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村改居实施方案
【篇一:碧阳镇郭门村村改居工作方案】
碧阳镇郭门村村改居工作方案
为深入理顺黟县城镇管理体制,加紧城镇化进程,依据省、市村改居相关政策精神,根据“整体布署、分步实施、各方配合、平稳过渡”基础方针,结合我镇实际,现就郭门村村改居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础标准
指导思想:以党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关键思想为指导,全方面落实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市相关认真做好乡镇工作目标和要求,依据《中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主动稳妥地推进我县城镇城中村、城边村村改居工作。
基础标准:坚持实事求是,以创新求实精神,解放思想,因村制宜开展工作;坚持依法办事,以改革发展思绪,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处理好土地、集体资产处理和村民住房、养老保险等一系列问题,维护村民正当权益;坚持统一计划,优化城镇布局,完善城镇功效,推进城镇建设,加紧城镇化步伐,建设新型现代化小区;坚持扎实、稳妥、有效,做到有序进行、统筹兼顾、协调处理,确保平稳过渡、社会稳定。
二、村改居相关政策和措施
1、集体资产和村集体经济处理措施。集体资产享受对象不变。村委会改居委会后,原集体资产(包含山场)、集体积累仍属原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员全部和享受,严禁非法侵占、哄抢、私分和破坏。
2、相关集体土地处理具体措施。农村集体土地依据建设需要依法征收和贮备,未收储集体土地仍然由原土地使用者继续使用,农村涉农补助相关政策继续享受,如建设需要,必需配合依法征收。
3、相关房产处理和住房建设具体措施。原属村集体或农民经同意建造集体用房和私人用房,房屋全部权性质不变。停止全部集体组织办公用房和农民新增宅基地审批。村改居后,居民可购置商住房或按政策申请享受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原村民住房若因为城镇计划需要必需拆迁,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依法办理。
4、相关村民社保问题具体实施措施。相关村民社保问题按《黟县村改居人员生活保障暂行措施》(政办〔〕52号)文件实施。
5、相关村民农转非和计划生育政策。村民转居民后,按相关要求由县公安部门统一办理“农转非”手续(不符合相关要求迁入挂靠户,愿意转,按相关要求办理,但不享受原村集体经济相关待遇;不愿意转,直接转回原籍),并在就业、入学、入伍、供水、供电、低保、户口迁移等方面享受城镇居民相同候遇,同时推行城镇居民应尽义务。村民转居民后,三年内继续实施农村计划生育政策,未参与社保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政策。
6、村干部待遇问题处理措施。现任村“两委”干部和离任村干部待遇按《黟县村干部酬劳“三位一体”保障和激励措施(试行)》(黟发[]31号)相关要求办理。待小区党组织和小区居委会换届后,小区工作人员按小区管理相关要求办理。
7、经费保障。村改居后,新组建小区居委会工作人职员资及办公经费等根据我县现行小区经费管理体制实施。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村改居工作步骤包含准备工作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时间要求:从10月份开始,到6月底前结束。
(一)准备工作阶段:(10月1日—3月15日)
1、调查研究,摸清底数:(10月1日—12月31日)
认真做好郭门村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充足掌握第一手资料。
2、广泛宣传,营造气氛:(1月1日—3月15日)
大力宣传村改居关键性、必需性及其对经济、社会发展深远意义;宣传改居后给城镇发展、城镇管理和村民生活所带来好处和实惠。一是开好“四个会”,即:镇村改居工作领导组会议、村两委扩大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户代表大会;二是印发致全村村民一封信,送发各家各户。三是做到“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道路有横幅、墙上有口号”。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6日—5月25日)
1、公布方案,明晰政策:(3月16日—3月31日)
在大力宣传形成良好舆论气氛基础上,张榜公布村改居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公布村改居各项优惠政策和保障方法,把政策真正交给群众。
2、核准情况,具体实施:(4月1日—5月15日)
碧阳镇组织各专业工作组进村,按各自职责清理核准相关资料,按摄影关政策和处理措施,制订具体处理方案,并张榜公布,努力争取做到户户清楚,人人知晓。在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后,组织实施。
3、组建小区,交接归档:(5月16日—5月25日)
按实施方案,组建新小区居委会。组建具体工作暂由村“两委”班子实施管理先行过渡,待届满条件成熟后再进行选举。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26日—6月30日)
县村改居工作领导组立即组织检验验收后,向县委、县政府书面汇报。
四、工作要求
村改居工作是小区建设一项关键内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居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需从讲政治高度认真对待这项工作。
1、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按程序操作。村改居工作政策性强,包含面广,必需统一程序,认真操作。制订切实可行实施方案,严格根据要求程序操作。严格把关,一环紧紧围绕一环。既把握政策,严格程序,又充足听取村干部、群众意见,坚持统一标准。
