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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储设备及DLP大屏项目公开招标文件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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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存放设备及DLP大屏项目 采购人名称: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项目编号:CCJDPZB--5 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商 务 部 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政府采购协议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部分 技 术 部 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第一部分 商 务 部 分 第一章 投 标 邀 请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对存放设备及DLP大屏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以下: 1.项目名称及编号:存放设备及DLP大屏(CCJDPZB--5) 2.采购内容: 第一包:企业级高端存放(非压缩物理可用容量≥400T)一台。 第二包:2*4(每块60吋)DLP大屏,配套DLP拼接屏安装支架、高清输入卡、内置主机嵌入式程序升级,和系统集成服务。 3.分包及相关要求: 本项目第一包存放设备,编号CCJDPZB--5A,第二包DLP大屏,编号CCJDPZB--5B,每个包只确定一个成交供给商。一个供给商可投报1-2个包,并可同时成交。每包投标价格应该在预算范围内,不然将视为无效投标,采购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含有独立负担民事责任能力; 4.2 含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4.3 含有推行协议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 含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统计; 4.5 参与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统计; 4.6 含有推行协议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7 依据采购项目提出特殊条件: 无 5.获取招标文件时间:9月5-12日天天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成城市滨江东路266号四川省国税局1206室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现场领购并登记立案,领取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领取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盖供给商公章。 8.招标文件售价:无偿。 9.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9月29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不接收邮寄投标文件。 10.投标地点:四川省国税局4楼会议室 11.开标时间:9月29日09:00(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编列内容填写或选择。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要求 1 采购预算 619万元。其中:第一包存放设备采购预算500万元(支出预算300万元),第二包DLP大屏采购预算119万元(支出预算119万元)。 2 采购人 名称: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地址:成城市锦江区滨江东路266号 电话:、86724212、86734213 联络人:刘晓云(第一包技术)、徐俊峰(第二包技术)、高义雄(商务) 3 领取采购文件需提供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鲜章)、投标人法人代表授权书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和领取人不一致,应该同时提供授权代表和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4 联合体投标 ☑ 不接收 □ 接收 □ 其它 5 采购进口产品 ☑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置进口产品 □ 其它 6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第一包否 ☑ 第二包是,DLP显示单元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二期)内产品教授提出,纳服处已核实 7 信息安全认证 无 8 备选方案 ☑ 不接收 □ 接收 □ 其它 9 投标确保金 该包预算金额2%(即第一包10万元,第二包2.38万元) 交款方法:银行转账、电汇等形式。 收款单位: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开 户 行:工行盐市口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4029020 交款截止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未中标人投标确保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投标确保金,自协议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但因投标人本身原因造成无法立即退还除外。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采购人将不予退还其交纳投标确保金: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撤回投标。 (2)因为中标人原因未按要求和采购人签署协议。 (3)因为中标人原因未按要求交纳履约确保金。 (4)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法行为。 10 投标使用期 90个日历日 1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档1份(扫描/Word格式),用于唱标“开标一览表”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和纸质文件内容一致。 12 封套上应载明信息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包号 (项目分包适用) 13 公告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14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按要求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6%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 其它 15 履约确保金 □ 不要求提供 ☑ 协议总金额5%。 交款方法、收款单位、开户行、银行账号同投标确保金。 协议期满,供给商在办理退还履约确保金时需向采购人开具收据。因供给商未向采购人开具收据,致使履约确保金不能按时退还,采购人可按供给商原账号退还。供给商在此期间变更账号或单位名称,应出具书面证实。不然,责任自负。 交款时间:协议签署前。假如中标人在要求协议签署时间之前,没有足额交纳履约确保金,且又无正当理由,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投标确保金将不予退还。 16 单一产品采购项目 ☑本项目第一包属于单一产品采购项目。 ☑ 本项目第二包属于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关键产品为60寸DLP显示单元。 投标人须知正文 一、总则 1.定义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国家机关、机关、团体组织。此次政府采购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络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采购代理机构。此次政府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络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文件而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资格条件和参与投标竞争法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1.4 “供给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法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2.采购项目预算 2.1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该符合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要求投标人基础资格条件; (2)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任意情形之一: (1)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其它利害关系。 (2)单位责任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一样供给商,不得参与同一协议项下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给商,不得参与投标,参与投标也不能作为有效投标人。 (3)投标资格不得转让。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必需同时进行立案登记,未登记立案供给商不得参与投标。