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目 录
一、综合说明 2
二、招标依据 4
三、招标文件 4
四、招标要求 5
五、投标答疑 5
六、投标文件 6
七、投标须知 7
八、开标、评标及定标 10
九、附加条款 15
十、协议关键条款 16
十一、其它需说明事项(加粗填写) 19
附件1 21
附件2 24
附件3 37
一、综合说明
(一)工程概况
招标单位
辽源路街道办事处
项目名称
南京路301号综合整改工程
招标代理
单 位
青岛建安工程造价咨询
联络人及
电 话
刘洋
建设单位
辽源路街道办事处
计划文号
青北发改发[]64号
计划许可证
/
资金起源
市财力投资
工程地点
南京路301号
工程造价
98.86万元
施工现场
准备情况
已含有施工条件
工程类别
Ⅲ类
建筑规模
/
工 期
90日历天
质量目标
一次性验收合格
层 数
/
层 高
/
总 高 度
/
结构形式
其它
跨 度
/
基础形式
/
(二)招标说明
招标方法
公开招标
承包方法
施工总承包
投标单位
资质等级
含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
项目经理
资质等级
要求负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含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应同时含有项目责任人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标项目责任人
投标确保金
贰万元
缴纳截止
日 期
6月9日
发标时间
5月29 日-6月4日
地 点
东海中路12号中荣大厦二单元601室
踏勘现场
时 间
投标单位自行勘察
地 点
本项目施工现场
送答疑时间
6月5日10时00分
地 点
东海中路12号中荣大厦二单元601室
取答疑时间
6月6日10时00分
地 点
东海中路12号中荣大厦二单元601室
标书送达
时 间
6月18日14时00分
地 点
市北区吴兴路139号院内(老外贸城)一楼市北区开标室
投标截止
时 间
6月18日14时00分
招标文件
工本费
300元
开标时间
6月18日14时00分
地 点
市北区吴兴路139号院内(老外贸城)一楼市北区开标室
招标范围及
承包内容
关键建设内容包含:对南京路301号楼院综合整改,包含墙面抹灰、保温隔热、更换金属开平门、对讲门、庭院绿化整改。
二、招标依据
(一)《中国建筑法》;
(二)《中国招标投标法》;
(三)《中国协议法》;
(四)《中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五)《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六)《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措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30号) ;
(七)《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措施》;
(八)青岛市建设委员会相关印发《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措施》(青建管字[]7号)通知;
(九)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及要求。
三、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解释: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或工程投标有疑问,需招标人解答或澄清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招标代理单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出全部疑问,进行综合回复,报招投标管理部门审查经过后,统一发给投标人。
2、投标人不在要求时间提出疑问,视为认同招标文件内全部要求,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后果自负。对招标文件疑义,以招标人书面解释为准。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任何推论和了解均不负任何责任。
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终发出书面材料为准。
(二)招标文件编制和组成
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其授权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
2、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验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五日内向招标单位提出,不然,由此引发损失,由投标单位自己负担。投标单位应同时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全部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单位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其风险由投标单位自行负担,并依据相关条款要求,该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
3、招标文件包含本文件及对招标文件所作澄清、修改、补充等。
四、招标要求
(一)本招标工程要求投标单位必需含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所要求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及项目经理资格等级,并提供证书原件副本。
(二)投标单位必需提供相关证实(获奖证书、经主管部门立案工程完工验收证实、市场行为、施工合相同)原件,且真实可靠,不然对应分项不得分。
(三)投标单位必需含有和资质等级对应数量工程技术人员,施工设备及周转材料等。
(四)投标单位提供优惠条件不得违反国家相关要求,不然根据相关要求给予处理。
(五)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特殊工程如确需分包,应在投标书中注明,分包项目须经招标单位同意,达成一定规模须经过招标方法确定分包单位。
(六)中标单位必需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严格根据青岛市城镇建委相关要求实施。
五、投标答疑
(一)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或工程投标有疑问,须招标单位解答或澄清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招标代理,招标单位将对投标单位提出全部疑问,进行综合回复,报采购办审查经过后,统一发给投标单位。
(二)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验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要求时间向招标单位提出,不然,由此引发损失,由投标单位自己负担。投标单位应同时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全部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单位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其风险由投标单位自行负担,并依据相关条款要求,该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
(三)投标单位不在要求时间提出疑问,视为认同招标文件内全部要求,投标单位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后果自负。对招标文件疑义,以招标单位书面解释为准。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做出任何推论和了解均不负任何责任。
六、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
1、资格后审申请文件
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应用不褪色材料书写或打印,正本应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尽可能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假如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关键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投标确保金缴纳凭证;
