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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事故管理制度化工(1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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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设备事故管理制度化工(15篇)【第1篇】设备事故管理制度范本 1.矿设立以机电矿长为首的设备事故追查小组,负责搞好设备事故的分析、追查和群众性的事故防范活动等工作,日常业务由机电科负责。 2.发生设备事故时,应立即向上级有关领导汇报,特大设备事故由矿务局领导同志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分析追查处理,重大、一般设备事故由矿领导负责组织追查分析,记录存档。 3.对发生的设备事故必须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经处理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各采、掘、运工区及其它单位发生一般设备事故,应由跟班区、队长及时向生产调度室汇报,并采取措施及时处理,迅速恢复生产

2、。收工后要及时分析追查。 5.对发生的设备事故应认真做好统计,定期进行分析,不断完善各种规章制度,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使设备事故率不断降低。 6.在每周的安全活动日和每月的安全网员会议上,向群众进行讲述设备事故情况,发动群众分析事故原因,共同吸取教训,不断开展反设备事故的斗争。 7.机电科应将每月机电设备事故情况及时整理,按规定的表式认真填写月报表,报上级有关部门。 【第2篇】设备事故安全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设备事故管理,保障设备安全有效运行,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所有的设备事故管理。 三、引用文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总则 四

3、、定义 (一)设备事故:凡正式投产的设备,在生产过程中造成设备的零件、构件损坏使生产突然中断;因本企业设备原因直接造成能源供应中断而使生产被迫突然停止;修复费用3万元以上;停机时间四小时以上;均视为设备事故。 (二)设备故障:在生产过程中因设备的零、构件损坏或虽未损坏但设备动行不正常、控制失灵等原因,使主机停产五分钟以上,四小时以下者(构不成设备事故)均称为设备故障。设备故障也要纳入设备事故的管理范围。 (三)设备事故分级 特大设备事故 设备事故的修复费100万元以上者为特大设备事故。 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重大设备事故: 设备事故的修复费在10万元而100万元者。 主要生产设备发生事故,使生产系

4、统停机二十四小时以上。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设备事故管理办法 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一般设备事故: 设备事故的修复费在3万元而10万元。 主要生产设备发生事故,使生产中断四小时以上(含4小时)二十四小时以下。 五、职责 (一)设备所属单位负责一般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将设备事故处理报告上报装备处。 (二)装备处负责重大、特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必要时参与一般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内容及要求 (一)下列情况不属于设备事故 联动机组的设备技术状况不好,有发生事故的可能,已上报公司设备和生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安排检修的。 在生产过程中,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正常动作,但安全连锁部件损坏使生

5、产中断而未造成设备损坏的。 在生产过程中,工艺件损坏(如轧辊、矫直辊、导卫装置、风口、渣口、烧嘴、氧枪、连铸机结晶器、剪刃、一般运输皮带等)使生产中断的。 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使生产中断的。 (二)事故的处理与分析 事故抢修 设备发生事故或故障后,检修单位应迅速组织抢修。设备故障或一般设备事故,检修单位组织抢修,生产单位配合;特大或重大设备事故,由装备处、生产处组织有关单位抢修。对抢修不力,使事故进一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设备事故管理办法 步扩大的责任者,视同事故责任者一并追究处理。 事故分析 一般事故由事故单位设备厂长组织设备、生产操作、维修方面的 有关人员及事故当事人参加分析,重大和特大事故由

6、装备处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事故分析。必要时装备处参与一般事故的分析。 事故分析应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事故、故障分析。生产单位主管设备的人员、检修单位人员应逐月进行设备事故和故障的原因分析。生产单位按事故发生的类别、部位、时间、等级、过程及原因等逐项填写设备档案与各类报表。 事故处理 对于重大及重大以上设备事故,经装备处分析形成结果后,按设备专业管理办法执行。一般设备事故,由事故单位和检修单位做出处理意见报装备处存档。 事故统计、上报 事故记录、事故修复费、事故经过及原因分析,由生产单位统

