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贵州省桥梁工程总企业机械设备管理措施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机械设备管理机构设置和职能………………….1
第三章 机械设备配置和验收…………………………….3
第四章 机械设备固定资产管理…………………………….4
第五章 机械设备使用管理……………………………….6
第六章 机械设备保养管理……………………………...…..7
第七章 机械设备修理………………………...……………..8
第八章 机械设备统计核实……………………………….9
第九章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及培训………………………….9
第十章 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10
第十一章 机械设备管理考评…………………………….12
第十二章 附则…………………………………..…………...13
机械设备管理措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机械设备是公路施工进度、质量确保,也是企业发展物质基础。为了规范机械设备管理,全方面落实ISO9001:、GB/T24001-1996和GB/T28001-体系文件,依据国家及相关部门法律、法规、条例、制度,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历年管理经验,本着“保持设备完好,发挥设备效能,取得良好资产效益。”宗旨,特制订本措施。
第二条 现代机械设备管理就是对机械设备进行综合管理,也就是对机械设备一生进行管理。包含机械设备计划、计划、选型、购置验收、使用维护、更新改选直至报废全过程。
第三条 本措施适用总企业及下属设备管理站、各项目工程处机械设备管理。
第二章 机械设备管理机构设置和职能
第四条 总企业机械设备管理机构设置为二级管理制。一级管理机构是总企业机料部,二级管理机构是设备管理站和工程处机料科。采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标准;大型专用设备集中,中小型设备分散方法进行管理。
第五条 人员配置:各工程处二级管理机构,依据项目设备配置情况配置专职设备管理人员、维修操作人员,应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担任,要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对人员设置要立即上报总企业机料部。
第六条 机械设备管理机构职能
(一) 机料部职能
1、 落实实施国家和上级颁发相关规章制度,修改制订企业内部管理文件;
2、 参与总企业所属大型专用机械设备更新、改造计划制订;审核同意二级机构所属机械设备更新、改造计划;
3、 负责总企业所属大型专用设备选型、购置、安装、调试等项工作,并帮助、指导二级机构做好上述工作;
4、 建立机械设备固定资产总台帐,实现机械设备固定资产微机管理。上报机械设备相关统计资料。
5、 负责组织二级管理机构机械设备固定资产年底盘点工作,办理机械设备固定资产报废工作;
6、 负责对二级管理机构日常机械设备管、用、养、修进行监督、检验及考评;
7、 负责对总企业所属大型专用机械设备统一调度,采取租赁方法供各工程处使用。
(二) 工程处机料科职能
1、 认真实施企业文件和管理措施并依据企业文件和管理措施,编制“作业指导操作性文件”;
2、 负责自有设备选型、购置、验收、安装、调试等项工作;
3、 建立自有机械设备台帐及技术档案。做好机械设备原始统计和统计资料积累和分析;
4、 负责自有机械设备日常管、用、养、修,保持良好状态、延长使用寿命、降低维修成本。负责机械设备经济核实;
5、 组织机械设备合理使用,保障安全生产,组织或参与机械事故分析处理;
6、 负责机械设备报废申请和年底盘点工作。
(三) 设备管理站职能
1、 设备管理站负责企业所属机械设备对工程处租赁使用及设备维修、保养;
2、 负责企业所属机械设备经济核实。
第三章 机械设备配置和验收
第七条 机械设备配置
(一) 工程处依据工程项目标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编制项目标设备配置计划;包含工程处内部调配,对外租赁、申请购置机械设备;
(二) 租赁机械设备必需优先选择企业设备管理站机械设备;设备管理站没有才能考虑面向市场租赁并签署租赁协议;
(三) 经申请购置设备,填写“设备配置申请表”,上报企业机料部审批实施;
(四) 集资购置设备要写出专题汇报报总企业机料部审批,使用时租金要和市场相一致。
第八条 机械设备购置
(一) 机械设备购置选型必需遵照技术优异、经济合理和生产适用标准;
(二) 对大型、关键成套机械设备购置应经过技术、经济论证和实地考查;并采取内部邀请招标形式确定生产商;
(三) 机料部负责工程处通常设备购置相关程序指导工作。
第九条 已确定购置机械设备须由所属单位和生产或供给商签署购销协议,明确相互权利义务。
第十条 凡组成固定资产机械设备,在安装调试,投入试运行过程中,必需经过验收,未经验收机械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 验收小组依据协议、清单、发票及技术资料等对机械设备外观、质量、附件、易损配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进行清点验收。
