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机车乘务员是铁路运输关键技术工种,担负着驾驶机车,维护列车安全正点责任。为使机车乘务员操纵列车规范化、标准化,特制订本规则。第二条机车乘务员和各级机务管理人员必需认真学习和严格实施本规则要求,树立良好职业道德,做到遵章守纪、珍惜机车、平稳操纵、安全正点。第三条应采取优异科学技术手段,逐步实现机车运行远程监控,完善机车操纵运行信息分析,配置模拟驾驶装置,加强日常培训,规范和提升机车乘务员操纵水平。第四条铁路局按本规则制订作业标准,定时组织检验。 第二章 段内作业出 勤第五条 出乘前必需充足休息,严禁饮酒,按要求着装,按时出勤。第六条 出勤时,机车乘务员应携带工作证、驾驶证、岗位培
2、训合格证(判定时间由机务段出具书面证实)和相关规章制度,到机车调度员处报到,接收指纹影像识别、酒精含量测试,按要求领取司机报单、司机手册、列车时刻表、运行揭示等行车资料和备品。第七条 认真阅读查对运行揭示及相关安全注意事项,结合担当列车种类、天气等情况,做好安全预想,并统计于司机手册。认真听取出勤指导,将司机手册交机车调度员审核并签认。第八条 办理运行揭示和列车运行监控装置专用IC卡(以下简称“IC卡”)交付时,必需实施出勤机班和出勤调度员双审核、双确定检验签认把关制度。接 车第九条 按职责分工进行交接。接车时,认真了解机车利用、检修情况,办理燃料、耗电和工具、备品交接。接车后,确定列车运行监
3、控装置(以下简称“LKJ”)、机车信号、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等行车安全装备合格证齐全、符合要求。将IC卡数据载入LKJ并确定无误。第十条机车检验按附件1要求项目和标准进行。附件1-1DF8B型内燃机车检验项目。附件1-2HXN5型内燃机车检验项目。附件1-3SS4型电力机车检验项目 附件1-4 HXD3型电力机车检验项目。 附件1-5 DF8B型内燃机车换班站检验项目。 附件1-6 HXN5型内燃机车换班站检验项目。 附件1-7 SS4型电力机车换班站检验项目。 附件1-8 HXD3型电力机车换班站检验项目。本规则要求以外机型检验项目,由铁路局参考本规则自行制订。机务段应依据乘务方法、整备设备
4、、技术作业时间等情况参考附件1机型检验程序技术要求,制订各型机车具体检验内容及要求。第十一条 电气动作试验、电力机车高低压试验按附件2要求项目和标准进行。 附件2-1 DF8B型内燃机车电气全方面检验程序。附件2-2HXN5型内燃机车智能显示器检测操作程序。附件2-3SS4型电力机车高、低压试验程序。附件2-4HXD3型电力机车高、低压试验程序。JZ、DK、CCB、法维莱型制动机检验和试验按附件3至附件6要求进行。本规则要求以外机型电气动作试验、制动机试验和电力机车高低压试验方法,由铁路局制订。第三章出段和挂车第十二条机车整备完成机班全员上车后,要道准备出段。1.确定调车信号或股道号码信号、道
5、岔开通信号、道岔表示器显示正确,厉行确定呼叫(应答),鸣笛动车(限鸣区段除外,下同)。确定呼叫(应答)标准见附件7。2.移动机车前,应确定相关人员处于安全处所,防溜撤消,注意邻线机车、车辆移动情况。段内走行严守速度要求。3.机车抵达站、段分界点停车,签认出段时分(单班单司机签点措施由铁路局要求),了解挂车股道和经路,实施车机联控,按信号显示出段。第十三条进入挂车线后,应严格控制机车速度,实施十、五、三车和一度停车要求,确定脱轨器、防护信号及停留车位置。1.距脱轨器、防护信号、车列10m前必需停车。2.确定脱轨器、防护信号撤消后,显示连挂信号,以不超出5km/h速度平稳连挂。3.连挂时,依据需要
6、适量撒砂,连挂后要试拉。第十四条挂车后,机车保持制动,司机确定机车和第一位车辆车钩、软管连结和折角塞门状态。多机重联时,机车和车辆连挂状态检验由连挂司机负责;列车本务司机应复检机车和第一位车辆车钩、软管连结和折角塞门状态。1.正确输入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以下简称“CIR”)、LKJ相关数据。采取微机控制制动系统机车,查对制动机设定列车种类。向运转车长或车站值班员(助理值班员)了解编组情况、途中甩挂计划及其它相关事项。2.货运票据、列车编组次序表需由机车乘务组携带时,应按要求办理交接,并妥善保管。 3.司机应在列车充风或列车制动机试验时,检验本务机车和列尾装置主机是否已形成“一对一”关系。4.
