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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T 3034-202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规范(河北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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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13.220.99 CCS C 84 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 13/T 3034202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规范 Service specification for testing of building fire protection facilities 2023-04-03 发布 2023-07-01 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13/T 30342023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总体要求.1 5 检测服务内容及要求.2 6 检测结果评定及报告.3 7 服务流程.3 8 档案管理.4 9 评价改进.

2、5 附录 A(规范性)检测工具.6 附录 B(规范性)服务(检测)内容及要求.7 附录 C(资料性)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样式.60 附录 D(资料性)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原始记录.64 参考文献.67 DB 13/T 30342023 II 前言 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制定本地方标准,在京津冀区域内适用。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由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组)北京市消防救援

3、总队、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政法大学。(天津组)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河北组)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河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北京组)宋树欣、魏毅宇、李争杰、李永庆、李家冀、孙运兴、王飞虎、余军保、谢大勇、王翔、陈强、石超、雒世骏、詹子娜、孙旋、张昊、相坤、杨泽瑀。(天津组)王以革、戴志宏、尹桂旭、刘婷、张雪、贾帅、郝婵媛、李磊。(河北组)巩玉斌、周勇、吴希晖、杜卫果、任海龙、赵进军、王竟萱、贾慧军。DB 13/T 30342023 1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的总体要求、检测服务内容及要求、

4、检测结果评定及报告、服务流程、档案管理、评价与改进的具体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社会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的服务活动。社会单位自行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时可参照执行。本文件不适用于建设工程消防设施竣工验收前的检测服务。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4717 火灾报警控制器 GB 16806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51 泡沫灭火系统技术标准 GB 50166 火灾自

5、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 GB 5026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877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97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 51251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B 51309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XF 50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GB/T 590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服务机构 service institution 从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活动的企业。检测人员 testing personnel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过程中进行现场检测技术服务的从业人员。4 总体要求

6、服务机构 4.1.1 遵循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技术服务。4.1.2 应建立下列且不限于以下管理制度:a)从业人员管理制度;b)检测设备管理和计量制度;c)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d)服务档案管理制度;e)质量控制管理制度。4.1.3 应配备服务所需的人力、设备、系统和技术支持服务。DB 13/T 30342023 2 4.1.4 服务过程中应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人员 4.2.1 服务机构内应设置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按照服务项目设置项目负责人。4.2.2 在现场进行消防设施操作的检测人员应当具备相关法定资格要求。4.2.3 接受职业资格再教育、技术服务能力、安全

7、生产等方面的教育培训。设备 4.3.1 按照实际需要配备个人防护和劳动保护装备等服务设备和检测工具,检测工具的基本配置和功能要求应符合附录 A。4.3.2 用于测量的检测设备应能达到所需的测量准确度和测量不确定度。4.3.3 进行定期检定和校准,标识校准状态或有效期。4.3.4 服务过程中对高频率使用的设备进行过程检查。5 检测服务内容及要求 检测服务内容 5.1.1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应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a)防火分隔设施;b)消防电梯;c)消防救援窗口;d)消防给水;e)消火栓系统;f)自动喷水灭火系统;g)水喷雾灭火系统;h)细水雾灭火系统;i)消防炮系统;j)泡沫灭火系统;k)

8、气体灭火系统;l)干粉灭火系统;m)灭火器;n)防排烟系统;o)消防供配电设施;p)火灾自动报警系统;q)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r)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s)消防应急广播系统;t)消防专用电话系统;u)电气火灾监控系统;v)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w)独立式感烟探测器。5.1.2 服务内容中的各检测项见附录 B,按照重要程度分以下三类:a)A 类,直接关系到消防设施运行功能和可能对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项目;b)B 类,对消防设施的工程质量有重要影响,可能间接影响消防设施运行可靠性的项目;c)C 类,对消防设施工程质量有轻微影响,消防规范中又规定需要检验的项目。检测服务要求 5.2.1 服务内

9、容中各检测项的检测方法、检测工具、抽样比例和技术要求应符合附录 B 的要求。5.2.2 点型感烟探测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等数量较多的,宜按照防火分区、现场功能分区或整个回路抽样。DB 13/T 30342023 3 5.2.3 现场服务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现场环境不适宜时应暂停检测。5.2.4 服务流程应当符合第 7 章的要求。6 检测结果评定及报告 检测结果评定 6.1.1 根据现场检测时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结果,对服务内容的检测项、子项和单项进行“合格或不合格”的评定。6.1.2 按照检测项、子项、单项的顺序进行“合格/不合格”的评定。6.1.3 消防设施检测评定,应当包括附录 B 中