第十二条 对大型、关键成套设备及必需由厂家安装调试复杂设备,还应对安装调试过程,试运转过程中空转试验、负荷试验、精度试验进行具体统计和验收。
第十三条 经技术验收后机械设备固定资产,机料帐务员、依据发票、验收统计、技术资料,填制“机车设备验收单”进行验收,发票未到时须办理预验收。
第四章 机械设备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四条 机械设备固定资产范围
(一) 含有下列条件之一机械设备,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1、 使用期限超出1年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它和生产经营相关设备、器具、工具等。
2、 不属于生产经营关键设备物品,单位价值在元以上,而且使用年限超出2年,也应该作为固定资产。
(二) 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工具、器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核实。
(三) 非固定资产资产设备,也应编制目录,建立台帐,加强实物管理。
第十五条 机械设备分类以下
(一) 施工机械:包含施工用多种机械。如起重机械、挖掘机械、土方铲运机械、凿岩机械、基础及凿井机械、钢筋及混凝土机械等、皮带及螺旋运输机、泵类机械等。
(二) 运输设备:包含多种汽车(平板车、自卸车、油车、水车、拖平车等)、拖挂和多种小型车辆、铁路机车、航泊等。
(三) 生产设备:包含多种木工加工机械、金属切削机床、锻压设备、焊接及切割设备、铸造及热处理设备、动力设备、维修专用设备(如高压油泵试验台、电器试验台等)和其它加工设备等。
第十六条 机械设备必需立即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和财务一同建立固定资产台帐(总帐、分类台帐),并实施微机管理。应建立完整技术资料档案,现场使用可配置复印技术资料。每十二个月年底要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工作,要做到帐、卡、物相符。
第十七条 项目机械设备配置过程要立即建立“生产设备台帐”。台帐包含工程处自有调拨、租用企业及外租设备,便于项目设备管理员对现场设备进行管理,掌握设备动态。
第十八条 机械设备折旧计提
(一) 按《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管理要求》要求,机械设备固定资产折旧按月计提;
(二) 折旧计提方法按黔桥总司发[]57号《相关变动部分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通知》和黔地税直字[]38号《贵州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相关对贵州省桥梁工程总企业固定资产提取折旧方法通知》实施,若遇调整按最新文件实施。
第十九条 机械设备封存:六个月以上不使用而技术情况完好机械设备,可予封存。
(一) 封存机械设备必需妥善保管,必需进行停置期保养后封存;并定时进行检验保养,使其常常处于良好情况;
(二) 封存期间不做统计考评,不计提折旧;
(三) 启封使用时,应对机械设备进行一次保养及试车,方可交付使用。
第二十条 机械设备处理:包含独立单位之间有偿调拨、变卖、出租、报废等。
(一) 机械设备在独立单位之间有偿调拨,应填制“固定资产调拨单”标明设备原值、净值和调拨理由。调出单位应保持设备完好,不许拆换原机零件、部件,并应将原机附件、备件、工具和技术档案等由双方机料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后,经财务进行调拨;
(二) 对需要变卖处理机械设备,须上报机料部并说明变卖理由。变卖价格标准上不低于净值,低于净值差额部分进入固定资产清理(按财务管理要求实施);
(三) 机械设备租赁:为提升机械设备利用率,工程处可视情况对所属机械设备进行租赁经营;
(四) 机械设备报废:机械设备因为长久使用,达成使用年限或因事故而造成损坏,没有使用,修复改造价值者,可进行报废处理。
1、 机械设备报废条件
(1) 机械设备报废时,必需经过技术判定,并核实使用年限和残值;
(2) 机械设备标准上必需提足折旧费后,才能同意报废。按报废条件对未提足折旧费提前报废机械设备,须在报废时说明理由,并依据《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措施》要求,编制固定资产损失申报表,提供相关内部证据和外部证据;
(3)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机械设备,应予报废;
A、 达成或超出使用期限且不能正常使用设备;
B、 凡符合国家要求淘汰破旧机械设备;
C、 机械设备关键部件或结构已经损坏不能使用,或虽经修理,但机械能力已达不到最低生产使用要求和不能确保安全生产(附技术判定文件)。
D、 因意外灾难或忽然事故(附事故责任者处理文件),受到严重破坏不能修复或修理费用高于原价百分之六十;
E、 非标准专用机械设备,因任务变更,无继续使用价值。
2、 报废机械设备中尚能利用零、部件应予利用,并要做好残值回收工作。
