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宣武街街道办事处总体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规范街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明确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职责,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资源共享、平战
结合、反应灵敏应急机制,深入增强应对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应急管理能力,最大程度降低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损失,
制订本预案。
二、工作标准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生产事故应抢救援工作要一直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抢救援人员
安全防护,最大程度地降低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乡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根据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理工作。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依法规范应抢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根据长久准备、关键建设要求,做好应对安全生产事故思想准备、预案准备、 物资和经费准备、工
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相关企业要将日常工作和应抢救援工作相结合;充足利用现有专业力量,努力实现一队多能;
培养和发挥经过专门培训兼职应抢救援力量作用。
三、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订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关键适适用于非煤矿山、选厂、尾矿库及其它安全生产事故应对工作:
(1) 一次发生死亡3人以上死亡较大伤亡事故;
(2)直接经济损失500-1000万元事故;
(3)其它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巨大财产损失事故。
五、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
1、应抢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
组员:
职 责:确定总体决议和救援行动方案,调集指挥各方面抢险救灾力量,立即向上级领导和部门续报情况。
2、 救援组
组 长:
成 员:事故单位关键责任人
职 责:立即掌握事故灾难改变情况,提出对应方法;受理指挥员指示;依据事故改变立即向总指挥部汇报,统筹调度和救灾有
关各方面人力、物力;遇有特殊情况立即请示相关上级部门,协调平衡企业外部相关问题。
3、 警戒保卫组
组 长:
成 员:XXX、事故地村委会关键干部
职 责:负责控制进入事故现场救援人员数量,维护事故现场和事故单位秩序,确保实施任务车辆通畅,确保救援工作正常进行;
依法采取有效方法,内控企业相关人员,预防相关责任人员逃逸或转移、隐匿财产。
4、 后勤保障组
组 长:
成 员:XXX、事故单位责任人
职 责:负责事故现场所需设备、材料供给;负责事故应急处理过程中交通等后勤保障工作。
5、医疗救护组
组 长:
成 员:
职 责:负责现场伤员运输、救治工作。
6、 信息组
组 长:
成 员:
职 责:负责起草新闻公布稿和事故情况公告,管理和协调信息公布和报道工作,立即、正确报道事故信息,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媒
体及公众舆论,适时解答相关质询。
六、分级响应程序
发生事故后,根据事故等级,立即上报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超出本级应抢救援处理能力时,立即请求上一级应抢救援指挥机构开启
上一级应急预案。
(1)通常事故响应:由事故发生单位同级安全监管各部门、事故单位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单位关键责任人组成现场应抢救援指
挥部,政府其它相关部门配合。标准上不开启本预案,依据事故发展态势,逐层开启事故发生单位、单位主管部门、乡政府预案及相关
部门预案。
(2)较大事故响应:配合县政府、安全监管各部门、事故单位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单位关键责任人组成现场应抢救援指挥部,启
动应急预案和相关部门预案并直接指挥现场应抢救援,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同时立即向县政府、县安委会办公室汇报事故情况,并继续
帮助上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抢救援指挥部进行救援工作。
(3)重大事故响应:开启本预案及相关部门预案进行应抢救援,立即向县政府和县安委会汇报事故事态发展和救援情况,并保护
现场,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
(4)尤其重大事故响应:立即汇报县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救援指挥部,同时开启本预案及相关部门预案,进行现场救援。
七、 救援行动
(1)现场指挥部总指挥负责组织召开各组员单位和救援队伍责任人及教授联席会议,通报事故初步情况,在教授帮助下制订应抢救
援实施方案,组织、指挥救援行动;
(2)现场指挥部依据事故类别和现场救援需要,调集救援设备和器材,指派救援队伍深入事故区域,探明情况,抢救伤员,运输遇
难者遗体到指定位置存放。在教授指导下,对包含工程设施进行维护和处理,预防事故扩大;
(3)卫生部门在指挥部统一安排下,设置现场抢救站,开展现场医疗抢救,对伤员简单处理后,送指定医院诊疗,并随时向指挥
部汇报人员伤亡情况和采取救治方法;
(4)公安、交通部门在指挥部统一安排下,快速划定警戒区,立即通知事故区域内人员立即撤离,严禁和救灾无关人员进入
警戒区;
(5)应急指挥部通知相关部门和行业做好运输、通信、物资、供电等支援工作。
八、救援力量组成
事故单位应建立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矿山救援组织。不含有单独建立专业救援组织小型矿山企业,除应建立兼职救援组
织外,还应和临近专业救援组织签署救援协议,或和临近矿山企业联合建立专业救援组织。
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由乡应抢救援指挥部负责,按事故实际情况,调度全乡范围内救援力量,必需时由市救援指挥部请求上级政府
给帮助。
九、紧急处理
针对安全生产事故特点,在抢险救援过程中,应抢救援指挥部要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企业在第一时间是处理事故主体,要充足利用所属企业及邻近社会救援力量立即实施抢救,遏制事
故扩大;
(2) 停止事故地点一切作业,快速组织事故地点及邻近职员撤离危险区域;
(3)快速成立现场应抢救援指挥部,立即制订事故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实施;
(4)立即搜救被困和失踪人员,调集相关医疗教授、医疗设备现场救治伤员,适时进行转移诊疗;
(5)加强对事故抢救现场物理、化学监测,采取针对性方法,预防发生次生事故;
(6)现场救援人员必需做好人身安全防护,避免抢救过程中发生二次伤亡;
(7)应抢救援结束后,各相关单位、救援队伍和教授在撤离事故现场前,要认真做好现场清理,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经现场指挥部
同意后,方可撤离事故现场。
十、应急人员安全防护
矿山救护队必需佩戴氧气呼吸器和必需救灾装备进入矿井事故现场实施救援。全部应急工作人员必需佩戴自救器才能进入井下非事
故区域实施应急工作。全部应急工作地点全部要检测气体成份和温度等,确保事故抢救作业地点安全。
十一、事故调查、处理、检测和后果评定
协同相关部门适时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小组,根据规程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现场检测、事故损失评定等工作。
事故调查结束后,事故应抢救援现场指挥部做出应急行动书面总结汇报,要搜集和整理全部应急统计、方案、文件、汇报等资料,
组织教授总结和评价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应抢救援保障情况等。
