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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联合会管理章程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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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吉利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管理章程(草案) 社联委员会制 -12-15 目 录 第一部分 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会议制度 第三章 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章 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章印使用制度 第二部分 学生社团管理措施附则 第一章 学生社团换届细则 第二章 学生社团工作量化评优 第三章 学生社团刊物管理细则 第四章 学生社团使用学校教室等活动场所要求 第五章 学生社团责任人会议制度 第六章 学生社团活动指导 第三部分 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部介绍 第一章 办公室 第二章 组织部 第三章 宣传部 第四章 财务部 附 则 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及各部门工作职责 第一部分 主席团: 第八部分 公关部: 第二部分 副主席: 第九部分 社团管理部: 第三部分 办公室: 第四部分 策划部: 第五部分 财务部: 第六部分 信息宣传中心: 第七部分 人事部:: 第一部分 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院团委直接指导和支持下对学生社团进行管理、组织、服务于社团学生自治部门。其宗旨是落实实施院党委、院团委指示,确保社团长久健康稳定发展,打造“规范化、特色化、品牌化”学生社团。 第二条 社团必需坚持四项基础标准,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落实党教育方针。 第三条 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指导方针:规范、务实、效率、服务、精品。 第四条 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部要分工明确,团结协作;整合社团资源,加强联络,促进团结。 第五条 依章办事,规范管理。全部社团工作,包含社团成立、活动、考评等全部严格根据制度办事,全部工作全部要在章程基础上公平、公开、公正进行,使社团工作规范化运行。 第六条 建立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完善历史档案。 第二章 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会议制度 第七条 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应定时召开全体内部常委会议,通常每个月不少于两次, 1/3以上常委能够提议召开全体社联常委会议。 第八条 全体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常委会议应推行以下职责: (一) 学习、传达党路线、方针、政策和院党委指示、决议精神; (二) 宣告院团委做出各项决议,并要求认真实施; (三) 各部汇报近期工作开展情况和以后一段时间工作计划; (四) 各部对近期工作进行计划和总结,部署以后一段时间内工作任务。 第九条 全体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联常委应按时参与会议,遵守会议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会。若有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会者,应提前向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提交请假条。若无十分特殊情况连续请假每个月超出三次以上者,应提交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商议其去留问题。 第十条 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应在全体社团常委会议召开前清点人数。每个月无故缺席一次者,将在全体常委会议上点名批评;无故每个月缺席两次者,应在下次会议上做出书面检验;无故缺席三次者,由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讨论其去留问题,并指派专员和之谈话;无故缺席达四次者,做自动退出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处理。 第十一条 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对全体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常委会议所议事项做好统计。 第三章 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财务制度施行机制 (一)为规范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财产和经费管理,提升费用使用率,确保社团联合会财、帐、物相统一,并促进经费合理化运作,特制订本制度; (二)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对其财产和经费进行管理。