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国家标准GB-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Unified code for safety technology in construction( 征求意见稿 )-06前 言本标准是依据建设部号文件要求,由北京中建建筑科学技术研究院会同相关单位对1956年国务院制订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56国议周字第40号)进行修订而成。在修订过程中, 月中国同意国际劳工组织(ILO)167号条约建筑业安全卫生条约,为和之接轨,本标准经反复修改而审查定稿。本规范关键要求内容有:工地建设、土石方作业、高处作业、脚手架、模板、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垂直运输机械、起重吊装、建筑拆除。本规范未来可能需要局部修订,相关
2、局部修订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发表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本规范以黑体书写条文是强制性条文,必需严格实施。为了提升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实施本标准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意见和提议寄给北京中建建筑科学技术研究院(北京南苑新华路1号,邮编100076)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中建建筑科学技术研究院本标准参编单位:天津建工集团总企业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深圳市施工安全监督站北京建工集团总企业哈尔滨工业大学沈阳建筑工程学院杭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本标准关键起草人:刘嘉福、邢孝仪、戴贞洁、姜敏、夏静、唐伟、徐崇宝、徐荣杰、戴宝荣、姜华目 次1 总 则 1 2 术语、符号 2
3、3 工地建设4 31 通常要求 4 32临时建筑、设施 4 33 工地防火4 34 季节施工5 4 土石方作业 6 41 通常要求 6 42 施工准备 6 43 土方挖掘 7 44 基坑支护 7 45 桩基施工 8 46 地下水控制 9 5 高处作业 11 51 通常要求 11 52 临边作业 11 53 洞口作业 11 54 攀登作业 12 55 悬空作业 125. 6 交叉作业12 6 脚手架 14 61 通常要求 14 62 落地式脚手架 17 63 悬挑式脚手架 18 64 吊篮式脚手架 18 65 附着升降脚手架 20 7模板 227. 1 通常要求 227. 2 设计计算 227.
4、 3 结构要求 237. 4 模板拆除 23 8施工用电 258. 1 通常要求 25 82 用电环境 25 83 接地、接零 26 84 配电线路 28 85 配电箱及开关箱 29 86 照明 30 9施工机具 31 91 中小型机械 31 92 焊接设备 32 10 垂直运输机械 35 101 通常要求 35 102 塔式起重机 36 103 施工升降机 37 104 物料提升机 38 11 起重吊装 41 111 通常要求 41 112 索具设备 42 113 起重机吊装作业 43 114 扒杆吊装、滚杠平移作业 45 115 混凝土构件吊装 45 116 钢构件吊装 46 117 大型
5、墙板安装 47 12 建筑拆除 48 121 通常要求 48 122 高处拆除 48 123 推倒法拆除 49 124 爆破法拆除 50 本规范用词说明条文说明 1总 则1.0.1 为了统一中国建筑施工多种安全标准、规范、规程技术要求,特制订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适用于房屋建筑施工。1.0.3 建筑施工安全和卫生分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现场环境和卫生三方面内容,本规范仅对第二方面内容作出统一要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和卫生应另实施其它标准及统一要求。1.0.4 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全部必需熟悉相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要求,并严格实施,不得违章指挥;工人必需熟悉相关安全技术要
6、求及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1.0.5 企业应建立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制订安全技术方法编制、审定、监督实施程序,对施工方案及需设计计算部分应建立审核制度,和安全技术资料归档制度。1.0.6 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该依据建筑工程特点制订对应安全技术方法;对专业性较强施工项目如:爆破、起重吊装、深基础、高支模作业和高层脚手架(包含整体提升架)、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等)拆、装、建筑物(或构筑物)拆除和结构复杂、危险性大施工项目,应该编制专题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有图纸、计算书和单项安全技术方法,并应加强监理监督。1.0.7 企业应实施逐层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技术责任人应将工程概
7、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方法等向全体职员进行具体交底;施工队长、工长应按工程进度向相关班组进行作业安全交底;班组长天天应向班组进行施工要求和作业环境安全交底。1.0.8 企业应该建立验收确定制度,对脚手架、高支模、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等)、起重机、施工机械及多种安全防护设施,在施工现场安装后,应按要求进行检验验收。对外购设备、设施、产品,在正式使用前,应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确定。1.0.9 企业应对参与施工职员,依据不一样工种和劳动条件发给符合标准劳动防护用具,并教育正确使用。1.0.10 从事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应体检合格,并符合对应工种身体条件要求。2 术 语、符号2.1术语2.