7、制动主管达成定压后,司机按要求及检车人员要求进行列车制动机试验,装有防折关装置机车应确定制动主管贯通情况。5.发觉充、排风时间短等异常或制动主管漏泄每分钟超出20kPa时,立即通知检车人员(无检车人员时通知车站值班员)。6.制动关门车辆数超出要求时,发车前应持有制动效能证实书。7.列车制动机进行连续一定时间保压试验,应在试验完成后,接收制动效能证实书。8.司机接到制动效能证实书后,应校核每百吨列车重量换算闸瓦压力,不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以下简称技规)及本区段要求时,应向车站值班员汇报。9.直供电列车连挂后,司机拔出供电钥匙和客列检(或车辆乘务人员)按要求办理交接、供电手续,电力机车还需断开主
8、断路器。第十五条列车制动机试验1.全部试验列检作业场无列车制动机地面试验设备或该设备发生故障时,机车对列车充满风后,司机应依据检车员要求进行试验:(1)自阀减压50kPa(编组60辆及以上时为70kPa)并保压1min,对列车制动机进行感度试验,全列车必需发生制动作用,并不得发生自然缓解,司机检验制动主管漏泄量,每分钟不得超出20kPa;手柄移至运转位后,全列车须在1min内缓解完成。(2)自阀施行最大有效减压(制动主管定压500kPa时为140kPa,定压600kPa时为170kPa),对列车制动机进行安定试验,方便检车员检验列车制动机,要求不发生紧急制动,并检验制动缸活塞行程或制动指示器是
9、否符合要求。2.简略试验制动主管达成要求压力后,自阀减压100kPa并保压1min,检验制动主管贯通状态,检车员、车站值班员或车站相关人员检验确定列车最终一辆车发生制动作用;司机检验制动主管漏泄量,每分钟不得超出20kPa。3.连续一定时间保压试验在长大下坡道前方列检作业场需进行连续一定时间保压试验时,应在列车制动机按全部试验方法试验后,自阀减压100kPa并保压3min,列车不得发生自然缓解。4.列车制动机试验时,司机应确定并正确统计充、排风时间,检验制动主管压力改变情况,并作为此次列车操纵和制动机使用参考依据。装有列尾装置列车,进行列尾风压查询;装有防折关装置机车,注意观察其状态;CCBI
10、I、法维莱等微机控制制动机,注意观察显示器上充风流量信息。 第四章发车准备和发车第十六条司机依据发车时间,做好发车准备工作。货物列车起动困难时,可合适压缩车钩,但不应超出总辆数三分之二。压缩车钩后,在机车加载前,不得缓解机车制动。第十七条起动列车前,必需二人及以上(单司机值乘区段除外)确定行车凭证、发车信号显示正确,正确呼叫应答,实施车机联控,鸣笛起动列车。1.起动列车前使用列尾装置检验尾部制动主管压力是否和机车制动主管压力基础一致。2.列车起动时,应检验制动机手柄是否在正常位置及各仪表显示状态,做到起车稳、加速快、预防空转。3.内燃机车提手柄、电力机车进级时,应使柴油机转速及牵引电流稳定上升
11、。当列车不能起动或起动过程中空转不能消除时,应快速调整主手柄位置,重新起动列车。4.列车起动后,应进行后部瞭望确定列车起动正常。单司机单班值乘不进行后部瞭望。第五章途中作业列车操纵示意图、操纵提醒卡第十八条机务段应依据担当牵引区段、使用机型、牵引定数、区间运行时分等编制列车操纵示意图、列车操纵提醒卡。在编制过程中,应利用LKJ运行数据对其进行校核优化。第十九条列车操纵示意图应包含以下内容:1.列车速度曲线;2.运行时分曲线;3.线路纵断面和信号机位置;4.站场平面示意图;5.提、回手柄地点;6.动力制动使用和退回地点;7.空气制动减压量和缓解地点及速度;8.区间限制速度及区段内各站道岔限制速度
