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共青团员章程总则第一章团员第二章团组织制度第三章团中央组织第四章团地方和军队组织第五章团基层组织第六章团干部第七章团旗、团徽、团歌、团员证第八章团经费第九章团同少年先锋队关系总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优异青年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学校,是中国共产党助手和后备军。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果断拥护中国共产党纲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关键思想为行动指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和时俱进,团结全国各族青年,为把中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发展壮大
2、,一直站在革命斗争前列,有着光荣历史。在建立新中国,确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进程中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党培养、输送了大批新生力量和工作骨干。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共青团依据党工作重心转移,紧密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开展工作,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了关键贡献,促进了青年一代健康成长。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现阶段基础任务是:坚定不移地落实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础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础标准,坚持改革开放,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接班人,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才,团结率领广大青年,
3、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主动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全方面建设小康社会、加紧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对青年教育和引导,组织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关键思想,广泛开展党基础路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社会主义道德教育,近代史、现代史教育和国情教育,民主和法制教育,增强青年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树立正确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团员还必需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努力帮助青年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发明一切文明结果,
4、抵御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腐朽思想侵蚀,不停提升青年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率领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充足调动和发挥青年主动性和发明性,组织青年参与改革开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践,促进科教兴国战略和可连续发展战略实施,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观念,掌握和利用优异科学技术,学习和适应该代管理方法,老实劳动,勇于创新,为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实现中国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建功立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充足发挥党联络青年桥梁和纽带作用,主动帮助政府管理青年事务,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同时代表和维护青年具体利益,围绕党中心任务,开展适合青年特
5、点独立活动,关心青年工作、学习和生活,切实为青年服务,向党和政府反应青年意见和要求,开展社会监督,同多种危害青少年现象作斗争,保护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高举爱国主义旗帜,果断维护和发展全国各族青年之间团结友爱,加强同香港尤其行政区青年同胞、澳门尤其行政区青年同胞、台湾青年同胞和海外青年侨胞团结,根据“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础方针,共同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完成。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维护中国独立和主权,坚持和平友好、独立自主、相互学习、平等合作、共同发展基础上,主动发展同世界各国青年组织交往和友好关系,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进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要完成现阶段
6、基础任务,必需不停加强团建设。要发扬优良传统和作风,生动活泼、富于发明性地开展工作,把共青团建设成为团结教育青年坚强关键。团建设必需落实以下基础要求:(一)坚持党基础路线不动摇。全团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关键思想和党基础路线统一思想和行动,团各项工作全部必需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必需把坚持改革开放和坚持四项基础标准统一起来,使党基础路线在团工作中得到全方面落实。(二)坚持党建带团建。把党要求落实落实到团建设之中,使团建设纳入党建设总体计划。(三)坚持优异性和群众性统一。教育、引导青年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发挥团员模范作用;广泛团结青年,和青年保持亲密联络。(四)坚持把竭诚服务青年作为
7、团一切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愈加好地吸引和凝聚青年。(五)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共青团根本组织标准。要充足发扬民主,切实保障团员民主权利。要实施正确集中,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确保团决议得到有效落实实施。(六)坚持不懈地抓好基层建设。基层组织是团一切工作基础。团领导机关要确立基层第一观念,发扬务实、求实作风,深入基层,服务基层,不停增强基层活力。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受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领导,团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受同级党委员会领导,同时受团上级组织领导。第一章团员第一条年纪在十四面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中国青年,认可团章程,愿意参与团一个组织并在其中主动工作、实施团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
8、,能够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第二条团员必需推行下列义务:(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关键思想,学习团基础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停提升为人民服务本事。(二)宣传、实施党基础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主动参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它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三)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纪律,实施团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为保
