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镇雄县山脚煤矿瓦斯治理方案 二一八年三月五日 镇雄县山脚煤矿瓦斯治理 方案会审表职务或部门意 见签 名日期矿 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科生技科通防科地测防治水办公室机电科调度监控中心会审意见: 矿井性质:机械化升级改造 核定生产能力:6万吨, 建设规模30万吨关键方案关键点: 1、矿井及井田瓦斯地质概况;2、成立瓦斯治理领导机构及职责;3、通风系统治理方案及方法;4、分源治理瓦斯方案及方法;5、严格瓦斯检验制度及控制和消除引爆火源方法;6、瓦斯、煤尘爆炸隔爆方法;7、监测监控系统关键治理方案及方法;8、瓦斯治理保障方法煤矿汇审意见:(附参与会审人员个人意见签字表) 煤矿企
2、业矿长签字: 镇雄县山脚煤矿(章) 201 年 月 日煤管所集体审查审批意见:煤管所长: 201 年 月 日(公章) 安全股室意见: 201 年 月 日局领导审批意见: 署名: 201 年 月 日(公章)镇雄县山脚煤矿瓦斯治理方案审批表 第一章 矿井概况 一、交通位置 矿区有2km简易公路和镇(雄)威(信)公路相通,距雨河镇6km,往东20km经威信县城可达四川省叙永县,往南56km经镇雄县,镇雄县城至昭通市公路里程300km,至昆明市公路里程598km,至贵州省赫章县公路里程55km,至贵州省威宁县火车站135km,至彝良县火车站230km。镇雄县距内(江)昆(明)铁路盐津站70km,交通较
3、方便。 二、矿井设计生产能力 山脚煤矿属改扩建矿井,其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吨/年,设计服务年限为24.8年。 三、开采煤层及开采范围 1.含煤地层 二叠系上统龙潭组第二段(P2l2):为矿区关键含煤段,分布矿区西部及北西部,通常厚25-69m,平均厚55m。由上至下编号有C5a、C5b、C6a、C6b和C6c共5层煤,6.80m,含煤系数为12.36%;其中含可采煤层2层(C5b、C6a),可采煤层平均总厚4.53m,可采含煤系数为8.24%。 2.煤层 区内主采煤层共2层。分别为C5b、C6a 。 (1) C5b煤层 C5b煤层:在龙潭组最顶部。上距长兴组泥灰岩12-17m;煤厚1.48-1
4、.85m,平均厚度1.64m;顶板为深灰色泥质粉砂岩,底板为泥岩。局部含一层厚0.03-0.04m夹矸,结构简单。全区可采,为稳定煤层。 (2)C6a煤层 C6a煤层:为矿区关键可采煤层,在二叠系上统龙潭组(P2l)地层顶部,上距C5b煤层垂直间距为1-8m;煤厚2.51-3.54m,平均厚度2.89m;顶底板均为深灰色泥岩。局部含一层厚0.03-0.04m夹矸,结构简单。全区可采,为稳定煤层。 3、可采煤层顶底板岩性特征C5b煤层:煤层顶板、底板为粉砂质泥岩、泥岩,粉砂质泥岩类岩石自然抗压强度13.3826.87 MPa,饱和抗压强度12.2526.35 MPa,为较软弱半坚硬岩组;泥岩类岩
5、石自然抗压强度4.8814.22MPa,饱和抗压强度6.4111.94 MPa,为软弱岩组,泥岩易吸水膨胀,发生底鼓现象,稳固性差。C6a煤层:煤层顶底板为泥岩,自然抗压强度3.0616.78MPa,饱和抗压强度3.1813.54MPa,为软弱较软弱岩石,泥岩易吸水膨胀,发生底鼓现象,稳固性差。 4、开采范围 依据镇雄县山脚煤矿有限责任企业山脚煤矿采矿许可证,山脚煤矿矿区范围由13个拐点圈定,矿区走向长约1.7km,倾斜宽约1.28-2.78km,开采深度为+1500m+450m,矿区面积约3.35km2,生产规模为30万t/a, 四、通风系统现实状况 矿井现有两台型号为FBCDZ13/230
6、地面用防爆抽出式串联轴流通风机,一台运行,一台备用,配套电机230kW,风量15.233.7m3/s,风压4631750Pa。 掘进工作面安装使用FBD6.0/211型局部通风机和FBD6.3/222型局部通风机,风筒选择500mm阻燃、抗静电胶质风筒,其供风能力满足掘进巷道掘进需要。 五、监控系统现实状况 矿井监测监控系统长时间停产造成无法使用,现已和技术服务企业签署安装维护协议,伴随建设开展将一并安装到位投入使用。第二章 井田瓦斯地质概况 一、矿井瓦斯、煤层自燃倾向性 依据历年瓦斯等级判定结论,矿井最大相对瓦斯涌出量8.87m3/t,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1.02m3/min,属瓦斯矿井。依据