10、重要程度为 A 类、B 类和 C 类检测项,未委托的服务内容和未涉及的,可不计入评定,但应在报告备注栏说明。6.1.4 检测项评定符合满足下列条件的,检测项评定为合格:a)重要程度为 A 类的检测项,所有检测结果均满足技术要求的;b)重要程度为 B 类的检测项,所有检测结果均满足技术要求的;c)重要程度为 C 类的检测项,不满足技术要求的检测结果不大于全部抽样总数的 5%。6.1.5 检测项的技术要求有距离、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要求的,其误差不超过 5%,且不影响正常使用功能的,判定为合格。6.1.6 子项由若干检测项组成,满足下列条件的,子项判定为合格:a)A 类检测项的不合格数量为 0

11、;b)B 类检测项的不合格数量不大于 2 项;c)C 类检测项的不合格数量不大于 4 项。6.1.7 单项由若干子项组成,所有子项评定为合格的,单项评定为合格。6.1.8 对单位内全部消防设施检测进行一次性委托的,服务机构应当进行“合格或不合格”综合评定。所有单项评定为合格的,且总检测项中不合格检测项不超过 6 个的,综合判定为合格。6.1.9 对单位内部分消防设施检测进行委托的,仅对检测项目进行单项评定,不进行综合评定。检测报告 6.2.1 服务完成后,项目负责人按照附录 C 给出的样式组织编制检测报告。6.2.2 检测报告应至少包含以下信息:a)检测报告名称、编号;b)单位、工程名称、工程

12、地址及检测项目基本情况;c)报告的唯一性标识和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d)委托日期、检测日期及报告签发日期;e)检测依据或执行标准;f)检测项目、检测结果的“合格或不合格”的检测结论;g)检测人员签名,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及执业印章;h)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及通讯信息;i)其他说明。6.2.3 检测报告应当由检测人员签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执业印章,加盖服务机构公章或检测专用章以及骑缝章。6.2.4 检测报告的解释性意见应当独立形成文件,重新编制检测报告时,应予以唯一性标识,并注明所替代的原报告。7 服务流程 前期咨询 7.1.1 了解委托单位对技术服务的需求、目的和要求。7.

13、1.2 介绍本服务机构基本情况、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情况。DB 13/T 30342023 4 7.1.3 提出现场踏勘和现场服务需要的配合人员、技术和资料需求。现场踏勘 7.2.1 宜到现场进行实地踏勘,了解建筑消防设施基础情况和运行状况。7.2.2 服务机构现场踏勘时,宜查阅以下资料:a)建筑消防设施的合法性证明性文件;b)经法定机构认可的消防设计文件;c)竣工图、竣工报告、调试报告;d)消防控制室值守记录;e)日常维护保养记录;f)系统操作规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方案制定 7.3.1 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服务方案,应由检测服务机构技术负责人批准执行。7.3.2 检测方案中应当包括以下且

14、不限于以下内容:a)项目概况;b)项目负责人;c)检测人员名录;d)服务内容、抽样比例、检测方法及检测设备;e)工作及时间;f)安全措施。7.3.3 检测人员和检测设备数量按照服务项目的工作量合理确定。7.3.4 与委托单位签订服务合同,按照服务合同和服务方案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7.3.5 服务合同应约定检测范围、检测对象、服务内容、检测标准、检测时限、检测费用等内容。检测实施 7.4.1 检测人员现场检测时应当填写原始记录,原始记录格式见附录 D。7.4.2 原始记录应当在现场填写。纸质记录需要更正的,应当在更正处加盖印章或签名。7.4.3 现场检测发现不合格检测项需要重新检测时,填写检测

15、情况反馈单,由委托单位组织整改后,按照加倍原则对不合格内容进行重新抽样检测。7.4.4 委托单位应积极配合服务机构开展检测工作,如实告知服务机构本单位内设置的全部消防设施及其运行状况,提供必要的支持。报告出具 7.5.1 报告编制完成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应向委托单位出具检测报告。7.5.2 检测报告的发放应按检测项目、编号逐一进行登记,留存 1 份纳入服务档案。8 档案管理 服务机构在发放检测报告后 1 个月内,应完成服务档案的归档工作。服务档案中应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a)档案编目;b)检测合同、检测任务委托书(单);c)受理资料、其他与检测相关的重要文件;d)检测方案、检测原始记录、检测结

