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防护手册第一篇 施工现场 阅读消耗积分:0 浏览数:34 评论数:0 撰稿: livio 发表于:-12-03 04:15 第一章 通常要求第一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需按要求穿戴好防护用具和必需安全防护用具,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工作(特殊要求者除外)。 第二条:用于施工现场多种设施,管道线路等,均应符合防洪、防砸、防风及工业卫生等安全要求。 第三条:施工现场存放设备、材料,应做到场地安全可靠、存放整齐、通道完整,必需时设专员进行守护。 第四条:施工现场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显著标志。 第五条:交通频繁交叉路口,应设专员指挥,危险地段要悬挂危险或严禁通行标志牌,
2、夜间设红灯示警。 第六条:施工现场排水设施应全方面计划,其设置位置不得妨碍交通,并须组织专员进行养护,保持排水通畅。 第七条:严禁在公路、洞口或山坡下等不安全地域停留和休息。 第八条:全体施工人员必需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并熟知本职员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生产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工作。 第九条:未经领导许可,不得任意将自已工作交给她人,更不得随意操作她人机械设备。 第十条:起重机在使用前要经过试车,试车前应注意检验挂钩、钢丝绳、齿轮和电气部份等,使用时应设专员指挥,严禁斜吊,严禁任何人站在吊运物品上或在下面停留和行走,物件悬空时,驾驶人员不能离开操作岗位。 第十一条:挖掘机工作
3、时,任何人不得进入挖掘机危险半径以内。 第十二条:搬运器材和使用工具时,必需时刻注意本身和四面人员安全。传送器材或工具时,不可投掷。 第十三条:上下班要按要求道路行走,听从交通安全人员指挥。乘坐车等交通工具时,必需遵守相关安全要求。严禁跳车、扒车或强行乘坐。 第十四条:严禁搭乘未经相关部门同意各型现场施工运输车辆。 第十五条:爆破作业,必需统一指挥,统一信号划定安全警戒区,并明确安全警戒人员,在装药、联线开始前,无关人员一律退出作业区。在点燃开始前,除炮工外其它人员一律退到安全地点隐蔽;爆破后,须经炮工进行检验,确定安全后,其它人员方可进入现场,对暗挖石方爆破尚须经过通风,恢复照明、安全处理后
4、,方可进行其它工作。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和线路包含照明、手持电动工具等应配装触电保护器,以预防因潮湿漏电和绝缘损坏引发触电及设备事故。第二章 高处作业 第一节 基础要求第一条:高处作业标准,统一划分要求以下: 1、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和2米以上可能坠落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等级:高度在2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在5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在15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2、 高处作业种类分为通常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种。其中特殊高处作业又分为以下多个类别。 (1) 在阵风风力六级以上情况进行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5、(2) 在高温或低温下进行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3) 降雪时进行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4) 降雨时进行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5) 室外完全采取人工照明进行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6) 在靠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高处作业,统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7) 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点条件下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8) 对忽然发生灾难事故,进行抢救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9) 通常高处作业系指特殊高处作业以外高处作业。 第二条:凡经医生诊疗,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病症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第三条:高处作业使用脚手架上,
