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告知中价协0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专业委员会:为了加强行业自律,提高工程造价征询成果质量,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办法和深度规定,我协会组织关于单位编制了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编号为CECA/GC3-,现予以发布,自8月1日起试行。本规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筹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七年七月二十日目 录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3.1 普通原则3.2 结算编制文献构成3.3 结算审查文献构成4 工程结算编制4.1 编制根据4.2 编制规定4.3 编制程序4.
2、4 编制办法4.5 编制内容4.6 编制时效4.7 编制成果文献形式5 工程结算审查5.1 审查根据5.2 审查规定5.3 审查程序5.4 审查办法5.5 审查内容5.6 审查时效5.7 审查成果文献形式6 质量和档案管理6.1 质量管理6.2 档案管理附件A 工程结算编制参照格式附件B 工程结算审查书参照格式本规程用词阐明附:条文阐明 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结算文献编制和审查,提高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制和审查成果质量,特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合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制和审查。1.0.3 从事建设项目工程结算活动工程造价征询单位应具备相应工程造价征询单位
3、资质,工程造价征询单位必要配备相应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工程结算编制和审查实行造价员和注册造价工程师订立负责制。1.0.4 承担工程结算编制或审查工程造价征询单位必要与委托人订立书面征询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委托标、时限、双方权利义务、责任等条款。1.0.5 工程造价征询单位和专业人员不得接受同一项目工程结算编制与结算审查委托。1.0.6 工程结算编制或审查应以工程发承包合同为根据,并遵循合法、独立、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1.0.7 工程结算编制或审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关于强制性规范规定。2 术语2.0.1 工程结算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专业工程施工已竣工、结束、中断,经发包
4、人或关于机构验收合格且点交后,按照施工发承包合同商定,由承包人在原合同价格基本上编制调节价格并提交发包人审核确认后过程价格。它是表达该工程最后工程造价和结算工程价款根据经济文献,涉及:竣工结算、分阶段结算、专业分包结算和合同中断结算。2.0.2 竣工结算建设项目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对所完毕建设项目进行全面工程结算。2.0.3 分阶段结算在订立施工发承包合同中,按工程特性划分为不同阶段实行和结算。该阶段合同工作内容已完毕,经发包人或关于机构中间验收合格后,由承包人在原合同分阶段价格基本上编制调节价格并提交发包人审核签认工程价格,它是表达该工程不同阶段造价和工程价款结算根据工程中间结算文献。2.0
5、.4 专业分包结算在订立施工发承包合同或由发包人直接订立分包工程合同中,按工程专业特性分类实行分包和结算。分包合同工作内容已完毕,经总包人、发包人或关于机构对专业内容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商定,由分包人在原合同价格基本上编制调节价格并提交总包人、发包人审核签认工程价格,它是表达该专业分包工程造价和工程价款结算根据工程分包结算文献。2.0.5 合同中断结算工程实行过程中合同中断,对施工承发包合同中已完毕且经验收合格工程内容,经发包人、总包人或关于机构点交后,由承包人在原合同价格或合同商定定价条款,参照关于计价规定编制合同中断价格,提交发包人或总包人审核签认工程价格。它是表达该工程合同中断后已完毕工
6、程内容造价和工程价款结算根据工程经济文献。2.0.6 工程造价征询单位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造价征询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承担民事责任,专门从事工程造价征询服务活动单位。2.0.7 工程造价征询专业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征询服务活动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或关于专业人员。2.0.8 结算编制和审查委托人委托她人编制工程结算总包人或分包人;委托她人审查工程结算发包人或投资人。2.0.9 结算编制和审查受托人接受结算编制人或结算审查人委托,承担结算编制或结算审查工程造价征询单位。2.0.10 结算编制和审查内部审核制度结算编制或审查受托人在编制或审查结算时,由工程造价征询单位从事该项目工作编制人、
