投标人为不含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是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三)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和本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参股或相互任职、工作;
(四)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五)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尚在处罚期限内;
(六)投标人有串通投标或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其它弄虚作假行为;
(七)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
(八)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九)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
(十)投标文件无投标人盖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十一)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识别;
(十二)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一样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申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方案除外;
(十三)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
(十四)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和资格预审时不一致;
(十五)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组成发生改变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未取得招标人书面同意;
(十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它情形。
1.5费用负担:投标人准备和参与投标活动发生费用自理。
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后果负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和招标投标相关语言均使用汉字。必需对专用术语应附有汉字注释。
1.8计量单位
全部计量均采取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9投标预备会(答疑)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问题。
1.9.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问题送达招标人,方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澄清,以书面方法通知全部购置招标文件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含: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措施;
(4)协议条款及格式;
(5)技术要求
(6)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7)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8)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9)资格审查部分格式。
依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澄清、修改,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验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发觉缺页或附件不全,应立即向招标人提出,方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含信函、电报、传真等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给予澄清。
2.2.2招标文件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全部购置招标文件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起源。假如澄清发生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对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确定已收到该澄清。
2.3招标文件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能够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全部已购置投标文件投标人。假如修改招标文件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对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组成
3.1.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资格审查部分四部分组成。
3.1.1.1投标函部分关键包含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书;
(2)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
(4)投标确保金凭证;
(5)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其它投标资料。
3.1.1.2商务部分关键包含下列内容:
(1)投标报价说明;
(2)投标报价汇总表及招标文件要求相关报价表。
(3)付款要求
(4)质量确保承诺
(5)售中、售后服务承诺。
(6)售后维修服务站承诺
(7)商务偏差表。
(8)招标文件要求其它内容。
3.1.1.3技术部分关键包含下列内容:
(1)供货范围及服务项目说明。
(2)货物制造遵照标准、规范。
(3)货物各项技术参数、性能说明。
(4)货物出厂例行检验及现场试验项目说明。
(5)货物运行、维修注意事项。
(6)货物样本。
(7)货物运输、包装说明。
(8)技术规格偏差表。
(9)其它技术资料和图纸。
(10)招标文件要求其它内容。
3.1.1.4资格审查部分关键包含下列内容:
(1)投标人通常情况。
(2)营业执照副本(如为代理商,同时应提供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3)国家认可权力部门对拟供货物检验、判定汇报。
(4)投标人近三年相关业绩表(同时应提供三份销售协议复印件)。
(5)企业情况: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情况说明。
(6)信誉:近六个月无违规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为准。
3.1.1.5投标人按3.1.1条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各项内容应是真实、正确,相关内容将作为投标人承诺放入协议,其提交资质证实文件将由招标人用以依据自己判定来确定投标人能力和合格性。
3.1.1.6全部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投标资料将保密保留,但不返还。
3.1.1.7投标文件包含以上要求内容,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应该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投标文件全部格式。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不接收联合体投标,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投标文件不包含本章第3.1.1(3)目所指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单价和总价。每种货物只许可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报价将不予接收。
3.2.2投标报价表上价格应按下列方法分开填写:
(1)货物费:报价必需包含设计、制造和装配货物所使用材料、零部件费用。应按全套货物供货报价,即报价除货物主体外,还应包含该主体货物运行所需配套部件和安装辅助件及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已支付或将支付多种税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可能风险等。
(2)运保装卸费:全部供给货物按工地现场价(包含运费、保险费[付至工地现场]、包装费、现场卸货费、保管费等)报价。
(3)全部需要伴随服务(如培训、调试、检测等和技术资料)费用。
(4)其它费用:包含向本项目总包单位支付仓储、二次搬运、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3.2.3投标人根据上述第3.2.2条要求分类报价,其目标是便于招标人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任何条款签署协议权利。
3.2.4投标报价表中标明单价在协议实施过程中是固定不变,不受物价变动影响,不得以任何理由给予变更,即本协议属固定单价价格协议。以可调整价格提交投标将做为非响应性投标而给予拒绝。
3.2.5本招标采购报价为综合价格,全部招标文件中列出或隐含为完成协议所需一切责任和义务等费用全部应包含在内,除协议另有要求外,应视为投标人为制造、检验、运输、供货、提供相关服务和培训、调试、验收,和在质保期内保修货物必需支付费用,包含全部税费、利润、仓储、二次搬运等及可能风险,不再有报价以外任何附加费用。未列和没有填写项目费用,应视为已包含在相关项目标价格中。
3.2.6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各项支付金额总和。
3.2.7投标人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协议条款上所列招标范围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给予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依据。
3.2.8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给予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计算报价。
3.3投标使用期
3.3.1投标使用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要求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3.3.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使用期内,能够依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使用期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复。投标人能够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确保金。同意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许可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对应延长投标确保金使用期,在延长投标使用期内本须知第15条相关投标确保金退还和没收要求仍然适用。
3.4投标确保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确保金格式递交投标确保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其投标确保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全额退还投标确保金;中标人投标确保金转为履约确保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投标确保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协议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5资格审查资料(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
投标人提交资格文件经过资格审查关键条件是: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下列证件原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查。全部原件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并加盖企业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如为代理商,同时应提供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2)国家认可权力部门对拟供货物检验、判定汇报。
(3)企业情况: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情况说明。
(4)信誉:近六个月无违规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为准。
注:1.以上要求投标人证件、证实等以现场出具原证件为准且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为备查依据,所附材料有虚假,一经发觉,取消其投标资格。
2.投标人资格审查有一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6投标文件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需,能够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基础上,能够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承诺。
3.6.2投标文件应该对招标文件相关工期、投标使用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可能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假如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力代理人签字确定。签字或盖章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识“正本”或“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4.投标
4.1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识