6、应铺设固定脚手板和1米高护身栏杆。 第四条:高处作业下面或周围煤气、烟尘及其它有害气体,必需采取排除或隔离等方法,不然不得施工。 第五条:从事高处作业,必需系好安全带和穿软底鞋,不准穿塑料底和带钉子硬底鞋。 第六条:在坝顶、陡坡、屋顶、悬崖、杆塔、吊桥、脚手架和其它危险边缘进行悬空高处作业,临空一面必需搭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工作人员必需拴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第七条:安全网必需伴随建筑物升高而提升,安全网距离工作面最大高度不超出3米。 安全网搭设外侧比内侧高0.5米,长面拉直拴牢在固定架子或固定环上。 第八条:在带电周围进行高处作业时,距带电体最小安全距离,必需满足表1-1要求,如遇特殊情况则
7、必需采取可靠安全方法。带电体电压(KV)项目 10 2035 44 60110 154 220 330工器具、安装构件、接地线等和带电体距离(m) 2.0 3.5 3.5 4.0 5.0 5.0 6.0工作人员活动范围和带电体距离(m) 1.7 2.0 2.2 2.5 3.0 4.0 5.0整体组立杆塔和带电体距离(m) 应大于倒杆距离(自杆塔边缘到带电体最近侧为塔高)第九条:高处作业使用工具、材料等,不准掉下。严禁使用抛掷方法传送工具、材料。小型材料或工具应该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内。 第十条:在3米以下高度进行工作时,可使用牢靠梯子或高凳,严禁站在不牢靠物体(如箱子、铁桶、砖堆等)上进行工作。
8、 第十一条:高处作业下方,应设数人警戒,严禁人员通行或工作。不然,必需采取可靠安全方法,以免掉物伤人。 第十二条:高处作业人员,精神要集中,不得打闹,不得麻痹大意,预防坠落。 第十三条:高处作业前,应检验架子、脚手板、马道、靠梯和防护设施等。应符合安全要求,不得迁就使用。 第十四条:高处作业严禁烤火取暖,使用喷灯、气焊注意火焰不要靠近脚手架或其它燃物,焊接作业下方或周围,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并备有消防器材和专员看管。 第十五条:高处作业人员使用电梯、吊栏、升降机等设备垂直上下时,必需装有灵敏、可靠控制器、限位器等安全装置。 第十六条:高处作业使用材料应随用随吊,用后立即清理,在脚手架或其它物
9、架上,临时堆放物品严禁超出许可负荷。 第十七条:上下脚手架、攀登高层构筑物,应走斜马道或梯子,不得沿绳、立杆或栏杆攀爬。 第十八条:高处作业时,不得坐在平台、孔洞、井口边缘,不得骑坐在脚手架栏杆、躺在脚手板上或安全网内休息,不得站在栏杆外探头板上工作和凭借栏杆起吊物件。 第十九条:特级高处作业,应和地面设联络信号或通讯装置,并应有专员负责。 第二十条:在石棉瓦、木板条等轻型或简易结构上施工进行修补、拆装工作等,必需拴安全带或采取可靠防护方法,预防滑倒,踩空或因材料折断而坠落伤人。 第二十一条:在电杆上进行悬空高处作业前,应检验电杆埋设是否牢靠,强度是否足够,并应选适宜杆型脚扎扣,系好合格安全带
10、,严禁用麻绳等替换安全带登杆作业。在构架及电杆上作业时,地面应有些人监护、联络。 第二十二条:高处作业周围沟道、孔洞井口等,应用固定盖板盖牢或设围栏。 第二十三条: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没有尤其可靠安全方法,严禁从事高处作业。 第二十四条:进行三级、特级和悬空高处作业时,必需事先制订安全技术方法。施工前,应向全部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不然,不得施工。第二节 脚手架 一、通常要求第一条:从事架子工作人员,必需了解所搭设架子基础技术知识,没独立工作能力人员,不得单独实施任务。 第二条:搭设架子,多系高处作业,从事架子工作人员,必需严格遵守高处作业相关安全要求。 第三条:架子搭设前,必需了解所搭架子用途
11、(人行马道、承重架子、走斗车架子、大跨度架子、贴山坡用撬挖架子及喷锚用架子等),依据不一样用途,采取不一样结构形式,所绑架子必需牢靠安全。 第四条:搭设三级、特殊和悬空高处作业使用脚手架,必需按施工设计施工,并有可靠安全方法。 第五条:在2m以上搭设脚手架应戴安全帽和绑裹脚。所用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 第六条:搭架子时,上、下层人员应相互照应,所用材料、工具不准随便往下扔。上层作业人员必需往下扔东西时,应通知下层人员。 第七条:搭设架子,应尽可能避免在夜间工作,夜间搭设架子,应有足够照明,搭设高度不得超出二级高处作业。 第八条:在危险岩石处搭设架子,应先处理掉危石或设专员警戒。 第九条:严禁将承
