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筑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甲方)承包人: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她关于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发包人和承包人就本工程施工关于事项达到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关于资料、阐明和涉及原则、规范所涉及所有内容。 工程规模及构造形式:总建筑面积约为 万,其中: ,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为 万。构造形式为框架(框剪)/ 层。 二、工程承包范畴 承包范畴:按提供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关于资料、阐明所包括所有工程内容,涉及基本、土建、装饰、水电安装、电梯和机电安装
2、.消防、防雷、附属工程及工程变更等所有工程内容。 三、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 日历天。以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中指定日期算起。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四、质量原则 工程质量原则: 按国家现行技术原则和技术规范验收达到合格级别,争取优良。 五、工程造价 合同总价约(大写): ; (小写): 。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量清单(按照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最新综合定额基价湛江地区四类计算收费上浮 ),材料和人工调节价格按湛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现行参照价进行计算,设计图纸变更和甲方规定变更,按实签证计算。 六、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商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
3、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商定所有义务。 七、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本合同商定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款项,履行本合同所商定所有义务。 八、合用法律、原则与规范 1. 商定合用原则、规范名称: 合用原则、规范名称:1、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其他关于本工程现行国家施工规范及验收原则。需要明示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九、通讯联系1. 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她送达方式(1) 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发包人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编: 承包人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编:
4、监理单位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编: (2) 视为送达其她方式: 无。 十、工程分包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若承包人不具备承建特种工程,必要要有专项资质规定分部工程,承包人可将该分部工程分包给资质符合规定分包人施工,但必要要报发包人审核批准才干施工。 十一、发包人工作1. 发包人完毕下列工作商定:(1) 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工作、平整工作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时间:依照现场实际状况拟定。(2) 完毕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时间及地点: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开工日期7日前,接到离施工现场50米范畴内。 . 开工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通道商定:届时双方现场商定。 (4). 提供关于资料时
5、间: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订立合同后至开工前15天内。 (5). 组织现场交验时间: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订立合同后至开工前15天内,在发包人交书面资料时并到现场进行交验。 (6).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商定:开工前(详细时间另定)。 (7). 协调解决施工场地周边地形关系问题和做好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涉及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保护工作。 (8). 提供施工场地时间:开工前15天内。 2、付款期及支付方式商定 (1) 工程价款支付期限:按合同支付关于规定 (2) 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按合同书所注明账号银行转账 3、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原则与规范名称、图纸及技术规定商定: (1) 提供时间: 订
6、立合同后至开工前20天内提供施工图纸。 (2) 提供份数: 5套施工图纸。 十二、承包人工作 1. 承包人完毕下列工作商定 (1)按合同规定和监理工程师指令实行、完毕并保修合同工程。 (2)按合同规定和监理工程师规定提交进度报告和进度筹划:在施工图纸会审后十天内提供二份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审批,每月25日前提交施工进度报告表一式二份呈报发包人。 (3)负责施工场地安全保卫工作,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照明、围栏设施及要约标志:承包人要设立专职安全保卫人员,并有轮值办法,必要设有非夜间施工场地及施工道路照明。(4)遵守政府部门关于施工场地交通环保、施工噪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等管
7、理规定,办理关于手续,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发包人。(5)该项工程已竣工未交付发包人之前,负责已竣工程照管工作。照管期间发生损坏,应予以修复并承担费用。(6)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在施工现场贯彻,如需作特殊保护,由发包人承担费用。(7)遵守政府部门关于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保证施工场地清洁和做好交工前施工现场清理工作,并承担因自身责任导致损失和罚款:承包人必要执行湛江市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必要竣工清场。(8)承包人应做其她工作及其商定:承包人应承建施工发包人规定增长某些工程或变更。 十三、发包人代表1. 发包人任命发包人
8、代表是( ),联系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十四、承包人代表 1. 任命( )为承包代表人,其通信联系地址如下: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十五、不可抗力1. 不可抗力商定:按本合同相应条款执行。 2. 不可抗力其她情形:经关于部门鉴定发生在本地六级以上地震,正面吹袭湛江市范畴内十级以上台风和龙卷风及(工程所在地)浮现降雨量不不大于200mm/天大暴雨,雷击引起火灾,别的按国家关于规定执行。 十六、进度筹划和报告 1 . 承包人编制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筹划时间规定:施工图纸会审后十 天内和每月25日前。 2.工程师确认时间: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五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