7、云南省煤炭产品质量检验站判定汇报:C5b煤层自燃倾向性分类为II类,属自燃煤层,C6a煤层自燃倾向性分类为III类,属不易自燃煤层,C5b煤层、C6a煤层无煤尘爆炸性。 二、地质结构 矿区许可开采范围在石坎向斜西翼,倾角3548,矿区东侧发育有F1断层,且在煤层露头边缘,对矿井开采无影响。矿区结构复杂程度为简单类型。第三章 瓦斯治理方案及方法 一、成立瓦斯治理领导机构及职责 1.成立机构 组 长:毛福选(矿长) 副组长:秦光国(总工程师) 成 员:蒋义建(安全副矿长) 苏坤凤(生产副矿长) 廖艳平(机电副矿长) 李华伯 (通防技术员) 廖黄飞 (地测技术员) 陈举藩(机电技术员) 毛朝沛(采煤
8、技术员) 谢先强 (掘进技术员) 2.领导机构具体职责、要求 (1)组长对矿井防治瓦斯事故全方面负责,定时检验,平衡矿井防治瓦斯工作,处理所需人、财、物等问题,确保矿井防治瓦斯工作正常进行。 (2)矿总工程师对防治瓦斯事故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验矿井防治瓦斯工作计划、计划和方法,指导矿井开展防治瓦斯工作。 (3)根据岗位责任制,各分管副矿长、技术员对分管范围内瓦斯管理工作负责,负责落实所分管业务范围内瓦斯防治工作。 (4)相关科室和施工队责任人:对分管单位业务范围内防治瓦斯工作负管理责任。 (5)相关单位技术员:对分管单位业务范围内防治瓦斯工作负技术责任。 (6)瓦斯防治工作
9、领导小组定时召开瓦斯防治专题会议,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包含矿分管领导、科室和施工队责任人),实施参会人员签到制度。领导小组要认真实施“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整改制度,会议列出“一通三防”隐患必需根据“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闭合管理。 (7)每个月底前召开瓦斯治理综合分析例会,根据“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和基础要求和“风量足、断面够、系统顺、设施牢、不失爆”标准,总结当月防治瓦斯工作,依据矿井下月生产安排,逐头逐面分析瓦斯灾难情况,安排下月灾难预报和防治瓦斯工程计划,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8)天天矿调度会议均要把防瓦斯工作放在首位,领导小组应组织参会
10、相关人员必需逐头逐面进行分析,对采掘工作面出现地质结构改变,煤层变薄、变厚、应力集中区要立即分析瓦斯改变情况。 (9)矿井进行反风演练、通风系统调整时,瓦斯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必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布署。 二、通风系统治理方案及方法 (一)采掘布掘 1.开拓部署 矿井开拓方法为平硐+斜井综合开拓,现在矿井有三对井硐,即:+1408m主斜井标高,+1409m回风平硐,新掘+1418m回风斜井,矿井现开采水平为+1220m,现在+1418m回风斜井正在施工之中,机械化改造升级首采区开拓部署暂利用原有生产通风系统。 2、井巷施工依据镇雄县山脚煤矿生产计划,矿井计划完成机械化升级改造扩建建设井巷工程3693
11、m,其中新掘井巷工程量1286m,维护改造原有巷道工程量2407m。整年计划组织两个岩巷掘进工作面和两个改扩维修点,现在新回风斜井正在施工中,其供风于地面安设局扇风机供给,井下仅部署一个岩巷掘进工作面(新回风斜井、回风上山)和两个改扩维修点(轨道暗斜井、11501采面回风巷)。 (二)通风系统 1.通风系统合理可靠 (1)主扇通风(1)矿井现在安装使用FBCDZNo13/230对旋轴流式关键通风机2台,额定风量18.328.3m3/s,风压:H=1501800Pa,其中1台运行,1台备用。后期+1418m回风斜井根据设计要求安装FBCDZNo18-6/290对旋轴流式关键通风机2台,额定风量3
12、065m3/s,风压:H=3003300Pa,其中1台运行,另1台备用。(2)矿井现有6台FBD5.6/211型矿用防爆对旋局部通风机,额定风量360230m3/min,额定风压风压:6204230Pa,4台FBD6.0/222型矿用防爆对旋局部通风机,额定风量470300m3/min,额定风压:7704300Pa。 (2)局扇通风建设期间岩巷掘进工作面配置FBD6.0/222型矿用隔爆压入式对旋轴流局部通风机,采取500mm抗静电阻燃柔性风筒供风,能够满足要求。局部通风机关键参数详见表1。表1 局部通风机关键参数型号局部通风机关键参数功率(kW)风量(m3/min)全风压(Pa)全压效率(%
