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前 言
12月,受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建设与环保局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承担了《阿拉善左旗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3月,规划组在前期调研、资料分析整顿后,通过组织专家讨论、多方案比较、多次修改完毕了草稿。3月29日,由阿拉善左旗建设与环保局在阿拉善左旗组织召开了方案交流讨论会。依照会议有关意见和建议,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深化细化工作,现完毕了《阿拉善左旗总体规划(—)》纲要成果。
在各阶段工作中,得到了阿拉善盟行署、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阿拉善左旗建设与环保局及各有关部门大力协助,在此深表感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5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编制背景
为适应阿拉善左旗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科学合理地进行都市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规划法》及建设部《都市规划编制办法》等关于法律、法规,编制《阿拉善左旗总体规划(—)》。
第二条 基本根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规划法》(1989年)
2、《都市规划编制办法》(1991年建设部令第14号发布)
3、《都市规划编制办法实行细则》(1995年6月8日见规字333号文发布)
4、《城乡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1994年8月15日建设部令第36号发布)
5、《县域城乡体系规划编制要点(试行)》(4月6日建村[]74号文发布)
6、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关于编制都市总体规划关于技术原则、规范。
第三条 参照资料
1、《阿拉善盟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十五”筹划和远景目的》
2、《阿拉善盟左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思路》
3、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各级政府提供有关文献
4、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有关部门提供资料及记录数据
5、《巴彦浩特都市总体规划大纲(1986-)》
6、《巴彦浩特都市总体规划(1996-)》
7、《巴彦浩特都市总体规划(-)》(未送审)
8、《巴彦浩特生态园总体规划()》
9、《巴彦浩特生态园详细规划()》
10、《阿左旗城乡发展战略规划》(5月,征求意见稿)
11、阿拉善左旗各苏木、镇政府工作报告及有关资料
12、阿拉善左旗某些苏木、镇总体规划及其他有关规划
第四条 规划指引思想
1、贯彻五个统筹原则、贯彻科学发展观,强调规划科学性、超前性及可实行性。
2、在新形势下进一步贯彻贯彻全盟集中发展战略,深刻结识巴彦浩特与各苏木镇自身优势及制约因素,制定与其特色相适应发展方向和目的。
3、紧密结合阿拉善左旗社会、经济发展实际,突出地方特色。
4、合理拟定全旗产业构造体系,在大力发展工业同步兼顾农牧民生产生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关于解决三农问题重要指引思想。
5、注重生态环境建设,保护自然景观,提高区域环境质量。结合自然环境及地区特色,坚持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力求最佳综合效益。
6、城区总体规划坚持“整体规划,分期建设;灵活布局,适应发展;突出重点,逐渐实行;结合实际,可操作性强”原则。
7、规划设计以人为本,优化都市功能,提高都市建设水平,改进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