2、实施“四不变”标准,切实做好村改居工作。针对现在农村在土地、人口、计划生育等方面实际情况,村改居后在过渡期内实施“四不变”标准,即:本村辖区基础不变,土地、财产全部权和使用权不变,计划生育政策不变,涉农政策不变。同时在环境卫生、计划生育、小区服务、公益事业等方面逐步实施属地管理。
3、保持干部队伍相对稳定,确保村改居工作顺利进行。在村改居过程中,重视稳定干部队伍。村改居时,村级班子组员依据情况暂不调整变动。
矛盾处理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对妨碍村改居工作造成社会不安定违纪违法行为,要立即从严查处,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以确保村改居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篇二:新桥村“村改小区”工作实施方案】
龙山镇“村改小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适应龙里县城镇化建设需要,统筹城镇协调发展,加紧城市化建设步伐,打破城镇二元经济结构,争取国家对城市小区建设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结合我镇实际,制订以下“村改小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关键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加紧建设新型城市小区为目标,深入加强城市基层管理,优化城市环境,促进城市资源合理配置,发挥城市集聚和带动功效,主动推进“农村向城市,农民向市民”政变,使城镇居民共享改革发展结果和现代文明生活,为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友好社会,全方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实施范围和“村改小区”区域计划
此次“村改小区”村(小区)范围是:光明村、冠山村、龙坪村、大冲村、水桥村、西门小区、冠山小区和水桥小区,共5个村3个小区。
根据平稳过渡、一村改一小区标准,将5个村3个小区改为8个小区,“村改小区”基础计划是:
1、将龙坪村改为龙坪小区,管辖范围为龙坪村现有些人口及原冠山小区在龙坪村行政区划范围内人口。即:县消防大队—环城路(以210国路为界)—小十字——老师新村—法院—羊角井范围。
2、将大冲村改为大冲小区,管辖范围为大冲村现有些人口及原冠山小区在大冲村行政区划范围内人口。即:黑山—龙山镇政府—石头寨
(不含中职校)——弘康药厂—龙凤园—大土——大冲范围。同时,将原播箕桥水泥厂片区和龙山北部工业园区列入大冲小区管理。
3、将冠山村改为城南小区,管辖范围为冠山村现有些人口及原冠山小区在冠山村行政区划范围内人口。即:西南药全部片区—新场坝片区、南门片区(以龙里中学为界)—铁龙路片区和龙里民族中学、铁龙路农贸市场片区和黔桂铁路以南流云洞、陡坡脚和九条龙片区。
4、将光明村改为光明小区,管辖范围为光明村现有些人口及原西门小区在光明村行政区划范围内人口。即:老场坝片区—西关坡和锦绣龙山片区——草原路片区和龙铁物流片区——砖瓦厂、大水塘范围。
5、将水桥村改为西城小区。管辖范围以新建贵龙大道—县医院以北范围,含斗蓬山、铁厂、毛草冲、雪花啤酒、吴家庄范围。
6、保留水桥小区,管辖范围以新建贵龙大道—县医院以南范围,含正大—三林路——龙里林场——渡假村——水桥——龙架山公园—森林溪畔范围。
7、保留西门小区。管辖范围为兴龙大道以西范围内人口。即:火车站—兴龙广场—三小以北——中职校—疾控中心——西关坡新村——大磨石——供电局——老火车站宿舍范围。
8、保留冠山小区。管辖范围为兴龙大道以东范围。 即:火车站—兴龙广场—贯城河以东,包含大小十字片区—解放街片区、金龙路片区范围。
三、实施步骤
我镇“村改小区”工作从5月开始至12月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5月至8月)
1、成立工作机构。
成立村改小区工作领导小组、村改小区驻村工作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会事务办,关键负责组织协调、政策咨询、工作指导和检验督导。驻村工作组做好各改制村撤村建小区指导协调工作。各村对应成立“村改小区”工作机构,负责“村改小区”具体工作。
2、组织培训及调查摸底。
组织驻村工作组和村组关键干部进行“村改小区”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在培训基础上,由各改制村对撤村建小区相关情况逐村逐户进行调查摸底,掌握第一手资料,登记造册,并建立台账。调查摸底关键内容有:本村(小区)现有住户人口(含居住六个月以上户数和常住人口)情况、居住地点和院落、辖区单位和区域界线,现有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现有土地承包面积,失地农民数量,集体荒山荒坡面积,村组干部和党员基础情况,城市和农村低保、廉租房户等情况。经过调查摸底,正确了解和掌握村干部、村民思想动态,对村民反应热点、难点问题,要立即给予处理,为“村改小区”工作顺利进行打好基础。
3、加大宣传动员力度。
镇、村、组采取办宣传栏、召开干部群众会、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口号等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宣传撤村改居小区工作目标、意义和相关政策,不停提升村民对撤村建小区工作关键性认识,深入消除村民顾虑,取得广大村民支持,为‘村改小区”工作营造浓厚气氛
(二)全方面实施阶段(8月至12月)
1、制订“村改小区”工作实施方案。
在调查研究和多方征求小区和相关单位、部门意见基础上,对“村改小区”相关工作进行风险评定,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订具体“村改小区”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县审批。
2、确定“村改小区”后小区名称和区域计划调整。