(3)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定企业最新章程、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房屋建筑工程《入青信用证》(针对外地入青企业);
(4)负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评B证、投标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还应提供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立案证实(企业在办理入青注册建造师立案证实时应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加盖其执业印章复印件、注册建造师劳保缴纳原始凭据、企业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注册建造师无不良行为统计和未担任其它工程项目经理证实(山东省内外地入青企业可由注册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
(5)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企业上十二个月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实材料,证实材料30天内有效(仅针对注册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入青企业);
(6)投标人上三年度完成同类工程业绩资料,包含项目协议、经招投标主管部门立案中标通知书、行业主管部门工程完工验收文件或立案文件,和对应质量、安全获奖证书、获奖文件等资料(获奖工程提供);
(7)投标项目经理上二年取得副省级及以上优异项目经理表彰奖励资料复印件。取得国家、山东省、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建筑行业协会评定优异项目经理,必需提供获奖证书或授予优异项目经理称号正式文件;取得其它省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建筑业行业协会评定优异项目经理,应同时提供获奖证书和授予优异项目经理称号正式文件;建筑行业协会评定优异项目经理,还须提供副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评选推荐材料,其它任何证实材料无效;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含其建筑行业协会)以外组织评定优异项目经理奖项不予认可);
(8)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和同一责任人单位明细;
(9)其它需提交材料。
备注:
(1)资格后审采取合格制,投标企业在参与开标会时,必需提供以上第1、2、3、4、5条资料原件,不然,将被资格审查不合格。
(2)投标人应确保其提供资料有效性、正当性、真实性,对提供虚假资料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文件。若该投标人中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扣除其投标确保金且保留深入索赔权利。
(3)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方可进入下一开标步骤。
2、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书、技术标书组成,投标文件应该对招标文件相关工期、投标使用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2.1商务标书
投标商务标书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材料书写或打印,商务标书正本应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商务标书应尽可能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假如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商务标书应最少由以下资料组成: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不接收联合体投标不用提供);
(4)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5)项目责任人简历、资格证书复印件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关键施工管理人员介绍;
(6)企业和项目责任人业绩、获奖证实等证实文件;
(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投标确保金缴纳凭证;
(9)其它需提交材料。
2.2技术标书制作
2.2.1技术标书不分正本、副本,必需单独制作,使用青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统一提供封面,目录及正文统一使用3号仿宋体A4复印纸单面打印,每页28行,每行28字。正文标题首行及内容首行应顶格或空两格起。图表中文字使用5号宋体打印,进度计划表等使用A3复印纸。页码从正文编起,使用5号宋体标注于页面底端居中位置,页码不在28行内。目录不编制页码,目录每页28行,目录及正文格式详见封皮内侧版式。标书按封面标志点使用白细线绳纵向“三点一线”(不侧包)装订,结系在后面中孔位置。
全部字体不得加粗、加黑,不得使用彩色字体。标书中不得出现修改、勘误及任何相关投标人资料及能够识别记号。封面不得加盖正副本标识。并按技术标封面内侧说明在指定位置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后密封。
2.2.2技术标书关键内容:
(1)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及确保方法;
(2)计划开工、完工时间,施工组织、技术方法、工程总进度图表,总工期;
(3)施工方案、施工总平面图及关键施工机械用表等。
(4)有必需说明其它内容;
注:以上(1)-(4)款内容不得出现在商务标书中。
违反以上任何一款要求者,技术标不得分,另外出现其它任何情况不得判其不得分。
七、投标
7.1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识
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商务标书、技术标书应分别标明并单独密封在三个密封袋内,密封处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印鉴或签字,封皮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技术标书(或商务标书、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投标人名称”等字样。未密封投标文件或未按要求加盖印章或签字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资格证实材料原件不用密封。
7.2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人应在本招标文件招标说明中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招标说明。
3、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要求外,投标人所递交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其它说明
(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和地址将投标文件递交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拒收。
(2)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符合要求投标文件少于3份(不含3份),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3)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供证实材料无效。
(4)招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后收到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投标人。同时,投标人投标确保金将被没收。
