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昌乐县缓控释肥示范推广补助项目
缓控释肥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CLZC[]009号
招 标 人:昌乐县农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潍坊恒泰工程管理
二○一七年二月
目 录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说明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第三章 协议关键条款
第四章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第五章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第六章 相关表格
第七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昌乐县缓控释肥示范推广补助项目缓控释肥采购
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昌乐县缓控释肥示范推广补助项目缓控释肥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CLZC[]009号
三、采购项目情况:
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投标人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万元)
采购缓控释肥(N+P2O5+K2O≧40%,其中N≧24%、P2O5≧6%、K2O≧6%);40千克/袋。补助销售,每吨补助300元。
1、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要求条件;
2、含有对应生产或销售能力中国企业法人;
3、投标产品须含有肥料生产许可证或同意证、肥料登记证;
4、此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
37.5
四、公告期:02月20日至02月24日
五、网上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01月17日至01月24日;早晨8:30-12:00,下午1:30-5:30,国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法:网上报名
(1)请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版)进行注册登记(网址),选择“供给商”类型,填写企业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书和资料原件扫描件。审核地域选择“昌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网上验证,验证经过后企业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已注册企业能够直接网上报名。网上验证时间:早晨8:30—12:00,下午1:30—5: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系统操作手册》、《诚信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可经过网站下载,咨询电话:0536—6278528。技术支持电话(江苏国泰新点企业):丁工:;王工:。
(2)企业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网上报名回执单》,并在开标当日和下列文件一同递交:
生产厂家请携带: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肥料生产许可证或同意证原件、肥料登记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实书原件、本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以上全部原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代理商请携带: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实书原件、本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肥料生产许可证或同意证复印件、肥料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及以上全部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代理商公章)其它需提供原件详见招标文件要求。若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该企业所参与项目投标资格,按《诚信承诺书》承诺进行处理。
(3)本项目实施资格后审,并于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请于上述时间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按要求时间和要求参与投标。
3、投标单位资料必需真实,严禁借资质参与投标。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给商未列入失信被实施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统计名单(经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统计)。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03月14日09:00前(北京时间)
2.地点:昌乐市民服务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洪阳街和惠民路交叉路口西北角)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03月14日09:00(北京时间)
2.地点:昌乐市民服务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洪阳街和惠民路交叉路口西北角)
八、联络方法
1.采购人:昌乐县农业局 地 址:昌乐县城关商务小区1号楼
联络人:刘锦华 联络方法:
2.采购代理机构:潍坊恒泰工程管理 地 址:潍坊市胜利东街4799号
联络人:潘增敏 联络方法:
年 02 月 16日
第一章 招标说明
我企业受昌乐县农业局委托,就昌乐县缓控释肥示范推广补助项目缓控释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此次招标作以下相关说明:
一、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二、投标人应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肥料生产许可证或同意证、肥料登记证、基础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确保金银行汇票(采取其它递交方法提交对应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无重大违法统计书面申明、法定代表人证实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入标书中;标书中报价必需打印,手写必需在手写处加盖公章,不然作无效标处理。
三、标物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投标人不得对标物内容分解后进行响应,必需全部报价,不准漏项,不然视为含在投标总价内。
四、招标内容:肥料供给、质保和售后服务等。
五、供货期限:
自签署协议之日起15天内完成供货配送工作。
供货地点:昌乐县农业局指定地点。
六、质保期:实施国家相关要求,厂家或投标人承诺质保期大于国家要求,按其承诺,采购清单中有特殊要求实施采购清单。质保期自标物供货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七、凡包含此次招标相关补充或修改,均以潍坊恒泰工程管理书面通知为准。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综合说明
项目名称:昌乐县缓控释肥示范推广补助项目缓控释肥采购
交货日期: 自签署协议之日起15天内完成供货配送工作。
供货地点:昌乐农业局指定地点。
承包方法:固定总价协议承包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说明
2
资金起源:财政资金(补助销售,每吨补助300元)
3
投标人资质:1、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要求条件;2、含有对应生产或销售能力中国企业法人;3、投标产品须含有肥料生产许可证或同意证、肥料登记证;4、此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
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4
投标使用期:45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算起)
5
标前答疑会议: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答疑会议及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2月10日9时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扫描后发电子邮件至潍坊恒泰工程管理,并电话通知。电话: 邮箱:
答疑文件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布,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各单位账号登陆下载,答疑及补充文件一经公布视作已发放给全部投标单位。
6
投标确保金:7000元整。
7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03月14日9时00分
份 数: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地 点:昌乐市民服务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洪阳街和惠民路交叉路口西北角)
8
开标时间:03月14日9时00分