16、果不合格反馈及处理单;e)反映系统功能性检查的现场检测照片;f)反映消防控制室记录等佐证性材料;g)检测报告(含审批表)。服务档案保管期限为 6 年。DB 13/T 30342023 5 9 评价改进 评价 9.1.1 每年由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组织一次服务质量管理评价,形成年度服务质量评价报告。9.1.2 服务质量评价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信息:a)服务机构相关的内外部因素的变化情况;b)服务质量目标的可行性;c)质量控制制度措施的全面性;d)以往管理评审所采取措施的情况;e)检测服务的结果和纠正情况;f)委托单位和本服务机构员工的反馈情况;g)持续改进措施的执行情况;h)本服务机构内各类服务人

17、员的教育培训情况;i)其它相关情况,如司法诉讼、行政处罚情况。改进 9.2.1 征求委托单位和内部检测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持续改进方案。9.2.2 总结分析服务过程的经验教训,持续改进服务质量。DB 13/T 30342023 6 A A 附录A (规范性)检测工具 A.1 检测工具 检测工具见表A.1。表A.1 检测工具 序号 设备名称 功能要求 1 秒表 量程不小于 15min,精度:0.1s。2 卷尺 量程不小于 30m;精度:1mm;2 个。量程不小于 5m,精度:1mm;2 个。3 游标卡尺 量程不小于 150mm;精度:0.02mm。4 钢直尺 量程不小于 50cm;精度:1mm

18、。5 直角尺 主要用于对消防软管卷盘的检查。6 电子秤 量程不小于 30kg。7 测力计 量程:50N500N;精度:0.5%。8 强光手电 警用充电式,LED 冷光源。9 激光测距仪 量程不小于 50m;精度:3mm。10 数字照度计 量程不小于 2000Lx;精度:5%。11 数字声级计 量程:30dB130dB;精度:1.5dB。12 数字风速计 量程:0m/s45m/s;精度:3%。13 数字微压计 量程:0Pa3000Pa;精度:3%,具有清零功能,并配有检测软管。14 数字温湿度计 用于环境温湿度检测。15 超声波流量计 测量管径范围:0mm300mm;精度:1%。16 数字坡度仪

19、 量程:090;精度:0.1。17 垂直度测定仪 量程:0mm500mm;精度:0.2m。18 消火栓测压接头 压力表量程:0MPa1.60MPa;精度:1.6 级。19 喷水末端试水接头 压力表量程:0MPa0.60MPa;精度:1.6 级。20 接地电阻测量仪 量程:01000:精度:2%。21 绝缘电阻测量仪 量程:1M2000M:精度:2%。22 数字万用表 可测量交直流电压、电流、电阻、电容等。23 感烟探测器功能试验器 检测杆高度不小于 2.5m,加配聚烟罩,内置电源线,连续工作时间不低于 2h。24 感温探测器功能试验器 检测杆高度不小于 2.5m,内置电源线;连续工作时间不低于

20、 2h。25 线型光束感烟探测器滤光片 减光值分别为 0.4dB 和 10.0dB 各一片,具备手持功能。26 火焰探测器功能试验器 红外线波长大于或等于 850nm,紫外线波长小于或等于 280nm。检测杆高度不小于 2.5m。27 漏电电流检测仪 量程:0A2A;精度:0.1mA。28 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 可检测一氧化碳、氢气、氨气、液化石油气、甲烷等可燃气体浓度。29 数字压力表 量程:0MPa20MPa;精度:0.4 级;具有清零功能。30 细水雾末端试水装置 压力表量程:0MPa20MPa;精度:0.4 级。注:其他常用五金工具、电工工具等,按照实际需要配置。DB 13/T 303

21、42023 7 B B 附录B (规范性)服务(检测)内容及要求 B.1 防火分隔设施 B.1.1 防火卷帘 B.1.1.1 外观质量 B.1.1.1.1 重要程度:B。B.1.1.1.2 抽样比例:建筑中含有 5 个及以下防火分区(楼层)的,应全部检测,超过 5 个防火分区(楼层)的应按实际防火分区(楼层)数量 20%的比例抽检,但抽检总数不应小于 5 个。B.1.1.1.3 技术要求:a)防火卷帘的钢质帘面及卷门机、控制器等金属零部件的表面不应有裂纹、压坑及明显的凹凸、锤痕、毛刺等缺陷;b)防火卷帘无机纤维复合帘面,不应有撕裂、缺角、挖补、倾斜、跳线、断线、经纬纱密度明显不匀及色差等缺陷。