12、重架子搭设在虚渣或松土上。严禁将脚手架固定在不牢靠建筑物或其它不稳定对象之上。如无法避开,应将立杆埋在较坚实基础上或加绑扫地杆,预防局部下沉。 第十条:脚手架常规负荷量不得超出2.7Pa,脚手架搭成后,须经施工及使用部门检验验收合格,方准使用。 第十一条:凡在楼面或其它建筑物上搭设脚手架时,均应验算承重部位结构强度。 第十二条:钢管脚手架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钢管外径应为4851mm,壁厚33.5mm,长度以46.5m和2.12.8m为宜。有严重锈蚀、弯曲或裂纹不得使用。 2、 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实,脆裂、变形滑丝不得使用。 3、 钢制脚手板应采取厚23mm3#钢钢板,以长度1.43.6
13、m、宽度2325cm、肋高5cm为宜,两端应有联接装置,板面应有防滑孔,通常裂纹、扭曲不能使用。 第十三条:木脚手架材料和规格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木杆应采取消皮杉木和其它多种坚韧硬木。腐蚀、损裂、枯节等易折木杆和杨木、柳木、桦木、椴木、油松等一律不得使用。 2、 木脚手立杆有效部分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cm。大横杆、小横杆有效部分小头直径不得小于8cm、68cm之间,可双杆合并或单杆加密使用。 3、 木脚手板应用厚度大于5cm杉木或松木板,宽度2030cm,长度不超出6m为宜。通常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和大横透不得使用。板两端8cm处应用铅丝箍绕23圈或用铁皮钉牢。 第十四条:脚手架支撑杆,在
14、有车辆或搬运器材经过地方应设置围栏,以免受到通行车辆或搬运器材碰撞。 第十五条:脚手架应定时检验,发觉材料腐朽、绑扎松动时,应立即加固处理。靠近爆破地点脚手架,每次爆破后应进行检验。二、脚手架搭设第一条:多种材质脚手架,其立杆、大横杆及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表1-2中数值。脚手架类别 立杆 大横杆 小横杆钢脚手架 2.0 1.2 1.5木脚手架 1.5 1.2 1.0竹脚手架 1.3 1.2 0.75第二条:脚手架外侧、斜道和平台,要搭设1m高防护栏杆和钉18cm高挡脚板或防护立网。在洞口牛腿、挑檐等悬臂结构搭设挑架(外伸脚手架)斜面和墙面通常小于30,并应支撑在建筑物牢靠部分,不得支在窗台板、窗
15、檐、线脚等地方。墙内大横杆两端全部必需伸过门窗洞两侧大于25cm。挑架全部受力点全部要绑双扣,同时要绑防护杆。 第三条:斜道板、跳板坡度不得大于1:3。宽度不得小于1.5m,防滑条间距不得大于30 cm。 第四条:木、竹立杆和大横杆应错开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m。绑扎时小头应压在大头上,绑扣不得少于三道。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相交时,应先绑两根,再绑第三根,不得一扣绑三根。 第五条:单排脚手架小横杆伸入墙内不得小于24 cm;伸出大横杆外不得小于10 cm,经过门窗口和通道时,小横杆间距大于1m应绑吊杆;间距大于2m时吊杆下需加设顶撑。 第六条:18cm厚砖墙、空斗墙和砂浆标号在10号以下
16、砖墙,不得用单排脚手架。 第七条:井架、门架和烟囱 、水塔等脚手架,凡高度1015m要设一组缆风绳(46根),每增高10m加设一组。在搭设时应先设临时缆风绳,待固定缆风绳设置稳妥后,再拆除临时缆风绳。缆风绳和地面角度应为4560,要单独牢靠地拴在地锚上,并用花篮螺拴调整松紧,调整时必需对角交错进行。缆风绳严禁拴在树木或电杆等物上。 第八条:钢管脚手架搭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钢管外径应为4851mm,壁厚33.5 mm,长度46m和2.83.1m为宜,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不得使用。 2、 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实,脆裂、变形、滑丝不得使用。 3、 钢管立杆、大横杆接头应错开,搭接长度大于
17、50cm,承插式管接头不得小于8cm,水平承插或接头应穿销,并用扣件连接,拧紧螺拴,不得用铁丝绑扎。 4、 三级以上高处作业使用脚手架应安装避雷装置。周围有配电线路时,应给予切断电源或采取其它安全方法。 5、 钢制脚手板应采取厚23mm3号钢钢板,以长度1.53.6m,宽度2325cm,肋高5cm为宜,两端应有联接装置,板面有防滑孔,通常裂纹、扭曲不得使用。 第九条:钢管脚手架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竹、木脚手架立杆应埋入地下3050cm,杆坑底部扎实并垫以砖石。如遇松土或无法挖坑时,应绑扫地杆。 第十条:挑式脚手架斜撑上端必需连接牢靠,下端应固定在立柱或建筑物上。 第十一条:用钢