投标人应提前半小时抵达开标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及营业执照原件等资料(营业执照原件等资料应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予接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需参与开标会议并随身携带身份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开标地点:昌乐市民服务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洪阳街和惠民路交叉路口西北角)
9
评标方法:见第七章
10
预算金额:37.5万元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项目说明
1.1本招标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
1.2上述项目招标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中国招标投标法》、《中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措施》、《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措施》《中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得到相关部门同意,经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投标人。
1.3 本招标项目标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
2、资金起源
2.1 本招标项目资金起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
3、合格投标人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3项。
3.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3.3 本招标项目采取本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述资格审查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3.4投标人开标时应提交以下有效资料原件或经当地公证处公证后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
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生产许可证或同意证原件、肥料登记证原件、基础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标确保金银行汇票原件(采取其它递交方法提交对应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无重大违法统计书面申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证实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代理商: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生产许可证或同意证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肥料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基础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标确保金银行汇票原件(采取其它递交方法提交对应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无重大违法统计书面申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证实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投标时未提交以上有效证书原件者作无效标处理,其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负担其参与本招标活动本身所发生费用。
4.2 中标人须负担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比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1980号文要求标准收取。
4.3 中标人需交纳公证费,取费标准实施国家相关要求。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组成
5.1 本协议招标文件包含下列内容及全部按本须知第6、7条发出补充资料:
第一章 招标说明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第三章 协议关键条款
第四章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第五章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第六章 相关表格
第七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5.2 除5.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对招标文件澄清或答疑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5.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验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取得招标文件2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不然,由此引发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全部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担,并依据相关条款要求,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6、招标文件澄清
6.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以招标答疑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给予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全部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确定,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含有约束作用。
7、招标文件修改
7.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需澄清或修改。
7.2招标文件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全部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确定。招标文件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含有约束作用。
7.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终发出书面文件为准。
7.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能够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中给予明确。
(三)投标文件编制
8、投标文件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8.1 投标文件和和投标相关全部文件均应使用 汉字 。
8.2 除另有要求外,投标文件使用度量衡单位,均采取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函(须放投标文件第1页)
(2)相关表格(第六章)
(3)全部技术资料(所报货物彩页、完整产品说明书、各项测试数据、质检汇报等复印件)
(4)售后服务方法、供货期等保障内容及方法
(5)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或同意证、肥料登记证等
(6)基础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确保金银行汇票(采取其它递交方法提交对应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无重大违法统计书面申明
(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实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8)其它优惠条款(投标人提供优惠条件必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追加优惠条款不作为评标考虑原因)
(9)投标人应提交其它内容。
10、投标文件格式
10.1投标文件包含本须知第9条中要求内容,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应该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能够按一样格式扩展)。
11、投标报价
11.1本项目标投标报价采取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所要求方法,投标人所填写单价在协议实施期间不因市场改变原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定风险原因。
11.2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各项支付金额总和。
11.3 投标人投标报价,应是完成协议条款上所列招标范围及内容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给予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依据。