第五条 规划重点
1、明确旗域城乡发展战略,拟定城乡体系级别构造及职能构造。
2、提出区域生态环保原则及改进办法。
3、统筹安排区域基本设施、社会公共服务设施。
4、明确巴彦浩特都市产业发展方向,拟定都市性质及规模。
5、挖掘巴彦浩特都市文化特色,调节、优化都市构造与用地布局。
6、完善各项市政基本设施规划,引导都市有序发展。
第六条 规划期限
近期:——
远期:——
远景:之后。
第七条 规划范畴
依照《都市规划编制办法》规定,结合巴彦浩特都市建设现状及远期发展需要,拟定本次总体规划分为旗域与城区两个规划层次。
旗域城乡体系规划范畴:阿拉善左旗行政辖区范畴,面积80412平方公里。
都市规划区(简称城区)范畴:西至那达慕会场以西约1.5公里,东至军分区用地以东约3.5公里,南至城区南部高岗,北至城区北部台地。总面积约98平方公里。
第二章 社会经济发展目的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规定,积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备中基本作用,以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整体推动为目的,以经济、社会、自然协调发展为途径,推动阿拉善左旗全面发展。
第八条 社会发展目的
1、通过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科学决策,加快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高城乡化水平,使城乡空间布局与自然资源配备相协调。
2、通过加快城乡建设使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按照集中发展战略,有筹划、分环节地实行移民搬迁工程,逐渐减少牧业人口,缩小城乡差距。沿贺兰山地区力求初步实现当代化,南部地区基本实现富裕型小康,西北部地区在解决温饱同步某些实现小康。
3、在生态建设和环保上有所突破,恢复和建设1390万亩天然灌木林;新增飞播林草面积677万亩;十二个园区增长防护林面积20万亩;提高贺兰山54万亩森林涵养水源功能;森林覆盖率由当前5.38%增长到20%,最大限度满足干旱荒漠区人民对生态安全需要。
4、基本设施建设基本适应大开发需求,以公路交通为重点,以铁路和机场建设为突破口,实现交通运送近期加快发展,远期高速发展目的;初步形成公用电信网、广播电视网、计算机网融合网络体系和管理机构;完毕灌区水利设施改造及电网改造。
第九条 经济发展目的
1、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运用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广开门户,大力推动招商引资工作,保持经济稳定、持续、迅速发展。缩小与全国经济发展差距。
2、经济社会构造调节获得重大进展,特色哺育一产,重点发展二产,联动增进三产,实现全面增进经济提高和构建人性化都市综合目的。
3、发挥市场经济在资源配备中基本性作用,通过市场化运作,引导产业向基本设施条件比较好、人口相对集中重点城乡集聚。
4、通过经济迅速发展,加速旗域当代化进程。力求到,生产总值达到95亿元,其中工业和服务业增长值分别达到60亿元和19亿元。,生产总值达到300亿元,其中工业增长值和服务业增长值分别达到190亿元和80亿元。
第十条 都市建设目的
在规划期内,以建设节能、高效、生态和谐型社会为目的,强化全盟政治、文化、经济、生活服务中心都市职能;大力发展绿色无污染加工业,壮大以旅游业为主导第三产业;完善都市基本设施;保护修缮都市历史文化遗迹,全面提高城区生态环境水平,将巴彦浩特建设成为国内西北边疆地区生态型宜居都市典范。
第三章 旗域城乡体系规划
阿拉善左旗旗域辽阔,地质构造复杂,地貌景观可分为贺兰山山区、阴山余脉—乌兰布和沙漠区、腾格里沙漠区和中央戈壁区四大类型,生态承载力比较低。受此影响,现状城乡体系体现出东西、南北分布不均衡,城乡首位度极高特性。
第十一条 阿拉善左旗城乡体系整体定位
1、西北干旱、半干旱地区特有城乡体系形态,西北和华北生态环境屏障重要构成某些;
2、通过口岸对外开放、与周边城乡密切联系开放式城乡体系,与蒙古国开展经贸合伙活动重要基地之一。
3、重要城乡建立在能源重化工业基本之上,是黄河中游能源重化工业基地重要构成某些。
4、首位城乡是阿拉善盟人口、政治、文化、经济活动集聚中心。
第十二条 城乡化发展战略
坚持城乡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大力推动产业和人口向生态条件比较好城乡集聚,基本实现全旗城乡化。