7、校对人和审核人分别签名盖章确认,以保障征询服务成果文献质量而建立内部审核制度。2.0.11 结算审核对比表在结算审查时,按照结算内容,分列出工程子目序号、项目编码或定额编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合价、总价和核增核减等内容,与结算内容进行比对,全面、真实反映结算审查状况表格。2.0.12 结算审定订立表工程造价结算审查完毕后,由结算审查委托人、结算编制人和结算审查受托人以及建设单位共同签字盖章,正式拟定最后具备法律效力工程结算文献。3 基本规定3.1 普通原则3.1.1 工程造价征询单位应以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工程征询服务合同。3.1.2 在结算编制和结算审查中,工程造
8、价征询单位和工程造价征询专业人员必要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实事求是、诚实信用和客观公正原则。回绝任何一方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德、影响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公共利益规定。3.1.3 结算编制应当遵循承发包双方在建设活动中平等和责、权、利对等原则;结算审查应当遵循维护国家利益、发包人和承包人合法权益原则。造价征询单位和造价征询专业人员应以遵守职业道德为准则,不受干扰,公正、独立开展征询服务工作。3.1.4 工程结算应按施工发承包合同商定,完整、精确地调节和反映影响工程价款变化各项真实内容。3.1.5 工程结算编制禁止巧立名录、弄虚作假、高估冒算,工程结算审查禁止滥用职权、营私
9、舞弊或提供虚假结算审查报告。3.1.6 承担工程结算编制或工程结算审查征询服务受托人,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完毕工程造价征询服务合同商定范畴内工程结算编制和审查工作。3.1.7 工程造价征询单位承担工程结算编制,其成果文献普通应得到委托人承认。3.1.8 工程造价征询单位承担工程结算审查,其成果文献普通应得到审查委托人、结算编制人和结算审查受托人以及建设单位共同承认,并订立“结算审定订立表”。确因非常因素不能共同订立时,工程造价征询单位应单独出具成果文献,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2 结算编制文献构成3.2.1 工程结算文献普通由工程结算汇总表、单项工程结算汇总表、单位工程结算汇总表和分某些项(
10、办法、其她、零星)工程结算表及结算编制阐明等构成。3.2.2 工程结算汇总表、单项工程结算汇总表、单位工程结算汇总表应当按表格所规定内容详细编制。3.2.3 工程结算编制阐明可依照委托工程实际状况,以单位工程、单项工程或建设项目为对象进行编制,并应阐明如下内容:1 工程概况2 编制范畴3 编制根据4 编制办法5 关于材料、设备、参数和费用阐明6 其她关于问题阐明3.2.4 工程结算文献提交时,受托人应当同步提供与工程结算有关附件,涉及所根据发承包合同调价条款、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材料及设备定价单、调价后单价分析表等与工程结算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3.3 结算审查文献构成3.3.1 工程结算审查文
11、献普通由工程结算审查报告、结算审定订立表、工程结算审查汇总对比表、分某些项(办法、其她、零星)工程结算审核对比表以及结算内容审查阐明等构成。3.3.2 工程结算审查报告可依照该委托工程项目实际状况,以单位工程、单项工程或建设项目为对象进行编制,并应阐明如下内容:1 概述2 审查范畴;3 审查原则;4 审查根据;5 审查办法;6 审查程序;7 审查成果;8 重要问题;9 关于建议。3.3.3 结算审定订立表由结算审查受托人填制,并由结算审查委托单位、结算编制人和结算审查受托人签字盖章。当结算审查委托人与建设单位不一致时,按工程造价征询合同规定或结算审查委托人规定,拟定与否增长建设单位在结算审定订
12、立表上签字盖章。3.3.4 工程结算审查汇总对比表、单项工程结算审查汇总对比表、单位工程结算审查汇总对比表应当按表格所规定内容详细编制。3.3.5 结算内容审查阐明应阐述如下内容:1 重要工程子目调节阐明;2 工程数量增减变化较大阐明;3 子目单价、材料、设备、参数和费用有重大变化阐明;4 其她关于问题阐明。4 工程结算编制4.1 编制根据4.1.1 国家关于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司法解释。4.1.2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关于部门发布工程造价计价原则、计价办法、关于规定及有关解释。4.1.3 施工发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补充合同,关于材料、设备采购合同。4.1