11.4 本项目采取综合单价报价,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给予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报价表中列出项目和数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许可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报价将不予接收。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不给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单价或合价内。
11.5 本招标项目标供货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所述,除非协议中另有要求,投标人报价应包含完成该项目标供给、运输、包装、装卸、调配、培训及服务、检测、管理、保险、利润、税金、可能包含专利、售后服务、政策性文件要求及协议包含全部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11.6 投标人可先到供货地点以充足了解供货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情况,任何因忽略或误解供货地点等情况而造成索赔或供货时间延长申请将不被同意。
11.7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需要说明事项,用文字书写和投标报价表一并报送。
12、投标货币
12.1 本项目投标报价采取币种为人民币。
13、投标使用期
13.1 投标使用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要求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3.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使用期内,能够依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使用期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复。投标人能够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确保金。同意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许可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对应地延长投标确保金使用期,在延长投标使用期内本须知第14条相关投标确保金退还和没收要求仍然适用。
14、投标确保金
14.1 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前附表第6项要求数额投标确保金,投标确保金只受理电汇、网银转账或银行汇票(电汇、网银转账请提前办理,以下述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提交相关银行凭证为准)。投标确保金递交截止时间:3月14日9时00分【投标确保金交纳及退还账户必需和投标人名称相符,且应该从其基础账户转出。开标现场提供基础账户开户许可证及银行汇票原件(采取其它递交方法提交对应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对应复印件做入投标文件】
开户名称:潍坊恒泰工程管理昌乐分企业
开户银行: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开户账号:
14.2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给予拒绝。
14.3未中标投标人投标确保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4.4中标人投标确保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相关要求签署协议扣除代理费后,余额于5个工作日内给予退还。若中标人未按要求缴纳,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14.5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确保金:
14.5.1投标人在投标使用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4.5.2 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27条要求修正标价;
14.5.3中标人未能在要求期限内提交履约确保金或签署协议协议。
15、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5.1投标人应按须知前附表第7项要求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5.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字迹应清楚易于识别,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5.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及附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不然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5.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 投标文件提交
16、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识
16.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密封在投标文件密封袋里。
16.2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
16.2.1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名称:昌乐县农业局
地址:昌乐县城关商务小区1号楼
16.2.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项目编号:CLZC[]009号;
(2)项目名称及包号:昌乐县缓控释肥示范推广补助项目缓控释肥采购;
(3)03月14日9时00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6.3假如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6款和20.2款要求装订和加写标识及密封,招标人将拒收或通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负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投标文件将给予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6.4全部投标文件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或投标人印章。
17、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要求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8.1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要求。
18.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7条要求以修改补充通知方法,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全部权利和义务和投标人受制约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8.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少于3个,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选择其它采购方法。
19、迟交投标文件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18条要求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0、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能够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20.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6条相关要求编制、密封、标识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0.3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0.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使用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不然其投标确保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
21、开标
21.1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要求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全部投标人代表参与开标会议。
21.2参与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尚应随带参与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书,以证实其身份。
21.3 开标程序:
21.3.1开标会议在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对投标文件进行检验,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交了投标确保金,文件签署是否正确等。但按要求提交撤回通知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21.3.2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代表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也能够由委托公证机构检验并公证;