8、1.1 施工现场(工地) construction site从事施工中任何工序或作业场地。2.1.2 工作场所 workplace从事施工任何人员因工作原因必需停留或前往一切场所。2.1.3 安全技术 safety technique是一门为控制或消除生产劳动过程中危险原因,预防发生人身事故和财产损失而研究和应用技术。2.1.4 安全技术方法 safety technical measures以保障职员安全、预防伤亡事故为目标,在技术上所采取方法。2.1.5 安全防护装置 safeguard plant配置在施工现场及生产设备上,起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作用全部隶属装置。2.1.6 高处作业 wo
9、rk at heights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高处进行作业。2.1.7 特种作业 special work对操作者本人及其它人和周围设施安全有重大危害原因作业。2.1.8 脚手架 scaffold为建筑施工而搭设上料、堆料和施工作业用临时结构架。2.1.9 施工用电(临时用电) electricity on construction site由施工现场提供,工程施工完成即行拆除电力,并专用于工程施工电力线路和电气设施。2.1.10 季节施工 seasonal construction在冬期、夏季、雨季及台风季节所进行建筑工程施工。2.1.11 冬期施工 winter
10、construction依据当地多年气温资料,在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低于+5C环境下施工。2.2符号K1结构强度安全系数K2结构稳定安全系数0结构关键性系数S 荷载效应R 结构抗力W k 风荷载标准值W 风荷载设计值S 风荷载体型系数Z 风压高度改变系数W。基础风压值L1、L2、L3 三相电路三相相线N 中性点、中性线、工作零线PE保护线(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称保护零线)I 电流t 经过电流I所用时间TN-C 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合一接零保护系统TN-S 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分开接零保护系统3 工地建设31 通常要求3.1.1 工地应发明条件实施封闭管理。在作业区域范围设置高度不低于1.8m围档
11、,应选择坚固、整齐材料,沿工地四面连续设置。围挡墙边严禁堆物。在建筑物外侧应采取密目式安全立网进行全封闭围护。3.1.2 工地应设置固定出入口。3.1.3 工地应铺设整齐、足够宽度硬化道路,不积水、不堆放构件、材料、保持常常通畅。3.1.4 行人、车辆运输频繁交叉路口,应悬挂安全指示标牌,在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3.1.5 多种料具应根据总平面图要求位置,按品种、分规格堆放整齐。在建工程内部各楼层,应随完工随清理,拆除模板、料具应码放整齐。3.1.6 在天然光线不足作业场地、通道及用电设备开关箱处,应设置足够照明设备。3.1.7 工地应将施工作业区和生活区分开设置。32 临时建筑、设施3.2.