对城镇内5个村3个小区“村改小区”后小区区域计划、名称确定、管辖范围调整等内容,在充足酝酿基础上,经龙山镇党委、政府讨论研究并征求各村(小区)干部和党员群众代表意见后,由各村(小区)召开有2/3以上村(居民)户代表参与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过,在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经过决议基础上,由镇政府报县政府审批,并报县民政局立案。
3、对“村改小区”村(小区)在改制前搞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相关情况调查统计。一是由镇财政分局和镇“三资”管理办公室对龙坪村、大冲村、冠山村、光明村、水桥村5个改制村和冠山小区、西门小区、水桥小区3个小区在“村改小区”前资产、资金、资源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将债权债务具体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在清产核资基础上,将资产、资金、资源和债权债务在本村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告,接收群众监督,使债权债务明晰化,预防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流失。同时,搞好“村改小区”前相关情况调查统计,二是由改制龙坪村、大冲村、冠山村、光明村、水桥村在改制前对享受村集体资产分配权本村永久性村民进行清理登记,界定本村老住户和人员。界定方法要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经过,对人员界定结果张榜公告,并进行确定。三是在改制前由“村改小区”5个村和3个小区按计划调整新小区区域对本小区农业人口、城市人口、
流感人口、农村和城市低保人口、就业情况、计生情况、党员情况、支部建设、辖区楼群院落分布、网格化管理等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和登记,并分类建立台帐,全方面掌握了解新建小区基础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做好“村改小区”后小区各项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4、正式实施“村改小区”后小区建制和运行模示。
一是搞好改制工作。在县政府批复“村改小区”方案后,由镇党委、政府撤销村民委员会,挂牌成立小区。11月底前,完成龙坪村、大冲村、冠山村、光明村、水桥村5个改制村由村委会向小区居委会转变,将龙坪村改为龙坪小区、大冲村改为大冲小区、冠山村改为城南小区、光明村改为光明小区,水桥村改为西城小区,对改制后5个村和原有3个小区区域计划、管辖范围重新进行明确划分并汇制小区分布图。
对“村改小区”后小区统一冠名“xx小区党支部”、“xx小区居民委员会”。“村改小区”后,原选举产生村委会组员全部过渡为小区居委会组员,村民小组长标准上过渡为小区居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大会标准上过渡为小区组员代表大会。对因区域划分调整空缺小组长,由新建小区考察人选后补选,年底,新建小区和全县同时统一换届,并根据《中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要求进行换届选举。
二是抓好小区阵地建设,新建小区全部组建小区服务站,现有村改小区办公用房临时不变,根据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居民自治标准,在下步工作中,小区办公用房可结合县城计划适时改扩建或重建。小区服务站根据城镇小区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建立,小区服务站面积达400平米以上,其中:小区服务大厅设置在一楼或二楼,设
【篇三:同安区推进村改居小区建设工作阶段性实施方案】
同安区推进村改居小区建设工作阶段性实施方案
依据《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相关深入加强城市小区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实施意见》(厦委发〔〕10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相关推进村改居小区建设工作指导意见通知》(厦府办〔〕142号)精神,为深入推进我区“村改居”小区建设,加紧农村城市化进程,现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以下阶段性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村改居”小区建设指导思想是:以党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关键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区城市化、现代化建设目标要求,严格根据程序,依法依规做好“村改居”小区建设,全方面推进城镇一体化工作水平,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
发展。
推进我区“村改居”小区建设工作关键目标是:根据“居住小区化、资产股份化、就业非农化、福利社保化、服务公共化”总体目标,大力推进“村改居”小区建设,建立健全和城市小区建设相适应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增强小区服务功效,提升人民群众生活、
文化质量,加紧农村城市化进程。
二、阶段性关键工作任务
(一)加大力度推进“村改居”小区原村集体资产改制工作
村改居小区原村集体资产改制要全部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在完成30个“村改居”小区清产核资工作基础上,今年要选择部分条件成熟“村改居”小区进行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界定等集体资产改制工作试点。成熟一个改制一个,争取完成20%以上。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具体工作任务。成立区“村改居”小区集体资产改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区领导担任组长,农业、民政、监察、财政、审计、国土等相关部门领导为组员,负责组织指导“村改居”小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股权量化等资产改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农业局。各镇(街)要对应成立“村改居”集体资产改制工作小组,组员由镇(街)关键领导、农业等部门干部组成,负责处理清产核资、股权