21.3.3 经确定无误后,由相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其它关键内容。
21.4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有效投标文件,开标时全部应该众给予拆封、宣读。
21.5 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统计,并存档备查。
22、投标文件有效性
22.1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与开标会议视为自动弃权。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该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22.1.1 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要求密封、签署、盖章;
22.1.2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
22.1.3 不符正当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它实质性要求。
22.2 招标人当众宣告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投标人名称和招标人认为合适其它内容。
(六)评标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
23.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3.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取保密方法进行。
24、评标过程保密
24.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协议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相关资料和中标候选人推荐、拟中标人确实定情况,和评标相关其它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4.2在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拟中标人确实定和授予协议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任何行为,全部将会造成其投标被拒绝。
24.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和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它相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情况和材料。
25、投标文件澄清
25.1 为有利于投标文件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能够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内容作必需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取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补正,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依据本须知第27条要求,投标人澄清或补正内容将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投标人拒不根据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补正,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并没收其投标确保金,招标人不接收投标人主动提出澄清。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觉计算错误进行核实修改不在此列。
26、投标文件初步评审
26.1 开标后,经招标人初步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2条要求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6.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和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对协议中约定招标人权利和投标人义务方面造成重大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它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投标人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
26.3 假如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给予拒绝,而且不许可投标人经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含有响应性投标。
26.4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标处理:
26.4.1 无单位盖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
26.4.2 未实质上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编制;关键内容不完整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识别;
26.4.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
26.4.4 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许可联合体投标时);
26.4.5 投标文件载明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出招标文件要求期限;
26.4.6不含有招标文件中要求资格要求。
26.4.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收条件。
26.5 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部分地方存在遗漏或提供了不完整技术信息和数据情况,而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它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结果,这种情况不影响投标文件有效性。
26.6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及当场提供相关原件为准,不依靠其它任何外来证实。
27、投标文件计算或表示错误修正
27.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示上错误,修正错误标准以下:
27.1.1假如数字表示金额和用文字表示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金额为准;
27.1.2 投标文件中填报供货期等前后不一致时,以投标函填报为准;
27.1.3报价表中,当单价和数量乘积和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显著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7.1.4价表中,当各细目标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细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27.2 按上述修正错误标准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假如投标人不接收修正后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而且其投标确保金也将被没收,而且不影响评标工作。
28、投标文件具体评审、比较和否决
28.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本须知第26条要求,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进行评定和比较。
28.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能够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28.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要求评标方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汇报,并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汇报和推荐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能够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8.4评标方法及标准
28.4.1此次评标采取综合评分法:即最大程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将报价、产品质量、技术性能、企业综合实力、优惠条件及售后服务承诺等给予不一样权重,用打分方法,评出中标候选人。
28.4.2此次评标不确保最低投标价中标。
28.5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全部投标全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能够否决全部投标。全部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该依法重新招标或采取其它采购方法。
(七)协议授予
29、协议授予标准
29.1 本招标项目标购销协议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8款所确定中标人。