(5)若招标人误收了按招标文件要求应该拒收投标人投标文件,在查明情况后将重新退还投标人,已参与评标终止其评标资格。
7.3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能够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书面通知应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鉴(或签字)。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3、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修改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相关投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本工程投标文件送达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同一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换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不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人投标。
7.4、投标报价
1、投标企业应依据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鲁建发[]3号)、《青岛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青建管字[]43号)、现行《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主管部门近期公布计价文件及市场指导价格。
2、投标价格:投标企业依据要求取费标准,同时应考虑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发生各项费用,依据本企业具体情况,确定合理标价及协调服务费和协调内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及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应计入投标报价中并单列,均不得让利和优惠。
违反本条要求,投标无效,其投标报价不参与报价均值和评标基准价计算。
7.5投标使用期
1、本工程投标使用期为60天,在投标使用期内,投标人不得补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使用期,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投标人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同意延长,应对应延长其投标确保金使用期,但不得要求或被许可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确保金。
7.6投标确保金
1、此次招标项目投标确保金金额为 0 元( 人民币贰万元整),缴纳截止时间为 6 月 9 日,投标确保金需按以下账号缴纳:
名 称:青岛市市北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账 号:01666--602
开户行:农行四方支行鞍山二路分理处
投标确保金必需以电汇方法从投标人基础户提交。交付时间以确保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企业需将所缴纳投标确保金电汇凭证复印件及企业基础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商务标书部分中,开标时还应该携带原件以备现场核查。为确保投标确保金立即到账,提议采取电汇方法并提前1-2天缴纳,并在用途中注明南京路301号综合整改工程工程投标确保金(必需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未按要求格式填写或填写信息不正确,将造成投标确保金无法到账、无法识别或无法退还,由此产生全部问题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担。
2、投标人撤回已提交投标文件,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确保金,应该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7个工作日内退还。
3、招标人最迟将在书面协议签署后7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确保金,但招标项目出现异议或投诉时,在调查处理期间相关单位投标确保金暂不退还,待处理结果明确后再按相关要求处理。。
4、有下列情形之一,投标确保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使用期内无故撤回投标文件;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不和招标人签署协议;
(3)其它违反法律法规情况。
八、开标
(一)开标时间和地点和参与人员
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招标说明。
2、开标会参与人员: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和投标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评B证及本人身份证)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开标时间和地点按时参与开标会。
(二)开标会程序
开标会由招标代理单位主持,并按以下程序进行;
(1)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法人委托人、项目经理等人员签到;
(3)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会,宣告开标;
(4)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5)当众点名核验项目经理到场情况;
(6)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并当场宣告经过审查投标人;
(7)评标委员会评审技术标书;
(8)宣告技术标评审结果,技术标评审合格进入投标报价评审阶段;
(9)招标人随机抽取报价下限;
(10)投标人随机抽取唱标次序,并按次序唱标;
(11)评标委员会评审各投标人商务标书,计算评标基准价、报价下限;
(12)投标人排序,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13)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九、评标
(一) 评标委员会
1、工程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通常由招标人代表和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组成,组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教授人数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组员总数三分之二。依法必需进行招标工程所需评标教授,标准上应该在开标当日从青岛市政府采购评标教授库中随机抽取。
使用国有资金工程项目标评标委员会组员,应全部从评标教授库中随机抽取。
2、评标委员会组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该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关键责任人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人员;
(3)和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
(4)曾因在招标、评标和其它和招标投标相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3、招标人应该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必需信息,但不得明示或暗示其倾向或排斥特定投标人。
4、招标人应该依据项目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等原因合理确定评标时间。超出三分之一评标委员会组员认为评标时间不够,招标人应该合适延长。