18、管搭设井架,相邻两立杆接头错开不得少于50cm,横杆和剪刀撑应同时安装,滑轨必需垂直,两轨间距误差不得超出10mm。 第十二条:悬吊式脚手架除遵守本节相关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脚手架全部悬吊系统应经设计,在开始使用前,应进行一次为设计荷重两倍静负荷试验,并对全部受力部位进行具体检验和判定,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2、 任何情况下严禁超负荷使用。在工作过程中,对其结构、挂钩和钢丝绳应指定专员天天进行检验和维护。 3、 全部悬吊系统(包含吊车)所用钢材应为3号钢一级品,多种挂钩应用套环箍紧,以免使用过程中脱开。 4、 升降用卷扬机、滑轮及钢丝绳,应依据施工荷重计算选择。卷扬机应用地锚固定
19、,并应用双制动闸。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4倍,使用过程中应预防和构筑物棱角相摩擦。 5、 为避免晃动,应使其固定在建筑物牢靠部位上。 6、 使用钢管搭设时,为预防节点滑落,除立杆和横杆扣件必需牢靠外,凡搭架人能站立部分,其立杆上下两端还需加设扣件保险,立杆伸出搭杆部分不得短于20cm。 第十三条:脚手架两端,转角处和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及支杆。剪刀撑和支杆和地面角度应小于60,支杆底端要埋入地下大于30cm。架子高度在7m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竖向每隔4m,水平每隔7m,脚手架必需牢靠地连接在建筑物上。 第十四条:脚手板铺设应遵守下列要求: 1、 脚手板应铺满,离墙面不得大于20cm,不
20、得有空隙和探头板。 2、 脚手板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cm。 3、 对头搭接时,应架设双排小横杆,其间距不得大于20cm,不得在跨度间搭接。 4、 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叉搭接。 5、 脚手板铺设应平稳,绑牢或钉牢,脚手板垫木应用木块,而且钉牢,不得用砖石。三、脚手架拆除第一条:拆除架子前,必需将电气设备和其它管、线路,机械设备等拆除或加以保护。 第二条:拆架子时,应统一指挥,按次序自上而下进行;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或自下而上进行。 第三条:拆下材料,严禁往下抛掷,应用绳索捆牢,用滑车卷扬等方法慢慢放下来,集中放在指定地点。 第四条:拆脚手架时,严禁将整个脚手架推倒方法进行拆除。 第五条:三级、
21、特级及悬空高处作业使用脚手架拆除时,必需事先订出安全可靠方法才能进行拆除。 第六条:拆除脚手架区域内,无关人员严禁逗留和经过,在交通要道应设专员警戒。 第七条:架子搭成后,未经相关人员同意,不得任意改变脚架结构和拆除部分杆子。第三节 梯子第一条:移动式梯子用于短时间内完成工作,使用前应进行检验,平时制作应有专员负责保管、维修。 第二条:梯子制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轻便、坚固,并用优质材料制成。 2、 支柱须能承受工作人员携带工具攀登总重量。 3、 横档应用榫头嵌入,间距小于30cm,不得缺档,梯子底宽应大于50cm。 4、 两端立柱间,应用铁螺丝拧紧或铁丝捆牢;长度超出3m时,中间应加一
22、道紧固螺丝。 5、 人字梯须有坚固为限制开度用拉链。 第三条:梯子使用安全要求: 1、 工作前必需把梯子安放稳定。梯子和地面夹角以60为宜,顶端应和建筑物靠牢。 2、 在光滑坚硬地面上使用梯子时,梯脚应套上橡皮套或地面上垫防滑物(如橡胶布、麻袋)。 3、 梯子必需安放在固定基础上,严禁架设在不稳定建筑物上或悬吊在脚手架上。 4、 在梯子上工作时要注意身体平稳,通常不准两人或数人同时站在一个梯子上工作。 5、 上下梯子不可手持重物。工具、材料等应放在工具袋内,不得上下抛掷。 6、 使用梯子要避开机械转动有效工作范围、起重、交通要道等危险场所,不然,必需采取防护方法。 7、 梯子应有足够长度,最上
23、两挡不得站人工作,梯子不得接长或垫高使用,必需接长时,须采取铁夹子或绳索切实卡住和绑牢。 8、 梯子不能放稳时,应设人扶持或用绳索绑牢在固定建筑物上,并预防落物打伤扶持人员。 第四条:绳梯使用安全要求: 1、 绳梯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0。 2、 绳索吊点应固定在牢靠承载物上,并注意防火、防磨、防腐。 3、 绳梯应由使用者或指定专员负责架设。使用前必需进行认真检验。 4、 通常情况下,绳梯每六个月进行一次荷重试验。试验时以500kg重量挂在绳索上,经5min,若无变形或损坏,即认为合格。试验结果应作统计,由试验者签章,过期未作试验严禁使用。 第五条:在坚井或4m以上高度,使用梯子(爬梯)时,应用钢