13、)噪声(dB)FBD6.3/22222247030077043008025改扩维修点配置FBD5.0/211型矿用隔爆压入式对旋轴流局部通风机,采取500mm抗静电阻燃柔性风筒供风,能够满足要求。局部通风机关键参数详见表2。表2 局部通风机关键参数型号局部通风机关键参数功率(kW)风量(m3/min)全风压(Pa)全压效率(%)噪声(dB)FBD5.0/21111236023062042307525(3)通风方法 矿井通风方法为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4)通风系统依据矿井开拓布署及通风方法,矿井现在采取“一进一回”通风,新鲜风流由+1408m主斜井进入,经井底车场、暗主斜井(皮带斜井)
14、、区段运输巷进入各掘进工作面及改扩维修点;掘进工作面和改扩维修点污风经回风巷、总回风上山,+1409m回风平硐、引风硐,然后由关键通风机排出地面;后期伴随+1418m新回风斜井和+1350m南运输巷贯通后,矿井通风系统随之改变,形成“两进一回”通风,即+1408m主斜井和+1409m辅助平硐(现回风平硐)进风,+1418m回风斜井回风。掘进工作面及改扩维修点采取局部通风机压入式供风。 2.加强通风管理预防瓦斯积存方法 (1)通风异常是造成瓦斯积存关键原因,建立一个安全可靠、完整、独立通风系统,采取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关键通风机工作方法为抽出式,通风机房有专员值班管理主扇风机。 (2)矿井配置了
15、2台关键通风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 (3)矿井总风量计算符合本矿实际情况,合理进行风量分配,按时每旬进行测风,在阻力计算中进行了风速验算和校核。(4)建立完善通风设施和通风系统检验制度。配置足够数量通风安全检测仪表,仪表必需由国家授权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单位进行检验。(5)加强局部通风及局部风机管理。 掘进工作面采取局部通风机通风,局部通风机配置有相同能力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正常工作局部通风机采取三专(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供电,当正常工作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能自动开启,保持掘进工作面正常通风。 局部通风机和开启装置,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均大于10m
16、;全风压供给该处风量必需大于局部通风机吸入风量,杜绝循环通风,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巷道中最低风速必需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要求。 局部通风机必需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确保正常运转,天天应进行一次正常工作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每15天要进行瓦斯、风电闭锁试验一次。试验统计要存档备查。局部通风机安装和拆除应由生产部门提出申请,通风、机电等部门审查并共同实施。严禁3台以上(含3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掘进工作面供风。(6)风筒管理采取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直径不得低于500mm。加强对风筒维护,风筒必需整齐,转弯应平缓,破损风
17、筒必需立即修补,降低风筒漏风,确保工作面迎头有足够风量。掘进工作面施工过程中,风筒出风口应随工作面掘进立即移动,确保掘进工作面有足够风量,风筒出口到掘进工作面距离不得超出5m。风筒吊挂要平、直、紧、稳,逢环必挂。风筒在拐弯、过风墙处要用硬质风筒,不准拐死弯。 风筒间接口严密,无破口(末端20m除外),无反接头,采取双反压边。3.立即安全地处理已积存瓦斯 (1)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止关键通风机运转时,必需制订停风方法。 (2)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地点必需实施风电闭锁,确保当正常工作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停风后能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正常工作局部通风机故障,切换到备用局部通风机