22、B.1.1.2 防火封堵 B.1.1.2.1 重要程度:A。B.1.1.2.2 检测方法:直观检查。B.1.1.2.3 抽样比例:建筑中含有 5 个及以下防火分区(楼层)的,应全部检测,超过 5 个防火分区(楼层)的应按实际防火分区(楼层)数量 20%的比例抽检,但抽检总数不应小于 5 个。B.1.1.2.4 技术要求:防火卷帘、防护罩等与楼板、梁和墙、柱之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等封堵,封堵部位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B.1.1.3 控制装置 B.1.1.3.1 重要程度:A。B.1.1.3.2 检测方法:直观检查。B.1.1.3.3 抽样比例:建筑中含有 5 个及以下防火

23、分区(楼层)的,应全部检测,超过 5 个防火分区(楼层)的应按实际防火分区(楼层)数量 20%的比例抽检,但抽检总数不应小于 5 个。B.1.1.3.4 技术要求:a)防火卷帘的控制器和手动按钮盒应分别安装在防火卷帘内外两侧的墙壁上,当卷帘一侧为无人场所时,可安装在一侧墙壁上,安装应牢固可靠,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1.5)m,且应符合设计要求;b)控制器和手动按钮盒应安装在便于识别的位置,且应标出上升、下降、停止等功能;c)手动操作防火卷帘控制器上的按钮和手动按钮盒上的按钮,可控制防火卷帘的上升、下降、停止;d)设有备用电源的防火卷帘,其控制器应有主、备电源转换功能。主、备电源的工作状态

24、应有指示,主、备电源的转换不应使防火卷帘控制器发生误动作。B.1.1.4 运行功能 B.1.1.4.1 重要程度:B。B.1.1.4.2 检测工具:卷尺、激光测距仪、数字声级计。B.1.1.4.3 检测方法:a)用钢卷尺、激光测距仪。测量双帘面卷帘的两个帘面之间的高度差;DB 13/T 30342023 8 b)在防火卷帘运行中,用声级计在距卷帘表面的垂直距离 1m、距地面的垂直距离 1.5m 处,水平测量三次,取其平均值。B.1.1.4.4 抽样比例:建筑中含有 5 个及以下防火分区(楼层)的,应全部检测,超过 5 个防火分区(楼层)的应按实际防火分区(楼层)数量 20%的比例抽检,但抽检总

25、数不应小于 5 个。B.1.1.4.5 技术要求:a)防火卷帘运行时,帘面在导轨内运行应平稳,不应有脱轨和明显的倾斜现象。双帘面卷帘的两个帘面应同时升降,两个帘面之间的高度差不应大于 50mm;b)防火卷帘启、闭运行的平均噪声不应大于 85dB。B.1.1.5 防火卷帘控制器功能 B.1.1.5.1 重要程度:A。B.1.1.5.2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操作、直观检查。B.1.1.5.3 抽样比例:建筑中含有 5 个及以下防火分区(楼层)的,应全部检验,超过 5 个防火分区(楼层)的应按实际防火分区(楼层)数量 20%的比例抽检,但抽检总数不应小于 5 个。B.1.1.5.4 技术要求:a)手

26、动操作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按钮,检查防火卷帘控制器发出控制信号情况;b)手动操作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按钮,检查防火卷帘的动作情况;c)手动操作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按钮,检查控制器接收及显示防火卷帘的联动反馈信号情况;d)手动操作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按钮,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及显示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控制信号和防火卷帘的联动反馈信号情况;e)手动操作防火卷帘两侧的按钮,检查防火卷帘控制器发出控制信号情况;f)手动操作防火卷帘两侧的按钮,检查控制器接收及显示防火卷帘的联动反馈信号情况;g)手动操作防火卷帘两侧的按钮,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及显示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控制信号和防火卷帘的联动反馈信号情况;h)使防火卷帘控制