第十三条 城乡化发展目的
1、城乡化水平稳步提高,城乡化质量明显改进。
2、以城乡化为契机,实现中心汇集,形成以巴彦浩特为核心,以中心镇为重点布局合理、有序发展、特色鲜明城乡体系。
3、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当代化为目的,以工业化为动力,加大引资招商力度,增强重要城乡凝聚力和吸引力。
4、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提高第三产业吸纳劳动力能力,不断加快生态移民搬迁转移力度,实现城乡、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第十四条 推动城乡化办法
1、科学编制规划,推动城乡化进程。
通过科学规划增进经济发展,优化资源配制,合理运用土地,改进投资环境,协调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关系,构建合谐社会。各苏木、镇要依照旗域城乡体系规划,及时修编或调节既有城乡总体规划。
2、大力发展第二和第三产业,增进经济增长,带动城乡化水平提高。
加快工业和第三产业发展,提高城乡就业能力,实现城乡集聚优势,加快城乡化进程。
3、加强基本设施和生态建设,提高城乡化质量。
继续加大交通网络构建,完善都市供水、供电、排污、通讯、教诲、医疗等设施,大力推动生态建设,加强污水和垃圾有效解决,城乡基本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恰当超前,提高全旗城乡化发展水平。
4、哺育新经济增长极,不断为城乡化提供新动力
依照比较优势和产业基本,选取突破口,哺育新增长极,提高资本积累和内生性发展能力。提高劳动力整体素质、构建人才“高地”,发挥“后发优势”,不断为城乡化提供新动力。
5、壮大中心城乡规模,加强人口集聚
大力加强城乡集聚能力,特别是壮大中心镇规模,提高建设水平,人口在1000人如下苏木向较大镇合并,加快城乡化步伐。
第十五条 旗域总人口发展预测
全旗人口141602人,预测旗域总人口为24—27.1万人,旗域总人口为27.3—33万人。
第十六条 旗域城乡化水平
在此后一段时间内,阿拉善左旗将继续坚持集中发展战略,人口将进一步向中心都市巴彦浩特镇及几种重要城乡镇区集中,到,城乡人口比重将介于90%—95%之间。
第十七条 各苏木镇人口预测
全旗城乡人口至为21—23.75万,为23.75—29万。
表1. 阿拉善左旗各苏木/镇人口发展预测 (万人)
编号
名称
总人口
镇区人口
总人口
镇区人口
1
巴彦浩特
11—12
9.5—10
12—15
11—14
2
吉兰泰镇
2—2.5
2—2.2
2.5—2.8
2.4—2.5
3
宗別立镇
1.2—1.3
1.1—1.15
1.3—1.5
1.1—1.2
4
古拉本敖包镇
0.3—0.4
0.25—0.35
0.4—0.6
0.3—0.5
5
巴润别立镇
1—1.1
1—1.15
1.1—1.2
0.8—1
6
嘉尔嘎勒赛汉镇
1—1.3
0.8—1
1.3—1.5
1—1.25
7
温都尔勒图镇
0.5—0.6
0.45—0.5
0.6—0.7
0.5—0.55
8
乌素图镇
0.2—0.3
0.15—0.2
0.3—0.5
0.25—0.35
9
锡林高勒镇
0.8—0.9
0.6—0.8
0.9—1.0
0.8—0.9
10
敖伦布拉格镇
0.5—0.6
0.4—0.5
0.6—0.7
0.4—0.5
11
乌力吉苏木
0.2—0.3
0.15—0.2
0.3—0.35
0.25—0.3
12
银根苏木
0.1
0.08—0.1
0.1—0.15
0.05—0.1
13
巴彦诺日公苏木
0.3
0.28—0.3
0.3—0.35
0.25—0.3
14
图克木苏木
0.1
0.08—0.09
0.1—0.15
0.05—0.1
15
巴音木仁苏木
0.4
0.35—0.45
0.4—0.5
0.3—0.35
16
查干布拉格苏木
0.1
0.08—0.09
0.1—0.15
0.05—0.1
17
豪斯布尔都苏木
0.3
0.25—0.28
0.3—0.35
0.25—0.3
18
巴彦洪格日苏木
0.3
0.25—0.28
0.3—0.35
0.25—0.3
19
哈什哈苏木
0.1
0.08—0.09
0.1—0.15
0.05—0.1
20
超格图呼热苏木
0.3
0.25—0.3
0.3—0.5
0.25—0.3
21
木仁高勒苏木
0.6
0.5—0.55
0.6—0.65
0.5—0.6
22
腾格里额里斯苏木
0.5
0.45—0.5
0.8—0.9
0.7—0.8
23
通古淖尔苏木
0.2