“厉行节省、专款专用”是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财产和经费使用标准; (三)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财产和经费使用实施主席审批、财务部副部长监督相结合措施。 第十三条 经费和决算及单据报销 (一)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开展院团委型活动或院团委额款项支出,需由主席和办公室在活动计划基础上具体列出开支项目及预算金额,报请团委审批后专题拨款; (二)活动结束后,财务部向主席团提交经费决算,就经费运行及使用情况做出具体账目,作好立案; (三)日常生活中,各部门常常性小额支出所需要费用应向主席提交申请,经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如出现超支现象,除特殊原因或主席签字认可外,一律只给予报销预算金额; (四)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全部经费开支全部需凭“收据或发票”报销,除特殊情况外,收据视为无效; (五)发票内容应注明物品名称、数量、单价,如发票不宜写明则需另附说明,涂改无效; (六)票据后面应该注明款项具体用途,由经手人署名并由主席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票据最终上交财务部立案方便统一记账及以后核查; (七)秘书部每个月在固定时间段处理各部门单据报销、汇总事务。 第十四条 社会赞助管理使用 (一)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提倡市场化运作,激励社团联合会下属各个部门或个人主动寻求社会赞助,以补活动经费; (二)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名义下任何社团部门、个人取得赞助,全部必需向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汇报,在社团联合会秘书部登记后方可根据正常合理程序给予使用,严禁私自截留现象,违者一经发觉将严厉处理,情节严重者将给予严厉处理; (三)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下属任何部门和赞助方合作全部应本着“平等、互利、正当、诚信”标准,不得以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名义从事违法违纪、弄虚作假或恶意攻击她人、损害她人利益活动。若违反本条要求,所造成法律后果将由相关本部门或个人自行负担; (四)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下属任何部门对寻求到社会赞助部门或个人应酌情给奖励; (五)为专题活动寻求到赞助,标准上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严禁挪用。若活动后还有节余,余额归为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下属社团经费。 第四章 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章印使用制度 第十五条 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章印由办公室负责保管,关键是用于社团活动申请场地,借用宣传板,和为社团开设相关证实。 第十六条 在经得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同意后,办公室方可给使用方盖章。 第十七条 任何社团或个人不得以盖取社团联合会章印从事违反《社团联合会社团管理措施》事宜或谋取私利,一经查出,必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部分 社团组织管理措施 第一章 学生社团换届细则 第十八条 社团责任人应在院团委和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监督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标准从本社团组员中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九条 社团如须换届,必需于每学期开学两周之内完成换届工作,并报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立案,经校团委审核同意。超出两周换届社团将不予登记责任人相关职务。 第二十条 社团责任人必需含有以下条件: (一) 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础标准,遵守校规校纪,热心社团工作,乐于为同学服务; (二)在我校正式注册在校学生,由团总支签章同意; (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成绩优良,德智体全方面发展,有一定群众威信。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被选举为社团责任人: (一) 在校期间曾受院纪院规处分; (二)有一门专业课程或两门以上课程不及格; (三) 曾因违反相关要求被撤消职或社团被宣告解散、注销,应负担关键负责; (四) 会员或师生对该社团意见集中、反应强烈,严重丧失会员信任,应由责任人负担关键责任; (五) 政治觉悟低,组织管理能力缺乏,业务操作不熟练,难以胜任社团责任人; (六) 其它不宜担任责任人相关事项。。 第二十二条 校团委对违反要求社团,有权给予批评教育。社团责任人在职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院团委有权撤消其责任人职务: (一)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接收团委、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领导; (二)出现重院团委财务问题及管理混乱,使社团无法正常运行; (三)社团责任人受到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四)社团责任人盗用社团名义进行和社团宗旨无关活动。 