12、;9.机械间、走廊巡视时机;10.接触网分相区地点;11.各区间注意事项。第二十条 路局根据列车操纵示意图相关内容,针对担当区段安全关键,编制操纵提醒卡,明确区间公里、运行时分、平均速度、具体提回手柄地点、提回手柄级位或柴油机转速、制动机使用操作、电力机车过分相操作、特殊困难区段操作,和含到发线有效长度、道岔限速、站中心公里、股道有没有接触网等内容中间站站场示意图等内容和安全注意事项。列车操纵和安全注意事项第二十一条机车司机在运行中必需严格实施“根本瞭望、确定信号、正确呼叫、手比眼看”“十六字令”,依据机车乘务员一次出乘作业标准、列车操纵示意图、列车操纵提醒卡正确操纵列车,并规范实施确定呼叫(
13、应答)和车机联控制度。严格遵守每百吨列车重量换算闸瓦压力限制速度,列车限制速度,线路、桥隧、信号许可速度,机车车辆最高运行速度,道岔、曲线及多种临时限制速度,和LKJ速度控制模式设定限制速度要求。列车运行中,当列尾装置主机发出电池欠压报警、通信中止等异常情况时,司机应立即通知就近车站值班员或列车调度员,旅客列车应同时通知车辆乘务员。第二十二条设有两端司机室机车,司机必需在运行方向前端司机室操纵(调车作业推进运行时除外)。机车信号转换开关置于正确位置。非操纵端和行车无关各开关均应置于断开位并锁闭,取出制动机手柄或置于要求位置;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和列尾装置司机控制盒置于关闭位。安装双套LKJ主机
14、机车,非操纵端LKJ应关闭。第二十三条操纵机车时,未缓解机车制动不得加负荷(特殊情况除外);运行中或未停稳前,严禁换向操纵。设有速度工况转换装置机车,车未停稳,不准进行速度工况转换。机车负载运行中,内燃机车提手柄,电力机车进级时,应使柴油机转速及牵引电流稳定上升,遇天气不良时应实施预防性撒砂,当机车出现空转不能消除时,应立即调整主手柄位置;含有功率自动调整控制功效友好型机车运行在困难区段出现空转时,不得盲目退回手柄。第二十四条内燃机车提、回手柄应逐位进行,使牵引电流、柴油机转速稳定改变。负载运行中,当柴油机发生喘振、共振时,司机应立即调整主手柄位置。退回手柄时,主手柄回至“1”位需稍作停留再退
15、回“0”位。主手柄退回过程中,若柴油机转速不下降,为预防柴油机“飞车”,严禁手柄回“0”位,立即采取停止燃油泵工作、打开燃油系统排气阀、按下紧急停车按钮等方法。第二十五条电力机车运行中应注意以下事项:1.依据列车速度,选择合适手柄位置。牵引电动机电压、电流不得超出额定值。2.解除机车牵引力时,牵引手柄要在靠近“0”位前稍作停留再退回“0”位。3.使用磁场减弱时,要在牵引电机端电压靠近或达成额定值,电流还有相当余量时,逐层进行。4.经过分相绝缘器时严禁升起前后两受电弓,通常不应在牵引电动机带负荷情况下断开主断路器。按“断”、“合”电标,断开、闭合主断路器(装有自动过分相装置除外)。货物列车若经过
16、分相绝缘器前,列车速度过低时(速度值由铁路局要求),许可快速退回牵引手柄。5.遇接触网故障或挂有异物,降、升受电弓标或临时降、升弓手信号时,立即降下或升起受电弓。6.接触网临时停电或异常时,要快速断开主断路器、降下受电弓,立即采取停车方法,检验弓网状态。装有车顶绝缘检测装置机车,司机要检验确定机车绝缘情况,确定机车绝缘装置故障或绝缘不良时,不得盲目升弓。第二十六条运行中应确定制动缸压力表压力。装有EL-14型制动机机车,应在列车起动前,和每运行1-3个区间和施行制动前,使用自阀瞬间缓解;单阀缓解每个区间不得少于1次。第二十七条 装有列尾装置列车出发前、进站前、进入长大下坡道前和停车站出站后,应
