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沧 县 殡 仪 馆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HBZC——CX175
招 标 人(章):沧县民政局
代理单位(章):河北至成招标
编制日期:1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第三章 合 同……………………………………………………………………………20
第四章 技术规范…………………………………………………………………………22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24
第七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37
第八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42
第九章 评标措施 ………………………………………………………………………4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县殡仪馆建设项目已由沧县发展改革局 以沧县发改招标核准-158号 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省民政厅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沧县民政局。本项目已含有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标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沧县汪家铺乡于庄子村村西
建设规模:建设1栋地上一层(局部二层)框架结构殡仪馆,建筑面积为2734.73平方米;2栋地上一层砖混结构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为277.28平方米。
计划工期:3月1日计划开工,11月30日计划完工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招标内容:沧县殡仪馆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此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含有独立法人资格,含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含有对应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含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安全生产考评B本,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标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者,请投标申请人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成功后,由拟派本项目标项目经理持网上报名回执单、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已实施三证合一单位可持扫描输出件)、企业新版资质证书原件(或扫描输出件)、企业基础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原件及安全生产考评B本、法定代表人证实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河北省投标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卡原件、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通知函原件及全部资料复印件2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底存档)到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报名室报名并获取相关招标资料。
报名时间为1月4日至 1月 10日(节假日除外)天天早晨9:00-11:30,下午14:00-17:00。
注:如证件正处于年检、补办、换发之中,投标人须出示该证件颁发部门或对应主管部门有效证实原件。未在要求时间内报名或所持报名资料不全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
4.3 招标文件每套300元,除此之外投标单位投标报名时无需支付其它任何费用;如有违规收费,投标单位能够拒绝支付并向招投标监督部门举报。
4.4本工程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5. 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月9日 9 时00 分,开标地点为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公布公告媒介
此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布,因轻信其它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络方法
招标人:沧县民政局
联络人:张汝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至成招标
地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和石铜路交叉口旺角国际14层
联络人:陈振
电话:、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 标 人:沧县民政局
联络人:张汝功
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人:河北至成招标
地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和石铜路交叉口旺角国际14层
联络人:陈振
电话:、
1.1.4
项目名称
沧县殡仪馆建设项目
1.1.5
建设地点
沧县汪家铺乡于庄子村村西
1.2.1
资金起源
省民政厅及地方配套
1.2.3
招标内容
沧县殡仪馆建设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1.3.2
工期
3月1日计划开工,11月30日计划完工
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及专业验收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含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是符合资质承揽范围要求独立法人单位。
项目经理资格:含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项目经理安全考评B本,且无在建工程。
1.4.2
是否接收联合体投标
不接收
1.9.1
踏勘现场
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2.1
组成招标文件其它材料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年 2 月 9 日 9 时 00分
2.2.3
投标人确定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
在收到对应澄清文件后 12 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定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
在收到对应修改文件后 12 小时内
3.1.1
组成投标文件其它材料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3.2.7
最高投标限价
7167571.61元
3.3.1
投标使用期
60 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确保金
投标确保金递交形式:电汇
投标确保金金额:7元
投标确保金必需于2月 6日下午17:00之前(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申请人基础账户转入指定账户。
投标确保金使用期: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计60天。
3.6.4
投标文件份数
每标段各按以下要求:
投标函部分: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商务部分: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技术部分:技术标暗标本一式四份,识别本一份;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一开标室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一开标室
6.1.1
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2名和从评标教授库内随机抽取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5名教授组成,组员人数为7人。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10. 需要补充其它内容
10.1 工程计价方法:工程量清单计价
10.2 评标措施:详见第九章。
10.3 承包方法:包工包料
10.4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10.4.1
根据本须知第5.1款要求,招标人邀请全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参与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该按时参与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实其出席,不然,其投标文件递交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处理。
10.5 中标公告
10.5.1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公布同一媒介给予公告,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
10.6重新招标情形
10.6.1
投标人少于三个,招标人应该依法重新招标。
10.7同义词语
10.7.1
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通用协议条款”、“专用协议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
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该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了解。
10.8监督
10.8.1
本项目标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该接收有管辖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监督。
10.9 解释权
10.9.1
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组成协议文件组成内容,以协议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协议条款约定协议文件优先次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尤其要求外,仅适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要求,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措施、投标文件格式前后次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要求或约定不一致,以编排次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一样版本之间有不一致,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要求仍不能形成结论,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0 招标人补充其它内容
开标前提交
(1)各投标企业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将投标企业信用卡在开标现场递交,方便网上签到,并提供拟用建造师人员编码。未按时递交或签到不成功或拟用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评标委员会将有权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其投标报价不参与基准价合成。
(2) 投标确保金缴纳凭证及开户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书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1、总则
1.1项目概况
沧县殡仪馆建设项目建设1栋地上一层(局部二层)框架结构殡仪馆,建筑面积为2734.73平方米;2栋地上一层砖混结构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为277.28平方米。
1.1.1依据《中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本招标项目已含有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起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标资金起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标出资百分比: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标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此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合格投标人
1.4.1投标人应含有负担本标段施工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资格: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含有独立法人资格隶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标段监理人;
(4)为本标段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6)和本标段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和本标段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8)和本标段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
(9)被相关部门责令停业;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3)单位责任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一样单位。
(14)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法人、其它组织或个人。
1.5 费用负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与投标活动发生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后果负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和招标投标相关语言均使用汉字。必需时专用术语应附有汉字注释。
1.8 计量单位
全部计量均采取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对工程场地和相关周围环境情况进行了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判定和决议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预备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含下列内容:
(1)第一章 招标公告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第三章 协议
(4)第四章 技术规范
(5)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另附)
(6)第六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7)第七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8)第八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9)第九章 评标措施
依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澄清、修改,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验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发觉缺页或附件不全,应立即向招标人提出,方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含信函、电报、传真等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给予澄清。
2.2.2 招标文件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获取招标文件潜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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