十二、后期处理
1、 善后处理
乡人民政府及民政、财政、环境保护等相关部门负责帮助企业认真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包含人员安置、赔偿,征用物资赔偿,救援费用
支付,灾后重建,污染物搜集、清理和处理等事项。立即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抚慰受害和受影响人员,确保社会稳定,立即恢复正常
秩序。
应抢救援工作结束后,救援队伍应认真查对参与抢险救灾人员,清点救援装备、器材;整理抢险救灾统计、图纸,写出救灾汇报;核
算救灾发生费用。
事故发生地、事故发生单位应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强化安全管理,深化安全专题整改,制订预防类似事故发生方法。
企业应深刻吸收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依据实际情况修订、完善企业本身应急预
案;在恢复生产过程中应制订安全方法,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事故应抢救援调查汇报、经验教训总结及改善提议
依据现场应抢救援指挥部提交应抢救援总结汇报,组织总结分析经验教训,提出改善事故应抢救援工作提议,报县政府办公室。
十三、附 则
1、预案管理和更新
乡政府相关应急保障单位,全部要依据本预案和所负担应急处理任务,制订对应应急预案,报县安委会审定、立案。 2、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某市乡镇街道办事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1.1编制目标
1.2编制依据
1.3 分类分级
1.4 适用范围
1.5 工作标准
1.6 应急预案体系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2.2 办事机构
2.3 工作机构
2.4 乡镇街道机构
2.5 教授组
2.6 联络员
3 运行机制
3.1 估计和预警
3.1.1估计和预警系统
3.1.2预警等级和公布
3.2 应急处理
3.2.1信息处理
3.2.2先期处理
3.2.3应急响应
3.2.4指挥和协调
3.2.5紧急状态
3.2.6应急结束
3.3 恢复和重建
3.3.1善后处理
3.3.2社会救助
3.3.3调查评定
3.3.4恢复重建
3.4 信息公布
4 应急保障
4.1 人力保障
4.2 财力保障
4.3 物资保障
4.4 基础生活保障
4.3 物资保障
4.4 基础生活保障
4.5 医疗卫生保障
4.6 交通运输保障
4.7 治安维护
4.8 人员防护
4.9 通信保障
4.10 公共设施
4.11 科技支撑
5 监督管理
5.1 预案演练
5.2 宣传和培训
5.3 责任和奖惩
6 附则
6.1 预案管理
7 附件
7.1《尤其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标准(试行)》
7.2总体应急预案框架图
7.3专题应急预案组成图
7.4部门应急预案目录
7.5专题预案分指挥部一览表
7.6应急管理工作步骤示意图
1 总则
1.1 编制目标
提升市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降低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方面、协调、可连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宪法、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 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忽然发生,造成或有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紧急事件。
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关键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难。关键包含水旱灾难,气象灾难,地震灾难,地质灾难,海洋灾难,生物灾难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事故灾难。关键包含工矿商贸等企业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和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关键包含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和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关键包含恐怖攻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根据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原因,通常分为四级:I级(尤其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和IV级(通常)。《尤其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分级标准》),见附件7.1;较大和通常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由省政府主管部门另行制订,作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理依据。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适用于包含跨乡镇、街道行政区划,或超出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四处理能力,或需要由市政府负责处理尤其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1.5 工作标准
(1)以人为本,降低危害。切实推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降低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和应急相结合,常态和很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应急管理体制,落实国家和省、州应急预案,充足发挥分应急指挥机构和乡镇、街道作用。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正当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
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建立以政府为关键,以军事机关为帮助,军警民联动协调制度。充足动员和发挥乡镇、小区、企机关、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效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应急管理机制。
(6)依靠科技,提升素质。采取优异监测、估计、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理技术及设施,充足发挥教授队伍和专业人员作用,提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升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综合素质。
1.6 应急预案体系
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1)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本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市应急预案体系总纲,是市政府应对尤其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规范性文件,由市政府制订并公布实施。总体应急预案框架图见附件7.2。
(2)突发公共事件专题应急预案。各专题应急预案关键是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多个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订包含多个部门职责应急预案,由市政府相关部门牵头制订,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专题应急预案组成见附件7.3。