17、使用列尾装置对制动主管压力改变情况进行检验,发觉制动主管压力异常时,应立即停车,停车后,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并通知就近车站值班员或列车调度员。第二十八条 施行常见制动时,应考虑列车速度、线路坡道、牵引辆数和吨数、车辆种类和闸瓦压力等条件,保持列车均匀减速,预防列车冲动。进入停车线停车时,提前确定LKJ显示距离和地面信号位置是否一致,正确掌握制动时机、制动距离和减压量,应做到一次停妥,牵引列车时,不应使用单阀制动停车,并遵守以下要求:1.首次减压量,不得少于50kPa。长大下坡道应合适增加首次减压量,具体减压量由铁路局制订。2.追加减压通常不应超出两次;一次追加减压量,不得超出首次减压量。3.累计
18、减压量,不应超出最大有效减压量。4.单阀缓解量,每次不得超出30kPa (CCBII、法维莱型制动机除外)。 5.减压时,自阀排风未止不应追加、停车或缓解列车制动。 6.货物列车运行中,自阀减压排风未止,不得缓解机车制动。7.严禁在制动保压后,将自阀手柄由中立位推向缓解、运转、保持位后,又移回中立位(牵引采取阶段缓解装置列车除外)。8.货物列车速度在15km/h以下时,不应缓解列车制动。长大下坡道区段因受制动周期等原因限制,最低缓解速度不应低于10km/h。重载货物列车速度在30km/h以下,不应缓解列车制动。9.少许减压停车后,应追加减压至100kPa及以上。10.站停超出20min时,开车
19、前应进行列车制动机简略试验。第二十九条 施行紧急制动时,应快速将自阀手柄推向紧急制动位,并立即解除机车牵引力,期间柴油机不得停机,电力机车不得断主断路器、降弓,动力制动应处于备用状态。列车未停稳,严禁移动自阀、单阀手柄(投入动力制动时,单阀除外)。无自动撒砂装置或自动撒砂装置失效时,停车前应合适撒砂。第三十条 单机(包含双机、专列回送机车,下同)在自动闭塞区间紧急制动停车后,含有移动条件时司机须立即将机车移动不少于15m,再根据先防护后汇报标准,在轨道电路调谐区外使用短路铜线短接轨道电路,然后向就近车站值班员或列车调度员汇报停车位置和原因。单机被迫停在调谐区内时,司机须立即在调谐区外使用短路铜
20、线短接轨道电路,然后向就近车站值班员或列车调度员汇报停车位置和原因。第三十一条列车运行中,发觉制动主管压力急剧下降、波动,空气压缩机不工作或长时间泵风不止,列尾装置发出制动主管压力不正常报警等异常情况时,应快速停止向制动主管充风,解除机车牵引力,立即采取停车方法。第三十二条列车停车再开车后,应选择合适地点进行贯通试验。司机确定制动主管排风结束、列车速度下降方可缓解,同时司机应注意风表压力及列车充、排风时间(万吨及以上重载列车除外);装有列尾装置列车还应使用列尾装置查询列车尾部制动主管风压。第三十三条装有动力制动装置机车在列车调速时,要采取动力制动为主、空气制动为辅、相互配合使用方法,并应做到:
21、1.内燃机车在提、回动力制动手柄时,要逐位进行,至“1”位时应稍作停留。电力机车给定制动励磁电流时,电流升、降要做到平稳。2.制动电流不得超出额定值。3.动力制动和空气制动配合使用时,应将机车制动缸压力立即缓解为0(设有自动控制装置机车除外)。4.需要缓解时,应先缓解空气制动,再解除动力制动。5.多机牵引使用动力制动时,前部机车使用后,再通知后部机车依次使用;需要解除动力制动时,依据前部机车通知,后部机车先解除,前部机车后解除(装有重联线和同时装置机车运行时除外)。第三十四条当发觉列车失去空气制动力或制动力减弱危及行车安全时,紧急制动能够同时投入动力制动机车,司机应立即使用紧急制动,并将动力制
