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漏电保护器管理制度7篇.docx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2469675 上传时间:2024-05-30 格式:DOCX 页数:17 大小:23.7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漏电保护器管理制度7篇.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漏电保护器管理制度7篇.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漏电保护器管理制度7篇.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漏电保护器管理制度7篇.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漏电保护器管理制度7篇.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漏电保护器管理制度7篇【第1篇】漏电保护器运行和管理制度 1、检修电源箱部分每周由安全员进行检查一次(在通电状态下)并有检查记录;生活间漏电保护器在投入运行后、每天使用前应由值班员或在生活间的工作人员(一经过培训)进行检查一次;并有检查记录。 2、班长每月需在通电状态下,按动试验按钮,检查漏电保护器动作是否可靠,雷雨季节应增加试验次数。并有检查记录。 3、雷击或其他不明原因使漏电保护器动作后,应作检查;汇报班长。 4、运行中的漏电保护器应定期进行动作特性试验。试验项目应符合有关gb13955-92的有关规定。 5、漏电保护器动作后汇报班长,经检查未发现事故原因时,允许试送电一次,如果再次动作,

2、应查明原因找出故障,必要时对其进行动作特性试验,不得连续强行送电;除经检查确认为漏电保护器本身发生故障外,严禁私自撤除漏电保护器强行送电。 6、定期分析漏电保护器的运行情况,及时更换有故障的漏电保护器。 7、漏电保护器的动作特性由制造厂整定,按产品说明书使用,使用中不得随意变动8、漏电保护器的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运行中遇有异常应按一般缺陷上报,以免扩大事故范围。 9、在漏电保护器的保护范围内发生电击伤亡事故,应检查漏电保护器的动作情况,分析未能起到保护作用的原因,在未调查前应保护好现场,不得拆动漏电保护器。 【第2篇】漏电保护器的运行和管理制度 1、检修电源箱部分每周由安全员进行检查一次(在

3、通电状态下)并有检查记录;生活间漏电保护器在投入运行后、每天使用前应由值班员或在生活间的工作人员(一经过培训)进行检查一次;并有检查记录。 2、班长每月需在通电状态下,按动试验按钮,检查漏电保护器动作是否可靠,雷雨季节应增加试验次数。并有检查记录。 3、雷击或其他不明原因使漏电保护器动作后,应作检查;汇报班长。 4、运行中的漏电保护器应定期进行动作特性试验。试验项目应符合有关gb13955-92的有关规定。 5、漏电保护器动作后汇报班长,经检查未发现事故原因时,允许试送电一次,如果再次动作,应查明原因找出故障,必要时对其进行动作特性试验,不得连续强行送电;除经检查确认为漏电保护器本身发生故障外

4、,严禁私自撤除漏电保护器强行送电。 6、定期分析漏电保护器的运行情况,及时更换有故障的漏电保护器。 7、漏电保护器的动作特性由制造厂整定,按产品说明书使用,使用中不得随意变动8、漏电保护器的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运行中遇有异常应按一般缺陷上报,以免扩大事故范围。 9、在漏电保护器的保护范围内发生电击伤亡事故,应检查漏电保护器的动作情况,分析未能起到保护作用的原因,在未调查前应保护好现场,不得拆动漏电保护器。 【第3篇】漏电保护器管理制度 总 则 为切实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根据劳动部、劳安字(1990)16号文件漏电保护器安全监察规定;北京市总工会手执电动工具分类与合

5、理选用;北京市劳动局在用电设备上安装漏电开关的通知及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 使用范围 1.1 各类手执电动工具、手电钻、电搬子、电改锥等; 1.2 各类成品或自制的接线板; 1.3 临时线路的电器设备; 1.4 种类电器试验、检验装置; 1.5 潮湿的工作场所的各类电器设备; 1.6 移动式生活用品、如吸尘器等。 2 选用原则 2.1 选用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不超过30ma,在其他保护失效时可以做补充保护。 2.2 选用漏电保护器应根据保护范围,人身设备安全和环境确定。 2.3 选用漏电保护器不应影响其他设备的正常运行。 2.4 选用漏电保护器应满足使用电源电压、频率、工作电流和