9、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四)接收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主动推行保卫祖国义务。(五)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立即反应青年意见和要求。(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更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第三条团员享受下列权利:(一)参与团相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各类活动,接收团组织教育和培训。(二)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三)在团会议和团报刊上,参与相关团工作和青年关心问题讨论,对团工作提出提议,监督、批评团领导机关和团工作人员。(四)对团决议如有不一样意见,在果断实施前提下,能够保留,而且能够向团上级组织提出。(五)参与团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会议,而且能够申辩
10、,其它团员能够为其作证和辩护。(六)向团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相关组织给以负责回复。团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全部无权剥夺团员权利。第四条接收团员必需严格推行下列手续:(一)申请入团青年应有两名团员作介绍人。(二)介绍人应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向团组织说明被介绍人思想、表现和经历。(三)要求入团青年要向支部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入团志愿书,经支部大会讨论经过和上级委员会同意,才能成为团员。被同意入团青年从支部大会经过之日起取得团籍。第五条新团员必需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誓词以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果断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团章程,实施团决议,推行团员义
11、务,严守团纪律,勤奋学习,主动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第六条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需立即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第七条对于模范推行团员义务、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保卫祖国事业中有显著成绩团员,团组织应该给以奖励。奖励分为:通报表彰,由团中央、省、市(地)、县级委员会和基层团委授予优异共青团员称号。第八条对于不实施团决议、违反团章团员,团组织应该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精神,进行批评和帮助,情节严重,给以纪律处分。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留团察看时间为六个月或十二个月。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得
12、作青年入团介绍人。留团察看期满,更正了错误,应该立即恢复其团员上述权利;坚持错误不改,应该开除团籍。第九条对团员纪律处分,必需经支部大会讨论经过,报上级委员会同意。对团员给以开除团籍处分,必需经县级委员会或被县级以上团委员会授权团基层委员会同意。第十条团组织对团员作出处分决定,必需严厉慎重,实事求是。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团员处分时,除特殊情况外,应该吸收本人参与,认真听取她意见。决定后假如本人不服,能够提出申诉,相关团组织必需负责处理或快速转递,不得扣压。第十一条团员有退团自由。团员要求退团应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汇报,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立案。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
13、费、不过团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同意。第二章团组织制度第十二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根据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统一整体。团民主集中制基础标准是:(一)团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二)团全国领导机关,是团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中央委员会。地方各级团领导机关,是同级团代表大会和它产生团委员会,团各级委员会向同级代表大会负责并汇报工作。(三)团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代表机关外,全部由选举产生。(四)团各级领导机关应该常常听取并认真处理下级组织和团员意见;团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汇报工
14、作,又要独立负责地处理自己职责范围内问题。团各级组织要使团员对团内事务有更多了解和参与。(五)团各级委员会实施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第十三条团各级委员会能够依据工作需要,设置合适工作部门。团县级以上各级委员会能够派出代表机关。在团各级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认为有必需时,经过共同研究,取得一致意见,能够调动或指派团组织责任人。第十四条团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产生,要表现选举人意志。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法。候选人产生要广泛发扬民主,候选人名单要充足酝酿讨论。能够直接采取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差额选举行法进行选举,也能够采取差额选举行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
15、等额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她人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法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团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中专职团干部调离团岗位,其委员或候补委员职务自行卸免。委员缺额由候补委员按得票多少依次递补,卸免和递补须经全会确定。第十五条团县级和县级以上委员会在必需时能够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由代表大会处理重大问题。代表会议能够增选委员会部分组员。增选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数额,不得超出该级代表大会选出委员和候补委员总数三分之一。代表会议代表名额和产生措施,由召集代表会议委员会决定。第十六条相关全团性工作,由团中央委员会作
16、出决定,统一布署。各级团组织报刊和其它宣传工具,必需宣传党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团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决议和工作任务,反应青年意见和要求。第三章团中央组织第十七条团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能够提前或延期举行。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及产生措施,由中央委员会决定。第十八条团全国代表大会职权是:(一)审查和同意中央委员会工作汇报;(二)讨论和决定全团工作方针、任务和相关重大事项;(三)修改团章程;(四)选举中央委员会。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实施全国代表大会决议,领导团全部工作。第十九条团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选举第一书记一人
17、和书记若干人,组成书记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十二个月最少举行一次。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闭会期间,书记处行使中央委员会职权。第四章团地方和军队组织第二十条团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辖市、自治州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团县(市、旗)、自治县、市辖区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团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同级党委员会和团上级委员会同意,能够提前或延期举行。第二十一条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职权是:(一)审查和同意同级委员会工作汇报;(二)讨论和决定当地域团工作任务和相关关键事项;(三)选举同级委员会;(四)选举出席上一级团代表大会代表。团地方各级委员会在