7、计,上报装备处。 事故时间 一般按设备停机到设备具备恢复生产条件之间的时间计算。如因生产原因,未能及时恢复生产,事故时间可按抢修试车合格后终止。 有备用机组的设备,事故时间按事故设备停机到备用设备投入生产之间的时间计算。 设备发生事故被迫提前检修的,其事故时间应为:事故设备停机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设备事故管理办法 到具备恢复生产条件之间的时间。 设备事故修复费 设备修复费为修复或更换被损坏设备所发生的设备、备件、人工 管理等项费用。设备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应为更换设备的现行价格。当一台设备发生事故,波及其它几台(套)或有关厂主要生产设备损坏的,其修复费也应包括在内。 对设备故障应做故障次数与停

8、机时间的统计。 事故与故障的上报制度 一般事故与故障,生产单位应首先通知检修单位。生产单位与检修单位有关领导对事实了解分析后自行处理决定。特大、重大设备事故,生产单位应及时向装备处、生产处总调汇报。 一般设备事故与故障,各厂应在三日内将设备事故分析报告报送装备处,装备处审核、整理、存档。特大、重大设备事故与故障待修复后,由装备处根据调查分析情况将事故处理意见上报公司。 生产单位及检修单位应加强设备故障管理,做到有台帐,有统计,有分析,有措施,避免重复事故、故障发生。 (三)设备操作人员及检修人员均应参加岗位培训,特殊岗位应有特殊工种操作证。 生产单位、检修单位应分别对设备操作人员、检修人员不定

9、期地进行培训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应离岗学习,两次不合格者调整岗位。 检修单位应严格执行检修计划。检修时除了对设备缺陷、隐患进行处理之外,还应对设备进行详细地检查并作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能及时处理应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列入下次检修计划。处理问题和 隐患前应制定和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设备事故管理办法 (四)设备事故管理的奖励与惩罚 奖励条件 能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设备操作规程,提前发现设备异常现象,避免重大设备事故发生的人员。 能认真贯彻设备管理条例,狠抓事前教育,积极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杜绝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全年无设备事故,经济效益显著的单位

10、及有关领导。 重大及重大以上的事故责任者能积极主动提供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运行记录,并积极参加事故抢修,可减轻处分。有特殊贡献者给予表彰和奖励,由生产单位、检修单位上报,装备处核实后实施。 处罚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因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设备事故,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者。 由于规章制度和操作维护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设备事故者。 对操作人员不按规定进行有关规程教育,或未经考试合格而上岗操作,造成设备事故者。 设备超负荷运行造成设备事故者。 对发现的设备隐患、缺陷和紧急情况,不立即报告,不积极采取措施,造成设备事故者。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造成设备事

11、故者。 施工、安装、检修过程中不按技术要求进行作业,偷工减料质量 低劣,设备投产后造成设备事故者。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设备事故管理办法 因设计原因造成设备事故者。 下列情况之一,对有关人员从重处罚 发生设备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虚报或破坏现场,故意拖延报告者。 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甚至嫁祸于人者。 事故发生后由于不负责任,不积极组织抢修或抢修不力造成事故 扩大者。 重复发生重大及重大以上设备事故者。 设备事故的分析和处理不坚持“四不放过”原则的单位或领导。 奖惩 对造成设备事故的责任单位、有关领导、直接责任者及有关人员,除根据公司经济责任制及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外,视情节和损失轻重分别给予教

12、育、警告、记过、降薪、降职、留厂察看、开除厂籍等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设计失误造成设备事故,由设计单位赔偿全部设备修复费。并追究其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因原材料质量低劣,造成设备事故,责任单位要赔偿全部修复费,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对认真执行公司设备管理制度和规程,保持主要生产设备全年无事故,经济效益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对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处理或上报避免重大设备事故的人员、对积极抢修事故有特殊贡献的人员根据公司按规定给予奖励。 【第3篇】设备事故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一) 设备事故的定义和分类 定义:凡正式投产的设备在生产过程中,不论何种原