第二十三条 因在社团活动中违反相关要求受到校级处分学生,未经校团委同意,不得再参与任何社团活动。 第二十四条 各社团每学期能够向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推荐优异人员来担任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对应职务。 第二十五条 社团换届选举中可由社团原责任人或五名以上本协会会员推荐候选人,在候选人中选举产生社团责任人。 第二十六条 社团责任人连续任职期不得超出2届。 第二章 学生社团工作量化评优 第二十七条 日常内务工作 (一) 按时上报换届情况及会员注册名单,组织机构健全,章程完备,加10分; (二) 主动参与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项会议及活动,每按时参与一次加3分,迟到者扣2分,提前向社联责任人请假者扣1分,无故不参与会者扣4分; (三) 参与社团会议主动讲话者,每讲话一次加2分,提出建设性意见者加3分,意见被采纳者加5分; (四) 按时上交社团学期总结,团学简报,工作计划,期末总结者,分别加5分; (五) 按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要求上交院团委学生社团资料者每次加5分; (六) 对社联助理无故为难,不配合工作者扣3分。 第二十八条 财务管理 (一) 遵守《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者加基础分20分,每违反一条扣3分,扣完为止; (二) 按时上交《财务公开表》,上交一次加5分。 第二十九条 活动开展 (一) 开展院团委型活动前最少两周上交活动计划,活动后一周内上交《活动统计表》者,按时完成者加3分; (二) 开展协会内部活动者,每开展一次加5分,开展校级院团委型活动者,开展一次加10分,两个以上协会合作开展活动,每个协会加10分。开展校际联谊活动,开展一次加10分; (三) 违反团委及社联要求开展活动者,一次扣10分; (四) 活动开展前后利用海报宣传者加2分,利用宣传板或条幅宣传者加4分,利用广播台、报刊宣传者加6分。 (五) 以上为包含到情况如有出现由主席团对照类似情况酌情给分 第三十条 民意评价 由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组成量化评优小组,不定时随机访问社团组员进行民意调查,分别对社团进行综合考评,酌情加5-15分。 第三章 学生社团刊物管理细则 第三十一条  学生社团刊物,是指经校团委同意出版有固定名称、版本,有次序编号,定时或不定时出版,用于学生社团内部指导工作、对外宣传活动、交流经验、交换信息非正式出版报纸和期刊。 第三十二条  社团刊物由校团委进行统一管理,社团内部刊物编印和发行必需由本社团挂靠(指导)单位、指导老师、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查后,报校团委同意,进行注册登记。 第三十三条  学生社团创办刊物必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 有明确、主动为社团建设和发展服务宗旨; (二) 有确定主办单位、明确内容范围及编辑方针; (三) 刊物中摘抄内容字数不得超出刊物文字25%; (四)有必需资金,能够自筹刊物编印过程中多种费用; (五) 刊物内容健康主动,符合各项国家法规、学校管理措施和其它文字内容相关要求。 第三十四条   学生社团创办刊物,应在符合前款情况下,由学生社团责任人向院团委提交申请及经费预算汇报,申请上应写明刊物名称、宗旨、主办单位、主编、主审意见、资金起源、发行范围及方法、联络措施等。经院团委同意后注册登记。以后,社团方可开始征稿、筹集经费等相关出版刊物准备工作。 第三十五条  学生社团编辑每期刊物应印制样刊一份,上有出版单位、主审老师及社团责任人书面意见,交校团委审批同意后,方可正式出版。 第三十六条  学生社团出版刊物必需遵守下列要求: (一) 不得刊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管理措施和可能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内容; (二) 学生社团刊物发行不能超出所申报发行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租、出售、征订; (三) 学生社团刊物出版时必需印有刊物名称、主办单位、出版日期、主编姓名、主审老师姓名及承印单位,并送交两份到校团委存档; (四) 学生社团刊物因接收赞助而需为赞助单位做宣传时,仅限于出现赞助单位及其关键产品名称,严禁为其提供除此之外任何形式广告服务; (五) 学生社团刊物仅限于校内宣传和交流,不得在校外公开陈列买卖,如需要和校外单位或个人交流,须经校团委同意; (六) 已经登记后学生社团刊物其名称、主办单位、关键责任人、资金起源、发行范围及方法、联络方法中如有变动,需立即到校团委重新登记后,方可按改动后信息出版刊物。 第三十七条  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有权对违反要求社团刊物,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停刊整理、没收、直至取缔,并对社团及关键责任人给严厉处理。 第四章 学生社团使用学校教室等活动场所要求 第三十八条  社团使用学校教室等活动场所须到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办理审批手续,然后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批。私自占用教室或其它场地开展活动者,所造成后果由社团自负。 