9、意见。 十七、开工1 . 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订立后至开工前( 10天 )内签发开工令。 其她时间:领取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时间之日起10 天内开工,工期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详细开工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中签名开工时间为准)。 十八、工期及工期延误1. 合同工程工期:( 日历 )天。2. 双方商定工期顺延其她状况: 因发包人因素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在得到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承认后,工期相应顺延。若增长某些工程影响施工工期,工期按关于工期定额相应顺延。 十九、质量与安全管理 1. 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关于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原则与规范等规定,认真履行合同商定工程
10、质量和施工安全职责和义务。 2. 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设立专门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管理制度,设立质量与安全组织机构架构管理。 3. 发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规定承包人在施工作业中违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原则,以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原则,减少合同工程质量。承包人应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教诲培训,定期考核施工作业人员劳动技能,加强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 4. 承包人应对合同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负总责,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工程 质量和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及管理规定,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原则施工,不得偷工减料,不得擅自修改施工设计图纸,保证合同工程质量
11、和施工安全。 二十. 安全文明施工 1. 安全文明施工规定 . 发包人应组织承包人和关于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授权监理工程师按合同商定安全文明施工内容监督、检查承包人实行安全文明施工,并按照关于规定向承包人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 . 承包人应及时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出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指令,并按合同商定期限和安全文明施工内容编制安全文明施工办法筹划,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并由其报发包人批准后实行。 2. 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应配合承包人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不得规定承包人违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程施工; .不得对承包人提出不符合国家、省关于安全文明施工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原则规定规定; .不得明示或暗示承包人购买、租
12、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规定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3. 承包人责任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原则与规范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程,配备必要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施工安全教诲培训,对她们安全负责; .承包人应对合同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负责,采用有效安全办法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并接受和配合依法实行监督检查; .承包人应加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特别应加强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并由其报发包人批准输送电线路工程,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有毒与腐蚀性材料等危险品工程,以及爆破作业和地下工程施工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承包人应
13、按监理工程师指令制定应对灾害紧急预案,并按预案做好安全检查,配备必要救济物资和器材,切实保护好关于人员人身和财产安全。 .承包人违背规定或由于承包人因素导致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由此增长费用和延误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二十一.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1.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1)本工程合同范畴内工程材料由承包人采购。(2)依照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行广东省增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告知湛府函【】329号文规定,本工程必要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本工程禁止使用自拌混凝土、自拌砂浆,禁止使用实心红砖。(4)本工程所有材料必要为国家合格产品且符合设计图纸规定。所有重要工程材料必要具
14、备生产允许证及出厂合格证(砂、石除外)。 (5)所有进场材料应按湛江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规定送检。发包人若对所购进材料有异议,应送具备法律效力检测部门进行复检,如检查合格,检查费用及所延误工期和其她费用由发包人负责,否则由承包人承担。 二十二、材料设备检查:属于工程重要材料性能实验(如钢筋、水泥、混凝土、砂、碎石、墙体砌块、防水卷材、给排水管材、铝合金型材等)。 二十三、预付款1 . 预付款商定: 本工程没预付款。2. 预付款抵扣办法: 无。 二十四、进度款 1. 进度款支付(1)本工程合同价作为拨付工程进度款根据(承包人带资施工至主体构造 层完毕45天之内,发包人按销售收入款项支付80给承包
15、人,往后进度款按此类推,但控制本工程进度款在应得款80以内。如果乙方在本工程两栋主体构造封顶后45天之内还没收回应得造价款项,发包人以本项目工程住宅楼充当造价款项支付够给乙方,充当造价款住宅楼价格按照本项目成本价计算约 元/,并积极配合双方办理房产由甲方转移给乙方一切有关手续,不得以各种理由迟延。)(2)主体构造完毕后承包人应在每月25日前向工程监理工程师申报已竣工程进度,作为申请拨付工程进度根据。监理工程师应在5天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成果送交业主,业主在接到该申请表后5天内按该月进度80%向承包人支付该月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带资完毕所有工程在该月一次性申报已完毕工程进度,发包人按审核程序支付该所
16、有工程 80% 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从完毕主体构造45天起每月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进度款80%。(4)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工程实际交付使用后15天内,发包人应支付工程款达到暂定合同造价90%,余款在工程结算后15天内,扣除工程质量保修金后支付给承包人。 二十五、竣工验收条件1. 提交竣工资料和报告 竣工资料规定(1)承包人工程档案资料必要符合关于规范规定并符合湛江市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资料规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收集、汇总、整顿工程档案。(2)若本工程按湛财综38号文规定使用新型材料,承包人需按湛财综38号文规定预留足够时间告知发包人组织关于部门进行验收。承包人还需按湛财综38号文