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负担全部参与投标相关费用,不管投标结果怎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负担这些费用。 5.授权委托 5.1 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实。 6.联合体投标 6.1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供给商根据联合体分工负担相同工作,应该根据资质等级较低供给商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与或和其它供给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同一协议项下政府采购活动。 6.2 本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投标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该签署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负担工作和对应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 6. 4 联合体各方应该共同和采购人签署采购协议,就采购协议约定事项对采购人负担连带责任。 7.采购进口产品 7.1 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政策和其它要求 8.1 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必需将是否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作为采购产品资格条件。本项目标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2 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非强制类)、环境保护清单内产品,具体要求以下: (1)采取招标方法采购(除评标方法采取最低评标价法外)或适适用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法,应该对列入“两个清单”产品分别给予对应加分;对于同时列入“两个清单”产品,应该优先于只取得其中一项认证产品。 (2)采取非招标方法(竞争性谈判、询价)及招标方法评标方法采取最低评标价法,在报价相同前提下,应优先采购“两个清单”内产品;对于同时列入“两个清单”产品,应该优先于只取得其中一项认证产品。 本项目标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3 供给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可用扣除后最终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百分比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4 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应该采购经国家认证信息安全产品,应该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取得信息安全认证要求,并要求产品供给商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有效认证证书。本项目标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5 其它法律法规强制性要求或扶持政策。本项目标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供给商家数计算和关系投标人限制 9. 1 供给商家数计算 全部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视为一家,假如有多家供给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与投标,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唯一有效投标人。 9. 2 关系投标人限制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给商参与。假如制造厂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不管价格高低,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投标人,其它投标人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假如有多家代理商参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价格最低1家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人,其它投标人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组成 1.1 招标文件各章节内容以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政府采购协议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项目需求 1.2 对招标文件所作澄清、修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1.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点或瑕疵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负担。 2.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 2.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能够对已发出招标文件进行必需澄清或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和资格条件。应该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发表招标公告媒体上公布澄清公告,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回复确定。 2.2 假如澄清或修改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将对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澄清或修改时间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将通知已领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 2.4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自购置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中联络方法,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3.偏离 3.1 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2 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外,招标文件中标注“★”符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关键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语言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相关投标全部来往函电均使用汉字。投标人能够提交其它语言资料,但应附有汉字注释,有差异时以汉字为准。 2.计量单位 全部计量均采取中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3.投标报价 3.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协议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 3.2 投标人应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分项价格和总价。 3. 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许可提交备选方案外,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许可有一个报价,不接收可变动性报价,不然,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3.4 投标人报价均超出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本项目给予废标。 3.5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它投标人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采购单位或其它投标人正当权益。 3.6 项目有特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确保金 4. 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交纳投标确保金,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不超出采购项目预算2%投标确保金(数额采取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确保金使用期应和投标使用期一致。投标人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该拒绝接收投标人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4.2 联合体投标,能够由联合体中一方或共同提交投标确保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确保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含有约束力。 4.3 未中标投标人投标确保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4 中标投标人投标确保金,将在政府采购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投标使用期 5. 