第三十九条  办理使用教室等活动场所举行讲座具体手续以下: (一) 申请人需填写借用场地申请表,填写内容务必详实、正确,由主管单位领导(院团委、学校教务处,楼宇中心,)审批。 (二)若举行讲座、汇报主讲人为校外人士,须另附其个人简历一份交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存档; 将申请表交教务处,由教务处安排出借教室。 第四十条  如活动需要借用校内收费场所时,须由社团责任人向主管单位领导交具体活动申请一份,经同意后,由主管单位领导(院团委、学校教务处)开具证实,再到该活动场所办理相关收费手续。 第四十一条  社团须服从院团委、教务处、楼宇中心和校内各场所管理机构对教室、器材借用安排。社团应自觉珍惜活动场所公共财物,因为社团使用不妥造成多种损失,由社团自行负责。 第五章         学生社团责任人会议制度 第四十二条 为了增强学生社团工作纪律性,协调各社团关系,加强各社团之间交流和合作,提升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四十三条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学生社团责任人会议名称为全体社团责任人联席会议,部分社团联络交流会议,全体社团责任人联席会议是社联权力机构。 第四十四条 部分社团联络交流会议 (一)部分社团能够在社团联合会许可下召开联络交流会; (二)联络交流会内容必需健康主动向上。 (三)联络交流会开展过程中必需邀请社联秘书部组员参与,并做好统计 第四十五条 全体社团责任人联席会议 (一)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应定时召开全体社团责任人会议,通常每个月不得少于一次。全体社团责任人会议由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召集召开,1/3以上社团责任人能够提议召开全体社团责任人会议。 第四十六条 全体社团责任人会议推行以下职责: (一)学习、传达党路线、方针、政策和院党委指示、决议精神; (二)宣告常务理事单位会议做出各项决议,并要求各社团认真实施; (三)各社团汇报近期工作开展情况和以后一段时间工作计划; (四)各社团对近期工作进行计划和总结,部署以后一段时间内工作任务; 第四十七条 院团委学生社团责任人会议章程 (一)全体社团责任人会议应按时参与会议,遵守会议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会。若有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会者,应最少提前一天向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处提交请假条。若连续请假超出六次者,由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常务理事单位向校团委提议将其除名。 (二)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处应在全体社团责任人会议召开时清点人数。无故缺席一次者,由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在全体社团责任人会议上点名批评;无故缺席两次者,向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做出书面检验;无故缺席三次者,由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常务理事单位向校委提议讨论其去留问题,并指派专员和之谈话;无故缺席达四次者,做自动辞去社团责任人职务处理。 第四十八条 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处应对全体社团责任人会议所议事项做好统计。 学生社团是校园文化关键组成部分,优异社团集体领导则是社团健康发展关键基础之一,为愈加好地让各社团学生干部同学更为快速熟悉社团工作,组织好社团活动,校社团联合会同学编制了这份会长手册,期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但限于各方面条件,中间还有很多不足之处,同学们若有意见或提议,请联络我们,我们会依据大家意见和提议,随时对手册进行修改,愈加好服务于社团广大同学。 第五章         学生社团活动管理细则 第四十九条 社团活动策划、申请及实施 (一)社团活动策划标准 1、活动要在服务于会员基础上进行策划,而且要含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活动要尽可能本着提倡节省和资源合理利用标准; 3、最初倡议者构思完成并给出合理策划初稿后,对于较为关键、参与人数较多、影响力较为大活动,会长、团支书应召集不少于七人社团理事会会议,对整体情况进行顺向虚拟实施,对活动中出现种种情况应有物质和思想上准备,不应该在活动出现突发性意外时不知所措,影响活动进程,避免带来负面影响; 4、活动策划时要做出科学、合理财务预算,并向理事会进行通报; 5、对于社团承接校团委或社团联合会所交给活动,社团理事会应提前一周向社团联合会报送财务预算表; 6、活动策划书应尽可能具体和具体,写明对应时间地点活动关键责任人等情况活动策划书应包含活动整个部分,包含活动前期准备方案、宣传方案、实施方案、后期新闻报道、活动财务预决算、活动总结等。 (二)活动申请 一、申办小型社团活动(面向本社团内部会员活动) 1、在社团联合会每七天集中办公时间将相关表格交到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审批,社团联合会将各社团交来表格在集中审批后统一报送学校团委审批; 2、各社团取回校社团联合会和校团委审批后相关表格后,到学校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如教务处,公安处,宣传部等; 3、手续办理结束后各社团可在要求时间要求地点举行符合要求活动,未经社团联合会和校团委审批各社团不准举行相关活动。 