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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从一台"施工设备"归属-看增值税纳税筹划思路.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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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从一台"施工设备"归属,看增值税纳税筹划思路 在企业运营的过程中,我们总希望能够找到一些纳税筹划方案来降低企业的税负,然而,专项纳税筹划更多的时候只出现在企业进行投资、融资、项目拓展、企业重组等节点,日常经营很少被我们企业经营管理者关注,事实上日常经营的纳税筹划,有时候空间更大。 今天就来同大家探讨一下,从一台“施工设备”的归属,看增值税纳税筹划,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业务案例 新华机械工程公司成立于2010年,主要从事建筑机械设备、工程机械设备、生产设备、通用机械的租赁业务。 那么,对于不同的公司架构与业务开展,对增值税的缴纳有何影响呢? 形式一 假设新华机械工程公司直接对外提供“施工设备”的租赁服务,不配备操作人员,设备使用前的运输与安装由公司全部负责(如:塔式起重机的安装)。 则,新华机械工程公司取得的租赁收入,按“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纳税,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或3%的征收率。(财税[2016]36号) 形式二 假设新华机械工程公司直接对外提供“施工设备”的租赁服务,同时了配备操作人员,设备使用前的运输与安装由公司全部负责(如:塔式起重机的安装)。 则,新华机械工程公司取得的租赁收入,按“建筑服务”纳税,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或3%的征收率;(财税[2016]140号) 形式三 假设新华机械工程公司直接对外提供“施工设备”的租赁服务,不配备操作人员,设备使用前的运输与安装由公司全部负责,但是财务在核算时,分开核算运输、安装、租赁,是否能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呢? 因,1、财税[2016]36号文中对混合销售的解释为: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那么,全部为服务,是否属于混合服务呢?目前还没有相关政策规定。2、虽然企业分开核算了运输、安装、租赁业务,但运输、安装很多时候都是为企业提供租赁而服务的,存在内在的因果关系。 则,新华机械工程公司取得的租赁收入,很有可能会被税务以同一种适用税率按“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纳税,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或3%的征收率。 形式四 假设新华机械工程公司直接对外提供“施工设备”的租赁服务,同时配备操作人员,设备使用前的运输与安装由公司全部负责,但是财务在核算时,分开核算运输、安装、租赁,是否能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呢? 因 1、财税[2016]36号文中对混合销售的解释为: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那么,全部为服务,是否属于混合服务呢?目前还没有相关政策规定。 2、虽然企业分开核算了运输、安装、租赁业务,但运输、安装很多时候都是为企业提供租赁而服务的,存在内在的因果关系。 则,新华机械工程公司取得的租赁收入,很有可能会被税务以同一种适用税率按“建筑服务”纳税,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或3%的征收率;(财税[2016]140号) 形式五 假设新华机械工程公司将运输、安装、租赁分别成立公司,那么,其纳税又将如何确认呢? 则, 1、运输公司将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或3%的征收率; 2、安装公司将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或3%的征收率; 3、租赁公司“施工设备”租赁不配备操作人员,将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或3%的征收率; 4、租赁公司“施工设备”租赁配备操作人员,将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或3%的征收率; 通过对以上不同形式的业务分析,我们发现,不同的形式下税率的差异与涉税风险是巨大的,只有选择了正确、有效、适合自已企业的方式才是最有利的纳税筹划。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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