1 投标使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含有法律约束力,以确保采购人有足够时间完成评标、定标和签署协议。投标使用期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使用期不足,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5.2 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使用期,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使用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使用期,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和投标人回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其投标在原投标使用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确保金;投标人同意延长,应对应延长其投标确保金使用期,但不许可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式样和签署 6.1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版需包含Word和扫描件两种版本。 6.1.1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材料打印或书写,并在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确定。不按上述要求盖章和签字,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6.1.2为预防因投标人对某项资料漏盖章而产生无效投标情况,投标人可对投标文件加盖骑缝章,对投标文件进行骑缝签。 6.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该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逐页连续编码,不能使用活页式。根据《四川省档案局相关落实实施<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意见》(川档发〔〕14号),响应文件作为采购人归档文件,应以件(册)为单位编制页码,文件中有图文页面为一页,页码应逐页编制,分别标注在文件正面右上角或后面左上角空白位置。 7.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识 7.1 投标文件应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招标文件分包,投标文件应注明投标包号,投多个包应该合并制作投标文件。 7.2 投标文件假如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标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该拒绝接收。 7.3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单独将开标一览表及投标确保金另行封装在同一密封套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及投标确保金字样,投标时单独提交。 8.投标文件递交 8.1 投标文件应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定地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该如实记载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留,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 8.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该拒绝接收。 9.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9.1 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能够书面形式修改、补充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9.2 修改、补充内容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修改、补充投标文件应按要求编制、签署、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补充”字样。 9.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时立即退还已收取投标确保金。 9.4 投标人在投标使用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确保金将不予退还。 9.5 投标人在投标使用期内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 10.知识产权 10.1 投标人应确保在本项目使用任何产品和服务(包含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发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发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负担全部相关责任。 10.2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知识结果及知识产权归采购人全部。 10.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取自有知识结果,需在投标文件中申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实文件。使用该知识结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受永久使用权。 10.4 如采取投标人所不拥有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需包含正当获取该知识产权相关费用。 四、开标和评标 1.开标 1.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和相关方面代表参与。 1.2 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1)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 (2)未直接向采购人领购招标文件并登记立案潜在投标人。 1. 3 开标时,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由投标人或其推选代表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也能够由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公证机构检验并公证;经确定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文件其它关键内容,并统计在案。 1.4 未宣读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可。 1.5 投标人代表及相关人员在开标统计上签字确定。 2.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教授和采购人代表组成。 3.评标方法和标准 3.1 本项目评标方法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4.评标程序 4.1 投标文件初审 4.1.1 初审分为资格性检验和符合性检验。 资格性检验。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和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中资格证实、投标确保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含有投标资格。 符合性检验。依据招标文件要求,从投标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4.1.2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在资格性、符合性检验时根据无效投标处理: (1)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3)不含有招标文件中要求资格要求; (4)不满足标注★实质性要求; (5)投标使用期不足; (6)投标人做出有选择或可调整报价; (7)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又不接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核价标准进行修正; (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显著低于其它经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投标人不能在要求时间内证实其报价合理性; (9)报价超出招标文件中要求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10)不一样投标人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11)不一样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2)不一样投标人投标文件载明项目管理组员或联络人员为同一人; (13)不一样投标人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4)不一样投标人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5)不一样投标人投标确保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账户转出。 (16)不符正当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其它实质性要求。 4.2投标人确实定 4.2.1采取最低评标价法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不一样投标人参与同一协议项下投标,以其中经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参与评标;报价相同,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法确定。 