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会计实务:软件产品增值税超税负退税.doc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2459226 上传时间:2024-05-30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25.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会计实务:软件产品增值税超税负退税.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会计实务:软件产品增值税超税负退税.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会计实务:软件产品增值税超税负退税.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会计实务:软件产品增值税超税负退税.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软件产品增值税超税负退税一、业务概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申请办理增值税即征即退,税务机关对其申请予以受理、审核及审批的业务。(一)纯软件产品。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计算机软件产品,可按法定17的税率征收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二)本地化改造产品。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工作,单纯对进口软件进行汉字化处理后再销售的不包括在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的软件进行转换等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可比照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享受超税负退税优惠政策。(三)嵌入、

2、组合式软件(系统集成)。对随同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等嵌入组合销售的自产软件产品,在财务上应与硬件产品分别核算销售额,并按下列方法确定销售额和即征即退税额。即:嵌入式(组合式、系统集成)软件销售额=嵌入式(组合式、系统集成)软件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计算机硬件及机器设备成本(1+成本利润率)即征即退税额嵌入式(组合式、系统集成)软件销售额17-嵌入式(组合式、系统集成)软件销售额3%(四)动漫软件。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法定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应退税额享受税收优惠的动漫软件当期已征税款-享受税收优惠的动漫软件当期不

3、含税销售额3(五)电子出版物。所谓电子出版物是指把应用软件和以数字代码方式加工的图文声像等信息存储在磁、光、电存储介质上,通过计算机或者具有类似功能的设备读取使用的大众传播媒体。不包括录音带、录像带、唱片(LP)、激光唱盘(CD)和激光视盘(LD、VCD、DVD)等媒体形态的音像制品(标识代码为ISRC)。二、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及份数(一)退(抵)税申请审批表(主表),一式4份;(二)税收完税凭证复印件1份(国库用);(三)软件产品增值税超税负退税计算表一式4份;(四)税款所属期的“税收缴款书”复印件一式2份;(五)税款所属期的“增值税申报表”复印件一式2份;(六)企业申请报告一式2份;(七)

4、收入成本汇总表一式2份;(八)产品销售清单一式2份。三、纳税人申请办理的时限纳税人应当在取得主管税务机关退税资格意见的次月起,每月随纳税申报一并书面申请退税。四、税务机关业务流程及承诺时限(一)业务流程纳税人申请大厅受理税源管理部门审核评估政策法规部门审核局长审批(二)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审批结束,收入核算部门按照国库退库的有关规定办理税款退库。五、主要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浙国税流2000171号)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

5、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嵌入式软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浙国税流2008)4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65号)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即征即退实施先评估后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国税函2009120号)浙江省财税咨询服务电话:12366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网站:/.zjtax.gov/2013年4月修订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财经 > 财经会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