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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采购节税技巧.doc

上传人:快乐****生活 文档编号:2438094 上传时间:2024-05-30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70.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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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物资采购节税技巧在物资采购过程中,要想取得最大的抵扣,就不能只关注增值税发票上的进项税金了,还应关注一切可以扣除的扣税凭证,并且要运用技巧获取这些有效的凭证。我们案例讲解如下:案例1.让运费和货款开在同一张发票上,获得最大的进项税金在目前的企业实务中,让供应商把运费和货款开在同一张增值税发票上的现象比较常见,采购商的目的就是获得最大的增值税抵扣。我们经手的这个企业,经营的饮料是个世界品牌,大家可能都喝过。但他们在物资采购中的节税技巧,可能没有几个人知道。生产饮料需要大量的白砂糖,每到产糖季节,企业就要向糖厂采购大量的白砂糖,储备起来(因为这时的价格低,过了季节就贵了,自己储备合算)。白砂糖的运

2、输量很大,糖厂也没有这么大的运力,所以,需要雇佣专业运输公司来完成这个任务。买主是饮料企业,也就是上帝,何况是个大上帝。饮料企业设计的交易模式是:我就负责出钱,白砂糖怎么运来,是糖厂的事。但最后你要把我支付的运费,与货款合在一起,开在一张增值税发票上,给我,我再付款。糖厂联系运输公司,并用同一张增值税发票代运输公司收取运费从饮料企业收到运费后,再转给运输公司。这弯转大了不说,糖厂还增加了税负,这税负不是交给国家了,而是让饮料企业赚去了。我们计算比较一下就知道了。以100元运费为例。运费与货款开在一张增值税发票上,饮料企业可以获得进项税金为:100(1+17%)17%=14.53(元)若是单独开

3、运输发票,100元的运费饮料企业也可以提取7%的抵扣税金,即7元。两种方式比较,运输费与货款开在一张增值税发票上,比单独开运输发票,在流转税环节可多获得抵扣税金7.53元(14.53-7)。由于饮料企业的进项税金多了7.53元,进入成本的费用就相应少了7.53元,利润也就跟着多了7.53元,企业所得税也就跟着利润提高了:7.5325%=1.88(元)少交了7.53元的增值税,多交了1.88元的企业所得税,之间尚有5.65元的纯利益,即5.65%的利益,为饮料企业赚取(见表1-17)。若按100万元运输费计算,饮料企业通过让糖厂合开发票的方式,就可以节约(或说赚取)税款56500元。在买方市场,

4、买主在确定交易方式时有绝对的优势,利用这个优势,就可以合法获利。但强行让供应商虚假高开发票的行为,就过了,迟早会出事。案例2.向小规模纳税人索取增值税发票,充分抵扣销项税金先了解一下相关政策。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第十二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新税法在降低并统一小规模纳税人税率的同时,也降低了其营业额标准,或说一般纳税人的“门槛”。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

5、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这就是说,企业到了一定的营业规模,不“升级”也不行,不能老占小规模纳税人低税率的“便宜”。一些零星用品,我们往往要向小规模纳税人采购,原因是用量少、价格便宜且手续简单。但在现实的买卖活动中,我们在向小规模纳税人采购材料或商品时,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向供货商要发票是一个价,比如10块钱;不要发票是一个价,比如8块钱。这些“潜规则”,我们有时在批发中心等交易市场也能遇到;其背

6、后,其实都隐藏着小规模纳税人偷逃税款、获取非法所得的丑恶面目。在向小规模纳税人采购物资时,我们认为:企业要想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就应该通过招标的方式(类似上述办公用品的招标),招一个小规模纳税人,如图1-17-2所示,负责相关零星物资的供应;并且,在低价的基础上,明文规定索要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无权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他们可以开出普通发票到税务机关换取税额相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某挖掘机经营商为了搞好售后服务,要采购几个型号的螺丝钉,每年的采购额大约有50万元,并且取得不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招标后,他们选择了一家小规模纳税人,专门供应这几个型号的螺丝钉,采购额从50万元降到3

7、8万元(以前可能存在回扣问题);在统一结算时,也取得了小规模纳税人从税务机关换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一张38万元的普通发票,到税务机关换取税额相同的增值税发票),获得进项税金为:38(1+3%)3%=1.11(万元)这1.11万元,就是在节约12万元(50-38)采购成本后,企业在流转税环节获得的节税效益。案例3.农产品采购要获取13%的抵扣涉农企业一般要涉及农产品的采购,但从老乡那儿购买的东西,并不一定都是农产品。是农产品,可以按采购额的13%提取进项税金;不是农产品,税务机关就不让你提取或提取了也不让你抵扣。这里的关键点是“农产品”。先看看税法是怎么说的:增值税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是这么说的

8、: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税法把农产品指定为初级农产品,那么,什么是初级农产品?得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具体范围”。这就是中国税法的特色,你要想弄清楚一个问题,有时得一个文件一个文件地找一串,找到最后你才找到那句关键的定义:初级农产品是指没有加工过的农产品。出台政策的同志把这句话写在每个文件上能费多大事?不写,政策的制定者是省了“举手之劳”,但政策的使用者却要“周游文件世界”,脑袋笨的还不一定能衔

9、接上,甚至能把政策执行偏了。采购的农产品能否提取进项税金,关键集中到了“农产品是否经过加工”如何判定“加工”,由基层税务机关掌握。我们遇到一家家具生产企业,他们向老乡收购木板,年收购额大约120万元,结果税务机关不让他们提取进项税金。他们百思不得其解地咨询我们“咋回事”?我们就给他们讲解了“加工”的概念:经过加工的农产品,不能抵扣进项税金;通俗地说:你那木板被拉开了,不属于初级农产品。我们建议他们向老乡收购整树(树桩),如图1-17-3所示,运到加工厂后再拉成板材。没有拉开的整树属于初级农产品,税务机关应该允许抵扣。后来这个家具厂就收树,也果然获得了税务机关的认可,允许他们抵扣。按照以往的年收购额计算,可以提取进项税金15.6万元(12013%),这就等于在流转环节少交了15.6万元的增值税。采购农产品能否提取进项税金,关键是你采购的农产品是不是属于“没有经过加工的农产品”。所以,我们在采购农产品时,一定要注意:棉花和棉线不一样,蔬菜和净菜不一样;甚至没有包装的大豆和经过包装的大豆,也不一样。前者属于初级农产品,税法允许提取进项税金;后者不属于初级农产品,享受不了这个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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