27、器的电源处于故障状态,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故障信息显示情况;i)使防火卷帘控制器与其连接的外接部件的线路断路,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和显示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故障信息情况;j)使防火卷帘控制器与其连接的外接部件的线路短路,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和显示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故障信息情况。B.1.1.6 联动控制功能 B.1.1.6.1 重要程度:A。B.1.1.6.2 检测工具:钢卷尺、感烟(温)探测器功能试验器。B.1.1.6.3 检查方法:分别触发两个相关火灾探测器的方式控制防火卷帘的升降,查看火灾探测器的报警情况,防火卷帘的运行情况及其运行的反馈情况。B.1.1.6.4 抽样比例:建筑中含有 5 个

28、及以下防火分区(楼层)的,应全部检验,超 5 个防火分区(楼层)的应按实际防火分区(楼层)数量 20%的比例抽检,但抽检总数不应小于 5 个。B.1.1.6.5 技术要求:a)疏散通道上设置的防火卷帘联动控制方式为,防火分区内任两只独立的感烟火灾探测器或任一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应联动控制防火卷帘下降至距楼板面 1.8m 处;任一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应联动控制防火卷帘下降到楼板面;b)非疏散通道上设置的防火卷帘的联动控制方式为,防火卷帘所在防火分区内任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作为防火卷帘下降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联动控制防火卷帘直接下

29、降到楼板面;c)探测器的报警信号、防火卷帘的动作信号应向火灾报警控制器正确反馈。B.1.2 防火门 DB 13/T 30342023 9 B.1.2.1 外观质量 B.1.2.1.1 重要程度:A。B.1.2.1.2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B.1.2.1.3 抽样比例:实际安装数量在 5 个以下者,全部检测;实际安装数量超过 5 个者,按实际安装数量 20%的比例抽检,但抽检总数不应少于 5 个。B.1.2.1.4 技术要求:a)每樘防火门均应在其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并应标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耐火性能及商标、生产单位(制造商)名称和厂址、出厂日期及产品生产批号、执行标准等;b)防火门的门

30、框、门扇及各配件表面应平整、光洁,并应无明显凹痕或机械损伤。B.1.2.2 自闭功能 B.1.2.2.1 重要程度:A。B.1.2.2.2 检测方法:最大限度开启常闭防火门后释放,查看门扇自行关闭顺序。B.1.2.2.3 抽样比例:实际安装数量在 5 个以下者,全部检测;实际安装数量超过 5 个者,按实际安装数量 20%的比例抽检,但抽检总数不应少于 5 个。B.1.2.2.4 技术要求:常闭防火门应安装闭门器等,双扇和多扇防火门应安装顺序器。双扇和多扇防火门开启后应能按顺序关闭。B.1.2.3 手动启闭 B.1.2.3.1 重要程度:A。B.1.2.3.2 检测工具:测力计。B.1.2.3.

31、3 检测方法:在防火门两侧分别用测力计手动开启防火门后释放,检查开启力。关闭后观察是否存在反弹、翘角、卡阻现象。B.1.2.3.4 抽样比例:实际安装数量在 5 个以下者,全部检测;实际安装数量超过 5 个者,按实际安装数量 20%的比例抽检,但抽检总数不应少于 5 个。B.1.2.3.5 技术要求:防火门在关闭后应从任何一侧手动开启。除特殊情况外,防火门门扇的开启力不应大于 80N。防火门安装完成后,其门扇应启闭灵活,并应无反弹、翘角、卡阻和关闭不严现象。B.1.2.4 防火密封 B.1.2.4.1 重要程度:C。B.1.2.4.2 检测方法:直观检查。B.1.2.4.3 抽样比例:实际安装

32、数量在 5 个以下者,全部检测;实际安装数量超过 5 个者,按实际安装数量 20%的比例抽检,但抽检总数不应少于 5 个。B.1.2.4.4 技术要求:防火门门框与门扇、门扇与门扇的缝隙处嵌装的防火密封件应牢固、完好。B.1.2.5 防火插销 B.1.2.5.1 重要程度:C。B.1.2.5.2 检测方法:直观检查。B.1.2.5.3 抽样比例:实际安装数量在 5 个以下者,全部检测;实际安装数量超过 5 个者,按实际安装数量 20%的比例抽检,但抽检总数不应少于 5 个。B.1.2.5.4 技术要求:防火插销应安装在双扇门或多扇门相对固定一侧的门扇上。B.1.2.6 常开防火门手动控制功能