(3)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各部门应急预案是市政府相关部门依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题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订预案,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制订印发,报市政府立案。部门应急预案目录见附件7.4。
(4)突发公共事件地方应急预案。具体包含:经济开发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题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上述预案在经济开发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下,根据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标准,由经济开发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相关部门分别制订。经济开发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报市政府立案。
(5)各企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应急预案。
(6)举行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制订应急预案,并报市政府立案。
依据实际改变情况,立即修订各类预案;专题预案和部门预案应不停补充、完善。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市政府是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最高行政领导机构,负责研究、决定和布署尤其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市应急委员会是全市处理突发公共事件最高指挥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和指挥全市尤其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联合救援工作。主任由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各位副市长、市人武部部长、市长助理、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组员由相关部门和单位责任人组成。
市政府副市长、市长助理、办公室主任根据业务分工和在各专题应急预案中兼任职务,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必需时,派出市政府工作组指导相关工作。
2.2 办事机构
市应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对外称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设在市政府办公室,推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应急枢纽作用;负责接收和办理向市政府报送紧急关键事项;负责向州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承接市政府应急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督促落实市政府相关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指示、指示精神;指导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应急平台建设;组织编制、修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核专题应急预案,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调尤其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理、调查评定、信息公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2.3 工作机构
各专题应急预案、乡镇(街道)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企机关应急预案,均应设置对应处理指挥机构,下设工作机构。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种类,结合本市实际,市应急委员会建立对应专题应急指挥部,既作为专题应急指挥机构,又作为应急委员会工作机构。见附件7.5。
2.4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机构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行政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做好本行政区各类尤其重大、重大、较大及通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组织领导工作,其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可参考市政府应急管理机构设置,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确定。
2.5 教授组
市应急委员会建立专业人才库,各专题指挥部成立教授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议咨询、工作提议,必需时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6 联络员
市应急委员会负责组建全市应急信息联络员队伍建设。在各类应急预案工作机构中,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指定两名联络员,关键负责信息搜集、整理、上报、下传、反馈、落实和相关业务协调工作。应急时,相关部门须固定一名联络员驻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
3 运行机制
市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按应急工作所需,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汇报、应急处理、恢复重建及调查评定等机制,提升应急处理能力和指挥水平。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市直(含驻敦省、州直)相关部门应充足利用现有条件,立即整合相关资源,建立健全各预案快速反应系统;建立各乡镇(含乡镇所在地)应急中心,建设好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理应急平台;加强村屯及森工、矿山等关键企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建设。充足发挥各应急中心骨干作用,主动协调周围地域开展应抢救援工作。
尤其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步骤示意图见附件7.6。
3.1 估计和预警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应针对多种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完善估计预警机制,开展常规数据监测和风险分析,做到早发觉、早汇报、早处理。
3.1.1 估计和预警系统
依靠**政务信息网及相关网络,以教授组和业务部门为支撑,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估计预警系统,综合分析可能引发尤其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估计预警信息并立即上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相关部门,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建立健全估计预警机制,实施全天候值班制度,接收和处理各类应急信息。
3.1.2 预警等级和公布