3、 在进行报废处理时,工程处填制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报企业机料部审批;其中车辆类固定资产报废按相关要求实施(向安保部咨询)。
第二十一条 对已办完处理手续机械设备固定资产,机料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协同财务部门进行帐务处理。
第五章 机械设备使用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机械设备使用和管理要亲密配合,做到管用结合,合理使用。机械设备管理员必需了解施工生产计划和施工进度,按时完成机械设备保修计划。在施工中做好检验,保养和故障排除,确保施工正常进行。
第二十三条 机械设备使用必需落实人机固定标准。多种机械设备全部要严格实施定人、定机、定操作规程等管理制度。多人或多班作业机械必需认真实施交接班制度,并建立机长制;中小型机械班组,在操作人员不能固定情况下;应由班长指定专员负责。
第二十四条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需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机械设备操作规程,知道维护保养技术,严格按规范施工。认真做好例行保养和一级保养工作,使机械设备处于整齐、完好状态。
第二十五条 特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需严格考评取得对应证件后才能操作机械设备。操作证必需按时审核确保有效性。
第二十六条 新机械设备和经大修改造或重新安装机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按要求进行检验、判定和试运行。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第二十七条 对用于特殊施工过程机械设备(特殊施工过程由工程部门确定),在实施施工任务之前应按要求对机械设备进行检验、判定和试运行,合格后方能进行施工,并保留相关统计。
第二十八条 对新型机械设备、大型关键设备在使用前应按说明书将性能、操作和保养规程等事项向操作和维修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第二十九条 机械设备运行技术条件
(一) 机械设备外观整齐,装备齐全,各部连接,紧固件安全可靠;
(二) 发动机(电动机)动力性良好,运转正常,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燃、润料消耗正常;
(三) 运转机构及工作装置等,应符合技术要求,性能良好,无异常响声,各润滑部位不缺油;
(四) 安全部件可靠、灵活、性能良好,制动效能符合相关要求,安全防护装置和电气设备应齐全可靠。
第三十条 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行或超负荷作业,遇有特殊任务,需超负荷时,必需有可靠依据和防护方法,并经主管同意。
第六章 机械设备保养管理
第三十一条 各工程处必需落实养修并重,预防为主方针;认真做好机械设备保养和修理,延长使用寿命;依据机械设备使用情况和施工条件,结合使用说明书或相关技术资料编制保养计划并给予实施。
第三十二条 机械设备实施除例行保养外三级保养及特殊修养。例行保养关键是:清洁、润滑、检验和紧固;一级保养关键是:润滑、紧固、检验各相关部位,清洁“四滤”;二级保养关键是:检验、调整;三级保养关键是:检测、调整、排除故障隐患,平衡部件磨损程度;特殊保养包含走合保养、换季保养、转场前保养、停置期保养等。
第三十三条 例行保养、一级保养作业通常由操作者或驾驶人员按要求进行;其它等级保养由维修工在维修作业场所或车间完成。
第三十四条 走合保养、换季保养、转场前保养是机械设备运行条件将有较大改变情况下保养,走合保养作业项目通常稍高于二级保养要求或按说明书要求进行;换季保养在入冬,入夏之前可结合对应等级保养进行,除进行该级保养作业内容外,还应换用冬、夏季润滑油(脂),检验、调整燃、润、冷却系统。转场前保养和停置期保养内容视机械设备实际技术情况而定,但必需进行保养。
第三十五条 机械设备管理员对保养质量负责,加强保养过程统计、检验和监督,将保养工作落实到实处。
第七章 机械设备修理
第三十六条 各工程处采取机械设备状态监控为基础预防性维修制度。针对机械设备性能劣化程度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生产计划编制好机械设备修理计划,立即而科学地恢复机械设备性能。
第三十七条 在制订修理计划时,要区分各类机械设备在生产中所处环境,结构性能不一样特点,对生产影响程度及零、部件磨损规律等不一样情况,采取不一样修理方法。
第三十八条 机械设备大修按年度制订计划,由二级管理机构依据机械设备使用情况和大修间隔周期及其技术情况编制实施。在大修前应进行技术判定,依据判定结果适时安排修理,以防失修和早修。
第三十九条 为提升机械设备技术性能和生产效率,降低能耗,提倡开展机械局部技术改造;改造须遵照技术可靠,经济合理标准;改造完成后须办理试验、判定,并重新办理验收和建立技术档案工作。
第四十条 对修理过程须保留统计,完工后应办验收手续。
第四十一条 大修理基金由各工程处结合财务制度自行考虑按标准提取,用于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专用基金。
第八章 机械设备统计核实
