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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差调整实施新版细则.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2428298 上传时间:2024-05-30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8.04KB 下载积分:6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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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材差调整实施细则 为加强材差调整管理工作,规范材差调整方法和程序、确保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依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号《相关在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人工费关键材料进行价格调整指导性意见》,特制订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本细则适适用于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项目。 一、 材差调整管理基础标准 以“风险共担、实事求是、系统协调、有利工程”为标准、严格以工程协议计量为基础,依据湖南省交通厅造价管理站定时公布材料预算价格,进行调差。 调差是对价差进行调整,不是对低价进行赔偿。调差关键是对在建关键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或协议段)在价格调整期间人工费、钢材、水泥、关键地材、沥青、油料等,依据每个月实际市场平均价格和招标时(高速公路指开标前28天,其它项目指开标前20天)市场价格之差进行调整,涨价时给予增补费用,跌价时给予扣减费用。 价格调整期:10月1日前建成投入使用建设项目,标准上不再进行调整。10月1日期以前开工在建交通建设项目,协议中有材料价差调整条款,应遵照协议约定实施;协议中对价差调整未明确或约定协议期内不调价,在10月1日前完成工程量,可继续按《相关对部分在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关键材料进行价格调整指导性意见》(湘交基建[]588)文要求进行材料差价调整,在10月1以后完成工程量,可参考指导性意见提出调整范围及方法进行材料差价调整。10月1日以后开工在建项目(或协议段)从开工之日起开始计算,计算期限至项目协议工期止。原已按湘交基建字[]276号文件,湘交基建字[]276号文件和湘交基建字[]588号文件进行价差调整项目,不再进行调差。 材差调整种类:对用于永久性工程关键材料:光圆钢筋、带肋钢筋、钢绞线、32.5R/42.5R水泥、碎石、路面碎石、砂、中粗砂、沥青、柴油、炸药/雷管给予调差。 对永久性结构钢材及预埋件(含型钢、钢板、锚垫板等)能够结合这次钢筋价格调整二分之一调整,其它临时设施及施工辅助设施所使用钢材均不考虑调整。 因为设计遗漏,缺点等新增变更工程,属于协议外工程,在进行价格调整时区分对待: 1. 协议清单内工程项目:仍按《指导性意见》实施。 2. 已经有单价变更工程项目:按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单价,不再进行价格调整;未予协商单价,材料价差给予100%补足或扣回。 3. 以后单价变更工程项目:按业主和承包人协商以变更时当地市场材料价格计算单价,不再进行价格调整。 价格调整材料数量计算,以承包人实际完成,经监理工程师确定,由业主同意每个月计量为依据。各项目企业依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进行材料价格调整计量项目,各计量项目材料用量统一按本实施细则“材料用量计算方法”实施。 二、 材料用量计算方法 对于进行价格调整工程计量项目,按以下计算规则和指标换算成给予价格调整材料用量。 ⑴钢材:对使用于桥梁、通道、涵洞、隧道和房建(收费大棚项目除外)工程钢绞线、高强钢丝、Ⅰ、Ⅱ级钢筋和其它计量钢材给予调差。 钢筋用量按计量数量,因为通道、涵洞工程按涵身长度计量,且结构尺寸个体差异大,钢筋消耗量则依据设计图纸或变更文件分座计算;预应力粗钢筋用量按计量数量;永久性结构钢材及预埋件用量按设计图纸数量。钢绞线:钢绞线用量按计量数量。 ⑵水泥:软基处理、水泥稳定料(底)基层、水泥混凝土路面水泥消耗量以同意生产配合比为准。因为通道、涵洞工程按涵身长度计量,且结构尺寸个体差异大,水泥消耗量则依据设计图纸或变更文件分座计算。其它各标号砼、圬工及各桩径桩基水泥消耗量,参考按下表换算: C15片石砼 221㎏/m3 (32.5R) C15砼 255㎏/m3 (32.5R) C20砼 273㎏/m3 (32.5R) C25砼 317㎏/m3 (32.5R) C30砼 365㎏/m3 (32.5R) C35砼 406㎏/m3 (32.5R) C40砼 447㎏/m3 (32.5R) C50砼 461㎏/m3 (42.5R) C20喷射砼 445㎏/m3 (32.5R) C25喷射砼 445㎏/m3 (32.5R) 浆砌片石 91㎏/m3 (32.5R) ф1.0m灌柱桩 392㎏/m (32.5R) ф1.2m灌柱桩 564㎏/m (32.5R) ф1.5m灌柱桩 882㎏/m (32.5R) ф1.6m灌柱桩 1003㎏/m (32.5R) ф1.8m灌柱桩 1270㎏/m (32.5R) ф2.0m灌柱桩 1568㎏/m (32.5R) ф2.2m灌柱桩 1835㎏/m (32.5R) ф2.5m灌柱桩 2105㎏/m (32.5R) ф2.8m灌柱桩 2375㎏/m (32.5R) 其它桩径内插 ⑶碎石、片石:对使用于桥梁、通道、涵洞、隧道、防护、软基处理、基层、面层及房建工程(招标时业主指定价除外)计量项目标碎石、片石消耗量给予调差。 ⑷砂:对使用于桥梁、通道、涵洞、隧道、防护、软基处理及房建工程计量项目标砂给予调差。 ⑸石灰:对使用于路基、路面底基层及基层石灰给予调差。 路基工程项目材料消耗量以施工图设计计算方法为准核实;路面工程项目材料消耗量以同意生产配合比为准(如石料、石灰)核实,房建工程材料消耗量以经审计确定工程数量为准核实。 ⑹沥青:按当季计量工程确定消耗量给予调差。 ⑺柴油:A)、路基、航运土石方工程和路面工程沥青混凝土面层、基层、底基层项目柴油消耗量,按下表换算: 开挖土方 0.6㎏/m3 利用挖方 0.9㎏/m3 借土填筑 1.1㎏/m3 掺灰处理 1.2㎏/m3 粉煤灰填筑 0.5㎏/m3 路面底基层 1.1㎏/m3 路面基层 2.8㎏/m3 沥青砼面层 12㎏/m3 (拌和用柴油) 沥青砼面层 2.1㎏/m3 (拌和不用柴油) 路基石方工程在土方项目基础上按1.1系数调整。以上路基土石方工程指标按运距1km计算,超出1km范围,增加运距按0.11㎏/m3 调整。 开挖土方 0.6㎏/m3 开挖石方 0.977㎏/m3 填筑土方 0.403㎏/m3 填筑石方 0.194㎏/m3 利用挖方 0.9㎏/m3 借土填筑 1.1㎏/m3 掺灰处理(改良土)1.2㎏/m3 水泥稳定底基层 1.8㎏/m3 路面底基层 1.1㎏/m3 路面基层 2.8㎏/m3 水泥稳定基层 4㎏/m3 沥青砼面层(拌和用柴油)17㎏/m3 沥青砼面层(拌和不用柴油)2.1㎏/m3 水泥砼面层 2.53㎏/m3 B)、港口其它项目和航道整改工程中筑坝、护坡项目标柴油消耗量按设计单位提供施工图预算单价分析表进行计算。 C)、航道整改工程疏浚工程项目柴油消耗量、分土质类别按下表换算: Ⅱ、Ⅲ类土 1.01㎏/m3 Ⅳ类土 1.04㎏/m3 Ⅴ类土 1.38㎏/m3 Ⅵ类土 1.67㎏/m3 爆破类材料:按实际消耗量来计算。(因是管制品,消耗量应该正确) 上述全部调差材料工程数量计算方法未尽事宜,一律以现行部颁预算定额(含省厅公布补充定额)为准核实。 凡因变更设计而造成材料规格、数量变更,以变更后工程数量为准。 交通工程项目:护栏、隔音栅、标志、照明、房建(含收费大棚)项目一律待工程完工后,一次性完成调整工作。 三、 调差材料价格及费用计算 1. 调差材料价格确实定 ⑴调差材料公布价格 通常湖南省交通厅交通造价管理站定时公布交通工程材料预算价中有价格均要严格实施,未公布材料价格,以市场调查价格为依据,由省交通厅造价站公布。 调差材料价格由省造价站定时公布材料价格。 ⑵调差基础价格:为各标段开标前28天价格。 ⑶调整价格:为计量当季省造价站公布材料价格。 2. 调差费用计算方法 ⑴当涨降幅度小于等于10%时:材料调差费用=招标时价格×(招标时价格-施工当季价格)/招标时价格×30%×用量(价格上涨为“+”,下跌为“-”)。 ⑵当涨降幅度大于10%时:材料调差费用=招标时价格×【10%×30%+{(招标时价格-施工当季价格)/招标时价格-10%}×80%】×用量(价格上涨为“+”,下跌为“-”)。 四、 材差调整管理程序 1. 调整申请材料提交 材料价格调整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材料调整申请数量,经监理工程师复核签字后,各项目企业对材料调整工程数量进行审查,并确定适宜百分比,依据公布材料价格进行调整,对各协议段材料调整金额进行计算后行文报厅各行业管理局初审,经厅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站审核后,报厅核准。 2. 提交相关资料 ⑴设计概(预)算批复文件 ⑵招标文件(设计图纸依据需要提供); ⑶各协议段协议文本及协议清单电子文档; ⑷在建项目建安费分析情况表(格式附后); 对于航运工程以上⑷表可依据项目情况自行制订。 3. 业主提交报表(每三个月) 报行业管理局: ⑴计量清单季度汇总及调整材料数量计量计算表(格式附后); ⑵关键材料价格调整费用计算表(格式附后); 报造价站: ⑶各协议段关键材料价格调整情况表(格式附后); ⑷在建项目关键材料价格调整汇总表(格式附后); ⑸在建项目土建工程投资控制情况表(格式附后); 对于航运工程以上⑶表可依据项目情况自行制订。 4、调整工作完成时间 ⑴公布关键材料价格:第季度第二个月一日公布上一季度价格; ⑵承包人申报至监理工程师:每三个月第二个月十日申报上一季度材料调整数量; ⑶监理工程师复核后报项目企业:每三个月第二个月二十日完成; ⑷项目企业审查后报行业管理局:每三个月第二个月三十日完成; ⑸行业管理局报造价站:每三个月第三个月十五日完成; ⑹造价站报厅:每三个月第三个月三十日完成。 五、附则 1. 本细则由省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和补充修订。 2.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湘交造价字()5号文件同时废止。 本细则未尽事宜,均《指导性意见》实施。 附:《计量清单季度汇总及调整材料数量计算表》 《关键材料价格调整费用计算表》 《关键材料价格调整费用计算表》 《各协议段关键材料价格调整情况表》 《在建项目关键材料价格调整汇总表》 《在建项目建安费分析情况表》 《在建公路工程项目土建工程投资控制情况表》 企业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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