30、招标人拒绝投标权力
30.1 招标人不承诺将协议授予报价最低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评标汇报拒绝不合格投标。
31、中标通知书
31.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企业立即向招标人及监管单位提交招标立案资料。
31.2 在投标使用期内,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1.3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全部未中标投标人。
32、协议协议书签署
32.1招标人和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协议,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签订背离协议实质性内容其它协议。
32.2 招标人假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2.1款要求和中标人签订协议,或招标人、中标人签订背离协议实质性内容协议,应更正并处以协议金额5‰罚款。
32.3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2.1款要求和招标人签订协议,则招标人将有充足理由废除授标,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出投标确保金数额,还应该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同时依法负担对应法律责任。
32.4中标人应该根据协议约定推行义务,完成招标内容,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她人。
34、投标人可依据当地政府采购协议融资相关政策,依据中标通知书向试点银行进行政府采购协议融资。
35、如本招标文件前后章节、条款、内容要求不一致,以对招标人有利解释为准。
36、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全部是协议组成部分,评审结束后如发觉本招标文件要求、要求和投标文件不一致,以对招标人有利要求或响应为准。
37、履约担保
无
第三章 协议关键条款
昌乐县缓控释肥示范推广补助项目缓控释肥采购协议
协议编号:
签约时间: 月 日
签约地点:
甲方:昌乐县农业局
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中国政府采购法》、《中国招标投标法》、《中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措施》、《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措施》及其它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标准,双方同意根据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协议。
一、本协议由协议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下列文件组成本协议组成部分:
(1)招标文件;
(2)中标单位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中标单位在评标过程中做出书面说明或承诺;
(5)本协议附件;
二、货物名称和数量
货物名称:
数量:
三、协议金额
货物名称
数 量
单 价
金额(元)
备 注
协议总金额为人民币 : 元。
大写: 元。
四:货款支付方法
货物在要求时间内要求配送到位后,经招标人检验核实,中标人凭农户收到货物凭证、发票,招标人签字上报到县财政局,由财政局审核经过后拨付财政补助资金。
五、交货
(一)交货时间
协议生效后于15日内完成供货配送工作。供货时必需提供产品合格证书以备查验。
(二)交货地点
昌乐县农业局指定地点。
(三)风险自担
货物毁损、火灾风险在该货物经过联合验收前由乙方负担。
六、质量
货物质量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评标中做出书面说明或承诺;货物质量还应符合国家对环境保护和节能产品要求。
七、包装
货物包装应符合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如没有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应该采取足以保护货物包装方法。
八、运输要求
乙方应确保货物按本协议第五、六条要求运输,装卸、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九、知识产权
乙方应确保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商标权、专利权及工业设计权起诉。假如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或赔偿要求,乙方必需和第三方交涉,并负担发生和可能发生一切损失、费用和法律责任。
十、验收
货物到位后甲方和乙方在2个工作日内共同检验货物质量情况和数量,如货物需要检测,则由乙方负责并负担对应费用,甲方应主动配合,检测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根据协议验收,并共同在《质量验收汇报》上签字确定。
对货物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实际发觉之日起5日内向乙方提出,乙方应无条件给予处理。
十一、售后服务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询标、评标过程中做出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立即、快速、优质售后服务。
其它售后服务内容:
十二、协议生效
本协议为附条件生效协议,除双方签字盖章,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乙方应提交:(一)中标服务费;(二)公证费。
十三、违约
(一)因甲方责任造成货物供用延期,协议工期顺延。
(二)乙方不能按协议要求时间交货,每逾期一天按协议总价款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货物质量未达成规范要求,甲方有权要求重新发货,其对应费用由乙方负担,影响工期,由乙方负担违约责任。
(四)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国协议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为准,无相关要求,双方协商处理。
十四、不可抗力
双方中任何一方因法定不可抗力不能立即或完全推行协议,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负担责任,并在10日内提供对应证实。
未推行协议部分是否继续推行、怎样推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处理。
十五、争议
协议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提交潍坊仲裁委员会或依法向当地法院起诉。
十六、补充协议
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署补充协议,所签署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附加协议条款: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八份,正本四份,副本四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行 号: 行 号: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日
第四章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一、 货物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货物名称
技术参数
外观
规格
(千克/袋)
采购金额
(万元)
备注
缓控释肥
N+P2O5+K2O≧40%,其中N≧24%、P2O5≧6%、K2O≧6%
颗粒
40
37.5
1250吨
二 、招标说明及相关要求
1、 投标人报价要求:此次招标采取人民币报价,投标总报价应一次性报价,除非招标人提出变更,投标价格不再调整。总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标物供给、运输、包装、装卸、调配、培训及服务、检测、管理、保险、利润、税金、可能包含专利、售后服务、政策性文件要求及协议包含全部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 中标单位必需确保全部货物和技术指标相符,而且符正当律法规,证照齐全。
3、 中标单位负责把货物配送到各个玉米种植户。
4、 自签署协议之日起15天内完成供货配送工作。
5、中标单位批量供货后,由业主单位和中标单位一同抽样送至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单位负担),若检测结果不符合相关要求标准,全部退货,供货单位负担全部损失。
第五章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一、投标函
致: 昌乐县农业局
1、 依据你方招标项目编号为 {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遵照《中国政府采购法》、《中国招标投标法》、《中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措施》、《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措施》《中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协议条件、标物介绍和其它相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以下投标总报价承包上述标物供货、质保等。
货物名称
单价(元)
数量(袋)
累计(元)
吨
采购金额(元)
备注
缓控释肥
1250
375000.00
2、我方确保在协议签署后15日内全部供货完成;
3、我方同意所递交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若中标,我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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