二、申办大型社团活动(团委、社联主办活动;本社团承接面向全校学生开展活动;校外各类交流比赛;其它含相关键意义活动) 1、提前一周将相关表格和具体活动策划书报送校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审批; 2、校社团联合会将各社团交来表格审批后立即报送校团委审批; 3、各社团取回校社团联合会和校团委审批后相关表格后,到学校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如教务处,公安处,宣传部等; 4、室外露天活动和200人以上室内活动,要有具体安全保障方法并分别报送校团委和公安处审批,在公安处指导下举行活动; 5、手续办理结束后各社团可在要求时间要求地点举行符合要求活动; 6、未经社团联合会和校团委审批各社团不准举行相关活动,违反要求,将给予严厉处理。 第五十条 社团活动预告公布 1、社团联合会将根据经过审批各社团活动表在社团网站上立即公布活动预告; 2、各社团在交相关表格之前要核实活动时间及活动地点方便于社团联合会统计信息并立即公布预告。 第六十条 社团吸引社会赞助注意事项 和校外企业或个人进行相互合作、吸引社会赞助是社团争取资金支持关键组成部分,也是目前社团发展过程中常常碰到问题之一,在和赞助单位合作时,同学们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合作应在平等互利标准上进行,要符合学校和社团整体利益; 2、在商谈前应做好充足准备,要拿出能够代表一个社团干部聪慧、果敢、机智、灵活良好形象进行沟通协商,在商谈过程中能够做到不卑不亢; 3、协议签署前应把合作协议具体内容报送校社团联合会审批核实后报校团委同意后方可签署,未经同意不得开展商业合作和宣传; 4、协定签署前要仔细查对责任、义务,要做到责任义务平衡。社团为企业提供只能是本社团范围内宣传和活动资源,不能将学校和整体社团公共资源提供给赞助单位,不能承诺给赞助单位在校园露天地点摆摊设点,乱挂横幅,乱贴海报等;赞助单位提供支持资金和实物应和社团提供宣传服务相对等;要注意将赞助单位商业宣传和社团文化活动有机结合起来; 5、要本着老实互助、合作双赢标准进行合作,不许可欺骗行为发生,以免给学校带来负面影响; 6、赞助经费:社团独自主办活动留为协会发展基金费用,支出必需有具体、正确地统计,协办或承接活动由主办方根据合理标准分配。 第六十一条 举行活动注意事项 1、相关活动申请表必需在集中办公时间交到社团联合会办公室。 2、必需在要求时间要求地点举行符合要求活动。 3、不许可未经社团联合会和校团委同意而私自举行活动。 活动申请图解: 社团联合会将各社团交来表格在集中办公次日到团委找相关老师审批 社团联合会和校团委均审批经过后活动,各社团即可取回相关表格,再到学校其它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如教务处,公安处,宣传部等 手续办理结束后各社团可在可在相关部门配合下在要求时间要求地点举行符合要求活动 在每七天集中办公时间之前(或提前一周)将相关表格(或策划书)交到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审批 怎样进行活动实施和活动实施过程中应该注意多个问题: 活动实施应本着实事求是和节省标准,尽可能根据活动策划书给出次序进行实施,但同时也要依据实际情况(比如天气情况改变、学校临时通知等)进行合理调整;活动过程中一定做好沟通、协调和领导工作,对于分部类活动一定要指出活动各部分责任人,避免相互推诿相互扯皮情况发生;活动过程要时刻注意社团影响,做好自己形象建设工作;做好统计工作,避免活动完成后成绩、责任区分不明情况发生; 第六十二条 活动总结: 对于社团举行面向社团内部活动,活动关键负责同学应于活动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活动总结;其它活动(社团品牌活动、社团风景线、团委或社团联合会主办活动)需在活动结束一周内将活动总结报送社团联合会存档 第三部分 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部介绍 第一章 办公室 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是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下属机构之一,是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关键组成部分,在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部门中发挥着统筹作用。 办公室组成:设有办公室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助理若干名 办公室关键责任: 一、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和社团人事资料管理; 二、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及社团关键文字资料起草,整理和存档; 三、负责各协会社团简报整理和下发、会议笔录; 四、联络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各个部门,并通知相关事件; 五、亲密联络主席团,负责各部门统筹作用。 第二章 组织部 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部是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下属机构之一,是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关键组成部分,和各社团紧密联络,在组织、协调和指导社团各项活动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活动部组成:设有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助理若干。 活动部关键责任: 一、社团活动组织和管理; 二、各学生社团院团委型活动组织、指导工作; 三、社团日常活动事务统筹; 四、协调院团委学生社团联会各项活动有效开展。 