13、.4 招投标文献,涉及招标答疑文献、投标承诺、中标报价书及其构成内容。4.1.5 工程竣工图或施工图、施工图会审记录,经批准施工组织设计,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有关会议纪要。4.1.6 经批准开、竣工报告或停工、复工报告。4.1.7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或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及价格信息、调价规定等。4.1.8 工程预算书。4.1.9 影响工程造价有关资料。4.1.10 结算编制委托合同。 4.2 编制规定4.2.1 工程结算普通通过发包人或关于单位验收合格且点交后方可进行。4.2.2 工程结算应以施工发承包合同为基本,按合同商定工程价款调节方式对原合同价款进行调节。4.2.3 工程结
14、算应核查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工程资料合法性、有效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对有疑义工程实体项目,应视现场条件和实际需要核查隐蔽工程。4.2.4 建设项目由各种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构成,应按建设项目划分原则规定,将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汇总,编制相应工程结算书,并撰写编制阐明。4.2.5 实行分阶段结算工程,应将各阶段工程结算汇总,编制工程结算书,并撰写编制阐明。4.2.6 实行专业分包结算工程,应将各专业分包结算汇总在相应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结算内,并撰写编制阐明。4.2.7 工程结算编制应采用书面形式,由电子文本规定应一并报送与书面形式内容一致电子版本。4.2.8 工程结算应严格按工程结算编制程
15、序进行编制,做到程序化、规范化、结算资料必要完整。 4.3 编制程序4.3.1 工程结算应按准备、编制和定稿三个工作阶段进行,并实行编制人、校对人和审核人分别签名盖章确认内部审核制度。4.3.2 结算编制准备阶段1 收集与工程结算编制有关原始资料;2 熟悉工程结算资料内容,进行分类、归纳、整顿;3 召集有关单位或部门关于人员参加工程结算预备会议,对结算内容和结算资料进行核对与充实完善;4 收集建设期内影响合同价格法律和政策性文献。4.3.3 结算编制阶段1 依照竣工图及施工图以及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现场踏勘,对需要调节工程项目进行观测、对照、必要现场实测和计算,做好书面或影像记录;2 按既定工程量
16、计算规则计算需调节分某些项、施工办法或其她项目工程量;3 按招标文献、施工发承包合同规定计价原则和计价办法对分某些项、施工办法或其她项目进行计价;4 对于工程量清单或定额缺项以及采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应依照施工过程中合理消耗和市场价格,编制综合单价或单位估价分析表;5 工程索赔应按合同商定索赔解决原则、程序和计算办法,提出索赔费用,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根据;6 汇总计算工程费用,涉及编制分某些项费、施工办法项目费、其她项目费、零星工作项目费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等表格,初步拟定工程结算价格;7 编写编制阐明;8 计算重要技术经济指标;9 提交结算编制初步成果文献待校对、审核。4.
17、3.4 结算编制定稿阶段1 由结算编制受托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对初步成果文献进行检查、校对;2 由结算编制受托人单位主管负责人审核批准;3 在合同商定期限内,向委托人提交经编制人、校对人、审核人和受托人单位盖章确认正式结算编制文献。 4.4 编制办法4.4.1 工程结算编制应区别施工发承包合同类型,采用相应编制办法。1 采用总价合同,应在合同价基本上对设计变更、工程洽商以及工程索赔等合同商定可以调节内容进行调节;2 采用单价合同,应计算或核定竣工图或施工图以内各个分某些项工程量,根据合同商定方式拟定分某些项工程项目价格,并对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施工办法以及工程索赔等内容进行调节;3 采用成本加酬金
18、合同,应根据合同商定办法计算各个分某些项工程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施工办法等内容工程成本,并计算酬金及关于税费。4.4.2 工程结算中涉及工程单价调节时,应当遵循如下原则:1 合同中已有合用于变更工程、新增工程单价,按已有单价结算;2 合同中有类似变更工程、新增工程单价,可以参照类似单价作为结算根据;3 合同中没有合用或类似变更工程、新增工程单价,结算编制受托人可商洽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恰当价格,经对方确认后作为结算根据。4.4.3 工程结算编制中涉及工程单价应按合同规定分别采用综合单价或工料单价。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项目应采用综合单价;定额计价工程项目可采用工料单价。1 综合单价。把分某些项工