4.1.1投标文件包装分为内层、外层包装,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全部投标文件内层包装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全部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口处只能加盖密封章。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识“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其它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要求外,投标人所递交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4.3.1在本章第2.2.2项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能够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书面通知应根据本章第3.6.3项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补充、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修改投标文件应根据本章第3条、第4条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要求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全部投标人参与。参与开标投标人代表应署名报到以证实其出席开标会议。
5.1.1按要求提交合格撤回通知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1.4.2条要求确定为无效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告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定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告开标人、唱标人、统计人、监标人等相关人员姓名;
(4)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5)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确定并宣告投标文件开标次序;
(6)设有标底,公布标底;
(7)根据宣告开标次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确保金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它内容,并统计在案;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统计人等相关人员在开标统计上签字确定;
(9)开标结束。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代表,和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组成。评标委员会组员人数和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确实定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组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该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关键责任人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人员;
(3)和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
(4)曾因在招标、评标和其它和招标投标相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6.2评标标准
评标活动遵照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标准。
6.3评标过程保密
6.3.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协议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相关资料和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和评标相关其它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6.3.2在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和授予协议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任何行为,全部将会造成其投标被拒绝。
6.3.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和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它相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情况和材料。
7.协议授予
7.1定标方法
由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确定排名第一名至第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7.2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投标人。
7.3履约担保
7.3.1在签署协议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协议条款及格式”要求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协议条款及格式”要求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出投标确保金数额,中标人还应该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
7.4签署协议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该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协议。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协议,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出投标确保金数额,中标人还应该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协议,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确保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还应该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或否决全部投标。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有效投标不足3个或全部投标被否决,属于必需审批或核准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同意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该保密情况和资料,不得和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她人正当权益。
9.2对投标人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和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组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她人名义投标或以其它方法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法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组员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组员不得收受她人财物或其它好处,不得向了人透漏对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和评标相关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组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措施”没有要求评审原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和评标活动相关工作人员纪律要求
和评标活动相关工作人员不得收受她人财物或其它好处,不得向她人透漏对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和评标相关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和评标活动相关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拆
投标人和其它利害关系人认为此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有权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其它内容
需要补充其它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措施
一、总 则
此次评标采取两阶段评审措施,第一阶段由评标委员会采取“序号值法”评审,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第二阶段由谈判小组在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意见和投标人开标时第一次公开报价基础上,经过“竞争性谈判”确定中标人。
二、第一阶段评审
1.评标措施前附表
条 款 号
评审原因
评 审 标 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和营业执照、各项证实文件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投标人通常情况。
评审标准要求和方法详见“附件”
营业执照副本(如为代理商,同时应提供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国家认可权力部门对拟供货物检验、判定汇报。
企业情况: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情况说明。
信誉:近六个月无违规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为准。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使用期
投标确保金
货物采购技术规范
投标文件格式和签署
投标总价格
(接上表)
条款号
评审原因
评 审 标 准
2.1.4
清标评审(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
重大偏差、雷同性
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形成清标结果,根据要求进行修正并由投标人签字确定。
2.1.5
技术部分
供货范围及服务项目说明
评审标准要求和方法详见“四、评审方法”
货物制造遵照标准、规范
货物各项技术参数、性能说明。
针对本工程合理化提议。
货物出厂例行检验及现场试验项目说明。
货物样本。
货物运输、包装说明。
技术规格偏差表。
其它技术资料和图纸。
招标文件要求其它内容。
2.1.6
投标报价评审
投标报价
审标准要求和方法详见“四、评审方法”
条 款 号
编 列 内 容
1
评标程序
1.评标准备。评标委员会组员熟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方法和评审表格、投标文件基础数据整理分析(清标)。
2.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算术错误修正、判定废标情形等。
3.具体评审。投标人报标报价评审、货物采购评审和资信评审等。
4.澄清说明或补正。
5.直接确定中标人。
2
废标条件
投标人及其招标文件为下列情形之一,其投标作废处理
(一)投标人为不含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是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三)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和本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参股或相互任职、工作;
(四)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五)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尚在处罚期限内;
(六)投标人有串通投标或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其它弄虚作假行为;
(七)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
(八)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九)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
(十)投标文件无投标人盖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十一)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识别;
(十二)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一样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申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方案除外;
(十三)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
(十四)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和资格预审时不一致;
(十五)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组成发生改变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未取得招标人书面同意;
(十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它情形。
补
特殊情况
处 置
3.1、评标委员会应该实施连续评标标准,按评标措施中要求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造成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该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统计,待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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