依据估计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能够预警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等级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通常划分为四级:尤其严重级(Ⅰ),由单灾种引发多灾种,造成群死群伤、经济损失尤其严重,对社会造成尤其严重影响,危害范围超出**市行政区域事件。严重级(Ⅱ),由单灾种引发多灾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危害范围不超出**市行政区域事件。较重级(Ⅲ),灾种单一,造成较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危害范围不超出**市行政区域事件。通常级(Ⅳ),灾种单一,造成通常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对社会造成通常影响,危害范围不超出**市行政区域事件。一至四级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相关部门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公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含突发公共事件类别、预警等级、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方法和公布机关等。包含到跨行政区域尤其严重或严重预警信息公布和解除,须经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权部门同意。
预警信息公布、调整和解除可经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法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和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该采取有针对性公告方法。
3.2 应急处理
尤其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要根据要求程序办理。应急管理工作步骤示意图见附件7.6。
3.2.1 信息处理
尤其重大、重大、较大及通常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应根据《分级标准》在第一时间内向市政府汇报,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如需核实信息,上报时间最迟不得超出2小时,同时通报相关地域和部门。特殊情况下,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值班人员可将核实后信息直接向市政府汇报。汇报内容关键包含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起源、事件等级或灾难种类、危害范围、危害程度、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方法等。应急处理过程中,要立即续报相关情况。
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应急信息接收、整理、核实、报送、落实、通报、沟通和反馈工作。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立即、正确、要素齐全地上报应急信息,快速将省、州、市政府领导作出处理突发公共事件指示或指示传达给相关乡镇、街道和部门,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应立即掌握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对于部分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区域、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尤其重大、重大突发及较大公共事件信息报送,不受《分级标准》限制。
突发公共事件包含港澳台侨、外籍人员,或影响到境外,应立即向州政府及外事部门汇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立即向市政府及外事部门汇报。需要向相关国家、地域、国际机构通报,按摄影关要求办理。
3.2.2 先期处理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单位要立即采取方法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抢救援工作,并按相关要求立即向上级政府汇报。
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市政府相关部门在汇报尤其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同时,要依据职责和要求权限开启相关应急预案,立即、有效地进行处理,控制事态发展。
在境外发生包含**市公民和机构突发事件,市政府外事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采取方法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抢救援工作,同时按程序将相关情况汇报市政府。
3.2.3 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理未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突发公共事件,或需要市政府协调处理尤其重大、重大、较大及通常突发公共事件,应事发地政府请求或市政府相关部门提议,由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向市政府领导提出处理提议,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后开启相关预案,必需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3.2.4指挥和协调
需要市政府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由市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市政府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相关乡镇、街道和部门开展处理工作。关键包含:
(1)组织协调相关乡镇、街道和部门责任人、教授组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抢救援;
(2)制订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预防引发次生、衍生事件;
(3)协调相关乡镇、街道和部门提供给急保障,包含协调事发地市直(含驻敦省、州直)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关系和调度各方应急资源等;
(4)布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工作;
(5)立即向州政府汇报应急处理工作进展情况;
(6)研究处理其它重大事项。
需要多个市政府相关部门参与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在市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市政府工作组指挥或指导下,由该类突发公共事件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其它部门给予帮助。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进行先期处理并成立现成应急指挥机构,在市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市政府工作组指挥或指导下,负责现场应急处理工作。
3.2.5紧急状态
发生或立即发生尤其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采取通常处理方法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社会危害,需要宣告全市或部分乡镇、街道进入紧急状态,由市政府依据相关法律程序办理;需要宣告乡镇、街道范围内部分村屯、小区进入紧急状态,由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相关法律程序处理。
3.2.6应急结束
尤其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结束,或相关危险原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任务终止。
由市政府负责处理尤其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状态解除,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市政府相关部门提出,经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审核后,报市政府或市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同意后实施。