19、程单价综合成全费用单价,其内容涉及直接费(直接工程费和办法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经综共计算后生成。各分项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合价汇总后,生成工程结算价。2 工料单价。把分某些项工程量乘以单价形成直接工程费,加上按规定原则计算办法费,构成直接费。直接工程费由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及其相应价格拟定。直接费汇总后另计算间接费、利润、税金,生成工程结算价。 4.5 编制内容4.5.1 工程结算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应涉及:1 工程项目所有分某些项工程量,以及实行工程项目采用办法项目工程量;为完毕所有工程量并按规定计算人工费、材料费和设备费、机械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2 分某些项和办法项目以外其她项目所
20、需计算各项费用。4.5.2 工程结算采用定额计价应涉及:套用定额分某些项工程量、办法项目工程量和其她项目,以及为完毕所有工程量和其她项目并按规定计算人工费、材料费和设备费、机械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4.5.3 采用工程量清单或定额计价工程结算还应涉及:1 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费用;2 索赔费用;3 合同商定其她费用。 4.6 编制时效4.6.1 结算编制受托人应与委托人在征询服务委托合同内商定结算编制工作所需时间,并在商定期限内完毕工程结算编制工作。4.6.2 合同未作商定或商定不明,结算编制受托人应参照本规程5.6.2条结算审查时效关于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完毕工程结算编制工作。4.6.3 结算编
21、制受托人未在合同商定或规定期限内完毕,且无合法理由延期,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7 编制成果文献形式4.7.1 工程结算成果文献形式1 工程结算书封面,涉及工程名称、编制单位和印章、日期等;2 订立页,涉及工程名称、编制人、审核人、审定人姓名和执业(从业)印章、单位负责人印章(或签字)等;3 目录;4 工程结算编制阐明;5 工程结算有关表式;6 必要附件。4.7.2 工程结算有关表式1 工程结算汇总表;2 单项工程结算汇总表;3 单位工程结算汇总表;4 分某些项(办法、其她、零星)结算汇总表;5 必要有关表格。4.7.3 结算编制受托人应向结算编制委托人及时递交完整工程结算成果文献。5 工程结
22、算审查5.1 审查根据5.1.1 工程结算审查委托合同和完整、有效工程结算文献。5.1.2 国家关于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司法解释。5.1.3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关于部门发布工程造价计价原则、计价办法、关于规定及有关解释。5.1.4 施工发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补充合同,关于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招投标文献,涉及招标答疑文献、投标承诺、中标报价书及其构成内容。5.1.5 工程竣工图或施工图、施工图会审记录,经批准施工组织设计,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有关会议纪要。5.1.6 经批准开、竣工报告或停、复工报告。5.1.7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或工程预算定额
23、、费用定额及价格信息、调价规定等。5.1.8 工程结算审查其她专项规定。5.1.9 影响工程造价其她有关资料。 5.2 审查规定5.2.1 禁止采用抽样审查、重点审查、分析对比审查和经验审查办法,避免审查疏漏现象发生。5.2.2 应审查结算文献和与结算关于资料完整性和符合性。5.2.3 按施工发承包合同商定计价原则或计价办法进行审查。5.2.4 对合同未作商定或商定不明,可参照订立合同步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计价原则进行审查。5.2.5 对工程结算内多计、重列项目应予以扣减,对少计、漏项项目应予以调增。5.2.6 对工程结算与设计图纸或事实不符内容,应在掌握工程事实和真实状况基本上进行调节。
24、工程造价征询单位在工程结算审查时发现工程结算与设计图纸或事实不符内容应约请各方履行完善确认手续。5.2.7 对由总承包人分包工程结算,其内容与总承包合同重要条款不相符,应按总承包合同商定原则进行审查。5.2.8 工程结算审查文献应采用书面形式,有电子文本规定应采用与书面形式内容一致电子版本。5.2.9 结算审查编制人、校对人和审核人不得由同一人担任。5.2.10 结算审查受托人与被审查项目发承包双方有利害关系,也许影响公正,应予以回避。 5.3 审查程序5.3.1 工程结算审查应按准备、审查和审定三个工作阶段进行,并实行编制人、校对人和审核人分别签名盖章确认内部审核制度。5.3.2 结算审查准