12、1 临时建筑物设计应符合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要求。临时建筑物使用年限n定为5年3.2.2 临时办公用房、宿舍、食堂、厕所等建筑物结构关键性系数0=1.0。工地非危险品仓库等建筑物结构关键性系数0=0.9,工地危险品仓库按相关要求设计。3.2.3 临时建筑及设施设计可不考虑地震作用。33工地防火3.3.1 工地应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动火审批制度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措施。3.3.2 工地应按施工规模建立消防组织,配置义务消防人员,并应经过专业培训和定时组织进行演练。3.3.3 工地应根据总平面图划分防火责任区,依据作业条件合理配置灭火器材。当
13、工程施工高度超出30m时,应配置有足够扬程消防水源和必需保障通畅疏散通道。3.3.4 对各类灭火器材、消火栓及水带应常常检验和维护保养,确保使用效果。3.3.5 工地应设置吸烟室,吸烟人员必需到吸烟室吸烟。3.3.6 多种气瓶应单独存放,库房应通风良好,多种设施符合防爆要求。3.3.7 当发生火险工地消防人员不能立即扑救时,应快速正确地向当地消防部门报警,并清理通道障碍和查清消火栓位置,为消防灭火做好准备。34 季节施工3.4.1工地应该根据作业条件针对季节性施工特点,制订对应安全技术方法。3.4.2 雨季施工应考虑施工作业防雨、排水及防雷方法。如雨天挖坑槽、露天使用电气设备、爆破作业遇雷电天
14、气和沿河流域工地做好防洪准备,傍山施工现场做好防滑坡塌方工作和做好临时设施及脚手架等防强风方法。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应对现场防雷装置完好情况进行检验,预防雷击伤害。3.4.3 冬期施工应采取防滑、防冻方法。作业区周围应设置休息处所和职员生活区休息处所,一切取暖设施应符合防火和防煤气中毒要求;对采取蓄热法浇筑混凝土现场应有防火方法。3.4.4 遇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大雪、浓雾等恶劣气候,严禁露天起重吊装和高处作业。4 土石方作业41通常要求 4.1.1 土石方作业基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实施统一管理。应加强施工队伍培训管理,并建立专业化施工队伍。4.1.2 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任务,应由
15、含有对应资质单位承接。基坑工程监理应对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进行全方面监理。4.1.3 基坑工程应落实先设计后施工;先支撑后开挖;边施工边监测;边施工边治理标准。严禁坑边超载,严禁相邻基坑施工不防范相互干扰等做法。4.1.4 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必需遵守相关规范,结合当地成熟经验,因地制宜进行。深基工程施工方案应经主管部门审批或经教授论证。4.1.5 应加强基坑工程监测和预报工作,包含对支护结构、周围环境及对岩土改变监测,应经过监测分析立即预报并提出提议作到信息化施工,预防隐患扩大和随时检验设计施工正确性。4.1.6 应建立健全基坑工程档案,内容应包含勘察、设计、施工及监测等方面相关资料。42 施工
16、准备4.2.1 土石方作业和基坑支护设计、施工应依据现场环境、地质和水文情况,针对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大小,综合考虑支护方案、土方开挖、降排水方法和对周围环境采取方法。4.2.2 勘察范围应依据开挖深度及场地条件确定,应大于开挖边界外按开挖深度1倍以上范围部署勘探点。应依据土性质、含水情况和基坑环境合理选定土压力参数。4.2.3应查明作业范围周围环境及荷载情况,包含地下多种管线分布及现实状况,道路距离及车辆载重情况,影响范围内建筑类型和地表水排泄情况等。43 土方挖掘4.3.1 土方挖掘方法、挖掘次序应依据支护方案和降排水要求进行,当采取局部或全部放坡开挖时,放坡坡度应满足其稳定性要求。4.3.