0.15—0.17
0.1—0.15
0.05—0.1
24
乌斯太经济技术开发区
2—2.5
2—2.5
2.5—2.8
2.2—2.5
总计
24—27.1
21—23.75
27.3—33
23.75—29
第十八条 城乡体系规划原则
1、可持续发展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全旗人口、资源、环境和社会经济最佳综合效益。
2、因地制宜原则
立足阿拉善左旗发展实际,正视城乡空间分布不均衡现状,发挥各地比较优势,实行差别化发展战略。
3、集中发展原则
进一步实行集中发展战略,整合旗域力量,集中投入、集中开发,优先发展条件比较好中心城乡,提高全旗整体竞争力。
4、区域协调发展原则
建立与比邻城乡良好分工和协调关系,合理竞争。旗域内部城乡恰当合并,重点城乡优先发展。
第十九条 城乡规模级别构造规划原则
1、增强首位城乡规模,提高其在呼包银经济区中地位。
2、加强乌斯太、吉兰泰等中心城乡建设,提高中间级别城乡规模和数量,减少城乡首位度。
3、调节行政区划,对规模比较小镇或苏木进行整合,提高城乡规模和经济实力。
第二十条 苏木、镇合并原则
针对本地区“微型苏木”数量居多特点,恰当将生态环境恶劣、交通联系不便、基本设施薄弱、人口较少苏木撤销,将其人口逐渐迁至基本设施完善、发展条件较好中心镇或重点镇,被合并苏木选取原则如下:
1、生态环境恶劣,沙漠面积占60%以上,牧业人口比重80%以上,财政收入低于100万元,且财政支出远不不大于收入苏木被合并到城乡基本设施较好城乡,将其牧业人口逐渐搬迁,实现产业转移,原有聚居点改设为服务站点。
2、规模大且基本设施好镇,兼并相邻规模小且基本设施差苏木,被合并苏木远期人口在1000人如下。
3、两个规模相称苏木/镇合并,合并后非农人口在5000人以上,为新镇发展提供更大空间。
4、乌斯太经济开发区虽然属自治区级经济开发区,但由于其自身特殊经济特点,此后,必然融入本地经济,故与所在地乌素图镇合并。
第二十一条 合并方案
规划撤并苏木占现状苏木、镇总数20%,撤并后镇及苏木总数为19个。
表2. 苏木/镇撤并规划一览表
中心镇
合并状况
类型
古拉本敖包镇
木仁高勒苏木→古拉本敖包镇
③
乌斯太镇
乌素图镇→乌斯太经济技术开发区
④
敖伦布拉格镇
图克木苏木→敖伦布拉格镇
②
温都尔勒图镇
额尔克哈什哈苏木、查干布拉格苏木→温都尔勒图镇
①
腾格里额里斯镇
超图呼格热苏木→腾格里额里斯镇
③
第二十二条 城乡规模级别构造规划
规划城乡规模级别构造为:一种中心都市、四个重点镇、十一种中心镇、三个苏木构成级别有序、优势互补、整体协调城乡规模级别体系。
表3. 阿拉善左旗规划城乡级别规模构造()
级别
名称
城乡人口规模
数量(个)
城乡名称(城乡人口规模,单位:万人)
一级
城关镇
5—10万人
1
巴彦浩特
二级
重点镇
2—5万人
4
吉兰泰镇、宗別立镇、乌斯太镇、腾格里额里斯镇
三级
中心镇
1—2万人
11
巴润别立镇、古拉本敖包镇、嘉尔嘎勒赛汉镇、锡林高勒镇、腾格里额里斯镇、温都尔勒图镇、敖伦布拉格镇、巴彦木仁镇、巴彦洪格日镇、乌力吉镇、巴彦诺日公镇
四级
苏木
<1万人
3
豪斯布尔都苏木、银根苏木、通古淖尔苏木
第二十三条 规划城乡职能构造
以各苏木、镇产业现状、发展潜力为基本,以区域均衡、地区间联系互动为准绳,将阿拉善左旗城乡职能构造规划为三级单中心构造。
一级单中心城乡为巴彦浩特,综合服务范畴为阿拉善左旗全境。
二级专业城乡6处,涉及锡林高勒镇、巴彦诺日公苏木、巴润别立镇、腾格里额里斯苏木、乌斯太镇、吉兰泰镇。
三级普通城苏木、镇12处。
表4. 阿拉善左旗城乡功能定位表
一级城乡
巴彦浩特
二级城乡
锡林高勒镇、巴彦诺日公镇、巴润别立镇、腾格里额里斯镇、乌斯太镇、吉兰泰镇
三级城乡
乌力吉镇、乌力吉口岸新镇、嘉尔嘎勒赛汉镇、温都尔勒图镇、古拉本敖包镇、宗别立镇、
巴彦木仁镇、巴彦洪格日镇、敖伦布拉格镇、豪斯布尔都苏木、通古勒格淖尔苏木、银根苏木、
第二十四条 各城苏木、镇重要职能
表5. 镇/苏木功能定位一览表(撤并后)
苏木/镇
重要产业功能
巴彦浩特
盟、旗经济、政治、文化、旅游、服务中心;一级商贸旅游综合服务集散地,畜产品深加工、低能耗、无污染、环保型工业基地
锡林高勒镇
农牧业生产基地、集散地,二级商贸服务地
巴彦诺日公镇
金矿、石材开采、加工基地,农牧业生产区,二级旅游服务地
巴润别立镇
农牧业生产、加工基地、集散地,综合工业生产地,二级商贸服务地
腾格里额里斯镇
农牧业生产区、精细化工工业基地,二级旅游服务地
乌斯太镇
煤炭加工、精细化工等高载能工业基地
吉兰泰镇
盐湖开采、盐化工、盐湖生物养殖工业基地
古拉本敖包镇
农牧业生产区,煤炭开采、加工工业基地
宗别立镇
煤炭开采、加工工业基地
豪斯布尔都苏木
农牧业生产区、加工区