24、筋制成。钢筋直径应经过计算,但不得小于12mm。横档和立柱连接必需焊接牢靠,梯身设护栏,每隔4m设安全平台一个。 第四节 常见安全用具 第一条:常见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等,必需符合国家要求相关质量标准,安全用具应有判定合格证书,不然不准采购和使用。 第二条:安全带挂钩,应挂在牢靠物体上或可靠安全绳上。 第三条:拴安全带用安全绳,不得过长,通常不应超出3m。 第四条:安全用具,严禁作其它工具使用,并注意保管,安全带、安全帽应放在空气流通、干燥处,以免受潮。第三章 安全用电 第一节 机电设备第一条:机械设备安装应符合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检验规范相关要求;电气设备安装和架设应符合电业
25、安全工作规程相关要求,并实施本手册相关要求。 第二条:机电设备安装必需按设计图纸、说明书施工。未经相关设计制造部门同意,不得任意修改。 第三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中基础砌筑、灌浆、钢结构制造及装配、焊接、起重、配管、隔热、防腐和电气装置及配线等,除符合本章要求外,并应分别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四条:机械转动带、开式齿轮、电锯、砂轮、靠近于行走面联轴节、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分,必需安设防护装置。 第五条:机电设备不得超铭牌使用和带病工作。 第六条:各型机械安装,机座必需稳固。放置移动式机械时,场地应平整坚固,预防移动和倾倒。 第七条:安装机械时,不得将机械拉线绑在脚手架上;没有经过
26、技术责任人同意,不得利用脚手架作起重机和滑轮支架。 第八条:多种机械监仪表(如电压、电流、压力、温度等)和安全装置(如制动机构、限位器、安全阀、闭锁装置、负荷指示器等)必需齐全、配套、灵敏可靠。 第九条:施工用电线路及设备绝缘必需良好,布线应整齐,带电裸线必需装于不能被触及处所。 第十条:10KV及以下变压器装于地面时,通常应有0.5m高台。高台周围应装栅栏,栅栏高度不低于1.7m,栅栏和变压器外廊距离不低于1m,并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第十一条:埋设电缆应埋深0.51.0m,车辆通行地域应穿管保护,地面应设置显著标示。架空敷设电缆,应支绑牢靠,其高度不低于2m,交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不低于
27、5m。 第十二条:露天使用电气设备及元件,均应选择防水型或采取防水方法。 第十三条:在易燃、易爆气体场所,电气设备及线路应满足防爆要求,在大量蒸汽及粉尘场所,应满足密封、防尘要求。 第十四条:能够散发大量热量电气设备,如电热器、碘钨灯、长孤氙灯等,不得靠近易燃物安装,必需时应采取隔离、隔热方法。 第十五条:连接电动机械电气回路,应设开关或插座,并应有保护装置(如熔丝或自动空气开关等)。移动或电动机械,应使用软橡皮电缆,严禁一闸接多台电动设备。 第十六条:电动机械设备拆除后,不准留有可能带电电线和部件,不然必需将电源切断,而且将线头绝缘。 第十七条:架空线路路径需选择合理,避开易撞、易碰、潮湿场
28、所及热管道。 线路交叉架设时,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1-3中要求。 架空导线和地面最小距离,应符合表1-4中要求。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最小垂直距离(m) 1 2线路电压最小距离(m)区 域 1KV以下 110KV人员频繁活动区 6 6.5非人员频繁活动区 5 5.5极偏僻区 4 4.5公 路 6 7.0铁路轨顶 7.5 7.5建筑物顶部2.5 3.0第十八条:机电设备安装完工,要交付使用前应按要求作试运转。第二节 电气装置 一、通常要求第一条: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应采取接地或接零保护。 1、 接地保护:中性点不接地系统中电气设备应采取接地保护。接地保护接至网上,接地网接地电阻不宜超出4。
29、(在高土壤电阻率地域,应遵照当地供电部门要求) 2、 接零保护: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中电气设备应采取接零保护。 第二条:在同一供电系统中,不得将一部分电气设备接地,而将另一部分电气设备接零。 第三条:低压供电线路干线和分支线终端,和沿线每隔1km处零线应反复接地;总配电盘及区域配电箱零线和起重机轨道,均应反复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超出10。 第四条:电气设备每个接地点应以单独接地线和接地干线相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线中串挡多个接地点。 第五条:在低压线路装置中,严禁利用大地作零线供电。不得借用机械本身金属结构作工作零线。 第六条:保护零线上不得串接(串联)熔断器或断路设备。 第七条:电气设备必需由专