6、短路分断能力的要求。 2.5 其型号的选用应由单位电工根据上述要求和漏电保护器说明书的要求确定。 3 安装 3.1 安装时应检查产品合格证、认证标志、试验装置等。 3.2 漏电保护器的保护范围是独立回路,不能与其他线路有电气上的连接不能两台并联使用。 3.3 不能在安装保护器时撤掉接地或接零的保护措施,同时线路的零线也不能接入漏电保护器。 3.4 漏电保护器安装完成应进行检查,试验按纽是否动作,方可投入使用。 4 漏电保护器的管理 4.1 各单位安全员、电工负责定期试验、检验每月应进行一次。 4.2 各单位领用漏电保护器应有专人负责保管,防止丢失和损坏。 4.3 各单位应教育员工正确使用、爱护

7、和保护漏电保护器的正常运行。 5 监督与处罚 5.1 公司主管安全部室、安全员有权对使用单位进行检查。 5.2 凡已加装保护器的各类工具及设备必须在生产过程中同时使用,否则按违章作业处罚。 5.3 漏电保护器发生人为损坏、丢失,由责任人负责按原价赔偿; 5.4 凡领用漏电保护器的单位安全员,负责监督安装。凡未按规定安装的按违章作业处罚。因未及时安装造成工伤事故追查领用者的责任。 【第4篇】漏电保护器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 为切实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根据劳动部、劳安字(1990)16号文件漏电保护器安全监察规定;北京市总工会手执电动工具分类与合理选用;北京市劳动局在用电设

8、备上安装漏电开关的通知及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使用范围 1.1各类手执电动工具、手电钻、电搬子、电改锥等; 1.2各类成品或自制的接线板; 1.3临时线路的电器设备; 1.4种类电器试验、检验装置; 1.5潮湿的工作场所的各类电器设备; 1.6移动式生活用品、如吸尘器等。 2选用原则 2.1选用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不超过30ma,在其他保护失效时可以做补充保护。 2.2选用漏电保护器应根据保护范围,人身设备安全和环境确定。 2.3选用漏电保护器不应影响其他设备的正常运行。 2.4选用漏电保护器应满足使用电源电压、频率、工作电流和短路分断能力的要求。 2.5其型号的选用应由单位电工

9、根据上述要求和漏电保护器说明书的要求确定。 3安装 3.1安装时应检查产品合格证、认证标志、试验装置等。 3.2漏电保护器的保护范围是独立回路,不能与其他线路有电气上的连接不能两台并联使用。 3.3不能在安装保护器时撤掉接地或接零的保护措施,同时线路的零线也不能接入漏电保护器。 3.4漏电保护器安装完成应进行检查,试验按纽是否动作,方可投入使用。 4漏电保护器的管理 4.1各单位安全员、电工负责定期试验、检验每月应进行一次。 4.2各单位领用漏电保护器应有专人负责保管,防止丢失和损坏。 4.3各单位应教育员工正确使用、爱护和保护漏电保护器的正常运行。 5监督与处罚 5.1公司主管安全部室、安全

10、员有权对使用单位进行检查。 5.2凡已加装保护器的各类工具及设备必须在生产过程中同时使用,否则按违章作业处罚。 5.3漏电保护器发生人为损坏、丢失,由责任人负责按原价赔偿; 5.4凡领用漏电保护器的单位安全员,负责监督安装。凡未按规定安装的按违章作业处罚。因未及时安装造成工伤事故追查领用者的责任。 【第5篇】漏电保护器的安全管理制度 漏电保护器是指当电路中发生漏电或触电时,能够自动切断电源的保护装置,包括各类漏电保护开关(断路器)、漏电保护插头(座)、漏电保护继电器、带漏电保护功能的组合电器等。加强对漏电保护器的安全管理,是确保电气设备正常、安全运行的重要保证。 1.正确使用漏电保护器 应根据