13、因造成设备损坏,以致不能运行者,皆称设备事故。 分类:设备事故按影响生产时间和损失大小,分为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和故障。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称为一般设备事故 1设备发生事故造成联动机组或生产系统停车4小时以上16小时以下,主要设备单机停产12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一般设备单停产16小时以上; 2事故设备修复费用在1500以上,1万元以下者; 3由于设备事故引起动力供应中断,使主要生产车间停产1小时以上者。 设备故障:造生产中断、设备损坏,并发生修复费用,但事故损失和停产时间低于一般事故,称为设备故障。 设备事故报告:设备一旦发生事故(故障)工段必须立即向厂调度与设备组报告,由厂设备组

14、根据事故大小、损失程度确定是否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事故抢修: 1、 设备一旦发生事故,操作者要立即采取措施(如切断电源等)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同时向工段领导报告。 2、 现场检查后,事故所在单位(工段)必须迅速组织抢修尽快恢复生产。 3、 参加抢修单位和个人都应服从统一指挥,积极参加抢修,不得互相推诿,对抢修不力,使事故进一步扩大的有关责任者,应与事故责任者一并追究责任,严加处理。 4、 设备事故的分析: 1凡设备事故,均应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经处理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

15、,杜绝重复事故。 2一般设备事故由厂主管领导组织分析,有关人员参加,设备故障由工段段长组织分析,并整理好事故分析报告到厂设备组(事故分析报告必须包括事故处理意见,防范措施)。必要时工段可请专业人员参加分析。 5、 事故原因分类 1使用操作不当;2维护不周;3设备失修;4安全检修质量不高;5材料备件不良;6设计制造不合理;7自然灾害;8破坏性事故;9其他原因。 (二) 考核办法 1、 设备发生事故(故障)工段不及时向设备组报告扣款20元/次。 2、 由于违章指挥,强令工人违章作业以及由于不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制度,管理混乱等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应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3、 由于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

16、律,不听从指挥,擅自跨工种操作设备,以及发现有发生事故危险的紧急情况下不立即报告,不采取措施等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应追究事故责任者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4、 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象,甚至嫁祸于人,事故发生后,由于不负责任,不积极组织抢修或抢修不力,造成事故扩大,发生重复性的设备事故(故障),应对有关有人员从严处理。 5、 工段对发生的设备故障,未在3天内组织分析扣款30元;分析质量达不到要求必须重新分析,如不重新分析,按不及时组织分析论处。 6、 经分析,属于责任事故的责任者,视其损失大小,对事故抢修的态度和对事故的认识,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职、降薪、留矿察看、开除矿籍等到处分及赔偿事故直接损

17、失费的10-20%。 7、 对防止事故发生和抢修事故有突出贡献者,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4篇】设备事故处理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明确事故责任,提高事故处理的透明度,规范事故处理的程序,根据公司安全、设备管理制度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选矿厂各车间设备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的程序管理。 3、制度内容 3.1、事故等级划分 3.1.1、设备受损后,没造成停机、且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为四级事故。 3.1.2、设备受损后,造成停机而影响磨浮车间生产的,且影响时间超过2小时以上4小时以下的,为三级事故。 3.1.3、设备受损后,造成停机在4小时以上8小时以下的,为二级设备事故。

18、 3.1.4、设备受损后,造成停机在8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为一级设备事故。 3.2、事故调查程序 3.2.1、四级事故由车间负责调查,并根据调查实际情况提交调查报告,同时按责任拿出处理意见上报厂部。 3.2.2、三级事故由设备室、安全办公室负责调查,最终形成报告和处理意见报厂部存档。 3.2.3、二级设备事故由厂部指派专人组阁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同时上报公司机动部存档和核查。 3.2.4、一级设备事故由厂部联系机动部共同负责调查,同时由机动部负责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公司处理。 3.3、事故的处罚标准 3.3.1、事故发生后,在追究相关人员经济责任时,不考虑设备事故等级,但要考虑直接

19、经济损失,主要组成项为维修费和停产损失,其中比例为维修费占90%,停产损失为10%。 3.3.2、具体处罚标准 3.3.2.1、造成损失在500元以下时,追究岗位工20%的经济责任,管理人员免责; 3.3.2.2、造成损失在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时,追究岗位工15%经济责任,追究班长10%的管理责任; 3.3.2.3、造成损失在2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时,追究岗位工5%的经济责任,追究班长6%的管理责任,车间主任7%的监管责任。 3.3.2.4、造成损失在8000元以上15000万以下的,追究岗位工4%的经济责任,班长5%的管理责任,车间主任6%的监管责任。 3.3.2.5、造成损失在