30、职电工(取适当地供电部门颁发电工合格证)或在其指导下进行安装、维护和检修工作。 第八条:严禁带电作业或采取预约停送电时间方法进行电气检修。检修电气设备前必需切断电源开关挂上严禁合闸有些人工作警告牌。警告牌挂、取应有专员负责。 第九条:电气装置碰到跳闸时,不得强行合闸。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进行合闸。 第十条:多种电闸箱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存放任何东西,并配置安全锁。非本岗位作业人员不得私自开箱合闸。工作完成后,应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 第十一条:电气设备必需做好定时检验工作,确保运行正常。保护整定值不得随意更动。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额定工作电压必需和电源电压等级相符。 第十三条:清洗电动机械
31、时,不得将水冲到电气设备上。 第十四条: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对触电者作紧抢救护。严禁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和触电者接触。二、变压器(一)运行前注意事项 第一条:首次或停用六个月以上变压器投运时,应先测量其绝缘电阻和作绝缘油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二条:变压器绝缘电阻应不低于产品出厂试验数值70%。35KV及以下变压器,在1030吸收比应大于1.2。 第三条:电压为10KV,容量为800KVA及以下变压器。一次侧可选择熔断器保护。变压器容量为100KVA及以上时,熔丝容量应为一次侧额定电流150200%;在100KVA以下,熔丝容量应为一次侧额定电流200300%。二次侧控制
32、和保护应配置可移式成套低压配电柜。 第四条:电压在10KV及以下,容量不超出320KVA变压器,能够用隔离开关作空载投入或切除;带荷变压器投入或切除必需使用油开关或负荷开关。 第五条:注入变压器同牌号绝缘油应做简化试验,不一样牌号必需做混油试验,合格后方可注入。 第六条:施工现场使用变压器安装在高于地面0.5m以上基础,周围装设高度不低于1.7m安全护栏,四面挂上止步!高压危险醒目警告牌。 (二)运行中注意事项 第七条:变压器运行电压变动范围内为额定电压5%以内,其额定容量不变。 第八条:变压器周围温度在35时最大温升不得超出60,上层油温不得超出85。 第九条:变压器应在额定载荷以下运行,许
33、可事故过载数值和时间,应按当地供电部门要求实施。 第十条:变压器外部检验,天天不少于一次。夜间检验每七天不少于一次。关键检验项目有: 1、 瓷套管应清洁,无裂纹和放电痕迹和其它异常现象; 2、 各部位无渗油、漏油现象; 3、 油位在要求指示线内,油温正常,油色透明; 4、 接地良好,保护装置和安全设施齐全可靠; 5、 运行中无异响。 第十一条:变压器在运行中发觉下列异常时,值班人员必需立即停止变压器运行,并汇报相关部门。 1、 强烈而不均匀噪音和内部有火花爆炸声; 2、 上层油温超出85,并继续升高; 3、 从油枕向外漏油; 4、 防爆管破裂、喷油; 5、 油色骤然剧变; 6、 瓷套管上发觉大
34、裂纹或有闪络现象; 7、 油面降至最低程度。 第十二条:变压器着火时,应快速拉开全部开关,同时打开放油门将油放入油池,并用二氧化碳、四氯化碳或1211灭火器进行灭火。 第十三条:变压器投入或退出运行时应遵守下列操作程序:先投入变压器两侧隔离开关然后投入高压侧油开关,向变压器充电;再投入低压侧油开关或负荷开关,向低压母线供电。退出时次序相反。三、10KV以下配电装置第一条:施工电源及高低压配电装置应设专职值班人员负责运行和维护,高压巡视检验工作不少于二人。 (一)高压配电装置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第二条:每六个月应进行一次停电检修和清扫。作业时应根据第一节相关要求实施。 第三条:油开关瓷套管应确保完
35、好,油箱无渗漏,油位、油质正常,合闸指示器位置正确,传动机构灵活可靠。应定时对触头接触情况,油质、三相合闸同期性进行检验。 第四条:油开关经修理或停用后,在投入运行前应全方面检验,并在额定电压下作合闸、跳闸操作各三次,其动作应正确可靠。 第五条:隔离开关每季应检验一次,瓷件应无裂纹及放电现象;接线柱和螺栓无松动;刀型开关无变形、损伤,接触应严密等。三相隔离开关各相动触头应同时接触,前后相差不得大于3mm。 第六条:避雷装置在雷雨季节前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并测量接地电阻。雷电后应检验阀型避雷器瓷瓶、连接线和接地线是否完好。 (二)低压配电装置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第七条:临时电源和携带式手持电动工具