33、B.1.2.6.1 重要程度:A。B.1.2.6.2 检测方法:直观检查。DB 13/T 30342023 10 B.1.2.6.3 抽样比例:实际安装数量在 5 个以下者,全部检测;实际安装数量超过 5 个者,按实际安装数量 20%的比例抽检,但抽检总数不应少于 5 个。B.1.2.6.4 技术要求:a)常开防火门,接到现场手动发出的关闭指令后,应自动关闭,并应将关闭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b)常开防火门,接到消防控制室手动发出的关闭指令后,应自动关闭,并应将关闭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B.1.2.7 未设置防火门监控系统的常开防火门联动控制功能 B.1.2.7.1 重要程度:A。B.1.2.7

34、.2 检测方法:直观检查。B.1.2.7.3 抽样比例:实际安装数量在 5 个以下者,全部检测;实际安装数量超过 5 个者,按实际安装数量 20%的比例抽检,但抽检总数不应少于 5 个。B.1.2.7.4 技术要求:常开防火门,其任意一侧的火灾探测器报警后,应自动关闭,并应将关闭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B.1.2.8 防火门监控器功能 B.1.2.8.1 重要程度:A。B.1.2.8.2 检测工具:秒表。B.1.2.8.3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操作、直观检查。B.1.2.8.4 抽样比例:实际安装数量在 5 台以下者,全部检测;实际安装数量超过 5 台者,按实际安装数量 50%的比例抽检,但抽检

35、总数不应少于 5 台。B.1.2.8.5 技术要求:a)自检功能;b)防火门监控器与释放器、门磁开关间连接线断路、短路时,防火门监控器能在 100s 内发出故障信号;c)防火门监控器备用电源与充电器之间的连接线断路时,防火门监控器能在 100s 内发出故障信号;d)防火门监控器备用电源与充电器之间的连接线短路时,防火门监控器能在 100s 内发出故障信号;e)消音功能;f)输入设定的联动控制信号,防火门监控器应在 30s 内输出启动信号,点亮启动总指示灯;g)输入启动释放器(或门磁开关)的模拟反馈信号,控制器应在 10s 内接收并显示,10s 内未收到要求的反馈信号时,应使启动光信号闪亮,并显

36、示相应释放器的部位,保持至监控器收到反馈信号;h)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i)使受防火门监控器监测的常闭防火门处于半关闭状态,防火门监控器应在 100s 内发出故障报警信号。B.1.2.9 防火门监控系统联动控制功能 B.1.2.9.1 重要程度:A。B.1.2.9.2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操作、直观检查。B.1.2.9.3 抽样比例:实际安装数量在 5 台以下者,全部检测;实际安装数量超过 5 台者,按实际安装数量 20%的比例抽检,但抽检总数不应少于 5 台。B.1.2.9.4 技术要求:a)应使防火门监控器与消防联动控制器相连接,使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控制工作状态;DB 13/T 3

37、0342023 11 b)使报警区域内符合联动控制触发条件的两只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和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发出火灾报警信号;c)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发出控制防火门闭合的启动信号,点亮启动指示灯;d)防火门监控器应控制报警区域内所有常开防火门关闭;e)防火门监控器应接收并显示每一樘常开防火门完全闭合的反馈信号;f)消防控制器图形显示装置应显示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信号、消防联动控制器的启动信号受控设备的动作反馈信号,且显示的信息应与控制器的显示一致。B.1.3 防火窗 B.1.3.1 外观质量 B.1.3.1.1 重要程度:B。B.1.3.1.2 检测方法:直观检查。B.1.3.1.3 抽

38、样比例:实际安装数量在 5 个以下者,全部检测;实际安装数量超过 5 个者,按实际安装数量 20%的比例抽检,但抽检总数不应少于 5 个。B.1.3.1.4 技术要求:a)每樘防火窗均应在其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并应标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单位(制造商)名称和地址、产品生产日期或生产编号、出厂日期、执行标准等;b)防火窗表面应平整、光洁,并应无明显凹痕或机械损伤。B.1.3.2 防火密封 B.1.3.2.1 重要程度:C。B.1.3.2.2 检测方法:直观检查。B.1.3.2.3 抽样比例:实际安装数量在 5 个以下者,全部检测;实际安装数量超过 5 个者,按实际安装数量 20%的比例