11、使用场所的条件和使用范围选用相应的漏电保护器。在使用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触电、防火要求较高的场所和新、改、扩建工程使用各类低压用电设备、插座,均应安装漏电保护器。 (2)对于新制造的低压配电柜(箱、屏)、动力柜(箱)、开关箱(柜)、操作台、试验台,以及机床、起重机械、各种传动机械等机电设备的动力配电箱,在考虑设备的过载、短路、失压、断相等保护的同时,必须考虑漏电保护。用户在使用以上设备时,应优先采用带漏电保护的电器设备 (3)建筑施工场所、临时线路的用电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4)“手持式”电动工具(除类外)、移动式生活日用电器(除类外)、其他移动式机电设备,以及触电危险性大的用电设

12、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5)潮湿、高温、金属占有系数大的场所及其他导电良好的场所,如机械加工、冶金、化工、船舶制造、纺织、电子、食品加工、酿造等行业的生产作业场所,以及锅炉房、水泵房、食堂、浴室、医院等辅助场所,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6)应采用安全电压的场所,不得用漏电保护器代替。如使用安全电压确有困难,须经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批准,方可用漏电保护器作为补充保护。 (7)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超过30ma的漏电保护器,在其他保护措施失效时,可作为直接接触的补充保护,但不能作为唯一的直接接触保护 (8)选用漏电保护器,应根据保护范围、人身设备安全和环境要求确定。一般应选用电流动作型的漏电保

13、护器。 (9)当漏电保护器作分级保护时,应满足上下级动作的选择性。一般上一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小于下一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或是所保护线路设备正常漏电电流的2倍。 (10)在不影响线路、设备正常运行(即不误动作)的条件下,应选用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较小的漏电保护器。 (11)选用漏电保护器,应满足使用电源电压、频率、工作电流和短路分断能力的要求。 (12)选用漏电保护器,应满足保护范围内线路、用电设备相(线)数要求。保护单相线路和设备时,应选用单级二线或二极产品;保护三相线路和设备时,可选用三极产品;保护既有三相又有单相的线路和设备时,可选用三极四线或四极产品。 (1

14、3)在需要考虑过载保护或有防火要求时,应选用具有过电流保护功能的漏电保护器。 (14)在爆炸危险场所,应选用防爆型漏电保护器;在潮湿、水汽较大场所,应选用密闭型漏电保护器;在粉尘浓度较高场所,应选用防尘型或密闭型漏电保护器。 (15)固定线路的用电设备和正常生产作业场所,应选用带漏电保护器的动力配电箱;建筑施工与临时作业场所用电设备应选用移动式带漏电保护器的配电箱;临时使用的小型电器设备,应选用漏电保护插头(座)或带漏电保护器的插座箱。 2.正确安装漏电保护器,并加强安装检查 (1)漏电保护器安装时,应检查产品合格证、认证标志、试验装章,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停止安装。 (2)漏电保护器的保护范围应

15、是独立回路,不能与其他线路有电气上的连接。一台漏电保护器容量不够时,不能两台并联使用,应选用容量符合要求的漏电保护器。 (3)安装漏电保护器后,不能撤掉或降低对线路、设备的接地或接零保护要求及措施,安装时应注意区分线路的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工作零线应接入漏电保护器,并应穿过漏电保护器的零序电流互感器。经过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不得作为保护零线,不得重复接地或接设备的外壳。线路的保护零线不得接入漏电保护器。 (4)在潮湿、高温、金属占有系数大的场所及其他导电良好的场所,必须设置独立的漏电保护器,不得用一台漏电保护器同时保护二台以上的设备(或工具)。 (5)安装不带过电流保护的漏电保护器时,应另外安

16、装过电流保护装置。采用熔断器作为短路保护时,熔断器的安秒特性与漏电保护器的通断能力应满足选择性要求。 (6)漏电保护器经安装检查无误,并操作试验按钮检查动作情况正常,方可投入使用。 3.正确使用漏电保护器,加强检查管理 (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漏电保护器运行安全的监督,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2)对在用漏电保护器的管理,应有明确的分工。对漏电保护器运行动作情况,包括正常动作、误动作、拒动作等,都要记录和统计分析。 (3)漏电保护器的安装、检查等应由电工负责进行。对电工应进行有关漏电保护器知识的培训、考核。内容包括漏电保护器的原理、结构、性能、安装使用要求、检查测试方法、安全管理