17、2 挖掘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先挖坡脚。软土基坑无可靠方法时应分层均衡开挖,层高不宜超出1m。土方每次开挖深度和挖掘次序必需按设计要求。坑(槽)沟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不得停放机械。4.3.3 当基坑开挖深度大于相邻建筑基础深度时,应保持一定距离或采取边坡支撑加固方法,并进行沉降和移位观察。4.3.4 施工中如发觉不能识别物品时,应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立即汇报所在地相关部门处理,严禁随意敲击或玩弄。4.3.5 挖土机作业边坡应验算其稳定性,当不能满足时,应采取加固方法。在停机作业面以下挖土应选择反铲或拉铲作业,当使用正铲作业时,挖掘深度应严格按其说明书要求进行。有支撑基坑使用机械挖掘时,应
18、预防作业中碰撞支撑。4.3.6 配合挖土机作业人员,应在其作业半径以外工作,当挖土机停止回转并制动后,方可进入作业半径内工作。4.3.7 开挖至坑底标高后,应立即进行下道工序基础工程施工,降低暴露时间。如不能立即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应预留300mm厚覆盖层。4.3.8 当基坑施工深度超出2m时,坑边应根据高处作业要求设置临边防护,作业人员上下应有专用梯道。当深基坑施工中形成立体交叉作业时,应合理布局基位、人员、运输通道,并设置预防落物伤害防护层。4.3.9 从事爆破工程设计、施工企业必需取得相关资质证书,根据同意许可经营范围并严格遵照爆破作业相关要求进行。44 基坑支护4.4.1 支护结构选型应
19、考虑结构空间效应和基坑特点,选择有利支护结构型式或采取多个型式相结合。4.4.2 当采取悬臂式结构支护时,基坑深度不宜大于6m。基坑深度超出6m时,可选择单支点和多支点支护结构。地下水位低地域和能确保降水施工时,也可采取土钉支护。4.4.3 严寒地域基坑设计应考虑土体冻胀力影响。4.4.4 支撑安装必需按设计位置进行,施工过程严禁随意变更,并应切实使围檩和档土桩墙结合紧密。档土板或板桩和坑壁间回填土应分层回填扎实。4.4.5 支撑安装和拆除次序必需和设计工况相符合,并和土方开挖和主体工程施工次序相配合。分层开挖时,应先支撑后开挖;同层开挖时,应边开挖边支撑。支撑拆除前,应采取换撑方法,预防边坡
20、卸载过快。4.4.6 钢筋混凝土支撑其强度必需达设计要求(或达75%)后,方可开挖支撑面以下土方;钢结构支撑必需严格材料检验和确保节点施工质量,严禁在负荷状态下进行焊接。4.4.7 应合理部署锚杆间距和倾角,锚杆上下间距不宜小于2.0m,水平间距不宜小于1.5m;锚杆倾角宜为1525,且不应大于45。最上一道锚杆覆土厚不得小于4m 。4.4.8 锚杆实际抗拔力除经计算外,还应按要求方法进行现场试验后确定。可采取提升锚杆抗力二次压力灌浆工艺。4.4.9 采取逆做法施工时,要求其外围结构必需有自防水功效。基坑上部机械挖土深度,应按地下墙悬臂结构应力值确定;基坑下部封闭施工,应采取通风方法;当采取电
21、梯间作为垂直运输井道时,对洞口楼板加固方法应由工程设计确定。4.4.10 逆做法施工时,应合理处理支撑上部结构单柱单桩和工程结构梁柱交叉及节点结构并在方案中预先设计,当采取坑内排水时必需确保封井质量。45 桩基施工4.5.1 桩基施工应按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打桩作业区应有显著标志或围栏,作业区上方应无架空线路。4.5.2 予制桩施工桩机作业时,严禁吊装、吊锤、回转、行走动作同时进行;桩机移动时,必需将桩锤落至最低位置;施打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需距桩锤5m以外监视。4.5.3 沉管灌注桩施工,在未灌注混凝土和未沉管以前,应将预钻孔口盖严。4.5.4 人工挖孔桩施工,应遵守以下要求:1 多种大直径桩成
22、孔,应首先采取机械成孔。当采取人工挖孔或人工扩孔时,必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2 应由熟悉人工挖孔桩施工工艺、遵守操作要求和含有应急监测自防护能力专业施工队伍施工。3 开挖桩孔应从上自下逐层进行,挖一层土立即浇筑一节混凝土护壁。第一节护壁应高出地面300mm。4 距孔口顶周围1m搭设围栏。孔口应设安全盖板,当盛土吊桶自孔内提出地面时,必需将盖板关闭孔口后,再进行卸土。孔口周围1m范围内不得有堆土和其它堆积物。5 提升吊桶机构其传动部分及地面扒杆必需牢靠,制作、安装应符合施工设计要求。人员不得乘盛土吊桶上下,必需另配钢丝绳及滑轮并有断绳保护装置,或使用安全爬梯上下。6 应避免落物伤人,孔
23、内应设半圆形防护板,随挖掘深度逐层下移。吊运物料时,作业人员应在防护板下面工作。7 每次下井作业前应检验井壁和抽样检测井内空气,当有害气体超出要求时,应进行处理和用鼓风机送风。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8 井内照明应采取安全矿灯或12V防爆灯具。桩孔较深时,上下联络可经过对讲机等方法,地面不得少于2名监护人员。井下人员应轮换作业,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出2h。9 挖孔完成后,应该日验收,并立即将桩身钢筋笼就位和浇注混凝土。正在浇注混凝土桩孔周围10m半径内,其它桩不得有些人作业。46 地下水控制4.6.1 基坑工程设计施工必需充足考虑对地下水进行治理,采取排水、降水方法,预防地下水渗透基坑。4.6.