5、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组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应该立即更换。被更换评标委员会组员作出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评标委员会组员重新进行评审。
(二)评标标准
评标活动遵照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标准。
(三)评标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措施要求方法、评标程序、标准等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投标文件或未送达指定地点;
(2)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未密封,或密封处未盖企业印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参与开标会议,或参与开标会议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4)项目经理或按要求要求变更项目经理未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实(证件)原件按时抵达开标会现场;
(5)投标人未提供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或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和投标报名不一致且未按要求要求办理变更;
(6)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招标文件要求资格条件;
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未按要求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识别;
(3)除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方案以外,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一样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注明哪一个有效;
(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和投标报名(或资格审查)时不一致,而且未按要求要求进行变更;
(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
(6)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或共同投标协议不符合要求要求。
(7)投标文件未加盖注册造价师资格章或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章 ;
(8)未按要求计取不可竞争费用;
(9)最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总)价 ;
(10)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
3、有下列情形之一,评标委员会应该否决其投标,按废标处理:
(1)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招标文件要求资格条件;
(2)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违反政府指导价或高于招标控制价;
(3)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4)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5)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要求其它情形。
4、当书面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和单价金额不一致,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显著错误除外。
(四)评标措施
1、本工程实施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措施见附件1。
2、根据《青岛市城镇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措施》(青建管字[]7号)实施。此次评标采取 “合理范围低价法” 评标措施。评标措施详见后附件1所表示。
(五)评标汇报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该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汇报和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应为2个,并标明排序。
评标汇报应该由评标委员会全体组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一样意见评标委员会组员应该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一样意见和理由,评标汇报应该注明该不一样意见。评标委员会组员拒绝在评标汇报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一样意见和理由,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六)未中标单位在开标后退回图纸及资料, 7 个工作日内返还全部押金。
(七)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单位提出书面评标汇报。评标汇报由评标委员会全体组员签字。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汇报后,招标单位通常应该在15日内确定中标单位,但最迟应该在投标使用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确定。
定标后,招标单在 7 个工作日内签发中标通知书,报招投标管理部门核准立案。
(八)中标通知书对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含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单位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单位放弃中标项目标,应该依法负担法律责任。
(十)办理《中标通知书》后,招标单在 30 日内依据《中国协议法》、《建设工程施工协议管理措施》,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签署施工协议,并报招投标管理部门立案。
(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费计取实施《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措施》(计价格[]1980号)、《相关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相关问题通知》(发改办价格[]857号)及《相关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相关问题通知》(发改价格【】534号)等文件相关要求。
十、定标
(一)确定中标候选人:依据各投标人排序,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汇报中推选前2名作为中标候选人。目前2名出现并列时,并列名次投标人不标明排序。
(二)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该确定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中标候选人并列时,招标人可任选其一作为中标人。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推行协议、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确保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招标人能够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它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能够重新招标。
