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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取消应付福利费科目和改革公益金核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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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消应付福利费科目和改革公益金核算2000年发布的新会计制度和原有的会计制度相比前进了一大步,新制度更符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会计信息的要求。但新制度仍带有一定的过渡色彩,其中有些核算项目还有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意味,值得商讨。笔者就其中的两个项目谈谈自己的看法。其一关于应付福利费。现行规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4%计提福利费,主要用于给企业供养的福利人员支付工资、职工的医药补助、困难补助等对个人的支出。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因我国实行低工资制,在职工生活诸多方面以多种形式另外给予补助,由此形成了企业办社会的现象,特别是大型企业尤为明显,企业普遍办有医务室、洗澡堂等五花八门的福利体系。会计核算上应付福利费就

2、应运而生,职工的生活相对得到保障。随着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企业间的竞争加剧,企业办社会的弊端充分暴露出来,企业主办的福利体系成了一个沉重的包袱,且这些福利设施的使用率不高,也降低了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改革势在必行。医院、浴室等公共服务性质的部门完全可以剥离出去,让其自收自支,减轻企业的负担。对于职工的医药费、困难补助等,目前计提福利费的做法实际上是在企业内部统筹支付,由于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职工的保障程度差别巨大,经营状况好的企业皆大欢喜,而经营状况差的企业职工医药费难以解决而欲哭无泪。这一块支出完全应该进入社会保障体系。企业以社会保障税或费用的形式上交政府,职工进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和最低生

3、活保障体系。职工和企业在这方面脱钩,职工的基本福利不因个别企业的经营状况而起伏,能得到更好的保障,企业也可以一心一意地进行经营活动,这样应付福利费科目将来有无存在的必要就值得探讨了。其二关于公益金。这一核算项目的依据是现行的公司法,公司法是在我国经济转型的初期制定的,规定公司型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5%至10%的资金作为公益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的建设。在过去计划经济条件下,绝大部分企业都是国有资产,政府愿意从企业和税后利润中拿出一部分用于职工的集体福利,并以法律的形式把这种做法固定下来,这当然可以理解。随着改革的深化,企业产权日益多元化,公司法中关于公益金的规定越来越显露出不合理性。企业投资

4、人拥有企业财产的所有权,投资人理所当然地可以把资产用于企业经营目的。公司法关于公益金的规定限制了投资人对这部分税后利润的使用,投资人拥有这部分资金的所有权,公司法又不准投资人把这部分资金用于经营活动,公司法的规定与投资人拥有的所有权是相矛盾的。尤其是公司的个人投资者,没有任何理由要求他们把应属于他们的这部分税后利润拿出来给他人(即职工)使用。况且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公益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的做法在不同行业间反差巨大,亏损企业的职工集体福利根本没有保障,而与此相反,垄断行业由于有巨额垄断利润,其集体福利水平非一般行业所能比拟。笔者认为公益金在会计核算上应当从税后提到税前且一分为二,一部分作为对住房的补

5、偿直接进入职工工资中,以货币形式发放,让职工到房地产市场去购房。另一部分进入工会经费。在现代企业制度中,工会作为职工的代言人绝不仅仅是组织点文体活动、送送温暖之类,更要代表全体职工与企业签定集体合同,保障职工的切身利益。集体福利设施正是集体合同的内容之一,把一部分公益金并入到工会经费中,现行计提工会经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有了充足的财力做保证,工会才能更好地履行其职能。 (邹银兵)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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