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损益的确认 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重组协议中附有或有支出条件的重组协议。或有支出,是指依未来某种事项出现而发生的支出。如债务重组协议规定,将某公司债务500000元免除100000元,剩余债务展期二年,并按3%的年利率计收利息。如该公司一年后盈利,则自第二年起按5%的年利率计收利息。根据此项债务重组协议,债务人依未来是否盈利而发生的8000元(400000x2%)支出,即为或有支出。但债务人是否盈利,在债务重组日不能确定,具有不确定性。 在附或有支出条件的情况下,根据谨慎性原则,在债务重组日,债务人应将或有支出包含在将来应付金额中,即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含有或有
2、支出的将来应付金额进行比较,大于部分为债务重组收益。债务重组后的账面价值为含或有支出的将来应付金额,在或有支出实际发生时,作为减少债务的账面价值处理;按债务重组协议规定的日期结清债务时,将未发生的或有支出作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收益。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债务人在未来偿还债务期间内未满足债务重组协议所规定的或有支出条件,应按情况分别进行处理:如果按债务重组协议规定,或有支出的金额按期结算,应在结算期满时,按已确认属于本期末发生的或有支出金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按债务重组协议规定,或有支出金额待债务结清时一并计算,应在结清债务时,按未发生的或有支出金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收益
3、,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未计入未来应收金额的或有收益,按上述原则确认收益。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不含或有收益的将来应收金额进行比较,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损失。 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债务人债务重组收益和债权人的债务重组损失的计算公式如下:债务人的债务重组收益二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含或有支出的将来应付金额;债权人的债务重组损失二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不包含或有收益的将来应收金额。 以下仅就债务人的相关会计处理予以说明。 例:1994年12月31日,甲企业从银行取得年利率为10%、三年期的贷款500000元,现因甲企业连年亏损,财务困难,于1996年12月31日进行债务重组,银行同意延长贷款期三年
4、,即到期日为2000年12月31日,年利率降至8%,免除积欠利息100000元,本金减至400000元,利息按年支付,但附有一条件:债务重组后,如甲企业自第二年起(1997年起)有盈利,则从1998年1月1日起年利率回复至10%,若无盈利,仍维持8%的年利率,则甲企业的会计处理如下: 1、将来应付金额二400000+(400000x8%x4)+400000x(10%-8%)x3=552000(元) 债务重组收益二600000-552000=48000(元) 2、会计分录: 1996年12月31日债务重组时, 借:长期借款600000元; 贷:长期借款-债务重组552000元,营业外收入-债务重
5、组收益48000元。 1997年12月31日支付利息时,借:长期借款-债务重组32000元; 贷:银行存款32000元。 假设甲企业自债务重组后的第二年起有盈利,1998年12月丑日和1999年12月31日支付利息时,甲企业应按10%的利率支付利息,则每年需支付利息40000元(400000x10%),其中含或有支出8000元40000x(10%一8%)。 借:长期借款-债务重组40000元 贷:银行存款40000元。 在2000年12月31日支付最后一次利息40000元和贷款本金400000元时,借:长期借款-债务重组440000元;贷:银行存款440 000元。 假设甲企业自债务重组后的第
6、二年起仍没有盈利,并按债务重组协议规定,或有支出待债务结清时一并计算。则1998年12月31日和1999年12月31日支付利息时,分别作如下处理:借:长期借款债务重组32000元;贷:银行存款32000元。 在2000年12月31日支付最后一期利息32000元和本金400000元时,需将原计入债务账面价值的或有支出叫24 000元转入营业外收入。 借:长期借款 -债务重组456000元; 贷:银行存款432000元,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24000元。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