4.2.2使用综合评分法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经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不一样投标人参与同一协议项下投标,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4.2.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关键产品品牌相同,按前两款要求处理。 4.3 核价标准 4.3.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和投标文件中对应内容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4.3.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4.3.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显著错位,以开标一览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3.4 总价金额和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3.5 对不一样文字文本投标文件解释发生异议,以汉字文本为准。 4.3.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根据前款要求次序修正。 4.3.6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调整后价格应对投标人含有约束力。 4.4 投标文件澄清 4.4.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显著文字和计算错误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作出必需澄清、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计算错误修正除外)。评标委员会不接收投标人主动提出澄清、说明。 4.4.2 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应该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通知要求递交。 4.4.3 有效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4.5 废标条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予废标,并将理由通知全部投标人: (1)符合专业条件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投标人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违法、违规行为; (3)投标人报价均超出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4.6 比较和评价 4.6.1 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中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验和符合性检验合格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定,综合比较和评价。 4.7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4.7.1采取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次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投标人为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 4.7.2采取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次序排列。得分相同,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次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根据评审原因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投标人为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 5.定标标准 5.1 采购人根据评标汇报中推荐中标候选供给商次序确定中标供给商。排名并列第一,采购人根据(关键技术指标更优)标准方法确定中标供给商。 5.2 中标供给商因不可抗力或本身原因不能在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内缴纳履约确保金或签署政府采购协议,采购人能够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和排位在中标供给商以后第一位中标候选供给商签署政府采购协议,以这类推或重新招标。 中标供给商因本身原因不缴纳履约确保金,不签署政府采购协议或签署政府采购协议后不能推行,采购人将提请监管部门依法处理该中标供给商。 6.公告媒体 中标人确定后,中标信息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定公告媒体上公布。 7.中标通知 7.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该自中标供给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给商含有相同法律效力。对未经过资格审查投标人,通知其未经过原因;采取综合评分法评审,通知未中标人本人评审得分和排序。 8.采购人不退回投标文件。 9.问询、质疑、投诉 9.1 供给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能够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问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 9.2 供给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能够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间按下面要求时间确定: (1)相关招标文件质疑,应从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相关采购过程质疑,应在采购程序步骤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3)相关中标结果质疑,应在中标结果信息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 9.3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提供质疑书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该向质疑供给商签收回执。 9.4 质疑书应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质疑书由授权代理人签字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9.5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回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它相关投标人。 9.6 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回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要求期限作出回复,可在回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及程序,向财政部提出投诉。 10.签署协议 10.1 招标文件和中标供给商投标文件等均为签署政府采购协议依据。 10.2 中标供给商应该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和采购人签署政府采购协议。 10.3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给商提出超出招标文件以外任何要求作为签署协议条件,不得和中标供给商签订背离招标文件确定协议文本和采购标、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协议。 10.4 自政府采购协议签署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本项目政府采购协议在财政部指定媒体上公告,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但政府采购协议中包含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内容除外。 11.保密 11.1 评标委员会小组组员和和评标委员会工作相关人员不得泄露评标情况和评标过程中得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12.严禁行为 12.1 供给商不得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它供给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组员行贿或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法干扰、影响采购工作。供给商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一、本项目第一包评标采取综合评分法评标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根据评审原因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标方法。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原因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原因所占权重(A1+A2+……+An=1)。 