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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股权投资类企业迁入新疆:享受税收优惠需注意纳税风险.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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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股权投资类企业迁入新疆:享受税收优惠需注意纳税风险优惠政策规定为鼓励股权投资类企业迁入新疆,新疆先后发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新政办发2010187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鼓励股权投资类企业迁入我区的通知(新金函20108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合伙企业的指导意见(新工商企登2010172号)等文件,明确了相关优惠政策。根据上述文件,迁入新疆的公司制或者合伙制股权投资类企业,按规定享受国家和新疆的各项鼓励政策。股权投资类企业迁入新疆,指新疆以外的企业,将企业迁入新疆并将法定工商注册地变更至喀什经济开发区、霍尔果

2、斯经济开发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开发区或者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股权投资类企业包括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主要财税优惠政策包括:1.公司制的股权投资类企业,纳入新疆支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依法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各项优惠政策,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自治区地方分享部分减半征收。未能纳入该体系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减免企业所得税自治区地方分享部分的70%。迁入新疆的公司制股权投资类企业,公司股权70%以上由自然人持有且自然人承诺选择新疆作为其个人所得税缴纳地的,在2010年2020年期间,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政策的公司向

3、股东分红时,自然人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后,不再给予下述第二项规定的财政奖励。2.公司制企业将税后利润向股东分红时,股东是自然人的,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该企业代扣代缴。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后,新疆按其对地方财政贡献的50%予以奖励,奖励资金由纳税所在地财政部门拨付。3.合伙制的股权投资类企业的合伙人,按照“先分后税”缴纳所得税后,新疆按其对地方财政贡献的50%予以奖励,奖励资金由纳税所在地财政部门拨付。同时,迁入新疆的公司制股权投资类企业可以申请直接变更为合伙企业,具体程序按照新工商企登2010172号文件办理。风险案例列示伊犁甲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伊犁甲),属霍尔果斯经济开发

4、区引进的由疆外迁入的股权投资类企业,迁入时直接变更为合伙企业。当地税务机关在注销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在迁入时的税务处理存在纳税疑点。通过向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发函,核实企业情况如下:2008年7月,在Z省H市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企业名称为甲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税种为企业所得税。在此期间,持有某上市公司股份共计900万股。2015年6月,该公司办理跨省迁移,迁往N省B市,在B市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企业名称变更为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甲投资公司),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税种为企业所得税。2015年8月,甲投资公司在B市办理迁移手续,迁往新疆。同年11月在伊宁市工商局变更登

5、记,并在伊宁市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企业名称变更为伊犁甲,公司类型变更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登记税种为个人所得税,经营范围包括:接受委托管理股权投资项目、参与股权投资等。2016年4月,根据营改增相关规定,伊宁市地税局将此户移交给伊宁市国税局,登记税种为增值税。截至2015年底,伊犁甲共计减持900万股,持有期间溢价2亿元。2016年1月20日,在伊宁市地税局申报股权转让所得2亿元,缴纳个人所得税4000万元。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管委会于2016年4月15日给予财政返还800万元。其于2016年6月向伊宁市国税局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同时,回函称甲投资公司在B市期间只是办理了税务登记手续

6、,未缴纳任何税款。回函附件有:迁移注销清算表、企业所得税年报等。其中,迁移注销清算表中清算所得为零,无应纳所得税额。税务处理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该公司未以原公司法人身份向迁入地税务机关办理登记,不符合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除符合本通知规定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外,应视同企业进行清算、分配,股东重新投资成立新企业。该公司在迁入过程中,应向迁出地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新成立的合伙企业也应重新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和应享受的财政返还。通过上述案例我们可以发现,一是不同地区的税务机关应加强沟通,这有利于降低企业利用各地税务机关信息不对称,而逃避缴纳税款的可能。二是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时,应提高法制观念,杜绝侥幸心理,在合法的前提下应享尽享。三是不同部门的政策之间可能存在相同之处,但更多的是差异,企业在进行纳税处理时,要和会计、工商等相关政策严格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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