紧急状态终止决定和决定宣告、公布由相关机关依据法定程序办理。
3.3 恢复和重建
3.3.1 善后处理
以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主,建立突发公共事件救助体制。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市政府相关部门要主动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救助救助灾民,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对突发公共事件中伤亡人员、应急处理工作人员,和紧急调集、征用相关单位及个人物资,要根据要求给抚恤、补助或赔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根据要求立即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相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相关保险机构立即做好相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理赔工作。
3.3.2 社会救助
以红十字会、慈善总会为主体,建立社会救助、救助、捐赠机制,充足利用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进行社会救助。
3.3.3调查和评定
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要会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尤其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定,向市政府作出汇报,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于每十二个月第一季度对上年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全方面评定,向市政府报。
3.3.4 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需要市政府援助,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请求,市政府相关部门依据调查评定汇报和受灾地域恢复重建计划,提出处理提议或意见,按相关要求报经市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3.4 信息公布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公布应该立即、正确、客观、全方面。事件发生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公布简明信息,随即公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方法和公众防范方法等,并依据事件处理情况做好后续公布工作。
由市政府负责处理尤其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公布,由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牵头处理市政府主管部门负责。
由市政府部门负责处理尤其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和跨行政区划重大或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由市政府主管部门公布相关信息;其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公布。
信息公布形式关键包含授权公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收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公布会等,经过市级和事发地关键新闻媒体、关键新闻网站或相关政府网站公布信息。具体根据《**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公布应急预案》实施。
4 应急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同时依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确保应抢救援工作需要和灾区群众基础生活,和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4.1 人力保障
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各专题指挥机构为主体,建立并完善公安(消防)、医疗卫生、矿山救护、森林消防、防洪抢险、环境监控、日遗化武处理、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基础信息网络和关键信息系统事故处理,和水、电、油、气等工程抢险救援队伍,作为应抢救援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应抢救援队伍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升装备水平;动员社会团体、企机关和志愿者等多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抢救援工作;促进国际间交流和合作。要加强以乡镇和小区为单位公众应急能力建设,发挥其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关键作用。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处理突发公共事件骨干和突击力量,根据相关要求参与应急处理工作。
4.2 财力保障
市政府所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由市政府相关部门提出,经市财政局审核后,按要求程序列入年度市级财政预算。处理突发公共事件所需财政负担经费,根据现行事权、财权划分标准,分级负担。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地域,依据事发地实际情况,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请市和州级财政合适给以支持。
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行业、企机关和个人,市政府相关部门立即研究提出对应赔偿或救助政策,报市政府审批。
市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定。
激励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包含国际组织)根据《中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捐赠和援助。
4.3 物资保障
市经济局具体负责应急物资贮备综合管理工作,市商务局及市政府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基础生活用具应急供给及关键生活必需品贮备管理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局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关键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贮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具立即供给,并加强对物资贮备监督管理,立即给予补充和更新。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关键企业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要求,做好物资贮备工作。
4.4 基础生活保障
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会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受灾群众基础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立即医治。
4.5 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局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依据需要立即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