24、2 基坑施工除降低地下水水位外,基坑内尚应设置明沟和集水井,以排除暴雨和其它忽然而来明水倒灌,基坑边坡视需要可覆盖塑料布,应预防大雨对土坡侵蚀。4.6.3 膨胀土场地应在基坑边缘采取抹水泥地面等防水方法,封闭坡顶及坡面,预防多种水流(渗)入坑壁。不得向基坑边缘倾倒多种废水并应预防水管泄露冲走桩间土。4.6.4 软土基坑、高水位地域应做截水帷幕,应预防单纯降水造成基土流失。4.6.5 截水结构设计,必需依据地质、水文资料及开挖深度等条件进行,截水结构必需满足隔渗质量,且支护结构必需满足变形要求。4.6.6在降水井点和关键建筑物之间宜设置回灌井(或回灌沟),在基坑降水同时,应沿建筑物地下回灌,保持
25、原地下水位,或采取减缓降水速度,控制地面沉降。5 高处作业51通常要求5.1.1 进入施工现场必需戴安全帽。安全帽制作和使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帽(GB2811)相关要求。5.1.2 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应挂牢安全带,安全带选择和佩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带(GB6095)相关要求。5.1.3 建筑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密目式安全立网对建筑物进行封闭(或采取临边防护方法)。5.1.4 建筑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方法对施工现场和建筑物多种孔洞盖严并固定牢靠。5.1.5 对人员活动集中和出入口处上方应搭设防护棚。5.1.6 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方法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并在施工前完成,最终经验收确定符合要求。5
26、.1.7 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要求定时进行体检。52 临边作业5.2.1 工作边缘无维护设施或维护设施高度低于800mm,必需设置防护设施,如:基坑周围,还未安装栏杆或拦板阳台及楼梯段,框架结构各层楼板还未砌筑维护墙周围,坡形屋顶周围和施工升降机和建筑物通道两侧边等全部必需设置防护栏杆。5.2.2 水平工作面防护栏杆高度应为1.2m,坡度大于1:2.2屋面,周围栏杆应高1.5m,应能经受1000N外力。防护栏杆应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底部设置高度不低于180mm挡脚板。53 洞口作业5.3.1 在孔和洞口边高处作业必需设置防护设施,包含因施工工艺形成深度在2m及以上桩孔边、沟槽边和因安装设备、管
27、道预留洞口边等。5.3.2 较小洞口,应采取坚实盖板盖严,盖板应能预防移位;较大洞口除应在洞口采取安全网或盖板封严外,还应在洞口四面设置防护栏杆。5.3.3墙面处竖向洞口(如电梯井口、管道井口),除应在井口处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外,井道内应每隔10m设一道平网。5.4 攀登作业5.4.1 用于登高和攀登设施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攀登用具必需牢靠可靠。5.4.2 梯子不得垫高使用。梯脚底部应坚实并应有防滑方法,上端应有固定方法。折梯使用时,应有可靠拉撑方法。5.4.3 作业人员应从要求通道上下,不得任意利用升降机架体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55 悬空作业5.5.1 在周围临空状态下进行高处作业时应
28、有牢靠立足处(如搭设脚手架或作业平台),并视作业条件设置防护栏杆、张挂安全网、佩带安全带等安全方法。5.5.2 钢筋绑扎、安装骨架作业应搭设脚手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作业或攀登骨架上下。5.5.3 浇注离地2m以上混凝土时,应设置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撑杆上操作。5.5.4 悬空进行门窗安装作业时,严禁站在拦板上作业,且必需挂牢安全带,并将安全带拴牢在上方可靠物上。56交叉作业5.6.1 交叉施工不宜上下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作业。下层作业位置,宜处于上层高度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以外,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5.6.2 多种拆除作业(如钢模板、脚手架等)上面拆除时下面不得同时进行清整。物