22、动投入达成最大值,在确定动力制动发挥作用后,使用单阀缓解制动缸压力至150kPa以下(设有自动控制装置机车可不进行单阀缓解操作)。有运转车长(车辆乘务人员)值乘列车,司机快速通知运转车长(车辆乘务人员),使用车辆紧急制动阀停车;装有列尾装置列车,司机应采取列尾装置主机排风制动方法使列车停车,停车前合适撒砂。第三十五条装有动力制动机车在使用动力制动调速过程中发生紧急制动或需紧急制动时,司机应保持机车动力制动,同时立即用单阀缓解机车制动缸压力至150kPa以下(设有自动控制装置机车可不进行单阀缓解操作)。第三十六条列车或单机停留时,不准停止柴油机、劈相机及空气压缩机工作,并保持制动状态。1.进站停
23、车时,应注意车站接车人员手信号。2.货物列车应保压停车,直至发车前出站(发车进路)信号机开放或接到车站准备开车通知后,方能缓解列车制动。3.夜间等会列车时,应将机车头灯灯光减弱或熄灭。4.中间站停车,有条件时应对机车关键部件进行检验。 5.机车乘务员必需坚守岗位,不得私自离开机车。第三十七条 内燃、电力机车在附挂运行中,换向器方向应和列车运行方向相同,主接触器在断开位。严禁进行电气动作试验。第三十八条 机车各安全保护装置和监督、计量器具不得盲目切(拆)除及任意调整其动作参数。内燃、电力机车各保护电器(油压、水温、接地、过流、柴油机超速、超压等保护装置)动作后,在未判明原因前,不得强迫开启柴油机
24、及切除各保护装置。机车保护装置切除后,应亲密注视机车各仪表显示,加强机械间巡视。第三十九条 运行中,应随时注意机车各仪表显示。发觉机车故障处所和非正常情况,要快速判明原因立即处理,并将故障现象及处理情况填记“机车运行日志”。牵引直供电、双管供风旅客列车时,运行中应注意确定列车供电电压及电流、列车总风管压力显示,发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车辆乘务员,按其要求运行或维持到前方车站停车处理,并汇报列车调度员或车站值班员。旅客列车在区间发生故障需双管改单管供风时,司机应掌握安全速度(最高不超出120Km/h)运行至前方站后进行,跨局旅客列车改为单管供风后,司机汇报车站值班员转报列车调度员。因列车总风管压
25、力漏泄不能维持运行,应立即停车,关闭机车后部折角塞门判定机车或车辆原因,属车辆原因应立即通知车辆乘务员处理。第四十条 遇天气恶劣,应加强瞭望和鸣笛,信号机显示距离不足200m时,应立即汇报车站值班员或列车调度员。第四十一条 运行中安全注意事项:1.不得超越机车限界进行作业,电气化区段严禁攀登机车、车辆顶部,途中停车检验时,身体不得侵入临线限界。2.电力机车乘务员需要登机车顶部检验弓网状态或处理故障时,应断开主断路器,降下受电弓,必需向车站值班员或列车调度员申请办理登顶作业,接到列车调度员公布接触网已停电许可登顶作业调度命令并验电、接地后方准作业。3.外走廊式内燃机车运行中不得在走廊上作业。 4
26、.严禁向机车外部抛撒火种,机械间严禁吸烟。5.列车在区间被迫停车后不能继续运行时,司机应立即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通知两端站、列车调度员及运转车长(无运转车长时为车辆乘务员),汇报停车原因和停车位置,依据需要快速请求救援并按要求设置防护。机车故障后10分钟内不能恢复运行时,司机应快速请求救援。6.遇天气不良、机车牵引力不足等原因,列车在困难区段可能发生坡停或严重运缓时,司机应提前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通知两端站或列车调度员。 7.单机进入区间担当救援作业,在自动闭塞区间正方向运行时,应使LKJ处于通常工作状态,严格按分区经过信号机显示要求行车;在自动闭塞区间反方向、半自动闭塞区间及自动站间