20、15000元以上时,按公司处罚厂部金额的50%计罚,具体比例按照事故责任另行研究。 3.4、事故的处理要求 3.4.1、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 3.4.1.1、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过; 3.4.1.2、事故责任者和其他的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3.4.1.3、未制定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 3.4.1.4、事故责任者未受处理不放过。 3.4.2、事故处理完毕后,所有卷宗必须存档,并将该次事故以身说教,让其他职工明白事故的危害性。 4、本制度编制于2010年5月8日,其中条款若有与公司制度抵触的,按照公司制度执行。 【第5篇】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设备事故管理

21、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设备事故的区分与处理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机动设备事故的处理。 2设备事故的划分 2.1设备事故划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三大类。固定资产原值五万元以下的设备不设重大事故,固定资产原值十万元以下的不设特大设备事故。 2.2设备事故划分标准: 序号 事故情况 特大事故 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 1 造成停工损失 供电中断造成全厂停产一天以上或车间停产三天以上 造成全厂停电30分钟以上 造成全厂(或车间)停电10-30分钟 2 修理费用 修理费用达设备固定资产原值的40%以上 修复费用达设备固定资产原值的20-40% 修复费用达设备固定资产原值的10-

22、20% 设备事故停修时间:指事故发生后修复投产为止时间。 设备事故的损失:仅计修理工时费,修理材料和备件费用。 设备事故的修复费用:是指修理材料和备件费用。 3设备事故的分类 3.1责任事故:由于操作者违反操作规程或粗心大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停车,以及维护保养不好,检修不良等原因造成的事故。 3.2质量事故:由于设备原设计,安装不良所造成的事故。 3.3自然事故:由于自然原因如雷击、洪水所造成的非人力所能抗拒和消除者。 3.4其他事故:凡不属上述三类事故的事故。 4设备事故的处理 4.1发生设备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设备运行,以防止事故扩大,保持现场,并及时报告班长、维修人员、车间领导

23、会同设备处、生产部共同检查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并应迅速抢修,恢复生产,如遇无法控制的易燃、易爆、剧毒等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安全保卫部门发出警报,并采取正确措施。 4.2事故责任者必须如实反映情况,不得隐瞒或制造假象,对事故的处理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3事故情节严重或隐瞒事故不报告者,要给予纪律处分或保卫部门依法处理。 4.4事故检查分析后,应由主要责任单位填写“设备事故报告表”一式二份,交车间负责人签署意见,报设备处、生产部批准后,一份报生产部,一份存设备处,入设备档案。 4.5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公司经理

24、和生产部、设备处,在认真组织现场事故分析后才能组织力量进行抢修,事故报告表三天内报公司。 【第6篇】设备事故管理制度办法 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设备事故的区分与处理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机动设备事故的处理。 2 设备事故的划分 2.1设备事故划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三大类。固定资产原值五万元以下的设备不设重大事故,固定资产原值十万元以下的不设特大设备事故。 2.2 设备事故划分标准: 序号 事 故 情 况 特 大 事 故 重 大 事 故 一 般 事 故 1 造成停工损失 供电中断造成全厂停产一天以上或车间停产三天以上 造成全厂停电

25、30分钟以上 造成全厂(或车间)停电10-30分钟 2 修理费用 修理费用达设备固定资产原值的40%以上 修复费用达设备固定资产原值的20-40% 修复费用达设备固定资产原值的10-20% 设备事故停修时间:指事故发生后修复投产为止时间。 设备事故的损失:仅计修理工时费,修理材料和备件费用。 设备事故的修复费用:是指修理材料和备件费用。 3 设备事故的分类 3.1 责任事故:由于操作者违反操作规程或粗心大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停车,以及维护保养不好,检修不良等原因造成的事故。 3.2 质量事故:由于设备原设计,安装不良所造成的事故。 3.3 自然事故:由于自然原因如雷击、洪水所造成的非人力所能