(三)招标人通常应该在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汇报后10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该在投标使用期满30个工作日前确定。
(四)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应该在青岛市市北区招标网对中标结果进行公告。公告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十一、协议授予
(一)定标后,招标单在 7 个工作日内签发中标通知书,报招投标管理部门核准立案。
(二)中标通知书对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含有法律效力。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报招投标管理部门立案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协议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单位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单位放弃中标项目标,应该依法负担法律责任。
(三)办理《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于 30 日内依据《中国协议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标准》,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人签署《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协议》,并报招投标管理部门立案。
十二、协议关键条款
(一)报价
1、报价依据: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鲁建发[]3号)、《青岛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青建管字[]43号)、现行《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主管部门近期公布计价文件及市场指导价格。
2、投标价格:投标企业依据要求取费标准,同时应考虑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发生各项费用,依据本企业具体情况,确定合理标价及协调服务费和协调内容。
(二)工期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1、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中标单位不得因为开工日期变更而要求延长工期或增加任何额外费用。
2、中标单位可依据企业本身情况另报施工工期,但不得比招标工期长。
3、中标单位所报工期,除招标单位及人力不可抗拒原因,一律不得顺延,季节性施工应包含在工期内,不予顺延。
(三)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
1、本工程要求质量等级为: 一次性验收合格。
2、本工程根据国家现行建安工程验收规范、标准进行评定验收。(四)协议结算方法:本工程采取下列第 2种方法
(1)固定总价协议;
(2)固定单价协议;
(3)可调价格协议;
(五)工程价款结算方法:
5.1工程预付款:
按工程协议价款30%拨付,预付款扣回由双方在签署协议时约定。
5.2进度款支付:
承包人按月提交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产值报表,经监理单位审核确定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发包人审批后,拨付当月工程进度款80 %。如当月形象进度未按计划完成,则不予拨付,待形象进度追赶完成时给拨付。工程竣验收经过后,拨付至协议价款60%,工程完工结算并经审计部门确定后,付至工程审定值90%,剩下10%留作质量保修金。
(六)材料和设备供给方法:
1、本工程全部材料、设备采取包工包料。承包人应提前7天将所需设备材料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颜色、质量、产地、合格证、准用证、到货时间等报投资招标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在7日内审核确定签字盖章后方可采购;未经签字确定,不得用于工程。
2、全部材料、设备必需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确保书,凡青岛市有立案要求材料必需有立案证。
3、承包人在材料进场时,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材料证实复印件,在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要求时须呈交相关单据,证实使用材料、构件、设备等符合要求。
4、对有复检抽查要求材料、构件,承包人应立即进行送检,检测。检验费用由承包人负担,检验合格后,方能用于工程。
5、承包人供给设备材料,必需根据设计要求和国家质量标准采购,不然视为违约,负担对应违约责任。
(七)施工中如发生设计变更,按以下方法办理:
1、施工中发生工程变更,变更设计文件由招标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签字确定后,方可进行变更施工。
2、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设计变更包含工程价款调整,由中标单位向招标单位提出,经招标单位审核同意后调整协议价款。
3、协议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综合单价,变更价款确定方法:由中标单位或招标单位提出合适变更价格,经确定后实施。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进行咨询或按协议约定争议或纠纷处理程序办理。
(八)本工程实施社会监理,由招标单位委托监理企业负责监理。相关监理范围、职责权限,将和中标单位在签署施工协议中具体说明。
(九)奖罚条例:
1、质量奖罚:达成 / 奖工程造价 / %,达不到 / 罚工程造价 / %,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需无条件返修至合格。
2、工期奖罚:总工期以协议为准,提前一天完工,奖给工程造价千分之 / ,反之,罚工程造价千分之 一 。
(十)工程保修
本工程根据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相关要求实施保修,按工程造价10%留作确保金。
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以下:
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为 二 年;
2、供热及供冷为 /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 二 年;
4、室外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 / 年;
5、其它约定: /
完工验收满十二个月后,质量保修金全部返还。
(十一)特殊专业分包: 无
十一、其它需说明事项(加粗填写)
1、本工程投标使用期为60天。
2、依据要求,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如投标单位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则其投标文件根据废标处理。已报造价主管部门进行登记立案招标控制价将和招标文件一起发至各投标单位。
投标人对招标控制价有异议,应先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在要求答疑时间内进行澄清或修改,并报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查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招标文件收受人。
投标人仍有异议,可向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书面提出,经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实,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要求招标人重新编制并公布工程招标控制价。