量化等资产改制工作,立即处理改制过程中碰到具体问题。
2、制订集体资产改制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一是各镇(街)要立足实际,以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维护社会稳定为标准,周密细致地制订“村改居”小区集体资产改制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改制工作目标任务、工作进度、保障方法、考评措施等相关关键事项,确保改制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做好动员布署和宣传工作。各镇(街)要召开集体资产改制工作布署会,统一思想,提升认识,明确责任。要深入基层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及村民思想工作,经过村民代表大会、村务公开栏及广播等多个形式,让群众了解集体资
产改制目标、意义,逐步消除思想顾虑。三是“村改居”小区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在镇(街)领导小组指导下,拟订改制方案,经张榜公布和原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员大会三分之二(含)以上组员讨论经过后组织实施,并报镇(街)、农业局、民政局立案。
3、做好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界定等资产改制工作。
一是相关村集体资产改制范围。参与改制村集体资产是指属村集体所占有并有权进行使用、处理各类资产。具体为经过清产核资界定各类资产,包含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二是遵照“三个兼顾”标准。改制要兼顾各村集体资产演变历程,因地制宜,实施一村一策;兼顾村民婚嫁迁徙、入伍、上学、就业等多种改变原因,实事求是开展改制工作;兼顾过渡期内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需要,确保有合适集体收益来负担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支出。三是区农业局及区各改制责任单位、镇(街)要依据各“村改居”小区建设进展程度不一样,加强分类指导,抓紧推进原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界定、资产管理结构设置和后续经营管理等工作。四是实施“村改居”小区要召开原集体经济组织组员大会,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审核确定。经确定清产核资结果,
要立即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并报镇(街)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立案。
责任单位:区农业局牵头,区民政局、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国土房产分局,镇(街)
及“村改居”小区。
(二)加紧完善村改居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
“村改居”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要纳入城市市政管理范围加以统筹计划、建
设,并在2年内取得实质性进展。
1、小区用房建设要达标。现在,全区15个“村改居”小区办公用房未达成500m2以上建设标准。今年要有70%以上达成这个标准。提倡有条件“村改居”小区将小区办公用房和小区服务场所根据1500m2以上标准合并建设。计划部门对小区办公用房和小区服务场所建设项目用地要合理计划,相关镇(街)要结合“旧村改造、新村建设”等建设项目统筹安排,今年关键处理环东海域、工业集中区片区“村改居”小区服务用房问题,依据各小区
办公用房建设情况,争取市财政给予合适补助。
2、市政设施建设要加紧。关键加紧处理“村改居”小区自然村通达道路硬化、小区排水(污)设施改造、小区内主干道路灯等基础设施,和小区文化活动室,健身路径等文化设施建设问题,统一纳入区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深入提升市政管理和服务水平。
3、加强环卫管理。要深入加强对“村改居”小区环卫监管,提升保洁水平,逐步增加财政投入,减轻“村改居”小区经济负担。激励建立物业管理企业运作机制,实施管、干分离;同时要合理配置环卫从业人员,并合理确定其工资待遇,建立健全环卫管理规
章制度,定时组织检验考评,提升“村改居”小区环境日常保洁质量。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建设局、交通局、区委农办、计划分局,镇(街)及“村
改居”小区。
(三)加强小区居民社会保障工作
1、做好转岗就业工作。“村改居”小区设置“劳动保障工作站”,负责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和区、镇形成三级服务网络,开展劳动就业服务,包含失业登记、就业推荐、帮助组织转业培训、开辟小区服务岗位安置就业等。并经过职业指导,引导“村改居”失
地(海)农(渔)民转变观念,参与职业技能培训,激励扶持创业。
2、做好社会保障工作。落实“村改居”小区居民参与被征地农民基础养老保险政策;主动试行贴息贷款、按百分比补助等补助措施,引导更多被征地人员参与基础养老保险;根据“应保尽保”要求,确保符合低保条件且失去土地“村改居”小区居民全部纳入城镇居民低保范围,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础生活。有条件“村改居”小区可建立居民保障金,
专款用于支付被征地人员基础养老保险或教育、医保等个人保障性费用支出。
责任单位:区人劳局、民政局及镇(街)。
(四)加强小区基层组织建设和小区服务工作