18、工作时,该局部通风机通风范围内应停止工作,排除故障;待故障被排除,恢复到正常工作局部通风机后方可恢复工作,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同时供风,2台局部通风机全部必需同时实现风电闭锁。 (3)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风时,必需将人员全部撤至全风压进风流处,并切断电源。 恢复通风前,必需由专职瓦斯检验员检验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周围1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全部不超出0.5%时,方可由指定人员开启局部通风机。 (4)矿井必需有因停电和检修关键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恢复通风,必需编制排放瓦斯和送电安全方法。恢复正常通风后,全部受到停风影响地点,全
19、部必需经过通风、瓦斯检验人员检验,证实瓦斯浓度低于1.0%以下,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全部安装电动机及其开关地点周围20m巷道内,全部必需检验瓦斯,只有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时,方可开启。 (5)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不然必需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严禁人员进入,并向调度室汇报。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成3.0%或其它气体浓度超出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需在24h内封闭完成。 (6)恢复已封闭停工区或采掘工作靠近这些地点时,必需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瓦斯。排除瓦斯工作必需制订安全技术方法。 (7)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区域内作业。 4.加强瓦斯排放工作安全管理 (1)瓦斯
20、排放实施分级管理制度。 临时停风时间短,瓦斯浓度不超3%采掘工作面,由通风队和瓦斯检验员负责就地排放。 巷道瓦斯浓度超出3%,排放瓦斯风流路径路线短、直接进入回风系统,不影响其它采掘工作面排放瓦斯安全方法必需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审查签字同意,由矿山辅助救护队排放,并报县级煤炭管理部门备查。 掘进巷道瓦斯积聚或贯通已封闭停工区,瓦斯浓度超出3%,排放瓦斯路线长,影响范围大,排放瓦斯风流切断采掘工作面安全出口,其排放瓦斯安全方法必需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审查签字同意,由矿山辅助救护队排放,并报县级煤炭管理部门备查。 同意排放瓦斯安全方法必需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落实,责任落实到人,并签
21、字备查。 由通风科负责监督排放瓦斯安全方法实施,必需有安全检验人员在现场监督检验,安全方法不落实,绝对严禁排放瓦斯;若发觉违章排放瓦斯,必需责成立即停止,并追查责任,严厉处理。 (2)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需首先检验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出0.5%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出1.5%,且符合上述第三条开启局部通风机条件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3)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出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出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出3.0%时,必需采取安全方法,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4)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出3.0%时,必需制订安全排