36、或在高温施工地域使用电气设备,应装设触(漏)电保护装置,保护装置应完整无损,动作灵敏。使用前必需按试验按钮,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八条:低压电气设备和器材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 第九条:在易燃、易爆、有腐蚀性气体场所应采取防爆型低压电器。在多灰尘和潮湿地域或易触及人体场所应采取封闭型低压电器。 第十条:多种熔断器熔点必需严格按要求合理选择,严禁用铁丝、铝丝等非专用熔丝替换。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多种配电箱必需有专门防雨设施,门、锁齐全。配电箱底边离地不得小于1.5m。 第十二条:电动机械必需一机一闸控制。电源控制开关应设在机械设备周围处。 第十三条:移动式机械电源导线(或临时电源)必需采取绝
37、缘良好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俗称橡皮软线)其中必需有一根专用接地(接零)线。电源导线不得直接绑扎在金属架上。 第十四条:架空导线截面应满足安全载流量及电压损失要求,钽铜线不得小于6mm2;铝线不得小于16mm2。导线和地面垂直距离应大于4.5m,和脚手架或建筑物水平距离应大于3m。 第十五条:移动式照明电源导线应采取橡皮铜芯软电缆,绝缘良好并不得有接头。灯具高度离地不得低于2.5m。 第十六条:照明使用电压等级要求: 1、 通常现场为220V。 2、 工作手灯、危险场所和无防触方法移动或局部照明灯,必需采取36V。 3、 在危险场所如工作面窄或尤其潮湿或在金属容器内进行作业时,照明电压不得高于1
38、2V。 4、 行灯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式变压器。 第十七条:施工照明及线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大规模露天施工现场宜尽可能采取大功率、高效能、便于集中管理,降低常常移动投光照明设备。 2、 照明电源线路架设、安装应遵照其它相关要求实施。 3、 施工现场及作业地点,应有足够照明,关键通道应装设路灯。 4、 严禁私拉乱接电源,非电工不得从事电气作业。 5、 现场(临时或永久)110V以上照明线路必需绝缘良好,布线整齐且应相对固定,并常常检验维修,照明灯悬挂高度应在2.5米以上,常常有车辆经过之处,悬挂高度不得小于5米。 6、 行灯电压不得超出36V,在潮湿地点、坑井、洞内和金属容器内部工作时,行灯
39、电压不得超出12V,行灯必需带有防护网罩。 7、 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场所,照明设备必需采取防爆方法。 8、 在脚手架安装临时照明线路时,竹木脚手架上应加设绝缘子,金属脚手架上应设木横担。 9、 电源线路不得破损,严禁裸露线芯、接触潮湿地面,和靠近热源和直接绑挂在金属构件上。 10、 严禁将电源线芯变成裸钩挂在电源线路或电源开关上通电使用。 11、 使用螺丝口灯头时,零线应接在灯头丝扣上。 12、 保险丝不得超出荷载容量要求,更不得以其它金属丝替换保险丝使用。 13、 照明设备拆除后,不得留有带电部分,如必需保留时,则应切断电源,线头包以绝缘,固定于距地面2.5米以上合适处。 14、 临时建筑
40、物照明线路应固定在绝缘子上,且距建筑物不得小于2.5厘米,穿过墙壁时,应套绝缘管。 15、 严禁在电线上挂晒衣服及其它物品。 第十八条:工地配电箱电力容量在15KW以上电源总开关不得采取瓷底胶木刀型开关。4.5KW以上电动机不得用刀型开关直接起动,如用刀型开关作直接控制操作用电设备时,应在刀型开关出线侧加装瓷插入式熔断器作保护,并用铜线将刀型开关内熔丝部分直连。 第十九条:多种刀型开关静触头应接电源,动触头接负载。严禁倒接线。 第二十条:接触器、自动开关、磁力开启器可动部分,动作应灵活可靠、触头表面应平整,接触紧密。安全防护手册第二篇 防护用具 阅读消耗积分:0 浏览数:54 评论数:0 撰稿
41、: livio 发表于:-12-03 04:16 第一章 通常要求第一条:防护用具在预防职业危害综合方法中,属于第一级预防部分,当劳动条件尚不能从设备上改善时,还是关键防护手段,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具,可起到关键防护作用。 第二条:依据劳动防护用具分类和代码要求,中国实施以人体防护部位划分分类标准:头部防护用具,如:安全帽等;呼吸器官防护用具,如:防尘、防毒口罩等;眼面部防护用具,如:焊接护目镜和面罩等;听觉器官防护用具,如:耳塞、耳罩等;手部防护用具,如:通常防护手套、绝缘手套等;足部防护用具,如:电绝缘鞋、防砸安全鞋等;躯干防护用具,如:防水服、救生衣等;护肤用具;防坠落用具,如:安全带、安