17、等。 (4)回路中的漏电保护器停送电操作,应按倒闸操作程序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5)运行中的漏电保护器发生动作后,应根据动作的原因排除故障,正常后方能进行合闸操作。严禁带故障强行送电。如果漏电保护器发生故障,应更换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6)使用者应掌握漏电保护器的安装使用要求、保护范围、操作及定期检查的方法。使用者不得自行装拆、检修漏电保护器。 (7)对运行中的漏电保护器应进行定期检查,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作好检查记录。检查内容包括外观检查、试验装置检查、接线检查、信号指示及按钮位置检查。 检查漏电保护器时,应注意操作试验按钮的时间不能太长,次数不能太多,以免烧坏内部元件。漏电保护器的检

18、修应由专业生产厂进行,检修后的漏电保护器必须经过专业生产厂按国家标准进行试验,并出具检验合格证。检修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漏电保护器必须报废销毁,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回收利用。 4.定期进行漏电保护器的检测 职业安全卫生检测检验站负责在用漏电保护器的常规检测,常规检测每年应进行一次,检测的项目为绝缘电阻、介电性能、试验装置性能、温升和动作特性等。 【第6篇】漏电保护器运行管理制度 1、安装低压漏电保护器是保证安全,减少人身伤亡事故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技术措施。农村配电变压器出线,支线和用电户都应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2、要重视漏电保护器的运行和管理工作,保证漏电保护器的安装率、投运率100%和正确动

19、作率在98%以上。 3、绝不允许自行拆除或停止漏电保护器的运行。 4、凡作或私自撤运,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事故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漏电保护器失灵或损坏时,要立即更换或修复。 5、漏电保护器要建立运行试验记录,认真填写保护器的试验记录,每月至少对保护器检查试验一次。 6、每当雷击或其它原因使保护器动作后,应进行认真地检查,查明原因,消除缺陷。 7、夏收和用电高峰期间应增加检查试验次数。打雷下雨时,严禁检查试验。 8、漏电保护器不能正确动或损坏时,要立即更换、修复。 【第7篇】漏电保护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漏电保护器的安全管理制度 漏电保护器是指当电路中发生漏电或触电时,能够自动切断电源的

20、保护装置,包括各类漏电保护开关(断路器)、漏电保护插头(座)、漏电保护继电器、带漏电保护功能的组合电器等。加强对漏电保护器的安全管理,是确保电气设备正常、安全运行的重要保证。 1.正确使用漏电保护器 应根据使用场所的条件和使用范围选用相应的漏电保护器。在使用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触电、防火要求较高的场所和新、改、扩建工程使用各类低压用电设备、插座,均应安装漏电保护器。 (2)对于新制造的低压配电柜(箱、屏)、动力柜(箱)、开关箱(柜)、操作台、试验台,以及机床、起重机械、各种传动机械等机电设备的动力配电箱,在考虑设备的过载、短路、失压、断相等保护的同时,必须考虑漏电保护。用户在使用以上设备

21、时,应优先采用带漏电保护的电器设备 (3)建筑施工场所、临时线路的用电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4)手持式电动工具(除类外)、移动式生活日用电器(除类外)、其他移动式机电设备,以及触电危险性大的用电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5)潮湿、高温、金属占有系数大的场所及其他导电良好的场所,如机械加工、冶金、化工、船舶制造、纺织、电子、食品加工、酿造等行业的生产作业场所,以及锅炉房、水泵房、食堂、浴室、医院等辅助场所,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6)应采用安全电压的场所,不得用漏电保护器代替。如使用安全电压确有困难,须经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批准,方可用漏电保护器作为补充保护。 (7)额定漏电动作电