27、闭塞区间运行时,应使LKJ处于调车工作状态。在靠近被救援列车2km时,按要求严格控制速度。8.运行途中突发难于抵御身体急症,要立即汇报列车调度员或车站值班员,不能维持驾驶操纵要立即采取停车方法。第四十二条 多机牵引时应遵守下列要求:1. 机车重联后,相邻机车之间连接状态检验,由相邻机车乘务员实施双确定,共同负责。2. 机车操纵应由行进方向前部机车负责。重联机车必需服以前部机车指挥,并实施相关鸣笛及应答回示要求。3. 设有重联装置机车,该装置作用必需良好,重联运行时应接通重联线。其它各相关装置及制动机手柄位置按附件8实施。电力机车重联运行中,前4. 部机车应按要求鸣示降、升弓信号,后部机车必需按
28、前部机车指示,立即降下或升起受电弓。5. 中部、尾部挂有补机列车,其具体操纵及联络措施由铁路局要求。第四十三条组合列车前部、中部机车必需装有同时操纵装置并保持通信设备良好,其具体操纵及联络措施由铁路局要求。第四十四条附挂(重联)机车连挂妥当后,附挂(重联)司机按要求操作制动机、弹停装置、电气设备等,操作完成、含有附挂(重联)运行条件后,通知本务机车司机。附挂(重联)机车需和本务机车或前位机车摘开时,必需恢复机车牵引条件后(闭合蓄电池开关、开启LKJ、升弓或启机、空压机工作、总风缸压力达成定压、机车处于制动状态),方可通知前位机车进行摘挂作业。无动力回送机车按要求开放无火回送装置,操作相关阀门。
29、旅客列车操纵第四十五条牵引旅客列车在确保安全正点同时,应做到运行平稳、停车正确。1.起车时,全列起动后再加速。2.进站停车时,应采取保压停车,按机车停车位置标一次稳、准停妥。 第四十六条 列车运行中施行常见制动时,应遵守以下要求:1.机车呈牵引状态,柴油机转速控制在550r/min左右或牵引电流控制在1000A左右;电力机车牵引电流控制在200A以下。停车制动,自阀减压时,列车产生制动作用并稳定降速(时间标准上应控制在5s以上)后,再解除机车牵引力。特殊情况由铁路局要求。2.自阀减压前,应单独缓解机车,使列车制动时机车呈缓解状态。 3.制动时,追加减压量累计不应超出首次减压量。第四十七条 列车
30、运行中应依据线路纵断面及限速要求,尽可能不中止机车牵引力。在起伏坡道区段或较小下坡道运行时,应采取低手柄位或低转速牵引,尽可能避免惰力运行。第四十八条 列车在长大下坡道运行中,应采取空气、动力制动配合使用操纵方法,做到:1.列车进入下坡道时,投用动力制动,待列车继续增速同时,再逐步增加制动电流。 2.当动力制动不能满足控制列车运行速度要求时,采取空气制动调整列车运行速度。无动力制动或动力制动故障时空气制动操纵措施,由铁路局制订。多种坡道上操纵第四十九条在较平坦线路上,列车起动后应强迫加速,达成运行时分所需速度时,合适调整机车牵引力,使列车以均衡速度运行。第五十条在起伏坡道上,应充足利用线路纵断
31、面有利地形,提早加速,以较高速度经过坡顶。第五十一条在长大上坡道上,应采取“先闯后爬,闯爬结合”操纵方法。进入坡道前应提早增大机车牵引力,贮备动能,进入坡道后应进行预防性撒砂,预防空转,并注意牵引电流不得超出连续电流。严寒地域操纵及注意事项第五十二条 在防寒过冬期间,段内接班后,除实施本规则第九条要求外,还应检验机车有没有冻结处所,暖汽阀是否按要求开放,防寒罩是否齐全。1.内燃机车关闭门窗,调整百叶窗开度并装好防寒被,应适时使用非操纵端热风机。打开预热锅炉循环水系统止阀,以预防水管路及预热锅炉冻结。2.内燃机车柴油机故障无法再开启时,要立即放尽柴油机、冷却单节、热交换器及管路内冷却水。3.遇雾