通古勒格淖尔苏木
农牧业生产区
乌力吉镇
边境贸易口岸,运送、物流集散地,农牧业生产区,
矿石开采、加工生产区
银根苏木
农牧业生产区、加工区
嘉尔嘎勒赛汉镇
农牧业生产区
温都尔勒图镇
农牧业生产区、盐湖开采、精细化工工业生产地,畜牧业生产区
巴彦木仁镇
农牧业生产区、加工区
巴彦洪格日镇
农牧业生产区
敖伦布拉格镇
农牧业生产区、加工区、集散地
第二十五条 工业产业体系规划
工业产业体系规划为“一带三区”:
1、“一带” : 古拉本-宗别立-乌斯太
东部煤炭加工工业基地,主导产业:煤炭深加工:洗煤、选煤;新型煤化工:煤炭直接、间接液化,新技术煤炭气化,低硫、低灰优质炼焦,煤气化合成等。
2、“三区” :
吉兰泰镇——北部盐化工基地,产业方向:盐、盐化工、盐湖生物。
腾格里额里斯苏木-查干布拉格苏木——南部精细化工基地,产业方向:硫化碱及下游产品(燃料、饲料添加剂等),盐化工。
巴彦诺日公苏木-乌力吉镇——矿产开采加工基地,产业方向:金矿开采、加工,建材(石材、水泥)开采、加工。
第二十六条 产业集聚与产业链延伸
1、农副产品深加工
(1)产业发展目的:突出地方特色,产品精细化、多样化,尽快提高国内市场份额,开拓国际市场。
(2)重要发展方向:
a、食品加工类:肉、奶产品综合加工、蔬菜综合加工、玉米等粮料综合加工
重要加工基地:敖伦布拉格镇、锡林高勒镇、巴润别立镇
b、家居用品类:羊绒、驼绒产品精加工——衣料、装饰品等
重要加工基地:巴彦浩特、敖伦布拉格镇、豪斯布尔都苏木
c、特色产品类:沙生植物综合加工——观赏性植物栽培、食品、饮品、营养品等
重要加工基地:巴彦浩特、图克木苏木、通古勒格淖尔苏木
2、盐化工
(1)产业发展目的:保持研发活力,生产生态化、节能化,产品多样化、功能化,扩大国内市场占有率。
(2)重要发展方向:
a、盐、盐化工、盐湖生物
重要加工地:吉兰泰镇、乌斯太镇、查汉布拉格苏木
b、硫化碱及下游产品(燃料、饲料添加剂等)
重要加工地:腾格里额里斯苏木
c、设备和工艺改进
3、煤炭加工
(1)产业发展目的:发展干净煤技术,推动煤炭深加工和新型煤化工。
(2)重要发展方向:
a、煤炭深加工:洗煤、选煤
重要加工地:宗别立镇、古拉本镇
b、新型煤化工:煤炭直接、间接液化,新技术煤炭气化,低硫、低灰优质炼焦,煤气化合成
重要加工地:乌斯太镇
第二十七条 旅游服务体系规划
1、重要服务基地:
一级服务基地——巴彦浩特
作为一级服务地,服务阿拉善左旗全境同步,作为中部旅游区重要服务地,提供餐饮、交通、医疗、通讯、商贸等综合服务。
二级服务地——巴彦诺日公苏木、腾格里额里斯苏木、敖伦布拉格镇
分别作为北部和南部旅游区重要服务地,提供简朴餐饮、交通、医疗、通讯等服务
2、接待能力
依照—阿左旗接待游客人数增长状况,预测规划期内接待游客人数:68.2万人,744万人。
3重要旅游线路:
(1)外部到达路线:
各地 —— 银川——巴彦浩特
(宁夏)——中卫 ——腾格里额里斯苏木
(蒙古国)——乌力吉镇
(乌海)——敖伦布拉格镇
(2)旗内重要游线:
巴彦浩特(定远营)——巴润别立镇(南寺)——贺兰山自然风光区(雪岭子)
巴彦浩特(定远营)——木仁高勒(北寺)——吉兰泰镇(盐湖旅游区)
腾格里额里斯苏木(通湖旅游区)——超格图呼热(月亮湖)
巴彦诺日公苏木(哈布茨盖奇石沟探险旅游区)——乌力吉镇(口岸旅游区)
第二十八条 空间构造规划指引思想
1、抓住机遇,积级融入地区级经济带。
解决好与周边都市关系,有效运用资源,以国家西部大开发和紧邻陇海—兰新经济带为契机,以地区资源开发和产业布局调节为突破口,以基本设施建设为动力,推动旗域整体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融入呼包银城乡体系。
2、强化中心,集聚发展
走集中发展之路。从城乡体系个性特性出发,紧密结合地区实际,充分发挥优势,集中发展基本设施条件较好中心镇。
3、点轴结合,形成网络化城乡空间构造
形成以各级苏木、镇为节点,以各级交通网络为轴线“点一轴”构造系统。
4、盟、旗城乡体系空间布局一体化
随着与银川、阿拉善右旗、额齐纳旗地区旗域性交通网络完善,阿拉善盟将形成以巴彦浩特为核心,道路交通系统和城乡系统互动网络化城乡空间构造。
第二十九条 城乡体系空间布局
至规划期末,全旗形成一核心、三个增长中心、二级发展轴城乡空间布局。
1、一核心:巴彦浩特。盟、旗政治、文化中心,具备强大对外延伸和对内辐射能力中心都市。
2、三个增长中心:吉兰泰镇、乌斯太镇、腾格里额里斯镇分别为北部、东部、南部三个经济产业集中地,起着带动全旗经济增长作用。
3、二级重要城乡发展轴:
北部城乡发展轴:吉兰泰-巴彦诺日公-乌力吉,依托省道218,是全旗重要盐化工产业走廊。
东部城乡发展轴:古拉本-宗别立-乌斯太,依托314省道,形成煤化工、能源化工经济走廊,是连接乌海重要通道。