第四十二条 为了做好机械设备核实必需加强对原始统计管理,原始统计填写要求立即、正确、完整。原始统计通常包含:运转台时、停置台时、重驶公里、空驶公里、燃润、配件、消耗、完成工作量等内容。
第四十三条 对大型、关键机械设备填写“机械使用动态统计”,并按月统计机械设备完好率、利用率。每六个月统计一次平均完好率,利用率指标报企业机料部。
第四十四条 机械设备经济核实形式以工程处为单位制订对应要求进行,要严格实施财务制度;以财务部门为主,机料部门参与,共同搞好核实工作。
第九章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及培训
第四十五条 机械设备使用、保养和修理中技术安全工作,是为了达成既安全生产又延长机械设备使用寿命,取得最好经济效益。各级机械设备管理部门要配合安全部门一起,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其它相关安全和产要求。
第四十六条 加强安全生产,坚持安全质量第一方针。
(一)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需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运行规程,工程施工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二) 对新工人在操作前必需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安全生产关键性,经严格安全技术考评合格后,才能独立操作;
(三) 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需可靠,在危险环境施工,要有可靠安全方法,要注意防火、防冻、防滑、防风、防雷击等;
(四) 操作证件不许转借她人,不得操作和证件不符机械,无操作证件人员严禁操作机械设备;
(五) 严禁超性能超负荷或不顾安全作业。
第四十七条 加强机械设备管理、操作和保修队伍建设,主动开展技术业务培训工作。
(一) 开展对机械设备管理干部,机械设备管理技术人员,操作和保修工人技术业务培训,使之常常化、制度化,是提升机械设备管理水平关键方法;
(二) 技术业务培训工作以二级管理机构自行组织为主,配合相关部门做出本单位统一安排;
(三) 机械设备操作和保修工人培训,要以业余学习和脱产训练等多个形式进行,有条件单位可经过技工学校进行培训。经过培训,使技术理论和基础操作技能达成本工种、本等级对应水平。提倡一专多能。
第十章 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十八条 为了加强筑养路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质量,提升机械设备完好率,各级机务管理部门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认真落实实施以下安全操作规程:
(1)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需严格遵守《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公路施工安全规程》、相关公路工程施工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2)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需经指定医院体检合后,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关部门颁发操作证、驾驶员执照或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机械设备,不准操作和操作作证不相符机械设备。
(3) 机械作业时,应按其技术性能要求正确使用,缺乏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4) 确保机械设备上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监测装置、指示装置、仪表装置、报警装置及警示装置齐全有效。
(5) 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需可靠,在危险环境下施工,一定要有可靠安全方法,要注意防火、防冻、防滑、防风、防雷击等。机械设备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私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非本机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械作业区和操作室内。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6) 操作人员及配合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必需按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具,长发不得外露。高空作业时,必需系安全带。