五、负责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经手全部活动资金预算 第三章     宣传部 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宣传部是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下属机构之一,是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关键组成部分,在对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各社团宣传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宣传部组成:设有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助理若干。 宣传部关键责任: 一、负责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对外宣传工作,树立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良好形象; 二、负责对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各社团所需要多种活动前期宣传,院团委型舞台背景设计和制作; 三、管理好宣传板,按程序借、收宣传板。 四、配合各部门工作,进行宣传画、海报、展板、条幅等方法活动宣传; 五、负责院团委学生社团联会和外界联络工作,对外树立我院人形象,展现社团风采; 六、负责制作和维护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网页,扩院团委对外宣传; 七、负责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各社团多种新闻在网上公布,处理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相关信息工作; 八、以网络为载体举行多种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九、提供包含学习、娱乐、生活各方面信息,为同学服务; 十、立即报道宣传各社团活动情况,帮助各部门开展工作。 十一、以舆论形式支持各社团活动并搜集各方面对社联工作反馈意见; 第四章 财务部 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是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下属机构之一,是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关键组成部分,在对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各社团资金管理方面发挥着至关关键作用. 财务部组成:设有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助理若干。 财务部关键责任: 一、帮助主席团负责管理社团联合会全部经费运行情况; 二、负责管理好各协会上交资金. 三、做好每十二个月度资金预算,资金运行上做到每两周一次整理,每个月向主席团一次汇报. 四、定时检验各协会资金运行情况, 监督各协会资金预算是否落到实处。 。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百零六条 本章程修改、终止和补充由常务委员会依据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决定。修订后章程提交常委会讨论认可后具体组织实施,特殊情况下,由常委会请示主席团后,直接实施章程修改,终止和补充,并立即向常委会通报。 第一百零七条 假如有三分之一委员提出修改或补充章程要求时,可由常委会讨论后,交常委会表决。 第一百零八条 若有和社团章程相抵触内容,以本条例为基准。 第一百零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委员会。 第一百一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一百一十一条 本措施适适用于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各类社团。各社团可依据本措施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社团相关规章制度。凡和本措施要求不一致,以本措施为准。 第一百一十二条本措施解释权、修改属院团委社团联合会。 第一百一十三条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则 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及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主席团: 是社团联合会关键机构,负责社团联合会全方面工作,制订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传达上级指示,落实工作计划,并亲自率领全体开展工作。 主席: 全方面负责社团联合会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社团联合会全体思想文化建设;确定社团联合会工作目标和任务,集中力量抓好各阶段中心工作;传达学院团委工作指示和任务,协调社团联合会和各社团、社团和社团关系。定时、不定时检验督促各部门工作,定时向学院团委汇报学生社团工作情况,督促并帮助各部门做好日常工作,加强内部人员团结,充足调动各方面主动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面支持,指导各社团开展工作。 (1)提名社团联合会各部门工作人员; (2)领导社团联合会常设机构完成社团联合会日常工作; (3)定时召集社团联合会全体大会; (4)代表社团联合会对外开展工作; (5)制订工作计划并领导社团联合会常设机构人员实施社团联合会工作计划; (6)监督社团联合会全部经费分配和使用; (7)负责社团联合会关键文字处理工作; (8)其它相关社团联合会主席实施职权。 