29、料临时堆放处应离楼层边缘不应小于1m。5.6.3 建筑物出入口,升降机上料口等人员集中处上方,应设置防护棚。防护棚长度不应小于防护高度物体坠落半径要求。当建筑外侧面临街道时,除建筑立面采取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外,尚应在临街段搭设防护棚并设置安全通道。5.6.4 设置悬挑物料平台应按现行相关规范进行设计,必需将其荷载独立传输给建筑结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物料平台和脚手架、模板支撑进行连接。6 脚手架61通常要求6.1.1多种脚手架应依据建筑施工要求选择合理构架形式,并制订搭设、拆除作业程序和安全方法,当搭设高度超出免计算仅结构要求搭设高度时,必需按要求进行设计计算。6.1.2脚手架材料及配件应符合下
30、列要求: 1脚手架杆件应符合下列要求:1)木脚手架立杆、纵向水平杆、斜撑、剪刀撑、连墙件应选择剥皮杉、落叶松木杆,横向水平杆应选择杉木、落叶松、柞木、水曲柳。不得使用折裂、扭裂、虫蛀、纵向严重裂缝和腐朽等木杆。立杆有效部分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0mm,纵向水平杆有效部分小头直径不得小于80mm。2)竹杆应选择生长久三年以上毛竹或楠竹,不得使用弯曲、青嫩、枯脆、腐烂、裂纹连通两节以上和虫蛀竹杆。 立杆、顶撑、斜杆有效部分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5mm,横向水平杆有效部分小头直径不得小于90mm,搁栅、栏杆有效部分小头直径不得小于60mm 。对于小头直径在60mm以上,不足90mm竹杆可采取双杆。 3)钢管
31、材质应符合Q235一A级标准,不得使用有显著变形、裂纹、严重锈蚀材料。钢管规格宜采取483.5,亦可采取513.0钢管。4)同一脚手架中,不得混用两种材质,也不得将两种规格钢管用于同一脚手架中。2脚手架绑扎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1) 镀锌钢丝或回火钢丝严禁有锈蚀和损伤,且严禁反复使用。2)竹篾严禁发霉、虫蛀、断腰、有大节疤和折痕,使用其它绑扎材料时,应符合其它要求。3)扣件应和钢管管径相配合,并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要求。3脚手架上脚手板应符合下列要求:1)木脚手板厚度不得小于50mm,板宽宜为200300mm,两端应用镀锌钢丝扎紧。材质不得低于国家等材标准杉木和松木,且不得使用腐朽、劈裂木板。2)竹
32、串片脚手板应使用宽度大于50mm竹片,拼接螺栓间距不得大于600mm,螺栓孔径和螺栓应紧密配合。3)多种形式金属脚手板,单块重量不宜超出0.3kN,性能应符合设计使用要求,表面应有防滑结构。6.1.3 脚手架搭设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1 钢管脚手架中扣件式单排架不宜超出24m,扣件式双排架不宜超出50m。门式架不宜超出60m2 木脚手架中单排架不宜超出20m,双排架不宜超出30m。3 竹脚手架中不得搭设单排架,双排架不宜超出35m。6.1.4脚手架结构要求应符合下列要求:1 单、双排脚手架立杆纵距及水平杆步距不应大于2.1m,立杆横距不应大于1.6m。2 应按要求间隔采取连墙件(或连墙杆)和建筑