南部城乡发展轴:巴润别立-嘉尔嘎勒赛汉-腾格里额里斯-温都尔勒图。
第三十条 各级城乡中发展重点
1、一级城乡:巴彦浩特
巴彦浩特作为旗域单中心城乡,不但是三级政府所在地,也是商贸、文化交流中心和一级旅游服务地。
2、二级城乡:乌斯太镇
依托乌斯太经济开发区,以煤炭工业为核心,综合发展盐化工、硅铁、建材等工业。
3、三级城乡:乌力吉镇
运用口岸条件,不断发展物流业和口岸商贸、旅游业,逐渐发展成为以服务为中心三级中心城乡。
第三十一条 重点发展中心城乡
巴彦浩特为盟、旗政治、文化中心,具备强大对外延伸和对内辐射能力中心都市。
吉兰泰镇、乌斯太镇、腾格里额里斯镇分别为北部、东部、南部三个经济产业集中地,起着带动全旗经济增长作用。
第三十二条 旗域综合交通规划目的
1、近期基本建成和周边地区连通迅速直达、高效集散公路交通网络,公路级别整体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公路总里程实现翻一番目的。道路运送实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形成干线畅达、支线发达公路网络。
2、远期实现“二纵、二横、二联、三专、七大出口”路网规划,形成以巴彦浩特为中心,东西相连、南北贯通、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安全畅通公路交通运送网络。
3、在实行路网规划同步,在人口密集、经济较发达地区进行村村通公路建设;大力推动临哈铁路实行。到基本建成与国民经济和城乡发展相适应并适度超前、迅速、安全、先进、高效交通运送体系。
第三十三条 旗域综合交通规划原则
坚持重点突出、科学规划,以实行路网骨架规划为重点,集中力量抓好公路干线及铁路干线建设。规划近、中期内,完毕临哈、临策铁路等建设项目;加速巴彦浩特到银川公路改造及穿山公路修建,北部完毕临哈公路修建,完善区内公路干线网,加强乡村公路建设。
第三十四条 旗域交通体系规划
1、航空运送
阿拉善左旗境内没有机场,航空运送通过比邻都市银川河东机场和乌海市乌海机场实现。阿拉善左旗到河东机场陆路约1.5小时,到乌海机场约2.5小时。
对筹划拟建支线机场可行性应加快论证,力求实现。
2、铁路交通
在对现状乌吉线、平汝线、干武线充分运用前提下,进行如下工程建设:
临河至策克铁路工程:起点为临河,路过杭锦后旗、图克木、希尼乌苏、乌兰苏海、伊克乌苏、天鹅湖,终点为策克口岸。全长665公里,按国家铁路一级原则建设。
希尼乌苏至吉兰泰支线工程:从临河至策克铁路上希尼乌苏站接轨,终点为吉兰泰。全长149.5公里,按地方铁路一级原则建设。
3、公路交通
在完善巴吉公路、吉希公路、长头公路、巴锡公路各项设施建设同步,加快如下工程建设:
(1)新建公路
二纵:临哈线(五原—乌力吉)段、吉兰泰—巴彦木仁—碱柜,按三级以上公路原则建设。
二横:新建乌达—巴彦浩特公路,改建银川—巴彦浩特公路,按一级公路原则建设;
二联:建设以巴彦浩特为中心,辐射连接六大工业园区、六大农业园区公路。
三专:提高迎水桥—查汉池盐场、朝阳路、巴彦浩特—通古淖尔专线公路级别。
(2)建设七大对外出口
新建、改建和提高出口公路级别,加大力度建设以银川—樊家营—巴彦浩特、宁夏中卫—阿左旗长流水、二道岭—汝箕沟、吉兰泰—磴口、温都尔图—西滩—景泰、栾井滩—照壁山、栾井滩—青铜峡出口大通道。
第三十五条 旗域给水工程规划
1、重要城乡用水量预测
依照阿拉善左旗现状用水实际状况和阿左旗工、农业发展状况,考虑到各重要城乡城乡性质及用水特点,参照同类城乡用水原则拟定用水量。、人均日用水量分别为350升/人•日、450升/人•日,日变化系数取1.2。各城乡用水量预测见表6。
表6. 、重要城乡镇区用水量预测
重要城乡
年份
(年)
用水人口
(万人)
平均日
(万立方米/日)
最高日
(万立方米/日)
年用水量
(万立方米)
巴彦浩特
8
2.8
3.36
1022
10
3.5
4.2
1277.5
腾格里额里斯镇
0.5
0.175
0.21
63.875
0.8
0.28
0.336
102.2
吉兰泰镇
2.2
0.77
0.924
281.05
2.5
0.875
1.05
319.375
乌斯太镇
2.2
0.77
0.924
281.05
2.9
1.015
1.218
370.475
乌力吉镇
0.5
0.175
0.21
63.875
0.8
0.28
0.336
102.2
2、水资源规划
加大对水利工程设施投入,加快建设蓄、引、提及引黄工程等骨干水源工程。
推广节水技术,发展节水型产业。重点强调农业节水,完善灌溉计量手段,逐渐以喷灌、滴灌、渗灌等代替大水漫灌。
在水资源严重短缺城乡,要依照水资源条件,控制城乡人口规模,调节产业布局,迁出用水大户。