1、加强小区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对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含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小区“两委”组员进行岗位资格培训,经过考试合格颁发培训证书,逐步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知识化小区工作者队伍。依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向社会公开招考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小区专职员作者,充实到缺编“村改居”小区,优化小区干部队伍结构。对已完成集体资产改制工作且建立小区专职员作者集中办公制度小区,其“两委”组员生活补助,参考我区小区专职员作者工资福利标准发给;对未建立小区专职员作者集中办公制度小区,其“两委”组员生活补助标
准不低于我区小区专职员作者工资福利标准60%,并逐步有所增加。
2、适时调整小区管理范围。根据便于管理和服务标准,在做好群众工作基础上,对“村改居”小区内新开发商住区,按管辖范围—4000户人口数标准,设置新社
区;对部分管理界线不清、管辖范围相互交叉小区,适时调整管理范围。
3、建立健全小区组织体系。一是加强小区党组织和小区居委会建设,“两委”组员通常为5—9人,提倡小区党组织和小区居委会组员交叉任职。二是完善小区居民代表大会制度,认真推行小区居民代表大会职责。三是设置小区事务监督小组,负责督促小区居委会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检验督促小区居民代表会议决定事项落实落实和小区事务、小区财务公开情况。四是加强小区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会等小区群团组织建设,充足发挥主动作用。今年要完成“村改居”小区妇代会、共青团等配套组织更名工作,健全小区基层
组织。五是着重培育发展服务类、文体类、慈善救助类、公益福利类等小区服务体系。到
底小区志愿者数量达成小区常住人口5%以上。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人劳局、司法局、计生局、文体局、团区委、妇联、工会及镇(街)。
三、小区建设工作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统一动员布署,营造浓厚气氛。要在总结去年工作基础上,深入宣传“村改居”小区建设工作重大意义,把全体干部群众思想统一到区委、区政府这一战略布署上来。镇(街)对所属“村改居”小区要进行具体调查摸底,关键了解小区干部及居民对小区建设
工作意见和提议,然后依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二)试点阶段
大同、祥平、洪塘、西柯及新民等镇(街)要在去年完成清产核资基础上,结合本身实际和工作任务,开展“村改居”小区建设试点。经过试点,探索成功经验,为全区“村改
居”小区建设工作树立经典,并为下一步全方面开展“村改居”小区建设做好准备。
(三)推广实施阶段(1月—11月)
这一阶段是整个“村改居”小区建设工作关键。镇(街)、区直各责任部门要严格按
照本方案,明确工作程序,科学合理组织力量,落实相关工作。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12月)
到时,区小区建设领导小组将对全区“村改居”小区建设工作进行检验验收,为全方面实
现“村改居”小区向城市小区转变奠定坚实基础。
四、落实“村改居”小区建设保障方法
(一)加强领导,实施一把手负责制。“村改居”工作政策性强,包含面广,情况复杂,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区直各责任部门、镇(街)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做到关键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
抓落实。
(二)亲密配合,形成工作协力。区直各责任部门、镇(街)要依据推进“村改居”小区建设阶段性关键工作目标和任务,制订具体工作计划,明确各自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验,狠抓各项计划和方法落实。部门之间、条块之间要加强沟通,亲密配合,形成共同推
进“村改居”小区建设工作协力。
(三)加大投入,立即处理问题。镇(街)要依据推进“村改居”小区建设阶段性关键工作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在人力、财力、物力上加大对“村改居”小区建设投入。区直各责任部门要组织人员深入“村改居”小区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尤其是结合集体资产改制工
作过程中碰到新情况、新问题,主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立即帮助处理。
(四)督导激励,狠抓工作落实。区小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时召开工作会议,立即研究“村改居”小区建设工作,对各单位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对落实好集体资产改制工作“村改居”小区,区政府将给每个小区10万元专题工作经费补助,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区小区办要加强对各小区业务指导,全方面把握情况,立即汇报,发觉问
题认真加以处理,确保“村改居”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同安区“村改居”小区建设阶段性工作任务指导表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3月5日印发
附件
同安区“村改居”小区建设阶段性工作任务指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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