市政府相关部门要依据实际情况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请求,立即为受灾地域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必需时,组织动员市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4.6 交通运输保障
铁路、交通等相关部门要确保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通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立即、安全送达。
依据应急处理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施交通管制,开设应抢救援“绿色通道”,确保应抢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4.7 治安维护
公安、武警部队根据相关要求,参与应急和治安维护工作。要加强对关键地域、关键场所、关键人群、关键物资和设备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需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方法,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4.8 人员防护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指定或建立和人口密度、城市规模相适应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措施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地转移或疏散。
政府相关部门要为涉险人员和应抢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需防护方法,严格根据程序开展应抢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4.9 通信保障
市电信局、广电局负责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和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通畅。对于已建或拟建专用通信网单位,应和电信主管部门立即沟通、协商,明确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中各自职责,确保紧急情况下协同运作。
4.10 公共设施
市政府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供给,和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监测和处理。
4.11 科技支撑
市科技局、教育局、科协等相关部门和科研教学单位,要主动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科学研究;借助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教学力量,加大公共安全监测、估计、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理技术研发及投入力度,不停改善技术装备,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应急技术平台,提升本市公共安全科技水平;重视发挥企业在公共安全领域研发作用。
5 监督管理
5.1 预案演练
市各专题应急指挥机构或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时组织演练。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实际,有计划、相关键地组织相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做好协调、指导、监督工作。
5.2 宣传和培训
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编印统一突发公共事件通俗读本。宣传、教育、文体、广电等相关部门要经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相关方面要有计划地对应抢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其专业技能。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针对当地特点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5.3 责任和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实施行政领导负责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优异集体和个人要给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关键情况或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它渎职、渎职行为,依法对相关责任人给行政处分;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附则
6.1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政府制订,由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市政府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本预案要求推行职责,并制订对应应急预案。
市政府依据实际情况改变,立即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7 附件
7.1 尤其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州标准,结合本市实际,特制订本标准。
一、自然灾难类
(一)水旱灾难
尤其重大水旱灾难包含:
1.一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或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
2.大江大河干流关键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3.关键大型水库发生垮坝;
4.洪水造成铁路繁忙干线和国家高速公路网中止,48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5.多个乡镇发生特大干旱。
重大水旱灾难包含:
1.一个流域或其部分区域发生大洪水;
2.大江大河干流、通常河段及关键支流堤防发生决口或出现重大险情;
3.多个乡镇、街道发生严重洪涝灾难;
4.通常大中型水库、关键小型水库发生垮坝或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重大险情;
5.洪水造成铁路干线和国家高速公路网中止,二十四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6.多个乡镇发生严重干旱,或一个乡镇发生严重干旱。
(二)气象灾难
尤其重大气象灾难包含:
1.特大暴雨、大雪、沙尘暴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影响关键乡镇和50平方公里以上较大区域,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50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气象灾难;
2.城区一个或多个乡镇范围内将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或极强灾难性天气过程,并会造成特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气象灾难;
3.在相邻市发生可能对本市经济社会产生重大影响极端天气气候事件。
重大气象灾难包含:
1.暴雨、冰雹、大雪、寒潮、沙尘暴、大风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气象灾难;
2.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高温、干热风、干旱、大雾、低温、霜冻、雷电、雪崩等气象灾难;
3.因多种气象原因,造成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
展开阅读全文