加强对污水资源化研究,提高水资源重复运用率。
严格限制超采地区地下水开采,采用回灌技术,增长地下水蕴藏含量。
划定水源地保护范畴,采用有效办法,防止水源地水资源污染和无序开采。
第三十六条 旗域排水工程规划
1、排水体制选取
规划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污水、雨水分别通过各自排水系统分别排放,新建城乡污水管网系统及污水解决厂。
工业废水、医院污水应在本单位解决达到排放原则后,方可排入市政管道进入污水解决厂。
原则上采用重力自流排水,某些低洼地段应恰当垫高以满足排水规定。
2、排水规划原则
(1)充分运用现状排水设施,对规划区范畴内排水进行统一规划。
(2)依照现状排水状况,结合远期发展需求,合理预测排水规模。
(3)解决好城乡工业、生活、农业不同用水需要,合理安排运用水资源。
(4)依照城乡总体布局和都市发展用地状况,合理选取水厂、污水厂位置。
第三十七条 旗域电力工程规划
依照阿拉善左旗地方特点及远期发展规定,拟定以风力发电应作为全旗供电重要电源。
针对风源、风强、风频、风速实际状况,进行风场测定,规划大型风力发电场。以阵列机群发电,形成10万kW以上规模。
风力发电场重要建设在巴镇及贺兰山地区、巴润别立、宗别立、乌斯太镇、巴彦诺日公、吉兰太、嘉尔格勒赛汉镇、腾格里等地区。增长贺兰山风力发电厂容量,容量达到100万KW,总投资80亿元;重要项目有:
在乌斯太地区兴建风力发电厂2座,总容量为200万KW,总投资160亿元;
在宗别立地区兴建风力发电厂3座,容量为200万KW,总投资160亿元;
在巴彦诺日公地区兴建风力发电厂1座,容量为100万KW,总投资80亿元;
在巴润别立地区兴建风力发电厂1座,容量为100万KW,总投资80亿元;
在腾格里地区兴建风力发电厂2座,容量为100万KW,总投资80亿元。
在巴镇地区兴建风力发电厂2座,容量为100万KW,总投资80亿元。
在巴润别立地区兴建风力发电厂1座,容量为100万KW,总投资80亿元。
第三十八条 旗域电信工程规划
1、阿盟通信分公司所属分局6个:巴彦浩特地区二分局(新华街)、三分局(土尔扈特南路)、吉兰泰分局(吉兰泰镇)、腰坝支局(腰坝镇)、宗别立支局(宗别立镇)、古拉本支局(古拉本一矿、二矿)
2、巴彦浩特至吉兰泰、腰坝镇、宗别立镇、古拉本敖包镇均为光缆传播;三分局至其他方向长途传播方式也为光缆传播。
3、阿拉善左旗范畴内微波站点有:二分局——锡林高勒、吉兰泰——豪社、孪井滩——敖包图、吉兰泰——察哈尔、二分局——银川、孪井滩——银盘水、孪井滩——腾格里
拟建吉兰泰、乌斯太、古拉本、宗别立、栾井滩光纤城域网工程。
规划完善沿途本地光缆传播工程,完毕沿铁路、公路沿线基站光缆引接。
第三十九条 旗域环保规划
1、环境污染控制
(1)水环境污染控制
饮用水源水道,除划定水源保护区进行保护外,两岸还必要设立绿化隔离带,保证水源水质原则和卫生防护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原则》(GB5749—85)各项规定。
加快工业废水,特别是重点废水治理工程建设,使废水解决率达100%。工业废水治理要与节约用水和提高工业用水重复运用率相结合,把废水排放减少到最低点。
加强都市污水解决厂、市政污水管网等基本设施建设,禁止污水未经解决直接排放。实行污水统一解决,经达标后排入水体或重复运用。
(2)大气环境污染控制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法规条例,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调节燃料构造。近期对使用燃煤、燃油作燃料工业公司必要采用消烟除尘脱硫技术。远期改为天然气等清洁燃料,减少烟尘废气排放量。
加强对大气污染物排放大户监管。加大限制公司使用自发电力度,逐渐改自发电为使用电网电。
加强城乡绿化和生态保护,充分运用植被对烟尘、粉尘阻挡、过滤和吸取作用。
(3)噪声环境污染控制
结合各苏木、镇总体规划,整顿用地功能混乱局面,搞好各类用地特别是工业和居住用地区别,利于噪声控制和监督管理。
结合旧城改造,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设立绿化隔离带,有效制止工业噪声。
对居民区周边建筑施工实行严格时间控制,不准或限制使用噪声大施工办法或机械。
对交通噪声采用控制办法。进入都市所有车辆,不得随意鸣笛,在居住区、文教区、政府办公区及公园一带禁止使用喇叭。此外履行机动车安装消音器设备,逐渐裁减高噪声车辆。
加强都市迅速路、都市干道两旁绿化隔离带建设。
完善城乡市政设施建设,取消各部门、私人小型发电机、抽水泵等,消除噪声污染源。
(4)固体废弃物控制