(7) 对于违反操作规程、进行危险作业强行调度和无理要求,操作人员必需立即要求纠正,并有权拒绝实施,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强迫操作人员违章作业。
(8) 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查明行驶路线上桥梁承载能力及隧道、跨线桥及电气化铁路通行净空,确保机械设备安全通行。
(9) 机械设备因施工作业前,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作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方法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服从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调度指挥,遵守现场施工安全规则。
(10) 配合作业人员,应在机械设备回转半径之外工作,如需进入机械设备回转半径之内时,必需停止机械设备回转,并可靠制动;机上机下人员亲密联络。
(11) 机械设备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需在线路近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方法;机械运行轨道范围和架空导线安全距离应符合相关要求。
(12) 机械设备在夜间作业时,作业区应有充足照明设施。
(13) 在有碍机械设备安全及人身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应采取对应安全方法;操作不员必需配置适用安全防护用具。
(14) 机械设备必需按要求配置经公安消防部门判定合格消防用具。
(15) 机械设备应按《公路筑养路机械保修规程》要求,按时进行保养,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
(16) 操作人员必需严格实施工作前检验制度、工作中观察制度和工作后检验保养制度。
(17) 操作人员应认真正确地填写运转统计、交接班统计或工作日志,多班作业要严格实施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交待清楚机械运转情况、润滑保养情况及施工技术要求和安全情况。
(18) 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必需注意选择好停放地点,关闭好驾驶室(操作室),要拉上机车制动装置,坡道上停车时,要打好掩木或石块,夜间应有专员看管。
(19) 机械设备在施工车辆在公路和城市道路上行驶时,必需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及国家相关要求。
(20) 筑养路机械设备应严格实施国家和劳动部门颁发相关环境保护方面要求。
第四十九条 二级管理机构除落实实施本安全操作规程外,还须依据机械设备使用说明书制订具体各机械设备操作规程。
第十一章 机械设备管理考评
第五十条 机料部每十二个月定时对下属工程处机械设备管理情况进行一次考评;不定时业务指导和检验适时进行。考评采取评分措施,按考评内容和项目范围抽查,结果将纳入企业奖惩措施。
第五十一条 考评内容和项目以下
(一) 项目机械设备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二) 项目机械设备配置情况,生产设备台帐;
(三) 项目机械设备购置计划;
(四) 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及租赁协议;
(五) 机械设备实物验收及安装调试;
(六) 机械设备固定资产验收,机车设备验收单,固定资产登记卡填制规范;
(七) 建立机械设备固定资产总台帐和分类台帐及技术资料档案;
(八) 机械设备折旧按时计提,计提正确;
(九) 机械设备报废申请和处理;
(十) 编制机械设备维修(大修)保养计划,有完整过程统计;
(十一) 编制大、中型机械设备具体操作规程;
(十二) 大型、关键机械设备使用维护进行技术交底;
(十三) 特殊过程设备施工前状态检定统计
(十四) 大型、关键机械设备使用动态统计及完好率、利用率统计;
(十五) 业务培训及培训统计;
(十六) 特种作业操作证及管理;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措施由总企业机料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三条 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措施同时废止自行销毁。
JL—J表01
资产类别 机车设备验收单 验收单号 字第 号
资产编号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名 称
型 号规 格
生 产 厂
出 厂年 月
出 厂号 码
折 旧程 度
来 源
设备组成
动力
主
名称
厂牌
型号
规格
马力
千瓦
号码
出厂年月
①每台(辆)填写一式二份,②第一联入技术档案:第二联随同发票报帐
付
名称
厂牌
型号
规格
马力
千瓦
号码
出厂年月
配 属机 组
名称
厂牌
型号
规格
号码
出厂年月
名称
厂牌
型号
规格
号码
出厂年月
购 入 价 值 (元)
验收情况
一、质量是否合格。
二、购件是否完整齐全?
三、外部是否完好无损?