价格分采取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投标人价格分统一根据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以调整后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评分细则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存放设备评分细则(投标人评分响应表)》 二、本项目第二包评标采取最低评标价法 评分关键原因是: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标方法。 第四章 政府采购协议 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协议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乙  方:________________(中标供给商名称) 日  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经过____采购(采购方法)确定____(中标供给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____项目(项目名称)____供给商。甲乙双方同意签署《____项目(项目名称)协议》(协议编号:____,以下简称:“协议”)。 1.协议文件 下列文件是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 (1)协议条款; (2)报价表; (3)投标文件技术部分; (4)其它(依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内容)。 2.协议范围和条件 本协议范围和条件应和上述协议文件要求相一致。 3.采购内容及数量 依据实际情况填写 4.协议总金额 本协议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______)。 5.交货时间及地点 5.1 交货时间 5.2 交货地点 6.履约确保金 依据实际情况填写。 7. 付款及验收 7.1 付款方法:甲方以银行转账方法支付乙方。 7.2 需提供资料:乙方应该提供付款申请、甲方需求部门修改 验收合格汇报、合格发票及原厂(制造商)出具乙方已购置本项目全部投标响应年限质保服务书面证实和发票。因乙方未立即提供付款所需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合格,致使协议款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负担一切责任。 7. 3 付款时间及安排: 第一包分两次付款,到货初始需求部门修改 验收合格后第一次付款支付300万元(中标价低于300万元按协议金额全部支付),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第二次付款支付剩下协议金额。 第二包一次性付款,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协议金额。 每次付款时间为该次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 7. 4 验收安排:详见第六章项目需求。 7. 5 协议履约确保金:项目质保期满并扣除因违反协议而应扣违约、赔偿金额后一次退还(无息)。 8.协议使用期 依据实际情况填写。 9.协议纠纷处理方法 首先经过双方协商处理,协商处理不成,则经过以下路径之一处理纠纷(请在方框内画“√”选择): □ 提请仲裁委员会(依据实际情况填写)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履约确保金后生效。 甲方:(采购人名称) 乙方:(中标供给商名称)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账号: 住所: 住所: 合 同 条 款 1.定义 本协议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甲方”是指采购人。 1.2 “乙方”是指中标供给商。 1.3 “协议”系指甲乙双方签署、协议中载明甲乙双方所达成协议,包含全部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组成协议全部文件。 1.4 “货物”是指依据本协议要求,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全部产品。 1.5 “服务”是指依据本协议要求,乙方负担和货物相关相关服务,包含但不限于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售后服务、培训和协议中要求乙方应负担其它义务。 1.6 除非尤其指出,“天”均为自然天。 2.标准和质量确保 2.1 标准 2.1.1 乙方为甲方交付货物及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述内容,假如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对应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需是相关机构公布最新版本标准。 2.1.2 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要求,计量单位均采取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2.1.3 货物还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环境保护、卫生相关要求。 2.2 质量确保 (1)乙方应确保所供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并完全符合协议要求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确保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含有满意性能,或没有因乙方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缺点。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协议要求或乙方承诺(二者以较长为准)质量确保期内,本确保保持有效。 (2)在质量确保期内所发觉缺点,甲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协议要求响应时间内以合理速度无偿维修或更换有缺点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确保期内,假如货物质量或规格和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点,包含潜在缺点或使用不符合要求材料等,甲方能够依据本协议要求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方法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未能填补缺点,甲方可采取必需补救方法,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负担,甲方依据协议要求对乙方行使其它权利不受影响。 3.包装要求 3.1 乙方应提供本项目所需备品备件运至项目现场所需要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备品备件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 3.2 乙方应负担因为其包装或防护方法不妥而引发货物损坏和丢失任何损失责任和费用。 4.知识产权 4.1 假如各采购人在使用乙方货物或货物任何一部分过程中,第三方提出货物生产过程侵犯其专利权、工业设计权、使用权等知识产权,乙方应该修正以避免侵权。 4.2 假如各采购人在使用乙方货物或货物任何一部分过程中,第三方指控货物生产过侵犯其专利权、工业设计权、使用权等知识产权,乙方将自费为甲方、各采购人答辩,并支付法院最终判决甲方应支付第三方一切费用。 4.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产品,甲方享受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5.权利瑕疵担保 5.1 乙方确保对其出售货物享受正当权利。 5.2 乙方确保在其出售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5.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组成上述侵权,则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6.保密义务 6.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推行协议过程中所得悉对方属于保密内容,双方全部有保密义务。 7.履约确保金 7.1 乙方应在签署协议同时,以银行保函、银行电汇或履约担保函形式向甲方提供。 7.2 履约确保金金额。 7.3 如乙方未能推行协议要求其它义务,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从履约确保金中进行对应扣除。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确保金后15天内,立即补充扣除部分金额。 7.4 乙方不推行协议、或推行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协议目标不能实现,履约确保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损失超出履约确保金数额,还应该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 7. 5产品质保期满,并扣除因违反协议而应扣违约、赔偿金额后一次退还(无息)。 8.货物验收 8.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货物后应该立即组织验收。 8.2 货物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应在安装调试时进行统计。 8.3 在验收过程中发觉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根据协议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方法,并负担由此发生一切费用和损失。 8.4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验验收合格后,应该立即推行验收手续。 8.5 大型或复杂货物采购项目,甲方能够邀请国家认可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汇报。 9.协议修改或变更 9.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或变更协议,并成为本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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