25、备阶段1 审查工程结算手续完备性、资料内容完整性,对不符合规定应退回限时补正;2 审查计价根据及资料与工程结算有关性、有效性;3 熟悉招投标文献、工程发承包合同、重要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及有关文献;4 熟悉竣工图纸或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概况,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工程索赔状况等。5.3.3 结算审查阶段1 审查结算项目范畴、内容与合同商定项目范畴、内容一致性;2 审查工程量计算精确性、工程量计算规则与计价规范或定额保持一致性;3 审查结算单价时应严格执行合同商定或现行计价原则、办法。对于清单或定额缺项以及采用新材料、新工艺,应依照施工过程中合理消耗和市场价格审核结算单价;4 审查变更签证
26、凭据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核准变更工程费用;5 审查索赔与否根据合同商定索赔解决原则、程序和计算办法以及索赔费用真实性、合法性、精确性;6 审查取费原则时,应严格执行合同商定费用定额原则及关于规定,并审查取费根据时效性、相符性;7 编制与结算相相应结算审核对比表。5.3.4 结算审定阶段1 工程结算审查草稿编制完毕后,应召开由结算编制人、结算审查委托人及结算审查受托人共同参加会议,听取意见,并进行合理调节;2 由结算审查受托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对结算审查初步成果文献进行检查、校对;3 由结算审查受托人单位主管负责人审核批准;4 发承包双方代表人和审查人应分别在“结算审定订立表”上签认并加盖公章;
27、5 对结算审查结论有分歧,应在出具结算审查报告前,至少组织两次协调会;凡不能共同签认,审查受托人可适时结束审查工作,并做出必要阐明;6 在合同商定期限内,向委托人提交经结算审查编制人、校对人、审核人和受托人单位盖章确认正式结算审查报告。 5.4 审查办法5.4.1 工程结算审查应根据施工发承包合同商定结算办法进行,依照施工发承包合同类型,采用不同审查办法。1 采用总价合同,应在合同价基本上对设计变更、工程洽商以及工程索赔等合同商定可以调节内容进行审查;2 采用单价合同,应审查施工图以内各个分某些项工程量,根据合同商定方式审查分某些项工程价格,并对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工程索赔等调节内容进行审查;
28、3 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应根据合同商定办法审查各个分某些项工程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内容工程成本,并审查酬金及关于税费取定。5.4.2 结算审查中涉及工程单价调节时,参照本规程4.4.2条结算编制单价调节办法实行。5.4.3 除非已有商定,对已被列入审查范畴内容,结算应采用全面审查办法。5.4.4 对法院、仲裁或承发包双方合意共同委托未拟定计价办法工程结算和审查或鉴定,结算审查受托人可依照事实和国家法律、法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规定,独立选取鉴定或审查合用计价办法。 5.5 审查内容5.5.1 审查结算递交程序和资料完备性1 审查结算资料递交手续、程序合法性,以及结算资料具备法律效力;2
29、审查结算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和相符性。5.5.2 审查与结算关于各项内容1 建设工程发承包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合法性和有效性;2 施工发承包合同范畴以外调节工程价款;3 分某些项、办法项目、其她项目工程量及单价;4 发包人单独分包工程项目界面划分和总包人配合费用;5 工程变更、索赔、奖励及违约费用;6 取费、税金、政策性调节以及材料差价计算;7 实际施工工期与合同工期发生差别因素和责任,以及对工程造价影响限度;8 其他涉及工程造价内容。 5.6 审查时效5.6.1 结算审查委托人应与委托人在征询服务委托合同内商定结算审查期限。5.6.2 合同未作商定或商定不明,结算审查受托人应按财政部、建设部联合颁
30、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369号)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期限完毕征得建设单位确认草稿。5.6.3 结算审查受托人应在征询服务委托合同商定或规定期限内完毕工程结算审查工作;结算审查受托人未在合同商定或规定期限内完毕结算审查,且无合法理由延期,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5.7 审查成果文献形式5.7.1 工程结算审查成果文献形成1 审查报告封面,涉及工程名称、审查单位名称、审查单位工程造价征询单位执业章、日期等;2 订立页,涉及功成名称、审查编制人、审定人姓名和执业(从业)印章、单位负责人印章(或签字)等;3 结算审查报告书;4 结算审查有关表式;5 关于附件。5.7.2 工程结算审查有关表式1