26、抗拒和消除者。 3.4 其他事故:凡不属上述三类事故的事故。 4 设备事故的处理 4.1 发生设备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设备运行,以防止事故扩大,保持现场,并及时报告班长、维修人员、车间领导会同设备处、生产部共同检查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并应迅速抢修,恢复生产,如遇无法控制的易燃、易爆、剧毒等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安全保卫部门发出警报,并采取正确措施。 4.2 事故责任者必须如实反映情况,不得隐瞒或制造假象,对事故的处理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3 事故情节严重或隐瞒事故不报告者,要给予纪律处分或保卫部门

27、依法处理。 4.4事故检查分析后,应由主要责任单位填写“设备事故报告表”一式二份,交车间负责人签署意见,报设备处、生产部批准后,一份报生产部,一份存设备处,入设备档案。 4.5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公司经理和生产部、设备处,在认真组织现场事故分析后才能组织力量进行抢修,事故报告表三天内报公司。 【第7篇】某工业电气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管理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规范和强化本市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工作,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工作方针落到实处,建立完善企业、社会、政府联动的应急机制,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规范有序,科学高效处置特种设备重大事故,

28、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二、制定目的 根据事故紧急管理的需求,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应急处置指挥体系;通过现有事故应急处置资源,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的应急处置保障体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优化,防患未然,科学救灾的事故紧急处置防范体系;进一步增强减灾综合管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制定原则 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事故紧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对人民生命的威胁和危害,不断完善对弱势群体的救助手段,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和措施,提高城市紧急救援水平。 预防为主。把事故预防作为城市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应用信

29、息化手段,使测、报、防、抗、救、援六个环节紧密衔接,形成整体合力,提高对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和紧急处置能力。 分级管理。按照“两级政府、两级管理”的体系,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按级负责。特种设备重大事故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质监局负责组织管理处置,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紧密配合,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特种设备一般、较大等级事故由县(区)政府统一领导,县(区)质监局负责组织处置,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紧密配合,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对处置不了的问题,迅速报告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由市质监局组织协调处置。 四、制

30、定依据 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五、适应范围 根据不同类别的设备分别编制不同的应急预案,同一预案适用于相近型号规格的一台或多台设备。如某蒸汽锅炉的应急预案适应范围可以这样表达:“本预案适应于某单位某处以及某处的蒸汽锅炉。” 六、体系职责 预案中必须明确体系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职责。至少要包含如下内容:组织机构及人员构成、组织及人员职责、联系方式和应急原则。其中,人员的职责必须细化分工并确定步骤、明确应急指挥者、明确参与者的责任与义务。联系方式包括与内部机构、外部机构的联系以及报警联络的方式、步骤等。应急原则一般包含如下几项:(1)领导负责、逐级负责

31、、分工负责;(2)反应迅速、措施果断、动作正确;(3)以人为本。 七、应急响应 预案的重点部分是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措施的制定必须根据设备的不同事故故障分别确定,制定应急措施时需要进行危害辨识。特种设备包含锅炉、压力容器、机电类特种设备等。不同的设备会存在不同的潜在危害,但是无论何种设备,其共同点在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gb644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中将人的不安全行为归纳为操作失误、使用不安全设备等13类;将物的不安全状态归纳为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缺少或有缺陷等四类。 在设备日常维修维护的基础上,安全

32、检查的重点要对照安监和设备部门确立的关键项,有针对性地消除安全隐患,从而使预防机制有效可靠。同时,对作业条件进行危险性评价,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风险大的作业活动重点考虑。 【第8篇】某炼铁厂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及时处理设备事故,减少事故损失,避免事故扩大,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进而杜绝设备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2.定义 2.1设备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设备损坏,迫使生产突然中断或动力能源供应突然中断,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或停产时间达到了规定的界限,均称为设备事故。 2.2设备故障:在生产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导致设备动作不正常,控制失灵等,使主机停产五分钟以上,四小时以下者(