39、抽检,但抽检总数不应少于 5 个。B.1.3.2.4 技术要求:有密封要求的防火窗,其窗框密封槽内镶嵌的防火密封件应牢固、完好。B.1.3.3 手动控制功能 B.1.3.3.1 重要程度:A。B.1.3.3.2 检测方法:手动试验,直观检查。B.1.3.3.3 抽样比例:实际安装数量在 5 个以下者,全部检测;实际安装数量超过 5 个者,按实际安装数量 20%的比例抽检,但抽检总数不应少于 5 个。B.1.3.3.4 技术要求:a)活动式防火窗,现场手动启动防火窗窗扇启闭控制装置时,活动窗扇应灵活开启,并应完全关闭,同时应完全关闭,无卡阻现象;b)活动式防火窗,接到消防控制室发出的关闭指令后,

40、应自动关闭,并应将关闭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B.1.3.4 联动控制功能 B.1.3.4.1 重要程度:A。B.1.3.4.2 检测方法:用专用测试工具,使活动式防火窗任一侧的火灾探测器发出模拟火灾报警信号,观察防火窗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室信号显示情况。B.1.3.4.3 抽样比例:实际安装数量在 5 个以下者,全部检测;实际安装数量超过 5 个者,按实际安装数量 20%的比例抽检,但抽检总数不应少于 5 个。B.1.3.4.4 技术要求:活动式防火窗,其任意一侧的火灾探测器报警后,应自动关闭,并应将关闭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B.2 消防电梯的消防功能 DB 13/T 30342023 12 B

41、.2.1 迫降按钮 B.2.1.1 重要程度:A。B.2.1.2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操作检查。B.2.1.3 抽样比例:全数检查。B.2.1.4 技术要求:设置在首层的消防电梯迫降按钮,应具有易碎透明保护罩;触发迫降按钮后,能控制消防电梯下降至首层,此时其他楼层的控制按钮不能控制消防电梯停靠,只能在轿厢内控制。B.2.2 对讲电话 B.2.2.1 重要程度:C。B.2.2.2 检测方法:与控制室通话检查。B.2.2.3 抽样比例:全数检查。B.2.2.4 技术要求:轿厢内的专用对讲电话通话应正常、音质清晰。B.2.3 运行时间 B.2.3.1 重要程度:C。B.2.3.2 检测工具:秒表。B

42、.2.3.3 检测方法:系统设置在自动状态,电梯迫降完成后,进入轿厢,操作轿厢按键,选择顶层,秒表计时从轿厢门关闭瞬间至电梯到达顶层停车为止。B.2.3.4 抽样比例:全数检查。B.2.3.5 技术要求:电梯从首层至顶层的运行时间不应大于 60s。B.2.4 联动控制功能 B.2.4.1 重要程度:A。B.2.4.2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操作、直观检查。B.2.4.3 抽样比例:联动控制检验:建筑中含有 5 个及以下报警区域的,应全部检验;超过 5 个报警区域的应按实际报警区域数量 20%的比例抽检,但抽检总数不应少于 5 个。B.2.4.4 技术要求:应使消防联动控制器与电梯的控制设备相连接

43、,接通电源,使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控制工作状态。应根据系统联动控制逻辑设计文件的规定,对电梯的联动控制功能进行测试并记录,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a)应使报警区域符合电梯联动控制触发条件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发出火灾报警信号;b)消防联动控制器应按设计文件的规定发出控制电梯停于首层或转换层;c)消防联动控制器应接收并显示电梯停于首层或转换层动作的动作反馈信号,显示设备的名称和地址注释信息,且控制器显示的地址注释信息应符合 GB 50166 的规定;d)消防控制器图形显示装置应显示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信号、消防联动控制器的启动信号、受控设备的动作反馈信号,且显示的信息应与

44、控制器的显示一致。B.3 消防救援窗口 B.3.1 外部标识 B.3.1.1 重要程度:A。B.3.1.2 检测方法:直观检查。B.3.1.3 抽样比例:实际安装数量在 5 个以下者,全部检测;实际安装数量超过 5 个者,按实际安装数量 20%的比例抽检,但抽检总数不应少于 5 个。B.3.1.4 技术要求:救援窗口应设置可在室外易于辨识的明显标志。B.4 消防给水 DB 13/T 30342023 13 B.4.1 水源 B.4.1.1 室外给水管网供水能力 B.4.1.1.1 重要程度:A。B.4.1.1.2 检测工具:卷尺、激光测距仪、数字坡度仪、安装数字压力表的消火栓测压接头。B.4.