32、雪等天气受电弓或接触网被冰雪包裹,在站内停留如发觉弓网产生打火放电现象时,站内起动列车,应控制牵引电流不得过大,避免受电弓和接触网间产生拉弧造成烧网。4.机车检验、保养和操作具体注意事项,由铁路局制订。机械间巡视第五十三条 内燃、电力机车机械间及走廊巡视检验,由非操纵司机或学习司机负责,应按下列要求实施:1.内燃机车(1)始发列车出站后;(2)列车运行中通常每30min进行一次; (3)发生异音、异状时。 2.电力机车(1)始发列车出站后; (2)发生异音、异状时。3.单司机值乘时,机械间检验时机由铁路局要求。 第五十四条 巡视检验项目1.内燃机车检验项目:电气间、柴油机、增压器、牵引发电机、
33、辅助传动装置、空气压缩机、辅助发电机、牵引电动机通风机等状态是否正常;有没有电气绝缘烧损气味、油水管路有没有漏泄;水箱水位和各仪表显示是否正常。2.电力机车检验项目:各辅助机组运转是否正常;各部件有没有异音、异状;有没有放电和电气绝缘烧损气味;主变压器油温、油位是否正常,牵引及辅助变流器工作状态、各保护继电器和指示灯、指示件有没有异状或动作显示。调车作业第五十五条 调车机车乘务员要熟悉车站行车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站细)及相关要求,熟记站内线路(包含专用线)、信号机和多种标志等站场情况,严格实施技规调车工作相关要求。 采取无线调车灯显设备进行调车时,应使LKJ处于调车工作状态和无线调车灯显设备配合
34、使用,并依据信号显示和作业指令要求进行作业。中间站利用本务机车调车时,对附有示意图调车作业通知单内容和注意事项必需掌握清楚。作业前,应使LKJ处于调车工作状态。在中间站不得利用单司机单班值乘列车机车进行调车作业,遇特殊情况,必需利用该本务机车对本列进行调车作业时,相关作业人员应加强安全控制。第五十六条 在车站交接班时,交、接班乘务员应认真对机车走行部、基础制动装置、牵引装置、制动机性能进行关键检验;注意检验调整制动缸活塞行程和闸瓦和轮箍踏面缓解间隙。作业间歇时应对其它部件进行检验。停留较长时间后再次作业前,应对制动机机能进行试验。第五十七条 调车作业中,根本瞭望,确定信号,正确实施信号显示要求
35、和呼叫应答制度,没有信号不准动车,信号中止或不清立即停车。穿越正线调车作业时,必需实施车机联控制度。连挂车辆时,严格按十、五、三车距离和信号要求控制速度,靠近被连挂车辆时,速度不得超出5km/h。按站细要求连结软管后,动车前应进行制动机简略试验。单机连挂车辆时,应注意确定车辆停留和脱轨器位置,必需实施“一度停车”制度。 第五十八条 当调车指挥人显示溜放信号时,司机应“强迫加速”满足作业要求;显示减速或停车信号时,应快速解除机车牵引力,立即制动。第五十九条 认真实施驼峰调车作业要求,连挂车列后试拉时,注意不得越过信号机或警冲标。推峰时要严格按信号要求控制速度。第六十条 电力机车调车时,机车距接触
36、网终点标应有10m安全距离,预防进入无电区。机车行车安全装备第六十一条 机车出段前,必需确定LKJ、机车信号、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列尾装置司机控制盒、平面灯显接口设备、防折关装置、警惕报警装置、机车走行部监测装置等行车安全装备检测合格证签发符合要求。出段必需开机,按要求正确操作使用,严禁私自关机。不得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进行和行车无关通话,并应遵守保密要求。 第六十二条 列车途中在本务机车前部加挂补机、更换本务机车或机车因故不能继续运行请求救援时,司机应在停车后并制动主管减压情况下,解除列尾装置主机记忆本务机车号码,加挂机车、更换后机车及救援机车连挂车列后担当本务时,重新建立“一对一”关