33、不含四小时)均称为设备故障。 3.下属情况不列为设备事故 3.1 因设备技术状况不好或检查发现运行中设备的缺陷而主动安排的非计划检修。 3.2 在生产过程中,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正常动作, 安全保险部件损坏使生产中断而未造成设备损坏。 3.3 生产工艺过程中高炉悬料等事故、工艺件的损坏。如风口、渣口、风管烧损使生产中断者。 3.4 已知设备存在缺陷或隐患,也做了检修安排,但因生产工艺原因不能停机而引起的事故。 3.5大型生产工具或易损耗件损坏,使生产中断。 3.6非本企业原因造成的动力、能源、原材料供应中断,如自然灾害造成设备损坏使生产或动力、能源、原材料供应中断。 3.7尚未正式交付生产使用的

34、设备,在试车或试验过程中造成的事故。 3.8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试验期间无法预料的设备损坏。 3.9非设备原因引起火灾事故造成的设备损坏。 3.10蓄意破坏造成的设备损坏。 4.设备事故分级 设备事故分为特大、重大、一般事故三类。 4.1 特大设备事故为: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 4.2 重大设备事故为:主要生产设备事故停机24小时及以上,或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1000万元(不含)。 4.3 一般设备事故为:主要生产设备事故停机4小时24小时(不含),或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100万元(不含)。 5.事故的抢修 5.1一般设备事故,由设备科协同车间组织抢修。重大设备事故,上

35、报总调,由总调负责组织、协调,负责抢修。特大设备事故由公司组织抢修。 5.2发生设备事故应积极、稳妥、迅速恢复生产,以减少事故损失。在抢修中要有组织、有方案、有进度要求及安全措施,认真落实抢修项目。由第三方造成的设备损坏、停产(包括外界因素),设备科协同车间必须积极组织恢复生产,减少损失。 5.3重大以上设备事故或主体设备损坏严重,危及设备、人身安全的一般设备事故,设备科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注意保护现场,设备科专业人员应根据情况协同保卫人员安排进行测量、记录、照相、录像及现场描述等取证工作,同时尽快恢复生产。 5.4对由于抢修不利,造成损失重大或使设备事故进一步扩大者,将视同事故责任

36、者一并追究处理。 5.5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计算出设备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6.事故的处理与分析 设备事故发生后应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根据设备损坏程度、事故性质和经济损失情况,由炼铁厂设备系统组织召开事故(故障)分析会,认真分析,严肃处理,并记录存入设备档案。 6.1 事故发生后,操作工要立即采取措施,对事故进行分析,按规定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并汇报设备厂长、设备科长、调度室、车间设备主任及设备检修部相关人员。有关人员应立即到现场察看,检查分析并作出记录。 6.2 发生事故的车间应在规定时

37、间(故障24小时内,事故48小时内)向设备科上交书面报告,详细叙述事故发生的经过及初步分析原因。设备科将处理结果记录并上报装备处。 6.3 事故责任者必须如实反映情况,不得隐瞒或制造假象。 6.4 设备事故处理要做到“四不放过”原则,所有事故都要查清原因和责任,按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赔偿,触犯法律还要依法制裁。 6.5 对设备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应加重处罚,并追究领导责任。设备事故频率应按规定统计并上报设备科。 6.6 针对设备事故,需要分析的几个方面为:1)事故原因分析,包括主要、次要原因,直接、间接原因,人为原因等;2)设备的操作使用及设计、安装与工艺是

38、否规范合理;3)人为原因造成的事故及事故的扩大。 6.7 设备事故分析处理的原则是:设备故障由车间分析,写出书面分析报告,24小时内报设备科;一般事故由设备科组织,车间主任、设备主任和有关人员参加;重大事故由厂主管领导及设备科和车间主任、设备主任和有关人员参加。 6.8 对事故责任者,如需作经济制裁,经厂主管领导批准后,通知有关部门执行,如需法律制裁的,按国家法律程序办理。 7.突发事故的处理 7.1设备突发事故时,操作岗位人员首先要按照事故应急预案,本着不使事故扩大,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的原则临时处置。 7.2设备突发事故时,操作岗位人员要立即通知炼铁设备厂长、炼铁调度、设备检修部二车间主任。