22、瓦斯方法,报矿技术责任人同意。 (5)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瓦斯和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全部不得超出1.5%,且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需停电撤人,其它地点停电撤人范围应在方法中明确要求。只有恢复通风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出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出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内供电。 (6)独头巷道长或封闭独头巷道启封后排放瓦斯采取逐段通风排放法:排放由外向内逐段分段进行,先准备一节5m长短风筒,接在密闭外风筒上,用于冲淡启封密闭墙开口孔洞瓦斯,控制风筒排风量,使冲淡后瓦斯浓度低于1.5%,正常后再分段接长风筒逐段排放巷道积存瓦斯,直到全独头积
23、存瓦斯排放完转入正常通风时止。 5.硐室通风管理方法 (1)井下独立通风硐室通风系统 依据矿井开拓系统部署,井下需独立通风硐室为机电硐室。机电硐室通风线路为:主斜井联络巷轨道下山机电硐室回风斜井地面。 (2)采取扩散通风硐室及通风要求 硐室深度不超出6m、入口宽度大于1.5m而无瓦斯涌出,可采取扩散通风。依据本矿开拓部署,井下临时避难硐室、临时材料库、临时水仓均采取扩散通风硐室。 6.井下通风设施管理 (1)通风设施完工后,必需由通风科会同施工单位进验收,不合格必需经整改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2)每个月由矿技术责任人牵头,对矿井通风设施进行一次全方面检验。矿安全员必需天天对井下通风设施进行巡视
24、,发觉问题立即处理,并向矿地面值班室汇报。(3)各生产班组对本区域通风设施负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破坏或拆除通风设施。(4)各生产区域责任人、瓦检员,必需对所辖区域通风设施管理和使用负责,确保通风设施随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发觉问题时,应立即向地面值班室汇报,立即组织人员修复。(5)井下正向风门必需联锁,严禁矿车冲撞风门。(6)掘进工作面专职瓦检员必需立即缝补风筒破口或更换风筒,确保碛头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要求。(7)通风设施前后10米范围内严禁堆放材料、设备及其它杂物。(8)采空区必需立即封闭。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需立即用永久密闭封闭采空区,在密闭前必需设置栅栏和警标,严禁人员入内。密
25、闭墙施工前,必需拆除同封闭区相连通轨道、铁管、电缆等。(9)井下盲巷和临时停风地点必需设置密闭和栅栏,定时检测瓦斯和氧气浓度,并挂牌管理严禁任何人违章进入。 7.通风设施及降低风阻、预防漏风方法(1)依据通风需要,安设风门、调整风门。(2)同一井巷内安设两道风门时,必需确保两道门不一样时开启,以造成风流短路。(3)勿在巷道内堆放杂物,确保巷道有效断面。(4)严格按设计掘进、支护巷道,以保护巷道断面尺寸。(5)加强对多种通风设施和巷道日常管理。(6)对相邻巷道掘进时,尽可能降低放炮震动,同时注意加强支护,预防岩体(或煤体)松动或破碎,以有效预防漏风。 (7)加强对各通风设施管理,对应密闭地点应采