(一)投标人对招标控制价提出书面质疑,且质疑合理、确需重新编制;
(二)招标控制价中关键人、材、机单价显著背离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近期公布市场指导价格;
(三)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认为存在其它异常情况需要复核。
3、投标报价时,规费中社会保障费,按省政府鲁政发【1995】0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995】77号文件要求,在工程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缴纳,应包含社会保障费。
4、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措施》(计价格〔〕1980号)要求80%计取,由招标人支付。投标报价格式详见附件3所表示。
5、招标文件疑问书面形式一式叁份并加盖公章,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之要求送交,同时将疑问电子版发至“”邮箱内。
6、依据《中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三十四条“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法人、其它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责任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一样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要求,相关投标均无效。”之要求。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存有前述关系应该主动回避,假如不回避,一经发觉将依法处理,并按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评措施给予扣分,经评审中标,其中标无效。
投标截止时间后,开标会议主持人宣读全部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填写《青岛市投标企业回避说明》,如出现多个投标人相互回避情况,投标人之间应该做好协商,选出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如不能立即选出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否决该部分投标人投标资格。主动回避投标人不需负担任何责任。
投标人应该相互监督,如发觉其它投标人有回避情形,应于开标会现场立即提出。
附件1
评标措施
1、此次评标实施青岛市建设委员会《相关印发<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措施>通知》(青建管字[]7号)文件要求,采取“ 合理范围低价法 ”评标方法。
2、合理范围低价法
2.1合理范围低价法评标程序根据投标文件初审、技术标书评审、商务标书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等步骤进行。
2.2技术标书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各投标人技术标书进行符合性审查,评审合格(6.6分及以上)进入下一阶段投标报价评审。
2.3商务标书评审
2.3.1随机抽取报价下限:由招标人在相关监督部门或公证机关监督下,公开从评标基准价96%、97%、98%三个数值中随机抽取一个确定为报价下限。
2.3.2投标人唱标:由各投标人根据随机抽取唱标次序依次唱标。
2.3.3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采取二次平均法进行计算。
第一步确定报价均值。
当n(投标人个数,下同)﹤5时,全部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均值。
当5≤n﹤7时,全部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后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均值。
当7≤n﹤9时,全部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1个最高、2个最低后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均值。
当9≤n﹤11时,全部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2个最高、3个最低后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均值。
当11≤n﹤13时,全部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3个最高、4个最低后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均值。
(以这类推)
当n≥17时,全部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5个最高,6个最低后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均值。
房屋建筑总承包工程投标报价有效范围为报价均值93%至107%(含93%和107%),其它工程投标报价有效范围为报价均值90%至110%(含90%和110%)。超出投标报价有效范围投标文件作为废标处理。
第二步计算评标基准价。去掉超出投标报价有效范围投标报价后,对剩下投标报价,根据第一步计算报价均值规则进行再次平均,所得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2.3.4投标人排序:对等于或高于报价下限有效报价,根据由低到高对投标人进行排序。
当投标人报价相同时,技术标得分高者居前。
当2家投标人报价和技术标得分均相同且并列第一时,排序并列第一。当2家以上投标人报价和技术标得分均相同且并列第一时,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签决定排序为并列第一两家投标人。
当2家以上(含2家)投标人报价和技术标得分相同且并列第二时,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签决定该多家投标人其一为排序第二投标人。
2.3.5确定中标候选人:依据投标报价评审得出排序,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汇报中推选前2名作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目前2名并列时,排序并列第一。
2.3.6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选择排序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中标候选人并列时,招标人可任选其一作为中标单位。
3、附《技术标书评审措施》
技术标书评审措施
项目
分数
评标措施
工期目标
1分
满足招标工期要求,得1分;不然不得分。
质量目标
1分
质量目标符合招标要求,得1分;不然不得分。
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
1分
有确保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得力方法,得1分。
施工方案
8分
工期安排合理得1分;工序衔接合理得1分;进度控制点设置合理得1分;施工方案合理优异,质量通病防治方法完善,得2分;平面部署合理,机械设备满足工程需要得1分;劳动力组织均衡得1分;质量安全确保体系可靠得1分; 不足之处由评委依据标书情况酌情扣分。
累计
11分
注:评标委员会依据技术标书评审措施对技术标书进行评审,技术标书得分去掉最高最低值后算术平均值6.6分以上(包含6.6分),技术标书为合格;对于技术标书不合格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阶段投标报价评审。评标委员会对于认定不合格技术标书,应出具书面评标汇报。对于无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施工工艺、技术根据国家规范能满足招标项目施工要求技术标书,不得随意判定不合格。
附件2
青岛市城镇建设委员会
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审查措施
青建管字【】6号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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