18、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实施上级团组织指示和同级团代表大会决议,领导当地方团工作,定时向上级团委员会汇报工作。第二十二条团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各该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团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十二个月最少举行一次。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常务委员会行使委员会职权。团地方各级委员会组成,必需经同级党委员会和上级团委员会同意。第二十三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团工作,是军队和武警部队政治工作一个关键组成部分。军队和武警部队中团组织在党委员会和政治机关领导下,依据团中央委员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政治部要求和指示进行工作。第五
19、章团基层组织第二十四条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小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队和其它基层单位,通常有团员三人以上,全部应该建立团基层组织。团基层组织,依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经上级团委员会同意,分别设置团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在基层委员会、总支部下建立支部。假如工作需要,在基层委员会下也能够建立总支部。在一个支部内能够分若干个小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其中大、中学校学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十二个月。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第二十五条团基层组织设置应从实际
20、出发,能够不完全和党组织和行政建制对应。适应街道小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等单位和领域特点,灵活设置团组织。第二十六条团基层组织是团工作和活动基础单位,应该充足发挥团结教育青年关键作用。它基础任务是:(一)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关键思想,学习党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二)宣传、实施党和团组织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足发挥团员模范作用,团结率领青年主动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三)教育团员和青年学习革命前辈,继承党优良传统,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树立和改
21、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新观念,自觉抵制不良倾向,果断同多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四)了解和反应团员和青年思想、要求,维护她们权益,关心她们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五)对要求入团青年进行培养教育,做好常常性发展团职员作,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六)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推行义务,保障团员权利不受侵犯,表彰优异,实施团纪律。(七)对团员进行党基础知识教育,推荐优异团员作党发展对象;发觉和培养青年中优异人才,推荐她们进入更关键生产和工作岗位。第六章团干部第二十七条团干部是团工作骨干。共青团要根据德才兼备标准,大胆选
22、拔年轻干部,保持团干部队伍年轻化优势,努力实现团干部队伍革命化、知识化和专业化,在“保留骨干、以资熟手”同时,不停为党和国家输送年轻干部。第二十八条团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团员和青年表率,模范地推行团员各项义务,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勇于发明、自觉奉献,做党放心、青年满意干部。(一)政治上要坚强。含有对应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水平,自觉实践“三个代表”关键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果断实施党基础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二)学习要刻苦。带头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知识,不停提升思想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三)工作要勤奋。有
23、强烈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索,勇于创新,知难而进,主动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努力做出实绩。(四)作风要扎实。朝气蓬勃,实事求是,发扬民主,敢想敢干,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沾染官僚习气,热心为青年服务,做青年知心好友。(五)品德要高尚。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团结同志,助人为乐,老实谦虚,清正廉洁,有自我批评精神,自觉接收团员和青年监督。第二十九条团各级组织负有帮助党管理团干部责任。要加强对团干部选拔和培养,建立正规培训制度,办好各级团校和培训班;建立和健全团干部考评制度;主动向相关党委和团委推荐下级或同级团组织责任人人选,对团干部调动提出提议。团各级组织
24、要关心团干部工作、学习、生活和休息,努力帮助她们处理实际问题,主动为她们成长和转业发明条件。对工作有显著成绩团干部,团组织应该给以表彰和奖励。第三十条团干部要认真了解党组织工作全局,主动汇报团工作情况,主动负责地发表意见,结合团工作实际,发明性地完成党组织交给任务。第七章团旗、团徽、团歌、团员证第三十一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旗面为红色,象征革命胜利;左上角缀黄色五角星,周围围绕黄色圆圈,象征中国青年一代紧密团结在中国共产党周围。团关键会议和团日活动能够使用团旗。第三十二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徽内容为团旗,齿轮,麦穗,初升太阳及其光芒,写有“中国共青团”五字绶带。它象征着共青团在马克思列宁主义
25、、毛泽东思想光辉照耀下,团结各族青年,朝着党所指导方向奋勇前进。团组织和团员应按要求使用团徽。第三十三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歌为光荣啊,中国共青团。第三十四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封面为墨绿色,象征着青春和朝气蓬勃青年运动;封面上方印有红色烫金团徽,象征着共青团是团结教育青年关键。团组织和团员应按要求管理和使用团员证。第八章团经费第三十五条团经费起源关键是:团员交纳团费、党和政府和企机关相关青少年事业专题经费、团属经济实体收益、正当社会资助和团组织其它正当收入。第三十六条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措施由中央委员会统一要求。第三十七条团属经济实体,必需认真实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为社会经济发展
26、服务,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服务,为团事业服务。第九章团同少年先锋队关系第三十八条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少年儿童群众组织,是少年儿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学校,是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预备队。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受中国共产党委托领导中国少年先锋队工作。共青团要发扬“全团带队”传统,健全少先队组织各级工作机构,支持少先队发明性地开展活动,保护和关心少年儿童成长,坚持以社会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精神教育少年儿童,引导她们听党话,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珍惜公共财物,锻炼身体,培养能力,努力成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合格人才,做共产主义事业接班人。中学共青团组织应加强对少先队员入团前培养教育,少先队组织应主动推荐优异少先队员作团发展对象。第三十九条团组织选派优异团员或聘用思想进步、作风正派、知识丰富、热爱少年儿童老师、优异人物和其它人员,担任少年先锋队教导员,并从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她们,帮助她们不停提升政治和业务水平。对有显著成绩教导员和少先队工作者,应该给以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