各苏木、镇统一规划废弃物解决中心,对危险废弃物实行集中解决,做到当年无堆积量。至无害化解决率达到100%。普通工业废弃物经综合运用解决后运往垃圾场集中解决。
2、环境质量分区及环境目的
(1)一级保护区
涉及自然环保区和风景名胜区,涉及贺兰山天然次生森林、农业开发区及人工种植林区,该区环境目的为国家空气质量一级原则。
(2)二级环保区
涉及城乡规划中拟定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普通工业区和农村地。这些地区执行国家空气质量二级原则,有条件地区力求达到一级原则。噪音原则按国家城乡噪声原则“一类混合区”原则控制,噪音等效声级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重要道路两侧按国家“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原则”控制,噪声等效声级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
(3)准二级环保区
涉及各类工业区,该区环境目的为准二级原则。噪音原则按照国家“集中工业区”噪音原则控制,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3、清洁能源开发与运用
充分运用旗域丰富风能与光能资源优势,积极发展风力发电,居民生活和工业生产逐渐以电代替煤。在较为分散城乡可推广使用太阳能技术。
4、生态保护目的
按照“退七进一、有限治理、依山设防、前缘控制、重点保护、全面恢复”生态环境建设框架,环贺兰山经济带依次建立四道绿色屏障和十二个绿洲:
1、沿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立第一道绿色屏障。
2、沿境内85公里黄河西岸以飞播林草、人工造林为主建立第二道绿色屏障。
3、在腾格里沙漠东南缘、乌兰布和沙漠东缘建立以飞播牧草为主第三道绿色屏障。
4、在腾格里沙漠、东阿拉善两个自治区级灌木林保护区建立第四道绿色屏障。在构建四道屏障同步,将点缀在其间十二个农业园区建成防护作用较强绿洲,最大限度满足全旗人民生产生活对生态需要。
5、生态保护办法
对当前实行生态建设项目,要区别性质,分类别、分部门进行整合。健全各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建立生态建设责任追究制度。
切实加强对已经实行各类生态建设项目监督检查,改进监测手段,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在已有生态建设监测系统基本上,加强监测系统整合,逐渐形成有分有合、各有侧重、互相衔接监测体系,为生态建设提供权威、动态监测报告。
第四十条 旗域开发引导和管制
全旗划分为城乡建设发展区和城乡建设控制区两类,采用不同办法,对开发建设活动进行有效引导和管制,增进城乡体系健康、有序发展,增进人口、经济、资源和环境相协调。
1、城乡建设发展区开发引导
城乡建设发展区是全区城乡建设发展重要地区空间,涉及城乡群发展区、城乡点轴发展区、城乡点状发展区、城乡开发区、城乡建设区等不同类型。组织和引导各类发展区城乡建设按照相应规则,积极合理地进行城乡开发建设活动,增进人口和产业要素汇集,集约化发展,提高空间资源运用效率。
2、城乡建设控制区开发管制
城乡建设控制区是指城乡建设发展区以外,为保证农业生产、生态工程建设、环境景观保护、水源开发运用空间,必要对城乡开发建设活动进行管制和限定地区,涉及:
(1)农业生产区
以农业经济生产为主,兼营林、牧、副、渔和果菜广大农业地区。严格贯彻执行保护耕地基本国策,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加强农田林网化工程建设,强化农业生产区环保,禁止污染农业经营开发活动。各苏木、镇建设用地占农业生产用地比例应控制在3%如下。
(2)林业、草场生产区
贺兰山天然林区和各类天然草场。重点保护既有植被,加强植树造林,恢复草场产草率,对生态环境较脆弱草场实行退牧还草政策。有旅游度假功能森林公园,房屋建设开发用地应低于总用地1%;非旅游观光林草生态区,房屋建设开发用地控制在总用地0.1%如下。
(3)自然保护区
禁止在保护区内和附近兴建工厂和污染型设施,严格控制在保护区内开展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保护区内村庄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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