31、 结算审定订立表;2 工程结算审查汇总对比表;3 单项工程结算审查汇总对比表;4 单位工程结算审查汇总对比表;5 分某些项(办法、其她、零星)工程结算审核对比表;6 其她有关表格。5.7.3 结算审查受托人应向结算委托人及时递交完整工程结算审查成果文献。6 质量和档案管理6.1 质量管理6.1.1 工程造价征询单位应将保证成果质量原则以及合同商定精度规定。6.1.2 工程造价征询单位应对工程结算编制和审查所引用根据精确性和时效性,工程计量与计价精确性和工程结算编审范畴完整性负责。6.1.3 工程造价征询单位应建立相应质量管理体系,实行编制、审核与审定三级内部审核质量管理制度。6.1.4 工程造
32、价专业人员从事结算或结算审查工作,应当实行个人订立负责制。6.1.5 工程造价征询单位对基本资料收集、整顿、结算编制、审核和修改,成果文献提交、报审和归档等应建立详细管理制度。 6.2 档案管理6.2.1 对与工程结算编制和审查关于重要活动、记载重要过程和现状、具备保存价值各种载体文献,均应收集整洁,整顿立卷后归档。6.2.2 工程造价征询单位应建立完善工程结算编制与审查档案管理制度。工程结算编制和审查文献应符合国家和关于部门发布有关规定。6.2.3 工程造价征询单位自行归档文献,保存期普通不少于五年。6.2.4 归档工程结算编制和审查成果文献应涉及纸质原件和电子文献。其她文献及根据可为纸质原
33、件、复印件或电子文献。6.2.5 归档文献应涉及本规程第4.1、4.7、5.1、5.7节所列内容,且必要真实、精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6.2.6 归档文献应采用耐久性强书写材料,不得使用易褪色书写材料。6.2.7 归档文献应笔迹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6.2.8 归档文献应必要完整、系统,可以反映工程结算编制和审查活动全过程。6.2.9 归档文献必要通过度类整顿,并应构成符合规定案卷。6.2.10 归档可以分阶段进行,也可以在项目结算完毕后进行。6.2.11 向接受单位移送档案时,应编制移送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附件A 工程结算编制参照格式A.0.1 工程结算封面格式见表A
34、.0.1。表A.0.1 工程结算封面格式(工程名称)工程结算档 案 号:(编制单位名称)(工程造价征询单位执业章)年 月 日A.0.2 工程结算订立页格式见表A.0.2。表A.0.2 工程结算订立页格式(工程名称)工程结算档 案 号:编 制 人: 执业(从业)印章 审 核 人: 执业(从业)印章 审 定 人: 执业(从业)印章 单位负责人: A.0.3 工程结算编制阐明需对下列状况加以阐明:工程概况;编制范畴;编制根据;编制办法;关于材料、设备、参数和费用阐明;其她关于问题阐明。A.0.4 工程结算汇总表格式见表A.0.4。表A.0.4 工程结算汇总表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单项工程名称
35、金额(元)备注共计 编制人: 审核人: 审定人:A.0.5 单项工程结算汇总表格式见表A.0.5。表A.0.5 单项工程结算汇总表单项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备注共计 编制人: 审核人: 审定人:A.0.6 单位工程结算汇总表格式见表A.0.6。表A.0.6 单位工程结算汇总表单位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专业工程名称金额(元)备注1分某些项工程费共计2办法项目费共计3其她项目费共计4零星工作费共计共计 编制人: 审核人: 审定人:A.0.7 分某些项工程结算表格式见表A.0.7。表A.0.7 分某些项(办法、其她、零星)工程结算表工程名称:序号项目编码或定额编
36、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金额(元)备注单价合价共计 编制人: 审核人: 审定人:附件B 工程结算审查书参照格式B.0.1 工程结算审查书封面格式见表B.0.1。表B.0.1 工程结算审查书封面格式(工程名称)工程结算审查书档 案 号:(编制单位名称)(工程造价征询单位执业章)年 月 日B.0.2 工程结算审查书订立页格式见表B.0.2。表B.0.2 工程结算审查书订立页格式(工程名称)工程结算审查书档 案 号:编 制 人: 执业(从业)印章 审 核 人: 执业(从业)印章 审 定 人: 执业(从业)印章 单位负责人: B.0.3 工程结算审查报告需涉及下列内容:概述;审查范畴;审查原则;审查
37、根据;审查办法;审查程序;审查成果;重要问题;关于建议。B.0.4 结算审定订立表格式见表B.0.4。表B.0.4 结算审定订立表金额单位:元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发包人单位承包人单位委托合同书编号审定日期报审结算造价调节金额(+、-)审定结算造价大写小写委托单位(签章)代表人(签章、字)建设单位(签章)代表人(签章、字)承包单位(签章)代表人(签章、字)审查单位(签章)代表人(签章、字)技术负责人(执业章)B.0.5 工程结算审查汇总对比表格式见表B.0.5。表B.0.5 工程结算审查汇总对比表项目名称: 金额单位:元序号单项工程名称报审结算金额审定结算金额调节金额备注共计 编制人: 审核人: 审定人:B.0.6 单项工程结算审查汇总对比表格式见表B.0.6。表B.0.6 单项工程结算审查汇总对比表单项工程名称: 金额单位:元序号单位工程名称原结算金额审查后金额调节金额备注共计 编制人: 审核人: 审定人:B.0.7 单位工程结算审查汇总对比表格式见表B.0.7。表B.0.7 单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