33、结构进行连接,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不得拆除。3 沿脚手架外侧应设置剪刀撑,并随脚手架同时搭设和拆除。4 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高度超出24m时,应设置横向斜撑。5 门式钢管脚手架顶层门架上部、连墙件设置层、防护棚设置处必需设置水平架。6 竹脚手架应设置顶撑杆,并和立杆绑扎在一起顶紧横向水平杆。7 架高超出40m且有风涡流作用时,应设置抗风涡流上翻作用连墙方法。8 脚手板必需按脚手架宽度铺满、铺稳,脚手板和墙面间隙不应大于200mm,作业层脚手板下方必需设置防护层。9 作业层外侧,应按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板。10脚手架应按要求采取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6.1.5脚手架荷载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要求:1 恒荷
34、载应符合以下要求:包含构架、防护设施、脚手板等自重,应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选择,对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可取自重标准值为0.35kN/m(按厚度50mm计)。2施工荷载应符合下列要求:施工荷载应包含作业层人员、器具、材料重量:结构作业架应取3kN /m装修作业架应取2kN /m定型工具式脚手架按标准值取用,但不得低于1kN /m3风荷载应符合下列要求:作用于脚手架水平风荷载标准值wk应按下式计算:W k =s z Wo (6.1.5)式中 s脚手架风荷载体型系数,按下表选择:表6.1.5 脚手架风荷载体型系数 s背靠建筑物情况全封闭敞开、开洞s1.01.3注:为挡风系数,按脚手架封
35、闭情况确定;=脚手架挡风面积/脚手架迎风面积z风压高度改变系数,按现行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要求取用;Wo基础风压,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要求,取n=5 。6.1.6钢管脚手架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方法和基础计算模式:1 钢管脚手架结构设计应采取概率极限状态计算法,同时要求其计算结果应按单一安全系数法计算安全度进行校核:强度K11.5;稳定K22.0。2钢管脚手架结构设计应采取以下基础计算模式:。S R (6.1.6)式中 。 结构关键性系数,取。 1.0;S 荷载效应, R 结构抗力, 62 落地式脚手架6.2.1落地式脚手架基础应坚实、平整,并应定时检验。立杆不埋
36、设时,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垫板或底座,并应设置纵、横向扫地杆。6.2.2落地式脚手架连墙件应符合下列要求:1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双排架高在50m以下或单排架在24m以下,按小于40m设置一处;双排架高在50m以上,按小于27m设置一处。门式钢管脚手架架高在45m以下,基础风压0.55kN/m,按小于48 m设置一处;架高在45m以下,基础风压0.55kN/m ,或架高在45m以上,按小于24m设置一处。木脚手架按垂直小于双排3倍立杆步距、单排2倍立杆步距,水平小于3倍立杆纵距设置。竹脚手架按垂直小于4m ,水平小于4倍立杆纵距设置。2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两端,必需设置连墙件。3连墙件必需采取可承受
37、拉力和压力结构,并和建筑结构连接。6.2.3落地式脚手架剪刀撑及横向斜撑应符合下列要求: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沿全高设置剪刀撑。架高在24m以下时,可沿脚手架长度间隔小于15m设置;架高在24m以上时应沿脚手架全长连续设置剪刀撑,并应设置横向斜撑,横向斜撑由架底至架顶呈之字型连续部署,沿脚手架长度间隔6跨设置一道。2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架高在24m以下时,于外侧框格总数1/5设置斜杆;架高在24m以上时,按框格总数1/3设置斜杆。3门式钢管脚手架内外两个侧面除应满设交叉支撑杆外,当架高超出20m时,还应在脚手架外侧沿长度和高度连续设置剪刀撑,剪刀撑钢管规格应和门架钢管规格一致。当剪刀撑钢管直径和门