二.副主席: (1)主动配合主席工作, 监督社团联合会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2)召集主席团全部,审批社团大型活动申请,赞助申请及活动总策划等; (3)代表主席和各部门出席各社团活动及会议; (4)主持自己分工内全方面日常工作,抓好队伍建设。 三.办公室: 负责社团联合会文秘工作,包含做好会议统计、工作证件、资料注册、帮助各工作职责部门制订各部门规章制度、拟订会议通知、安排会议时间和地点、搜集各学生社团工作简报等。同时,秘书处应关键做好以下工作: (1)每学期指导各学生社团做好学生社团注册工作、学生社团新一届关键责任人资料登记工作,指导各学生社团做好工作计划和活动计划; (2)每学期初负责搜集整理各学生社团工作计划和活动计划,并汇制总表; (3)每学期末负责搜集整理社团联合会各工作职责部门及各学生社团工作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做好全校学生社团工作和学生社团活动工作总结; (4)负责帮助主席团拟订各类工作文件和计划各类工作材料和整理各学生社团活动方案; (5)负责社团联合会和各学生社团档案管理工作; (6)负责社团联合会和各学生社团评奖评优申报工作,立即向主席团反馈各学生社团日常提出问题、提议和要求; (7)负责社团联合会内部和各学生社团通讯联络; (8)负责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管理工作; (9)负责社团联合会文件编译、审核工作; (10))帮助指导老师、主席团进行工作安排,和负责监督、帮助各部门工作实施。 四.策划部: (1)负责社团联合会各项工作策划和各类活动策划; (2)负责帮助主席团和其它各工作职能部门完成社团联合会日常工作和关键工作策划,包含工作步骤优化设计和活动实施方案优化设计; (3)负责指导、审核各学生社团活动策划。 五.财务部: (1)负责社团联合会和各学生社团财务和财产设备监督管理; (2)全校各学生社团会费和社会赞助资金均由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统一入帐管理,同时,学生社团会费和社会赞助资金使用情况须接收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监督。 (3)负责对各学生社团活动预算和活动决算进行审核,按学院团委、社团联合会审核同意预算和审定决算在其要求范围报帐限额内给报销; (4)实施财务公开,定时向主席团汇报财务收支情况,每个月将财务情况向要求咨询学生社团公开一次,每学期将各学生社团财务情况制表公开一次; (5)负责向各学生社团主管财务同学解释财务管理制度; (6)负责登记社团联合会和各学生社团财产设备,并定时检验; (7)学生社团换到时,负责办理学院各学生社团财务和财产设备移交; 六.信息宣传中心: (1)主动行使各项宣传职能,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宣传工作,不停提升广大学生社团会员思想道德修养水平。 (2)依据我院学生社团活动开展情况,定时编写出《工作简报》 (3)负责社团联合会和帮助各学生社团组织各项工作和各类活动宣传。 (4)负责规范管理各学生社团在校园内张贴、悬挂、发放各类海报、通知、横幅、广告传单和宣传橱窗、宣传栏、宣传板等。 (5)负责社团联合会网站管理和对各学生社团网站监督工作; (6)负责帮助办公室对社团联合会和各学生社团活动日历、图片、摄影、摄像、题词、新闻报道等搜集、整理、记载和存档工作。 (7)负责社团联合会和各学生社团工作简报、活动通讯、活动剪影编辑、审核、整理和存档。 (8)负责预审学生社团自办刊物,并负责交由相关主管机构再审。 (9)负责宣传报道社团联合会和各学生社团关键会议和各类科技文化艺术活动。 七.人事部: (1)帮助主席团全方面掌握社团联合会人事具体资料和工作业绩; (2)全方面掌握各学生社团组织机构及其组成人员资料,加强对各学生社团及其关键责任人工作考评,对违反本章程学生社团,不符合学生社团任职学生干部要求人员提出批评、提议,直至报主席团注销该学生社团或提议免去该学生社团学生干部职务; (3)学生社团换到时,负责对候选人进行全方面考察,并依据考评情况向常务委员会主席团提出参考意见。 (4)帮助主席团制订社团联合会任职学生干部选拔、培养计划,依据《江西蓝天学院社团联合会章程》加强社团联合会和各学生社团人力资源运作管理和后备学生干部队伍建设。 (5)负责加强社团联合会内部和各学生社团之间协作,帮助常务委员会各工作职责部门完成各项工作和各类活动,全方面加强学生社团工作和学生社团活动组织管理。 八.公关部: 负责社团联合会公共关系工作、对外联络工作和司仪和礼仪工作。 (1)依据《江西蓝天学院社团联合会章程》要求,负责社团联合会对内、对外公共关系工作,帮助常务委员会主席团制订年度公关工作计划。 (2)负责帮助常务委员会各工作职责部门改善工作态度和工作质量和帮助宣传部做好社团联合会和各学生社团形象宣传工作。 (3)负责社团联合会和其它高校社团联合会交流联络和帮助各学生社团和其它高校学生社团交流联络。 (4)负责为社团联合会组织各项学生社团工作和各类学生社团活动争取社会赞助。 (5)负责联络校内外媒体,宣传我院学生社团工作和学生社团活动。 (6)负责社团联合会开展各类学生社团工作和学生社团活动司仪和礼仪。 (7)负责各学生社团赞助方案审核工作。 九.社团管理部: (1)负责全部新申请学生社团咨询和指导工作; (2)负责全部学生社团审批、成立、变更、注销前期工作; (3)负责学生社团会员注册工作; (4)负责监督、统计学生社团活动开展和工作配合情况; (5)在学院团委领导下规范社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协调全院社团关系,营造社团发展良好气氛,维护社团正当权益,保障会员正当权利; (6)帮助其它部门做好社团联合会各项工作。 学生社团联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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