26、取构筑物或永久密闭装置密闭,以确保满足通风及其它功效需要。 8.巷道贯通管理 (1)在掘进巷道同其它巷道或老空、老巷贯通时,为预防通风、瓦斯、水、火、放炮事故发生,必需制订专门安全技术方法,报矿技术责任人同意。 (2)掘进巷道贯通综掘50米、炮掘20米前,安全员必需向安全科和矿技术责任人汇报,并下达贯通通知书,通知相关部门和作业人员。 (3)相向掘进巷道相距20米前,必需停止一个工作面掘进,撤出人员,并保持正常通风和瓦斯检验。正常掘进工作面,每次放炮前,班组长和瓦检员必需共同到停掘工作面检验通风和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需先停止掘进面工作,然后进行处理。只有在两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全部在
27、1%以下时,方可放炮。放炮前,两个工作面全部必需设置警戒。放炮后,班组长、放炮员、瓦检员必需巡视放炮地点,只有当两个工作面通风、支护等全部正常时,方可进行其它工作。 (4)间距小于20米平行巷道掘进时,必需停止一个工作面。 (5)掘进巷道在穿老空前,必需制订穿老空安全方法。 (6)掘进巷道贯通前,地测科应先绘制正确测量图,随时掌握巷道进度,立即安排进行巷道贯通通风系统调整工作。对特殊地段,必需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标准。 (7)被贯通巷道必需保持正常通风,瓦斯浓度必需在1%以下。 (8)贯通时,安全员,掘进队责任人必需在现场指挥。贯通后,通风科应立即组织人员调整通风系统。 (9)不得在应力
28、集中区和地质结构复杂区贯通。 (10)巷道贯通前,必需确保停掘巷道和贯通正常通风,每次爆破前,必需派专员和瓦斯检验工共同到停掘工作面检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需先停止掘工作面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瓦斯浓度全部在1.0%以下时,掘进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必需有专员警戒。 (11)巷道贯通后,必需停止采区内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瓦检员检验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全部在1.0%以下后,方可恢复作业。 三、分源治理瓦斯方案及方法 分源治理瓦斯是针对瓦斯起源涌出量和涌出规律特征采取对应方法。 矿井瓦斯涌出区域可分为回
29、采区、掘进区和已采区。瓦斯起源是分源治理基础依据。要同时测定矿井各回采区、各掘进区回风流中瓦斯量,得到矿井瓦斯涌出量平衡表及周期性动态。 1.已采区:必需立即封闭,并确保密闭质量,以控制其瓦斯涌出。 已采区瓦斯涌出特点是:伴随采止时间增加,涌出量渐减;地面大气压力改变肯定引发矿井井下大气压力改变,对瓦斯涌出有着亲密关系,其涌出量会随之波动,气压降低时涌出量增大。所以大气压力变动季节,应加强对采空区瓦斯观察和管理。当老空区涌出量较大时,应进行抽放瓦斯,抽放这种瓦斯方法简易,工程量小,轻易奏效。 2.掘进区:涌出瓦斯关键是煤巷所在煤层本身瓦斯。 掘进区局部冒顶积存瓦斯:可在支架顶梁处安设导风板冲淡
30、瓦斯或用充填黄土方法处理。 掘进瓦斯涌出治理:可采取湿润煤体和洒水;降低一次爆破量和爆破深度;间歇掘进但不停风;双巷掘进;缩短独头掘进巷道长度;加强通风,严格通风管理;限制掘进速度等方法。 3.回采区:回采工作面瓦斯涌出特征和涌出量是回采区治理瓦斯基础。 回采工作面采取U形通风系统,这种系统含有漏风小优点,但在上隅角周围因为采空区涌出瓦斯大部分在这里集中,同时在此处风速低,风量不足,轻易积存瓦斯而超限。处理方法:采取采空区留管抽放方法进行瓦斯抽放,将高浓度瓦斯经过抽放管抽到地面排放;在工作面上隅角周围设置木板隔墙或帆布风障,迫使一部分风流流经上隅角,将积存瓦斯冲淡、排出。 顶板周围瓦斯处理:若
31、回采工作面风速未能确保设计风速而小于1m/s,则轻易使瓦斯浮于巷道顶板周围,形成一个比较稳定带状瓦斯层,这即是瓦斯层状集聚。处理措施是确保回采工作面设计风速,使瓦斯和风流能充足地紊流混合,冲淡及排出。4.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瓦斯浓度天天最少检验1次。5.在生产过程中,要组织专职人员立即封闭废弃盲巷及采空区,对暂不利用巷道应封闭或挂危险牌,加强这些地方瓦斯监测,预防瓦斯聚集。对回风顺槽中聚集煤尘应组织专员按期清扫,消除瓦斯煤尘爆炸隐患。 四、严格瓦斯检验制度 1.矿井必需建立严格瓦斯及其它有害气体检验制度。 2.瓦斯检验员必需经三级以上资质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培训,持有其颁发任职资格证书。 3.