45、1.1.3 检测方法:a)室外消火栓平时运行工作压力检测:在室外消火栓 DN65 接口上安装消火栓测压接头,堵上闷盖,开阀、排气、读取稳定后的表压;b)不论环管支管,在最不利(距离市政供水接口最远)室外消火栓 DN65 接口上安装消火栓试压接口,开阀、排气、读取稳定后的表压值,不应小于 0.14MPa;c)消防水池补水方式(环状/枝状市政供水,单点/多点引入)、补水管管径及连续补水能力与图纸的符合性查验、核实:仪表检测、直观检查。B.4.1.1.4 抽样比例:全数检查。B.4.1.1.5 技术要求:室外给水管网的进水管管径及供水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B.4.1.2 地表天然水源供水能力 B.4.

46、1.2.1 重要程度:A。B.4.1.2.2 检测工具:卷尺、激光测距仪。B.4.1.2.3 检测方法:根据有效水文资料核验天然水源枯水期最低水位、常水位和洪水位时消防取水设施的安全、可靠性是否符合设计要求:a)复核最低水位时是否在固定或移动消防泵或消防车的有效吸程内(最大吸水高度不应超过6.0m);b)复核洪水位时取水口是否具备吸水条件,以及供取水的消防车道、回车场地的通过性;c)查看天然水源安全取水的措施,是否有防止冰凌、漂浮物、悬浮物等物质堵塞消防水泵及防止水生生物繁殖的管理技术措施。B.4.1.2.4 抽样比例:全数检查。B.4.1.2.5 技术要求:当采用地表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时,

47、其水位、水量、水质等应符合设计要求。B.4.1.3 地下水井供水能力 B.4.1.3.1 重要程度:A。B.4.1.3.2 检测工具:卷尺、激光测距仪。B.4.1.3.3 检测方法:核查最近一年内的抽水试验记录或连续 4h 以上实际工况运行纪录,根据地下水井抽水试验资料确定常水位、最低水位、出水量和探测水井水位的水位测试装置等技术参数和轴流深井泵(主备泵)及其电源(主备电)等装备应符合设计要求。B.4.1.3.4 抽样比例:全数检查。B.4.1.3.5 技术要求:根据地下水井抽水试验资料确定常水位、最低水位、出水量和水位测量装置等技术参数和装备应符合设计要求。B.4.2 高位消防水箱(水池)和

48、消防水池 B.4.2.1 设置位置 B.4.2.1.1 重要程度:A。B.4.2.1.2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检查。B.4.2.1.3 抽样比例:全数检查。B.4.2.1.4 技术要求:设置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B.4.2.2 有效容积 DB 13/T 30342023 14 B.4.2.2.1 重要程度:A。B.4.2.2.2 检测工具:卷尺、激光测距仪。B.4.2.2.3 检测方法:a)结合有效图纸,通过测量其内壁尺寸和有效水深(浮球阀停止进水位置与泵放气孔的高差)复核其与设计的符合性;b)查验保证消防用水不被他用的设施的设计符合性和工作可靠性。如池体或箱体有无与设计图纸不一致的管道接入

49、接出,在管道上设置虹吸破坏孔和真空破坏器的孔径、位置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等。B.4.2.2.4 抽样比例:全数检查。B.4.2.2.5 技术要求:高位消防水箱、高位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池等的有效容积及保证消防用水不被他用的设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B.4.2.3 水位监测装置 B.4.2.3.1 重要程度:B。B.4.2.3.2 检测方法:查阅设计文件,观察水位监测装置形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模拟高低限水位报警信号的可靠性。B.4.2.3.3 抽样比例:全数检查。B.4.2.3.4 技术要求:高位消防水箱、高位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池等的水位监测及报警装置应具有:水位监测数据就地显示、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显示;设

50、计最高、最低水位报警等功能。B.4.2.4 防冻设施 B.4.2.4.1 重要程度:B。B.4.2.4.2 检测方法:观察防冻设施(采暖设施、电伴热装置、门窗等)是否完好。B.4.2.4.3 抽样比例:全数检查。B.4.2.4.4 技术要求:查看水池、水箱及其相关附件的防冻设施是否完好。B.4.2.5 进出水管、通气管等附属设施 B.4.2.5.1 重要程度:B。B.4.2.5.2 检测工具:卷尺、激光测距仪。B.4.2.5.3 检测方法:对照有效图纸,观察进出水管、通气管、溢流管、排水管的位置、管径、相对高差、排水方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B.4.2.5.4 抽样比例:全数检查。B.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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