17、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资料。若因承包人因素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将预收金额全额退还发包人,未退还某些金额由承包人承担,由发包人在应支付工程款中扣出。(3)工程结算完毕终审后20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二份符合湛江市城建档案馆规定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并协助发包人到湛江市城建档案馆办理档案移送手续。办理城建档案移送手续后,承包人提供一份完整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副本)给发包人存档。若因发包人因素导致无法向湛江市城建档案馆办理档案移送手续,则与承包人无关,不影响工程结算款支付。(4)承包人提供竣工图商定:工程结算完毕终审后20天内,承包人要提供一套完整竣工图及电子版给发包人作为工程档案存档。 二十六、竣
18、工验收 1. 组织验收和确认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技术原则和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按合格级别进行目的管理,由发包人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其她关于各方依照国家关于验收规范、原则,按湛江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本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行意见(试行)关于规定对工程进行验收和评估。2. 工程质量不合格、不符合设计原则、达不到设计规定,或施工程序不按施工规范,发包人有权规定承包人停工或返工,必要整治达到合格为止。因停工和返工导致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二十七. 竣工结算:1.按本合同第五条-工程造价条款规定执行结算。二十八. 结算文献及其限制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实际交付使用后
19、,承包人应在一种月内完毕工程结算书编制,并提供一份完整工程结算资料给发包人,发包人在收到结算资料后,在10天之内按湛江市关于规定和程序进行双方对数审核,终审完毕后告知承包人进行财务结算。(如果对数有争议较大没法定案,可请示市造价管理站仲裁或送达有造价资质机构审核为准)。2. 承包人在向发包人提交一份完整、符合规定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后,持工程终审结算资料向发包人申请结算余款。若因发包人因素导致无法完善关于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则与承包人无关,不影响工程结算款支付。 二十九、结算款支付1. 发包人在收到申请及审定工程结算书后在5天之内扣出工程保修金后付清结算余额。 三十、质量保证金 1. 质量保证金金额
20、及扣留(1)质量保证金金额:按工程结算总造价3%计算 。(2)质量保证金扣留:本工程保存工程结算总造价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2. 质量保证金返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5天之内,发包人应将质量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 三十一、合同争议 1. 争议调解或认定机构 (1)请 湛江市住建局或市仲裁委员会 调解; (2)第(2)种方式解决,向 具备管辖权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十二、合同份数及生效双方商定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三十三. 其她商定1、本合同双方未协商一致或没有涉及内容,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应协商解决,并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补充
21、,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三十四、合同订立地址:湛江市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账户名称: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工程在合理有效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和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订立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应按照关于规定及双方商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1 质量保修范畴质量保修范畴涉及地基基本工程、主体构造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
22、规定卫生间、房间、外墙面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商定其她项目。详细质量保修范畴,双方商定如下: 本合同所有工程内容及增长、变更工程内容。 2 质量保修期2.1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单项竣工验收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2.2 双方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关于规定,商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本工程、主体构造工程为设计文献规定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规定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工程为 伍 年;(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 贰 年;(4)、装饰装
23、修工程为 贰 年;2.3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 质量保修责任3.1 属于保修范畴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保修告知之日起5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商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在接到事故告知后,应及时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3 对于涉及构造安全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及时向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用安全防范办法,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备相应资质级别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行保修。3.4 质量保修完毕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 质量保修费用质量保修费用及有关损害补偿费,由导致质量缺陷责任方承担。5、质量保证金(1)本工程保存工程结算总造价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或实际交付使用之日起满一年后5天之内,发包人应将质量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无息)。6 其他6.1 双方商定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6.2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订立并生效,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 包 人 (公章): 承 包 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