32、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出0.75%;采区回风顺槽、采掘工作面回风顺槽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出1.0%,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出1.5%。 4.矿井必需建立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建立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5.建立完备瓦斯和其它气体检验制度。矿长、矿技术责任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抽水工、密闭工、钻探工等特作岗位工种人员下井时,必需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瓦斯检验工必需携带光学甲烷检测仪和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6.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必需配置专职瓦斯检验员常常检验瓦斯各作业地点每班最少检验三次,其它用风地点每班最少
33、检验一次,本班无人作业地点每班最少检验一次,密闭前每七天最少检验一次。水泵房、煤仓上下口、其它巷道瓦斯每班最少检验1次;井下停风地点密闭、栅栏外风流中瓦斯浓度天天最少检验1次,挡风墙外瓦斯浓度每七天最少检验1次。 7.瓦斯检验人员实施瓦斯巡回检验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验班报。每次检验结果必需记入瓦斯检验班报手册和检验地点统计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浓度超出1.0%时,瓦斯检验工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通风瓦斯日报必需送矿长、矿技术责任人审查并签字。瓦斯手册、瓦斯牌板、瓦斯台账必需三对口。 8.在采煤工作面回风上隅角或掘进迎头小于5m处悬挂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一旦出现瓦
34、斯涌出现象,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向矿领导汇报,制订专门方法处理。 五、控制和消除引爆火源方法 (一)井下爆破预防引燃瓦斯方法 1.井下每个爆破作业点爆破工作必需由一名专职放炮员担任,爆破工必需是经有资质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使用专用发爆器,爆破母线采取绝缘好双线并独立悬挂且距电缆0.5米以上,严禁和其它动力、通信电缆接触,不许可有破口或明接头。 2.采掘工作面或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成1.0%时,必需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周围20m以内风流瓦斯浓度达成1.0%时,严禁爆破。 3.井下放炮:放炮必需遵守井下爆破相关内容要求。 (1)采、掘工作面全部必需使用安全等级不低
35、于三级煤矿许用含水炸药和煤矿许用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电雷管时,最终一段延期时间不得超出130毫秒。 (2)采、掘工作面应采取毫秒爆破。在掘进工作面必需全断面起爆,在采煤工作面,严禁使用两台放炮器同时进行放炮。 (3)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下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封实。 (4)炮眼封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无炮泥或不实炮眼,严禁放炮。 (5)炮眼内发觉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时,不准装药放炮。 (6)放炮母线、连接线和电雷管脚线必需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同轨道、金属管、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严禁使用固定放炮母线。 (7)在放炮
36、地点20m内,有矿车、未清除煤、矸或其它物体堵塞巷道1/3以上时,不准装药放炮。 (8)处理瞎炮(包含残炮)必需在班组长直接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成。假如当班未能处理完成,放炮员必需同下一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接清楚。 (9)放炮时,应采取正向起爆。 (10)放炮必需严格实施“一炮三检验”(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和“三人连锁”(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制度,严禁采取糊炮、明火放炮和一次装药数次放炮。 (11)炮眼深度和炮眼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需制订安全方法,炮眼深度能够小于0.6m,但必需封满炮泥
37、。 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1/2。 炮眼深度超出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炮眼深度超出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m。 光面爆破时,周围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m。 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御线不得小于0.5m,在岩层中最小抵御线不得小于0.3m。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御线和封泥长度全部不得小于0.3m。 (12)严格实施规程中相关爆破材料和井下放炮各条要求。 4.采取远距离爆破,启爆地点必需设在进风侧反向风门之外全风压通风新鲜风流中或避难硐室内。 (二)电气防爆方法 1.机电设备入井前必需由机电矿长组织检