22、流不超过30ma的漏电保护器,在其他保护措施失效时,可作为直接接触的补充保护,但不能作为唯一的直接接触保护 (8)选用漏电保护器,应根据保护范围、人身设备安全和环境要求确定。一般应选用电流动作型的漏电保护器。 (9)当漏电保护器作分级保护时,应满足上下级动作的选择性。一般上一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小于下一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或是所保护线路设备正常漏电电流的2倍。 (10)在不影响线路、设备正常运行(即不误动作)的条件下,应选用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较小的漏电保护器。 (11)选用漏电保护器,应满足使用电源电压、频率、工作电流和短路分断能力的要求。 (12)选用漏电保护器

23、,应满足保护范围内线路、用电设备相(线)数要求。保护单相线路和设备时,应选用单级二线或二极产品;保护三相线路和设备时,可选用三极产品;保护既有三相又有单相的线路和设备时,可选用三极四线或四极产品。 (13)在需要考虑过载保护或有防火要求时,应选用具有过电流保护功能的漏电保护器。 (14)在爆炸危险场所,应选用防爆型漏电保护器;在潮湿、水汽较大场所,应选用密闭型漏电保护器;在粉尘浓度较高场所,应选用防尘型或密闭型漏电保护器。 (15)固定线路的用电设备和正常生产作业场所,应选用带漏电保护器的动力配电箱;建筑施工与临时作业场所用电设备应选用移动式带漏电保护器的配电箱;临时使用的小型电器设备,应选用

24、漏电保护插头(座)或带漏电保护器的插座箱。 2.正确安装漏电保护器,并加强安装检查 (1)漏电保护器安装时,应检查产品合格证、认证标志、试验装章,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停止安装。 (2)漏电保护器的保护范围应是独立回路,不能与其他线路有电气上的连接。一台漏电保护器容量不够时,不能两台并联使用,应选用容量符合要求的漏电保护器。 (3)安装漏电保护器后,不能撤掉或降低对线路、设备的接地或接零保护要求及措施,安装时应注意区分线路的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工作零线应接入漏电保护器,并应穿过漏电保护器的零序电流互感器。经过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不得作为保护零线,不得重复接地或接设备的外壳。线路的保护零线不得接入漏电

25、保护器。 (4)在潮湿、高温、金属占有系数大的场所及其他导电良好的场所,必须设置独立的漏电保护器,不得用一台漏电保护器同时保护二台以上的设备(或工具)。 (5)安装不带过电流保护的漏电保护器时,应另外安装过电流保护装置。采用熔断器作为短路保护时,熔断器的安秒特性与漏电保护器的通断能力应满足选择性要求。 (6)漏电保护器经安装检查无误,并操作试验按钮检查动作情况正常,方可投入使用。 3.正确使用漏电保护器,加强检查管理 (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漏电保护器运行安全的监督,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2)对在用漏电保护器的管理,应有明确的分工。对漏电保护器运行动作情况,包括正常动作、误动

26、作、拒动作等,都要记录和统计分析。 (3)漏电保护器的安装、检查等应由电工负责进行。对电工应进行有关漏电保护器知识的培训、考核。内容包括漏电保护器的原理、结构、性能、安装使用要求、检查测试方法、安全管理等。 (4)回路中的漏电保护器停送电操作,应按倒闸操作程序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5)运行中的漏电保护器发生动作后,应根据动作的原因排除故障,正常后方能进行合闸操作。严禁带故障强行送电。如果漏电保护器发生故障,应更换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6)使用者应掌握漏电保护器的安装使用要求、保护范围、操作及定期检查的方法。使用者不得自行装拆、检修漏电保护器。 (7)对运行中的漏电保护器应进行定期检查,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作好检查记录。检查内容包括外观检查、试验装置检查、接线检查、信号指示及按钮位置检查。 检查漏电保护器时,应注意操作试验按钮的时间不能太长,次数不能太多,以免烧坏内部元件。漏电保护器的检修应由专业生产厂进行,检修后的漏电保护器必须经过专业生产厂按国家标准进行试验,并出具检验合格证。检修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漏电保护器必须报废销毁,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回收利用。 4.定期进行漏电保护器的检测 职业安全卫生检测检验站负责在用漏电保护器的常规检测,常规检测每年应进行一次,检测的项目为绝缘电阻、介电性能、试验装置性能、温升和动作特性等。17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百度文库年卡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