37、系。第六章 终点站和退勤第六十三条 终点站作业1.抵达终点站后,摘解机车前不得缓解列车制动。若地面无列车制动机试验设备或该设备临时发生故障时,司机应依据检车员要求,试验列车制动机。牵引制动主管定压600kPa货物列车抵达机车换挂站后,应对制动主管实施最大有效减压量(减压170kPa)。2.直供电列车抵达后,应保持供电,接到车辆乘务员通知后方可停止供电,拔出供电钥匙,按要求和车辆乘务员办理交接。3.机车不能立即入段时,将机车移动至脱轨器外方、信号机前或警冲标内方。机车乘务员应立即检验轴温(装有轴温检测装置除外)。LKJ转入调车状态,按调车信号显示运行。4.机车抵达站、段分界点处应停车,签认入段时
38、分,了解段内走行经路。5.确定入段信号、股道号码信号、道岔开通信号、道岔表示器显示正确,厉行确定呼叫(应答),鸣笛动车入段,按要求速度控制运行。6.有利用干部添乘在列车终到前,司机应出示添乘指导簿,添乘利用干部填写本趟添乘指导意见。入段作业第六十四条 电力机车进整备线,在隔离区防护信号前停车,确定隔离区防护信号开放后再动车。第六十五条 在转盘及整备线停留时,机车必需制动。上、下转盘时,确定开通位置,严守速度要求。转盘转动时,司机不得离座,不得换端及做其它工作。并须做到:1.内燃机车主手柄置于“0”位,换向手柄置于中立位,机车控制开关置于断开位。 2.电力机车断开主断路器,降下受电弓,牵引手柄置
39、于“0”位。 第六十六条 入段机车检验和整备机务段应依据使用机型、乘务方法和段内技术作业时间,制订机车检验、给油、保洁等工作范围和标准。1. 交班司机应将机车利用状态,在机车运行日志上作出统计,按要求做好防溜,和接车人员办理交接。2. 轮乘制司机应向接车人员具体介绍机车利用状态、机车运行日志统计等情况,和相关人员办理燃油、耗电、工含有品和机车行车安全装备交接。3. 检验机车时,发觉故障处所立即处理或报修。中途继乘站换班第六十七条 出勤时,按本规则第五至八条要求实施。出勤后按时抵达指定地点接班。 第六十八条 中间站换班应实施对口交接。 1.司机交接燃料、耗电、机车利用状态等。2.学习司机(非操纵
40、司机)检验机车行车安全装备,办理工含有品等交接。 3.接班后,按本规则附件1-5至附件1-8要求检验机车。外段(折返段)交接班第六十九条 外段(折返段)交接班1.内燃、电力机车交班机班应按本规则附件1-1至附件1-4要求进行作业,填写机车运行日志。2.内燃、电力机车接班司机应按本规则附件1-1至附件1-4,对机车进行检验。学习司机(非操纵司机)对机车下部进行复检。3.制动机试验、内燃机车电气动作试验、电力机车高、低压试验按本规则第十一条要求实施。4.其它未尽事宜,按机务本段、外段(折返段)相关要求办理。退勤作业第七十条 退勤前,司机用IC卡转储LKJ运行统计文件,正确填写司机报单,对此次列车安
41、全正点情况进行分析作出统计。第七十一条 退勤时,进行酒精测试,向退勤调度员汇报此次列车安全及运行情况,对运行中发生非正常情况按要求填写“机调-10”,对LKJ检索分析问题及超劳、运缓等情况做出说明,交还列车时刻表、司机报单、司机手册、添乘指导簿后,办理退勤手续。第七章附则第七十二条本规则适适用于国家铁路机车乘务员(不包含动车组司机、自轮运转设备司机),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可参考实施。铁路局应根据本规则,结合本局具体情况制订补充要求或细则。第七十三条本规则由铁道部运输局负责解释。第七十四条本规则自3月1日起施行。前发机车操作规程(铁运16号)、单司机执乘机车操作规程(暂行)(铁运34号)同时废止。其它相关要求和本规则相抵触时,按本规则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