38、验其“产品检验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是否齐全,并检验其安全性能,合格后,方准入井安装使用。大修后设备入井前必需经其检验合格后方可入井。 2.井上、下装设防雷电装置;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电气设备实施挂牌管理,电缆悬挂必需符合要求,井下机电设备硐室防火设施必需齐全,并有机电设备运行统计。 3.井下供电应做到“两全”、“三坚持”、“三无”、“四有”、“两全”, (1)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 (2)“三坚持”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装置,坚持使用瓦斯电、风电闭锁。 (3)“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4.“四有
39、”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保护装置。 5.井下电气设备、仪器、仪表、电缆、照明灯具等选择要求: (1)许可使用经安全检测判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矿灯。 (2)一般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必需在瓦斯浓度1.0%以下地点使用,并实时监测使用环境瓦斯浓度。 (3)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需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和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 (4)井下照明线必需使用阻燃电缆,电压不得超出127V。 6.电气设备防爆当班电工每班检验一次,机电科天天检验一次,杜绝失爆现象。停电电气设备每次开启前全部必需检验瓦斯,只有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才能开启电机
40、。 7.停风、停电工作面,未经排放检验瓦斯,严禁送风送电。 8.有故障供电线路,不准强行送电。严禁带电检修和移动电气设备。 9.电气设备保护装置失灵后,不准送电 (三)预防撞击产生火花方法 1.预防机械摩擦火花和冲击火花产生,采取安设过热保护装置,使用难引火性合金工具(如使用铵铜合金工具等)等方法。 2.高分子聚合材料制品,如风筒、运输胶带等,轻易因摩擦而积聚静电,当其静电放电时,可能引燃瓦斯、煤尘或发生火灾。所以井下应采取无静电、难燃聚合材料制品,其内、外两层表面电阻全部必需小于3108,并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此值。 3.采掘工作面或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它开关安设地点周围20m以内风
41、流中瓦斯浓度达成1.5%时,必需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4.矿灯管理和使用要遵守下列要求: (1)矿井完好矿灯总数,最少应比常常见灯总人数多10%。 (2)矿灯集中统一管理。每盏矿灯必需编号,常常使用矿灯人员必需专员专灯。 (3)矿灯应保持完好。如有亮度不够、电线破损、灯锁不良、灯头密封不严、灯头松动、玻璃破裂等情况时,严禁发放。发出矿灯,最低应能连续正常使用11h。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矿灯。 (4)严禁使用矿灯人员拆开、敲打、撞击矿灯。人员出井后,必需立即将矿灯交还矿灯房。 (5)在每次换班2h内,灯房人员必需把没有还矿灯人员名单报矿调度室。 (6)矿灯必需装有可靠短路保护装置
42、,并装有短路保护器。 (四)预防产生引燃瓦斯爆炸明火火源方法 1.严格实施入井人员检身制度。 2.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严禁穿着化纤衣服;严禁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工作,井下需要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应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要求并制订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安全技术方法。 3.井口房及通风机房周围20m内严禁使用明火。井下严格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矿灯应完好,不然不得发出矿灯。应珍惜矿灯,严禁在井下拆开、敲打、撞击矿灯。 4.井下严禁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等易然易爆物品。 (五)预防地面雷电波及井下方法 井上、下必需装设防雷电装置,并遵守下列要求: 1.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
43、井下供电线路,必需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 2.由地面直接入井轨道及露天架空引入(出)管路,必需设置绝缘装置,必需在井口周围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2处良好集中接地。 3.通信线路必需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 六、瓦斯、煤尘爆炸隔爆方法 (一)预防灾难扩大方法 1.矿井关键通风机安设反风装置,井下各通风构筑物均按反风要求设置,满足井下灾难发生时全矿井及局部反风需要,降低灾难损失。 2.关键通风机出风井口安装防爆门,预防爆炸事故发生后关键通风机损坏,影响全矿井通风。 3.加强职员安全教育,下井人员必需配置压缩氧自救器,熟悉避灾路线。 4.各工作面必需采取独立通风,串联通风不得超出一次,而且要制
44、订具体方法。 5.不使用废弃巷道必需立即封闭。 6.编制矿井灾难预防和瓦斯爆炸事故处理计划,预防灾难发生。 7.风井井口设置防爆门,预防爆炸产生冲击波摧毁关键通风机,从而造成救灾和恢复生产困难。 8.主扇有反风装置,能在10min内改变风流方向。 (二)隔爆方法 隔绝瓦斯、煤尘爆炸传输可采取喷雾洒水、撒布岩粉、隔爆水棚(水棚、岩粉棚)等方法,本矿关键采取以下方法。 1.防尘降尘方法 (1)通风方面:合理通风系统,适中风速。通风既能将涌出瓦斯稀释排走,又能立即地将空气中浮尘带走,但需同时确保不会将落尘重新扬起。 (2)防尘洒水方面:在井下各关键产尘点,设置风流净化水幕、洒水装置、洒水管路等,使煤尘湿润,降低煤尘飞扬,降低风流中煤尘浓度。 (3)除尘方面:在掘进工作面采取湿式凿岩等设备,降低煤尘产生。 (4)检测方面:为矿井配置合适粉尘检测设备,应加强对粉尘浓度检测和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