42、全网等。 第三条:使用防护用具需要注意问题:选择防护用具应针对防护要求,正确选择符合要求用具,绝不能选错或将就使用,以免发生事故;对使用防护用具人员应进行教育和培训,使其能充足了解使用目标和意义,认真使用;防护用具应有专员管理,妥善维护保养防护用具,以确保防护用具防护效果。第二章 关键防护用具 第一节 安全帽第一条:安全帽标识。每顶安全帽应有以下四项永久性标识: 1、 造厂名称、商、型号。 2、 制造年、月。 3、 生产合格证。 4、 生产许可证号。 第二条:安全帽采购、监督和管理。设备物资部门在采购安全帽时,必需购置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和安全判定证产品,购入产品经验收后,方准使用。安全帽不应贮存
43、在酸、碱、高温、日晒、潮湿等场所,更不可和硬物放在一起。 第三条:安全帽选择使用。 1、 据本工程特点,应选择含有冲击吸收性能、耐穿刺性能、侧向刚性等性能安全帽,安全帽颜色应醒目,不应选择黑色。 2、 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需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 3、 严禁使用只有下鄂带和帽壳相连接(无帽内垂直净空)帽子。 4、 任何受过重击、有褪色、裂缝安全帽,不管有没有损坏现象,均应报废。 第四条:安全帽使用期。从产品制造完成之日计算。塑料帽、纸胶帽不超出两年半,植物枝条编织帽不超出两年,玻璃钢(维尼纶)橡胶帽不超出三年半。对于到期安全帽,由质量、安全、试验部门依据国家标准GB281189要求进行抽查测
44、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以后每十二个月抽验一次,抽验不合格则该批安全帽即报废。第二节 防尘口罩第一条:防尘口罩标识、运输和贮存。 1、 标志:凡购置防尘口罩必需含有以下四项基础标识:制造厂名;产品型号或标识;工业生产许可证编号;安全判定证。 2、 运输:不管采取何种运输工具,运输时必需有遮盖、防潮、防冻、防阳光照射。不得和酸、碱及其它有毒物品混装运输,保持产品清洁、卫生、不受污染。 3、 贮存:防尘口罩不得和酸碱及其它有毒物品放在一起,应通风、干燥,温度保持在035。贮存期限最长不得超出两年,超出两年口罩应2抽样进行复检,合格方能使用。 第二条:防尘口罩选择使用。防尘口罩应依据口罩粉尘最高许可
45、浓度和环境粉尘浓度进行选择;防尘口罩使用时应依据“产品说明书”进行。第三节 防护鞋第一条:防护鞋标志。多种防护鞋应有以下标志:制造厂名(或)商标;统一鞋号;产品等级;安检证、合格证;生产年月。 第二条:常见防护鞋适用范围。 1、 安全鞋:皮安全鞋鞋头部分有能起防砸作用内包头,适适用于有砸伤原因场所。绝缘皮鞋:绝缘皮鞋为在50HZ、1000V及以下或直流1500V及以下电力设备上工作时,作为辅助安全用具和劳动防护用具穿用皮鞋,在浸水、油、酸、碱等条件下,不得作为辅助安全用具使用。 2、 低压绝缘胶鞋:通常为布面胶鞋,在布面干燥条件下,作为工频电压1000V以下电工作业辅助安全用具,在外底磨穿露出
46、浅色绝缘内底时,不准再作为绝缘鞋穿用;绝缘鞋胶料部件凡有破损之处,均不得再作绝缘鞋穿用。 3、 焊接防护鞋:用于气割、气焊、电焊及其它焊接作业。 4、 其它防护鞋使用参考相关安全规程。第四节 防护服第一条:防护服标志:防护服除通常标志外,每件产品应有质量等级、标准代号和编号。 第二条:防护服种类:依据本工程实际情况,本工程适用防护服关键有通常工作服、劳动防护雨衣等。 1、 通常工作服:本工程为地下工程,工作服颜色应醒目,通常为红色,材料为棉制品。 2、 劳动防护雨衣:从事淋水作业人员穿有防水性能雨衣和工作服。第五节 防护手套第一条:防护手套标志:每副手套筒口周围最少有以下四项标志:厂名、分类标
47、志、制造日期或生产批号、生产许可证编号。 第二条:防护手套种类:针对本工程特点,本工程实际实用防护手套关键有:劳动保护手套、带电作业绝缘手套、焊工手套等。 1、 劳动保护手套:含有保护手和手臂功效,供作业者劳动时戴用手套。 2、 带电作业绝缘手套:供电气作业人员在进行带电作业时戴用手套。 3、 焊工手套:供焊接作业人员在进行焊接作业时戴用手套,含有保护手和手臂功效。第六节 防坠落用具第一条:防坠落用具种类:关键有安全带和安全网两种。 1、安全带 (1) 概念:高处作业人员预防坠落伤亡防护用具,由带子、绳子和金属配件组成,总称安全带,不包含消防和吊物用安全带。 (2) 标志:除通常标志外,带体上应有永久字样商标、合格证和安检证。 (3) 使用和保管: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注意预防摆动碰撞;使用3m以上长绳应加缓冲器(自锁钩用吊绳例外);缓冲器、速差式装置和自锁钩能够串联使用;不准打结使用,也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用;各部件不得任意拆掉;使用两年后应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