38、架钢管直径不一致时,应采取异型扣件连接。4满堂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除沿脚手架外侧四面和中间设置竖向剪刀撑外,当脚手架高于4m时,还应沿脚手架每两步高度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6.2.4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主节点处必需设置横向水平杆,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单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插入墙内长度不应小于180mm。6.2.5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除顶层外立杆杆件接长时,相临杆件对接接头不应设在同时内。相临纵向水平杆对接接头不宜设置在同时或同跨内。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立杆接长除顶层外应采取对接。木脚手架立杆接头搭接长度应跨两根纵向水平杆,且不得小于1.5m 。竹脚手架立杆接头搭接长度应超出一个步距,并不得小于1.5m
39、。63悬挑式脚手架6.3.1 悬挑一层脚手架应符合下列要求:1 悬挑架斜立杆底部必需搁置在楼板、梁或墙体等建筑结构部位,并有固定方法。立杆和墙面夹角不得大于30,挑出墙外宽度不得大于1.2m。2 斜立杆必需和建筑结构进行连接固定。不得和模板支架进行连接。3 斜立杆纵距不得大于1.5m,底部应设置扫地杆并按小于1.5m步距设置纵向水平杆。4 作业层除应按要求满铺脚手板和设置临边防护外,还应在脚手板下部挂一层平网,在斜立杆里侧用密目网封严。6.3.2 悬挑多层脚手架应符合下列要求:1 悬挑支承结构必需专门设计计算,应确保有足够强度、稳定性和刚度,并将脚手架荷载传输给建筑结构。悬挑式脚手架高度不得超
40、出24m。2悬挑支承结构可采取悬挑梁或悬挑架等不一样结构形式。悬挑梁应采取型钢制作,悬挑架应采取型钢或钢管制作成三角形桁架,其节点必需是螺栓或焊接刚性节点,不得采取扣件(或碗扣)连接。3支撑结构以上脚手架应符合落地式脚手架搭设要求,并按要求设置连墙件。脚手架立杆纵距不得大于1.5m,底部和悬挑结构必需进行可靠连接。64 吊篮式脚手架6.4.1吊篮式脚手架吊篮平台制作应符合下列要求:1吊篮平台应经设计计算并应采取型钢、钢管制作,其节点应采取焊接或螺栓连接,不得使用钢管和扣件(或碗扣)组装。2吊篮平台宽度宜为0.81.0m,长度不宜超出6m。当底板采取木板时,厚度不得小于50mm;采取钢板时应有防
41、滑结构。3吊篮平台四面应设防护栏杆,除靠建筑物一侧栏杆高度不应低于0.8m外,其它侧面栏杆高度均不得低于1.2m。栏杆底部应设180mm高挡脚板,上部应用钢板网封严。4吊篮应设固定吊环,其位置距底部不应小于800mm 。吊篮平台应在显著处标明最大使用荷载(人数)及注意事项。6.4.2吊篮式脚手架悬挂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1 悬挂结构应经设计计算,可制作成悬挑梁或悬挑架,尾端和建筑结构锚固连接;当采取压重方法平衡挑梁倾覆力矩时,应确定压重质量,并应有预防压重移位锁紧装置。悬挂结构抗倾覆应专门计算。2 悬挂结构外伸长度应确保悬挂平台钢丝绳和地面呈垂直。挑梁和挑梁之间应采取纵向水平杆连成稳定结构整体。
42、6.4.3吊篮式脚手架提升机构应符合下列要求:1 提升机构设计计算应按许可应力法,提升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0,提升机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2 提升机可采取手搬葫芦或电动葫芦,应采取钢芯钢丝绳。手搬葫芦可用于单跨(两个吊点)升降,当吊篮平台多跨同时升降时,必需使用电动葫芦且应有同时控制装置。6.4.4吊篮式脚手架安全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使用手搬葫芦应装设预防吊篮平台发生自动下滑闭锁装置。 2 吊篮平台必需装设安全锁,并应在各吊篮平台悬挂处增设一根和提升钢丝绳相同型号安全绳,每根安全绳上应安装安全锁。3 当使用电动提升机时,应在吊篮平台上、下两个方向装设对其上、下运行位置、距离进行限定行程限位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