39、 7.3设备突发事故时,操作岗位人员要在10分钟内通知设备科长、设备科相关技术人员及本车间区域组长、车间领导。以上人员接通知后,要尽快到达现场,与维修工、操作工共同处理事故,事故处理未结束、生产未恢复正常不得自行离开现场。 7.4对于事故原因单一、状态清楚,可在20分钟内恢复的事故,上述人员在了解清楚并提出处理意见后也可不到现场,但由此而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8.设备事故损失计算及统计 事故次数、事故时间、事故损失费用是事故管理的基本数据,因此,必须按规定如实记录和正确统计上报。 8.1 事故次数 设备发生事故使生产中断,每中断一次统计一次。如果一台设备发生事故修复开机(车)还没有达到正常生产

40、时,在同一部位又发生事故,后一事故应为前一事故的继续,只记一次事故,事故时间和事故损失费用累计计算。 8.2 事故时间 8.2.1 设备事故停机到修复具备恢复生产条件之间的时间为事故时间。 8.2.2 在生产线上有备用设备的,事故时间应为事故设备停机到备用设备开机的时间。 8.2.3 设备发生事故被迫提前检修者,其事故时间应为:事故设备停机到具备恢复生产条件之间的时间。 8.3 设备事故的损失:设备事故的损失指直接经济损失,即设备修复费,包括更换备件、材料费、人工及管理费等。 9.设备事故与故障上报制度 9.1 凡发生的设备事故(故障),责任车间必须在24小时内将事故(故障)报告上报设备科。如

41、遇节假日,可相应推迟。 9.2 事故(故障)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前的相关设备运行情况,事故经过,处理过程及简单的原因分析。 9.3 事故(故障)报告必须由车间主任签字认可。 10.设备事故(故障)管理的奖励与考核 10.1 奖励条件 10.1.1 凡能够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设备操作规程,提前发现设备异常现象,避免重大设备事故发生的工人、技术人员或其它人员。由设备科核实后100-1000元的奖励。 10.1.2 车间能够认真贯彻设备管理条例,狠抓事前教育,积极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杜绝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全年无设备事故,各项生产指标显著的车间及有关领导。 10.1

42、.3 设备事故(故障)发生后,事故(故障)责任者能够积极主动提供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运行记录,并积极参加事故抢修,可减轻处分。有特殊贡献者给予表彰和奖励,设备科核实后实施。 10.2 事故考核标准 10.2.1 车间主任是所属车间设备的第一负责人,车间主任负有管理责任。 10.2.2 车间设备主任是所属车间设备的主管人员,设备主任对发生的设备事故(故障)负有主要管理责任。 10.2.3 区域组长是本区域内设备维护、点检的负责人,对设备事故(故障)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10.2.4 设备科专业技术人员对设备事故(故障)负有管理责任。 10.2.5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对有关人员从重处罚 10.2.

43、5.1 发生设备事故(故障)隐瞒不报,虚报或破坏现场,故意拖延报告者。 10.2.5.2 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甚至嫁祸于人者。 10.2.5.3 事故发生后,由于不负责任,不积极组织抢修或抢修不利造成事故扩大者。 10.2.5.4 重复发生重大以上设备事故者。 10.2.6 设备事故(故障)考核按考核标准执行。 设备事故(故障)考核标准 事故级别 责任车间 车间主任 设备主任 区域组长 操作工 设备科相关技术员 故障 1000元 200元 200元 200元 100元 100元 一般事故 2000元 300元 300元 300元 200元 200元 重大事故 5000元 500元 500

44、元 400元 300元 300元 特大事故 10000元 1000元 1000元 500元 500元 500元 【第9篇】企业设备事故管理制度(2) 公司设备事故管理制度(二)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设备事故的区分与处理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机动设备事故的处理。 2 设备事故的划分 2.1设备事故划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三大类。固定资产原值五万元以下的设备不设重大事故,固定资产原值十万元以下的不设特大设备事故。 2.2 设备事故划分标准: 序号 事故情况 特大事故 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 1 造成停工损失 供电中断造成全厂停产一天以上或车间停产三天以上 造成全公司停电30分钟以上 造成全公司(或车间)停电10-30分钟 2 修理费用 修理费用达设备固定资产原值的40%以上 修复费用达设备固定资产原值的20-40% 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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