四、需要处理问题或其它事项:
主管部门
财务
机务
验收人
原 价
运 杂 费
估计安装费
单 价
随 机 工 散 及 配 件
名 称
规 格
单位
数 量
机械使用动态统计表 JL—J表03
机械名称
型号
编号
操作者
年
工 作内 容
使 用单 位
使 用地 点
工程量
台 班 记 录
燃润消耗
使 用 单位 签 章
月
日
单位
数量
作业小时
台班
修机
停驶
柴油
机油
润
注:本表由机械操作者每个月如实填写,月末报送。
JL-J表04
字第: 号
贵州省桥梁工程总企业机械使用台班签认表
第 一 联 存 查
租用单位: 租用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起
止
设 备 名 称 及 规 格 型 号
自编号
单位
数量
台 班 记 录
使用单位签字
备 注
年
年
月
日
月
日
生 产
停 置
修 机
1. 出租机械,按台班计算,每台班按8小时计,机械过程,不足4小时,计0.5台班;超出4小时,不足8小时按一个台班;超出
8小时按加班计算,计算方法相同。
2. 除机械故障停机修理时不计费用外,在工地挺置按停置时间计算。
制表 机械操作员
贵州省桥梁工程总企业
JL - J表05
车 号
汽车运输货票
第 一 联 车方财务留存
发货单位: 年 月 日 驾驶员:
收货单位
收货人签章
收货人地址及电话号码
货物名称
件数
装货点
路径
卸货点
实际
吨位
计费
吨位
车次
计费小时
或 台 班
其 她 费 用
运 行 公 里
计 费 运 输 量
出 车时 间
返 回时 间
结费单位(人)签章
结 费 单 位 银 行
空
重
吨位(T)
吨公里
开户行
帐号
备
注
地 址: 电 话: 填表人:
JL-J 表 06
字第 号
贵州省桥梁工程总企业机具租用结算单
第一联 存 查
租用单位 年 月 日
起
止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自 编
号
单
位
数
量
台、时、月
单 价
租 费
合 计
备 注
年
年
生产
停驶
生产
停驶
生 产
停 驶
合 计
金额(大写) 万 千 百 拾 元 角
部门主管 财务 记帐 填票 租用单位签字
JL-J表07
字第 号
贵州省桥梁工程总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
第一联 使用处机料
使用单位
顺 号
机 械 名 称 规 格 及 型 号
单位
数量
固定资产原 值
使用起止日 期
使 用 台 班(小时月公里)
折 旧率 %
折 旧金 额
备 注
单位主管 财务 材料 制表
贵州省桥梁工程总企业
技术判定书
JL-J表08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编号
一、判定部件:
二、故障现象:
三、故障分析:
四、处理意见:
五、修理统计:
判定责任人
主修人
操作手
贵州省桥梁工程总企业
机械设备完好率、利用率统计表
JL-J表09
统计单位: 统计时间:自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统 计日 历天 数
设 备 完 好天 数
设 备 完好率
设 备利 用天 数
设 备 利用率
备注
主管: 审核: 统计员:
说明:1、设备完好率=设备完好天数/统计日历天数×100%
设备利用率=实际使用台班/统计日历天数×100%
2、实际使用台班=实际工作小时之和(统计日历天数)/ 8
贵州省桥梁工程总企业
JL - J表10
字第 号
固定资产调拨单
调入单位: 调拨单编号
物 资 名 称 及 规 格
成份
数 量
单 价
总 值
备 注
调拨依据:
调出单位
经办人
年 月 日
调入单位
经办人
年 月 日
JL – J 表 11
贵州省桥梁工程总企业固定资产年底盘存表
编报单位: 二○○ 年度 第 页共 页
顺号
固 定 资 产
计量单位
原 帐 面 数
盘店实存数
盈 亏 对 比
备 注
年 初 数
增 加 数
减 少 数
年 末 数
盘 盈
盘 亏
类 别
名 称
规 格
数量
金 额
数量
金 额
数量
金 额
数量
金 额
数量
金 额
数量
金 额
数量
金 额
1
2
2
4
5
6
7
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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